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轨道交通建设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清单
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规定
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范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与报审的内部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建设顺利推进,依据国家、省、市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负责建设的轨道交通项目。
第三条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应遵循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职责、流程全面管控、信息充分共享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安全可靠、功能合理、经济适用、节能环保、集约利用,并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集团公司根据市政府的授权负责开展全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建设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综合开发、投融资等工作,各部门、子公司按照职能职责及集团的授权履行各阶段相应的管理职责。
第二章立项及工程可行性研究第五条集团项目前期部牵头配合市级相关部门依据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等组织编制轨道交通工程近期建设规划,同步配合完成线路沿线地上车站、高架区间、地面出入口、风亭、主变电站等地上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建设规划阶段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环境影响评价、客流预测、交通一体化等相关专题及审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根据集团总部部门、各子公司职能职责及相关要求,对近期建设规划审批涉及的各专题报告的编制、报审工作具体分工如下:1.线网规划报告、中期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客流预测报告、沿线用地控制规划、交通一体化专题报告、符合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题报告,由集团项目前期部负责。
2.运营网络客流效果评价专题报告,由集团运营管理中心负责。
3.轨道交通投融资专题报告及各项涉及资金、债务、投资、财务等数据的统计及填报,由集团融资管理部牵头,投资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具体配合。
上述各专题报告的完成时限以集团项目前期部明确的轨道交通工程近期建设规划上报审批时间倒排确定为准,各责任部门须按计划做好相应专题报告编制项目的招标采购,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完成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条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环境调查与工程勘察 (3)第三章工程设计 (5)第四章工程施工 (8)第五章第三方监测与工程监理 (10)第六章应急管理 (12)第七章监督管理 (13)第八章法律责任 (15)第九章附则 (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活动,实施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第三条【基本原则】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各阶段合理工期和造价,加强全过程风险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等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随意压缩合理工期。
第四条【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负总责。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监测单位以及其他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有关的单位,依法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责任。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所承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负责。
第五条【市场管理要求】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检测单位、监测单位及其他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或者违法转让业务。
第六条【培训要求】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监测单位及其他单位应当对其职工进行安全质量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质量意识.第七条【安全设施要求】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国家对地铁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铁建设、运营和管理,保障地铁安全、高效、便捷,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公共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铁的建设、运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
第三条地铁建设、运营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三)高效运营,优质服务;(四)绿色发展,节能减排;(五)依法管理,公开透明。
第四条国家铁路局负责全国地铁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铁的监督管理。
城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铁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
第五条地铁建设、运营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劳动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六条地铁建设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城市交通、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等规划相协调。
第七条地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背景及必要性;(二)线路走向、站点设置;(三)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四)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五)环境保护、安全防范措施;(六)运营管理方案;(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
第八条地铁建设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投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地铁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
第十条地铁建设完成后,应当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运营与管理第十一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营管理人员;(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营设施设备;(四)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营资金。
第十二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运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运营。
第十三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确保地铁设施设备安全可靠;(二)保证地铁运营安全、高效、便捷;(三)提供优质的乘客服务;(四)定期对地铁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五)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条例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促进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等的协调发展,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有效运营,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是指为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正常安全运营而设置的路基、轨道、隧道、桥梁、车站、通道、通风亭、车辆段及控制中心、站场、车辆、机电设备、供电系统、通信信号系统及其附属设施等。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综合开发、设施设备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本市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政策扶持、优先发展、集中管理、安全运营的原则。
第五条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轨道交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并按照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市发改、规划、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安监、公安、城市管理、消防、卫生、环保、国资委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经营单位负责本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并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范围内公共场所的运营秩序、环境卫生、安全应急处置等公共事务进行管理。
第二章规划、投资和建设管理第七条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编制本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各线路的详细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配套设施规划,划定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应当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目标、城市轨道交通方式的构成比例和规模,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布局配置,信息化建设以及资金安排、用地保障等配套措施。
地铁项目适用法律文件(2篇)
第1篇一、概述地铁项目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运营和管理涉及多个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为确保地铁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以下列出地铁项目适用的主要法律文件。
二、建设阶段适用法律文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轨道交通法》《城市轨道交通法》是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综合性法律,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法律地位和责任,是地铁项目建设的根本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的征收、征用、补偿和安置制度,地铁项目建设需要占用土地时,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征用手续。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规定了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实施、监督检查等内容,地铁项目建设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符合规划要求。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地铁项目建设应遵守建筑法的相关规定。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措施等,地铁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原则、制度、措施等,地铁项目建设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规定了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程序、监督等,地铁项目建设应依法进行招标投标。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地铁项目建设中的合同签订、履行等应遵守合同法的规定。
三、运营阶段适用法律文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原则、制度、措施等,地铁项目运营应遵守该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铁项目运营过程中,应继续遵守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确保运营安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地铁项目运营应继续执行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保护环境。
城市轨道交通法律法规
