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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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及规定限值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及规定限值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及规定限值l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 olume 2,19983 定义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表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序号项目限值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 色色度不超过15 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2 浑浊度不超过l 度(NTU) ①,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 度(NTU)3 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4 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5 pH 6.5—8.5总硬度( 以CaCO 3450(mg /L)6计)7 铝0.2(mg /L)8 铁0.3(mg /L)9 锰0.1(mg /L)10 铜 1.0(mg /L)11 锌 1.0(mg /L)12 挥发酚类( 以苯酚计) 0.002(mg /L)13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0.3(mg /L)14 硫酸盐250(mg /L)15 氯化物250(mg /L)16 溶解性总固体1000(mg /L)17 耗氧量( 以O 2 计) 3(mg /L) ,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mg /L ②毒理学指标18 砷0.05(mg /L)19 镉0.005(mg /L)20 铬( 六价) 0.05(mg /L)21 氰化物0.05(mg /L)22 氟化物 1.0(mg /L)23 铅0.01(mg /L)24 汞0.001(mg /L)25 硝酸盐( 以N 计) 20(mg /L)26 硒0.01(mg /L)27 四氯化碳0.002(mg /L)28 氯仿0.06(mg /L)细菌学指标29 细菌总数100(CFU/mL) ③30 总大肠菌群每100mL 水样中不得检出31 粪大肠菌群每100mL 水样中不得检出32 游离余氯在与水接触30 分钟后应不低于0.3mg /L ,管网末梢水不应低于0.05mg /L( 适用于加氯消毒)放射性指标④33 总α 放射性0.5(Bq/L)34 总β 放射性1(Bq /L)注:①表中NTU为散射浊度单位。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YUKI was compiled on the morning of December 16, 2020卫生部文件卫监督发〔2007〕248号卫生部关于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以下简称《标准》)已经由卫生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于2007年1月26日发布,并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为做好《标准》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督促各卫生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国家认证认可委《关于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检测项目资质认定评审的通知》(国认实函[2007]133号)的要求,尽快办理新标准的实验室能力评审事宜,以保证检验报告规范、有效。

二、卫生部2001年6月7日发布的《关于印发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附件1《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和附件7《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自即日起废止。

三、《通知》中附件5《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和附件6《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在修订发布前,仍按现规范执行。

附件5中部分监测指标限值与《标准》规定不一致的,应按《标准》规定的限值执行。

四、在《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和《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17218)修订发布之前,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有关要求仍按照《通知》中附件2《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附件3《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范》和附件4《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等规定执行。

2007年9月1日起(以检验机构受理产品日期为准),进行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时,凡与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有关的指标,将按照《标准》执行。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内容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内容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内容生活饮用水的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安全,饮用水包括桶装瓶装水、自来水、井水、纯净水等。

这些水的水质检测需要检测哪些项目?下面分三大类来介绍:饮用纯净水是指对自来水深度处理后彻底去除了污染物,改善了感官指标,同时也基本去除了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和矿物质,可直接饮用的水。

瓶装饮用纯净水,即以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水为原料,通过电渗析、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蒸偏法及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制得的密封于容器中且不含任何添加物可直接饮用的瓶装饮用纯净水。

检测项目:感官要求:色度、混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理化指标:PH值、电导率、高镒酸钾消耗量、氯化物、亚硝酸盐、四氯化碳、铅、总碑、铜、氟化物、三氯甲烷、游离氯其他指标:溟酸盐、a(仅限于蒸储水)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生活饮用水是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用于日常饮用,洗涤的水。

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为您提供专业的饮用水检测服务。

新标准充分考虑了我国实际情况,并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及欧盟、美国、俄罗斯和日本等国饮用水检测标准。

新标准更具科学性和先进性,基本实现了与国际水质标准的接轨。

新标准包括五大类指标:分别是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毒理指标、微生物指标、与消毒有关指标、放射性指标。

