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
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方案(三篇)
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方案____年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方案一、活动目的本评选活动旨在发现、表彰和激励在不同领域中做出杰出贡献的青年人才,鼓励广大青年积极进取,为社会进步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组织及时间安排1. 主办单位:这个单位负责主办此次评选活动,并为评选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与资源。
2. 协办单位:协办单位可为各个领域的专业机构或组织,负责评选程序的监督和专业指导。
3. 时间安排:活动将于____年正式开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筹备阶段:____年6月-____年1月,主要包括组织机构的搭建、评选规则的制定、宣传物料的准备等工作。
(2)选拔阶段:____年2月-____年6月,通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选拔出最终的十大杰出青年。
(3)颁奖典礼:____年7月,举行盛大的颁奖典礼,向杰出青年颁发奖项,并为其提供宣传和推广的平台。
三、评选范围及条件1. 评选范围:本次评选活动主要针对广大年龄在18-35岁之间的青年人群。
评选范围涵盖各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社会公益、体育健身、商业创业、教育研究等。
2. 评选条件:参评者需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中国国籍;(2)年龄在18-35岁之间;(3)在所从事的领域中有一定的成就或突出表现;(4)品德良好,无违反法律、道德规范的行为记录。
四、评选程序1. 公开征集: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公开征集活动,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参评条件和报名细则,并设立专门的评选邮箱接收申请材料。
2. 专家评审:组织评审专家团队,由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和学者组成,对参选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筛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候选人。
3. 社会公示:将入围的候选人名单在官方网站和各大媒体进行公示,允许社会公众对候选人进行监督和评价。
4. 终审评选:在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的基础上,由专业的评选委员会进行终审评选,并选出最终的十大杰出青年。
5. 颁奖典礼:以盛大的颁奖典礼形式,向十大杰出青年颁发奖项,并组织相关活动和推广,提升他们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方案
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方案一、背景青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力量。
充分肯定、表彰、激励年轻一代的杰出人才,这不仅是党和国家对年轻一代的鼓励和支持,更是对他们成长的认可和鼓舞,也是让更多的青年感受到勤奋创新、追求卓越的精神,进而激发整个社会的创新创业热情。
二、评选目的为激励青年人积极进取、勇于拼搏,提高青年人的社会责任感和自我价值感,展示和表彰在各自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青年才俊,例如:1.在科技、文化、教育、金融、医疗等各个领域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对推动中华民族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在青年创业、创新、创造等方面取得卓越成果,展现了青春风采,彰显了青年才华;3.在社会公益、环境保护、灾后重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展现了青年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三、评选程序1.报名:报名者为在国内进行创新创业、科研、文化艺术、社会公益、医疗卫生、教育教学等领域表现突出的三十五岁及以下青年男女。
2.初审:由专家委员会组织初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初审不合格的将予以通知。
3.筛选:由专家委员会组织筛选,入选名单正式公布。
4.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组织委员会提出申诉,组委会进行核实。
5.终审:专家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审,并进行终审决定。
6.公布:评选结果将在全国媒体上进行发布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标准1.集成力:表现突出,成长为业内领先或有深度的人才;2.创新力:在本领域或其他领域有突破性的成就;3.影响力:曾获得广泛的认可或赞誉,或通过自己的公共目标或行为对小众或流行文化、社会价值或意识等产生了积极影响;4.领导力:在所在的组织、群体中有很好的领导作用和亲和力;5.社会责任感:能够担负起个人在社会上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五、奖项设置1.十大杰出青年:颁发“十大杰出青年”证书及奖金。
2.五个突出贡献奖:颁发“社会贡献奖”“科技创新奖”“文化艺术奖”“公益事业奖”、“创业创新奖”证书及奖金。
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方案范本(二篇)
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方案范本一、活动背景在当代社会,年轻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对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表彰在不同领域中取得杰出成就的年轻人,激励更多年轻人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我们决定开展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二、活动目标1. 表彰在不同领域中取得杰出成就的年轻人,树立他们的典范形象,鼓励更多年轻人追求卓越;2. 提供一个平台,让优秀的青年人互相交流、学习和合作,推动他们的成长和发展;3. 增强社会对年轻人的关注和支持,激发年轻人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4. 增进社会对青年发展的了解和认识,促进产学研用的结合。
三、活动内容1. 选拔条件(1)年龄在35岁以下的青年人;(2)在所从事领域具备杰出的创新能力和成就;(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2. 评选程序(1)征集推荐:通过媒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征集杰出青年的推荐人选。
(2)初评审核:对推荐人选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并组成评审团进行综合评估。
