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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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律普及和法律服务进村(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治理,根据自治区司法厅2015年工作要点,现就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定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基层村(社区)委干部和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初步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集体事务、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局面。
(二)在2014年开展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无偿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基础上,今年以律师担任全市5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为试点,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县(区)30%的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争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给予法律顾问适当的补贴,为2016年全市所有村(社区)有偿聘请法律顾问做好工作准备。
(三)落实50个村(社区)今年每个村(社区)1000 – 10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经费由县区政府支付,争取自治区、市给以适当补助。
二、服务内容
由县(区)政府出资购买法律服务,各县(区)司法局组织开展聘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村(居)委会、乡镇司法所三方共同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提高“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和服务村居公共事务的水平,为村居决策、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村居民主自治工作,协助村居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二)值班期间现场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村居、辖区学校、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居)民依法维权,提高村(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四)为村(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三、组织实施
(一)先行试点(2015年8月一10月)。以50个村(社区)为试点,着力打造示范点,为全面推开积累经验。以各(县)区司法局为主,市律师协会配合做好资源配置工作。以村(社区)与律师所双向选择为主,结合组织指派原则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由村(社区)与律师所、乡镇司法所三方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接受培训后法律顾问按照要求到村(社区)开展服务。适时召开推进会,总结推广经验,完善推进办法。
(二)全面推进(2015年11月一12月)。在全市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县(市、区)司法局参照示范点模式,制定各自的方案,按照自治区司法厅提出的30%的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的任务开展工作,主动争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给予法律顾问适当的补贴。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形成一整套比较系统完备的工作程序、工作规范和评估标准,并在年底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评估考核工作。
(三)总结提高(2015年12月)。召开全市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总结会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推进我市基层社会治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工作职责
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形成市司法局领导、各县(区)司法局牵头、乡镇司法所监督实施、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村居配合的工作机制。
(一)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源,向当地政府申请经费支持,负责辖区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居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导、考核等工作。
1.市司法局
(1)做好活动整体推开的工作。8月出台全市整体性工作方案,9月指导开展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示范点工作,完善台帐登记工作,10月对示范点工作进行抽查,12月对各县(区)工
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与单位:各县(区)司法局。
(2)加大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9月上旬组织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人员进行培训,内容主要是基层常见业务知识和社情民情,并对开展此项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参与单位:各县(区)司法局。
(3)制作相关宣传资料。9月上旬各相关业务科室制作宣传资料提供给村(社区)、群众。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公律科、法宣科、基层科、社矫科、法制科、市法援科。
(4)做好自治区司法厅检查准备。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工作部署,10月中旬做好自治区司法厅就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抽查的准备工作,汇报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存在困难,以争取上级政策、经费的扶持,不断推进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稳步发展。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与单位:各县(区)司法局,
(5)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与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的工作协调机制,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更好地开展法制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参与单位:各县(区)司法局。
2.各县(区)司法局
(1)做好试点工作整体推开。9月中旬出台各县(区)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对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源配置。10月上旬完成50个村(社区)签约、硬件设施布置和台账登记、工作制度等工作,10月中旬前法律顾问到所服务的村(社区)进行服务两次以上。
(2)加大培训和业务指导力度。10月上旬对县(区)司法所人员、村两委人员进行培训,树立合作双赢的意识,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助推工作顺利开展。
(3)制作相关宣传资料。10月上旬制作相关的宣传资料,提供给村(社区)、群众。
(4)参照示范点的模式,按照自治区司法厅提出30%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的任务开展工作,主动争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给予法律顾问适当的补贴,为2016年全市所有村(社区)有偿聘请法律顾问做好工作准备。
(5)做好检查评估的工作。按照考核标准每半年对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形成书面报告送市司法局。如遇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市司法局。
3.司法所
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与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村(居)委会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帮助法律顾问熟悉村(社区)的情况,采取与村居共同组织座谈、论坛、有奖竞赛、晚会等方式,让更多群众了解和参与公益服务;每月主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