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办法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及管理实施办法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及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激发研究生的学习动力,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提高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基本奖助体系第二条以政府投入为主,按规定统筹学校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助学贷款、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第三条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制度。
设立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积极引进企业奖助学金。
定期评选学术之星、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党员、优秀研究生干部、先进研究生党支部、先进研究生班集体等奖项和上级设立的其它研究生奖项。
第四条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
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
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学校承担。
第五条做好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基础上,学校通过综合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面向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专题研究项目基金,或提供实践实习岗位、就职锻炼机会等。
第三章管理机构第六条成立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考评及奖助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生的年度综合考评和各类奖助事项审核评定工作。
组长由学校主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研究生学院党委书记和研究生学院院长担任,组员由研究生学院党委副书记、研究生学院副院长、各学院(部、所)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及研究生导师代表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科,负责具体实施协调工作。
第七条各学院(部、所)也成立相应的基层研究生考评及奖助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部、所)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员由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具体负责本单位各类奖助事项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023年综合素质考核实施细则
2023年综合素质考核实施细则____年综合素质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目的综合素质考核是为了评估学生在多个方面的发展情况,包括学术能力、个人素养和实践能力等。
通过综合素质考核,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选拔优秀的学生进入高等学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个人的全面发展。
二、考核内容1. 学术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在各个学科领域的知识掌握情况、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术能力考核将根据不同的学科设置相应的考试科目和题型。
2. 个人素养考核:主要考察学生的道德水平、学习态度、创新能力、协作能力等综合素养。
个人素养考核将通过面试、小组讨论、写作等形式来评估学生的素养。
3. 实践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实际表现和成果。
实践能力考核将根据学生所参与的实践项目进行评估,并结合学生的报告、展示等形式进行评分。
三、考核方式1. 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将综合运用学术能力考核、个人素养考核和实践能力考核的结果,综合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分。
学生需参加所有考核项目,每个项目的得分按一定比例进行加权计算。
2. 分项考核: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综合考核的单项或多项内容。
参加某项考核的学生只需完成该项考核的相关项目和任务。
不同项考核的成绩将分别计入学生的综合素质成绩。
四、考核时间综合素质考核将分为多个阶段进行,以确保考核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具体考核时间由学校制定并通知学生。
五、考核评分1. 学术能力考核的成绩将按照学科要求进行评定,并进行等级划分。
2. 个人素养考核的评分将根据评委对学生表现的综合评价来确定,包括道德素质、学习态度、思维能力、沟通能力、领导能力等。
3. 实践能力考核将按照实践项目的要求进行评定,并结合学生的实践报告和展示来评分。
4. 综合考核采用综合计算的方式,将各个项目的成绩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加权计算,得出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六、考核结果和使用1. 考核结果将向学生本人和学校公示,同时通知有关学校和社会单位。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办法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勇于创新,激励先进,逐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的质量 ,推进《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及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实施,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各学院(部、所)可参照本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每学年开展一次,开展对象为我校统招全日制博士、硕士二、三年级研究生(不含MBA及单独考试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在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考评及奖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学院(部、所)研究生考评及奖助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落实。
