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预算法讲座
新《预算法》解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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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法》解读(上)贾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二0一四年十月各位都知道,在全面改革的新阶段上,党的十八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要求。
这样的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建设和机制连接对应的是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的完善的过程中间,发展和构建现代市场体系,而现代市场体系,它又直接连接着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要形成的一个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就是现代财政制度。
从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到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财政制度这个逻辑连接,它实际上又连接到新近十八届四中全会所确立的法制化的通盘部署。
法的建设,它的意义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现代化,是带有统领全局意义的。
我们在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过程中间,方方面面都需要有从立法到整个法律体系,更有效运作的这个制度建设。
其中和现代财政制度密切相关的,有一个预算法的法制建设问题。
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谈的主题的这样一个特定的意义重大的法。
预算法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称为,准宪法,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宪法要作为最上位的法来规范协调所有的方方面面的具体的法律。
而在各种法律中间,为什么这个预算法有非常突出的,被称为准宪法的地位呢。
是因为我们前面说到那个逻辑连接,整个国家治理,它的基础是财政,而财政它的运行载体是表现为每个时间段上都必须按照规范来编制的,体现政府公共资源配置,钱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的这样的预算。
这个预算体现着整个国家政权体系,各级政府它活动的范围、方向、重点、和其中的政策要领,它就体现着国家怎么样履行它的职能。
作为国家治理的这样一个基础和支柱的财政,它的运行是以预算为载体的。
预算当然就是必须在体现着现代法制精神的这样的一个逻辑上,规范政府的所有职能履行的行为。
预算法就是需要把政府的行为放在这个法制的笼子里面,是这样的一个对于全局有重要意义的法律建设。
我们现在看一看,我们国家的预算法大致是怎么的一个,它的立法建设过程。
改革开放之后,我们是在1991年10月曾经,那个时候还有国家发布的《国家预算管理条例》,进一步推进到1995年1月1日正式实行了《预算法》。
宣讲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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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预算法预算法是国家财政管理的基本法律,对我国的财政预算工作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
宣讲预算法对于提高社会各界对预算法的认识和理解,强化预算法治意识,推动预算法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一、预算法简介预算法是对国家财政预算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规范。
它明确了预算管理的组织体系、预算编制的原则和程序、预算执行的控制与监督以及预算决算的审批等内容。
预算法旨在实现财政资源的最优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家财政稳健运行。
二、预算法的宣讲意义1.提高预算法治意识:通过宣讲预算法,普及预算知识,使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公众充分认识到预算法的重要性,增强预算法治意识。
2.强化预算监督:宣讲预算法有助于提高社会各界对预算监督的关注度,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3.促进预算公开透明:宣讲预算法可以推动各级政府及部门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预算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4.推动预算改革:宣讲预算法为预算改革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有助于完善我国预算管理制度。
三、预算法的基本原则1.统筹兼顾:预算编制要充分考虑国家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财政收支状况,实现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
2.量入为出:预算执行要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3.勤俭节约:预算管理要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公开透明:预算监督要注重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保障预算执行的公正、公平。
四、预算法的实施措施1.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决算等各环节的制度规范。
2.加强预算编制和审核: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加强对预算审核把关,确保预算合规合法。
3.优化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的监控,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全面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预算法的监督与评估1.加强内部监督: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预算执行的合规性。
新《预算法》解读(PDF X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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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 四 : 规 范 地 方 政 府 债 务 管理 , 严 控 债 务
NI . 险
建 设楼 堂馆 所 的 , 责令改正 , 并 对 负有 直 接 责任 的主 管人 员 和其 他直 接 责任 人 员给 予撤 职 、 开 除
原《 预 算 法》 规定 “ 地 方 各 级 预 算 按 照 量 入 为
绩 效 评 价 在 有 关 预 决 算 审 查 的 章 节 中 , 明 确 要 求 人 大 负 责 审 查 年 度 预 算 如 何 提 高 绩 效 以 及 重
亮点= F r : 首 次 规 定 财政 转 移 支 付 制 度 。 推 进
基本 公 共服务 均等化
国 家 现 行 财 政 转 移 支 付 制 度 ,是 5 - ) - 税 财 政体 制改革 中的成功 经验 , 对 于 缩 小 地 区 间 财 力差 距 、
腐 败
公 开 透 明是 现代 财 政 制度 的基本 特征 , 也是
党 的十 八 届 三 中全 会 对 财 税体 制 改 革 提 出 的一
项 基 本要 求 。新 《 预 算 法》 明确 要 求 “ 经 本 级 人 大 或者 常委 会 批准 的预 算 、 预 算调 整 、 决算、 预 算执 行情 况 的报 告及 报 表 , 经 本 级 政 府 财 政 部 门 批 复
