第一章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一、法的基本概念:1、法的本质:法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社会控制手段2、法的基本内涵:①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②国家意志的表现③由国家制定或认可④由国家强制力量来保证实施⑤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二、新闻传播法规的定义:新闻传播法规,即广义的新闻传播法,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原则:1、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但也不能滥用) 2、“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为人民为社会主义服务)3、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四、新闻、广告等各类信息的发布1、1949年12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统一发布中央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机关重要新闻的暂行方法》,规定:一切公告及公告性新闻,均由新华通讯社统一发布,并由人民日报负责转载。
2、设立新闻发言人的目的是:加强同外国驻京记者或临时来访记者的联系,向他们提供中国的情况,阐明中国的立场和方针、政策,并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以扭转西方媒体多年来丑化、歪曲中国形象的行为,树立、维护社会主义中国的形象,增进世界人民对中国的了解。
3、对于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应有国家气象局所属的各级气象台站按照职责公开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布。
4、媒体不应以任何形式转播、转载其他来源的气象预报。
未经发布气象预报台站的同意,媒体不得更改气象预报的内容。
5、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这是我国广告发布的第三条基本原则。
五、煽动,即煽惑,鼓动。
它是指通过语言。
文字公然宣传,或借助于广播、影视、喜剧、书画等方式鼓吹自己的观点,以打到其非法的目的。
煽动不同于一般的言论。
煽动的四个特点:1、表达方式的非理性。
一般使用浮夸的情绪化的蛊惑性的语言。
2、内容的非真实性。
造谣诽谤,虚张声势,夸大其事。
第一章 新闻法规概述
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新闻事业 新闻媒体成了独立的法人单位 管理者必须依法管理新闻媒体 新闻记者必须依照法律要求开展新闻活动
三、新闻法治的必要性
中国加入WTO以后,对新闻活动的法律要求加强了 新闻报道中的违法现象令人关注 新闻法治是新闻事业发展的自身要求 层出不穷的新闻纠纷和新闻诉讼要求新闻法治 世界范围内的新闻法制化要求新闻法治
新闻法律关系
由新闻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当事人在新闻活动过程中 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新闻法律关系的特点
符合新闻法律规范的要求,并受新闻法 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 必须是在新闻活动中发生的权利义 务关系
新闻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新闻主体 新闻法 之间在新闻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 关系的法律规范,新闻法属于法律调整机 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在新闻活 动中,新闻媒体、新闻记者、政府、公民 和法人之间彼此享受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 务。
[案例 案例]: 案例 原告:北京市海淀区文登培训学校、 原告:北京市海淀区文登培训学校、陈文登 被告:北京娱乐信报社、丁来峰、 被告:北京娱乐信报社、丁来峰、举晶 北京市海淀区文登培训学校系民办学校。2000.4.24, 北京市海淀区文登培训学校系民办学校。2000.4.24,被告 举晶到该校参加英语培训学习时, 举晶到该校参加英语培训学习时,向现场工作人员称其听课证丢 当天,该校工作人员告知听课证的补办办法, 失。当天,该校工作人员告知听课证的补办办法,允许当天先听 后补办听课证。4.25—5.8 5.8, 课,后补办听课证。4.25 5.8,举晶就听课证问题多次找到学 但因补办手续不齐全或证明不符合学校要求未能补办。 校,但因补办手续不齐全或证明不符合学校要求未能补办。至5 日上午,举晶交纳了105元补证费,学校为其开具收据, 105元补证费 月8日上午,举晶交纳了105元补证费,学校为其开具收据,举晶 补办了听课证。举晶第一次交费办听课证时, 补办了听课证。举晶第一次交费办听课证时,学校未给其开具收 据及发票。在举晶丢失听课证期间,学校未阻止举晶听课。 据及发票。在举晶丢失听课证期间,学校未阻止举晶听课。 北京娱乐信报记者丁来峰根据举晶的朋友提供的新闻线索采 访举晶后,2001.5.11在信报发表 考研班, 在信报发表《 访举晶后,2001.5.11在信报发表《考研班,只顾搂钱不怕犯 一文,其中有“文登培训学校大把收钱无收据” 法?》一文,其中有“文登培训学校大把收钱无收据”、“听课 证丢了,再花500元买新的” 500元买新的 开来贫困证明还要开遗失证明” 证丢了,再花500元买新的”、“开来贫困证明还要开遗失证明” 等小标题。在该文“编者按”中编辑撰写“小编大话” 等小标题。在该文“编者按”中编辑撰写“小编大话”:“如此 为人师表,教出的能不是钱串子吗?让你育人你也配! 为人师表,教出的能不是钱串子吗?让你育人你也配!” 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该报道侵害其名誉权, 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该报道侵害其名誉权,导致文登 培训学校报名数额下降,教材销售量下降,经济效益降低; 培训学校报名数额下降,教材销售量下降,经济效益降低;给校 长陈文登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尤其在网上发表该文, 长陈文登造成了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尤其在网上发表该文,外 地学生不明情况,报名人数骤减。要求三被告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地学生不明情况,报名人数骤减。