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渔业法
渔业法实施细则(3篇)
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渔业法实施细则作为《渔业法》的配套法规,对《渔业法》进行了具体的细化和明确,便于渔业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三条渔业法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渔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实施渔业法实施细则的工作,并加强对本行业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渔业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第五条渔业资源的保护是渔业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核心。
各级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渔业资源的生态特征,采取科学管理措施,保护和恢复渔业资源。
第六条渔业资源调查是渔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各级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渔业资源调查,并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第七条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渔业资源调查结果,确定渔业资源的保护区和禁渔期,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进行保护。
第八条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渔业资源监测体系,通过监测数据,及时了解渔业资源的变化情况,为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第九条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渔捕设备的管理,禁止使用破坏性渔捕设备,并对合法渔捕设备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十条建立渔业资源保护奖励和执法制裁机制,对违法捕捞行为进行严厉处理,对积极投入渔业资源保护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三章渔政执法与渔民权益保护第十一条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渔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建立健全渔政执法机构,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第十二条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渔民权益的保护,及时解决渔民合理诉求,维护渔民权益。
第十三条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渔民培训工作,提高渔民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四条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渔业信用体系,对违法渔民和企业进行信用记录和惩戒,提高渔业经营者的诚信水平。
第十五条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捕捞渔具和船舶的安全管理,确保渔民的人身安全和船舶的安全运营。
第十六条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渔业争议解决机制,处理渔业纠纷,维护渔民的合法权益。
2024年渔业法实施细则最新版
2024年渔业法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规范渔业生产秩序,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应当遵守《渔业法》和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渔业生产者应当依法使用养殖水域,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渔业资源,提高渔业产品质量。
第二章渔业资源保护第四条渔业资源保护区是指为保护渔业资源,实现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法设立的保护区域。
第五条渔业资源保护区分为国家级和省级渔业资源保护区。
国家级渔业资源保护区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省级渔业资源保护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第六条渔业资源保护区的设立应当根据渔业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生长繁殖性和生态环境等特点进行科学论证,并征求有关渔业生产者和公众的意见。
第七条渔业资源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保护区的管理工作。
渔业资源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保护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渔业资源保护措施。
第三章渔业生产管理第八条渔业生产者应当依法申请。
养殖证的发放和管理按照《渔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渔业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养殖水域,不得超量投放养殖密度,防止对渔业资源造成破坏。
第十条渔业生产者应当加强渔业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第四章渔业执法第十一条渔业执法机构应当加强对渔业资源保护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渔业执法机构在查处违法行为时,有权对渔业生产者的养殖设施进行检查,查阅有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第十三条渔业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参与保护渔业资源的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渔业法》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未取得养殖证擅自养殖的,由渔业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违反《渔业法》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超量投放养殖密度的,由渔业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渔业政策与法规了解渔业行业的政府监管和法律要求
渔业政策与法规了解渔业行业的政府监管和法律要求渔业作为我国重要的水产养殖和捕捞产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护海洋资源、规范渔业行为,政府对渔业行业进行了一系列的监管和法律要求。
了解渔业政策与法规,不仅有助于渔业人员更好地遵守相关规定,也能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渔业政策的内容与意义1.渔业资源保护政策保护渔业资源是渔业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
政府通过设立渔业保护区、限制捕捞规模和季节、禁止使用无效捕捞工具等方式来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这些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避免过度捕捞和滥捕滥杀现象,保证海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同时也保护了渔民的利益。
2.渔业生产和加工政策为了提高渔业生产和加工的效益,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鼓励投资和促进技术创新。
例如,对于引进先进渔业养殖技术和设备的企业可以享受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对于提高产品质量的加工企业可以获得奖励和荣誉称号等。
3.渔业市场开发政策为了扩大渔业产品的销售市场,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来促进渔业产品的品牌建设和市场开拓。
