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清单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清单一、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是中国职业卫生法规中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是保护劳动者健康与安全的基础。
该法规对职业病预防、诊断、治疗和赔偿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规定。
1.1 职业病的定义与范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由于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引起的、以慢性发病特点为主的疾病,包括职业性肺尘病、职业性中毒、职业性皮肤病以及其他职业病。
1.2 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该法规规定了雇主和劳动者的职责。
雇主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卫生培训等。
劳动者则有权要求雇主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以保证自身的健康与安全。
1.3 职业病的诊断与治疗《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机构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诊断和鉴定。
一旦确诊为职业病,雇主应当及时报告,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1.4 职业病的赔偿该法规明确了职业病的赔偿责任和赔偿的范围。
劳动者若因职业病导致损害,有权要求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补助、抚恤金等。
二、职业卫生管理办法《职业卫生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安全而制定的。
2.1 职业卫生管理的责任雇主应当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为劳动者提供咨询和培训。
2.2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估雇主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估,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若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应当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2.3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雇主应当采取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改善工作场所的卫生条件等。
劳动者在工作中有权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同时要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
2.4 职业卫生知识宣传雇主有责任向劳动者宣传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健康保护意识。
劳动者也应该积极配合雇主的宣传工作,提高自身的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

《职业卫生档案》建立要求及格式一、档案治理要求1、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的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由职业卫生治理部门综合治理,制定借阅登记等治理制度并设专人治理;用人单位为总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公司总部的职业卫生档案可适当简化,但其下属用人单位必须按本通知要求设立职业卫生档案。
2、«职业卫生档案»由一个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组成,汇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应分别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分类储存,档案盒应注明档案名称。
3、«职业卫生档案»是职业卫生监督治理和监察执法的重要依据,应永久储存,妥善保管。
当治理人员变化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4、«职业卫生档案»涉及职工个人隐私和单位的保密信息,应做好保密工作。
5、假设用人单位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可参照样表增加表格予以补充。
6、«职业卫生档案»式样可依照工作实际做适当调整,但所涉及要紧内容不能缺少,总档案和十二个分档案的设置不能减少。
7、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治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8、本通知下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按本通知要求重新完善,并分类归档储存。
二、档案设置〔一〕汇总档案〔二〕分类档案1、分类档案一:职业卫生治理机构和责任制档案2、分类档案二:职业卫生治理制度、操作规程档案3、分类档案三: 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形档案4、分类档案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档案5、分类档案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判报告与记录档案6、分类档案六:职业病防护用品治理档案7、分类档案七:职业卫生培训档案8、分类档案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档案9、分类档案九:职业健康检查汇总及处置档案10、分类档案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11、分类档案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12、分类档案十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及其他治理档案三、档案内容〔一〕汇总档案内容1、本档案名目;2、分类档案名目;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治理要求的通知»;4、用人单位差不多情形汇总一览表〔附表一〕;5、其他应列入的资料。
职业病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附件2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
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一、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完善,分类归档。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公司职业卫生档案,是指公司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公司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五)公司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公司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
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公司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公司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公司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公司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公司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公司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一、本规范印发前公司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完善,分类归档。
十二、公司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十一、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完善,分类归档.十二、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了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资料、图纸、照片、报表、录音带、录相、影片、计算机数据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材料。
三、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档案(附件1);(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附件2);(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附件3);(四)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附件4);(五)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附件5);(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附件 6 );(七)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附件 7 );(八)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的其他职业卫生档案。
四、用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用人单位要做好职业卫生档案归档工作,职业卫生档案要按年度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六、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保护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1)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了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资料、图纸、照片、报表、录音带、录相、影片、计算机数据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材料。
三、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档案(附件1);(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附件2);(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附件3);(四)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附件4);(五)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附件5);(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附件6);(七)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附件7);(八)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的其他职业卫生档案。
四、用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五、用人单位要做好职业卫生档案归档工作,职业卫生档案要按年度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六、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保护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新职业健康卫生档案6本规范台账

