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标准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标准介绍本文档旨在提供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标准。
根据项目部规模和需求,合理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的重要保障。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根据项目部的不同职能和业务需求,以下是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标准:项目经理- 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 工作经验:具备5年以上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职责: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和管理,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
施工队长- 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的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 工作经验:具备3年以上建筑工程施工经验- 职责:负责具体施工现场的管理,包括人员安排、进度控制和质量监督等工作。
质量检验员- 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的中专学历及以上学历- 工作经验:具备2年以上建筑工程质量检验经验- 职责: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验和监控,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安全员- 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的中专学历及以上学历- 工作经验:具备2年以上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经验- 职责: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培训、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等。
财务人员- 资格要求:具备财务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 工作经验:具备3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 职责:负责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包括预算编制、成本控制和财务报表的编制等。
采购员- 资格要求:具备物流管理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 工作经验:具备2年以上采购管理经验- 职责:负责项目部的物资采购工作,包括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和采购流程管理等。
结论根据项目部的规模和业务需求,合理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的重要保障。
上述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可作为参考,具体配备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人员配备要求
附件1:湘建建【2010】109号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附件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一、项目负责人1.任职条件:(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主要职责:(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4)对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施工机具、建筑材料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突出抓好对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管理;(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C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T59-99)、《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等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8)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1.任职条件:一级工程(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附表2标准划分,下同)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
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1、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2、住宅小区或其他建筑群体工程,每增加10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3、单栋高度150m及以上的超高层工程,每增加10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2、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工程,质量员职责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
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3万平方米
6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
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
7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
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
10
市 政 及 其 他 工 程
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
5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1、造价低于500万元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2、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安全员人数。
注:1、建筑面积相差10%以内,可按低档执行,其中安全员按规定执行,不得降低配备标准。
2、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3、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4、5、Leabharlann 6、7、8、
9、
10、
11、
12、
13、
14、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配备标准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定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标准,以确保施工项目部在人员配置方面满足最基本的要求,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人员配备标准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以下是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标准:
1. 项目经理:每个施工项目部应配备1名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决策,具备工程管理和领导能力,并拥有相关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资格证书。
2. 技术负责人:根据项目规模和工程性质确定,至少配备1名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技术的管理和监督,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资质。
3. 安全负责人:每个施工项目部应配备1名安全负责人,负责工程安全管理和监督,并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资质。
4. 质量负责人:每个施工项目部应配备1名质量负责人,负责
工程质量的管理和监督,并持有相关的质量管理资质。
5. 管理人员:根据项目规模和工程特点,施工项目部应根据需
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和管理。
总结
通过制定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标准,可以提高施工项目部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从而保障工程项目的
质量和安全。
相关单位应按照标准要求招聘和配置人员,确保岗位
人员的能力和资质与实际需求相匹配,以推动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
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规定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规定1. 引言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规范》的要求,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2.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2.1 项目经理-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 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与决策工作。
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与决策工作。
- 人数要求:每个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
人数要求:每个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1名项目经理。
2.2 技术负责人-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称。
- 岗位职责:负责项目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和技术创新工作。
岗位职责:负责项目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和技术创新工作。
- 人数要求:每个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1名技术负责人。
人数要求:每个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1名技术负责人。
2.3 安全员-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安全员资格证书。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安全员资格证书。
- 岗位职责: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教育与事故处理工作。
岗位职责: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教育与事故处理工作。
- 人数要求:每个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1名安全员。
人数要求:每个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1名安全员。
2.4 施工员-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员资格证书。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员资格证书。
- 岗位职责: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进度控制与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岗位职责: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进度控制与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 人数要求:根据项目规模,每个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2-4名施工员。
人数要求:根据项目规模,每个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2-4名施工员。
2.5 材料员-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材料员资格证书。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材料员资格证书。
- 岗位职责:负责项目材料的采购、储存、发放与管理工作。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
5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1、造价低于500万元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2、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5000万<工程合同价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
工程合同价>1亿元
10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
1、工程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时,每增加5000万元,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增加1人。
2、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
安全员人数。
注:1、建筑面积相差10%以内,可按低档执行,其中安全员按规定执行,不得降低配备标准。
2、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3、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
1、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2、住宅小区或其他建筑群体工程,每增加10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3、单栋高度150m及以上的超高层工程,每增加10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2、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工程,质量员职责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
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3万平方米
6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1. 引言为了加强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的管理,规范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本配备标准。
2.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2.1 项目经理- 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管理能力。
2.2 技术负责人- 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具有5年以上同类工程技术管理经验;- 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解决现场技术问题的能力。
2.3 安全员- 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安全管理经验;- 具备较强的安全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
2.4 质量员- 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合格证书;- 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具备较强的质量控制能力和质量问题处理能力。
2.5 施工员- 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员资格证书;- 具有5年以上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具备较强的施工组织能力和现场协调能力。
2.6 资料员- 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资料员资格证书;- 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资料管理经验;- 具备较强的资料整理和归档能力。