要求三被告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复习整理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一名词解释1、舆论监督新闻传播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共同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2、名誉权指公民和法人对自己的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利,它具有法定性、人身专有性、财产关联性3、隐私权是法律保护的,公民不愿公开的个人生活私密和个人生活自由的人格权利4、隐性采访不公开记者的身份或公开记者身份但不公开真实意图以获取第一手资料的调查参与活动5、抗辩事由在侵权案件中,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指控和请求提出一切有关免除或减轻其民事责任的主张6、议程设置大众媒介不能直接作用于受众,影响他们的想法,但是大众传播可以通过安排议题和提供的信息来影响受众7、有偿新闻在新闻活动中,由采编人员介入的一切以金钱或者金钱等价物交易的行为8、新闻侵权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9、新闻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二、简答1、记者需不需要暗访,要考虑哪几点?答:1所要获取的信息必须具有极大的公众重要性2 一切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都无济于事3披露该事件而阻止的危害明显大于因采取欺骗手段而引起的危害的2、隐性采访的合理运用?答:1不得做为常规方式使用,使用了要向上级报告2 隐性采访的内容必须具有极大的公众利益的重要性3 不得伪装特定身份如公安、政府官员4 不得为了获取证据对采访对象进行诱导5 明确区分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界限6 进行暗访之前尽量告知上级部门,获取上级的配合7 隐性采访结束后,应对一些不宜公开的内容进行技术处理3、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答:1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权行为2指向特定的受害人3损害事实的存在4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4、新闻侵害隐私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答:1新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存在2受害人可以被指认3导致损害结果的出现4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5、新闻侵权案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答:1报导内容无中生有,凭空捏造2采访时偏听偏信,未找被批评人核实情况以至于报道的主要事实失3报道内容是真实的,但使用了侮辱性的语言诽谤他人名誉6、什么是新闻侵权,其特点是什么?答: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其特点是1从形式上看,主要是对公民的人格造成侵害,其中由以侵害名誉权和隐私权最为多见2从传播方式上看,具有广泛性和迅速性的特征3从后果上看,会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的伤害7、新闻侵权诉讼事由有哪些?答:侵害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等8、有偿新闻的表现有哪些?答:1(软新闻)采编人员和经营人员不分,以新闻作品的方式做广告2 以巧妙的新闻形式给企业形象和产品做宣传3 以批评报导做为要挟,直接索要钱物4 有偿不闻该报道的不报道三、论述题1、中国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准则有哪些?答: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明确“三个统一”的理念(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导向与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把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统一起来。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1、论记者职业道德之——雨中骑车人摔跤照片一场暴风雨袭击厦门路上水坑让不少骑车人栽了跟头摄影记者“守株待兔”拍摄照片2005年5月9日,一场暴风雨袭击厦门,在厦门市厦禾路与凤屿路交叉路段有一窨井盖钢筋裸露在外,又遇大雨来袭,形成一个水坑,不少过路行人会在此地摔跟头,记者为了引起人们的注意,在此地等候一个多小时终于拍摄到了一位行人摔跤的惨景。
从新闻的角度来讲,这是一个真实的新闻,也据有一定的新闻价值。
在此新闻中我们也看到了记者为了拍摄一个新闻事实,并且让有关部门以及广大的社会群众引起注意,在雨中等候了一个多小时,才拍摄到了这一组新闻图片。
这组新闻图片,不管是立意还是视觉效果都是不错的作品,它与1994年普利策新闻特写摄影奖———《饥饿的小女孩》也有几分相似之处,不管是从立意还是图片来说,《饥饿的小女孩》都是一幅成功的作品。
但是这让人们在同情非洲人民的同时,更多的是关注那个小女孩的命运。
结果小女孩死了,这位摄影记者也因精神压力在获得大奖仅几个月后自杀了。
试问一句,如果你拍的骑车人摔倒在地有什么意外或不测,你还会如此坦然吗?我们在传播新闻事实的同时,对记者的职业道德也应该有所兼顾。
有时职业与道德有时是相互矛盾的,这就需要我们在处理二者时去寻找一个平衡点来支撑。
如果你在拍之前拿一个牌子,在醒目的地方写上“此地有坑吗,行人绕行”等,也就不会出现后面的路人摔跤了,然后再拍摄一组坏窨井盖的图片,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也未尝不可。
每件事情都有一百种的解决方法,不一定要用有伤害的方式来解决,或许你是无意识的,但在做之前如果考虑到前因后果,那么就不会有不该发生的伤害了。
我想作为一名记者,我们就是要将信息传达给受众,明白他们想要的,需要知道的。
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我们还要做好记者基本职业道德与自身素质的提高。
第一章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第一章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新闻传播的影响力日益显著。
它不仅是我们获取信息、了解世界的重要途径,更是塑造社会舆论、影响公众观念的关键力量。
然而,伴随着新闻传播的迅速发展,一系列问题也随之而来,这就使得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新闻传播法规,是规范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准则,它为新闻工作设定了明确的边界和行为规范。
其存在的意义,首先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在新闻报道中,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等权利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例如,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开其个人隐私信息,这就是对法规的违背,会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伤害。