出 、 收 支 平 衡 的原 则 编 制 , 不 列赤 字 ” 。但 实 际 上 ,
处分” 。这 些 规 定 从 预 算 的 编 制 环 节 、 预 算 执 行 环
节 、监督 环 节等 进 一步 明确 硬 化预 算支 出约 束 , 为 随意 、 任 意 调 整 预 算 行 为 打 上 了句 号 。
结 构 、 明 确 管 理 制 度 等 四 方 面 作 出 了 规 定 。这 些 规 定 为 进 一 步 完 善 分 税 制 、建 立 事 权 与 支 出责 任 相 适 应 制 度 奠 定 了法 制 基 础 ,有 利 用 于 优 化 转 移 支 付结 构 , 提 高 转 移 支 付 资 金 分 配 的科 学 性 、 公 平 性 和公 开性 , 缩 小地 区间财 力差距 、 推 进 基 本 公 共 服 务均 的等化 、 促进 区域协调 发展。
精选新预算法介绍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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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页,共75页。
亮点一:匡正立法宗旨和调整范围
3、法定预算改革目标
新修改的预算法增加“建立健全全 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规定 ,增强预算完整性、透明度。
第13页,共75页。
亮点一:匡正立法宗旨和调整范围
预算、决算 的编制
预算、决算
的审查
预算、决算
的批准
预算法
调整范围
预算、决算 的监督
要保障。
第5页,共75页。
二、预算法的修改历程
1994年,旧预算法于1994
年在第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 议上通过。
1995年1月1日,旧预算法
正式实施。
2004年,启动预算法修订
,起草小组成员包括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审计署等部 门。
第6页,共75页。
二、预算法的修改历程
200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财政部、 审计署等部门成立预算法修订领导小组。
第21页,共75页。
亮点三:充实全口径预决算体系
第6条: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 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第9 条: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
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
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 相衔接。
第24页,共75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25页,共75页。
亮点三:充实全口径预决算体系
“我们说,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
现在要让这个‘利’,更多地落在百姓身上 。”
新预算法讲座主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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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法讲座主持词新预算法讲座主持词在全县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会上的主持词(2022 年 4 月 10 日)同志们:按照县政府的安排,今天,我们召开全县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及财政部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县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政府县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财政所长,独立核算的县直各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县财政局股级以上干部,新闻单位记者,共计300多人。
今天的会议共有三项议程。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县财政局局长宣读县人民《关于深入贯彻新预算法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
大家欢迎!(宣读完毕)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县财政局副局长宣读县财政局文件《关于编制 2022 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大家欢迎!(宣读完毕)下面进行第三项议程,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县长讲话。
(讲话毕)同志们,按照预定安排,今天会议的议程已全部进行完毕。
会上,县财政局局长宣读了县《关于深入贯彻新预算法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财政局副局长宣读了县财政局文件《关于编制 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特别是县长作了很重要的讲话,对我县深入贯彻新预算法,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下面,我再简单强调三点意见。
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好新《预算法》和县长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后,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好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县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好县长的讲话精神,进一步转变理财观念,规范预算行为,切实增强抓好预算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要做好政策衔接。
县财政局要将新《预算法》中关于政府预算体系、政府预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转移支付制度等内容的修订作好相互的衔接,抓紧修订我县现有预算管理制度,着力提升财政工作和财政管理法制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新预算法解读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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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法解读范文新预算法是指国家对财政预算的编制、审核、执行等进行规范和监督的法律和法规。
新预算法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财政管理体系,提高财政预算的科学性、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有力推动了财政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以下将对新预算法进行详细解读。
一、修订背景和意义新预算法在我国财政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我国财政预算规模日益庞大,存在着预算执行不规范、公款滥用等问题,迫切需要建立现代化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另一方面,新预算法的出台也是顺应全球财政趋势,加强国家治理能力,提高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公开透明度。
二、主要内容和亮点1.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新预算法明确了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要求,要求编制预算需要充分论证和依据相关政策、规划和数据,确保预算科学合理。
