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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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用地性质分类

(完整版)用地性质分类

(完整版)用地性质分类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中,用地性质的分类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通过对不同用地性质的分类,可以更好地统筹利用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城市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用地性质的不同,通常可以将土地分为以下几类:1. 工业用地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和加工,包括工厂、仓库、物流配送中心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条件,同时要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2. 商业用地商业用地主要用于商业服务、购物、娱乐等功能,包括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影剧院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便利的交通和人流条件,同时要求环境卫生和公共安全。

3. 住宅用地住宅用地是人们生活的基本场所,包括居民区、住宅小区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要求设施齐全、配套完善。

4. 农业用地农业用地主要用于农作物种植、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活动,包括耕地、草地、林地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良好的水土条件,同时要求环境友好和农业生产安全。

5. 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教育、医疗、文化等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图书馆、公园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便利的交通、良好的环境条件,同时要求服务质量和效益。

6. 特殊用地特殊用地主要用于特定的行业、用途或功能,包括体育场馆、文化遗产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

这类土地通常需要严格管理和保护,同时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

通过对不同用地性质的分类,可以更好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促进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

因此,科学规划和分类土地用途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

希望各地政府和规划部门能够加强对用地性质分类的研究和管理,为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用地分类表

用地分类表

用地分类表类型基本分类参照分类城市用地分类代码参考商服用地商业用地: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金融保险用地: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信用社等用地;餐饮旅馆业用地:饭店、餐厅、茶馆、酒吧、宾馆、招待所、度假村等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用地;旅行社、运用保健休闲设施、夜总会、歌舞厅、俱乐部、高尔夫球场、加油站、洗车场、洗染店、废旧物资回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3、高档别墅用地;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C21、C22、C23、C24、C25、C26、T23、S31住宅用地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

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9、慈善用地: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慈善用地;10、铁路站场用地;R、C1、C3、C4、C5、C6、C7、C8、T1(铁路站场用地)、S32、D、U。

用地分类表

用地分类表
2、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办公等混合用地。
1、机关团体用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通讯社、出版社等建筑用地;
2、教育用地:各种教育机构,包括大专院校、中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直接用于教育的用地;
3、科研设计用地:独立的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包括研究、勘测、设计、信息等单位用地;
4、企业厂区外独立的办公楼用地;
5、文体用地:为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体育场馆等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6、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给供水、供电、供燃、供热、邮政、电信消防、公用设施维修、环卫用地;
7、瞻仰景观休闲用地:名胜古迹、景点、公园、广场、公用绿地内等用地;
8、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防疫、急救、保健、康复、医检药检、血库等用地;
收站、维修网点、照相、理发、洗浴等服务设施用地。
1、经营性仓储用地及经营性停车场;
2、基本分类以外的经营性文化、体育设施用地;
3、高档别墅用地;
4、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混合用地中商业门面部分。
C21、C22、C23、C24、
C25、C26、T23、S31

宅用地
1、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用地;
6、农用地。
M、W、T1(铁路线路用地)、T2、T3、T4、T5、G、E2、E3、E4、E5、E7
附件3:
用地分类表
类型
基 本 分 类
参 照 分 类
城市用地
分类代码
参考




1、商业用地:商店、商场、各类批发、零售市场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
2、金融保险用地:银行、保险、信托、证券、期货、信用社等用地;

用地分类

用地分类

居住用地(02):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包括: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绿地。

1.住宅用地:指住宅建筑用地。

2.公用服务设施用地:指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

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3.道路用地:指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4.绿地:指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03):指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行政办公用地:指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

①市属办公用地:指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

②非市属办公用地:指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

2.商业金融业用地:指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

①商业用地:指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化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

②金融保险业用地:指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

③贸易咨询用地:指各种贸易公司、商社及其咨询机构等用地。

④服务业用地:指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

⑤旅馆业用地:指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⑥市场用地:指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

3.文化娱乐用地:指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

新闻出版用地:指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

文化艺术团体用地:指各种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

③广播电视用地: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和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

用地分类

用地分类
盐田
RGB(220,110,150)




水域
河流水面及
湖泊水面
RGB(115,225,255)
不依比例尺表达
RGB(115,225,255)
滩涂
RGB(115,225,255)
自然保留地
RGB(180,180,180)
7
8
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土地用途分区图式
土地用途分区要素
表达图式
图式符号
RGB
1
2
一级分类
二级
分类
三级
分类
含义