政府通过支持产品宣传推广、参展交流、组织展销等方式来帮助渔业企业开展市场营销活动。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渔业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促进渔业产值的提升。
二、渔业法规的制定与执行1.渔业法规的制定程序渔业法规的制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主要经历以下几个环节:立法建议、立法草案、立法审议和立法公布。
在立法建议阶段,相关部门和组织可以提出针对渔业问题的建议和要求;在立法草案阶段,政府立法机构根据建议和要求制定法律文本;在立法审议阶段,法律文本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最终形成法案;在立法公布阶段,法律文本经过公示和宣布后正式生效。
2.渔业法规的执行机制渔业法规的执行主要由政府相关部门负责。
这些部门依法行使监管职能,对渔业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他们通过巡查、检查、抽查等方式,对违反渔业法规的行为进行打击和处罚。
同时,相关部门也会定期组织渔业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渔业法规的了解和遵守程度,以推动渔业行业更加规范和可持续发展。
渔业法主要内容
渔业法主要内容渔业法是指国家对渔业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法律规范。
它包括了渔业资源的保护、渔业生产的管理、渔业市场的监管等方面的内容。
下面将以这些内容为主线,详细介绍渔业法的主要内容。
一、渔业资源的保护渔业法明确规定了对渔业资源的保护措施。
首先是对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禁止过度捕捞和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同时,渔业法还规定了渔业资源的保护区划,对重要的湖泊、河流、海域等进行划定,禁止非法捕捞和破坏行为。
此外,还对渔业资源的保护技术和设备进行了规定,要求使用环保、可持续的渔具和捕捞工具,保护渔业资源的生态环境。
二、渔业生产的管理渔业法对渔业生产的管理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首先是渔业生产许可制度,对从事渔业生产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许可,要求具备一定的资质和条件。
其次是渔业生产的规划和布局,根据渔业资源的分布情况和渔业生产的需求,制定合理的渔业生产计划和布局,保证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此外,渔业法还规定了渔业生产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渔业生产过程中遵守相关的技术规定,保证渔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渔业市场的监管渔业法对渔业市场进行了监管。
首先是对渔业市场的准入管理,要求从事渔业市场经营的个人和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严禁无证经营和偷渡出售渔产品。
其次是对渔业市场的价格监管,禁止垄断、操纵价格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市场的公平和消费者的权益。
此外,渔业法还规定了对渔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管要求,禁止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渔产品,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四、渔业行政管理渔业法对渔业行政管理进行了规定。
首先是建立了渔业部门的职责和权力,明确了渔业行政管理的主体和责任。
其次是对渔业行政管理的程序和规范进行了规定,包括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处罚和申诉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渔业法还规定了渔业行政管理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要求行政机关及时发布渔业政策和管理措施,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建议。
渔业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渔业资源的保护、渔业生产的管理、渔业市场的监管和渔业行政管理等方面。
渔业政策与法规解读与分析
渔业政策与法规解读与分析渔业是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对于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渔业政策和法规。
本文将对这些政策和法规进行解读与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我国渔业政策体系。
一、渔业资源保护政策与法规为了保护渔业资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
其中包括《渔业法》、《渔民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渔业资源的保护措施和渔业行为的限制。
首先,我国通过限制捕捞规模、禁止使用爆炸性、毒性捕鱼工具等手段,保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渔业法》规定,渔民应当严格遵守渔业资源保护的规定,禁止非法捕捞、破坏和污染渔业资源。
此外,渔民在捕捞时需要遵守科学捕捞的原则,合理利用渔业资源。
其次,我国加强对渔业资源的监管和管理。
《渔业法》规定,对于国家保护的渔业资源,未经许可证的捕捞是违法行为。
相关部门对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全面监管,确保渔业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保护。
二、渔业环保政策与法规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渔业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也日益增加。
针对这一情况,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渔业环保政策和法规,以保障渔业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首先,我国对渔业生产进行环境评价,并建立环保标准。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渔业生产者必须遵守环保标准,确保渔业生产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其次,我国加强了渔业产品的质量监管。
渔业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否则将被禁止销售。
此外,我国对于渔业生产和销售环节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渔业产品的安全和健康。
三、渔业产业规划政策与法规为了提高渔业的综合效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渔业产业规划政策和法规,以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首先,我国积极引导渔业产业的结构调整。
相关政策和法规要求渔业生产者逐步转向高附加值产品,提高渔业产业的商业价值。
其次,我国鼓励渔业产业的技术创新和科学研究。
政府支持渔业科技创新,推动渔业科研机构与渔业生产者的合作,提高渔业产业的科技含量。
四、渔业市场监管政策与法规为了保护渔业市场秩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渔业市场监管政策和法规,以维护渔业市场的正常秩序。
海洋渔业法律知识
海洋渔业法律知识1. 简介海洋渔业是指在海洋或者其他水域中进行捕捞、养殖和加工的活动。
由于海洋渔业资源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管理和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海洋渔业法律知识是指涉及海洋渔业法律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的知识。
本文将重点介绍海洋渔业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
2. 渔业法律法规2.1. 国际法律法规2.1.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国际海洋法领域的基本法律文件,旨在建立和维护各国对海洋利益的公正和合理的利用和管理制度。
其中包括了海洋渔业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原则、渔业区域划分、捕捞许可和渔业贸易等方面的规定。
2.1.2. 国际海洋渔业组织协定为了促进全球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各国还成立了国际海洋渔业组织,通过签署协定来合作管理和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该协定包括了海洋渔业资源的保护、捕捞限额的设定、渔业调查和监测等方面的规定。