2.财政预算的公开透明度新预算法进一步加强了财政预算的公开透明度,要求将财政预算的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并且规定了相关财政信息的披露和公示制度,提高了财政预算的公开度和公众参与度。
3.财政预算的程序和规范新预算法对财政预算的审核程序和财政绩效管理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各级政府和部门在预算编制、审核、执行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改善了预算管理的程序和规范性。
4.财政预算的执行和监督新预算法进一步强化了财政预算的执行和监督,要求预算执行要坚持严格控制总量和提高质量效益相结合,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监督制度,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5.争议和解决机制新预算法为财政预算的争议和纠纷提供了解决机制,规定了相关申诉和法律救济的程序和途径,保障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三、对我国财政管理的影响新预算法的出台将对我国财政管理产生积极的影响。
1.提高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新预算法的科学性要求和规范编制流程,将有助于提高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公款滥用和资源浪费。
2.增强财政预算的公开透明度新预算法要求公开财政预算信息,接受公众监督,有利于提高财政预算的公开透明度,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提升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2024版预算法讲座课件
![2024版预算法讲座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ec89765e876fb84ae45c3b3567ec102de3bddf17.png)
考核结果公开透明
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 社会监督,提高预算管理的透明度和 公信力。
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和单位工作 绩效的重要依据,与奖惩措施相挂钩, 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05
预算法改革方向与趋势
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通过完善预算制度,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综合平衡编制费用预算。
增量预算法
根据预算期内正常的、可实现的某一固定的业 务量水平作为唯一基础来编制预算的方法。
固定预算法
以基期成本费用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期业务 量水平及有关影响成本因素的未来变动情况, 通过调整有关原有费用项目而编制预算的一种 方法。
弹性预算法
在成本性态分析的基础上,依据业务量、成本 和利润之间的联动关系,按照预算期内可能的 一系列业务量水平编制系列预算的方法。
预算考核指标体系构建
预算考核指标的选取
根据预算目标和重点任务,选取具有代表性、可量化、可比较的考核指标,如预算 完成率、预算调整率、资金使用效益等。
考核指标体系的构建
将选取的考核指标按照重要性、紧急性等原则进行分层分类,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 指标体系。
预算监督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反馈与整改
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单 位,要求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01
制定预算收支计划
根据经济形势分析预测结果和相 关资料,制定预算收支计划,明 确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来源和用途。
02
03
审查批准预算草案
将预算草案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 审查,经过修改完善后,报请同 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领导讲话稿之新预算法培训讲话稿
![领导讲话稿之新预算法培训讲话稿](https://img.taocdn.com/s3/m/3f6f5f326137ee06eef91851.png)
新预算法培训讲话稿【篇一:新预算法的培训学习心得】新预算法心得体会之新预算法的七大亮点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重新颁布修订后的预算法,《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历经四次审议,预算法在出台20年后,终于完成了首次修改。
新预算法比较好地总结了20年来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比较好地回应了各级人大代表的要求及社会各界的关切,并与此前中央批准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衔接,确保新预算法的顺利贯彻执行。
与原预算法相比,新预算法在立法宗旨、全口径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转移支付、预算公开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进行了诸多创新,在预决算编制、审查和批准、执行和调整、监督和法律责任方面也有许多完善。
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亮点:〔一〕匡正立法宗旨,极大提高新预算法的地位和作用原法规定,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新预算法第一条规定,为了标准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标准、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新预算法将原法“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修改为“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将原法“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修改为“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预算法从过去的政府管理法转变为标准政府法、管理政府法,从过去的“帮助政府管钱袋子”转变为“标准政府钱袋子”,政府以前仅仅是管理监督的主体,而现在同时也是被管理、被监督的对象。
2、我国财政改革秉承公共财政的理念,在财政功能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财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
新预算法删除“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规定,正是表达了财政的“二不”功能,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真正让预算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预算法讲座
![预算法讲座](https://img.taocdn.com/s3/m/9d90c5a8a300a6c30d229fa8.png)
三、预算的基本要素和过程
• 希克(美)认为预算有三个基本 要素:申请资源、配置资源和资 源保护。
• 预算过程可以看成一个申请资源 和配置资源的过程,它规定了如 何、什么时候、谁来申请资源和 配置资源。
四、我国预算法框架
• 基本内容:立法原则,预算管理权限的划分,预算收支 范围的划分,预算的编制与审查、预算执行与调整、决 算、预算监督
17
二、什么是部门预算?