耕地
可根据实际区分水田、水浇地、旱地。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含其苗圃),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有收益的株数达到合理株数70%的土地。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不包括居民点内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
有条件建设区
RGB(170,0,130)
RGB(255,210,125)
限制建设区
RGB(165,255,115)
禁止建设区
RGB(40,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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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允许建设区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
13
14
规划要素
表达图式
图式符号
RGB
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
RGB(0,0,255)
RGB(230,0,0)
农用地整理重点区
RGB(0,0,255)

用地分类标准

用地分类标准

大类中类小类居住用地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一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R1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 R1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

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R13 道路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R14 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R2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R2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

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R23道路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R24绿地三类居住用地市政公用比较设施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R31住宅用地R3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

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R33道路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R34绿地四类居住用地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R41住宅用地住宅建筑用地R4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

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R43道路用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R44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绿化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行政、党派和团体等机构用地C11市属办公用地市属机关,如人大、政协、人民政府、法院、检察院、各党派和团体,以及政府组成部门、企事业管理机构等办公用地C12非市属办公用地在本市的非市属机关及企事业管理机构等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用地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C21商业用地综合百货商店、商场和经营各种食品、服装、纺织品、医药、日用杂货、五金交电、文体体育、工艺美术等专业零售批发商店及其附属的小型工场、车间和仓库等用地C22金融保险业用地银行及分理处、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以及外国驻本市的金融和保险机构等用地C23贸易咨询用地各种贸易公司、商社及其咨询机构等用地C24服务业用地饮食、照相、理发、浴室、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C25旅馆业用地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C26市场用地独立地段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等用地文化娱乐用地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图书展览、游乐等设施用地C31新闻出版用地各种通讯社、报社和出版社等用地C32文化艺术团体用地各种文化艺术团体等用地C33广播电视用地各级广播电视、电视台和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C34图书展览用地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和纪念馆等用地C35影剧院用地电影院、剧场、音乐厅、杂技场等演出场所,包括各单位对外营业的同类用地C36游乐用地独立地段的游乐场、舞厅、俱乐部、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体育用地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C41体育场馆用地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溜冰场、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包括附属的业余体校等用地C42体育训练用地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C51医院用地综合医院和各类专科医院等用地,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精神病院、肿瘤医院等C52卫生防疫用地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急救中心和血库等用地C53休疗养用地休养所和疗养院等用地,不包括以居住为主的干休所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教育科研设计用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科学研究和勘测设计机构等用地,不包括中学、小学和幼托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居住用地(R)C61高等学校用地大学、学院、专科学校和独立地段的研究生院等用地,包括军事院校用地C62中等专业学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等用地,不包括附属于普通中学内的职业高中用地C63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独立地段地电视大学、夜大学、教育学院、党校、干校、业余学校和培训中心等用地C64特殊学校用地聋、哑、盲人学校及工读学校等用地C65科研设计用地科学研究、勘测设计、观察测试、科技信息和科技咨询等机构用地,不包括附设于其他单位内的研究室和设计室用地C7文物古迹用地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它途的文物古迹用地,该用地应分别归入的用地类别。

用地分类标准

用地分类标准

用地分类标准一、《用地分类标准》的概述《用地分类标准》是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及国家中央及有关地方政府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关于土地分类的统一标准。

《用地分类标准》共分为4个等级:A级、B级、C级和D级,根据其分类标准进行用地等级。

二、A级用地A级用地是最高级别的土地,也是最宝贵的土地。

A级用地也是政府最重视的土地,用地的说明书明确了A级用地的细分规定。

主要包括:1、国家机关,科学研究、教育、卫生、文化、新闻出版、宗教建设等有关部门建设项目使用的国家机关和有关部门建设用地;2、高端产业、城投建设用地;3、公共设施,适宜用地有下列公共设施,专用交通设施、水利设施、供水设施、供气设施、供电设施、公共事务及其他公用设施,其他辅助用地;4、绿化、五木、路灯等公共口腔保护用地;5、重要环境保护及文物古迹保护用地;6、水文流域及岩石、森林、草原、牧草地、荒漠、沙灌地保护用地;7、特殊用途用地,包括国家和规划性小型市场,垃圾填埋厂,国家安置,国家粮食储备地及其它保留用地等。

