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正式)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优秀范文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优秀范文一、概述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是指在现代化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将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各项工作与信息技术相结合,实现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共享,提升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效率性。
为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与制度。
二、管理办法1.信息化建设目标(1)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全面、科学、准确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2)提升工作效率:通过自动化、智能化等信息化手段,降低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3)提高决策科学性:通过信息化平台的数据分析功能,提供科学依据,为决策提供支持。
2.管理责任和组织(1)公司负责人是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策略,并对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公司信息化部门是信息化建设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划、实施、运营和维护。
(3)安全生产部门是信息化建设的业务部门,负责提供安全生产管理的需求、参与信息化系统的设计与实施,并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4)各部门和岗位应配合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提供技术支持和合作。
3.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1)制定信息化建设规划:由公司信息化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需求,制定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内容、阶段性实施计划、人力和资源配置等。
(2)选择合适的信息化系统:根据信息化建设规划,公司信息化部门负责选择合适的信息化系统供应商,进行系统的采购和实施。
(3)系统运行和维护:信息化部门负责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包括数据的备份与恢复、系统的升级和维修等。
(4)人员培训:信息化部门根据系统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信息化应用和操作技能。
4.数据安全和保密(1)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公司信息化部门负责制定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靠性,防止数据泄露和丢失。
(2)分级管理和权限设置:根据不同岗位和人员的需求,对系统的操作权限进行分级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5篇)
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为使上级部门能尽快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全面正确地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确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搞好安全生产。
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要做到随时汇报、随时沟通、全面协调。
二、各单位要加强安全信息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各种安全信息,收取、传达、贯彻安全生产管理文件。
安全生产报表、自查报告等须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再上报局安全法规科。
三、各单位必须确定专人负责信息统计。
统计人员因事外出,必须落实替补人员,不允许出现因统计人员外出而延误报告时间的现象,以确保重特大事故情况和安全生产相关报表的及时上报。
四、凡迟报、拒报、瞒报、伪造统计数据和检查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一、为了确保企业安全信息的及时准确报送,维护企业的安全稳定发展,本制度制定。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及外包人员等。
三、安全信息指包括但不限于事故、隐患、紧急情况等企业发生的与安全相关的信息。
第二章报送程序一、安全信息的报送程序分为主动报送和被动接收两个环节。
二、主动报送是指当发生安全信息时,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主动向上级报送。
三、被动接收是指安全信息的上级组织及时接收和处理报送的安全信息。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制定完善的报送流程,确保报送的及时准确。
第三章报送责任一、安全信息的主动报送责任由各部门负责人承担。
二、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部门报送流程进行培训和检查,确保报送责任的落实。
三、被动接收责任由接收部门负责人承担。
四、被动接收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接收流程进行培训和检查,确保接收责任的落实。
第四章报送内容一、安全信息的报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事故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理结果等。
二、报送内容应实事求是,准确反映事实。
三、报送内容应包括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调查报告。
第五章报送时间一、安全信息应及时报送,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上报制度(5篇)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上报制度为进一步促进我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工作效能,切实解决监管工作中的情况不掌握、监管不及时、重点不明确、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全面等问题,根据我局工作分工,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信息有关内容1、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包括周、月计划、阶段、年度计划)、措施及工作职责分工。
2、职责内监管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包括周、月计划、阶段、年度)。
4、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5、重要工作情况(包括重点检查、督查,会议,工作部署,事故隐患查处,事故调查处理等)。
6、领导交办事项的具体落实情况。
二、工作信息上报程序信息上报一般应按照逐级上报的程序进行,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直接上报。
1、科室人员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工作信息。
2、科室负责人向主管局长报告工作信息。
3、主管局长向局长报告工作信息。
4、办公室负责对工作信息定期汇总。
三、工作信息上报方法及要求1、除正在进行中的一般性工作信息或临时性工作信息可以口头上报外,其它均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上报。
2、上报情况要及时。
注重时限性,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措施、工作职责分工和职责内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应按照局领导要求,及时上报;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及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照周、月、阶段、年度时间要求,进行汇总上报;对重要工作情况,必须要随时上报;对领导交办事项的具体落实情况,要按领导要求搞好上报。
3、上报情况要真实。
上报情况中说明或反映的内容一定要符合实际,必须是上报人确实了解或亲自掌握的;尤其上报重要情况、重大问题,必须经过上报人调查、核实,真实有据。
杜绝使用听说、可能、或许、好象、差不多等词语。
4、上报情况要全面。
应按照各种上报的具体要求将工作或问题概况、时间、过程、进度、分析、结果或结论等一一详细说明,涉及数字或能够用数字的尽可能用数字说明,必要时应举出典型事例进行说明。
5、因上报不及时或不真实、不完整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上报人负责。
大唐南京发电厂生产安全信息报告管理规定
大唐南京发电厂生产安全信息报告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大唐集团制〔2012〕5号,《大唐江苏分公司生产安全信息报告管理规定》(2011年版),《电力安全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205号),结合我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的信息包括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和日常安全管理信息。