档案编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负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目录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登记表(表1-1)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5.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控制效果评价报告6.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防护设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7.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审查、验收批文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9.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10.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表1-1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登记表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投资:建设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审查结论:编制:审核(签名):编制日期:年月日说明:项目类型选择: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技术改造)、引进(技术引进)填报。
档案编号: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年度)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目录1.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文件(表2-1)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重点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表2-2)3.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成立文件4.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览表(表2-3)5.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岗位分布及人员接触情况表(表2-4)6.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及警示标识一览表(表2-5)7.职业病防治年度计划及实施方案(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表2-6)8.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回执(附: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基本情况表,表2-7)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登记表(表2-7-1)9.人员变动表(表2-8)10.职业病防治经费(表2-9)11.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表2-10)12.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2-11)13.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检修/维护/更换汇总表(表2-12)14.个人防护用品的购买、发放、更换、维护记录(表2-13)15.警示标识与职业病危害告知(附:工作场所警示标识一览表,表2-14;职业病危害告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16.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7.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2-15)18.职业卫生监管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2-16)(包括:现场检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奖励等资料)表2-1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收集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文件包括上级机关发文和企业发文; 2)发布部门是指发文机关或企业发文部门。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一览表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一览表
编制:审核:日期: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一览表
编制:审核:日期: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一览表
编制:审核:日期: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一览表
编制:审核:日期: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一览表
编制:审核:日期: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一览表
编制:审核:日期: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一览表
编制:审核:日期: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一览表
编制:审核:日期: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一览表
编制:审核:日期: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一览表
编制:审核:日期: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一览表
编制:审核:日期: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一览表
编制:审核:日期: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一览表
编制:审核:日期:。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了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治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治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治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治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资料、图纸、照片、报表、录音带、录相、影片、运算机数据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行政执法的重要证据材料。
三、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要紧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档案〔附件1〕;〔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附件2〕;〔三〕职业卫生治理制度档案〔附件3〕;〔四〕职业卫生治理实施档案〔附件4〕;〔五〕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附件5〕;〔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判档案〔附件6〕;〔七〕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附件7〕;〔八〕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的其他职业卫生档案。
四、用人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职业卫生档案的治理工作。
五、用人单位要做好职业卫生档案归档工作,职业卫生档案要按年度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六、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牢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爱护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治理工作,防止显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2)

各位领导:现将职业卫生档案材料发与你们,需要部门填写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
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职业疾病防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

职业疾病防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1.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安全与健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分类名录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和工伤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 规范标准- GBZ 2.1-2007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Z 2.2-2007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使用导则- GBZ 2.3-2007 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方法- GBZ 2.4-2007 职业病监测方法- GBZ 2.5-2007 职业病诊断标准与诊断导则- GBZ 2.6-2007 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治技术规范与应急处理技术规程- GBZ 2.7-2007 职业病防治工程设计规范- GBZ 2.8-2007 职业病危害评价导则- GBZ 2.9-2007 职业病事故调查事故分类与代码- GBZ 2.10-2007 职业病防治知识教育方法- GBZ 2.11-2007 职业病监督检查指南- GBZ 2.12-2007 职业病案例- GBZ 2.13-2007 危害性职业病防治目标- GBZ 2.14-2007 职业病预防培训指南3. 文件-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发〔1980〕27号)-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43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五种慢性中毒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人社部令第51号)- "工伤保险职业病审定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办公厅〔2019〕62号)- "企业岗位职业健康监护办法"(人社部令第60号)以上仅为一部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相关文件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查阅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资料,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3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2012-6-1
国பைடு நூலக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4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令
2012-6-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5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令
2012-6-1
2010-08-01
卫生部
19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与周期》
GBZ188-2007
2007
卫生部
20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11651-2008
2008
卫生部
注: 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收集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文件包括上级机关发文和企业发文;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
序号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标准、文件名称
编号
实施时间
发布部门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16年第二次修正)
2002-05-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2002〕第352号
2002-5-12
GBZ1-2010
2010-8-1
卫生部
1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
2003-12-1
卫生部
13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因素》
GBZ 2.1-2007
2007-11-01
职业病防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

职业病防护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
件一览表
以上为一些与职业病防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的一览表。
请注意,该列表并不全面,仅提供一些主要文件作为参考。
随着立法和政策的更新,可能会有新的文件发布。
职业病防治法是职业病防护的基本法律依据,规定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职责分工、监督管理、赔偿救济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还有一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文件,用于具体指导职业病防护工作的实施。
在职业病防护工作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是用来系统分类和编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国家标准,有助于明确不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和防护要求。
职业病危害性因素监测规范则用于指导
职业病危害性因素监测工作的进行,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职业病防治技术规范则是在职业病防治法的基础上,更加具体
地规定了各类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为职业病防护工作提
供了技术指导。
此外,职业病调查和诊断标准用于指导职业病的调
查和诊断工作,职业病危害性因素监测报告编制规范则规定了职业
病危害性因素监测报告的编制要求。
最后,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采样检测规范是用于指导职业病危
害工作场所采样检测的行业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上文件在职业病防护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技术和规范作用,对于保护职工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单位
和相关人员应当依据这些文件的要求,加强职业病防护工作的组织
和实施,确保职业病防护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请注意,文件的发布单位和发布日期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
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职业病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附件2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
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一、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完善,分类归档。
最新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附件: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为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9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二、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三、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职业卫生档案的样表作适当调整,但主要内容不能删减。
涉及项目及人员较多的,可参照样表予以补充。
四、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五、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六、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七、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八、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九、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十、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十一、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完善,分类归档。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一览表

