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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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公司各专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设计公司各专业负责人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设计类)一、项目负责人职责1.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设计的组织者,指挥者,责任者,暂由公司管理层担任,对总经理负责.对外代表公司开展工作,对内负责全面跟进所负责项目各专业的设计质量及进度.2.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设计和统筹的对外接口人,负责对外统一协调相关的进度计划和质量控制;开展项目协调工作时,如相关专业负责人不在场,应在内部沟通协调后再统一回复甲方.3.熟悉合同,掌握合同中所签订的设计内容和设计范畴,如甲方有超出合同范畴的设计要求时,应提醒甲方和公司管理层,签订合同补充协议.4.协助方案专业负责人与甲方沟通,建立与甲方相关人员的接口并保持联系,掌握甲方的相关进度计划,掌握甲方对设计工作、施工配合的意见.5.协调与甲方相关人员的关系,主动沟通以解决相互之间的分歧。

当遇到需公司层面出面解决的问题时,向所长反映并清楚阐述有关情况6.在设计各阶段与各专业负责人共同制定工作进度计划,监控工作进度计划的各节点执行情况,保证各阶段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按计划完成,遇到进度上的困难时应及时向所长反映并配合寻求解决途径。

同时根据甲方对项目的整体进度要求跟踪属于甲方工作范畴的进度,使其不置影响我司的设计工作进度。

若甲方某环节出现延误应及时书面知会甲方,说明该延误对我司相关工作进度的影响及使我司工作进度相应后延。

7.于设计各阶段组织各专业负责人根据各政府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设计并达至符合要求。

8.于设计各阶段组织各专业负责人根据甲方确认后的合理要求修改设计并监督完成情况;当甲方有跨阶段的方案性修改要求时,负责组织各专业负责人统计修改工作量,根据公司对设计修改的有关规定程序呈报各有关方面,并负责跟进相应的确认及组织修改工作。

每阶段工作完成后,以公函形式要求甲方确认。

下一阶段工作开始时,取得甲方对我司上一阶段工作的确认函作为我司在此基础上进行下一阶段设计的设计依据。

9.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通知生产质量部门及计划经营部门,及时填报有关进度表单;每一阶段的政府部门批文应及时抄送各专业所长和计划经营部门。

《【怎样当好结构负责人】 如何当好负责人》

《【怎样当好结构负责人】 如何当好负责人》

《【怎样当好结构负责人】如何当好负责人》怎样当好建筑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陈继淮编(xx.5)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专业项目负责人)是工程设计项目的专业技术第一负责人,需要由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在施工图文件盖有注册号的执业印章。

其工作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从建筑方案开始即应介入直至竣工验收。

1.建筑方案阶段方案设计文件是用于投标的必要内容,不仅仅是建筑专业图纸和说明,各专业也应融合其中,尤其是高层建筑和复杂的大型公共建筑,必须有明确的结构方案。

项目负责人在深入了解工程项目的规模、使用性质、设计标准和投资情况后,根据是否抗震设防和结构设计概念、工程经验,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结构方案。

方案说明宜简要、通俗,说明其可行性、合理性,有独特创意的亮点着重阐述,经得起评委的责问和评议。

结构体系应根据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建筑高度、地场条件、地基、结构材料和施工条件等,经技术、经济和使用条件综合比较确定。

建筑设计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不规则的建筑方案应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特别不规则的建筑方案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建筑方案。

(gb500113.4.1)高层的框架结构不应采用单跨框架结构,多层框架结构不宜采用单跨框架结构。

(gb500116.1.5)。

砌体房屋的高度限制,是十分敏感且深受关注的规定。

基于砌体材料的脆性性质和震害经验,限制其层数是主要的抗震措施,不得突破。

同一结构单元中,不应采用部分框架结构部分由砌体承重之混合形式。

框架结构与砌体结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构体系,其抗侧移刚度、变形能力等相差很大,将这两种结构在同一结构单元中混合使用,而不以抗震缝将其分开,对建筑物的抗震能力将产生很不利的影响。

