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2017年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复习知识点-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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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2017年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重点归纳-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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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希望从事导游业务活动的人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国务院旅游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给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2017年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重点归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及保险法规1. 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旅游安全事故的等级及划分标准1轻微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

2一般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经济损失在1万(含1万)元至10万元以下者。

3重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0万(含1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者。

4特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者,或情节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者。

3.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原则、程序原则:由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牵头,协调有关部门以及事故责任方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必要时可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程序:1事故发生后,报告单位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并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2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人员尚未进入事故现场前,如因现场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物证时,应做出标记,并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3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责任方及主管部门负责联系有关部门为伤残者或伤亡者家属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4如果伤亡者中有来自海外的旅游者,责任方和报告单位在对伤亡人员核查清楚后,要及时报告当地外事部门及国家旅游局。

4. 对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适用国务院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1报告。

2现场保护。

3调查。

5. 《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因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故而发生的重大游客伤亡事故。

6. 《应急预案》的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人第一。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

3及时报告,信息通畅。

7. 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划分及分级响应救援机制等级划分:1重大(1级)。

2较大(2级)。

2017年导游考试《政策与法律法规》知识归纳(2)

2017年导游考试《政策与法律法规》知识归纳(2)

2017导游资格考试《政策与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第二章要点归纳·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序言和总纲的内容;·熟悉《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基本国策、基本制度、根本任务;·掌握《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熟悉《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1.序言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3的过渡(4)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5(6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7)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8(9(10(11)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12)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2.总纲(1(2(3(4(5(6权。

(7(8)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9)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10(11(12经营体制。

(13)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14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15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16)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实行监督和管理。

(17(18)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19济活动的自主权。

(20)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21)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

最新 2017年导游资格证考试导游政策法规精选资料-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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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资格证是国家对从事导游服务人员从业资格的证明,有效期终生,导游资格证考试分为导游综合知识(即笔试)和导游服务能力(即口试)两方面的内容,考试的时间由各省结合自身情况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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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人员的计分管理和年审管理导游人员的年审管理制度《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年度审核制度。

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年审。

导游人员所在地旅游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

年审以考评为主,考评的内容应包括: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等。

考评等级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三种。

扣分情况有:一次扣分达到10分的,不予通过年审;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暂缓通过年审;一次被扣8分的,全行业通报,一次被扣6分的,警告批评。

暂缓通过年审的,通过培训和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岗。

导游人员必须参加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年审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小时。

(四)出境游领队证管理制度根据(中国公民出国办法》规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游领队人员实行出境游领队证管理制度。

出国游织团社应当为出国游团队安排专职领队,领队为旅行社工作人员,领队应当经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领队证。

领队证的有效期为三年。

领队人员从事领队业务,必须经组团社正式委派。

领队人员从事领队业务时,必须佩带领队证。

未取得领队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出境旅游领队业务。

领队人员在从事领队业务时,必须履行以下职责:①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②协同接待社实施旅游行程计划,协助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突发事件、纠纷及其他问题。

③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服务。

④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并提醒旅游者抵制任何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旅游饭店管理法规制度第一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制度学习目标:1.了解旅游饭店星级评定依据、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方法2.熟悉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3.掌握旅游饭店星级检查、复核及处理制度重点:不达标旅游饭店处理难点:旅游饭店星级检查、复核教学过程:旅游住宿业,是指为旅游者提供住宿、餐饮及多种综合服务的行业。

最新 导游证《政策与法规》知识点讲解-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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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只是成为导游人员的第一步,要真正从事导游职业,还要依法取得导游证。

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导游证《政策与法规》知识点讲解,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学习目标:1.熟悉旅行社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概念2.掌握旅行社责任险的投保范围、保险金额和索赔等内容重点、难点:重点:旅行社责任保险投保范围难点:旅行社责任保险的相关概念教学过程:一、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概述(一)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概念国家旅游局在2001年制定发布了《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

该规定指出: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即旅行杜在组织旅游时,无论是入境旅游,还是出境旅游,抑或是国内旅游,都必须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

1.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责任的行为。

2.1997年5月13日,国家旅游局颁布了《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简称《意外保险规定》,有效保障了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减少了由于偶发事故引起的重大投诉。

二、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投保范围(一)投保范围《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规定:“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权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旅行社须对依法应承担的下列责任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1)旅游者人身伤亡赔偿责任。