第四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应准确、及时。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各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职责(一)安全监察部:负责生产安全信息的监督管理,负责日常安全监督信息的接收与报送,负责厂内突发事件信息接收以及向集团公司、大唐江苏分公司、江苏能监办、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送;(二)发电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负责运行、环保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接收及向集团公司、大唐江苏分公司、江苏省能监办、省调等部门报送,负责定期向上述部门上报日常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将厂内值班电话接到的突发事件信息向厂领导和相关部门转发;(三)设备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负责设备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接收及向集团公司、大唐江苏分公司、江苏能监办等部门报送,负责定期向上述部门上报日常安全生产信息;(四)实业总公司:负责多种经营日常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负责定期向集团公司、大唐江苏分公司上报多种经营安全生产信息;(五)思想政治工作部:负责对外界媒体发布生产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六)厂办:负责日常治安、交通安全信息管理,负责治安、交通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接收及向集团公司、大唐江苏分公司及地方政府报送,负责定期向上述部门上报治安、交通日常安全生产信息。
第三章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厂内汇报流程第七条汇报流程(一)各部门、公司责任范围内发生如下事件时,事件发生的班组或事件目击者应立即向值长、部门或公司领导逐级汇报,值长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安全监察部以及相关部门领导汇报,责任部门领导应立即向厂主要领导(厂长、主管生产副厂长)请示和汇报。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范文(3篇)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范文一、背景与目的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掌握和汇报重要安全信息,提高事故应对和处理的能力,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流程、内容和时间要求等,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
二、报送内容和范围1. 事故和突发事件报告:包括火灾、爆炸、中毒、泄漏等事故,以及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突发事件。
2. 安全生产状况汇报:包括生产设备的运行状况、重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信息。
3. 安全生产控制措施报告:包括安全生产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等信息。
4. 重大隐患报告:包括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重大隐患的发现和整改情况报告。
5. 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报告:包括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与达成情况、安全生产计划的编制与执行情况等信息。
6. 安全改进意见和建议报告:包括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报送流程和责任1. 安全信息的报送流程由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信息收集: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定期收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信息,并按时汇总整理。
(2)信息审核: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审核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进行退回或补正。
(3)信息报送:企业安全生产部门将经过审核的信息报送给企业领导和相关部门,同时将抄送给事故应急小组。
(4)信息接收与反馈:企业领导和相关部门接收到安全信息后,应及时进行阅读、分析,并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 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划分如下:(1)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收集、审核、汇总和报送安全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企业领导负责定期查阅和分析安全信息,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各部门负责按时报送本部门相关的安全信息,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4)事故应急小组负责接收并及时处理相关的安全信息,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工程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工程安全信息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安全信息管理,提高工程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工程安全事故,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第三条工程安全信息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动态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应共同参与工程安全信息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二、工程安全信息内容第五条工程安全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基本信息。
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包括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员等。
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4. 安全生产计划: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费用等。
5. 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包括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全生产培训资料、安全生产考试与评估等。
6. 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包括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安全生产整改验收等。
7. 安全生产事故与处理:包括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等。
8.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预案的培训、应急预案的演练等。
9. 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手册、安全生产宣传海报、安全生产宣传视频等。
10. 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信息。
三、工程安全信息管理流程第六条工程安全信息的收集: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工程安全信息内容的要求,定期收集相关资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工程安全信息的整理:各参建单位应对收集到的工程安全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资料体系。
第八条工程安全信息的报告与传递:各参建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工程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及时传递。
安全生产信息化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信息化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体系,进行动态监控、预警和分析,及时发现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四条公司将对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公司将定期对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和审核,做好改进和完善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第六条公司将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包括生产安全监控系统、安全信息管理系统等。
第七条生产安全监控系统应包括生产设备状态监控、作业环境监测、人员定位监控等功能。
第八条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应包括安全培训记录、事故报告、隐患排查等功能。
第九条公司将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保障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十条公司将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安全。
第三章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的流程第十一条公司将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的流程,包括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应急处置等环节。