城市轨道交通法律法规城市轨道交通法律法规1. 前言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在城市内部或城市与城市之间,通过轨道交通工具(如地铁、轻轨等)进行运输和交通的方式。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重视,并且在城市交通体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维护城市交通秩序、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各地纷纷出台了一系列城市轨道交通法律法规。
2. 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法该法规是城市轨道交通的基本法律法规,主要用于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的管理和运营。
其中包括以下方面内容: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准入和退出条件轨道交通线路的规划、建设和监管轨道交通车辆和设备的安全要求轨道交通票价和收费标准的制定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3.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该法规主要用于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确保乘客的安全出行。
其中包括以下方面内容:轨道交通行车规范和信号系统的要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和员工的安全培训和资质要求轨道交通车辆和设备的安全检测和维护要求轨道交通事故的处理和调查程序轨道交通安全监督和应急处理的措施4. 城市轨道交通乘客权益保护办法该法规主要用于保护城市轨道交通乘客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乘车环境。
其中包括以下方面内容:乘车秩序和礼仪的规范乘客信息保护的措施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的保障乘客投诉和申诉的处理程序乘客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途径5. 城市轨道交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该法规主要用于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对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其中包括以下方面内容:轨道交通线路和车站周边的环境保护措施轨道交通车辆和设备的环保要求轨道交通噪声和振动的控制轨道交通能源消耗的减少和节约措施轨道交通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6. 城市轨道交通执法监督办法该法规主要用于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执法力度,确保城市轨道交通的顺利运营。
其中包括以下方面内容:城市轨道交通执法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城市轨道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城市轨道交通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渠道城市轨道交通执法部门的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城市轨道交通执法结果的公开和监督机制7. 结语城市轨道交通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城市交通的有序运行和乘客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地铁行业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铁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日益迅速。
为了规范地铁行业的运营管理,保障公众出行安全,促进地铁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与地铁行业相关的法律规定。
以下是对这些法律规定的概述和分析。
一、基本法律法规概述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公共交通法》《城市公共交通法》是我国关于城市公共交通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地铁行业的规定主要包括:- 地铁规划与建设:要求地铁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确保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 运营管理:规定地铁运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证地铁运营安全。
- 票价与乘车服务:规定地铁票价应当合理,并公布票价标准;运营企业应当提供良好的乘车服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对地铁行业的安全生产提出了明确要求:- 安全生产责任:地铁运营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 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
- 事故处理:规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有关部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适用于地铁运营中的各类合同关系,如运营合同、广告合同等:- 合同订立:要求合同当事人遵循公平、自愿、等价、诚实信用的原则。
- 合同履行: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 合同变更与解除: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地铁行业具体法律规定1. 地铁建设与规划- 规划审批:地铁建设前,需由城市规划部门审批其规划方案。
- 建设标准:地铁建设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包括车辆、信号、供电等设施。
- 环境保护:地铁建设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地铁运营管理- 运营资质:地铁运营企业需取得相应的运营资质。
- 安全管理:地铁运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 应急预案:制定地铁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
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12.02•【字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轨道交通正文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2016年10月26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6年12月2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轨道交通管理,促进轨道交通建设,保障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
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设施,是指轨道交通的轨道、隧道、高架道路(含桥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通风亭、车辆、车站设施、车辆段、机电设备、供电系统、通信信号系统等设施。
第四条轨道交通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安全运营、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轨道交通综合协调机制,统筹解决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安全等重大事项。
第六条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轨道交通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市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财政、国土资源、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公安、消防、价格、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轨道交通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轨道交通沿线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高新区管委会等机构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协助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安全管理等有关工作。
供电、供水、排水、供气、通信等相关单位,应当保障轨道交通正常建设和运营的需要。
第七条依法确定的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依照本条例分别负责轨道交通的建设、运营、开发等工作。
单元2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生产和运营相关法律
02
依法追究法律 责任
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 全事故,经调查确定 为责任事故的,应追 究三方面的责任:一 是依法追究事故单位 的责任;二是依法追 究负有责任的人员的 责任;三是应当查明 对安全生产有关事项 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 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责 任,对有失职、渎职 行为的,依法追究。
03
不得阻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干涉 依法调查处理
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 演练。
三是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 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 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 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根据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需要和多年来积累的实践经验,《安全生产法》 在这方面作出了四项基本规定:
01
事故调查处理的 原则和基本要求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 照科学严谨、依法依 规、实事求是、注重 实效的原则,及时、 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 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 整改措施,并对事故 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 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 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重要制度做出 了规定。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这项方针是保障安全生产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是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中最基本的要求, 是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关系所必须遵循的准则。在法律上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就 是要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综合措施保障安全,防止一切可能出现的事故。生产必 须安全,安全是生产的先决条件。实现这些要求,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是一项法 定的义务、法定的责任,必须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 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地铁轨道交通建设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清单
地铁、轨道交通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工程规范清单一、法律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二、行政法规类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5、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5、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三、政府规章类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2、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4、工程建设项目堪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5、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招标投管理办法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8、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9、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目招标公告的媒介10、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1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编制规则》的通知(建标[2011]159号)1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42号四、地方规定类1、《杭州市地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发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发布文号: 杭政办[2011]18号2、《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铁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发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文号: 建质电[2008]118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北京市建委、规划委、交通委,上海市建设交通委、规划局,天津市建委、规划局,重庆市建委、规划局。