2.2. 国内法律法规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是中国海洋渔业管理的基本法律文件,旨在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该法律明确了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原则、渔业许可和管理制度、渔业捕捞和养殖的权限和责任等内容。
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行政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行政管理条例是对渔业法进行的细化和补充,具体规定了渔业许可、捕捞和养殖的管理办法,以及渔业资源保护、渔业生产安全和渔业发展的相关要求。
3. 渔业政策和管理制度3.1. 渔业资源保护政策为了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各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例如,限制捕捞量、规定捕捞季节、禁止使用不合规的捕捞工具等。
这些政策的目的是保护渔业资源,防止过度捕捞和破坏性捕捞行为。
3.2. 渔业监管和执法机构为了保障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各国设立了专门的渔业监管和执法机构。
这些机构负责监测渔业资源状况、制定渔业管理规定、颁发渔业许可证、开展渔业巡查和执法等工作,确保渔业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渔业法释义
渔业法释义渔业法是指国家对渔业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所制定的法律法规。
渔业资源是指海洋、内陆水域和人工养殖水域中的各种水生生物资源,包括鱼类、贝类、虾蟹类、海藻等。
渔业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渔民的合法权益。
一、渔业资源的分类渔业资源可以分为天然资源和人工资源两类。
天然资源是指自然界中存在的各种水生生物资源,包括海洋、内陆水域和河口等地的各种鱼类、贝类、虾蟹类、海藻等。
人工资源是指人类通过养殖、放流等方式创造的各种水生生物资源,包括养殖鱼类、虾蟹类、贝类等。
二、渔业资源的管理渔业资源的管理是指国家对渔业资源进行保护、开发和利用的管理工作。
渔业资源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资源保护。
保护渔业资源是渔业管理的首要任务。
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渔业资源的保护措施,禁止非法捕捞、破坏渔业资源等行为。
2.资源开发。
渔业资源的开发是指利用渔业资源进行经济活动的过程。
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渔民积极参与渔业资源的开发,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3.资源利用。
渔业资源的利用是指将渔业资源转化为经济价值的过程。
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规定渔业资源的利用方式和标准,保障渔民的合法权益。
三、渔业资源的保护渔业资源的保护是渔业管理的核心内容。
为了保护渔业资源,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禁止非法捕捞。
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非法捕捞、破坏渔业资源等行为。
对于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2.限制捕捞量。
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规定渔业资源的捕捞量和捕捞期限,限制渔民的捕捞行为,保护渔业资源。
3.建立保护区。
国家通过建立保护区,划定禁捕区、禁渔区等,保护渔业资源的生态环境,促进渔业资源的恢复和发展。
四、渔业资源的开发渔业资源的开发是指利用渔业资源进行经济活动的过程。
为了促进渔业资源的开发,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鼓励养殖。
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渔民积极参与养殖业,提高养殖技术水平,促进养殖业的发展。
学习渔业法心得体会
学习渔业法心得体会篇一:学习渔业法心得学习《渔业法》心得1986年《渔业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渔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保护渔业资源,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渔业快速、健康发展,维护国家渔业权益和渔民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渔业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以养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渔业经济发展方针,制订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从而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发展渔业生产的积极性,给渔业发展带来了蓬勃生机和活力,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渔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渔业发展道路。
随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国际海洋制度的变革,渔业生产和管理工作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为适应新形势下渔业持续发展的需要,从1994年起,农业部即开始组织《渔业法》修改工作。
五年多来,全国渔业系统的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为《渔业法》的修改提出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三次审议的基础上,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其中125票赞成,1票反对,2票弃权。
江泽民主席当天发布第38号主席令公布了该《决定》,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新法规定的主要特点一是注重渔业的科学管理,体现了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新《渔业法》在鼓励发展养殖业的同时,强调养殖水域的统一规划;在大力扶持、鼓励远洋渔业同时,明确全面实行捕捞许可制度,加强对远洋渔业的许可管理。
同时规定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渔业资源的调查和评估,为实行捕捞限额制度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还强调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病害防治工作,保证水产品质量的提高。
这些科学管理渔业的规定,消除了渔业生产中的盲目性和片面性,充分体现了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是扩大和调整适用范围,体现与国际新海洋制度相接轨。
海洋渔业工作中的渔业政策和法规
海洋渔业工作中的渔业政策和法规海洋渔业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产业之一,扮演着保障国内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和维护渔民权益的重要角色。
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升渔业产品质量,我国针对海洋渔业制定了一系列的渔业政策和法规。
本文将就海洋渔业工作中的渔业政策和法规进行探讨。
1.渔民登记和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渔业生产经营行为,保护渔民权益,我国建立了渔民登记和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船登记管理条例》,渔民登记是指渔民向渔船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并获得相应的渔民证书。
渔民登记制度主要用于确保渔船及其船员的合法身份和权益,提高渔业管理水平。
2.渔业许可证制度渔业许可证制度是指在我国对海洋渔业进行经营的单位或个人需获得渔业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渔业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未经渔业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捕捞、养殖或相关服务等渔业活动。