第十二条隐患排查工作应定期进行,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三条事故预警工作应建立有效的监控系统,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警,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应急处置工作应建立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五条公司将定期对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的流程进行评估和调整,不断完善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的责任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十八条技术人员应保证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系统故障。
第十九条生产人员应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条公司将对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的责任进行考核,做出相应的奖惩措施。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
是指企业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和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的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登记、统计、分析、报告和管理等方面。
1. 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采集渠道,定期收集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信息,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情况、职工安全培训情况、安全设施检查情况等。
2. 安全生产信息的登记: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台账,对收集到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登记,包括事故隐患排查表、职工安全培训记录、安全巡检记录等。
3. 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企业应定期对登记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了解安全生产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为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提供依据。
4. 安全生产信息的分析:企业应对统计得到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一步制定和改进安全生产措施。
5. 安全生产信息的报告:企业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信息,包括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职工安全培训情况报告等,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6. 安全生产信息的管理: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信息的保存、备份和保密措施,并指定专人负
责安全生产信息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通过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企业能够更加有效地管理和监控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提高企业整体的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上报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上报制度范文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制定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上报制度是必要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的及时上报,为企业决策提供有效的依据,促进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生产一线员工、管理人员以及内外聘的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等。
三、内容和程序1. 信息上报内容(1) 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件,应当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包括具体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和原因分析等。
(2) 安全生产隐患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应当立即上报所在岗位的安全员或安全管理部门,包括隐患的性质、位置、危害程度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3) 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应当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包括具体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和事故原因等。
(4) 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问题,应当立即上报所在岗位的安全员或安全管理部门,包括问题的具体情况、存在的风险和改进措施等。
2. 信息上报程序(1) 上报流程员工发现安全生产信息应当立即向所在部门的安全员或安全管理部门上报。
(2) 上报方式员工可通过面对面交流、书面报告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上报安全生产信息。
(3) 上报要求信息上报时应当详细、准确地填写相关内容,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
四、责任和监督1. 员工责任员工应当按照制度规定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并积极配合公司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2. 各级管理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信息上报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跟进解决存在的问题。
3. 监督机制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信息上报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奖惩措施对于积极上报安全生产信息的员工,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对于故意隐瞒或不报告安全生产信息的员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制度的执行和修订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可进行适时修订,修订后需重新发布和宣传。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信息的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维护员工和社会大众的安全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综述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和利用,遵循安全生产信息的合理化、高效化、便捷化和统一化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和保密性。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经营、劳务输出、工程建设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信息采集第三条企业应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采集制度,明确信息采集的内容、范围、方式和频率。
第四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信息采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采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对信息采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信息采集能力和信息处理水平。
第六条信息采集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信息采集,包括事故、隐患、安全活动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信息采集人员应记录信息采集过程中的时间、地点、采集内容和来源等相关信息,并做好相应的备份工作。
第三章信息汇总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汇总的制度,明确信息汇总的时间、地点和责任人。
第九条信息汇总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汇总、整理和分析工作。
第十条信息汇总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采集到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整理和汇总,并生成相应的报表和分析报告。
第十一条信息汇总人员应对汇总的信息进行核实和校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汇总的档案,定期对汇总的信息进行归档和保存。
第四章信息分析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分析的制度,明确信息分析的方法和程序。
第十四条信息分析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分析和研究工作。
第十五条信息分析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汇总的安全生产信息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和建议。
第十六条信息分析人员应将分析结果及时报告给企业领导,并提供决策参考。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
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明确相关信息的收集渠道和责任部门,规定信息的整理、归档和统计等工作要求。