(2)旅游者因治疗支出的交通、费赔偿责任。

(3)旅游者死亡处理和遗体遣返费用赔偿责任。

(4)对旅游者必要的施救费用,包括必要时送亲属探望需支出的合理的交通、食宿费用,随行未成年人的送返费用,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赔偿责任。

2017年导游资格证书考试导游综合知识旅游政策与法规

2017年导游资格证书考试导游综合知识旅游政策与法规

导游资格证书考试导游综合知识旅游政策与法规导游法规知识第一章法规常识一:熟悉法律的概念。

法律是和国家一起产生,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体现法律的分类:a.国内法与国际法b.宪法性法律与普通法c.实体法与程序法d.一般法与特别法e.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二:掌握法律与政策联系与区别1政策引导法律,最终由法律来保护2.法与政策的区别a.法具有国家意志属性,政策只有形成法律才能成为国家意志b.法具有严格的规范性,明确且,政策更多带有方向性和指导性。

c.法具有强制性,政策只是具有约束力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法律的原则和规定处处体现着道德的准则,在道德中遵守法律,二者互补。

a.在上层建筑中所属的范畴不同。

法=制度范畴,道德=意识b.存在形式不同c.调整范围,道德更广泛。

d.规范内容不同e.调整方式和手段不同三:熟悉构成旅游法律行为的意思表达方式;a.口头b.书面c.推定的意思d默认掌握旅游法律行为的分类;a.隶属关系和平等关系的旅游法律行为b.有偿和无偿的旅游法律行为c.单方、双方和多方的旅游法律行为d.诺成和实践的游游法律行为旅游法律行为的要件实质要件a.行为人要合格b.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要自愿c.行为人的行为内容要合法形式要件a.登记b.鉴证c.公证熟悉旅游代理行为。

是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旅游法律意思表示,其权力义务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

四:掌握承担旅游法律责任的条件;a.行为具有违法性b.行为人要有过错c.要有旅游损害事实的存在d.行为过错与旅游损害事实要有关系e.行为人要有民事权力和能力熟悉旅游法律责任的种类a.行政责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处分有8种b.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和债不履行旅游经济义务c刑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第二章旅行社管理法律制度一:掌握旅行社的概念旅行社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概念有以下三个1.旅行社主要是具体有法人资格从事旅游的企业2.旅行社主要是招徕并接待旅游者3.旅行社主要是以营利为目的为旅客提供有偿服务,以保证旅行社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2017导游证考试的必备知识点

2017导游证考试的必备知识点

2017导游证考试的必备知识点导证愈来愈近,证考试,你准备好了吗?导游证备战导证考试,从一点一滴开始,希望大家在考前不要过度紧张,放松心态,充分准备,拿出最好的状态去参加考试,加油!下面是2017导游证考试的必备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1.你作为一名地陪应如何防止游客走失?(1)多做提醒工作,让游客记住接待社的名称、旅游车车号、标志、下榻饭店名称、电话、最好戴上店徽或社徽。