检测项目: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毒理指标:(碑、镉、辂(六价)、铅、汞、硒、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溟酸盐、甲醛、亚氯酸盐、氯酸盐)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铝、铁、镒、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耗氧量、氤化物、挥发性酚类放射性指标(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水质非常规指标和限值微生物指标(贾第鞭毛虫、隐泡子虫)消毒剂指标:消毒剂常规指标(氯气及游离余氯、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检测项目:理化指标:色度,浊度,碱度,总硬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溶解性总固体,电导率,游离氯阳离子:铁,镒重金属:铅,辂,镉,汞阴离子:氟,氯离子无机物类:氨氮,亚硝酸盐有机物类:高镒酸盐指数(耗氧量)微生物类: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自来水是指通过自来水处理厂净化、消毒后生产出来的符合相应标准的供人们生活、生产使用的水。

生活饮用水常规检测项目全套方案

生活饮用水常规检测项目全套方案

生活饮用水常规检测项目全套方案1.引言生活饮用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资源,其质量对人体健康具有重要影响。

因此,对生活饮用水进行常规检测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措施。

本方案旨在提供一套完整的生活饮用水常规检测项目,以确保饮用水的质量安全。

2.检测项目2.1物理性质检测2.1.1温度:通过温度计测量出水的温度,理想情况下应保持在20℃-25℃之间。

2.1.2pH值:使用酸碱度计或pH试纸测量水的酸碱性,理想值应在6.5-8.5之间。

2.1.3气味和味道:对水进行感官检测,判断是否有异味或难闻的气味。

2.2化学成分检测2.2.1 总溶解性固体(TDS):使用TDS计测量水样的总溶解性固体含量,理想值应低于500mg/L。

2.2.2 氯含量:使用氯试纸或氯离子选择电极测量水中的氯含量,理想值应低于0.5mg/L。

2.2.3 亚硝酸盐和硝酸盐含量:使用亚硝酸铵试剂和硫酸铁试剂测定水中的亚硝酸盐和硝酸盐含量,理想值应低于0.1mg/L。

2.2.4重金属含量:使用原子吸收光谱仪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测定水中的重金属含量,包括铅、汞、镉、铬等,理想值应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限量。

2.2.5有机物含量:使用气相色谱仪或液相色谱仪测定水中的有机物含量,包括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可溶性有机物(SOCs)。

2.3微生物指标检测2.3.1大肠杆菌群:使用膜过滤法或培养法进行大肠杆菌群的检测,理想值应为0CFU/100mL。

2.3.2 总大肠菌群:使用脱氧胆盐琼脂膜(m-Endo)或脱氧胆盐琼脂膜(MacConkey)培养法检测总大肠菌群,理想值应低于100 CFU/100mL。

2.3.3比色菌(菌落总数):使用平板计数法或涂布法测定菌落总数,理想值应低于100CFU/mL。

2.3.4弧菌:使用尼氏培养基或TCBS琼脂培养基检测弧菌的存在。

3.检测方法和仪器设备根据不同检测项目的要求,选择相应的检测方法和仪器设备。

比如,测定温度和pH值可以使用温度计和酸碱度计;测定氯含量可以使用氯试纸或氯离子选择电极;测定重金属含量可以使用原子吸收光谱仪或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项目检测及收费标准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项目检测及收费标准
65
30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4—2006中10.1
40
合计:1442.00元
收费依据:
《湖南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服务收费标准》(湘价同类项目计费标准收费
/
18
pH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4—2006中5.1
8
19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6—2006中1.1
65
2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6—2006中4.2
65
21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6—2006中4.2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项目检测及收费标准
第1页共2页
序号
项目名称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
编号(含年号)
收费标准(元)
备注
一、微生物指标
1
菌落总数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12—2006中1.1
60
2
总大肠菌群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12—2006中2.2
50
3
耐热大肠菌群
65
22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6—2006中4.2
65
23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6—2006中5.1
60
24
氯化物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5—2006中2.1
45
25
硫酸盐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5—2006中1.4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尊敬的居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的要求,为保障居民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我公司决定对居民家中的饮用水进行检测,并制定了相应的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1.外观检验:主要检测饮用水是否含有异物、沉淀物、浑浊等现象。