第二章综合考评范围与计分原则第四条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的范围与计分原则如下:1、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范围包括研究生课程成绩,参加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学术、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及获奖情况。
2、科研成果以学校科研处公布的成果认定标准予以认定。
3、凡参加有报酬的商业活动不予加分。
4、申报科研加分必须出具原件,否则不予加分。
5、申报校内外学术科技及文体活动加分,需经各学院(部、所)批准。
6、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分为德育、智育和综合加分三个部分,各项权重为25%、70%、5%。
第三章考评细则第五条德育分评分标准及办法一、德育分计算方法德育满分为100分,占整个测评总分的25%。
德育分=导师评分+班级评分+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德育加减分。
其中,导师评分满分40分,班级评分满分40分,德育加分满分20分。
测评时,分别由导师和班级测评小组根据被考核人实际情况填写德育评分表(附件1)。
二、德育加减分评分方法德育加减分以研究生院下发的文件为主要依据。
1、根据研究生参加学校和学院(部、所)组织的各类文体、学术及其它活动的情况给予适当的加减分;2、根据学校的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和文明宿舍评比情况给予适当的加减分;3、对于研究生中出现的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残助困、爱心行动等高尚行为的个人和集体,根据其社会贡献的大小给予适当的加分;4、受到记过以上违纪处分的研究生,以及有学术造假行为经认证既成事实的研究生,德育总分均以0分计。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办法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办法(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第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其所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的总结。
为了更好地客观评价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整体质量,进一步确立和完善学位授予质量的监控体系,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盲评对象确定1、申请提前答辩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2、新专业、新导师首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度考核成绩排名后5%人员、答辩委员会认定论文质量末位人员;4、申请校级优秀硕士论文人员的学位论文、申请国家百篇优秀博士论文人员的学位论文;5、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答辩前未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博士研究生都参加论文盲评。
6、抽查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其导师指导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后续两年内进行盲评。
二、盲审程序1、学位论文抽查由研究生学院组织。
2、研究生学院按随机抽样确定盲评名单后,通知到各学院,学院负责通知到研究生本人,并按规定的时间收齐学位论文后,统一报送研究生学院。
在提交的论文中应隐去与研究生本人和导师有关的信息(包括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登记专利、获奖情况和致谢等内容中可能提供的信息)。
3、研究生学院根据学位论文研究内容,聘请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外校专家作为论文评阅人。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2人,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为1 人。
4、凡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盲评的人员,各学院不再组织校外评阅。
三、盲审结果的处理1、评审不合格的硕士学位论文,将不受理论文答辩,延期1~6个月进行下次申请;若第2次论文评审仍不合格,将永久性取消学位授予资格。
2、对于博士学位论文,若2位专家持不同意见(合格和不合格各1位),则重新聘请2位专家对论文进行复议,对于仍不合格者将不受理论文答辩,延期6~12个月进行下次申请;若第2次申请的学位论文评审结果仍不合格,将永久性取消学位授予资格。
3、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实行“一票否决制”,只有当全体评阅专家一致对论文持肯定意见时,才能参加答辩。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石油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研究生综合测评是对研究生的德、智、体等各方面素质的综合评价,是评选奖学金、评选优秀研究生和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进一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激励研究生勇于探索、奋发向上,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中石大京研〔2012〕22号)为基本测评依据,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本细则。
一、总则(一) 本综合测办法评适用于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按专业、分类测评。
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可以不参加测评。
(二) 其他全日制非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学生所在院制定办法进行测评;(三) 担任助管和兼职辅导员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在专职工作结束后,在正式入学注册后参加当年入学的同专业年级的综合测评,但不能参加奖学金评选。
二、总成绩总成绩=德育分×20%+智育分×70%+文体活动分×10%三、德育测评德育分包括三部分,即德育分 = 基础分 + 奖惩分(一)基础分基础分=导师评分×30% + 同学互评分×70%。
导师和同学互评分主要参考参评同学以下10个方面的表现进行打分:1.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政治信念。
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15分)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和集体荣誉感,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15分)3.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在公共场所举止文明得体;(10分)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
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宿舍卫生情况良好;(5分)5.积极参加校、院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5分)6. 自觉遵守实验室的规定和安全规范;(15分)7.自觉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10分)8.尊敬实验室教师,团结实验室同学;(10分)9. 积极并认真完成导师交给的科研等任务;(10分)10. 科研工作进展良好,积极参与学术活动等。