同时,新闻传播法规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在一些重大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中,准确、及时的新闻报道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应对危机至关重要。
但如果新闻报道出现误导、虚假等情况,可能会引发社会恐慌,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
另外,新闻传播法规还能促进新闻行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定,规范新闻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和不良行为的出现,保障新闻市场的公平与有序。
职业道德,则是新闻工作者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的自我约束和行为准则。
它是基于对社会责任感和职业操守的认识而产生的。
新闻工作者应具备真实性原则。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任何虚假、夸大或歪曲的报道都是对职业道德的践踏。
在获取新闻素材时,必须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对信息进行反复核实和求证,确保所报道的内容真实可靠。
客观性也是职业道德的重要方面。
新闻工作者应避免个人偏见和主观臆断,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报道新闻事件。
不偏袒任何一方,不被利益所左右,为公众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
此外,新闻工作者还应当保守秘密。
在采访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一些涉及国家安全、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随意泄露。
然而,在现实的新闻传播实践中,违反法规和职业道德的现象时有发生。
有些新闻机构为了追求点击率和收视率,故意制造噱头、炒作敏感话题,甚至编造虚假新闻。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客观:保持中立立场,不 偏袒任何一方,客观报道 事实
公正:尊重事实,不歧视、 不偏见,公正对待所有新 闻事件
尊重隐私:保护个人隐私, 不侵犯他人权利
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新闻 传播法规,不传播违法信 息
社会责任:承担社会责任, 传播正能量,促进社会和 谐稳定
尊重和维护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尊重新闻当事人的隐私权,不得侵犯其个人隐私 尊重新闻当事人的肖像权,不得擅自使用其肖像 尊重新闻当事人的名誉权,不得进行恶意攻击和诽谤 尊重新闻当事人的知情权,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新 闻伦理、法律法规、 职业道德等
培训方式:线上线 下相结合,理论与 实践相结合
培训对象:新闻从 业人员,包括记者 、编辑、主持人等
培训效果:提高新闻 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 ,增强其社会责任感 和职业道德意识
建立健全新闻行业自律机制和监督机制
建立新闻行业自律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 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培训 建立新闻行业监督机制,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惩处 加强新闻行业的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新闻监督
汇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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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新闻传播法规的概念和作用
概念:新闻传播法规是 指国家或地区制定的关 于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总称。
作用:新闻传播法规 旨在规范新闻传播行 为,保护公民的合法 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和公共利益。
内容:新闻传播法规 包括新闻出版、广播 电视、网络传播等方 面的法律法规。
新闻传播者应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传播正能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在报道中要尊重事实,客观公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更不能传播虚假信息。 新闻传播者应自觉抵制不良信息,防止信息污染,维护良好的信息传播环境。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doc 51页)
§1-1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2,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 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它必须具备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 资格,即具备能够享有参加新闻传播活动的权利和承担新闻 传播活动义务的资格。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以下几类:新闻传播媒体;新闻传 播从业人员;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或自然人。
§1-1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 1.宪法 最高国家权利机关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制定的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 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不仅规定了国家 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公民的基本权 利和义务等根本问题,还为各种法律、 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来源。 对新闻事业所 作的原则性的规定,是新闻法规的主要 渊源和新闻立法的法律依据。
包括《宪法》的有关规定、有关法律、有关行政法规与规章等各 种法律规范性文件。
§1-1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一、新闻传播法制的一般概 念
(二)有关新闻传播法的一个问题
(1)问题
要不要一部由国家制定的、调 整与规范新闻传播活动的专 门法律?即:要不要制定一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 法》?