2.pH值检测:主要检测饮用水的酸碱性,正常范围为6.5-8.53. 钾离子检测:主要检测饮用水中钾离子的含量,正常范围为0.5-10mg/L。

4. 亚硝酸盐检测:主要检测饮用水中亚硝酸盐含量,正常范围为0-0.1mg/L。

5. 可溶性总固体检测:主要检测饮用水中的溶解性固体物质含量,正常范围为100-500mg/L。

6. 铁检测:主要检测饮用水中铁的含量,正常范围为0-0.3mg/L。

7. 锰检测:主要检测饮用水中锰的含量,正常范围为0-0.1mg/L。

8. 铝检测:主要检测饮用水中铝的含量,正常范围为0-0.2mg/L。

9.大肠菌群检测:主要检测饮用水中大肠菌群的数量,正常范围为0。

以上检测项目方法将由我们公司专业的检测人员进行,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收费标准我们将根据不同的项目和居民需求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以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外观检验:10元/次。

2.pH值检测:15元/次。

3.钾离子检测:20元/次。

4.亚硝酸盐检测:25元/次。

5.可溶性总固体检测:30元/次。

6.铁检测:35元/次。

7.锰检测:40元/次。

8.铝检测:45元/次。

9.大肠菌群检测:50元/次。

居民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需要进行的检测项目,我们将根据居民选择的项目对应收取相应的费用。

请广大居民积极参与饮用水检测工作,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与安全,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特此通知。

XXX公司。

新版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测项目

新版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测项目

新版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测项目
1. 化学性质检测,包括pH值、溶解性固体、重金属含量、有
机物质含量、无机物质含量等项目。

这些项目主要是为了评估水的
酸碱度、溶解性固体的含量、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影响的重金属和
有机物质含量等。

2. 微生物检测,包括大肠菌群、菌落总数、致病菌等项目。


些项目主要是为了评估水中微生物的含量,以及是否存在可能对人
体健康造成危害的致病菌。

3. 放射性物质检测,包括放射性核素含量等项目。

这些项目主
要是为了评估水中放射性物质的含量,以及是否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4. 水质卫生指标检测,包括余氯含量、浑浊度、氟化物含量等
项目。

这些项目主要是为了评估水的卫生指标,确保水质符合国家
相关标准。

5. 其他特殊项目检测,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包括有机磷农药、
药物残留等项目。

这些项目的检测是为了保障生活饮用水的安全和卫生,确保人们饮用水的健康和安全。

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新版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测项目也可能会根据最新的科学研究和技术进展进行更新和完善,以更好地保障人们的饮用水安全。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有哪些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有哪些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有哪些水作为生命之源,在人体中占有着重要的比例,人体内的所有代谢反应都必须在水的参与下才能够正常进行。

因此,了解生活饮用水中的检测项目有哪些对大众来说十分重要。

一、了解饮用水检测1.什么是饮用水检测饮用水检测,指的是对供给人们饮用的水源、桶装水、瓶装水以及自来水厂的出厂水和末梢水等进行各项指标的检测。

通过饮用水检测,可以了解饮用水的卫生质量状况,存在的饮用水安全风险,以确保大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感官性状良好:生活饮用水应当透明、无色、无异味和异臭,且其中不能有肉眼可见物。