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
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2021级、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二、评选条件(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5.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二)优秀研究生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4.身心健康;5.本次获得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学年中,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发表具有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或文化价值的学术成果者优先。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成绩优秀;4.身心健康;5.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6.热心为研究生服务,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奖评优1.休学、推迟毕业、课程未结束期间出国、出境交流;2.学术研究及社会实践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3.学制年限内课程出现不及格或未按规定修满课程;4.学费、住宿费欠缴;5.违反相关管理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违纪处分。
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办法——附件1、2、3
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德育考核评分表姓名学号班级专业导师姓名导师评分表(满分40分):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心集体,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教育活动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制度,遵守校纪校规,有正义感,敢于同违纪行为作斗争优秀(7分)良好(6分)中等(5分)及格(4分)不及格(2分)优秀(7分)良好(6分)中等(5分)及格(4分)不及格(2分)个人品德——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爱护公物,珍惜能源和公共资源心理健康——能客观、正确地认识评价自己,有责任心,善于控制、调节情绪,有合作意识,与同学能融洽相处优秀(7分)良好(6分)中等(5分)及格(4分)不及格(2分)优秀(7分)良好(6分)中等(5分)及格(4分)不及格(2分)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心为同学服务社会工作——能主动承担社会工作,认真负责,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优秀(6分)良好(5分)中等(4分)及格(3分)不及格(2分)优秀(6分)良好(5分)中等(4分)及格(3分)不及格(2分)得分:导师签字:班级评分表(满分40分):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心集体,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教育活动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制度,遵守校纪校规,有正义感,敢于同违纪行为作斗争优秀(7分)良好(6分)中等(5分)及格(4分)不及格(2分)优秀(7分)良好(6分)中等(5分)及格(4分)不及格(2分)个人品德——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爱护公物,珍惜能源和公共资源心理健康——能客观、正确地认识评价自己,有责任心,善于控制、调节情绪,有合作意识,与同学能融洽相处优秀(7分)良好(6分)中等(5分)及格(4分)不及格(2分)优秀(7分)良好(6分)中等(5分)及格(4分)不及格(2分)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公益劳动,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心为同学服务社会工作——能主动承担社会工作,认真负责,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优秀(6分)良好(5分)中等(4分)及格(3分)不及格(2分)优秀(6分)良好(5分)中等(4分)及格(3分)不及格(2分)得分:班长签字:德育加分表(满分20分),得分:分1、事由:加分:2、事由:加分:3、事由:加分:4、事由:加分:5、事由:加分:6、事由:加分:德育减分表,得分:分1、事由:减分:2、事由:减分:3、事由:减分:4、事由:减分:5、事由:减分:6、事由:减分:德育总分(满分100分):导师评分()分+班级评分()分+德育加分()分-德育减分()分≡()分德育总分:被考核人签字:说明:1、导师评分为满分时,必须由导师出具被考核人有突出现实表现的支撑材料;2、班级评分为满分时,必须由班长出具被考核人有突出现实表现的支撑材料;附件2: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智育成绩及综合加分表姓名学号班级专业导师姓名智育基础分≡()分治学态度科研动手与研究能力优秀(2.5分)良好(2.0分)中等(1.5分)及格(1.0分)不及格(0.5分)优秀(2.5分)良好(2.0分)中等(1.5分)及格(1.0分)不及格(0.5分)查阅文献综合思维能力优秀(2.5分)良好(2.0分)中等(1.5分)及格(1.0分)不及格(0.5分)优秀(2.5分)良好(2.0分)中等(1.5分)及格(1.0分)不及格(0.5分)得分:导师签字:课程学习分≡()分1、课程名称:学分:成绩:2、课程名称:学分:成绩:3、课程名称:学分:成绩:4、课程名称:学分:成绩:5、课程名称:学分:成绩:6、课程名称:学分:成绩:7、课程名称:学分:成绩:8、课程名称:学分:成绩:9、课程名称:学分:成绩:10、课程名称:学分:成绩:科学研究分≡()分科研能力分(满分40分),得分:科研成果分(满分60分),得分:1、事由:加分:2、事由:加分:3、事由:加分:4、事由:加分:5、事由:加分:智育加分≡()分1、事由:加分:2、事由:加分:3、事由:加分:4、事由:加分:5、事由:加分:智育总分≡()分智育基础分分+(课程学习分分+科学研究分分)*70%+智育加分分≡智育总分分综合加分(满分5分)≡()分1、事由:加分:2、事由:加分:3、事由:加分:4、事由:加分:5、事由:加分:6、事由:加分:7、事由:加分:8、事由:加分:班长签字:被考核人签字:附件3:年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汇总表学院(部、所):年级:测评排名备注学号姓名专业德育分智育分综合加分总分。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并根据评定结果赋予相应的奖学金。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一、学业成绩评定1.1 课程成绩评定:学校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进行评定,采用百分制或者五级制等评分方式。