渔业许可证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合理开发和利用渔业资源,并对渔业活动进行监管。
3.渔业保护区规划和管理为了保护渔业资源和维护海洋生态平衡,我国制定了渔业保护区规划和管理政策。
渔业保护区是指为保护渔业资源,限制或禁止捕捞、养殖等渔业活动的区域。
渔业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并由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渔业保护区的设立有助于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4.渔业捕捞对象保护制度为了保护渔业资源中的特定捕捞对象,我国建立了渔业捕捞对象保护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资源保护法》和相关配套政策,对具有重要经济和生态价值的渔业资源,如珍贵鱼类、稀有贝类等,实行捕捞限制或禁捕政策。
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保护渔业资源的多样性和稳定性。
5.渔业监督和执法制度为了确保渔业政策和法规的有效执行,我国建立了渔业监督和执法制度。
渔业监督和执法部门负责对渔船、捕捞活动、渔业市场等进行日常监管和执法工作,对违法渔业行为进行处罚和制止。
渔业监督和执法制度的完善将加强对渔业行业的规范和管理,保障渔民权益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渔业法规基本知识
Chapter 10 渔业法规基本知识2006年12月1日第一节渔业法规概说一、渔业法规的概念渔业的概念:从狭义上讲,渔业仅指捕捞和养殖水生动物、植物的生产事业。
从广义上讲,除了水产捕捞业和水产养殖业外,渔业还包括水产品加工、渔业船舶制造及修理、渔具设备制造、水产品贸易、渔业休闲观光产业等。
在此,本人仅采用狭义的渔业概念,介绍与水产捕捞业和水产养殖业密切相关的法规。
渔业法规,是指调整因捕捞渔业生物资源、从事水产养殖和保护渔业资源以及渔业环境等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渔业法规的特点1 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主要是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既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调整人和自然的关系。
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外国人。
法律关系主体多样2 科学技术性强生物学、工程技术等。
渔业法规包括许多技术规范。
3 社会公益性:也涉及人和渔业生物资源和渔业环境之间的关系。
渔业法规,属于环保法规4 适用的地域范围复杂我国陆地领土、内海、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里中国国籍船舶;5 与国际法的发展密切相关我国批准的国际渔业法和签署中外渔业协定以及国际渔业法规的发展趋势,都会对我国渔业法规的发展带来直接的影响。
6 执法环境上的复杂性国际边界,国内行政区划边界,水上,涉外三、渔业法规的适用范围1 渔业法规的适地范围我国陆地领土、内海、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具有中国国籍的渔业船舶)。
地方性渔业法规:国内的行政区划2渔业法规的适事范围:即渔业法规对什么活动、什么事实有效的问题。
这与“渔业”一词的含义紧密相关。
法理:事项法定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此外,中国批准、参加或签定的国际渔业公约、双边渔业协定优于国内渔业法规,但是声明保留条款的除外。
3 渔业法规的适人范围:即渔业法规对什么人有效力的问题。
自然人、法人、单位、集体、外国人、无国籍人。
4 渔业法规的适时范围:即渔业法规何时生效、何时终止效力以及对开始生效之前的渔业活动和事件有无效力的问题。
渔业安全生产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渔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和渔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渔业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渔业生产秩序、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渔业生产秩序稳定,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渔业安全生产进行了全面规范。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渔业安全生产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一、渔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1. 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条规定:“渔业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渔业生产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 安全生产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渔业生产单位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用于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培训等方面。
”渔业生产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渔业生产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渔业生产单位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渔业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1. 渔业生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渔业生产单位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确保渔业生产安全:(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三)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四)对渔业生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渔业生产事故发生。
”2. 渔船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渔船所有人、经营人应当依法取得渔船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确保渔船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 渔业生产作业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渔业生产单位在渔业生产作业中,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一)严格执行渔船安全管理规定;(二)遵守渔业生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三)加强渔船船员的安全管理;(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渔业生产事故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是我国渔业领域的基本法律,于1986年10月1日颁布实施。
以下是相关参考内容:
1. 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
渔业资源是国家的重要资源,应当加强保护和管理,防止过度捕捞、滥捕滥渔等破坏性行为。
渔业资源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强监测、考核、评估,制定合理的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制度。
2. 渔业生产经营管理
渔业生产经营应遵守法律法规,推行科学、规范、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加强渔业标准化、分类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提高渔业生产效益。
3. 水域保护和治理
渔业企业和个人应当保护水域环境,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排放污染物,不得伐木破坏植被,不得损毁藻类、鱼类的生长繁殖环境。