2. 安全生产信息的报告与通报:规定信息的报告与通报机制,明确信息的报告对象和报告途径,及时传达安全生产信息,保障信息的快速反馈。
3. 安全生产信息的分析与评估:规定信息的分析和评估方法,及时发现、分析和评估安全生产风险,为后续安全措施提供依据。
4. 安全生产信息的记录与归档:规定信息的记录和归档程序,确保信息的保存完整和可查性,为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审查和评估提供依据。
5. 安全生产信息的保密与共享:明确安全生产信息的保密要求,规定信息的共享机制,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6.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责任: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职责,确保信息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通过执行和遵守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企业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加强风险预警和风险管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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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实施某某公司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及时有效应对电力安全突发事件,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湖北省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和《国家电监会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某某某部是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的责任部门,应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并结合公司实际,认真制订、落实安全信息报送责任制度。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电力安全信息包括电力生产事故报表、电力安全生产日常信息、电力突发事件信息、自然灾害信息、节假日和重要保电期间安全生产信息。
第二章电力生产事故报表报送和要求第六条按照《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报送。
每月12日前报送上月月度电力事故信息统计报表,每年1月15日前报送上年度电力事故信息统计报表和年度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报告。
第七条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有某某某部负责统计,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审批后,向华中局报送。
第九条电力事故或事件即时报告,应在书面报告后3日内报送电子信息;报送月(年)度电力事故或事件信息统计表、年度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报告、电力事故或事件调查报告书时应同时报送纸质文件和电子信息,纸质文件和电子信息须经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发和审核。
第十条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信息的各部门要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予以通报或处罚。
第三章信息报送范围第十一条电力生产(含电力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电力安全事故、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发电设备或输变电设备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事故(简称“设备事故”),以上统称“电力事故”。
第十二条影响电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
第十三条有关安全事故定性标准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执行。
(完整word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各信息系统管理,保证信息系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上级信息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括网络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信息安全风险应急预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公司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网络系统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运行环境的安全。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公司网络安全的活动: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公司网络从事危害公司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2、对于公司网络主结点设备、光缆、网线布线设施,以任何理由破坏、挪用、改动。
3、未经允许,对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的共享文件和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利用公司网络,访问带有“黄、赌、毒”、反动言论内容的网站。
7、向其它非本单位用户透露公司网络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8、其他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三条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网络的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对本单位单位所属计算机网络的运行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信息中心。
第四条连入公司网络的用户必须在其本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一经发现个人计算机由感染病毒等原因影响到整体网络安全,信息中心将立即停止该用户使用公司网络,待其计算机系统安全之后方予开通。
第五条严禁利用公司网络私自对外提供互联网络接入服务,一经发现立即停止该用户的使用权。
第六条对网络病毒或其他原因影响整体网络安全的子网,信息中心对其提供指导,必要时可以中断其与骨干网的连接,待子网恢复正常后再恢复连接。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第一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每名系统管理员都必须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充分认识到信息安全保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
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4篇)
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公司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自觉参与度,确保公司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事宜。
三、基本原则1. 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应当按照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进行。
2. 员工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安全工作,做好相应的安全信息的管理与报送工作。
3. 安全信息的保密工作应当得到严格执行,员工不得随意泄露、传播安全信息。
四、安全信息管理1. 安全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状况、安全检查结果、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2. 安全信息的采集和整理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要配合提供相关的信息。
3. 安全信息应当按照一定的分类进行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4. 安全信息管理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信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五、安全信息报送1. 安全信息报送的对象主要包括公司高层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领导。
2. 安全信息的报送方式可以采取口头报告或书面报告的形式进行。
3. 安全信息的报送时间一般为每月、每季度或每年一次,具体时间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 安全信息的报送内容应当包括相应时期内的安全工作总结、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解决措施、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5. 安全信息报送时应当注重信息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避免过多的专业术语和复杂的数据。
6. 安全信息的报送要求及格式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并统一执行,报送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报送。
六、违规处理1. 如各部门未按照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安全信息的管理和报送,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及时整改。