1.2 学分绩点计算:学生的学分绩点是根据课程成绩和学分数计算得出的,不同等级的成绩对应不同的绩点,绩点计算公式为绩点 = 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1.3 学年绩点计算:学年绩点是根据学生一年内所修课程的学分绩点计算得出的,学年绩点计算公式为学年绩点= Σ(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 / Σ课程学分。
二、科研成果评定2.1 科研项目参预:学生积极参预科研项目,包括教师指导的科研项目和学生自主发起的科研项目。
2.2 科研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科研项目的参预,积极投入科研工作,完成科研任务,并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
2.3 科研能力培养:学校通过科研项目的参预,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思维、实验技能、数据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三、社会实践评定3.1 社会实践活动参预:学生积极参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活动、社会调研、社会实习等。
3.2 社会实践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预,取得一定的社会实践成果,如调研报告、实习总结等。
3.3 社会责任担当: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预,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担当意识,使其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
四、综合素质评定4.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学术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4.2 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学校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等,综合考量学生的各项素质。
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
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综合素质,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完善研究生培养的竞争激励机制,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之后,以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业务学习表现、科研和实践能力以及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考核。
考核目的是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成果,及时发现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从而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
通过中期考核工作,使品学兼优的人才脱颖而出,对少数不宜继续攻读学位者,尽早进行妥善处理。
二、考核时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3月中旬进行。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12月下旬进行。
各学院可以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中期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1.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考核研究生在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理论体系,拥护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协作,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情况。
2.业务学习:考核研究生的学习态度和学风表现,入学以来执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情况,所修各门课程成绩和完成学分的情况。
3.科研/实践能力:考核研究生在学术活动、实践活动、科学研究等工作中表现出的自学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学术创新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健康状况:考核研究生的身心健康情况。
四、组织领导与考核程序1.各学院成立由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工作秘书等7-9人组成的中期考核小组,具体布置考核工作。
2.研究生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按以下顺序完成考核:①进入“毕业与学位”完成“发表论文登记”、“科研成果登记”以及“开题报告申请”,待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审核后提交“开题结果录入”;②进入“培养管理”完成“社会实践登记”或“教学实践登记”、“学术活动登记”和“做学术报告登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需完成“社会实践登记”),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审核通过;③进入“培养管理”-“学生成绩查询”,核查所修课程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要求、是否开题、学分是否修完,并打印成绩单两份交所在学院审核;④进入“培养管理”完成“硕士中期考核登记”,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点击右上角“打印”按钮,打印“XX 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两份交所在学院。
东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英语教学实施办法
东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英语教学实施办法为适应我校研究生英语教学形势的发展,更好地满足不同层次研究生对英语学习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研究生英语教学水平,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生学院和外国语学院商议,决定对我校研究生英语课程教学进行改革,并按如下办法进行组织实施。
一、教学要求与课程开设1.我校外国语语种为英语的硕士研究生统一开设课程,课程性质为公共学位课,所有研究生必须通过课程的学习和考试,符合条件者可申请课程学位免修。
2.英语课程教学实行分层次教学,依据研究生掌握英语水平划分为三大层次:A级班为六级通过的学生,以提高英语的听力、口语及应用能力为目标,开设硕士高级英语课程;B级班为通过四级但未通过六级的学生,以通过六级为教学目标,开设硕士中级英语课程;B级班为未通过四级的学生,以通过四级为教学目标,开设硕士初级英语课程。
划分层次依据入学时,研究生四六级成绩为准。
3.为保证教学质量,英语教学以小班进行。
每班级按50人进行编班,按入学英语统考成绩高低分班,以兼顾教师合理教学难易度。
4.免修免考条件研究生入学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英语课程可免修免考:①入学考试英语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②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50分以上(3年内有效);③GRE≥1100;④TOEFL≥80;⑤IELTS≥6.0;⑥本科阶段为英语专业并通过专业英语8级考试,现攻读非英语专业的硕士学位。