团体游览时,提醒大家不要走散,自由活动时,不要走得太远,不要太晚回饭店,不要去热闹拥挤秩序乱的地方。

(2)做好各项安排的预报。

地陪要报告一天的行程。

上下午游览点及吃中、晚餐的餐厅名称、地址、到景点后在景区景点示意图前,地陪应讲清旅游路线、所需时间、旅行车停车地点、强调集合时间和地点。

(3)导游员从始至终要与旅游者在一起,并经常清点人数。

(4)地陪、全陪和领队要密切配合,全陪、领队应主动负责断后工作。

(5)导游员要以高超的导游技巧和丰富的讲解内容吸引旅游者。

2.旅游者患一般疾病,地陪应如何处理?(1) 劝其及早就医,并多休息、必要时陪他去医院。

(2)关心病情,安排好患者的用餐。

(3)禁止导游擅自给患者用药。

(4)说明看病的费用自理。

3.旅游者患重病,导游应如何处理?(1)导游应采取果断措施,请领队或其亲属陪同,立即送往医院抢救,通知旅行社派人协助,地陪继续随团旅游。

(2)在抢救过程中,领队或患者亲属应在场,如家属不到,一切按驻华使、领馆的书面意见处理,导游应不时去医院看望,慰问。

(3)患者转危为安但需住院治疗时,导游应帮助办理分离签证、延期签证、交通票据分离以及出院、回国手续。

(4)有关诊断、抢救、治疗的书面材料,导游应复印带回旅行社存档;(5)患者住院、治疗费用自理,未享受到的综合服务费按规定退还本人,患者亲属在华费用自理。

4.有一位外国籍旅游者死亡,地陪应如何处理?如果不能确定是遇害还是因病已死或休克、假死,导游员应按下列步骤处理:(1)立即拨打120,实施紧急抢救。

导游证《政策与法规》第一章知识考点

导游证《政策与法规》第一章知识考点

导游证《政策与法规》第一章知识考点2017年导游证《政策与法规》第一章知识考点2016年导游考试已经结束了,为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明年的考试,以下是店铺搜索整理的关于2017年导游证《政策与法规》第一章知识考点,供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第一章合同法教学目的:了解、熟悉和掌握合同法的概念和相关规则。

教学内容:合同法的相关概念和特征、规则和基本原则及合同的订立。

教学过程:合同法概述1.1 《合同法》修订1.2 《合同法》立法目的1.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3.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合同法》具有鼓励交易的特点。

例如:A、合同订立的形式变化;B、合同主体的拓展等。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概念: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政府对经济的行政管理关系(如国家预算、GDP的增长速度、政府工作军令状、旅行社的审批等事宜分析)、企业内部的管理关系(如部门承包问题;企业与职工关系问题(企业部门目标责任书、清华大学校方与研究生签定协议书、旅行社与导游之间关系等案例分析))等不适《合同法》调整。

2、合同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表现为债权债务关系,而非人身关系故“婚姻、收养、监护”等民事协议不适《合同法》调整。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3.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合意的结果合同法调整的合同包括列名合同(15种)与未列名合同(如旅游合同)。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即“法律地位”的平等,其包括三层涵义:A.身份平等(合同当事人没有高低、贵贱、从属之分。

只有身份平等,才能做到法律上事实的平等,但身份平等是历史范畴,随历史发展而发展)B.自愿原则的前提条件(一方当事人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另一方)C.“机会”平等而不是“结果”的平等。

2、自愿原则即“意思自治”原则,是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其基本特点是“自主参与”与“自负责任”。

最新 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复习知识点-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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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证是导游人员从业行为能力的证明文件,是表明导游人员身份的外在标识,它是国家准许从事导游工作的证件。

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复习知识点,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旅游资源管理法规1. 旅游资源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作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

2. 风景名胜区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1具有观赏、和科学价值。

2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

3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

3. 风景名胜区的等级划分1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2省级风景名胜区。

4. 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原则:国家对风景名胜区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区内禁止的活动1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

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2修建存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3在景观或设施上刻划、涂污。

4乱扔垃圾。

5. 风景名胜区门票的管理及使用规定:1进入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

2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和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应当专门用于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以及风景名胜区内财产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损失的补偿。

6. 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及分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7. 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五个条件1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以及已经遭受破坏但经保护能够恢复的同类自然生态系统地区。

2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

3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海域、海岸、岛屿、湿地、内陆水域、森林、草原和荒漠。

4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溶洞、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

5经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其他自然区域。

最新 2017导游资格证政策法规常见知识点-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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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是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资格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17导游资格证政策法规常见知识点,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概念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指由旅行社缴纳,旅游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专用款项。

(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缴纳、管理和退还1.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缴纳与管理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作为旅行社存入质量保证金的商业银行,应当提交具有下列内容的书面承诺:(1)同意与存入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签订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协议;(2)当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人院依据《条例》规定,划拨质量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将划拨情况及其数额,通知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并提供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划拨文件或者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复印件;(3)非因《条例》规定的情形,出现质量保证金减少时,承担补足义务。

旅行社应当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的范围内,选择存入质量保证金的银行。

旅行社在银行存入质量保证金的,应当设立独立账户,存期由旅行社确定,但不得少于1年。

账户存期届满,旅行社应当及时办理续存手续。

《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旅行社存入、续存、增存质量保证金后7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存入、续存、增存质量保证金的证明文件,以及旅行社与银行达成的使用质量保证金的协议。