(2)流行病学安全:生活饮用水中不应含有病原微生物或是寄生虫卵等。

(3)化学组份无害:生活饮用水中所含有的化学物质不应对人体造成急性中毒、慢性中毒以及远期危害等。

二、生活饮用水的检测项目有哪些1.感官指标(1)色度:水的色度即水的颜色,是对天然水或是处理后的各种水进行颜色定量测定时的指标,天然水会显示出不同程度的颜色。

水的色度分为表色和真色,表色是没有除去水中悬浮物时所产生的颜色,真色则是仅由水中的溶解性物质所引起的,水质理化检验通常只测定真色。

饮用水的水质卫生标准中规定,色度不得大于15度,如若大于15度,大多数人可以察觉,大于30度则会让人感到厌恶。

(2)浑浊度:水中如果含有悬浮或是胶体状态的颗粒,就会让无色无味的水产生浑浊现象。

浑浊程度被称为是浑浊度。

浑浊度是衡量水质良好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考核水处理设备净化效率以及水处理技术的重要依据。

降低浑浊度也意味着水中的有机物、细菌、病毒等的含量减少。

(3)臭和味:是人的嗅觉和味觉对水的感觉和体验。

如果水被污染,则会闻到不正常的气味。

水臭的产生主要是由于水中生物的繁殖、死亡及有机物腐败或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污染。

这也是推测水中的有害成分和杂质的重要标志之一。

(4)肉眼可见物:主要指水中所存在的能以肉眼观察到的颗粒或是其他悬浮物。

水中有肉眼可见的物质不仅会影响饮用水的外观,还代表水中可能存在有害物质或是过多生物繁殖。

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

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

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生活饮用水是人类生存所必需的资源,因此其质量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人们饮用的水质符合安全标准,各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保障公众健康,防止水源污染和传播水源疾病。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以便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关注自身饮水安全。

首先,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通常包括对水质的物理、化学和微生物指标的检测。

物理指标包括水的颜色、浑浊度、气味和味道等,化学指标包括水中的重金属、有机物、农药残留和其他化学物质的含量,微生物指标则包括大肠杆菌、霉菌、藻类等微生物的检测。

这些指标的检测结果将直接影响水质的评价和分类。

其次,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例如,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制定了《饮用水标准和规则》,其中包括了对于微生物、放射性物质、有机化合物、无机化合物等多个方面的详细规定。

而中国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则对水质的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等做出了具体的要求。

因此,了解当地的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对于保障自身饮水安全至关重要。

另外,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的执行和监督也是保障水质安全的重要环节。

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应当加强对饮用水质的监测和检测工作,确保水质符合标准。

同时,公众也应当增强对饮用水质的监督意识,及时举报和投诉水质问题,促使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最后,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饮用水质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因此,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修订和更新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确保其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

综上所述,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对于保障公众健康和饮水安全至关重要。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关注自身饮水安全,了解并遵守相关的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共同维护好我们的饮用水资源。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增强公众对生活饮用水质的关注和监督意识,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及规定限值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及规定限值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及规定限值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及规定限值l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 olume 2,19983 定义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表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序号项目限值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 色色度不超过15 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2 浑浊度不超过l 度(NTU) ①,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 度(NTU)3 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4 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5 pH 6.5—8.5总硬度( 以CaCO 3450(mg /L)6计)7 铝0.2(mg /L)8 铁0.3(mg /L)9 锰0.1(mg /L)10 铜 1.0(mg /L)11 锌 1.0(mg /L)12 挥发酚类( 以苯酚计) 0.002(mg /L)13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0.3(mg /L)14 硫酸盐250(mg /L)15 氯化物250(mg /L)16 溶解性总固体1000(mg /L)17 耗氧量( 以O 2 计) 3(mg /L) ,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mg /L ②毒理学指标18 砷0.05(mg /L)19 镉0.005(mg /L)20 铬( 六价) 0.05(mg /L)21 氰化物0.05(mg /L)22 氟化物 1.0(mg /L)23 铅0.01(mg /L)24 汞0.001(mg /L)25 硝酸盐( 以N 计) 20(mg /L)26 硒0.01(mg /L)27 四氯化碳0.002(mg /L)28 氯仿0.06(mg /L)细菌学指标29 细菌总数100(CFU/mL) ③30 总大肠菌群每100mL 水样中不得检出31 粪大肠菌群每100mL 水样中不得检出32 游离余氯在与水接触30 分钟后应不低于0.3mg /L ,管网末梢水不应低于0.05mg /L( 适用于加氯消毒)放射性指标④33 总α 放射性0.5(Bq/L)34 总β 放射性1(Bq /L)注:①表中NTU为散射浊度单位。