同时,应当积极参与水域保护和治理,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
4. 渔业执法和监管
国家对渔业进行执法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渔业执法制度和监
管机制,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渔业企业、渔民的管理,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渔业秩序。
5. 渔业科技创新和发展
国家促进渔业科技创新和发展,支持科技研究和技术转化,推进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的渔业生产方式,优化渔业品种结构,提高渔业生产效益和质量。
6. 渔业国际合作
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渔业合作和交流,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共同探索可持续的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方法,推进渔业全球化发展,增加渔业合作的收益。
渔业行业法律法规资料汇编
渔业行业法律法规资料汇编渔业作为我国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在保障国民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规范渔业行业的发展,维护渔民的权益,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渔业行业的法律法规进行资料汇编,以便于渔业从业人员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一、渔业法律法规的分类根据涉及的内容和颁布机构不同,渔业法律法规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渔业管理类法律法规:涉及渔业资源保护、渔获物监管、渔船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比如《渔船检验登记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渔业资源养护和渔业管理办法》等。
2. 渔业生产经营类法律法规:涉及渔业生产、经营、贸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比如《渔业收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渔民权益保护法》等。
3. 渔业环境保护类法律法规:涉及渔业环境污染、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比如《渔业水域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办法》、《渔业水域环境水质标准》等。
4. 渔业科研与技术类法律法规:涉及渔业科研、技术推广、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比如《渔业科技推广管理办法》、《渔业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管理办法》等。
二、重要法律法规解读1.《渔民权益保护法》该法规定了渔民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渔民的基本权益,如合法收入、宗教信仰自由、个人和家庭隐私等。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渔民的义务,包括遵守渔业资源保护规定、遵守渔业生产经营秩序、维护渔业环境等。
该法的出台对于保护渔民权益、推动渔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渔业资源养护和渔业管理办法》该办法是我国渔业管理的基本法规之一,对于渔业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提供了详细规定。
其中规定了渔业资源的保护区划、饵料和抓捕工具的规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等。
该办法的实施为加强渔业资源的养护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3.《渔业水域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办法》该办法对我国渔业水域环境保护进行了规划和管理,以实现渔业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该办法规定了水域环境质量评价、治理和保护的措施,明确了渔业企业和渔民的责任和义务。
渔业法解读
渔业法解读渔业法是我国针对渔业管理和保护而制定的法律法规。
渔业是我国的重要产业,对保障农民的生计和国家的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渔业法的出台为渔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下面将对渔业法进行解读,并提供相关的参考内容。
第一,渔业资源保护。
渔业法明确规定了对渔业资源的保护措施。
其中包括禁止收购、运输未成熟、未产卵、未完成生长发育等渔业资源的措施。
此外,渔业法还规定了禁止在规定区域、时间、采用禁捕工具或者方法进行渔业活动。
这些措施的出台有效保护了我国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参考内容:渔业法第十条规定,禁止在我国领海和内陆水域以及其他规定禁渔的地区、重要渔场、禁渔期以及禁止使用具有破坏性、有毒或者其他捕捞力度超过渔场自然承载力的工具或者方法进行捕捞。
第二,渔业捕捞许可。
渔业法规定了渔业捕捞的许可管理制度。
所有从事渔业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先进行许可,并且按照许可的内容和期限从事渔业捕捞。
这一制度有效防止了未经许可的渔业活动,从而保障了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
参考内容:渔业法第十五条规定,对于需要科学研究、实验养殖、维护水生生物种群等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渔业主管部门按照程序许可。
第三,法律责任和处罚。
渔业法明确规定了违反法律的行为将面临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对于违反渔业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收入等行政处罚。
其中,涉及保护濒危水生生物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内容:渔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进行非法捕捞,对个人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没收违法捕捞的渔获及非法获得的渔业作业用船、车、具等财物。
综上所述,渔业法的出台对于保护我国渔业资源,推动渔业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我们应该积极了解和遵守渔业法律法规,共同致力于渔业的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86.01.20•【文号】主席令[第34号]•【施行日期】1986.07.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日通过,现予公布,自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公布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生产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滩涂、领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其他海域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都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国家对渔业生产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采取措施,加强水域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利用。
第四条国家鼓励渔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渔业科学技术水平。
第五条在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发展渔业生产、进行渔业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第六条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渔业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重要渔业水域、渔港设渔政监督管理机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设渔政检查人员。