3. 人员配备比例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比例如下:- 项目经理:1人;- 技术负责人:1人;- 安全员:不少于2人;- 质量员:不少于2人;- 施工员:不少于3人;- 资料员:不少于1人。
4. 人员培训与考核4.1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的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2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接受项目法人、监理和施工单位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5. 附则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根据相关法规和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广东省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单位应严格按照本标准配备关键岗位人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投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附件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
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附件2: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标准中总监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监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每增加5万平方米,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各各增加1人。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建筑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注: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标准中总监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监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每增加5万平方米,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各增加1人。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建筑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3.当施工员、安全员为2人及以上时,应按专业配备。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1.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2.标准中总监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专监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
3.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每增加5万平方米,各阶段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各增加1人。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标准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标准1. 简介为确保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的保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配备标准。
本标准明确了施工项目部中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要求,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
2.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2.1 项目经理-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
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
- 资格证书: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 工作经验:具备5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管理经验,曾担任同类项目的项目经理。
工作经验:具备5年及以上建筑工程管理经验,曾担任同类项目的项目经理。
- 能力要求: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能力要求: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2 施工员- 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
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
- 资格证书:具备施工员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具备施工员资格证书。
- 工作经验:具备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经验。
工作经验:具备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经验。
- 能力要求:具备较强的现场管理能力和执行力。
能力要求:具备较强的现场管理能力和执行力。
2.3 质量员- 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
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
- 资格证书:具备质量员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具备质量员资格证书。
- 工作经验:具备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经验。
工作经验:具备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经验。
- 能力要求:具备良好的质量控制能力和责任心。
能力要求:具备良好的质量控制能力和责任心。
2.4 安全员- 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
学历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
- 资格证书:具备安全员资格证书。
资格证书:具备安全员资格证书。
- 工作经验:具备3年及以上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经验。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标准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标准1. 引言为确保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的保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明确了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中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要求,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2.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2.1 项目经理- 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近三年内有同类工程管理经验。
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近三年内有同类工程管理经验。
- 岗位职责: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和决策,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负总责。
岗位职责: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和决策,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负总责。
2.2 技术负责人- 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五年以上建筑工程施工经验。
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五年以上建筑工程施工经验。
- 岗位职责:负责项目技术管理、技术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项目的技术质量和技术创新负责。
岗位职责:负责项目技术管理、技术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项目的技术质量和技术创新负责。
2.3 施工员- 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持有施工员资格证书。
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持有施工员资格证书。
- 岗位职责:负责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岗位职责:负责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2.4 安全员- 资格要求:具备安全员资格证书,且具有两年以上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经验。
资格要求:具备安全员资格证书,且具有两年以上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经验。
- 岗位职责: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岗位职责: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建筑现场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建筑现场施工人员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工程规模类别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至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至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至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岗位及人数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5人、安全员5人、质量员5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3人、材料员2人、资料员2人。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8人、安全员8人、质量员8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5人、材料员3人、资料员3人。
备注:1.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2.对于造价低于100万元的工程,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即可,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
3.对于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4.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是工程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不同规模的工程需要不同的人员配备。
下面是配备标准:1.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
2.建筑面积小于1.5万平方米的工程,需要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至5万平方米之间的工程,需要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4.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至15万平方米之间的工程,需要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2015年湘建建【57号】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
5000万<工程合同价≤1亿元
6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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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价>1亿元
10
2、此标准为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3、对于复杂的体育场所、综合性工程以及工期较紧、多班施工作业的工程,在以上配备标准基础上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
1、工程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时,每增加5000万元,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各增加1人。
2、城市桥梁、地下交通中的隧道工程、轻轨交通中的桥涵工程,应适当增加施工员、质量员、
安全员人数。
注:1、建筑面积相差10%以内,可按低档执行,其中安全员按规定执行,不得降低配备标准。
7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
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
10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
1、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2、住宅小区或其他建筑群体工程,每增加10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
2、建筑面积小于5000平方米的工程,质量员职责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
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3万平方米
6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
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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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3
1000万<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
项目经理
1
技术负责人
1
施工员
1
安全员
1
质检员
1
合计
5
5000万<工程合同价≤1亿元
项目经理
1
技术负责人
1
施工员
2
安全员
2
质检员
1
合计
7
工程合同价>1亿元
项目经理
1
技术负责人
1
施工员
3
安全员
3
质检员
1
合计
9
说明:1、施工员、质检员仅包括项目主导专业的施工员、质检员,不包括非主导专业的施工员、质检员。非主导专业的施工员、质检员(如建筑工程主体施工阶段,水电安装方面的施工员、质检员)可以在不同项目兼任。2、当一个施工单位同时施工一个项目的两个以上(含)标段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各标段人员可以兼任,但各岗位总人数必须不低于各标段工程规模合并计算后的总规模要求的人数。
1
技术负责人
1
施工员
2
安全员
2
质检员
1
合计责人
1
施工员
3
安全员
3
质检员
1
合计
9
续表
工程类别
工程规模
岗位及人数
备注
市 政道 路工 程
、
线 路 管 道工 程
、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工程合同价≤1000万元
项目经理
1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可以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
施工员
1
安全员
附件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标准
工程类别
工程规模
岗位及人数
备注
房屋建筑
工 程
建筑面积≤3000m2
项目经理
1
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可以由其他岗位人员兼任。
施工员
1
安全员
1
合计
3
3000m2<建筑面积≤1万m2
项目经理
1
技术负责人
1
施工员
1
安全员
1
质检员
1
合计
5
1万m2<建筑面积≤
5万m2
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