2017年全国导游考试各科目纲第二部分《政策与法律法规》、《导游业务》

2017年全国导游考试各科目纲第二部分《政策与法律法规》、《导游业务》

2017年全国导游考试各科目纲第二部分《政策与法律法规》、《导游业务》考试科目之——《政策与法律法规》目的通过本科目的考试,检查考生对党和国家的基本国策、根本制度、根本任务、重大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办法等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内容1.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序言及总纲的内容,熟悉《宪法》规定的我国基本国策、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国家机构,掌握《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熟悉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的规定。

2.了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总目标,熟悉依法治国的五大体系、六大任务;熟悉依法治旅的意义和措施。

3.熟悉《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国办发〔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的主要内容以及对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影响;了解我国旅游业“十三五”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规划指标、主要任务。

4.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的立法背景、框架,熟悉《旅游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发展原则等总则的内容,掌握《旅游法》的基本内容、主要法律制度及其相关法律责任。

5.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消费者及其权利、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订立、形式、内容和履行、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的承担等规定;掌握《旅游法》关于旅游服务合同的规定6.熟悉和掌握《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关于旅行社设立、经营范围、经营原则、经营规范、旅行社的权利义务等法律制度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了解《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的主要法律制度。

导游资格考试《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第四章知识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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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资格考试《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第四章知识点2017年导游资格考试《旅游职业道德与政策法规》第四章知识点第四章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旅游局颁布《导游人员暂行条例规定》1999年5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继《旅行社管理条例》之后第二个旅游行业行政法规,目的是为了规范导游活动,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利,进而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导游人员的概念《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的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特征:第一:导游人员是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的人员;第二:导游人员的工作是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服务第三:导游人员从事导游工作必须由旅行社委派(1)特定的程序:在我国担任导游工作的人员,是指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导游证的人员。

(2)特定的委托:导游人员是接受旅行社委派而从事导游业务的人员。

接受旅行社委派是“导游人员”概念的主要特征。

(3)特定的工作:导游人员的工作范围主要是指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

导游人员资格证报考条件导游人员资格证:标志某人具备从事导游职业资格的证书,是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表明持证人具备了从事导游业务所应具备的知识技能,以及符合从事导游业务所需要的其他法定条件的凭证。

1、报考导游人员资格的条件(简答)第一:学历条件,必须是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第二:身体条件,要求必须身体健康第三:能力条件,要求必须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第四:国籍条件,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导游资格考试及导游资格证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政策、标准和对各地考试工作的监督管理。

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有条件的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可以负责本地区导游人员的考试工作。

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复习知识点

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复习知识点

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复习知识点2017年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复习知识点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导游,必须要拥有导游资格证。

接下来店铺为大家编辑整理了2017年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复习知识点,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店铺!旅行社管理法规1. 旅行社的经营业务范围类别 1:国内旅游业务 2:入境旅游业务3:出境旅游业务2.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是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营业资本3. 申请经营出境游业务的主要条件是经营旅行社业务满2年,且连续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

4. 对外商投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的限制主要是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但是国务院决定或者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对旅行社进行管理的四个制度是1:经营许可证制度。

2:质量保证金制度。

3:监督检查制度。

4:旅行社公告制度。

6. 经营国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游业务旅行社的注册资金、质量保证金数额注册资金30万元质保金国内游20万元,出境游120万元。

7. 旅行社分支机构的种类、各类分社设立质量保证金的增加额分支机构1:旅行社分社,2:服务网点。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业务的分设,质保金增加5万元,出境分社增加30万元。

8.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形式、所有权、赔付旅游者的时间限制5个工作日9. 适用质量保证金的两种情况1:旅行社违反旅游合同,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

2:旅行社因解散、裁定及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10. 质量保证金降低的条件旅行社自缴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内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

可以将质保金的缴存数额降低50%11. 质量保证金的补足规定旅行社在赔偿旅游者的损失、或者依法减少质保金后,收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

最新 2017年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复习重点-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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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的备考2017年导游资格考试,接下来应届毕业生小编特意编辑了2017年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复习重点,希望对您的备考有所帮助!第一章法1.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和不适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贷款、租赁、买卖等民事合同关系使用合同法。

财政拨款、征用、征购等,是政府行使职权,属行政关系,不适用合同法。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2. 合同法的六大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遵守法律和维护道德原则。

6: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原则。

3. 当事人订立合同,主体应当具备的资格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4.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始终一致并不一致,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无民事行为能力。

5.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始终一致 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相一致。