生活饮用水检验项目及、餐饮用具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生活饮用水检验项目及、餐饮用具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16、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1、
色度

17、
氨氮

2、
浑浊度

二、
毒理指标
3、
臭和味元Leabharlann 18、砷元
4、
肉眼可见物

19、
铬(六价)

5、
PH值

20、


6、


21、
氟化物

7、


22、
硝酸盐氮

8、


23、
亚硝酸盐氮

9、


三、
消毒剂
10、


24、
游离余氯

11、
氯化物

四、
微生物指标
12、
硫酸盐
检验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编号
检验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1、
烷基(苯)磺酸钠

4、
志贺氏菌

2、
大肠菌群

5、
金黄色葡萄球菌

3、
沙门氏菌

合计
100元
合计

注:5项检验总合计收费元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普洱市孟连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孟连县疾控中心
生活饮用水检验项目及、餐饮用具检测项目收费标准(总2页)
生活饮用水检验项目及、餐饮用具检测项目收费标准
索引号:530827-00-0001生成日期:2009-11-9 15:48:00主题词:检验、收费标准
生活饮用水检验项目及收费标准

直饮水检测标准

直饮水检测标准

直饮水检测标准直饮水是指可以直接饮用的自来水或经过处理的水。

为了确保直饮水的安全性和卫生性,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直饮水检测标准。

直饮水检测标准是指对直饮水中各种化学物质、微生物和放射性元素等有害物质的含量和水质指标进行检测和评价的标准。

通过严格的直饮水检测标准,可以有效保障人们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

一、直饮水检测项目。

1. 化学物质检测,包括重金属、有机物、无机物等化学物质的检测,如铅、汞、镉、砷、氰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三氯甲烷等。

2. 微生物检测,包括大肠杆菌、菌落总数、霉菌、酵母菌等微生物的检测。

3. 放射性元素检测,包括放射性核素如锶、钡、铀等的检测。

4. 水质指标检测,包括pH值、浑浊度、溶解氧、余氯、氨氮、总磷、总氮等水质指标的检测。

二、直饮水检测标准的制定。

直饮水检测标准的制定是基于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结合当地的水质情况和人们的饮水习惯而制定的。

各国的直饮水检测标准都是经过严格的科学研究和实践检验后制定的,以保障人们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

三、直饮水检测标准的意义。

1. 保障人们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

通过严格的直饮水检测标准,可以有效地监测和评价直饮水中各种有害物质的含量,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人们饮用水的安全和健康。

2. 促进直饮水行业的健康发展。

直饮水检测标准的实施,可以促进直饮水行业的规范发展,提升直饮水产品的品质和信誉,满足人们对高品质饮用水的需求。

3. 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直饮水检测标准的实施,可以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保护,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四、直饮水检测标准的执行。

直饮水检测标准的执行是由相关的监管部门和检测机构进行的。

他们会定期对直饮水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和公布。

对于不符合标准的直饮水,监管部门会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直饮水的质量符合标准。

五、直饮水检测标准的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饮用水质量要求的提高,直饮水检测标准也将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0-04-02 作者:诸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来源:
为贯彻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真实掌握我市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地域分布现状、供水水质状况,指导人民群众真正能喝上“放心水”,保障全市人民生活饮用水安全,按照《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的
通知》(潍政办字〔2008〕156号)精神,要求“要全面开展42项常规指标检测,2008年底前必须达到标准要求;到时不达标的,其检测报告不能作为行政许可、产品监管的依据”。