渔政检查人员执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交付的任务。
渔业法基本知识
渔业法基本知识渔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民的合法权益,以及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渔业法律法规。
渔业法基本知识包括渔业法的概念、渔业资源的分类与保护、渔业捕捞行为的管理以及渔业执法等内容。
一、渔业法的概念渔业法是国家为管理和保护渔业资源,调整渔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以及维护渔民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
渔业法的主要目的是确立渔民的权利义务,保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调整渔业生产和经营行为,维护正常的渔业秩序。
二、渔业资源的分类与保护渔业资源主要分为捕捞资源和养殖资源。
捕捞资源包括海洋渔业资源和内陆渔业资源,养殖资源包括海洋养殖资源和内陆养殖资源。
为了保护渔业资源,各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如设置渔业禁区、划定渔业保护区、实施渔业休渔期等。
此外,还对渔业资源进行了划定、登记、认定和溯源,以便监管和管理。
三、渔业捕捞行为的管理为了维护渔业秩序,各国对渔业捕捞行为进行了管理。
其中,包括对渔船和渔具的管理,对捕捞方式的限制,以及对渔获物的收购和销售的监管等。
此外,还制定了渔业许可制度,对渔业从业人员进行注册登记,并设立了渔业执法机构,加强对渔业活动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四、渔业执法渔业执法是保障渔业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关键环节。
渔业执法机构负责监管和管理渔业资源,检查渔船和渔具的合法性,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以及处罚渔业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渔业专业知识,依法履行执法职责,确保渔业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
总结:渔业法基本知识涵盖了渔业法的概念、渔业资源的分类与保护、渔业捕捞行为的管理以及渔业执法等内容。
了解渔业法的基本知识有助于渔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渔业资源,维护自身权益,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为渔业从业者,应加强对渔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遵守渔业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解读
限额制度 , 捕捞许可证的发放程序 、 条件及管理 , 捕捞 渔 船 的检 验 及渔港 建 设等 。明确 提 出 了国家对 捕捞 业
实 行捕捞 许 可证 制度 。 第 四章 : 渔 业 资 源 的增 殖 和保 护 , 本章共 1 0条 。
领导 ,分级管理” ; “ 国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对 外行使 渔 政渔 港监督 管 理权 ” 。
一
( 四) “ 国家鼓 励 渔 业科 学 技 术研 究 , 推 广先 进 技 术 ,提 高 渔业 科 学 技 术 水 平 ” “ 在 增殖 和保 护 渔 业 资 源、 发 展 渔业 生 产 、 进 行 渔 业 科 学 技术 研 究 等 方 面 成
山西 水利 昌 鲁
政策法规・ 2 0 1 4年第 3 期
和国渔业 法》 解 读 《 中 华 人 民 北 、
李换平 , 武大庆
( 1 . 山西 省 水 利厅 政 法处 , 山西 太原 0 3 0 0 0 2 ; 2 . 山西 省 水 利厅 渔 业局 , 山西 太原 0 3 0 0 0 2 )
二、 主要 内容
次会议对其进行了修改。《 渔业法》 的修 订出台, 体现 了 国家对 发展 渔业 的重视 , 它 突 出 了渔业 资 源 和渔 业
生态 环 境 的保 护 , 注重 了渔 业 的科 学 管 理 , 建 立并 完
《 渔业法》 共6 章5 0 条。 第一 章 : 总则 , 本 章 共 9条 。 主要 对立 法 目的 、 调 整对象 、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等重大问题作 了规定 , 是 统领 全篇 的总 规则 。 第二 章 : 养殖 业 , 本章共 1 1 条 。主要对 养殖 水域 、 滩涂的使用 、 管理 、 保护, 水产优 良品种 的选育 、 培育
渔业法规培训计划
渔业法规培训计划一、培训背景渔业作为我国重要的产业之一,对于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渔业的快速发展,一些问题也逐渐凸显,如过度捕捞、非法捕捞、水域污染等。
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渔业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合规操作能力,特制定本渔业法规培训计划。
二、培训目标1、增强渔业从业者对渔业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2、提高渔业从业者遵守渔业法规的自觉性,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3、提升渔业从业者的环保意识,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4、增强渔业从业者在渔业生产中的安全意识,降低事故发生率。
三、培训对象1、渔业捕捞从业者,包括渔民、渔船船长和船员。
2、渔业养殖从业者,包括养殖户和养殖企业员工。
3、渔业相关管理人员,如渔业执法人员、渔业协会工作人员等。
四、培训内容1、渔业法律法规体系(1)介绍我国渔业法律法规的构成,包括《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讲解渔业法规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2、渔业捕捞相关法规(1)捕捞许可证制度:讲解捕捞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有效期等。
(2)禁渔区和禁渔期制度:介绍禁渔区和禁渔期的划定依据、范围和时间,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
(3)渔具和渔法的限制:介绍合法的渔具和渔法,以及禁止使用的渔具和渔法及其处罚规定。
3、渔业养殖相关法规(1)养殖水域规划和审批:讲解养殖水域的规划要求、审批程序和养殖证的办理流程。
(2)养殖投入品的使用管理:介绍合法的养殖投入品,禁止使用的药物和添加剂,以及违规使用的处罚规定。
(3)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讲解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和检测要求,以及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措施。
4、渔业资源保护法规(1)渔业资源增殖和保护措施:介绍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的要求和程序,以及保护渔业资源的生态措施。
(2)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讲解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种类和保护级别,以及保护它们的法律规定和处罚措施。
渔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渔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
……捕捞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和以其他形式转让,不得涂改、伪造、变造。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四条“具备以下条件的,方可发给捕捞许可证:〔一〕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二〕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三〕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五条“从事捕捞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的规定进行作业,并遵守国家有关保护渔业资源的规定,大中型渔船应当填写渔捞日志。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
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
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九条“偷捕、抢夺他人养殖的水产品的,或者破坏他人养殖水体、养殖设施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习渔业法心得体会