三、B级用地B级用地也称为B类土地,它是用地分类的第二级别,相对于A类土地的权限范围缩小了一部分。

这类用地的利用力度比A类土地小,一般应用于工矿企业、农牧场、军事设施、码头机场设施、园林公园、商业中心等一些规模较大的基础性设施。

除此之外,该类用地还包括:1、国有建设用地,为满足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目的留用的国有土地;2、主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为实现城市地区重大建设项目开发、配套建设等留用的土地;3、房屋建设用地,为满足社会住房需求,适宜的生产性建设,生活性建设,实施各类住房建设,扩大人口服务、居住设施等用地;4、新增林地,保护性林地和养分循环性林地,以及用于绿色净化、提供居民休假便利的特殊森林用地;5、水利有关用地,水体以及滩涂、护坝、渠道等水利排沙、排水、水草改善等用地,以及使新护坝或新渠道顺利完成建设需要的用地;6、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用地,主要为满足建设高速公路、铁路、城际快速轨道交通、水路等用地。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是按照用地的使用功能、作用性质的不同,将城市规划用地分为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中央设施用地、特殊建设用地等7大类。

1、住宅用地:是指居住建筑用地,包括一、二类住宅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以及其他住宅用地,如棚户区改造用地、经济适用房用地等。

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是指为公众提供服务,满足公众各项社会生活需要的场所,如医院、学校、文化设施、公园、体育场地等等。

3、交通运输用地:即建设道路及其他交通运输专用设施的用地,包括高速公路、城市公路、桥梁、水路、机场等。

4、工业用地:是指用于各类工业生产的用地,包括工业园区、矿山用地、水电站、火力发电站、污水处理厂等。

5、商业用地:指以各类商业活动为主要功能的用地,包括专业市场及商业设施用地,以及大型购物中心等。

6、中央设施用地:是指安排在城市中央或街区内,用作行政及信息交流等职能的用地,如政府机构及部门机构所在地等。

7、特殊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其他特殊建设的用地,如非农林特殊用地,如体育场馆、野生动物园等。

(完整版)用地性质分类

(完整版)用地性质分类
A5
医疗卫生用地
医疗、保健、卫生、防疫、康复和急救设施等用地
A51
医院用地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用地
A52
卫生防疫用地
卫生防疫站、专科防治所、检验中心和动物检疫站等用地
A53
特殊医疗用地
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用地
A59
其他医疗卫生用地
急救中心、血库等用地
A6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M3
三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
W
物流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物资储备、中转、配送等用地,包括附属道路、停车场以及货运公司车队的站场等用地
W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物流仓储用地
W2
为社会提供福利和慈善服务的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福利院、养老院、孤儿院等用地
A7
文物古迹用地
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迹、古墓葬、古建筑、古窟寺、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用地。不包括已作其他用途的文物古迹用地
A8
外事用地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国际机构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A9
宗教设施用地
宗教活动场所用地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独立地段的公共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用地
S9
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交通设施用地,包括教练场等用地
U
公用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供应、环境、安全等设施用地
U1
供应设施用地
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设施用地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1. 住宅用地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普通住宅区、高档住宅区、别墅区等。

住宅用地的代码为R。

2. 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是指用于商业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商业中心、购物中心、超市等。

商业用地的代码为C。

3. 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是指用于工业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工业园区、工厂区、加工区等。

工业用地的代码为I。

4. 农业用地农业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用地区域,包括耕地、林地、果园等。

农业用地的代码为A。

5. 教育用地教育用地是指用于教育机构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学校、大学园区等。

教育用地的代码为E。

6. 医疗卫生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是指用于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医院、诊所等。

医疗卫生用地的代码为M。

7. 文化娱乐用地文化娱乐用地是指用于文化娱乐设施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剧院、博物馆、体育场馆等。

文化娱乐用地的代码为L。

8. 公共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是指用于公共设施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邮局、公安局、消防站等。