研究生入学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英语课程可免修但不免考,必须参加每个学期期末考试,成绩通过者给予相应学分:①入学考试英语成绩63分以上(含63分);②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以上(3年内有效);③GRE≥1000;④TOEFL≥70;⑤IELTS≥5.5。
5.免修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须出示相应成绩证明原件并在研究生部培养办进行课程免修申请,不申请者需按研究生英语教学要求进行英语课程的学习考试。
二、教学安排与教学内容1.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与专业型,除符合免修免考条件者外,必须选修硕士A级英语、硕士B级英语和硕士C级英语三门课程之一。
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教育方针,提高我校研究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研究生研究生教育管理和培养工作,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硕士二、三年级研究生。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硕士一年级奖学金评选参考学位课平均成绩排名进行评选。
二、奖学金评定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奖学金的等级、额度及奖励比例: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奖学金获得者的基本条件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奖学金获得者为全体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奖学金一等奖及二等奖学金获得者须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或一篇以上(包含研究生学术论坛获奖论文)。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奖学金(1)研究生申请延期答辩的,在延长学习期间不予评定奖学金。
(2)在校期间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3)研究生课程尚有未通过课程的,本年度补修仍未通过的,不参与本年度奖学金评定。
(4)研究生在学年内如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等行为,应取消其当年奖学金参评资格。
(5)经落实经常无故旷课者,未经批准,学生不参加学校和研究生院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会议、形势报告会、各类重要仪式与典礼、观看重要的演出或比赛,直接取消评优资格(6)研究生如因违纪受到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资格;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取消其在读期间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奖学金的评定程序1、二等以上申请者本人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
提供书面申请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已出版的相应刊物或收录证明)及刊载文章的全文复印件,并注明期刊类型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研究生院。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和学业成绩进行评定的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奖学金评定标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竞赛成绩等方面进行评定,综合考虑学生的学术能力、科研潜力和学术实践能力。
1.2 奖学金评定程序评定程序包括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评定委员会评定、公示和发放奖学金等环节。
学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层层审核和评定。
1.3 奖学金种类和金额奖学金种类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金额根据学校的财力状况和评定结果确定。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测评指标综合测评指标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学术竞赛成绩、学术实践经历等方面。
通过综合考察学生在不同领域的表现,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2 综合测评方法综合测评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将学生的各项表现进行加权计算,得出综合测评分数。
定量方法包括学业成绩的加权计算,定性方法包括对学生的科研能力、学术竞赛成绩、学术实践经历等进行综合评定。
2.3 综合测评结果的应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可以作为学生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参考。
学校可以根据综合测评结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术机会和发展平台。
三、奖学金评定的意义和作用3.1 激励学生学习奖学金评定可以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通过奖学金的设立,学生会更加努力地学习,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和表现。
3.2 提高学术竞争力奖学金评定可以提高学生的学术竞争力。
学生在争取奖学金的过程中,会积极参预科研活动、学术竞赛等,提升自己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
3.3 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生在争取奖学金的过程中,不仅要有优秀的学业成绩,还需要展现自己的科研能力、学术实践经历等,全面提升自己的能力。
东北石油大学管理办法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内外重要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促进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知识、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引导和鼓励广大研究生在安排好正常学习的前提下积极参加相关学术科技活动,尤其是校外高级别学术科技活动,制定了2014版的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该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对于促进我校研究生创新实践科研能力的提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二、组织领导 1.我校研究生参加的各类竞赛活动由研究生部统一领导,各学院组织实施. 2.除研究生部统一组织的竞赛活动外,鼓励各学院自行组织参加校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