(3)现场评审:将初步审核通过的候选人进行现场评审,包括个人展示、专业知识测试、专家评议等环节,最终确定十大杰出青年名单。
(4)颁奖典礼:举行盛大的颁奖典礼,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并通过媒体宣传推介十大杰出青年的事迹和成就。
3. 活动宣传(1)制作宣传册和海报,向社会公开征集推荐人选,并详细介绍活动的目的、选拔条件和评选程序。
(2)邀请知名媒体进行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进行线上宣传,引导更多人参与推荐和关注活动。
4. 活动规划(1)开展线上学习交流活动,邀请成功人士分享经验和心得,激发青年人的创新思维和创业热情。
(2)举办创业项目推介会,将优秀的青年创业项目与投资机构对接,促进年轻人的创业发展。
(3)组织青年人才招聘会,为优秀的青年人才提供就业机会,提高他们的职业发展能力。
(4)举办主题讲座和培训班,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青年人不断提升自我能力。
十杰青年评选方案范文
十杰青年评选方案范文一、背景介绍十杰青年评选是一项旨在表彰在各个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年轻人的活动。
这是对年轻人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努力奋斗的肯定和鼓励,也是社会对青年优秀人才的集中展示与培养。
本文将针对十杰青年评选制定一套方案,来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二、评选原则(一)科学原则:评选的整个过程必须严格依据客观的评判标准,以确保评选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公平原则:评选的过程必须公开透明,所有参评者均享有平等竞争的机会,不受任何不公平的待遇。
(三)公正原则:评选过程中要遵守公平、公正、廉洁的原则,评选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公正地进行评选,不受任何私人或团体利益的影响。
(四)公众参与原则:评选过程应当充分利用公众的智慧和力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评选结果符合社会认可。
三、评选程序(一)组织机构的设立:1. 组织委员会:由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社会组织的代表组成,负责整个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 评选委员会:由权威专家学者、知名企业家、社会名人等组成,负责评选过程中的专业评审工作。
(二)评选标准的确定:评选标准必须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在领域内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代表性。
评选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业绩和成就:评估候选人在所从事的领域中所取得的成绩和突出贡献。
2. 知识和能力:评估候选人的学术背景、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
3. 道德和操守:评估候选人的品德、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
4. 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评估候选人在社会上的声誉和知名度。
(三)候选人的推荐:1. 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动员工作,鼓励社会各界推荐优秀年轻人参选。
2. 推荐人必须提供详尽的推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业绩介绍、获奖情况、推荐信等。
3. 组织委员会对推荐人提供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推荐人和被推荐人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四)初步评审:1. 评选委员会对初次审核通过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将评选人员限缩到一定范围。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标准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标准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是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创意策划,联合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及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解放军报、科技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等十家主要新闻单位共同主办,旨在举荐青年人才,宣传杰出青年,树立时代楷模。
参选的条件和标准是:年龄为18至39周岁的中国公民(暂不含港澳地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在本职工作及服务社会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
评选方法为:先经过全国百万群众投票,后经评选组委会审定。
“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宗旨是:发现青年人才,树立时代楷模,宣传“杰青”精神。
他成功揭示了当代青年的成长成才轨迹,充分展示了杰出青年们在为全民族共同理想努力奋斗的过程中实现个人价值的奋斗历程。
“十杰”青年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丰满形象和艰苦创业、追求卓越的成长经历极大地激励了广大青少年脚踏实地,锐意创新,立志成才,开拓进取的热忱。
“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每年举行一次,经过10年的努力探索与积极实践,不断规范举荐渠道,完善评选机制,拓展交流途径,加大宣传表彰力度,现已形成了层层选拔、逐级推报的候选人举荐渠道、专家评审和社会参议相结合的评选机制及党政关心、青年关注的良好社会环境。
并且通过表彰、宣传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杰出青年典型,为当代青年树立光辉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发愤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创业,奋发成才,并在全社会进一步优化青年成长成才环境,为培养更多新世纪发展和祖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青年人才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称号作为当代中国青年的崇高荣誉,将继续以发现杰出人才、宣传杰出人才、表彰杰出人才为宗旨,努力营造崇尚杰出、追求卓越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培养跨世纪的青年人才大军,为实现中华民族的全面复兴作出积极的努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关于推荐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关于推荐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