3、《杭州市地铁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4、《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08]于2008年9月28日批准,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12.13•【字号】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施行日期】2019.03.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轨道交通正文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2018年10月30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已经2018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12月13日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18年10月30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三章保护区管理第四章运营管理第五章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管理,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保障运营安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市域快速轨道等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系统。
本条例所称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包括路基、轨道、隧道、高架线路、桥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通风亭和冷却塔)、车辆、车站设施、车辆段(场)、主变电站、控制中心、管线缆通道、区间风井、机电设备、供电系统、通信信号系统和其他附属设施,以及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而设置的相关设施。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应当遵循科学规划、持续发展、安全运营、规范服务、区域协同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及监督管理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地铁轨道交通建设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清单
地铁、轨道交通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工程标准清单一、法律类1、X合约法2、X招标投标法3、X建筑法4、X土地治理法5、X平安生产法6、X消防法7、X劳动法二、行政法规类1、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2、建设工程平安生产治理条例3、建设工程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治理方法5、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治理条例4、工程建设工程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5、X关于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三、政府规章类1、工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方法2、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4、工程建设工程堪察设计招标投标方法5、建筑工程工程设计招标投治理方法6、工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方法7、招标公揭公布暂行方法8、工程建设工程自行招标试行方法9、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公布依法必须招标目招标公告的媒介10、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治理暂行方法11、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编制规则》的通知〔建标[202X]159号〕12、住宅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治理暂行方法》的通知建质[202X]42号四、地方规定类1、《X市地铁建设工程平安生产治理暂行方法》公布部门: X市X公布文号: 杭政办[202X]18号2、《关于进一步强化地铁建设平安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公布部门: 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文号: 建质电[202X]118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X市建委、规划委、交通委,X市建设交通委、规划局,X市建委、规划局,X市建委、规划局。
3、《X市地铁建设治理暂行方法》公布部门: X省X市人民政府公布文号: X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自202X年7月1日起施行。
4、《X市轨道交通治理条例》[202X]于202X年9月28日批准,自202X年1月1日起施行。
5、《X市轨道交通治理条例》最新版202X年11月21日修订通过,自202X年1月1日起施行。
地铁建设项目监理中的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
地铁建设项目监理中的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地铁的建设项目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工程,它涉及到大量的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
在地铁建设项目监理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是至关重要的,它可以保证项目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本文将就地铁建设项目监理中的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进行详细探讨。
1. 土地使用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在地铁建设项目中,土地使用是其中一个关键的方面。
为了确保土地的合法使用,监理者应遵守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地铁项目使用的土地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能够满足施工需要。
此外,土地使用时还要遵守环境保护法,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2.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地铁建设是一项大型的建筑工程,在其建设过程中,监理者需要遵守建筑工程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
这包括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监理者需要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并与施工单位合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3. 劳动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地铁建设项目涉及大量的人力资源,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监理者需要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
这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
监理者需要确保施工人员的劳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监督施工单位遵守劳动法规,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与福利。
4. 安全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地铁建设项目涉及到大量的安全风险,监理者需要遵守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
这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
监理者需要与施工单位密切合作,共同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防火安全。
5. 环境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地铁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较大,监理者需要遵守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
这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法等。
监理者需要与施工单位合作,指导其制定环境管理方案,确保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6. 监理合同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监理者与业主签订监理合同,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合法合规,监理者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安全管理
• 发生火险或者其它突发性事故时,地铁工作人 员应当立即报警,井采取灭火、排险以及其它 紧急救援措施。 • 第二十三条 地铁运营中发生伤亡事故, 应当依照国务院关于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办理, 并及时恢复正常行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 碍地铁正常运行。 • 第二十四条 因地铁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乘客 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地铁经营管理单位应 承担赔偿责任;因当事人自身过错或不可抗力 造成伤亡事故的,地铁经营管理单位不承担赔 偿责任。
法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地铁经营管理单位责令改正并予以 处罚: • (一)违反第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 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二)违反第十三条第(三)项、第(四) 项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三)违反第十八条规定的,处以全程票 价十倍罚款; • (四)违反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处 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运营管理
第十四条 地铁经营管理单位必须加强对地铁 的管理和保护,确保地铁运营设施的正常使 用和列车的正常运行,并制定服务规范,安 全运送乘客。 电力、供水、通信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 地铁经营管理单位保证地铁用电、用水、通 讯需要,保障地铁的正常运营。
运营管理
第十五条 地铁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地铁设施 的维护,确保地铁设施处于完好状态,车站、车 厢整洁,出入口、通道畅通,标志醒目。 第十六条 地铁工作人员应当按规定着装,佩 戴标志;文明服务,用语规范;报站及时,播音 清晰。 第十七条 乘客乘坐地铁,应当遵守地铁乘客 守则。地铁乘客守则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并公布。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
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颗粒知识点
邱晓欢 XXX
地铁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地铁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在现代都市生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地铁运营的安全、有序,以及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地铁法律规定。
以下将对地铁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地铁运营安全,维护地铁秩序,保护乘客和运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地铁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地铁运营活动及其相关管理。
第三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地铁运营安全。
第四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地铁运营安全。
第六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乘客服务制度,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地铁运营秩序。
第二章地铁运营安全管理第八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目标;(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安全生产检查;(六)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第十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一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对地铁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加强对地铁运营环境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二)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三)防止触电、坠落等事故的发生;(四)防止设备故障、事故等对地铁运营的影响。