3.各学院要积极筹备,认真组织,并负责汇总竞赛活动的相关材料、数据,上报研究生部备案。
竞赛完成后,实施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奖励办法(一)学生奖励 1.参加国内外重要竞赛并获得奖励将成为研究生在校期间评优、评奖及其它各类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各类国内外重要竞赛中,获得特等奖或一等奖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学校一等学业奖学金。
2.参加国内外重要竞赛,获特等奖或一等奖,相当于发表EI检索文章一篇(只适用于学位申请),并奖励奖金2万元/队.获二等奖,相当于发表科技核心期刊论文一篇(只适用于学位申请),并奖励奖金1.5万元/队.获全国竞赛奖励的每位学生可免修实践必修环节课程,即专业实践课、学科前沿专题课. 13.以个人形式参赛的奖励额度比照团队,原则上按团队的五分之一计算.(二)指导教师奖励 1。
参加国内外重要竞赛获特等奖或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团队)1。
4万元;获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团队)6千元。
2。
获国内外重要竞赛二等奖以上奖项的指导教师相当于获得科技竞赛奖,但均按降级、降等认定。
申请参加比赛前,需将指导教师排名在研究生部备案。
3。
为提高竞赛培训的效果,保证获得优异成绩,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团队或个人不多于3组。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为了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出优秀学生,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和全面素质。
本细则适合于我校所有奖学金评定工作。
二、奖学金类别1.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术表现评定,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科研奖学金: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贡献和成果评定,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3.社会实践奖学金: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评定,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4.创新创业奖学金:根据学生在创新创业项目中的贡献和成果评定,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1)一等奖学金:学年绩点排名前5%的学生,且绩点不低于3.8。
(2)二等奖学金:学年绩点排名前10%的学生,且绩点不低于3.5。
(3)三等奖学金:学年绩点排名前20%的学生,且绩点不低于3.2。
2.科研奖学金评定标准:(1)一等奖学金:在科研项目中发表SCI论文1篇或者EI论文2篇以上,且取得显著成果。
(2)二等奖学金:在科研项目中发表SCI论文1篇或者EI论文2篇,且有一定成果。
(3)三等奖学金:在科研项目中发表SCI论文1篇或者EI论文1篇。
3.社会实践奖学金评定标准:(1)一等奖学金: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成果。
(2)二等奖学金: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省级奖励或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成果。
(3)三等奖学金: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校级奖励或者有一定成果。
4.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标准:(1)一等奖学金:在创新创业项目中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者取得重大成果。
(2)二等奖学金:在创新创业项目中获得省级奖励或者取得一定成果。
(3)三等奖学金:在创新创业项目中获得校级奖励或者有一定成果。
四、综合测评细则1.综合测评内容:(1)学业成绩综合测评:包括学年绩点、学科竞赛成绩、学术活动参预等。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办法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勇于创新,激励先进,逐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的质量 ,推进《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及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每学年开展一次,开展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硕士二、三年级研究生(不含MBA及单独考试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工作在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及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各学院(部、所)研究生综合考评及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落实。
第二章综合考评范围与计分原则第四条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的范围与计分原则如下:1、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范围包括研究生课程成绩,参加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学术、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及获奖情况。
2、科研成果以学校科研处公布的成果认定标准予以认定。
3、凡参加有报酬的商业活动不予加分。
4、申报科研加分必须出具原件或相应证明,否则不予加分。
5、申报校内外学术科技及文体活动加分,需经各学院(部、所)批准。
6、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分为德育、智育和综合加分三个部分,各项权重为25%、70%、5%。
第三章考评细则第五条德育分评分标准及办法一、德育分计算方法德育满分为100分,占整个测评总分的25%。
德育分=德育基础分+德育加减分。
德育基础分为80分,德育加分加至满分为止,德育减分减至0分为止。
德育基础分中,导师评分占40分,班级评分占40分。
二、德育加减分评分方法德育加减分以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为主要依据,也可根据导师和个人申请材料予以调整。
1、根据研究生参加学校和学院(部、所)组织的各类文体、学术及其它活动的情况给予适当的加减分;2、根据学校的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和文明宿舍评比情况给予适当的加减分;3、对于研究生中出现的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残助困、爱心行动等高尚行为的个人和集体,根据其社会贡献的大小可给予适当的加分;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德育总分以零分计:有学术造假行为经认证为既成事实的;受到校级以上纪律处分的;有其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最终版)