在高层建筑中,抗侧力结构体系的选择与组成成为首要考虑及决策的重点,抗侧力体系确定后,水平构件体系的大格局已经确定,楼盖布置的细节还可以进一步推敲,也有可能反过来影响抗侧力体系。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010]23号)、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企业负责人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在施项目。

第二章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第五条公司建立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负责制:1、负责建立公司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具体落实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工作。

对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工作内容1、传达贯彻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各级管理要求,对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组织相关人员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巡视检查,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管理状况;3、检查项目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化和绿色施工情况;4、当施工现场进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搭设、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吊装及按拆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时,项目要及时上报公司。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因故不能到场,可委托公司安全负责人带班检查;5、当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进行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并安排相应的部门督促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或进行下一道工序。

第七条公司制定领导带班检查工作计划,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工作日的25%。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的解读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的解读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的解读范春雷摘要: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亮点包括:明确五方责任主体,以“具体、明确、管用”为原则,明确了质量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方法。

很多人对《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条文理解不是很到位,认为这个文件的形式大于内容,其实不然,这个文件有很多内容是做了最新的阐述和明确的规定。

1.明确责任主体,共五方,这五方的项目负责人对建筑工程质量服终身责任,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规定: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社会上有人认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也应承担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就把责任推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际上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原因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是责任主体单位,质量监督部门不是具体工程的验收单位,只是对具体工程的责任单位的验收程序进行监督,监督参与验收各方的验收程序的规范性,简称监督验收,对实体的检查是随机的抽查抽测,不参与具体质量问题的技术处理,质量监督部门是受政府的委托对所属地域建设项目的质量进行宏观的质量管控,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一部分,其行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就质量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明确是五方责任主体,不是以单位强势或弱势划分责任,明确是这五方责任主体,早期的时候有的地方规定是七方责任主体,还包括检测单位,图纸审查单位,更有甚者有的地方还要加上相关的材料供应单位,其实这几家单位都不是直接责任主体,而是由合同控制或其他法律规定控制的间接的责任人,算是参与单位,这几家单位不是直接责任的所在,如果把这几方通通作为责任主体,那么责任的划分反而不清晰、不明确。

2.该条例以“具体、明确、管用”为原则,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强化个人质量责任追究,建立重大质量问题报告制度,着力构建企业自控、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工程质量治理机制。

工程项目质量保障措施

工程项目质量保障措施

工程项目质量保障措施一、质量方针、目标、标准1、质量方针科学管理、质量第一、信守合同、争创一流。

2、质量目标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及国家颁布的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精心组织施工,并严格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规定进行评定。

严格按照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来控制整个工程的全过程质量,并以此指导项目施工的各项管理工作,保证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转,确保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100%,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工程的标准。

3、质量标准《城市污水处理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2002)、《给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2010)、《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等现行规范标准。

二、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1、项目质量管理体系(1)我公司将对本项目工程质量实行“领导班子监督、项目部管理、质检部控制”的监督管理体系,同时接受公司工程技术部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监理和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

(2)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下,项目部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项目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整个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设计部门和各施工单位也将成立相应质量管理机构,协助我公司搞好质量控制工作。

由此,形成各参建单位参加的质量责任落实的网络化质量管理体系,整个体系协调运作,从而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3)在施工过程中,定期开展全面质量检查和质量问题分析会,各施工单位定期向我公司提交质量月报表,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应用科学的数理统计分析方法,分析工程质量发展趋势,通过利用组织、技术、合同、经济的措施,达到“人、机、料、法、环”五大要素的有效控制,保证工程的整体质量。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5篇)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5篇)

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负责人(总公司、分公司)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检查,项目负责人带班形式为带班安全生产和带班安全检查。

第四条总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等企业领导,负责人应当持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得少于____个工作日。

第五条分公司带班负责人包括分公司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主任总工程师。

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____个工作日。

分公司总经理为落实本级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不得随意变更。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每月带班生产时间分别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____%。

负责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第二章职责第八条公司带班领导职责:1、法定代表人为落实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2、企业负责人应按照《企业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计划表》的安排,带队深入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项目负责人的带班生产情况,检查记录应分别在公司工程部和施工现场存档备查。