公共设施用地的代码为P。

9. 绿地和公园用地绿地和公园用地是指用于绿地和公园建设的用地区域,包括公园、花园等。

绿地和公园用地的代码为G。

10. 其他用地其他用地是指不属于以上分类的用地区域,包括临时用地、特殊用地等。

其他用地的代码为O。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如下:- 住宅用地:R- 商业用地:C- 工业用地:I- 农业用地:A- 教育用地:E- 医疗卫生用地:M- 文化娱乐用地:L- 公共设施用地:P- 绿地和公园用地:G- 其他用地:O这些代码和分类在城市规划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帮助城市规划者准确划分不同用途的土地,并制定相应的规划和政策。

通过科学合理地规划城市用地,能够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

这一分类和代码的使用,有助于规范城市用地的开发和利用,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效率。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的制定和更新,应考虑到城市发展的需要,紧跟时代的潮流,不断适应城市规划的新要求和新挑战。

土地用途分类表

土地用途分类表

土地用途分类表以下是常见的土地用途分类表:一、城市建设用地1.住宅用地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工业用地4.教育科研用地5.文化娱乐用地6.医疗卫生用地7.体育用地8.物流仓储用地9.公用设施用地10.道路交通用地11.绿地与广场用地1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3.特殊用地(如坟墓、公园等)二、农业用地1.耕地2.园地3.林地4.牧地5.渔业用地三、资源用地1.矿产资源用地2.水利水电资源用地3.旅游资源用地4.生态保护用地四、特殊用地1.国防用地2.交通运输用地3.地质灾害防治用地4.未利用地以上土地用途分类表仅供参考,实际应用中可能因地区、国家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土地用途分类表是根据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标准,对土地进行分类和管理的一种措施。

它是指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将土地分为不同类型,并依据不同类型的土地的特性、功能和管理要求,制定出相应的管理政策和规划方案,以实现土地的最优利用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用途分类表的制定对于促进土地资源的科学利用和保护,合理配置各种土地资源,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用途分类表的制定也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针对性地引导城市的发展方向,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除了上述所列举的土地用途类型外,不同国家和地区还可能存在其他类型的土地用途,例如军事用地、公益林地、草原保护区等。

同时,土地用途分类表也会因为规划的时效性、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变化等因素而进行修订和更新,以适应不同时期的需要。

总之,土地用途分类表是实现土地资源的科学管理、保护和利用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在城市规划、国土规划、农业生产、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等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和重要意义。

用地分类

用地分类

【住宅用地】是指供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

【仓储用地】是指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方的储备、中转、外贸、供应等各种仓库、油库、材料堆场及其附属设备等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是指各种商店、公司、修理服务部、生产资料供应站、饭店、旅社、对外经营的食堂、文印腾写社、报刊门市部、蔬菜购销转运站等用地。

【旅游业用地】是指主要为旅游业服务的宾馆、饭店、大厦、乐园、俱乐部、旅行社、旅游商店、友谊商店等用地。

【金融保险业用地】是指银行、储蓄所、信用社、信托公司、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是指自来水厂、泵站、污水处理厂、变电(所)站、煤气站、供热中心、环卫所、公共厕所、火葬场、消防队、邮电局(所)及各种管线工程专用地段等用地。

【绿化用地】是指公园、动植物园、陵园、风景名胜、防护林、水源保护林以及其他公共绿地等用地。

【公共建筑用地】是指文化、体育、娱乐、机关、科研、设计、教育、医卫等用地。

【文、体、娱用地】是指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体育场馆、俱乐部、影剧院、游乐场、文艺体育团体等用地。

【机关、宣传用地】是指行政及事业机关、党、政、工、青、妇、群众组织驻地、广播电台、电视台、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用地。

【科研设计用地】是指科研、设计机构用地。

如研究院(所)、设计院及其试验室、试验场等科研、设计用地。

【教育用地】是指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干校、党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业余进修院(校)、工读学校等用地。

【医卫用地】是指医院、门诊部、保健院(站、所)疗养院(所)、救护站、血站、卫生院、防治所、检疫站、防疫站、医学化验、药品检验等用地。

【交通用地】是指铁路、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及其他交通用地。

【铁路用地】是指铁路及场站、地铁出入口等用地。

【民用机场用地】是指民用机场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规划用地分类标准规划用地分类标准是指根据城市规划的需要,对用地进行分类划分,以方便城市规划、用地管理和土地利用。