年法学家”候选人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才流动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0.07.21
【实施日期】2010.07.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关于推荐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的通知>》,分配给我区一个候选名额,请在本单位、本系统内按照以下条件推选一名初评候选人。
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资格
(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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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杰青年评选方案范文
十杰青年评选方案范文《十杰青年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为了发扬青年一代的时代精神,培养和激励更多优秀的青年人才,激发青年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我国决定每年评选出十名杰出青年,以表彰他们在各个领域的杰出成就和卓越贡献。
为此,制定了《十杰青年评选方案》。
二、评选目的1. 激励青年人才。
评选出的十杰青年将成为年轻一代的典范,激励更多的青年人才脚踏实地、奋发向前。
2. 发现杰出人才。
通过评选,发掘出在各个领域有杰出表现和贡献的青年人才,并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平台。
3. 弘扬时代精神。
十杰青年的评选过程和评选结果将成为社会各界学习的榜样,弘扬时代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评选原则1. 公平公正。
评选过程中要坚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申请者都能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展示自己的能力和贡献。
2. 突出贡献。
评选注重青年人才的实际成就和贡献,重视个人在各个领域的创新和突破。
3. 全面评估。
评委将从学历背景、工作业绩、社会贡献、创新能力、领导才能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全面衡量候选人的综合素质。
四、评选程序1. 选拔候选人。
通过公开征集和推荐,选拔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候选人的条件包括:年龄在35岁以下,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 评委评议。
评委会成员由具备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学者、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组成,由评委会主席带领进行评议。
评委会将对候选人的资料进行评议,初步确定入围名单。
3. 现场答辩。
入围候选人将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内容包括个人成就、贡献、创新能力、领导才能等方面。
答辩过程将通过视频直播形式对外公开。
4. 综合评定。
评委会将根据候选人的答辩表现和综合素质进行评定,最终确定十名杰出青年人才。
五、评选条件和奖励措施1. 评选条件。
被评选为十杰青年的候选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年龄在35岁以下,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在所从事领域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能力。
2. 奖励措施。
被评选为十杰青年的优秀青年人才将享受以下奖励措施: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提供专项培训和学习机会,提供创业资金和创业支持,为其提供发展平台和机会等。
十杰青年评选方案(3篇)
十杰青年评选方案____年度十大杰出青年评选计划一、评选背景与目标鉴于社会的迅速发展及青年群体日益重要的影响力,青年在社会进步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为表彰和激励在各领域展现出卓越才能和显著成就的青年,我们计划启动____年度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此次活动旨在发掘、培养和推广具有正能量的青年才俊,为他们提供更广阔的成长平台,同时激发更多青年人勇于追求梦想,展现自我。
二、评选标准1. 年龄条件:候选人须在____年1月1日前满18周岁,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2. 成就要求:候选人需在其专业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3. 才艺标准:候选人需具备出众的才艺或专业技能,能在其领域内表现出色;4. 责任感:候选人需表现出对社会、国家和人类进步的责任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5. 创新精神:候选人需在所从事的领域内展现出创新精神,能持续推动行业进步和创新。
三、评选流程1. 公示期:为期一个月,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布评选活动信息及条件,同时向社会公开征集推荐人选。
候选人可自荐或由组织推荐。
2. 初步筛选:评委会成员将对所有申请或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名单。
主要考虑因素包括成就、才艺、责任感、创新等。
3. 材料评估:通过材料评审,将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名单。
评委会将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深入评审,以确定最终的十杰青年名单。
4. 现场评审:候选人将被邀请参加现场评审环节,进行项目展示及技能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
5. 终审决定:现场评审后,根据评委的综合评估,将最终选出十位年度十大杰出青年。
四、评选机构与人员1. 评委会:评选工作由评委会负责,成员包括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知名人士、行业精英等。
评委需保持独立、公正,严格遵守评选规则,对每位候选人进行公正评审和评分。
2. 执行机构:评委会将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事务管理、评选流程组织、候选人资料审核、评委日程协调以及评选结果的公告和宣传工作。
2024年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方案范本