2、检查分公司、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疑难问题。

第九条工程部职责:1、做好集团领导带班检查计划,并督促实施。

2、检查各级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3、对带班情况实施考核。

第十条分公司带班领导职责:1、认真做好带班检查工作,深入、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本级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执行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进行检查、考核。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1、目的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责任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建项目部施工现场。

3、术语,定义.3。

1 企业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总经理。

3。

2 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程师、安全员、等领导成员。

3。

3 施工现场:指我公司在建项目的施工现场。

3。

4 带班生产: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生产活动。

4、带班职责及工作内容4。

1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4.2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案。

(记录表附后)4。

3 项目负责人每日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管理。

4。

4项目部负责人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4。

5工程项目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项目负责人必须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附表)。

4。

6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安全生产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

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项目负责人的职责之一,是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的关键角色。

本文将围绕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重要性展开阐述。

一、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定义和职责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负责项目安全工作的人员。

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设定安全目标和安全文化: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确定项目的安全目标,并积极倡导和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项目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2.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

确保项目参与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并及时进行安全评估和风险控制。

3. 组织实施安全措施: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组织项目参与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并加强对施工现场、设备和材料的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同时,积极引进和应用安全技术和管理手段,提升项目的安全水平。

4. 掌握项目安全管理情况: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及时了解项目安全管理的实施情况,随时对安全工作进行监管和检查。

确保项目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及时纠正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5.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项目参与人员进行演练。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组织救援,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二、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重要性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着项目安全的重要责任,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维护人员生命安全: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护参与项目的人员的生命安全。

2. 保障项目顺利进行: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安全措施,可以提高项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避免因安全问题导致项目延期或损失。

项目负责人主要岗位职责

项目负责人主要岗位职责

项目负责人主要岗位职责一、负责对整个项目工程总体协调与沟通;二、负责对整个项目工程总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管理监督,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三、负责对整个项目工程总的成本控制监督,各类经济合同的审核签字,对项目成本支出审核签字;四、负责对整个项目工程财务具体管理工作;五、领导与组织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质量安全计划,领导项目质量安全体系的运行工作;六、主持管理人员及班组长的工作会议,对整个项目工程的问题处理和决定权;七、依据项目管理手册进行组织机构设置、人员聘任和职能分配;八、负责对整个项目工程现场管理、预结算的管理监督;九、负责对整个项目工程资料技术、材料的管理监督;十、负责对整个项目工程的管理监督。

1、负责和客户的前期沟通,做必要的项目需求分析。

2、对项目范围、项目质量、项目时间、项目成本进行确认。

编写项目合同、项目技术协议、项目详细设计说明书、以及项目进度安排。

3、负责项目的投标工作,包括标书的编写、制作和现场投标。

4、负责项目合同及技术协议等相关文件的签署工作。

5、负责项目所需物资的采购工作,以及系统设备的发货工作。

6、实际实施过程中组织项目所需的各项资源,设置项目组中的各种角色,合理安排项目组各成员的工作,并分配好各成员的责任和权限。

7、及时处理项目组内部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项目组成员不受项目其他方面影响。

8、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客户的沟通和交流。

对出现的项目变更等问题及时达成一致。

9、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达到项目目标,跟踪、检查项目组成员的工作质量,定期向部门经理报告项目进度和相关问题,一般为一周一次。

10、安排客户培训工作,项目结束时,进行结项工作,整理各种相关文件。

11、负责项目尾款的回收工作。

1、负责勘探设计方案和勘探设计的编制工作,按时提请总工审批。

2、做好各项勘探工程的施工安排,明确各项工程质量要求,按批准的设计要求取全、取准各种原始资料并妥善保管。

3、做好地质“三边”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研究和组织必要的专题研究工作,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

建筑工程施工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2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现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8月25日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

第三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设计单位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设计单位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1. 为了加强设计单位项目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设计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设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

二、安全管理制度1. 设计项目负责人责任制(1)设计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项目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3)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全员安全素质。

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项目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监理单位应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设计单位整改。

(3)设计单位应配合监理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项目安全。

4.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制度(1)发生安全事故时,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立即组织调查,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2)事故发生后,设计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事故调查。

(3)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5.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2)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3)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安全生产。

三、附则1. 本制度由设计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具体要求1. 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知识。