疾控中心在原有水质检测能力的基础上,自2008 年以来陆续添置了原子荧光分析仪、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自动进样)、原子散射式浊度仪、低本底α、β检测仪(测水中放射性指标)等大中型、高精度水质分析仪器设备,中心已经具备了开展生活饮用水全部常规指标和消毒剂指标
的检测能力,自2010年4月1日起开展生活饮用水42项常规指标和消毒剂指标的检测。

附: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及收费标准一览表(GB5749—
2006)
收费依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发布的“鲁价费发[2001]215号文“山东省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机构监测、检验收费标准”。

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

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

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
生活饮用水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保障水质安全对于人们的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生活饮用水的安全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水质标准和检测方法。

这些标准和方法旨在保障水质安全,预防水源污染,保护公众健康。

生活饮用水的检测标准主要包括对水质的物理、化学和微生物指标的检测。

物理指标包括水的颜色、浑浊度、气味和味道等;化学指标包括水中的重金属、有机物、无机物等成分的含量;微生物指标则包括水中的细菌、病毒等微生物的检测。

这些指标的检测可以全面了解水质的情况,及时发现水质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在实际的生活中,生活饮用水的检测标准不仅仅是一项技术活动,更是一项涉及公共利益的重要工作。

只有严格遵守检测标准,加强水质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水质问题,才能保障公众的饮水安全。

同时,对于一些特殊水源,比如地下水、河流水等,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水质检测标准,以确保水质的安全性。

除了政府部门的监测外,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也可以通过一些简单的方法来检测水质。

比如使用水质测试仪器,观察水的颜色、气味等,都可以初步了解水质的情况。

如果发现水质异常,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避免饮用受到影响。

总的来说,生活饮用水的检测标准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保障措施。

只有严格遵守标准,加强监测,才能确保水质的安全性,为人们提供清洁、安全的饮用水资源。

希望各国能够加强合作,共同致力于保障全球范围内的饮用水质安全。

饮用水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饮用水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饮用水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饮用水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饮用的水,其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是保障人类健康的重要指标。

下面将就这一话题,详细介绍饮用水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一、饮用水的质量标准:饮用水的质量标准一般分为三个方面,即微生物指标、化学指标和放射性指标。

1. 微生物指标:饮用水中的微生物污染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威胁,因此微生物指标是衡量饮用水水质的重要参考标准。

常见的微生物指标包括大肠菌群、总大肠菌数、菌落总数等,它们的检测可以通过培养方法、膜过滤法、PCR法等进行。

2. 化学指标:饮用水中的化学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化学指标是衡量饮用水水质的主要依据。

常见的化学物质包括重金属、有机物、氨氮等,它们的检测可以通过原子吸收光谱法、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等进行。

3. 放射性指标:饮用水中的放射性物质会对人体产生辐射危害,因此放射性指标也是衡量饮用水水质的重要参考标准。

常见的放射性物质包括铀、钍、镭等,它们的检测可以通过α、β、γ等射线测定法进行。

以上三个方面的质量指标均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比如中国的《饮用水卫生标准》、美国的《饮用水质量标准》等。

二、饮用水的检验方法:饮用水的检验方法主要包括实验室检验和现场检测两种。

1. 实验室检验:实验室检验是指将采集到的水样带回实验室进行分析和检测。

实验室检验方法通常是比较准确和可靠的,但需要一定的时间和专业实验条件。

常见的实验室检验方法包括培养法、色谱法、光谱法等。

2. 现场检测:现场检测是指在采集水样的地点进行检测。

相比实验室检验,现场检测具有操作简便、结果快速的优点,但由于受到现场环境的限制,可能存在一定的误差。

常见的现场检测方法包括试纸法、便携式仪器法等。

无论是实验室检验还是现场检测,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标准和方法,以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总结而言,饮用水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是保障人类健康的关键。