2. 如有恶意隐瞒、篡改安全信息的行为,将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七、制度的解释与修改1. 对于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并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确保及时、准确、全面、如实反映安全生产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和报送应贯彻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客观反映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所有信息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统计、计算、分析和上报。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职责划分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由公司安全生产部归口管理。
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政策、法规,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相关规章制度;(二)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系统,按时汇总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数据,对其进行审查、核实、存储、分析,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报送安全生产数据;(三)检查、监督、指导各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系统建立和工作的开展;(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系统技术培训活动、召开相关会议,促进各单位间的交流,提高信息报送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单位设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担任,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工作。
生产技术部、安健环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日常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
各单位报送电力安全信息,应当经本企业安监部门负责人把关,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审核,重要信息必须经本企业负责人签发。
第六条各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政策、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实施细则;(二)按照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统计和报送各类安全生产信息;(三)针对各类人员的工作需要,开展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技术培训,提高信息报送水平。
第七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专责的职责包括:(一)全面掌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系统的专业培训并能熟练使用;(二)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与各级运行、检修和生产管理人员配合,提出改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措施,及时向领导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有关情况和建议;(三)按照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采集、核实、存储、分析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有关安全生产信息报表。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为规范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报送范围凡本企业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事故、隐患、事故警示以及其他安全生产信息,均需按相关规定及时报送。
三、报送方式1. 重大事故、伤亡事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需立即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在报告后就近提交书面报告。
2. 非紧急情况的安全生产信息,可采用书面报告、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报送。
四、报送主体1. 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内的安全生产信息负有主要的报送责任,需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汇报。
2. 每位员工对本人发现的安全生产信息负有报送责任,可直接向所在职务的主管报送。
五、报送内容1. 重大事故的报送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处理过程等。
2. 隐患的报送内容应包括隐患的具体情况、所属部门、整改措施等。
六、报送时限1. 发生重大事故的,需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完成报送。
2. 发现隐患的,需在发现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送。
七、报送结果1. 公司安全部门在接收到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后,应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2. 对于报送不及时、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信息,公司安全部门有权进行处罚。
八、附则1. 本规定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九、监督和检查为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公司安全部门将加强对各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1. 定期抽查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情况,对存在报送不及时、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进行查处。
2. 对于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等安全生产信息,公司安全部门将建立台账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相关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3. 对于屡次发生安全生产信息报送不及时或不完整的部门,公司安全部门将加强对其的督促和管理,并可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十、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流程和报送程序。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全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全WORD格式整理分享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X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各企业安全信息报送、组织和管理,明确责任,确保渠道畅通、程序规范,提高安全事件应对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以下简称安全信息)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记录、汇报、数据及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类不安全事件。
第三条安全信息报送实行分类、分级、逐级报送的原则,任何企业和部门应当按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的报送安全信息,不得迟报、谎报和瞒报各类安全信息,不得阻挠安全信息的报送。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XXX是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企业安全信息进行汇总,并按照有关要求向上级管理部门、地方政府报送;负责对各企业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
第五条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报送的安全信息资料负领导责任;各级分管安全领导负责审批报送的安全信息专业资料WORD格式整理分享资料。
第六条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资料的分类收集、建立台账,并负责及时、准确、完整的向上级企业报送安全信息。
部门负责人为报告安全信息报送的责任人,24小时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应报XXX备案。
人员信息发生变更后,应及时将新变更的人员信息进行报备。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接受各类安全生产文件及预警信息,会同安全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其他相关部门和子公司负责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安全信息资料中涉及到本业务范围内的信息和数据。
第八条企业任何一名员工在发觉或发生不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本班组、部门、企业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可直接向行政一把手或安全分管负责人汇报。
第三章报送的具体内容和请求第九条安全信息报送分为:日常信息报送、特殊情况信息报送和事件(事故、未遂事件)信息报送。
第十条日常信息报送1.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情况。
