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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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
1 适用范围
1.1、建筑供热和生活热水供应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1.25MPa、热水温度不超过130℃的整装热水和蒸汽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应执行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1.2、散装或额定工作压力不大于
2.5MPa的现场组装的固定式蒸汽锅炉和固定式承压热水锅炉的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应执行GB50273-9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1、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2、GB50273-9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3、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4、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2.4.1、GB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4.2、GB50236-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4.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0)《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察规程》
2.4.4、适用于本技术标准的整装锅炉及辅助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除了执行本技术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规定。
3 技术术语
3.1、整装锅炉 Integrative Boiler
按照运输条件所允许的范围,在制造厂内完成总装整台发运的锅炉,也称快装锅炉。
3.2、非承压锅炉 Boiler Without Bearing
以水为介质,锅炉本体有规定水位,且运行中直接与大气相通,使用中始终与大气压强相等的固定锅炉。
3.3、安全附件 Safety Accessory
为保证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而必须设置的附属仪表、阀门及控制装置。
3.4、交换器 Heat Exchanger
温度不同的流体在其中进行热量交换的设备,也称热交换器。
3.5、水-水式热交换器 Water-Water Type Exchanger
加热用的热媒和被加热的介质均为水的交换器。
3.6、汽-水式热交换器 Steam-Water Type Exchanger
加热用的热媒为蒸汽和被加热的介质为水的交换器。
4 材料和设备要求
4.1、管道、设备和附属配件、材料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
4.2、管道、设备和附属配件、材料进场必须对品种、规格、外观质量等进行进场检查与验收,并有完整的、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验收记录。
5 施工准备
5.1、锅炉主机及大型辅助设备应在设备基础浇注验收合格后进场就位安装。
5.2、锅炉主机及大型辅助设备进场前应依据设计预留吊装孔位置和现场的场地具体情况拟订进场方案,准备好相应的吊装和运输设备和机具。
5.3、锅炉主机及大型辅助设备进场前应依据吊装方案和现场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4、减压阀、排污阀、安全阀、安装前必须逐个进行严密性试验,并应送锅炉检测中心检验与调整。经调整合格的应有铅封和检验标志。
6 锅炉主机的安装
6.1、主控项目
6.1.1、锅炉设备基础的质量要求
(1)锅炉设备安装前应对进行验收,且验收合格才能进行锅炉设备的就位安装。
(2)锅炉设备基础的质量要求
A、混凝土的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B、基础的坐标、标高、几何尺寸和地脚螺栓孔的位置和尺寸、检查方法应符合表6.1.1的要求。
(1)非承压锅炉的安装应严格按设计或设备产品说明书的要求施工。
(2)非承压锅炉的锅筒顶部必须敞口或装设大气连通管,连通管上不得安装阀门。
(3)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或设备产品说明书进行检查。
6.1.3、天然气释放管或大气排放管的安装
(1)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燃气锅炉的天然气释放管或大气排放管不得直接通向大气,应通向贮存或处理装置。
(2)检查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6.1.4、燃油锅炉的安装
(1)两台或两台以上燃油锅炉共用一个烟囱时,每台锅炉的烟道上均应配备风阀或挡板装置。
(2)两台或两台以上燃油锅炉共用一个烟囱时,应具备有操作调节和闭锁功能。
(3)检查方法:观察和手扳检查。
6.1.5、锅炉的锅筒和集箱的安装
(1)锅炉的锅筒和水冷壁的下集箱及后棚管的后集箱的最低处排污管道不得采用螺纹连接。
(2)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6.1.6、锅炉和蒸汽、水系统的水压试验
(1)锅炉本体的水压试验
A、依据GB50273-9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5.0.1条和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3.2.6条的规定,锅炉的汽、水系统及其附属装置安装完毕应做水压试验。
(2)锅炉本体水压试验前应将连接在上面的安全阀、仪表拆除,安全阀、仪表等的阀座可用盲板法兰封闭,待水压试验完毕后再安装上。同时水压试验前应将锅炉、集箱内的污物清理干净,水冷壁、对流管束应畅通。然后封闭人孔、手孔,并再次检查锅炉本体、连接管道、阀门安装是否妥当。并检查各拆卸下来的阀件阀座的盲板是否封堵严密,盲板上的放水放气管安装质量和长度是否合适,并引至安全地点进行排放。
(3)依据GB50273-98《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5.0.3条和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13.2.6条的规定,锅炉本体的水压试验压力应符合表6.1.6的规定。
锅炉汽、水系统的水压试验压力表6.1.6
注:工作压力P对蒸汽锅炉指锅筒工作压力,对热水锅炉指锅炉的额定出水压力。铸铁锅炉水压试验同热水锅炉
非承压锅炉水压试验压力为0.2MPa,试验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
(4)水压试验应符合如下条件
A、试验的环境温度应不低于5℃,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B、水温应高于周围的露点温度。
C、锅炉内应充满水,待排尽空气后方可关闭放空阀。
D、当初步检查无漏水现象时,再缓慢升压。当升至0.3~0.4MPa时应进行一次检查,必要时可拧紧人孔、手孔和法兰的螺栓。
E、当水压上升至额定工作压力时,暂停升压,检查各部分应无漏水或变形等异常现象。然后应关闭就地水位计,继续升压到试验压力,在试验压力下保持5min,其间压力降△P≤0.02MPa(或△P≤0.05MPa)。最后将压力回降到额定工作压力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保持不变、不渗不漏。同时观察检查各部件不得有残余变形,各受压元件金属壁和焊缝上不得有水珠和水雾,胀口不应滴水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