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法人的内部机构来实现的。

6.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三种分类标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达到法定年龄,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只具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进行某些民事活动,但不能独立进行全部民事活动。

无行为能力人:是指完全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设定义务的资格。

7. 代订合同的四项要求1:代定合同是由代理人以当事人的名义进行签订合同的活动。

2:代订合同由代理人向第三人做出意思表示或者接受意思表示。

3:代理人必须在委托授权的范围内进行代订合同的活动。

4:代理人代订的合同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8. 订立合同的三种形式1: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

3:其他形式。

9. 格式条款的含义和主要利弊是格式条款具有节省、降低交易成本的优点。

弊端是当事人一方总是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设法拟定对自己有利的条款,如免责条款等。

最新 2017导游资格证政策法规复习辅导-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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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员资格证书,是标志某人具备从事导游职业资格的证书,是表明某人具备导游职业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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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管辖(一)级别管辖的概念是指划分上下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之间对处理投诉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旅游投诉暂行规定》虽然将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分为国家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和县级(含县级)以上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由于各地实际情况各异,《旅游投诉暂行规定》未对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的设置形式做硬性规定,各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投诉案件的多少、人员编制和办案力量等具体情况,设置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迄今为止,国家、省级、省会城市和副省级旅游城市都有旅游质监所受理旅游投诉。

地市级的也已达90%以上。

(二)级别管辖的范围根据《旅游投诉暂行规定》及《全国旅游质量管理机构组织与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质监所)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要影响或者地方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处理有困难的重大投诉案件;各类旅游质量投诉案件;重大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旅游投诉。

地方旅游投诉管理机关(质监所)管辖本区内的旅游投诉案件;本地区重大的和跨地(州)、市的投诉案件及省级各部门旅游企业的投诉案件。

地域管辖(一)地域管辖的概念是指同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之间横向划分在各辖区内处理的旅游投诉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即确定旅游部门实施其行政权力的地域范围。

这个地域范围是根据各级行政区划确定的,省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行使管辖权;县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依法行使管辖权。

(二)地域管辖的标准一般来说,地域管辖根据行为地作为确定管辖机关的标准。

行为地,是指侵权、违约行为发生时行为人所处的地域空间范围。

包括违法行为发生人所处的地域空间范围。

包括违法行为着手地、经过地、发生地和危害结果发生地,但并不排除在某些情况下以行为发现地或行为人住所地来确定管辖,这样符合处理投诉的效率原则。

最新 2017年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重点整理-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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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即引导游览,是旅游活动中的一位角色人物,一般来说是景点讲解员,是旅游业中的一个前线职业。

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编辑整理了2017年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重点整理,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旅游出入境管理1. 中国公民出入境的主要证件、1护照。

2出入境通行证。

2. 护照的种类、普通护照的有效期、出入境的基本规定护照种类:普通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

普通护照有效期: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5年,十六周岁以上的10年。

一年多次出入境有效或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

3. 不予签发护照的七种情况 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2无法证明身份的。

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人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 中国的签证机关、签证种类签证机关: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

签证种类: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普通签证。

5. 中国的普通签证种类(8种)1:D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定居的人员。

2:Z 字签证发给来中国任职或就业人员及其随行家属。

3:X字签证发给来中国留学、进修、实习6个月以上的人员。

4:F字签证发给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交流及短期进行、实习等活动不超过6个月的人员。

5:L字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其中9人以上的团队组团来中国,可以发给团队签证。

6: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7: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及国际航行船舶的海员及其随行家属。

8:J-1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常驻的外国记者,J-2字签证发给临时来中国采访的外国记者。

6. 持有哪些签证的外国人可以在签证注明的期限内不办理居留证件:持标有F/L/G/C字签证的外国人。

持有哪些签证的外国人必须自入境起30日内办理居留证件:持标有D/Z/X/J-1字签证的外国人8. 外国公民旅行证的要求1交验护照或者居留证件。

最新 2017导游资格证政策法规重要考点-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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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导游,必须要拥有导游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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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饭店的星级划分和评定一、旅游饭店旅游饭店就是能够以夜为时间单位向旅游客人提供配有餐饮及相关服务的住宿设施。