在城市规划中,用地分类标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对城市的发展、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下面,我将从用地性质、用地功能和用地规模三个方面,对规划用地分类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用地性质根据用地的性质不同,可以将用地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农业用地、交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地和水域。

具体划分如下:1.住宅用地:用于居住建筑和相关设施的用地,包括宅基地、居民小区等。

2.商业用地:用于商业零售、购物中心、办公楼等商业用途的用地。

3.工业用地:用于工厂、厂房、仓库等工业用途的用地。

4.农业用地:用于农田、果园、蔬菜大棚等农业用途的用地。

5.交通用地:用于道路、铁路、机场、港口等交通设施的用地。

6.公共设施用地:用于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公共设施建设的用地。

7.绿地:用于公园、广场、游憩区等绿化用途的用地。

8.水域:包括湖泊、河流、水库等水域用地。

二、用地功能根据用地的功能不同,可以将用地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农业用地、交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地、水域、特殊用地。

具体划分如下:1.居住用地:用于居住的建筑和相关设施。

2.商业用地:用于商业活动的建筑和相关设施。

3.工业用地:用于工业生产的建筑和相关设施。

4.农业用地:用于农田、果园等农业生产的建筑和相关设施。

5.交通用地:用于交通设施的建筑和相关设施。

6.公共设施用地:用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和相关设施。

7.绿地:用于绿化和休闲娱乐的建筑和相关设施。

8.水域:包括湖泊、河流等水域。

9.特殊用地:如风景名胜区、城市用地保护区等。

三、用地规模根据用地的规模大小不同,可以将用地分为以下几种类型:大型用地、中型用地、小型用地。

具体划分如下:1.大型用地:占地面积较大,用途范围广泛的用地。

用地分类标准

用地分类标准

用地分类标准首先,按照土地利用功能的不同,可以将土地划分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农业用地、商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

居住用地主要用于居民居住和生活,包括住宅区、公共设施和绿地等;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和企业经营,包括工厂、仓库和物流基地等;农业用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包括耕地、园地和农村居民点等;商业用地主要用于商业服务和商品交易,包括商场、超市和专卖店等;交通运输用地主要用于交通运输设施和交通运输服务,包括公路、铁路和机场等;公共设施用地主要用于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包括学校、医院和政府机构等。

其次,按照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可以将土地划分为耕地、林地、草地、水域和建设用地等。

耕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和粮食种植,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林地主要用于林木生长和木材采伐,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草地主要用于牧草生长和畜牧养殖,是畜牧业生产的重要场所;水域主要用于水资源的储存和利用,包括江河湖泊和水库水渠等;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工程建设,包括居住区、工业区和商业区等。

最后,按照土地利用的保护和管理目标,可以将土地划分为保护用地、开发用地和综合利用地等。

保护用地主要用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生态公园等;开发用地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工业开发用地和旅游度假用地等;综合利用地主要用于多种功能的综合利用,包括农业综合利用地、水土资源综合利用地和生态经济综合利用地等。

总的来说,用地分类标准是土地管理和规划的重要基础,通过科学合理地划分土地类型,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各国都应加强对用地分类标准的研究和完善,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规划用地分类标准
国家规划用地分类标准主要分为11大类,即工业用地、商服用地、
居住用地、公共管理用地、科教文卫用地、文化休闲用地、农林牧渔用地、交通运输用地、防护用地、采矿用地和其他用地。

(1)工业用地是指用于工业生产的土地、水域,以及可能用于工业
生产的土地、水域,包括综合工业园区、工业用地等;
(2)商服用地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生产的土地、水域,以及可能
用于商业、服务业生产的土地、水域,包括商场(综合零售业)、办公楼、商业用地等;
(3)居住用地是指用于人们居住的土地、水域,包括住宅区、小区
住宅用地等;
(4)公共管理用地是指政府职能需要用于建设的土地、水域,包括
行政机关、行政办公用地、法院、检察院、安全力量用地等;
(5)科教文卫用地是指用于科学研究、文化教育、卫生医疗、社会
福利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土地及水域,包括科研机构、教育用地、卫生院、
社会福利机构等;
(6)文化休闲用地是指用于公共文化活动以及休闲娱乐的土地及水域,包括文化娱乐用地、公园、体育用地等;
(7)农林牧渔用地是指用于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生产的土地及
水域,包括农用地、林地、牧场、渔场等;
(8)交通。