2. 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项目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 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项目安全。

5. 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多环节的复杂过程,为了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明确各方的责任主体。

在建筑工程中,存在五个主要责任主体,其中项目负责人承担着最为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以及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要求。

一、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在建筑工程中,五方责任主体包括: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每个责任主体都有着不同的职责和义务,共同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安全。

1. 业主:作为工程的发起者和权益保护者,业主有责任为工程提供充分的投资和资源支持,明确工程目标和要求,并配合承建单位履行工程建设和验收手续。

2. 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是负责提供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机构。

设计单位需根据业主的要求制定合理的设计方案,保证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调整。

3.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具体的建筑工程施工任务,需要按照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方案进行工程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并按时完成工程。

4.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是独立于业主和施工单位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理和检查。

监理单位需要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行为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合规和质量安全。

5.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管理团队的核心成员,对工程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有直接责任,承担最为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二、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要求作为建筑工程的重要主体角色,项目负责人具有以下职责和要求:1. 整体管理和协调:项目负责人需要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协调,包括制定项目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统筹各方资源,协调解决工程问题等。

2. 技术管理:项目负责人需要具备扎实的技术知识和丰富的工程经验,对工程的技术细节和施工工艺有深入了解,能够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调整,并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3. 质量控制:项目负责人需要制定和执行质量控制方案,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项目经理是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模版

项目经理是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模版

项目经理是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模版项目经理是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是确保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并且有关人员遵守安全规定。

项目经理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正确识别和评估项目的潜在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下面是一个项目经理是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模版,其中不包含首先、其次、另外、总之和最后等分段语句,以便更加凝练地表达观点。

1. 项目经理必须对项目安全负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得到保障。

2. 项目经理应实施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安全计划和措施。

3. 项目经理需指导和培训项目团队成员,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4. 项目经理应加强项目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5. 项目经理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良好沟通与合作关系,共同维护施工安全。

6. 项目经理必须及时响应和处理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

7. 项目经理应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和培训,提高项目成员对施工安全的认识。

8. 项目经理要积极引进和应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和设备。

9. 项目经理应建立完善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10. 项目经理必须遵守有关法规和标准,保证施工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11. 项目经理要密切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12. 项目经理应定期评估和改进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施工安全水平。

以上是一个项目经理是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模版,可以帮助项目经理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项目的安全施工。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第一条任务职责1.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是指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内负责工程项目的总体管理、质量掌控和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2.负责人负责对项目设计全过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运营、合同履行等进行有效管理和掌控。

3.负责人应当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必需的人员和设备,确保项目设计的顺利推动和质量安全。

4.负责人应当遵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规范设计项目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建筑工程的合法合规。

第二条设计文件编制1.负责人应当负责对项目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

2.负责人应当引导设计人员进行全面、详实、准确的设计文件编制,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合理性。

3.设计文件必需真实反映工程需要,符合最新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范,保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第三条设计更改管理1.负责人应当对可能引起设计更改的情况进行预判,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理。

2.如确实需要进行设计更改,负责人应当经过审慎评估和相关审批手续后,及时供应更改方案,确保更改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并及时进行更改文件的编制和管理。

3.设计更改后,负责人应当对更改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备,并确保相关人员及时知悉。

第四条项目质量管理1.负责人应当依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订立并执行项目质量管理计划。

2.负责人应当推动和落实质量管理体系,并对设计文件、施工工艺、料子选用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设计质量的达标。

3.负责人应当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常规和不定期的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质量问题。

4.负责人应当搭配监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评审工作,供应所需的设计文件和资料,并乐观搭配处理项目质量问题。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1.负责人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订立并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负责人应当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订立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措施,并确保设计文件与安全管理制度相全都。

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模版

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模版

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模版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

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全过程中负责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项目经理要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了解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合理设置施工工序,编制详细的安全生产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下面将就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安全管理措施以及应急处理措施进行阐述。

1. 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中的职责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他要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无事故和人员伤亡。

首先,项目经理要制定和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责任、安全目标和安全标准,确保所有人员都知晓并遵守相关规定。