§1-1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新闻传播 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新闻传播行为和智力成果。
§1-1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3,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内容与类型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 新闻传播权利与义务。新闻传播权利,是新闻传播法律规范所规 定的、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 障。新闻传播义务,是新闻传播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新闻传播法 律关系主体所承担的某种行为的必要性。
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 笔记 精品
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第一编:基础认知部分基础认知部分之一(媒介与社会的互动)大众传播媒体的社会功能大众传播媒介的正功能一、信息功能二、舆论功能三、娱乐功能四、服务功能基础认知部分之二(信息自由流动原则)新闻传播的基石:信息自由流动信息合法、自由的流动是传媒发展的依据与方向信息自由流动原则得到了主要的世界性和地区性人权宣言和公约的确认。
其间是漫长且苦难的争取:——1789 年,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第 11 条:“自由地交流意见和见解是每个人最为宝贵的权利”,每个公民都“在对违法滥用权利承担责任的前提下,有言论、著作和发表的自由”。
——1791 年,美国《权利法案(宪法怱正案)》:“议会不得通过任何……限制言论或出版自由的法律”。
——1946 年,联合国第 59 号决议:“信息自由是一项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所信仰的各种自由的检验标准”。
——1948 年 12 月,《世界人权宣言》第 19 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通过任何媒体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
——1987 年,34 国的专业组织、人员通过《自由新闻宪章》:“停止直接或间接的新闻检查”;“防止对独立新闻机构,特别是在获得信息、利用传播手段和税收方面的歧视做法”;“允许消息的自由流动,允许新闻工作者及其设备自由穿越国境”;“不以发放许可敃的形式限制新闻工作”;“确保记者受到法律的保护,保敃记者战争期间被视为平民”。
政府对媒体信息传播的管理方式事前限制(Prior Restraint):政府在信息传播之前通过许可敃制度或节目审查制度(Program Censorship)对媒体传播内容加以限制,决定允许该节目播出、怱改后播出及限制、禁止该节目播出。
事后惩罚(Subsequent Punishment):事先不对媒体播出内容进行审查,但若播出内容违法法规和政令,则对媒体进行相应的惩罚。
强制近用(Forced Access):政府通过法令等强制媒介传播某些特定内容的节目,如政令发布、公益节目等。
规章制度新闻职业道德
规章制度新闻职业道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闻行业的职业道德,提高新闻从业者的素质和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新闻从业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新闻职业道德准则,履行新闻报道职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条新闻从业者应当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新闻报道,不得偏袒、曲解事实,不得捏造、篡改新闻,不得编造虚假新闻。
第四条新闻从业者应当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和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恶意中伤、诽谤他人。
第五条新闻从业者应当保护新闻来源的隐私,不得泄露新闻来源的身份,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新闻信息。
第六条新闻从业者应当遵守职业操守,不得接受贿赂、行贿,不得以权谋私,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七条新闻从业者应当遵守职业纪律,不得擅自变造报道稿件,不得以个人观点篡改编辑他人稿件,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第八条新闻从业者应当坚持思想解放,敢于批评、敢于创新,不得受政治、经济、宗教等因素的干扰,不得违背自己的理想和良知。
第九条新闻从业者应当保护新闻事实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得歪曲、夸大、缩小事实,不得随意改变新闻报道的内容和性质。
第十条新闻从业者应当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判断能力,不断完善自身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职业操守。
第二章新闻报道原则第十一条新闻报道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全面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第十二条新闻报道应当遵循及时、及入的原则,做到信息快速传播、反映社会事件。
第十三条新闻报道应当遵循平衡、多元的原则,做到全方位、多角度的报道,客观呈现事实。
第十四条新闻报道应当遵循尊重、保护的原则,对新闻报道对象必须尊重其个人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新闻报道应当遵循舆论引导的原则,引导公众理性、科学地看待社会事件,不得炒作、渲染恐慌情绪。
第三章新闻从业者职责第十六条新闻从业者应当履行职业责任,不得随意炒作事件、制造社会恐慌,不得利用媒体平台传播虚假信息、误导公众。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第一章新闻法制的基本理论法的概念:法是由社会物质条件所决定的,反映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社会规范。
法的特征:(1)法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法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的共同意志体现。
(3)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4)法是由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
(5)法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