1 概念: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部门预算就是以政府后报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反
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3
实现预算管理的统一性;保证政府预算的完整性;
统一预算编制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我国政府预算
中央总预算 地方总预算
部门单位预算是总预算的基础 总预算是部门单位预算的总和
人民代表 大会
财政 部门
4
政府常
5
务会议
6
6
10 12 3
支出部门
党委常 务会议
25
部门预算的编制程序及各阶段的主要任务
准备阶段 一上 一下 二上 二下
基本程序——“两上两下”
1、一上 定员定额试点部门:不报送本部门的基本支出预算,由财政部 门根据部门的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计算部门基本预算支出 非定员定额试点部门:报送部门的全部预算需求
1
• “预算是庶政之母” 就是说,先有财政, 才有政府施政。
• 美国国内收入局有句 名言:“如果你能够 追踪金钱的流动,就 会找到真相。”
数字中有政策,决定数字就是决定政策。 ——邓小平
1954年1月全国财政厅局长会议
没有预算的政府是看不见的政府,而看 不见的政府不可能是负责任的政府。
《预算法》宣传讲座 第三讲 全面学习掌握《预算法》
![《预算法》宣传讲座 第三讲 全面学习掌握《预算法》](https://img.taocdn.com/s3/m/95272ac8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b89698d.png)
《预算法》宣传讲座第三讲全面学习掌握《预算法》
钟景秋
【期刊名称】《上海财税》
【年(卷),期】1995(000)003
【摘要】《预算法》是一部科学的、操作性强的法律,它就各级政府、各部门及
各级权力机关的预算管理职权、预算管理行为的监督和制约等内容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认真学习和贯彻《预算法》,对于以法治财、以法理财,充分发挥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习《预算法》的基本内容《预算法》共十一章七十九条。
第一章“总则”,对国家预算组次,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组成、预算管理体制及预算年度作了明确规定。
第二章“预算管理权限”,对各级政府预算、决算的编制、报送,以及审查批准部门的具体权限作了明确规定。
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对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组成、划分作了明确规定。
第四章“预算编制”,主要对预算草案编制的原则、依
【总页数】3页(P43-45)
【作者】钟景秋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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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算法》宣传讲座·第一讲以法理财的新开端 [J], 王建平;施耀忠
5.《预算法》宣传讲座·第二讲强化预算管理的法律规范 [J], 王建平;施耀忠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最新-新《预算法》培训班讲话稿 精品
![最新-新《预算法》培训班讲话稿 精品](https://img.taocdn.com/s3/m/3c1377044b73f242336c5f9f.png)
新《预算法》培训班讲话稿很高兴与大家一起交流。
为学好、用好新《预算法》,扎实推动财政管理改革,今天下午,我们利用半天时间进行了集体学习,看得出,几位同志进行了认真准备,大家也都做到了聚精会神学习,希望大家会后要认真体会,争取把明年及以后年度的财政管理工作做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保驾护航。
现在,就地方财政改革与政府治理创新问题,我讲几点思考和体会,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认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背景和特点我国目前运行的财税体制,是建立在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基础上的,应当说,当时的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财力逐渐上移,中央集权凸显,但20年来的运行发现存在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税收体系不健全。
体现在现行生产型增值税仍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地方税体系远没有建立起来。
二是事权和支出责任不清。
财权上收、事权下沉导致事权和支出责任不匹配,不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
三是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模糊。
市场政府关系不是很清楚,在转移支付制度设计上体现最为明显。
这些问题能否解决,关系到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与长治久安,只有通过改革才能得到根本解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
改革进入深水区之后,需要着力突破利益藩篱。
梳理一下我国改革进程可以发现,财税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息息相关,在经济体制演进中起到了先导作用,也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力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三大任务,即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制度。
正因如此,中央对财税体制改革给予了特别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召开会议听取专题汇报,并做出了一系列指示。
在国务院公布的落实三中全会决定的336项改革任务中,财政部门牵头和参加的有205项,其中作为牵头单位的有76项,作为参加单位的有9项。
相较于以往的财税改革,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呈现出六个方面的基本特点。
新预算法修订学习
![新预算法修订学习](https://img.taocdn.com/s3/m/f9c0c1a218e8b8f67c1cfad6195f312b3169ebc1.png)
新预算法修订学习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教育事业也在不断发展和。
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教育预算的修订是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新预算法的修订,旨在更好地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提升国家的教育水平和素质。
首先,新预算法修订着眼于提升教育质量。
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持续投入和支持。
新预算法修订将教育预算的分配更加合理,优先保障教育经费的合理投入。
通过增加教育预算,为教育事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从而改善学校的基础设施、提升教师待遇、改善教学条件等,进一步提升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
其次,新预算法修订注重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新预算法修订将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的投入力度,通过优先保障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教育的投入,解决这些地区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缩小城乡和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提高整个国家的教育水平和素质。
再次,新预算法修订强调职业教育的发展。