学习渔业法心得体会篇一:学习渔业法心得学习《渔业法》心得1986年《渔业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渔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保护渔业资源,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渔业快速、健康发展,维护国家渔业权益和渔民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渔业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以养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渔业经济发展方针,制订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从而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发展渔业生产的积极性,给渔业发展带来了蓬勃生机和活力,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渔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渔业发展道路。
随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国际海洋制度的变革,渔业生产和管理工作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为适应新形势下渔业持续发展的需要,从1994年起,农业部即开始组织《渔业法》修改工作。
五年多来,全国渔业系统的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为《渔业法》的修改提出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三次审议的基础上,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其中125票赞成,1票反对,2票弃权。
江泽民主席当天发布第38号主席令公布了该《决定》,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新法规定的主要特点一是注重渔业的科学管理,体现了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新《渔业法》在鼓励发展养殖业的同时,强调养殖水域的统一规划;在大力扶持、鼓励远洋渔业同时,明确全面实行捕捞许可制度,加强对远洋渔业的许可管理。
同时规定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渔业资源的调查和评估,为实行捕捞限额制度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还强调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病害防治工作,保证水产品质量的提高。
这些科学管理渔业的规定,消除了渔业生产中的盲目性和片面性,充分体现了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是扩大和调整适用范围,体现与国际新海洋制度相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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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渔业法》1986年《渔业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渔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保护渔业资源,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渔业快速、健康发展,维护国家渔业权益和渔民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渔业法》以法律形式确定了以养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渔业经济发展方针,制订了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从而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发展渔业生产的积极性,给渔业发展带来了蓬勃生机和活力,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渔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渔业发展道路。
随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国际海洋制度的变革,渔业生产和管理工作中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为适应新形势下渔业持续发展的需要,从1994年起,农业部即开始组织《渔业法》修改工作。
五年多来,全国渔业系统的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为《渔业法》的修改提出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
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三次审议的基础上,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其中125票赞成,1票反对,2票弃权。
江泽民主席当天发布第38号主席令公布了该《决定》,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新法规定的主要特点一是注重渔业的科学管理,体现了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新《渔业法》在鼓励发展养殖业的同时,强调养殖水域的统一规划;在大力扶持、鼓励远洋渔业同时,明确全面实行捕捞许可制度,加强对远洋渔业的许可管理。
同时规定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渔业资源的调查和评估,为实行捕捞限额制度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还强调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病害防治工作,保证水产品质量的提高。
这些科学管理渔业的规定,消除了渔业生产中的盲目性和片面性,充分体现了渔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是扩大和调整适用范围,体现与国际新海洋制度相接轨。
新《渔业法》在总则中,将适用范围扩大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滩涂、领海、专属经济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海域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同时,根据我国已批准加入的《联合国养护与管理跨界和高度洄游鱼类种群协定》有关船旗国义务的要求,增加了到公海从事捕捞必须获得许可的规定,并对外国人、外国渔船违反我国法律的行为增加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我国渔业管理适应专属经济区制度并与国际渔业管理相接轨奠定了法律基础。
三是完善了渔业管理制度,适应渔业资源生态环境的变化。
新《渔业法》高度重视渔业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建立并完善了相关的制度和措施,将原法规定的从事内水、近海捕捞实行许可,扩大到全面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并严格许可证的发放;同时实行捕捞限额制度,大中型渔船应填写捕捞日志制度,种质资源保护区制度等,切实加强捕捞强度的控制。
为了强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还增加了水产养殖要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施肥、使用药物,防止造成水域生态环境的污染等规定,进一步与《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相衔接,从而使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水域生态平衡成为21世纪渔业管理的主要目标。
四是规范了行政主体行为,适应渔业管理的依法行政需要。
新《渔业法》根据国家有关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对渔业管理相对人的行为进行一系列规范的同时,还注重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作出具体规范。
在总则中明确规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