新闻法制与新闻职业道德存在的区别:(1)新闻法制是以国家意志形式出现,一般表现在国家机关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权利义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新闻职业道德是以社会意志形式出现,表现为舆论、各种职业道德规范、社会公约等抽象原则和信条,不设具体的权利和义务。
(2)新闻法规有严密的逻辑结构,它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对应的;新闻职业道德以义务为本位,侧重于个人对社会、对他人履行的义务。
(3)新闻法制调整的是新闻传播活动中对他人的利益或公共利益产生影响的新闻行为和新闻关系;而新闻职业道德通过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来调整人们的行为,使人们在社会舆论的监督下按照一定的准则行动。
(4)新闻法制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多表现为对一定行为的禁止和惩罚,以他律为主要特点,具有国家强制性;新闻职业道德的作用,则多表现为对人们行为的劝阻和示范,以其对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的信念影响的程度,对人们的行为发生作用,即以自律为主要特点。
我国新闻法规的基本原则:(重点) (1)宪法原则(2)社会效益第一原则(3)依法行使言论出版自由原则新闻自由:是公民进行新闻活动的自由,是公民通过新闻媒介获取、表达、传播各种信息和意见,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一项重要政治权利。
新闻法制核心问题:言论出版自由西方国家普遍采用的新闻法制模式:一是依法保障新闻自由;二是依法限制滥用新闻自由;三是新闻界本身的自律。
依法限制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一是公共利益原则;二是较少限制手段原则;三是事后限制原则;四是明显而即刻的危险原则;五是法律规定明确、限制精明原则;六是绝对禁止原则;七是特别权衡原则;八是时间、地点、方式限制原则;九是危险倾向和有害倾向原则。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1.新闻传播法制与新闻传播法律关系新闻传播法制定义:新闻传播法制是指新闻传播法的规范化与制度化。
掌握着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将本集团的意志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出现,通过国家机关指定的调节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与制度的总和。
两大类型:(一)以立法形式制定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1)以立法形式制定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新闻法)(2)根据具体情况在特殊领域指定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同时在《宪法》、《刑法》、《民法》以及其他法律中包含有调整新闻传播活动的规定。
(二)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新闻传播案件。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定义:指新闻传播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在新闻传播活动过程中参与者各方所形成的权力与义务关系。
特点:1.国家意志的体现 2.以法律上的权力和义务为内容3.由国家强制力做保障主体: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
1.新闻传播媒体(最重要)。
具有法人主体资格2.记者、编辑等新闻传播从业者。
3.政府、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客体: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新闻行为、智力成果三种。
内容:指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是指由新闻传播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义务是指新闻传播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所承担的某种行为行为的必要性。
2.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原则(1)言论出版自由原则(新闻传播自由)两层内涵:①、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公民有通过报纸和新闻期刊等出版物表达思想见解的权利;公民通过广播、电视、国际互联网等出版手段即复制手段发表意见;公民通过新闻传播媒介了解国内外大事,获得各种信息表达并传播各种思想见解,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权利。
②、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不可滥用新闻传播违法行为:新闻传播媒体及其从业者在主观过错的支配下实施的违反法律规范要求和法定行为模式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2008-12-20 20:441.什么是新闻法制?其特点是什么?新闻法制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志,通过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用以调节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类关系的法制制度。
特点:①新闻法制属于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极强的意识形态色彩,必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新闻传播活动。
②新闻法制渗透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律法规中,表现为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文件。
已基本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③新闻法制对滥用新闻自由的法规比较详尽,而对保障新闻自由的法规相对不足。
④新闻法制与党的政策和新闻职业道德的关系十分密切,既要求严格的他律,也要求主动地自律,两者需要辩证统一。
2.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核心问题是什么?基本原则:①宪法原则。
②社会效益第一原则。
③依法行使言论出版自由原则。
核心问题:是言论出版自由。
1.言论自由:指公民享有发表意见,实现交流,抒发感情,传播信息,传授知识等而不受干涉的自由。
2.出版自由:指公民享有通过以印刷或其他复制手段制成的出版物公开表达和传播意见、思想、感情、信息、知识等的自由。
新闻自由是言论,出版自由在新闻活动中的体现。