二、星级(一)用星的数量和设色表示旅游饭店的等级。

(二)星级分为五个等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含白金五星级)。

(三)星级越高,表示旅游饭店的档次越高。

(四)预备星级,其等级与星级相同。

三、星级评定总则(一)饭店开业一年后可申请星级,经星级评定机构评定批复后,可以享受五年有效的星级及其标志使用权。

(二)开业不足1年的饭店可以申请预备星级,有效期为1年。

四、星级的评定规则(一)星级评定的责任分工1.全国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责任)2.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责任)3.其他城市或行政区域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责任)(二)星级的申请1.旅游饭店申请星级,应向相应评定权限的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递交星级申请资料。

2.申请四星级以上的饭店,应按属地原则逐级递交申请资料。

3.申请资料:饭店星级申请报告、自查自评、情况说明及其他必要的文字和图片资料。

(三)星级的评定规程1.受理(14天内做出受理与否的答复)2.检查(饭店星级检查员制度)(1)1个月内以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安排评定检查。

(2)对申请四星级以上的饭店,检查分为初检和终检。

3.评审(主要内容)4.批复(四)星级的评定办法星级评定和复核的检查工作由星级标准检查员承担。

(五)星级的评定原则(六)星级的复核及处理1.复核:每年一次(以明查或暗访的形式安排抽查验收)。

2.对严重降低或复核认定达不到本标准相应星级的饭店的处理:。

3.旅游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对星级饭店进行处理的责任分工依照星级评定的责任分工处理。

(七)星级的标志和证书五、服务质量要求(一)服务基本原则(二)服务基本要求六、管理制度要求(一)管理制度要求(二)有饭店组织机构图和部门组织机构图(三)管理制度(四)部门化动作规范(五)服务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作说明书(六)服务项目、程序与标准说明书(七)工作技术标准说明书(八)其他可以证明饭店质量管理水平的证书或文件旅游饭店的治安管理(一)旅游饭店治安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987年11月1日,公安部发布了《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2017年导游资格考试政策与法律法规知识归纳

2017年导游资格考试政策与法律法规知识归纳

2017导游资格考试?政策与法律法规?——第五章知识归纳·了解?旅游法?立法背景和框架·熟悉?旅游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开展原那么等总那么的内容·掌握?旅游法?的根本内容、主要法律制度及其相关法律责任。

·掌握?旅游法?关于旅游者权利和义务的规定1.?旅游法?立法背景积极方面:保增长、扩内需、调构造、促就业消极方面:效劳质量不高、资源保护不力、产品不够丰富、市场不标准时间:2013.4.25 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2013.10.1生效2.?旅游法?框架:10章112条3.?旅游法?的特点〔1〕综合立法〔2〕注重好保护旅游者〔3〕标准市场秩序,完善市场规那么〔4〕借鉴吸收国际立法经历①?旅游权利法案和旅游者守那么?的旅游者权利理念②?世界自然基金关于旅游政策主张的声明?的资源利用方面③?欧盟一揽子旅游指令?关于旅游效劳合同4.?旅游法?的立法目的(1)保障合法权益,标准市场秩序(2)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3)促进旅游业持续安康开展5.?旅游法?的适用范围(1)地域范围:我国公民在境内的旅游活动和外国旅游者的入境旅游活动;在我国境内,通过旅行社等经营者组织的,由我国境内赴境外的团队旅游活动。

(2)主体行为范围:未对主体作出限制5.根本原那么(1)开展旅游事业、完善公共效劳(2)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的权利(3)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相统一(4)国家鼓励全社会参与旅游业开展:安康、文明、环保6.主要法律制度(1)旅游者权益保护(2)资源保护和旅游利用(3)旅游效劳合同、促进和公共效劳、平安保障、综合管理(4)标准旅游市场、提高效劳质量:旅行社“五不得〞、从业人员“三不得〞、其他经营者“一不得〞7.旅游者权利(1)自主选择权:能够自主选择;有权拒绝。

③门票、团体收费、另行收费工程的价格应醒目公示。

提高门票价的应提前半年公布。

核心游览工程不效劳的,应当公示并减少收费。

导游资格证政策法规备考知识点

导游资格证政策法规备考知识点

导游资格证政策法规备考知识点2017年导游资格证政策法规备考知识点导游是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资格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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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等级考核制度1、两个系列:外语导游系列+中文导游系列2、四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特级等级考核从知识要求、技能要求、业绩要求、学历要求、资历要求、考核评定等6个方面进行。