在捕捞业一章中,对渔业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关于核发捕捞许可证、分配捕捞限额总量等行政行为也规定了具体要求。
同时,为了确保依法行政,新《渔业法》还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渔业行政执法人员,规定必须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规定,符合我国法制建设的要求,将有力地促进依法行政的顺利进行。
五是完善了法律责任规定,适应市场经济下依法治渔需要。
新《渔业法》对原法的法律责任一章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对禁止性、义务性的规范,基本上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为了保证渔业执法,根据海上渔业执法的特殊性,规定了海上执法的临时行政强制措施。
与原法相比,新《渔业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更全面、具体,操作性更强,将会有力促进渔业在市场经济下健康、有序发展。
新法贯彻实施要点新《渔业法》赋予了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新的历史使命,为保证新《渔业法》的顺利实施,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抓紧调查研究,尽快完善配套法规,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新法的全面实施。
一是全面贯彻养殖业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
养殖证制度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一个被实践证明为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
新《渔业法》对养殖证制度加以完善,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渔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渔村的社会稳定。
各地要认真贯彻,积极承办、全面推进养殖证的发放工作,要做到积极稳妥、严格规范,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高。
此外,要在政府支持下,加强商品鱼基地和城市郊区重要养殖水域的划定,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保护,防止荒芜;要加强水产苗种管理和科学指导,严格执行水产新品种的审批、苗种生产和进出口审批制度,全面加强养殖生产的管理,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
二是争取政府支持,鼓励和扶持远洋渔业的发展。
新《渔业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国家在财政、信贷和税收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励、扶持远洋捕捞业的发展",为远洋渔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有了,就要充分体现政策,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资金、税收等方面对发展远洋渔业的支持;另一方面,要依法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减少涉外事件的发生,并防止一哄而上,避免不遵守国际惯例等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渔船管理,全面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
"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
"是新《渔业法》为捕捞业规定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对原法捕捞许可的充实和完善,是控制渔船盲目增长的主要措施。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捕捞许可证发放条件的规定,特别是批准发放的捕捞许可证,应当与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船网控制指标相适应,不得突破。
对不履行法定义务、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是创造条件,稳步推行捕捞限额制度。
捕捞限额制度是新《渔业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国际通行的渔业管理制度。
对此要有高度的认识。
考虑到捕捞限额制度是一个新的法律制度,目前全面执行还有一定难度。
对此,各地首先要积极探索,如逐步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善的统计制度,为实行捕捞限额制度提供准确的决策数据;建立比较规范的渔捞日志填写制度;开展限额捕捞制度的试点并总结经验;逐步建立一套关于渔业资源总量的调查与评估制度,渔船数量控制制度,渔船作业情况监督检查制度,上市渔获物数量监控制度等等,为将来全面实施捕捞限额制度创造良好机制。
五是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力度。
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是渔业发展的基础。
要加大渔业资源与环境的保护力度,包括加强人员、资金、装备建设,健全资源与环境监测体系;科学确定鱼类产卵场、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管理措施并切实加强保护;全面加强监督和查处的力度等。
同时要注意与《野生动物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农业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衔接,要按不同法律的分工和规范内容做好工作。
六是推进渔港立法,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
这次修改的一个重大突破是增加了渔港建设与管理的内容,充分说明国家对渔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但是渔港管理涉及面广、难度大。
姜春云副委员长在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时曾指出,"目前渔港管理和建设不适应渔业发展的需要,渔港建设亟需加大力度,渔港的管理《渔业法》里写了一条,内容很不够。
渔港要立法,不是一、二年能解决的。
对此国务院可先制定渔港管理的法规或者由渔业部门先制定规章,有了管理和规范的经验,再立法就容易了。
"各地要按姜春云副委员长指示精神,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推进渔港立法进程。
七是加强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渔业行政执法机构要引入竞争机制,建立执法监督机制,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对不履行法定义务、违法违纪的要坚决撤换。
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政策、法律水平,使之能够真正成为一支特别能战斗的公正严明的执法队伍。
要以宣传贯彻新《渔业法》为契机,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将渔业行政执法机构纳入公务员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及廉政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新法的学习与宣传新《渔业法》的颁布、实施,为21世纪我国渔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是我国渔业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成果。
它标志着我国依法治渔、以法兴渔进入新的阶段,对我国的渔业生产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我们一定要从这一高度来认识新《渔业法》的意义和作用,加强学习,深入宣传。
要按照农业部贯彻通知的要求,领导带头学习,并把宣传贯彻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主要工作,建议各地在12月1日统一组织一次座谈会,请主管省市政府、人大领导和有关部门出席,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再掀起一个宣传贯彻新《渔业法》的高潮。
要以渔区为重点,面向全社会,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方法,努力加深广大人民群众对渔业的了解,努力提高"依法治渔、依法兴渔"的全民意识,从而获得全社会对发展渔业、贯彻新《渔业法》的普遍关注和广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