3.什么是国家秘密?我国新闻工作实行哪些保密制度?1.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私密”三级。
3.实行保密制度:一是新闻出版保密审查制度(实行自审与送审现结合的制度);二是通过内参反映涉及国家秘密;三是采访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由主管机关批准制度;四是新闻发布制度。
4.试述“曾格案”在美国新闻法发展中的意义。
答:曾格案1733年,约翰.彼得.曾格在纽约创办了《纽约周报》,在报纸上批评当时的总督威廉.科斯比允许法国军舰侦查南部海湾的防御工事,科斯比以“对政府进行无耻的中伤,恶毒谩骂和煽动性责难”的罪名对他提起诉讼,并遭逮捕。
1735年8月4日,法庭开始审理此案。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考点
第一章1.新闻传播法规的渊源: p14新闻传播法规即广义的的新闻传播法,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是指专门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中的一部法律。
渊源:是新闻传播法规的各种表现形式,主要有法律、判例、习惯和条例等。
在我国,新闻传播法规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与规章、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与法规、法律解释、国际条例与协定等。
2.我国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P18言论自由“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3.媒介审判极其负面影响P58媒介审判是指新闻传播媒体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犯案人员作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情绪论,造成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
负面影响:a, 亵渎了法治原则。
媒介审判虽然不能真正代替现实生活中的司法程序,但能够制造和引导一种“众情激奋”的舆论氛围。
B,导致新闻传播体角色错位。
媒介审判使新闻传播媒介超越报道新闻、提供信息、引导舆论的职能,转而担任“民间审判”的角色,对自己拥有的权利的无限放大,干预了正常的司法程序。
防范:客观真实不煽风点火不添油加醋;理性不偏不倚,忠实记录历史;公正平衡给原告双方同等说话的机会,甚至给与罪犯嫌疑人发言或为自己辩驳的机会,维护司法尊严,在法治原则下监督司法。
第三章1 . 新闻传播媒体实行的制度:批准登记制2.我国.新闻传播媒体实行的制度批准登记制的意义及其内容p60内容:对中央单位与地方单位创办报刊的报批部门做了行政级别区分,中央单位创办正式报刊,由报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署审批。
地方单位创办正式报刊,由报刊主管部门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并报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署审批。
国内统一刊号的结构形式为: CN 报刊登记号 /分类号。
意义:a,确保媒体切实遵守《宪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积极的功能b,便于对新闻传播媒体的发展规模、总体布局、资源配置进行调整。
01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 3.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与批准的、进 行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大 部分称“条例”,如《出版管理条例》、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也有的称 “规定”、“办法”,还有一部分称某 某法律的“实施细则”。 国务院发布的 决定、命令,凡具有规范性者,也属于 行政法规之列。
§1-1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1-2 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与主要内容
二、我国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
(二)依法行使言论出版自由权利的原则
2,不可滥用言论出版自由权利
根据《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任何自由权利都不可能是绝对 的、毫无限度的。新闻事业及其从业人员在行使新闻自由这 项权利时,必须注意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和他人 的人格尊严,“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 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新闻媒介及其从业人员如果滥用新闻自由权利,违反宪法和法 律,则将导致新闻违法行为的发生。
包括《宪法》的有关规定、有关法律、有关行政法规与规章等各 种法律规范性文件。
§1-1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一、新闻传播法制的一般概 念
(二)有关新闻传播法的一个问题
(1)问题
要不要一部由国家制定的、调 整与规范新闻传播活动的专 门法律?即:要不要制定一 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 法》?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个人整理】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一.名词解释1.新闻出版保密制度:新闻出版保密审查实行自审与送审相结合的制度。
新闻出版单位和提供信息的单位,对拟公开出版、报道的信息,应当按照有关的保密规定进行自审;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界限不清的信息,应当送交有关主管部门或其上级机关、单位审定。
涉及其他单位工作中的国家秘密的,应当负责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
2.舆论监督:是指新闻传播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治和社会生活共同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
3.著作权:著作权也称版权,它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基于创作某种作品而享有的署名、发表、出版、获取报酬等权利。
4.合理使用:主要表现在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在使用他人作品时所享有的一种抗辩权。
指在特定情况下使用他人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其他权力的制度。