石油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奖惩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石油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奖惩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
第二条《细则》适用于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综合测评的奖惩分应在在入学之日起至年度综合测评启动之日区间获得,其中在校研究生取得的奖惩项应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为第一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习期间以工作站企业为第一单位取得的奖惩项以及博士生在公派出国期间以公派高校为第一单位取得的奖惩项应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相关条例执行。
第二章智育测评奖惩分第三条 SCI文章分区认定依据为学校图书馆检索报告。
此检索报告由学生本人去图书馆开具,需加盖图书馆公章。
该检索报告为文章或期刊的检索报告,若二者小类分区不同,则依据文章或期刊检索报告上的小类分区最高分取值。
第四条国际会议界定依据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最新版本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各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国际学术会议名录》石油工程学院部分;国家级会议界定依据为会议主办方为国家级各部委;省部级会议界定依据为会议主办方为高校及省部级单位。
第五条中文核心的判定依据为中国知网(/)“期刊大全”中“核心期刊导航”为准,增刊文章不算核心。
第六条软件专利等同于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只承认授权号和公开号,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有授权号参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加分,有公开号的按照规定分值一半加分,多名专利申请者加分参考论文作者排序规则加分。
第七条注册软件版权认定依据为研究生导师科研管理系统。
注册版权的软件需与所学专业相关,注册软件版权作者需提供科技处网站截图,导师签字。
多名申请者加分参考论文作者排序规则加分。
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
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第一篇: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综合考评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和优秀加分两项,具体计算细则如下:一、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按学生课程考核平均学分绩计算,满分为100分,按以下方法计算:某课程的学分绩=该课程的学分×该课程的学期总成绩平均学分绩=(∑考试课程学分绩/∑考试课程学分-∑考查课不及格学分数/计算平均学分绩的学期数)对于转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的考试课程计算成绩,有替代的课程按照替代课程的实际学分参与计算。
对于不及格未超过两门且第一次补考合格的课程,仍以补考前成绩参与平均学分绩的计算。
如果学生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及以上,审核推荐资格时可以减去一门外语不及格,但该课程仍以补考前成绩参与平均学分绩的计算。
二、优秀加分优秀加分根据学校认定的学生受表彰及获奖情况确定,满分为5分,累积加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
具体加分方法如下:(一)学生受表彰加分:1.全国三好学生、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加3分;2.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优秀团干部、省优秀团员加2分;3.以上加分中,同一学生在同一年度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取最高荣誉加分;同一学生在不同年度且不同奖项中获奖,可以累积加分。
(二)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国际或国家级竞赛中获奖的加分:1.国际或国家竞赛一等奖:个人项目获奖学生加5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加 5分,其他学生加 3分。
2.国际或国家竞赛二等奖:个人项目获奖学生加3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加 3分,其他学生加 1.8分。
3.国际或国家竞赛三等奖:个人项目获奖学生加1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加 1分,其他学生加 0.6分。
4.以上加分中,同一学生参加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或参加不同类别竞赛获奖,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奖项加分。
5.对于集体竞赛项目,若从奖励证书无法区分排名(如数学建模的全国竞赛),其排名顺序以竞赛组织部门发布的获奖文件为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
1.参加学术类活动,在国内外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或会议论文集收录论文,10 分/次;校内学术交 流会上作学术报告或会议论文集收录论文,5 分/次。 2.根据活动级别及获奖等级加分。国家级奖励,一等 20 分、二等 15 分、其他 10 分;省级奖励,一 等 12 分、其他 8 分;市级奖励,一等 8 分、其他 5 分;校级奖励,一等 5 分、其他 2 分。 加分系数,团体奖项为 1.0;排名第一为 1.0,排名第二为 0.6,排名第三为 0.3,排名第四、第五为 0.1,以后排名不计。
3.科研与 实践成效
3.1 科研 业 绩
论文需与专业相关
项目名称
主要 考核点
3.2 实践 成效
考评标准及标准
1.获得相关专业领域的职业证书,40-60 分。 2.进入校外实践基地实习两个月以上并取得成效,20 分。 3.参加助研、助教、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工作两个月以上,10 分。
备注
3.科研与 实践成效 3.3 科技 活动
研究生综合量化成绩标准表
项目名称 主要 考核点
1.1 综合 素养 1.思想 品行
考评内容及标准
备 注
1.2 行为 规范和社 会服务
2.学习 效果