其次,项目经理要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

他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另外,项目经理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他要确保施工人员对安全管理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总之,项目经理要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概率最小化,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2. 安全管理措施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中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措施,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首先,项目经理要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管理,设置合理的施工区域和保护设备,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其次,项目经理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管,做到手续齐全、合理规划、有序进行。

另外,项目经理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的管理,制定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机制。

最后,项目经理要积极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3. 应急处理措施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中需要制定应急处理措施,以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

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制度

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制度

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制度一、前言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工程设计项目组织中的核心人员,他(她)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和协调,是项目成功实施的关键。

建立科学完善的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制度,对于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的顺利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法,希望对相关单位具有参考价值。

二、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职责1. 项目计划制定:负责制定工程设计项目的计划,确保项目的整体目标和任务的明确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2. 项目组织管理:负责组建项目团队,明确团队成员的责任和权限,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和协作机制,确保团队协调工作。

3. 项目进度控制:负责监控和控制项目的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保证项目按时完成。

4.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和评估,确保设计方案满足客户要求和国家标准,保证项目设计的质量。

5. 项目成本控制:负责监控项目的成本,合理分配项目经费和资源,有效控制项目成本,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

6. 项目风险管理:负责识别项目的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7. 项目沟通协调:负责项目相关各方的沟通和协调工作,确保项目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协调。

8. 项目总结评估:负责项目的总结评估工作,总结项目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项目提供参考。

三、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素质要求1. 专业知识: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了解项目的各个环节,能够熟练运用相关技术和工具解决问题。

2. 组织管理能力: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组建高效的团队,合理分配资源,有效协调团队成员的工作。

3. 沟通协调能力: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优秀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项目相关各方有效沟通,解决矛盾,协调利益关系。

4. 抗压能力: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强大的抗压能力,能够在项目的各个阶段面对复杂的情况和挑战,保持冷静和应对自如。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宣贯 2014-10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宣贯  2014-10
项目负责人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告知其上级主管部门 1
及纪检监察部门,并建议对项目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2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4 向社会公布曝光。
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事故,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 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由于勘察、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尚在设计使用 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之一的,对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责 任追究
3 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4 向社会公布曝光。
第十五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布项目负责 人质量责任追究情况,将其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及处罚结果记入个人信用档案,给予信用惩戒。 鼓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项目负责 人终身质量责任承诺等质量责任信息。
第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因调动工作等原因离开原单位后,被发现在原单位工作期间
项目经理为相关注册执业人员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 1
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 不予注册;
2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4 向社会公布曝光。
第十四条 工程质量事故,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建 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进行 指导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 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实施监 督管理。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
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24号2014年9月5日14:49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化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落实,现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8月25日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项目负责人。

第三条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是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其违法违规或不当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勘察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当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对因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承担责任。

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是指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最高行政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作为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应承担起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领导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方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要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明确责任,划定权限,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并通过培训、奖惩等措施提高项目安全生产意识。

2. 落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项目负责人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和责任体系,明确各责任人员的职责和要求,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大对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推动问题的整改和消除。

3. 提供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

项目负责人应为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和人力资源保障,确保项目安全设备的有效运行和维护;同时还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做好应急救援准备,提高应急事件的处置能力。

4. 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项目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意识,倡导安全工作的正能量;要组织安全活动,宣传示范安全工作,推动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5.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项目负责人应加大对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同时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共同维护项目安全生产的稳定和健康。

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应全面履行其职责,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

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1、建筑施工中谁是第一事故责任人?建筑施工中建筑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事故责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扩展资料:《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建设单位还是监理单位我不懂法,但是我一个哥们的爸爸刚好出这事情。

业主是第一责任人,监理最多免职一两个。

3、------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A监理工程师B项目经理C专业监理工程师D 现场监理人员E既然是第一责任人,怎么会是多选。

应该是B,项目经理。

其他答案都有点问题的,监理工程师不是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也不会是,现场监理人员更加不是,部门经理哪个单位都不知道,怎么会是4、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还是企业负责人如果工程施工有合同包给有资质的施工单位,那么工程施工就是施工单位,但是如果没有外包,那么就是企业负责人,即使外包的,本企业负责人也有责任和义务去检查和督查施工的安全隐患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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