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食品经营者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具有指导和监督作用。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和要求,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和标准。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五条食品经营者应严格选择食品供应商,确保供应商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审核和评估。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合理的储存温度和湿度要求,定期检查和清理储存设施。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设置专门的食品加工区域,确保加工设备和器具的卫生和安全。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制定食品配送管理制度,确保配送车辆和人员的卫生和安全,防止食品被污染或变质。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标识完整、真实,制止过期食品销售行为。
第三章食品安全培训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对新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并建立档案记录。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核,对未通过考核的人员进行再培训。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三条监督部门应定期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违法行为的,监督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要求食品经营者立即改正,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应积极配合监督部门的检查和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
第五章罚则第十六条食品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十七条食品经营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监督部门可以依法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八条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从事食品相关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食品从业人员。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从源头到餐桌的安全。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管理,真实、准确、完整地标注食品的名称、成分、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二、食品生产管理制度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标准和工艺组织生产。
第十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原料采购、原料验收、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储存运输等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不得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的食品进行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检验,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项目和标准经营。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验收、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制度,确保经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质量管理,不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关于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10篇

关于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10篇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篇1一、食品经营者对其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二、食品经营者应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
四、从事食品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
五、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六、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索取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七、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八、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九、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十、禁止经营《食品安全法》中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一、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并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
十二、协助食品安全管理机关清查和处理不合格食品。
食品安全责任管理制度篇2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件》,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切实把工作抓实、抓好,特制定如下责任制度。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切实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列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建立相关的组织机构,做到定人、定岗,明确责任。
2、切实加大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力度。
学校直接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食品卫生各方面工作,确保达标。
3、加大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
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组织学习《餐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6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职责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用心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一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1、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时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为了确保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食品经营者。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管理制度(1)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索取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2)食品原料采购应遵循新鲜、合格、安全的原则,不得采购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3)采购的食品原料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储存,确保原料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4)食品原料储存应实行分区管理,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5)定期对食品原料储存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2. 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制度(1)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且在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应遵循卫生操作规程,确保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3)食品加工制作工具、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4)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积水、油污、垃圾等。
(5)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3.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积水、油污、垃圾等。
(2)食品销售过程中,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确保食品的新鲜度。
(3)食品销售时应明码标价,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4)食品销售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5)定期对食品销售场所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检验检测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2)食品检验检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3)食品检验检测报告应保存完好,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4)食品检验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 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同时加强对其培训与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具体承担以下职责:(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律自查,督促制度落实;(2)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督促不符合岗位健康卫生管理要求的从业人员调离岗位;(3)制订、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计划;(4)审核进货查验管理执行情况;(5)督促处置不合格食品;(6)审核各项食品安全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介绍情况并提供资料。
4、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随机进行的监督抽查考核。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下方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范本全文资料,仅供大家参考。
食品经营基本条件与要求一、食品经营范围与证照要求:(一)本单位销售的食品为(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并以“*”号结束);(二)本单位保证仅在食品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及第一条所列的食品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三)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若本单位经营场所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贴合食品经营要求时,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将依法办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职责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食品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1 本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1.2 本公司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1.3 本公司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二、食品安全组织架构2.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食品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3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食品安全职责。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1 采购管理制度(1)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筛选,确保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进行验收,确保进货质量。
3.2 生产管理制度(1)建立生产工艺流程及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建立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和检验。
3.3 储存管理制度(1)建立仓储管理制度,对食品原料、辅料、成品等实行分类、分区、分库储存。
(2)建立仓储环境监测制度,确保储存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4 销售管理制度(1)建立销售渠道管理制度,对销售环节进行严格把控。
(2)建立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销售的食品安全、可追溯。
四、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4.1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操作规程。
4.3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五、食品安全应急预案5.1 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
5.2 建立应急处理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设备。
5.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理能力。
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6.1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5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落实食品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根据《____食品安全法》、《____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以下制度:一、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一)采购食品时,严格查验供货者(包括批发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二)对购入的食品,仔细查验并索取由供货者签名或者盖章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法定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质量报告、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该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
上述相关的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购入该种食品时查验索取。
(三)每次购进食品,都应索取供货者出具的加盖印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
销售凭证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____、销售日期等内容。
(四)查验和索取的营业执照(____明)、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凭证应当按供货者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自该批次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每次购进食品,及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____、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管,保存期限自该批次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三)经常查阅进货台账,检查食品的保存和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____、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货架进行无害化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
问题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别存放,不得与洗涤化工用品、日杂用品等商品混放。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管理,保障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食品安全并不断提高食品质量。
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食品的监管和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落实责任,确保自己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执行。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使其具备食品安全管理的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规定。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确保采购的食品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与合法合格的食品生产商建立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保证食品质量稳定。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供货商的信誉度和产品质量的监督,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采购。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采购记录和台账,及时更新并保存。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食品储存管理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食品储存环境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符合食品储存的要求。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食品受到污染、变质或损坏。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食品进行分类储存,不同种类的食品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储存记录和台账,做好食品出入库的登记和追踪。
第十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清理和消毒储存环境和设施,确保食品储存的卫生安全。
第四章食品加工管理第十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加工环节加强质量监管和控制,确保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加工记录和台账,保留原料购进、加工过程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加工人员的培训,保证他们具备食品安全操作的技能和知识。
第二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加工工艺流程,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许可证)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单位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所有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负总责。
二、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三)对食品经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四)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档案,定期向上级报告食品安全情况;(六)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二)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设备;(三)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四)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管理,确保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一)建立食品原料采购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二)对食品原料进行进货查验,索取相关证明文件;(三)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加工过程管理,确保食品加工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一)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程,明确加工步骤、工艺、设备、卫生要求等内容;(二)对食品加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三)对食品加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加工过程中不添加违禁物质;(四)对食品加工场所进行定期清洗、消毒,保持环境卫生。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