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指学年课程平均加权成绩。 1.SCI、SSCI 收录论文,每篇 60 分。 2.EI(期刊) 、CSSCI、 《新华文摘》及人大复印资料等收录论文,每篇 50 分。 3.EI(会议) 、ISTP、国内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每篇 30 分。 4.国际会议上(含国内、国外承办)公开发表的论文(外文版) ,每篇 20 分。 5.其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每篇 15 分。 6.参编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1 万字以上或翻译 5 万字以上,10 分。 7.授权发明专利,每项 30 分;授权其他专利,每项 15 分。 8.参加国家级项目 30 分;省级项目 20 分;市级项目 10 分;其他项目 5 分。 署名单位得分系数:第一署名单位 1.0;第二署名单位 0.5;第三以后 0.2。 成果完成人排序得分系数:排名第一为 1.0;排名第二为 0.6;排名第三为 0.3;排名第四、第五为 0.1,以后排名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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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勇于创新,激励先进,逐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的质量 ,推进《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及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每学年开展一次,开展对象为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硕士二、三年级研究生(不含MBA及单独考试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工作在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及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各学院(部、所)研究生综合考评及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落实。
第二章综合考评范围与计分原则
第四条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的范围与计分原则如下:
1、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范围包括研究生课程成绩,参加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学术、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及获奖情况。
2、科研成果以学校科研处公布的成果认定标准予以认定。
3、凡参加有报酬的商业活动不予加分。
4、申报科研加分必须出具原件或相应证明,否则不予加分。
5、申报校内外学术科技及文体活动加分,需经各学院(部、所)批准。
6、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分为德育、智育和综合加分三个部分,各项权重为25%、70%、5%。
第三章考评细则
第五条德育分评分标准及办法
一、德育分计算方法
德育满分为100分,占整个测评总分的25%。
德育分=德育基础分+德育加减分。
德育基础分为80分,德育加分加至满分为止,德育减分减至0分为止。
德育基础分中,导师评分占40分,班级评分占40分。
二、德育加减分评分方法
德育加减分以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为主要依据,也可根据导师和个人申请材料予以调整。
1、根据研究生参加学校和学院(部、所)组织的各类文体、学术及其它活动的情况给予适当的加减分;
2、根据学校的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和文明宿舍评比情况给予适当的加减分;
3、对于研究生中出现的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助残助困、爱心行动等高尚行为的个人和集体,根据其社会贡献的大小可给予适当的加分;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德育总分以零分计:
有学术造假行为经认证为既成事实的;受到校级以上纪律处分的;有其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
第六条 智育评分标准及办法
一、智育分计算方法
智育分满分为100分,占整个综合考评的70%。
智育基础分满分为10分,课程学习分和科学研究分二者满分为70分,智育加分满分为20分,加满为止。
智育分=智育基础分+(课程学习分+科学研究分)+智育加分。
二、智育基础分
智育基础分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的治学态度、科研动手能力、查阅文献及综合思维能力进行评定,满分10分。
三、课程学习分和科学研究分
在三跨培养模式下,研究生每学年所修课程学分不确定,所以课程学习分和科学研究分在智育总分中所占的比例也不确定。
1、课程学习分计算方法
课程学习分比例=
学分
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总本学年所修课程总学分 ×70% 课程学习分= 本学年所修课程总学分科所修课程成绩第科所修课程学分第∑=⨯n i i i 1
× 课程学习分比例
所修课程当学年未通过的成绩按零分计算,重修通过者不再算分。
2、科学研究分计算方法
科学研究分包括科研能力分和科研成果分,其中科研能力分满分40分,科研成果分满分60分。
科学研究分比例=100%-课程学习分比例
科学研究分=(科研能力分+科研成果分)×科学研究分比例
其中:
在每学年结束时,每个研究生须向导师提交一篇企业实习报告或科研实践报告,由各学院(部、所)组织专家组讨论评分,该成绩作为科研能力分。
科研成果分满分60分,科研成果可按以下情况酌情累计计分(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①研究生期间获得国家专利授权;
②研究生个人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
③科研项目获奖(可按级别及排名);
④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含录用证明);
⑤研究生在上一学年出版专著或主编、参编著作;
⑥已经形成科研成果(如文献综述、优秀科研报告、论文、专利等)但尚未发表的,经过本人申请、各单位可酌情考虑计算分值。
四、智育加分评分方法
智育加分最高分为20分。
以下情况可酌情加分:
1、参加校外学术交流活动;
2、科技竞赛获奖;
3、论文获奖;
第七条综合加分评分标准及办法
一、综合加分满分为100分,占整个综合考评成绩的5%,综合加分最高为100分,加满为止。
二、综合加分评分方法:
1、集体和个人荣誉加分
2、学生干部任职加分
担任多项职务取最高分值加分,不进行累积加分。
3、校内外体育、文艺、美术、摄影竞赛等获奖加分。
第四章考评结果使用
第八条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在校期间评奖评优的主要依据。
第九条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前10%的研究生授予本年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条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后3-5%的研究生将进入学位论文盲评名单。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各学院(部、所)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学科专业及学生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各学院(部、所)所有。
各学院(部、所)研究生年度综合考评实施细则、考评及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十二条本办法于2015年11月修订,自修订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十三条受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及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东北石油大学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