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安全信息管理及报送工作,保证企业安全信息的及时报送和处理,有效预防和应对安全风险,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稳定运营。
二、安全信息管理1. 安全信息的定义安全信息指与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事故、隐患、事件、监管要求等。
2. 安全信息的分类安全信息可分为内部安全信息和外部安全信息。
内部安全信息是指企业内部发生的事故、隐患、事件等相关信息。
外部安全信息是指来自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媒体等外部渠道的安全信息。
3. 安全信息的收集企业应设置安全信息收集渠道,明确专人负责安全信息的收集工作,并定期汇总和记录收集到的安全信息。
4. 安全信息的报送企业发现或接到任何与安全相关的信息时,应及时将信息报送给安全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报送。
报送内容应包括信息的来源、内容、时间、地点、相关责任人等必要信息。
5. 安全信息的处理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对收到的安全信息进行核查和分析,评估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解决。
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和处理的安全事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进行处理和追责。
三、安全信息报送制度1. 报送对象所有员工和外部合作方都有义务将发现的安全信息及时报送给安全管理部门。
2. 报送渠道安全信息可以通过口头、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报送。
3. 报送过程和要求(1) 内部安全信息报送:a. 发现安全信息的员工应当立即将信息口头报告给所属部门负责人,并书面报送给安全管理部门。
b. 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确认收到的安全信息,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处理。
c. 安全管理部门对处理后的安全信息应填写处理记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责任人。
(2) 外部安全信息报送:a. 企业应设立专门负责接收和处理外部安全信息的人员。
相关人员应在接到外部安全信息后立即将信息书面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处理。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5篇)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确保我局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畅通,维护企业财产和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系指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基地费用单位等负责的生产、生活区域或与我们有关的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事故分为:(一)、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二)、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事故。
(三)、死亡事故:又分为一般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____人的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____人以上的事故,含____人);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____人以上的事故,含____人)第四条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各单位必须及时、如实报送。
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生产统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见附表1、2)。
每月快报在下月____日前报出,正式月报在下月____日前报出。
年报在次年____月中旬前报出。
月报和年报应附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报表。
第二章安全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第六条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局安监办及社保处报告。
第七条安全事故发生后:(一)轻伤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当月安全报表报送时间内报送局安监办。
(二)重伤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三天内写出书面报告,按第六条所列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
(三)死亡事故:一般人身死亡、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影响的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工程局安监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____小时;重大、特大人身伤亡事故、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危化品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工程局安监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____小时;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2)是指企业、组织或个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按照一定的程序和频率将其安全生产相关信息报送给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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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9065-75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全生产信息是总结事故教训、研究事故规律、有针对性地制订反事故措施的重要依据,是落实“四不放过”的重要环节。
安全生产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是确保事故处理及时、稳妥的关键,是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把握安全生产动态,为领导和上级决策部署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资源的有效途径。
第二条为保证安全生产信息汇报及时、准确、完整,充分发挥安全信息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畅通,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依据南方电网《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和《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明确了安全生产信息职责、分类、汇报流程,报送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发电厂。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具体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质安部是安全生产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填写人身事故统计报表,负责审核设备、电网事故(障碍)报表,负责汇总、核实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及发布,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上报。
第七条生技部是安全生产信息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中所需的技术数据,组织填写有关电网、设备事故(障碍)统计报表,负责拟写电网、设备事故(障碍)技术调查分析资料。
第八条各车间按照本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汇报安全生产事故(障碍)、不安全情况和生产突发事件,并负责填报本级的安全生产信息报表。
第三章安全生产信息分类第九条安全生产信息是指公司发生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所规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障碍)情况的信息、生产设备基础数据、生产设备运行信息、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及总结等综合性的信息组成。
第十条安全生产信息包括(一)安全生产紧急信息(二)事故(障碍)报表(汇报)(三)事故快报(四)安全信息快报(五)安全简报(六)基础数据信息(七)安全生产季度分析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紧急信息是指发生《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所规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障碍(包括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严重威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人身安全的有关信息。
第十二条事故(障碍)报表(汇报)是指发生《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中所规定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障碍后,按照电力公司《填报手册》要求填写的相关报表资料。