A、初级:采取考核方式。

凡取得导游资格证书工作满一年者,经考核合格即取得初级导游员资格。

其业绩要求为游客反映良好率不低于85%;学历要求为外语类具有外语专业大专或非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B、中级: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科目为导游专业知识(含政策与法规、导游基础知识、汉语言文学知识三部分内容)与现场导游两种。

两年一次。

其业绩要求为游客反映良好率不低于90%;学历要求为外语类具有外语专业大专或非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资历要求为取得初级导游员资格两年以上。

C、高级:采取考试、考核、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科目为导游词创作和口译(中文类不考)两门。

三年一次。

其业绩要求为游客反映良好率不低于95%;学历要求为外语类具有外语专业大专或非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资历要求为取得中级导游员资格四年以上。

D、特级:采取评审、考核为主,考试为辅的方式。

评审采用论文答辩、跟团视察和专家审议三种形式。

其业绩要求为游客反映良好率不低于98%;学历要求为外语类具有外语专业大专或非外语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资历要求为取得高级导游员资格五年以上。

导游人员的权利(四种权利)2.1.1 人格尊严权人格权是人身权的一种,是能够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独立的资格。

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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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导游,必须要拥有导游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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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管理法规
1. 旅行社的经营业务范围类别 1:国内旅游业务 2:入境旅游业务 3:出境旅游业务
2. 申请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是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营业资本
3. 申请经营出境游业务的主要条件是经营旅行社业务满2年,且连续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

4. 对外商投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的限制主要是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但是国务院决定或者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对旅行社进行管理的四个制度是1:经营许可证制度。

2:质量保证金制度。

3:监督检查制度。

4:旅行社公告制度。

6. 经营国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游业务旅行社的注册资金、质量保证金数额注册资金30万元质保金国内游20万元,出境游120万元。

7. 旅行社分支机构的种类、各类分社设立质量保证金的增加额分支机构1:旅行社分社,2:服务网点。

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业务的分设,质保金增加5万元,出境分社增加30万元。

8.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形式、所有权、赔付旅游者的时间限制5个工作日
9. 适用质量保证金的两种情况1:旅行社违反旅游,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部门查证属实的。

2:旅行社因解散、裁定及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

10. 质量保证金降低的条件旅行社自缴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内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

可以将质保金的缴存数额降低50%
11. 质量保证金的补足规定旅行社在赔偿旅游者的损失、或者依法减少质保金后,收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

12. 旅行社的经营的四个原则1自愿原则。

2平等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信原则。

13. 对旅游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14. 旅行社业务经营规则1应当签订合同。

2条例禁止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项目。

3对人员的管理。

4对出入境旅游的管理要求。

5对委托合同的管理要求。

6对旅游业务档案的管理要求。

15. 旅游合同应载明的主要事项是1旅行社的名称及其经营范围。

地址、电话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2旅行社经办人的姓名、电话。

3签约地点和日期。

4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

5旅游行程中交流、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

6旅行社同意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7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

8旅游者应当缴纳的旅游费用及缴纳方式。

9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

10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

11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

12违反合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及应当承担的责任、13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14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16. 禁止向旅游者提供的项目有以下四类1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内容。

2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歧视内容的。

3含有淫秽、赌博、涉毒内容的。

4其他含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

17. 旅行社对人员管理的要求的三个主要方面1垫付旅游接待费用。

2为接待旅游团队向旅行社支付费用。

3其他不合理费用。

18. 对出入境的主要要求1不得组织旅游者到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旅游。

2组织中国内地居民出境旅游的,应当为旅游团队安排领队全程陪同。

3导游或领队应当持有国家规定的导游证、领队证。

19. 对委托合同管理的三项要求1应当委托给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征得旅游者同意,并与接受委托的旅行社签订委托合同。

2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

3旅行开始前,发生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征得旅游者同意后,可推荐其他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

20. 旅行社对旅游者权益保护的五个基本义务1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2按约定提供服务。

3提供的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需要。

4旅行社应与旅游者签订合同。

5聘用合格导游和领队。

21.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的五个权利1要求旅游者如实提供旅游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要求旅游者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妥善保管随身物品。

3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危急情形,以及旅行社因违反旅游合同约定采取补救措施时,要求旅游者配合处理,防止扩大损失,以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5制止旅游者违反旅游目的地的法律、风俗习惯的言行。

[2017年导游资格政策与法规复习知识点]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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