合理使用制度也是对著作权人使用著作权的限制,其立法目的也是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
5.法定许可使用:法定许可不需著作权人许可由法律直接许可,但需向著作权人支付一定的报酬;法定许可,著作权人只有“获得报酬权”而无“禁止权”;法定许可仅限于法律列举的五种方式:报刊的相互转载,营业性演出,录音录像制作者,播放录音制品节目,编写出版教科书。
6.强制许可:在特定条件下,由相关主管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已发表的作品,强制著作权人许可申请人对作品进行使用。
7.新闻专业主义:新闻专业主义是资产阿阶级新闻学的重要概念,也是西方新闻工作者恪守的最主要的新闻职业规范。
新闻专业主义的核心概念有两个,一是客观性新闻学,二是新闻呢媒介和新闻工作者的独立地位和独特作用。
新闻专业主义、客观性新闻学和新闻媒介的独立性这些概念,是相互交叉的,它们都是历史的产物,经历了发展变化。
了解这些概念、历史及其变化,对于中国的新闻工作者也许不无裨益。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
新闻传播法规的渊源(表现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与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律与法规,法律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新闻传播法律关系:是指新闻传播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在新闻传播活动过程中参与者各方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特点: ①是国家意志的体现②是它以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为内容③是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④属于思想社会关系的范畴。
新闻法律关系: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
主体 (1)新闻传播媒体 (2)记者,编辑等新闻传播从业者 (3)政府,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客体是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客体 (1)物(2)新闻传播行为 (3)智力成果.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发表意见,交流思想.抒发感情.传播信息,传授知识等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媒体管理行政法:调整媒体管理机关和传媒组织之间基于传媒管理社会关系而在两者之间形成权力(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总和.报刊的审读制度:是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报刊主管单位在报刊出版后,组织有关人员依法对报刊出版质量进行的审阅和评定,是报刊出版事后管理的重要制度.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证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电子公告服务:是指在互联网上以电子布告牌,电子白版,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互交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舆论监督:新闻传播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治和社会生活共同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报刊使用信息的规定: (1)不要公开引用内部信息;(2)互联网信息使用的规定:报纸转载,摘编互联网上的内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内容进行核实,并在刊发的明显位置表明下载文件网址,下载日期等(3)使用境外媒体信息的规定:外国通讯社除与新华社交换新闻外,其他新闻单位不得直接使用外国通讯报社的消息和文章,任何部门单位不得直接向外国通讯社及其所的信息机构订购新闻.职业道德: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它带有鲜明的职业烙印,也体现着人类最普遍的道德精神.新闻发言人的职责:在一定时间内就某一重大事件、局势举行会议或约见记者,向新闻界发表有关信息和意见,并代表有关方面解释或解答提出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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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第二类:侵害新闻传播活动的权利的行为,诸 如封锁依法应当公开的真实消息,干扰、阻碍、破坏 合法出版物的出版,阻碍记者的合法采访活动,对批 评人压制和打击报复等。对这些违法行为,有的有制 裁规定,有的没有,有的虽有但不完整。
第二节 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一、新闻传播法制的一般概念
(一)新闻传播法的概念
用、具有普遍约束力)。
• 五、法的主要内容:就是规定权利和义务关系。法主 要通过规定一定的权利和义务,把行为规范具体化, 指引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
• 六、法律关系:就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是 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社会关系,某种法律关系的 存在总是以相应的现行法律为前提。法律关系的主体, 也叫权利主体或权利义务主体,就是法律关系的参加 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并承担一定义 务的人或组织,一般包括公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 位、团体、国家等。
二 、新闻传播法的渊源
新闻传播法的渊源,即新闻传播法的各种表现 形式,主要有法律、判例、习惯和条约等。
在我国,新闻传播法的渊源,主 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与规章、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与法规、法律 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等。
保障新闻自由权利、规定新 闻从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反问:谁的权利?公民还是媒介
一、新闻传播法制的一般概念
(二)有关新闻传播法的一个问题
(3)主张二
规定新闻媒体应报道什么、不该 报道什么。
反问:如何规定?怎样与现有法规 协调?