2024年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方案范本2024年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方案如下:一、活动背景随着时代的发展,青年人才的培养和发展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为了表彰和激励那些在各自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青年人才,特举办本次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二、评选对象活动面向全区范围内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人才,评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社会公益、商业创业等领域的杰出青年。
三、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社会各界单位及个人可通过官方网站或邮件形式提名候选人;2. 评审阶段:经过初审和终审,由专家评审团对提名人进行评审,并确定评选结果;3. 颁奖典礼:在公开场合举行颁奖典礼,表彰评选结果。
四、评选标准评选标准主要包括:成就业绩、社会影响力、责任担当、创新精神等方面。
候选人需在自己的领域发挥出色,对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五、奖项设置评选设立十个“十大杰出青年”奖项,并颁发奖杯和证书作为荣誉资格认证。
六、宣传推广通过媒体报道、社交平台宣传等形式,扩大活动影响力,激励更多青年人才踊跃参与社会建设。
七、活动意义表彰和激励杰出青年的同时,也能促进社会各界对青年人才的重视,为广大青年建立榜样,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八、活动保障为确保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设立专门的工作组织和运营团队,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并做好后续跟进工作。
九、活动预算根据活动规模和需求适量设立经费支持,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十、活动成果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将有力提升青年人才的社会地位和认可度,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青年人才奠定良好基础。
以上是2024年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方案,希望对活动的顺利开展有所帮助。
十杰青年评选方案
十杰青年评选方案
为了发掘和肯定在各自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青年人才,提升他们在社会和职场的影响力,我们特举办十杰青年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将从青年个人的专业能力、社会责任感、领导力、创新精神等多个维度全面考察,最终评选出十位杰出青年。
以下是具体方案:
1. 人选范围:本次评选的人选范围为年龄在25至35岁之间的青年人才,不限制国籍和专业领域。
2. 提名方式:候选人可以通过自荐或由他人推荐的方式参与评选,提名信息将经过初步筛选后提交给评审委员会。
3. 评选流程:初步筛选、面试审查、终审评选,总计三个环节。
每个环节都将由专业评审团队进行评估和打分,最终确定十位杰出青年。
4. 评选标准:主要从专业能力、社会影响、领导潜力、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充分展现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潜力。
5. 奖项设置:对于获奖的十位杰出青年,将颁发荣誉证书、奖牌以及一定金额的奖金作为鼓励和支持。
6. 颁奖仪式:将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举行颁奖仪式,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嘉宾参与,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7. 推广宣传:通过社交媒体、专业网站等渠道广泛宣传评选活动,吸引更多优秀青年人才参与和关注。
8. 持续跟踪:获奖的十位杰出青年将被列入评选机构的关注名单,为其提供进一步的培训、支持和发展机会。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我们相信可以有效发掘和激励更多有潜力的青年人才,推动他们在各自领域取得更大的成就和影响力,为社会
的进步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愿我们的努力能够为青年人才的成长和发展开辟更加广阔的道路。
“十大杰出青年”初步方案
“十大杰出青年”初步方案初步方案:十大杰出青年一、选材标准:1. 年龄在35岁以下;2. 在自己的领域有杰出的成就和贡献;3.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二、确定评选流程:1. 由专业团队对推荐人提供的候选人资料进行初步筛选;2. 被筛选出的候选人将被邀请填写自荐材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 专业团队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选出终评候选人名单;4. 终评候选人将接受面试和公众投票的环节。
三、选拔方式:1. 初步筛选:由专业团队对推荐人提供的候选人资料进行评估,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2. 终评筛选:对初选候选人进行深入了解和面试,并从中选出最终的评选名单;3. 公众投票:将最终的候选人名单公示,邀请社会公众进行投票。
四、宣传与颁奖仪式:1. 候选人的个人事迹将在官方网站和各大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2. 在正式公布十大杰出青年名单后,举行颁奖仪式,表彰他们的卓越成就,并举办相关座谈会和知识分享活动。
五、评选组织:1. 设立评选组织,由相关权威专家组成的专业评委团;2. 评委团成员应来自各领域权威人士,包括社会各界精英、学术界权威、知名企业家等;3. 评委团将独立、公正、客观地对候选人进行评选。
六、评选结果公示和评选报告:1. 评选结果将在官方网站和各大媒体上公示;2. 评选报告将详细介绍每位获奖者的事迹和贡献。
七、奖项设立:1. 设立十大杰出青年奖;2. 对于未进入十大名单但具备杰出潜质的候选人,设立提名奖或鼓励奖。
八、持续跟进:1. 对于评选出的十大杰出青年进行定期跟进报道,展示他们的成长和进展;2. 为他们提供资源和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发展和成长。
九、评选周期:1. 全年评选一次,评选周期约为半年。
十、候选人权益保护:1. 评选过程中,对候选人信息的保密工作;2. 候选人信息和个人隐私的保护。
以上是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的初步方案,具体细节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讨论,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通过这样的评选,我们希望能够发掘和表彰杰出的青年人才,激励更多的年轻人积极奋斗,为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中国法学会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附件一中国法学会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根据中国法学会2010年常务理事扩大会议通过的《中国法学会2010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年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