通过科学的检验方法,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水源中的潜在风险,从而确保饮用水的安全性。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用户:
为了保障您的健康与生活品质,我司决定对生活饮用水进行检测项目
的方法及收费标准进行通知。

一、检测项目方法
1.外观检测:通过观察水体的颜色、悬浮物、气泡等外观特征,判断
是否正常。

2.味道检测:通过闻气味、尝试等方法,判断水体是否存在异味及是
否适合饮用。

3.pH值检测:使用酸碱试纸或pH仪检测水体的酸碱度,判断是否处
于正常范围。

4.悬浮物检测:使用滤纸或膜过滤法,检测水体中的固体悬浮物,判
断是否超标。

5.溶解氧检测:利用溶解氧仪检测水体中的溶解氧含量,判断是否处
于合适的范围。

6.总大肠菌群检测:采用培养基法,检测水体中的总大肠菌群的数量,判断是否存在细菌污染。

二、收费标准
根据不同的检测项目和样本数量的不同,我司对生活饮用水检测的收
费标准如下:
1.外观检测:每个样本收费50元。

2.味道检测:每个样本收费50元。

3.pH值检测:每个样本收费50元。

4.悬浮物检测:每个样本收费50元。

5.溶解氧检测:每个样本收费50元。

6.总大肠菌群检测:每个样本收费100元。

三、收费方式
1.现金支付:顾客可以在检测完成后直接使用现金支付检测费用。

3.银行转账:顾客可以将检测费用转账至我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注意事项
1.请顾客提供准确的样本,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3.检测结果公正、客观,请顾客对结果负责。

如有争议,可提供相关证据与我司进行沟通解决。

4.检测时间为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生活饮用水标准及常规检测项目

生活饮用水标准及常规检测项目

ppt课件
9
二次供水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小型集中式供水农村日供水在1000m以下或供水入口在1万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分散式供水分散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无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1微生物指标4项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2毒理指标15项砷镉铬六价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盐甲醛亚氯酸盐氯酸盐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7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4放射性指标2项总放射性总放射性常规指标
ppt课件
1
1、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2、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3、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5、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ppt课件
2
集中式供水(central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 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 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 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4、放射性指标:能反应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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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氯气及游离氯制剂 一氯胺(总氯) 臭氧 二氧化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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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微生物指标
菌落总数
2、毒理指标
砷、氟化物、硝酸盐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色度、浑浊度、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 、铁、锰、氯化物、硫酸盐
总大肠菌群 耐热大肠菌群 大肠埃希氏菌 菌落总数
2、毒理指标(15项)
砷、镉、铬(六价)、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 、四氯化碳、溴酸盐、甲醛、亚氯酸盐、氯酸盐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及规定限值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及规定限值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及规定限值l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 olume 2,19983 定义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表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序号项目限值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 色色度不超过15 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2 浑浊度不超过l 度(NTU) ①,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 度(NTU)3 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4 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5 pH 6.5—8.5总硬度( 以CaCO 3450(mg /L)6计)7 铝0.2(mg /L)8 铁0.3(mg /L)9 锰0.1(mg /L)10 铜 1.0(mg /L)11 锌 1.0(mg /L)12 挥发酚类( 以苯酚计) 0.002(mg /L)13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0.3(mg /L)14 硫酸盐250(mg /L)15 氯化物250(mg /L)16 溶解性总固体1000(mg /L)17 耗氧量( 以O 2 计) 3(mg /L) ,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mg /L ②毒理学指标18 砷0.05(mg /L)19 镉0.005(mg /L)20 铬( 六价) 0.05(mg /L)21 氰化物0.05(mg /L)22 氟化物 1.0(mg /L)23 铅0.01(mg /L)24 汞0.001(mg /L)25 硝酸盐( 以N 计) 20(mg /L)26 硒0.01(mg /L)27 四氯化碳0.002(mg /L)28 氯仿0.06(mg /L)细菌学指标29 细菌总数100(CFU/mL) ③30 总大肠菌群每100mL 水样中不得检出31 粪大肠菌群每100mL 水样中不得检出32 游离余氯在与水接触30 分钟后应不低于0.3mg /L ,管网末梢水不应低于0.05mg /L( 适用于加氯消毒)放射性指标④33 总α 放射性0.5(Bq/L)34 总β 放射性1(Bq /L)注:①表中NTU为散射浊度单位。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及规定限值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及规定限值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项目及规定限值l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水质卫生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生活饮用集中式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