用地用海分类标准表

用地用海分类标准表

用地用海分类标准表是指根据不同的土地或海洋用途,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以下是用地用海分类标准表的详细介绍。

一、用地分类标准表1. 城市建设用地城市建设用地是指城市规划和建设所需的土地,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

2. 农业用地农业用地是指用于种植、养殖和渔业等农业活动的土地。

按照不同的农业类型,可分为水田、旱地、果园、林地、牧草地等。

3. 生态保护用地生态保护用地是指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土地,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森林公园等。

4. 矿山用地矿山用地是指用于矿产资源开采的土地。

按照不同的矿产类型,可分为煤矿用地、金属矿山用地、非金属矿山用地等。

5. 水利设施用地水利设施用地是指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土地,包括水库用地、堤防用地、灌溉用地、排涝用地等。

6. 交通运输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是指用于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土地,包括公路用地、铁路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用地等。

7. 其他用地其他用地是指不属于以上几种用地的土地,如沙漠、荒漠、滩涂等。

二、用海分类标准表1. 海洋保护用海海洋保护用海是指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而划定的用海区域,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海岛自然保护区等。

2. 海洋资源利用用海海洋资源利用用海是指用于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用海区域,包括海洋石油开采用海、海洋渔业用海、海底矿产资源开采用海等。

3. 海洋交通运输用海海洋交通运输用海是指用于海上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用海区域,包括海港用海、航道用海、海上运输用海等。

4. 海洋军事用海海洋军事用海是指为了国家安全需要而划定的用海区域,包括军港用海、海上军事训练用海等。

5. 海洋旅游用海海洋旅游用海是指用于海洋旅游业发展的用海区域,包括海洋公园用海、潜水区用海等。

6. 其他用海其他用海是指不属于以上几种用海的海域,如深海区域等。

总之,用地用海分类标准表是对土地和海洋资源进行合理利用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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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现状图表达的现状用途要素及含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表达的规划要素及含义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用途要素表达图式现状土地用途表达图式图式符号RGB农用地耕地RGB(245,255,125)园地RGB(175,255,150)林地RGB(120,220,120) 牧草地RGB(210,255,115)其他农用地设施农用地RGB(65,225,210)坑塘水面RGB(115,225,255)农田水利设施RGB(70,130,180)不依比例尺表达RGB(70,130,180)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用地RGB(210,90,90) 农村居民点用地RGB(245,120,120) 采矿用地RGB(210,160,120)其他独立建设用地RGB(210,160,120)交通水利用地铁路用地RGB(0,0,0)RGB(250,150,50)RGB(0,0,0) 公路用地RGB(0,0,0)RGB(250,150,50)不依比例尺表达RGB(250,150,50)(续)现状土地用途表达图式图式符号RGB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公路用地依比例尺表达RGB(250,150,50)RGB(255,255,255) 机场用地RGB(0,0,0)RGB(250,150,50) 港口码头用地RGB(0,0,0)RGB(250,150,50) 管道运输用地RGB(0,0,0)RGB(235,215,150)RGB(250,150,50)不依比例尺表达RGB(235,215,150) 水库水面RGB(115,225,255)水工建筑用地RGB(223,115,255)不依比例尺表达RGB(223,115,255)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RGB(220,110,150)特殊用地RGB(220,110,150)盐田RGB(220,110,150)其他土地水域河流水面及湖泊水面RGB(115,225,255)不依比例尺表达RGB(115,225,255) 滩涂RGB(115,225,255) 自然保留地RGB(180, 180, 180)附录D (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要素表达图式表D.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土地用途分区图式表D.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式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达图式图式符号RGB允许建设区RGB(170,0,130)有条件建设区RGB(170,0,130) RGB(210,90,90)限制建设区RGB(120,220,120) RGB(245,255,125) RGB(115,225,255)禁止建设区RGB(40,115, 0) 表D.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重要交通要素表达图式交通要素表达图式图式符号RGB铁路现状规划RGB(255,255,255) RGB(255,0,0)公路现状(不依比例尺表达)现状(依比例尺表达)新建(依比例尺表达)改扩建(依比例尺表达)RGB(250,150,50)RGB(250,150,50)RGB(255,0,0)RGB(255,0,0)机场现状规划RGB(0,0,0) RGB(255,0,0)港口码头现状规划RGB(0,0,0) RGB(255,0,0)附录E (规范性附录)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附录F (规范性附录)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要素表达图式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达图式图式符号RGB允许建设区RGB(170, 0,130) RGB(210,90,90)有条件建设区RGB(170, 0,130) RGB(255,210,125)限制建设区RGB(165,255,115)禁止建设区RGB(40,115,0) RGB(60,180,70)注1:允许建设区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