一、评选宗旨通过评选表彰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激励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创新法学理论,为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贡献。
二、评选资格(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国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二)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法学研究;(三)学风严谨,品行端正;(四)具有原创意义或学术前沿水平的法学研究成果,在理论创新与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显著成绩。
三、评选机构(一)由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学会、法学重点院校所等分别组成初评评选委员会,评选出本单位、本地区的候选人。
(二)由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所属研究会的代表及有关单位的学者专家组成终评评选委员会,评选出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三)设立中国法学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第一阶段:初评评选初评评选委员会按照评选办法的要求,初评确定1至2名本单位、本地区的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在8月31日前将推荐意见报送中国法学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报送下列材料:1、推荐人选的报名表;2、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复印件;3、推荐人选的代表作学术独著1部、学术论文5篇。
第二阶段:候选人确定中国法学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初评产生的推荐人选材料组织审核,确定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名单。
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名单和有关信息将在有关媒体和中国法学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和问题进行审核,并及时向中国法学会评选委员会汇报公布审核结果。
2023年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方案
2023年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方案活动背景:作为新时代的青年, 他们是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 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了表彰那些在各个领域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年轻人, 激励更多的青年参与社会建设和创新创业, 举办2023年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活动目标:1.发现和表彰在各个领域中取得杰出成就的青年;2.激励更多的青年积极参与社会建设和创新创业, 成为未来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3.为青年提供一个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促进青年之间的合作与发展。
活动时间:评选活动将于2023年全年进行, 包括以下几个具体环节。
活动方案:1.活动宣传:(1) 制定宣传计划, 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性;(2) 组织宣传活动, 如举办新闻发布会、筹备评选颁奖晚会等, 营造良好的评选氛围。
2.提名与推荐:(1) 开放提名渠道, 接受社会各界对青年人才的推荐;(2) 设立推荐专区和网上投票系统, 鼓励公众参与提名;(3) 成立专业评审团队, 对提名的个人进行初步评审。
3.初评:(1) 评审团队根据提名人的相关资料和综合评价指标, 对提名的青年进行初步评审;(2) 评审团队挑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候选人, 进入下一轮评选。
4.专业评审:(1) 组织专家学者、行业领导等对候选人进行深入调研和评审;(2) 评审团队根据候选人的综合素质、业绩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评比;(3) 最终确定前十名的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
5.公众投票:(1) 在确定的候选人名单公示后, 开展公众投票环节, 增加公众参与度;(2) 设置投票通道, 允许广大公众通过线上平台参与投票;(3) 公众投票结果将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之一。
6.颁奖典礼:(1) 组织盛大的颁奖典礼, 邀请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和社会精英等参加;(2) 在颁奖典礼上, 公布评选结果并为获奖者颁发奖项证书和奖金;(3) 颁奖典礼期间, 组织获奖者与嘉宾进行交流与合作, 促进青年之间的合作与发展。
中国法学会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的决定
中国法学会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
家”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法学会
•【公布日期】2011.01.19
•【文号】
•【施行日期】2011.01.19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法其他规定
正文
中国法学会关于表彰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的
决定
激励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创新法学理论,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贡献,经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委员会评选,中国法学会批准,决定授予王轶、于志刚、付子堂、肖永平、应飞虎、王振民、王锡锌、周佑勇、熊秋红、李秀清同志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同时决定罗培新等二十一位同志获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我们要努力营造有利于出成果、出人才的良好学术环境,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大力扶持法学、法律人才的成长,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创造条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学、法律工作者队伍。