一、新闻传播法制的一般概念
(二)有关新闻传播法的一个问题 (4)主张三 规定新闻媒体的创建与运作。 反问:行业特点?
• 七、法的实施和违法制裁
• 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 2、我国执行适用法律的基本原则(1)以事实为 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 律平等;(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4) 行政机关依法行政;(4)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 3、构成违法行为必须具备的四个要素(1)违法行为 的客体,就是实施了违法法律、法规的行为,侵害了 法律所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2)违法行为的客 观方面,就是违法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对社会的危害 结果;(3)违法行为的主体,就是实施了违法行为 的公民或组织;(4)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就是违 法行为在主观上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广播电视法规与职业道德
遵守新闻法规和具有良好的新闻职业道德是一名 新闻工作者的基本要求,同时它也是媒体从业人 员应具有的职业素质,本课程分新闻法规和新闻 职业道德两部分,新闻法规主要讲授我国新闻法 制建设、新闻宣传及广告发布的管理;新闻职业 道德主要讲授新闻工作的主要道德规范内容、从 业人员意志和品质和加强新闻职业道德修养的体 系建设等。
• 4、新闻传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主要种类
• (1)第一类:新闻传播活动侵害国家和社会利益以 及他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在公法领域,如传播反对 基本国策、淫秽色情暴力、暴露国家秘密等内容,非 法出版物和非法播发行为,在私法领域,如侵害公民 法人人格权、侵犯著作权等,我国有严格的制裁规定 和措施。(公法是调整不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如行 政处罚法;私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如合同 法。相同的是都具有法律的强制性,都必须遵守。不 同的是,公法强制性规范较多。私法任意性规范 多。 )
包括《宪法》的有关规定、有关法律、有关行政法规与规章等各种法律 规范性文件。
一、新闻传播法制的一般概念
(二)有关新闻传播法的一个问题
(1)问题
要不要一部由国家制定的、调整与 规范新闻传播活动的专门法律? 即:要不要制定一部《中华人民 共和国新闻法》?
第二节 新闻法制
一、新闻传播法制的一般概念
(二)有关新闻传播法的一个问题 (2)主张一
第一章:新闻传播法制的基础知识
第一节 法的概述 第二节 新闻法制 第三节 新闻法规与新闻政策、新闻职业道德的关系
辽宁省西丰县公安局进京抓记者
因为一篇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 张志国,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 采写报道的《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进行立案调 查。
湖南省
《成德林——一条披着记者“羊皮”的狼》 近日,随着这份公函在网上的迅速传播,官员公函骂人事件也越来越 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卑鄙小人,犹如一条丧家之犬;他的眼光阴 冷可怕,面貌令人可憎,让人第一眼看了就觉得是个黄鼠狼,不是个 好东西”。这些带有侮辱性的字眼,都是用来形容《中国妇女报》湖 南记者站一位叫做成德林的工作人员。让人感到吃惊的是,这样的语 言竟然以湖南省石门县宣传部公函的形式被发布。
• 二、法与法律的关系
• 广义的法与法律同义。狭义的法律,在我国是指全国 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法律是法的主要表 现形式。
• 三、法源与法律部门:法的各种表现形式称为法源。 我国现有七个法律部门,即宪法与宪法相关法、民法
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与非诉讼程序 法。
• 四、法的基本特征 • 1、法是行为规范; • 2、法是由国家创造的行为规范; •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 4、法是具有普遍性的行为规范(同样条件下反复适
新闻传播法一词,通常有狭义的和广义的两种解释。 狭义的新闻传播法,是指专门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一部法律。
在我国,近十几年来新闻界内外呼吁早日出台的新闻法,是指从狭义上 理解的新闻传播法,即一部由国家制定的、调整与规范新闻传播活动 的法律。
广义的新闻传播法,即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是指由国 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的统治阶 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据了解,其实早在今年3月,湖南省石门县宣传部就以公函的形式向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湖南省新闻出版局、《中国妇女报》等单位发文, 同时还将其在数十家网站发布。而公函的内容描述的是成德林违法违 纪的行为。
第一节 法的概述
• 一、法的概念 • 法是由国家创造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普遍适用的行为规范体系。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 意志,是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 关系和社会秩序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