注2: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

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

注3:禁止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

注4:限制建设区是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

附表G (规范性附录)土地整治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规划要素表达图式图式符号RGB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RGB(0,0,255) RGB(230,0,0)农用地整理重点区RGB(0,0,255)土地复垦重点区RGB(0,0,255)土地开发重点区RGB(0,0,255)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RGB(0,0,255) 注1:Z表示土地整理,F表示土地复垦,K表示土地开发,H表示土地综合整治。

注2:xxx表示土地整治区和土地整治项目编号。

注3:10.0公顷/30.0公顷,其中10.0表示净增耕地数(公顷)、30.0表示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土地复垦重点区/土地开发重点区/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区面积(公顷)。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要素表达图式规划要素表达图式图式符号RGB规划机场用地RGB(255,0,0) RGB(250,150,50)规划港口码头用地RGB(255,0,0) RGB(250,150,50)规划管道运输用地RGB(255,0,0) RGB(250,150,50)规划独立建设用地区RGB(255,0,0) RGB(210,160,120)规划水库RGB(255,0,0) RGB(155,225,255)规划铁路RGB(255,0,0) 规划新建公路RGB(255,0,0) 规划改、扩建公路RGB(255,0,0) 规划航道RGB(0,110,255)规划水利设施项目RGB(0,0, 0) RGB(165,240,240)规划能源项目RGB(255,0,0) 注1:可根据需要增加相关项目名称和图式符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基础地理要素图式符号RGB 说明行政界线国界RGB(0,0,0)界线粗0.7毫米,线段长4毫米,线段间距3毫米。

未定国界RGB(0,0,0)界线粗0.7毫米,线段长4毫米,线段间距2毫米。

省、自治区、直辖市界RGB(0,0,0)界线粗0.6毫米,线段长4毫米,线段间距4毫米。

地区、州、地级市、盟界RGB(0,0,0)界线粗0.5毫米,线段长3毫米,线段间距无点1毫米、有点3毫米。

县、区、县级市、旗界RGB(0,0,0)界线粗0.4毫米,线段长3毫米,线段间距2毫米。

乡、镇、街道界RGB(0,0,0)界线粗0.3毫米,线段长4毫米,线段间距无点1毫米、有点4毫米。

村界RGB(0,0,0)界线粗0.2毫米,线段长3毫米,线段间距无点1毫米、有点2毫米。

政府驻地省级政府驻地RGB(255,0,0)符号圆圈直径10毫米,符号绘在政府机关用地内市级政府驻地RGB(0,0,0)符号圆圈直径8毫米,符号绘在政府机关用地内县级政府驻地RGB(0,0,0)符号直径6毫米,符号绘在政府机关用地内乡级政府驻地RGB(0,0,0)符号圆圈直径4毫米,符号绘在政府机关用地内村RGB(0,0,0)符号圆圈直径3毫米,符号绘在村委会所在地的相应位置高程特征点RGB(0,0,0)一般注在高程特征点的下方,以标明高程。

等高线与等深线RGB(190,90,0)在等高线上标注等高线高程值。

注1:境界分国界和国家内部境界两种,国家内部境界是政区和其它地域范围的分界线。

注2:当两级以上境界重合时,按高一级境界绘出。

当境界在单线地物中间经过时,境界符号应在单线地物两侧跳绘;当境界在地物一侧经过时,境界符号移位绘出。

注3:等高线和等深线可在相应地形图上的首曲线或计曲线基础上选择。

附录J (规范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附录K (资料性附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县级土地用途分区最小上图面积表图幅配置示意图图M.1 土地利用现状图图幅配置示例图M.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图幅配置示例18附录N (资料性附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备图件样图图N.1 土地利用现状图图N.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图N.3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图N.4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图N.5 土地整治规划图图N.6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附录P (资料性附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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