希望获奖的青年法学工作者珍惜荣誉,与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一道,承担起历史赋予的重任,开拓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法学会2011年1月19日。
2024年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方案范文(三篇)
2024年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方案范文一、背景介绍青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他们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了表彰和激励那些在各个领域有突出贡献的青年,本次活动旨在评选出2024年的十大杰出青年。
通过这项评选活动,将展示他们的优秀事迹和精神风貌,为其他年轻人树立榜样和激励。
二、评选标准和要求1. 年龄在35岁以下的青年;2. 在各个领域具有突出贡献和杰出成就的个人;3. 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优秀的品德风范;4. 对社会有积极影响,贡献于公益事业。
三、评选流程1. 投票人员的遴选:由区县政府、社会团体和高校推荐青年代表,设立评委会;2. 候选名单的公示:评委会根据提交材料初步筛选出候选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 现场展示:候选名单进入第二轮评选,通过探讨和展示,评委会确定最终的十大杰出青年;4. 颁奖仪式:在国家青年节期间,举行盛大的颁奖仪式,将十大杰出青年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宣传推广1. 媒体宣传: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包括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2. 校园宣传:鼓励高校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在校园内张贴海报、举办讲座等;3. 社区宣传:在社区内张贴宣传横幅,组织座谈会等活动;4. 社交媒体宣传: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进行活动宣传,引导广大青年参与评选。
五、活动保障1. 资金保障:通过政府拨款、赞助单位支持等方式,筹集评选活动的经费;2. 人员保障:设置评选组织部门,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协调;3. 场地保障:活动所需的场地由政府提供或租赁;4. 奖品保障:为获奖的十大杰出青年准备奖品和奖金,以资奖励。
六、预期效果1. 激励青年:通过评选活动,激励青年更加积极奋发,为社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2. 激发社会责任感:评选活动将展示大批在公益事业上有突出贡献的青年,激发其他年轻人的社会责任感;3. 增进社会认同感:评选出的十大杰出青年将成为社会的风向标和榜样,更多的人将认同这些青年的价值观和追求;4. 加强社会凝聚力:评选活动将使年轻人之间加强联系和交流,形成一个积极向上的氛围。
如何入选中国十大杰出青年-
如何入选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入选“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办法:一、评选宗旨:表彰、宣传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树立当代中国杰出青年的光辉形象,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建功成才,并在全社会进一步优化青年成长成才环境,为培养更多适应新世纪祖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青年人才作出积极努力。
二、评选资格:1、年龄为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3、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
三、评选机构:评选活动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含海外版)、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农民日报联合主办。
主办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委的部门负责人组成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全国青联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
由组委会成员和有关部委、人民团体的部门负责同志、各界代表人士及部分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审定委员会。
省级团委、青联和总政组织部等推报单位与评选审委员会共同完成评选工作。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中国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分推报人选、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四个步骤进行。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第一阶段:推报人选各推报单位根据下发的评选意见的要求推荐1至2名本地区、本系统最杰出的青年参选,并按照要求准备推报材料,按时上报。
第二阶段:确定候选人评选办公室对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不具备参选资格。
组委会根据人选的事迹情况,并考虑人选的地区、界别分布等因素,确定30名候选人。
第三阶段:候选人公示通过新闻媒体将30名候选人及事迹向社会公布,同时在网上刊登候选人事迹和照片,在30天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如有异议,评选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
2023年十杰青年评选方案
2023年十杰青年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新时代的中国迎来了一代年轻而有为的青年,他们在各个领域涌现出了许多杰出的人物。
为了激励更多的青年投身社会,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我们特设“十杰青年”评选活动,旨在发掘和表彰在各个领域有杰出贡献的青年。
二、评选目标1. 发现和表彰在各个领域有杰出成就和贡献的青年;2. 弘扬优秀青年的正能量,激发更多青年热爱祖国、勇于追梦的精神;3. 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立志成才,积极参与国家建设。
三、评选范围评选范围涵盖各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教育教学、社会公益、体育运动、创新创业、医学健康、公共事务、环保可持续发展、国际交流等。
四、评选条件及流程1. 年龄限制:年龄在45岁以下的青年;2. 条件:a) 在自己所在领域取得显著成就并有较大影响力;b)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c) 具备创新精神和创造力,能为社会发展和进步带来积极影响;d) 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公共事务做出贡献;e) 具备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评选流程:1. 公示阶段:a) 发布评选公告,征集候选人推荐;b) 公布评选标准和申请要求;c) 接收个人或单位推荐材料;d) 公示候选人名单。