第十三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准确报告和处置事故。
第十四条地铁运营企业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事故应急预案;(二)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恐怖袭击应急预案。
地铁轨道交通建设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清单
地铁、轨道交通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工程规范清单一、法律类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二、行政法规类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5、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5、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三、政府规章类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2、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4、工程建设项目堪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5、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招标投管理办法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8、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9、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目招标公告的媒介10、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1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编制规则》的通知(建标[2011]159号)1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42号四、地方规定类1、《杭州市地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发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发布文号: 杭政办[2011]18号2、《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铁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发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文号: 建质电[2008]118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北京市建委、规划委、交通委,上海市建设交通委、规划局,天津市建委、规划局,重庆市建委、规划局。
3、《杭州市地铁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4、《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08]于2008年9月28日批准,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
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2011年5月25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2011年7月22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批准 2011年8月9日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顺利进行和安全运营,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维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设施保护及其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城市快速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第四条城市轨道交通应当遵循统一规划、优先发展、规范服务、安全运营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中的重大问题。
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建设、国土、交通、市政、公安、安监、文物、市容园林、城管执法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管理的相关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区、县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做好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和设施保护工作。
第六条城市轨道交通是社会公用事业,实行特许经营,经营单位由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履行社会公用事业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负责运营范围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持有效执法证件。
第七条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支持城市轨道交通发展,保护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秩序。
供电、供水、排水、供热、供气、通信等相关单位,应当优先保证城市轨道交通用电、用水、用热、用气、通信等需要,保障城市轨道交通正常建设和运营。
第八条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实行政府投资与多渠道筹集相结合。
鼓励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和经营城市轨道交通,投资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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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轨道交通建设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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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轨道交通建设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工程规范
清单
一、法律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二、行政法规类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5、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5、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三、政府规章类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方法
2、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
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4、工程建设项目堪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5、建筑工程项目设计招标投管理办法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7、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8、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
9、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目招标公告的媒介
10、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1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编制规则》的通知
(建标[2011]159号)
1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42号
四、地方规定类
1、《杭州市地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 杭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杭政办[2011]18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铁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质电[2008]11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北京市建委、规划委、交通委,上海市建设交通委、规划局,天津市建委、规划局,重庆市建委、规划局。
3、《杭州市地铁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4号,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4、《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08]
于2008年9月28日批准,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5、《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最新版
2013年11月21日修订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五、工程规范类
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版)
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16-2006
3.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4.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108—2001
5.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017-2004
6.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
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
8.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9.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10. 《建筑桩基技术规程》JGJ94-2008
11.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1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3.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03年版)》GB50299-1999
1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5.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8-2002
16. 《钢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7.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8.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19.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20.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2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2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2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4.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2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27.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74-2006
28.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29.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82-2006
30.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3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2.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3.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34.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35. 《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3-2003
36. 《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
37. 《无缝线路铺设及养护维修方法》TB/T2098-2007
38. 《客运专线铁路轨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11-2005
39. 《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04-2008
40. 《铁路电力工程施工技术指南》TZ207-2007
41. 《工程试验仪器校验方法》TGX001-086-2008
42.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