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篇)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和检查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小食杂店进货时收取符合规定的“一票通”票据做为进货凭证。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食品批发者采取电子化手段对进销情况进行记录,实现可追溯。
记录保存期限为该食品保质期满后半年,无保质期食品保存两年。
二、日常检查和召回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定期对在售食品进行检查,对过期、变质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食品经营者对因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经营的范围内主动召回。
食品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应当告知供货商。
供货商应当及时告知生产者。
食品经营者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应当特别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导致食品出现不安全问题。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不安全食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经营者停止经营不安全食品。
食品安全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的经营者。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第五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明确供应商选择标准,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
第六条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合法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对进货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包装标识真实、完整,不符合要求的食品不得进货销售。
第八条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三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九条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方式,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运输工具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对运输过程中的食品进行温度控制,保证食品的感官性状和营养成分不受影响。
第四章食品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保证食品的标签、标识清晰,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食品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或者误导消费者。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对消费者提出的食品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第十五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流程和责任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一、引言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
食品销售经营者作为食品流通的重要环节,肩负着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责任。
为加强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食品销售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2.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食品市场秩序;3. 促进食品销售经营者诚信经营,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三、制度内容1. 进货查验制度(1)食品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2)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确保标识内容真实、完整。
2. 食品储存制度(1)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保质期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2)储存食品的场所应具备防潮、防虫、防鼠、防尘等条件,并保持通风、清洁。
3. 食品销售制度(1)食品销售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不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2)食品销售者应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等。
4.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和考核,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5.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2)自查内容包括:食品采购、储存、销售、加工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情况,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6. 不安全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2)对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主动召回,并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处置措施。
四、制度执行与监督1.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销售经营者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销售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销售食品的安全、卫生、符合营养要求。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五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检验制度,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销售食品的质量。
第六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销售环境的卫生管理,确保销售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八条经营者应当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第九条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食品安全事故损失。
二、食品采购管理第十一条经营者应当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购进食品,购进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不得购进无证、无照、无标识、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食品。
第十三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溯源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三、食品储存管理第十五条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要求,合理储存食品,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十六条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过期、有害食品。
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被鼠、虫、鸟等动物污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
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
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经营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食品经营许可及食品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条件、期限等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四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与审批第五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第七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食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规模、条件等,对食品经营许可进行现场核查。
第八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企业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九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储存、运输、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第十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销售对象等信息。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召回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时召回,并记录召回情况。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经营活动的管理,保证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
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运输、废弃物处理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从源头到餐桌的全程安全。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质量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义务,及时公开食品质量检验结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等。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食品采购和储存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要求、采购程序和采购责任。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种类、数量、储存条件和运输要求,合理选择食品储存设施和运输工具。
第十一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制度,明确储存要求、储存程序和储存责任。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储存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及时处理变质、过期、不合格等食品。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采购和储存的食品进行记录,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以便追溯和查询。
第三章食品加工和销售第十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制度,明确加工要求、加工程序和加工责任。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种类和加工工艺,合理选择食品加工设备和工具,并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
第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制度,明确销售要求、销售程序和销售责任。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食品经营活动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实施。
第四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第六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追溯和召回制度,及时查明食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情况,确保食品的溯源和召回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第八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及时接受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第九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资质和健康状况。
求,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监控和管理,确保食品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和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任务。
第十三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其提供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对食品的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进行管理,确保食品在整个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留样和送检制度,定期进行食品质量和安全监测。
第十七条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对于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当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本人(单位)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中,以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基本原则,特制定以下制度,并接受行政执法机关和消费者的监督: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七、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
八、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
十、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十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十二、食品召回制度。
十三、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还应当提供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食品批发企业需提供)。
十四、从事食品贸易的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销售散装食品的,应当提供制定有散装食品包装形式、贮存和运输的措施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散装食品销售者需提供)。
十五、从事制售类的食品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还应当提供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使用添加剂者需提供)。
十六、从事制售类的食品网络经营者,还应当提供食品送餐过程与控制制度、食品送餐记录制度(网络经营者需提供)。
十七、具有定期清洗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的制度;(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 类场所)。
十八、具有定期清洁卫生间的制度。
(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 类场所需提供)。
本人(单位)制定的以上制度,在辖区食药所监督下实施,并将相关制度内容存档或制作悬挂于经营场所墙上,便于执法人员和消费者监督。
申请人签字(盖章):年月日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
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
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
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2.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3.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6.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四、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五、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1.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2. 采购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
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
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
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SC 标志。
3. 运输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
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
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
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
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
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箱装运.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4. 销售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
明确销售人员在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
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
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
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
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
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
照明设备安装在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与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
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
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按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
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销售的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
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
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
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
应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的基本情况。
5.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加工用设备和工具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中。
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
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六、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
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5),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6.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7.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