2. 评委初步评选:a) 由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初选材料进行评审;b) 评委会根据评审标准综合票数确定入选候选人。
3. 候选人展示:a) 评选候选人参加集中介绍和个人陈述会,展示自己的成就和品质;b) 候选人接受现场评委提问。
4. 评委终审:a) 评委对候选人的展示和答辩进行终审打分;b) 评委综合票数确定最终的十杰青年。
5. 颁奖典礼:a) 公布获奖名单,并向获奖者颁发奖项和证书;b) 举办座谈会,邀请获奖者分享经验与感悟。
五、评选标准评选标准主要包括:1. 在所从事领域内的学术或专业成就;2. 在社会和公益事业中的贡献;3. 创新和创业成果;4. 在国际交流与跨文化合作中的突出表现;5. 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023年十杰青年评选方案
2023年十杰青年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年人的角色与影响力在社会中日益突出。
为了表彰那些在青年时期展现出杰出才华和潜力的年轻人,我提出了2023年十杰青年评选方案。
该方案旨在选拔那些在科技、文化、教育、创业等领域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人,并通过他们的典型事迹来激励更多的青年人投身社会建设和发展。
二、评选条件和标准1. 年龄:申报人年龄在35岁以下;2. 领域:申报人在科技、文化、教育、创业等领域有突出贡献;3. 功绩:申报人在所从事的领域取得了重要成就,并且对社会有积极影响;4. 潜力:申报人展现了较高的创新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
三、评选程序1. 拟定评选名单:组织评委团队由相关部门推荐,由主办单位审核,拟定初评评委名单;2. 公示候选人名单:将初评评委名单公示,并邀请公众投票推荐候选人;3. 录取初选名单:根据公众推荐结果,评选评委团队将从候选人名单中选出不超过50人的初选名单;4. 考察候选人:对初选名单中的候选人进行考察,了解其事迹、成就和前景,并形成评估报告;5. 终评:评委团队进行终评,根据考察报告和评选标准,选出十名十杰青年。
四、评选途径1. 自荐申报:允许候选人自荐,提交个人材料和事迹说明,由评委团队和社会公众共同评选;2. 推荐申报:广泛征集社会公众对有潜力的年轻人的推荐,提交推荐理由和材料,并由评委团队进行初筛。
五、评选宣传和奖励1. 评选宣传:评选过程将通过官方网站、媒体等渠道进行公示和宣传,向公众推荐优秀青年;2. 获奖荣誉:评选出的十杰青年将获得证书和奖杯,以表彰他们的贡献和成就;3. 推广推介:获奖者将被广泛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其事迹和成就,激励更多的青年人向他们学习。
六、评委和专家1. 评委:评委团队由相关部门提名具有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专家和学者组成;2. 评审标准:根据评选标准和政府相关政策制定评估模型,并将评价结果进行排名;3. 评审公正:评委需要遵守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过程中须避免利益冲突等不适宜行为。
十杰青年评选方案
十杰青年评选方案一、背景“十杰青年”是一项旨在表彰优秀青年的荣誉称号,也是对那些在各自领域做出卓越贡献的青年进行肯定和激励的一种方式,同时也是鼓励更多的青年勇于创新、敢于探索、不断进取,为祖国和人民的未来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标准1.个人素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优秀的道德品质、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创新创业的思维能力等。
2.学术研究:拥有卓越的科研能力,在自己的领域内做出杰出的学术成果,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社会贡献:在社会和公益事业中做出突出的贡献,具有一定的社会声望和影响力,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4.创新与创业:在创新和创业方面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和实践能力,为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有益的贡献。
5.事业成就:在自己的领域内有突出的业绩和成就,为中国的经济、科技、文化等事业做出杰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1.推荐阶段:将在全国各地寻找有“十杰青年”推荐资格的候选人。
推荐渠道包括组织推荐、单位推荐、个人推荐等。
推荐人需提交推荐信和候选人个人简历等材料。
2.初审阶段:初审委员会将对推荐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评估,并初步筛选出精英人才。
3.终审阶段:终审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候选人进行面试、考察和调查,并综合考虑每个候选人的优势和缺点,选出最终的“十杰青年”名单。
4.颁奖典礼:在全国重要场合举行颁奖典礼,表彰“十杰青年”获得者。
四、评选委员会构成评选委员会由组织推荐单位、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等组成,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评选标准、评选流程等相关规定。
2. 负责推荐候选人的初审、面试、考察和终审工作。
3. 组织颁奖典礼及相关活动并予以宣传。
五、宣传推广1. 颁奖典礼:在全国范围内举行盛大的颁奖典礼,宣传和推广“十杰青年”称号,展示获奖者的业绩和成就。
2. 媒体宣传: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十杰青年”评选活动,使更多的人了解和关注此项活动。
3. 参与活动:鼓励更多的青年积极参与到“十杰青年”评选活动中来,争取荣誉称号,同时也积累经验,发掘自己的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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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
根据《中国法学会2016年工作要点》的安排,今年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
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宗旨
通过评选表彰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创造条件,激励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锐意创新,为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评选资格
1.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国法学法律工作者;
2.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
3. 学风严谨,学术规范,品行端正;
4. 具有原创意义或学术前沿水平的法学研究成果;