职业教育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新预算法修订将增加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改善职业教育的硬件设施和师资力量,提高职业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通过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技术工人,满足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最后,新预算法修订加强了对教育投资的监督和评估。
教育预算的使用效益直接影响到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新预算法修订加强了对教育经费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和最大效益。
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教育预算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提高教育投资的效益。
总之,新预算法修订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更加合理的教育预算分配,优先保障教育经费的合理投入,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加强对教育投资的监督和评估,将进一步提升教育水平和素质,推动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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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各级政府接受上级增加专项转移支付, 应向本级人大报告有关情况。
第四,人大审查预算重点发生变化,由收支平 衡情况、赤字规模转向财政政策及收支的合法性、 合理性。
创新预算控制方式
第一,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从法律上切断 超收收入和结余资金随意转化为支出的途径,增 强年度预算的约束力。---政府要理性。
第二,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
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第三,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
算稳定调节基金。 第四,各级政府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
《预算法》修改过程 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并于2015年1 月1日施行。本次预算法修改,历经10年酝酿,越 跨三届人大。
《预算法》修法宗旨和原则 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建立现代 财政制度。
现代财政制度的内函 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明确地方债务问题 第一,举债方式----发行政府债券。 第二,举债主体----省级政府。 第三,举债规模----风险评估,上限管理。 第四,举债用途----公益性指标项目。 第五,举债程序----政府汇总上报,人大审议 批准。 第六,监督约束----纳入预算,违法追责。
预算法定与支出问效
第一,除三种情形外,年初预算必须经人大批准才能 执行。
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类、款、项,按经济 性质分类分为类、款。预算编制精细化,有利于人 加强审查监督。
改善转移支付结构
第一,提高一般转移支付比重;逐步达到60%以
上(国发【2014】45号)。
第二,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 移支付。
第三,上级政府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时,不得要 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国务院规定应当由上下 级政府共同承担的事项除外。
➢ 对在预算之外及超预算标准建设楼堂馆所的,责令改 正,严厉追责。
第二,硬化政府支出预算约束----这是现代预 算管理的灵魂,不能随意开财政支出的口子。
➢ 支出必须以预算为依据; ➢ 限制年中出台收支政策;
➢ 规范超收收入使用。
优化分类编制预算 “一本预算两个维度分解”----各级预算支出
按其功能和经济性质分类编制。
第五,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的审查。
小结:未批准无预算----无预算不支出----凡 支出必问效。
预算民主与预算公开 第一,《预算法》本质上是人民对所有公共权
力机关进行监督的法律,体现预算民主精神。
我国立法和法律监督实行代议制度,各级人大常委会 对财政预决算草案的审查要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人民 代表大会要接受全体人民的监督。
《预算法》修改三大突出亮点
➢ 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 确立地方政府债务“借用还”相统一的法律规
范和管理制度。 ➢ 硬化预算支出约束。
预算管理“全口径” 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
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前提。为增强预算完 整性,新预算法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 都应当纳入预算”,确立包括四本预算的全口径预 算体系。----预算之外政府无收支。
第二,除涉及国家秘密外,所有财政事项应向 社会公开。
➢ 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 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 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 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 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 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 时向社会公开。 ➢ 审计监督纳入法定程序并向社会公开审计情况。
第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对违 反本法的财政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检举人依法受 到保护。
法律责任:大量增加篇幅,内容明确具体。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权责发生制 报告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
期可持续性。
谢 谢!
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 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第五,收入预算则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收入管 理更强调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硬化支出预算约束
第一,建设廉洁政府的预算原则。
➢ 确定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 支平衡的原则;
➢ 强调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严 格控制运行经费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
➢ 上一年度结转
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 性支出; ➢ 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 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
第二,预算调整必须先报经人大审议批准。
➢ 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 ➢ 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 ➢ 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 ➢ 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