第十三条事故快报是指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人身重伤及以上的伤亡事故(包括外包工程)以及地方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确定性质严重的生产设备及人身事故时,以书面形式向地方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上报的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及事故处理意见,事故现场的照片或录象资料等信息。
第十四条安全信息快报是指定期向地方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汇报本单位达到地方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安全生产长周期记录、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百日记录、生产设备运行情况等综合安全信息。
包括季报、月报、周报三个方面内容。
第十五条安全简报是指公司编写的分析总结本单位月度安全情况,提出防范措施的月度综合信息。
第十六条基础数据信息是指公司变压器台数、容量、线路公里数、职工人数、安全记录等基础数据。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季度分析是指反映公司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全面总结季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绩,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季度工作重点的综合安全信息。
第四章安全生产信息报送规定第十八条安全生产信息汇报流程(一)当发生以下安全生产事故(障碍)、不安全情况和生产突发事件时,所在部门的当值人员或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汇报公司生产领导,同时汇报给电厂负责人。
1、人身伤亡事故2、设备事故3、生产场所火灾事故4、设备故障(开关跳闸、母线失压、继电保护装置动作等)5、其他事故(障碍)、不安全情况、生产突发事件(二)公司生产领导接到事故(障碍)、不安全情况和生产突发事件的汇报后,应准确、完整的作好记录,并立即(10分钟以内)以电话和短信方式向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质安部、生技部负责人及相关专责汇报。
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电网、设备事故应立即汇报公司总经理。
(三)车间负责人接到事故(障碍)、不安全情况和生产突发事件的汇报后,应立即(10分钟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向分管公司领导、质安部及生技部负责人汇报,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一般电网、一般设备及以上事故应立即汇报公司总经理。
(四)公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接到事故汇报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事故(障碍)、不安全情况和生产突发事件。
(五)公司生产技术部、质安部接到人身轻伤以及上事故、一类设备(电网)障碍及以上事故(障碍)及以上应及时向地方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相关职能部门汇报。
(六)公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和总经理接到人身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一般设备事故、一般电网事故和生产突发事件汇报后还应及时分别向地方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汇报。
(七)发生人身重伤以及上人身伤亡事故,公司还应及时向事故发生所在地方安监部门汇报。
第十九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障碍)、不安全情况和生产突发事件时即时汇报基本内容(一)人身伤亡事故即时汇报基本内容包括:1.事故时间、地点和单位;2.事故伤亡人数、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分析;3.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包括伤员抢救、家属安抚、生产恢复、信息发布、媒体反映等情况。
(二)电网、设备事故或突发事件即时汇报基本内容包括:1.事故或事件时间、地点和单位;2.事故或事件简要经过、停电影响范围、设备损坏情况、初步原因分析、应急处置情况等;3.事故或事件有关的电网接线方式、设备主要参数、事故前运行方式、事故中继电保护动作情况等;4.必要的事故现场数码照片等影像资料。
(三)输变电设备故障即时汇报基本内容包括:1.发生的时间、地点;2.开关跳闸情况、设备损坏情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故障线路相别及故障测距、一二次设备检查情况。
第二十条安全生产紧急信息报送规定:(一)当公司发生以下事故情况下,事故所在部门除按规定立即报送外,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书面资料。
1.当发生重大及以上电网事故时,事故发生所属车间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将电网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损失负荷和电量情况书面上报公司质安部。
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含外包工程)时,事故所在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等基本情况书面上报公司质安部。
3.发生特大设备事故时,事故所在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设备损坏情况等基本情况书面上报公司质安部。
4.当发生一般人身事故(含外包工程)时,事故所在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15分钟内,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人数等基本情况上报公司质安部。
5.当发生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主设备以及其他严重的设备事故,10千伏及以上全站停电的电网事故、较大面积的停电事故,人身重伤等事故时,事故所在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将事故基本信息书面材料上报公司质安部和生产技术部。
6.当公司所属单位发生一般电网、一般设备事故、人身轻伤、人身未遂事故、一类障碍(包括事故或障碍定性暂不清楚者)或生产安全突发事件时,事故(障碍)所在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8小时内将事故基本信息上报公司质安部和生产技术部。
(二)事故发生单位所有上报公司的书面材料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
第二十一条事故(障碍)报表(汇报)报送规定(一)事故(障碍)报表(汇报)包括:设备事故报表(汇报)、电网事故报表(汇报)、人身伤亡事故报表(汇报)、电网一类障碍报表、设备一类障碍报表。
(二)电网、设备事故(障碍)原始报表填写报送:由设备所在运行车间在事故(障碍)发生后3天内将设备故障情况书面材料(包括变电站“事故、障碍原始报表”等资料)报质安部、生技部;生技部负责组织填写公司电网、设备事故(障碍)报表,属事故性质的还需同时报送事故调查汇报书,并在事故(障碍)发生后5天内报质安部;质安部汇总审核,在事故(障碍)发生后7天内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地方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三)人身伤亡事故报表填写报送:由事故发生部门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书面材料报质安部;质安部负责组织填写公司人身伤亡事故报表和人身伤亡事故调查汇报书,在事故发生后7天内经公司领导审批报地方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第二十二条公司电厂发生第十三条明确的事故后,事故所在部门在2天内,以书面形式向质安部报送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性别、年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原因、防范措施及事故处理意见等内容。
质安部汇总组织审核,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报地方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第二十三条安全信息快报包括:周报、月报、季报、年报。
由公司质安部负责填写、发布,并向地方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汇报。
第二十四条基础数据信息执行半年报送制度,由生技部负责统计公司主变压器台数和容量、线路公里数,人力资源部负责统计公司职工人数,于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报质安部,质安部汇总,经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在每年的7月1日和次年的1月1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地方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季度分析,公司所属各生产车间在每季度末,对本单位的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5日前以电子邮件报质安部。
质安部负责编写公司安全生产季度分析汇报,经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后,在1、4、7、10月的10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报地方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安全生产季度分析汇报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季度安全生产情况介绍。
(二)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分析(用数据分析方式,与去年同期进行比较分析)。
(三)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四)下一季度安全管理的重点。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规定执行中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则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解释权属质安部。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