5. 在咨政建言、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治实践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6. 在法学法律界享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声誉。
三、推荐候选人
(一)推荐单位
1. 中国法学会主管的全国性法学社团(含3个作为团
体会员加入中国法学会、接受中国法学会指导的全国性法学社团)、直属研究会;
2.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
3. 具有一级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法学院校和科研单位;
4. 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安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二)推荐名额分配
1. 属于学科研究会、综合性研究会的,每个研究会推荐候选人不超过3名;属于活动开展较好、研究成果较多的专门研究会的,每个研究会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属于活动开展不理想、研究氛围不活跃、少有研究成果的,每个研究会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
具体名额另行通知。
2. 每个省级法学会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
3. 具有一级法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法学院校和科研单位,每个单位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
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审判理论研究会、检察学研究会推荐候选人各3名;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安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推荐候选人为1—2名。
(三)推荐方式和程序
1. 推荐单位分别组成推荐评选委员会,人数一般不少于7人。
2. 采取一定方式公布推荐评选公告。
3. 可以自荐,也可以推荐。
4. 推荐评选委员会通过一定程序评选出推荐候选人。
5. 对推荐候选人的相关信息发布公示公告。
6. 推荐候选人超过1名的,可以排序,也可以并列。
7. 推荐候选人应当属于本研究会理事或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的法学法律工作者。
(四)报送推荐候选人相关材料
推荐单位向中国法学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下列材料:
1. 推荐评选情况报告;
2. 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的推荐意见(每人500字以内);
3. 推荐候选人登记表;
4. 推荐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推荐候选人代表性学术专著1—2部(独著)、学术论文3—5篇(独著或第一作者);
6. 重要荣誉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四、评选机构
1. 由中国法学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委员、有关中央单位负责人及其他知名法学专家组成中国法学会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委员会)。
终评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从评选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2.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法学会研究部,负责评选活动的事务性工作。
五、评选纪律
评选活动公告发布之日起,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候选人及其单位可能影响公正评选的邀请或相关活动。
邀请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负责人、中国法学会机关党委纪委负责人、专家代表对资格审查、评选、公示等关键环节实施纪检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候选人形式审查和公示
1.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结果报评选委员会确定。
2.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刊、网站及新媒体向社会公示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候选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公示期1个月。
3.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和问题进行审核,并及时向评选委员会汇报审核结果。
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4. 公示期结束后,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刊、网站和新媒体公布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名单。
七、组织评选
(一)评选程序和方式
评选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评选委员会评选,首先对全体评选委员现场随机组成若干组,进行分组评审推荐;然后进行全体委员审议、记名投票,根据票数多少,确定前30名候选人进入第二阶段评选。
第二阶段:终评委员会(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会长会)最终投票产生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0名、提名奖20名。
“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获得者和提名奖获得者中,应有一定比例的法律界优秀人才。
(二)评价指标及分值
评价指标分为四大项。
满分为100分。
1. 重要学术成果和智库成果,包括专著、论文及效果突出的智库类成果,所发表的刊物和被引数为重要依据,分值为40分;
2. 在法学教育、法治宣传、法治实践等方面的贡献,分值为20分;
3. 重要荣誉表彰,分值为20分;
4. 学术影响和社会声誉,分值为20分。
八、评选结果公示
评选结束当天即向社会发布评选结果公示公告。
九、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2016年7月上旬,发出评选通知。
2016年9月20日之前,完成推荐候选人工作。
2016年10月20日之前,完成推荐候选人形式审查和公示工作,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公告。
2016年11月20日之前,完成评选委员会评选工作,产生前30名获奖名单。
2016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终评工作,产生“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0名、提名奖20名。
2016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评选结果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