2 引用资料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200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1993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 Water Quality,Addendum to V olume 2,19983 定义3.1 生活饮用水:由集中式供水单位直接供给居民作为饮水和生活用水,该水的水质必须确保居民终生饮用安全。

3.2 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3 集中式供水:由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供水方式。

3.4 自建集中式供水:除城建部门建设的各级自来水厂外,由各单位自建的集中式供水方式。

3.5 二次供水:用水单位将来自城市集中式供水系统的生活饮用水经贮存或再处理(如过滤、软化、矿化、消毒等)后,经管道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4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4.1.1 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 生活饮用水水质规定4.2.1 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见表1表1生活饮用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序号项目限值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 色色度不超过15 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2 浑浊度不超过l 度(NTU) ①,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 度(NTU)3 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异味4 肉眼可见物不得含有5 pH 6.5—8.5总硬度( 以CaCO 3450(mg /L)6计)7 铝0.2(mg /L)8 铁0.3(mg /L)9 锰0.1(mg /L)10 铜 1.0(mg /L)11 锌 1.0(mg /L)12 挥发酚类( 以苯酚计) 0.002(mg /L)13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0.3(mg /L)14 硫酸盐250(mg /L)15 氯化物250(mg /L)16 溶解性总固体1000(mg /L)17 耗氧量( 以O 2 计) 3(mg /L) ,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mg /L ②毒理学指标18 砷0.05(mg /L)19 镉0.005(mg /L)20 铬( 六价) 0.05(mg /L)21 氰化物0.05(mg /L)22 氟化物 1.0(mg /L)23 铅0.01(mg /L)24 汞0.001(mg /L)25 硝酸盐( 以N 计) 20(mg /L)26 硒0.01(mg /L)27 四氯化碳0.002(mg /L)28 氯仿0.06(mg /L)细菌学指标29 细菌总数100(CFU/mL) ③30 总大肠菌群每100mL 水样中不得检出31 粪大肠菌群每100mL 水样中不得检出32 游离余氯在与水接触30 分钟后应不低于0.3mg /L ,管网末梢水不应低于0.05mg /L( 适用于加氯消毒)放射性指标④33 总α 放射性0.5(Bq/L)34 总β 放射性1(Bq /L)注:①表中NTU为散射浊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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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对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
的通知
时间:2010-04-02 作者:诸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来源:
为贯彻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真实掌握我市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地域分布现状、供水水质状况,指导人民群众真正能喝上“放心水”,保障全市人民生活饮用水安全,按照《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的
通知》(潍政办字〔2008〕156号)精神,要求“要全面开展42项常规指标检测,2008年底前必须达到标准要求;到时不达标的,其检测报告不能作为行政许可、产品监管的依据”。

疾控中心在原有水质检测能力的基础上,自2008年以来陆续添置了原子荧光分析仪、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自动进样)、原子散射式浊度仪、低本底α、β检测仪(测水中放射性指标)等大中型、高精度水质分析仪器设备,中心已经具备了开展生活饮用水全部常规指标和消毒剂指标
的检测能力,自2010年4月1日起开展生活饮用水42项常规指标和消毒剂指标的检测。

附: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方法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及收费标准一览表(GB5749—
2006)
收费依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发布的“鲁价费发[2001]215号文“山东省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机构监测、检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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