30 劳 动 保 护 用 品 管 理 规 定
劳部发[1996]138 号
劳部
1996.06.01
31 职 业 健 康 监 护 管 理 办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23 号
卫生部
2002.05.01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
32
规定
卫防字[1987]第 82 号
卫 生 部 、劳 动 人 事 部 、财 政 部 、全 国总工会
爱卫会 2010 文件
全国爱卫会
2010.1.1
4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国家安监局 AQ3013-2008 号文件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08.11.19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9
50
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591 号
国家技术监督局 GB 15603-1995
23 节 约 能 源 法
主席会 77 号
人大常委会
2008.04.01
24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096-2008
环境保护部
2008.10.01
25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26 中 国 人 民 共 和 国 未 成 年 人 保 护 法 2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电 气 安 全 管 理 规 程 28 企 业 职 工 工 伤 保 险 试 行 办 法 29 企 业 职 工 伤 亡 事 故 报 告 和 处 理 规 定
环境保护部令第 1 号
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 十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械工业部(86)机 生 字 76 号文 机械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75 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2-04-0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14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2012-06-0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15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令
2012-6-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卫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1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要求的通知》?
冀安监管职健[2013]52号
2013-5-20?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2
《河北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12号
2009-2-1
河北省人民政府
23
16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令
2012-6-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17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令
2012-6-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1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5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T 160
2004-12-1
卫生部
51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 189.1~11-2007
2007-11-1
卫生部
5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一部分总粉尘浓度》
GBZ/T 192.1-2007
2007-12-30
卫生部
53
《作业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26
《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
冀安监管职健[2012]4号
2012-11-28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7
《河北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规范(试行)》
冀安监管职健[2012]148号
2012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8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
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
2012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9
《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的通知》
冀安监管职健[2012]98号
2012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10?
2010-8-1?
卫生部
3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2003?
卫生部
57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2部分:化学物》
GBZ/T 229.2-2010
2010-11-1
卫生部
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
GBZ/T 229.3-2010
2010-10-1
卫生部
59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4部分:噪声》
GBZ/T 229.4-2012
2012-12-1
GBZ/T 194-2007
2008-2-1
卫生部
54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GBZ/T 205-2007
2008-3-1
卫生部
55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
GBZ/T 224-2010
2010-8-1
卫生部
56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1部分:生产性粉尘》
GBZ/T 229.1-2010
2010-10-1
GBZ188-2007
2007
卫生部
39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11651-2008
2008?
卫生部
40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GBZ/T 223-2009
2010-06-01
卫生部
41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Z230-2010
2010
42
《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
1999-12-24
卫生部
64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T 50033-2013
2013-5-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65
《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
AQ/T 8008-2013
2013-10-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66
<河北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暂行)》
冀安监管职健[2012]143号
卫生部
60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 11651-2008
2008
6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 12801-2008
2009-10-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62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 16758-2008
2009-10-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63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2014-6-1
46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19-2003
2004-4-1
4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0187-2012
2012-8-1
48
《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规范》
GB 13733-92
1993-6-1
国家技术监督局
49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 12268-2012
2012-12-1
GB 2626-2006
2006-12-0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43
《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GB 2890-2009
2009-12-0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44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5083-1999
1999-12-01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45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13
2014年修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199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3号
2013-07-0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1987-12-03
国务院
6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008-3-1
卫生部
35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信息指南》
GBZ/T?204-2007
2008-3-1
卫生部
36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188-2007
2007-10-1
卫生部
37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GBZ/T?225-2010
2010-08-01?
卫生部
38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与周期》
安监总安健[2011]132号
2011-8-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19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2013〕171号
2013-12-3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
《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监总安健[2012]89号
2012-5-29?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卫法监发?[2002]?63号令
2002-4-11
卫生部
24
《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
卫法监发[2002]108号
2012?
卫生部、劳动保障部
25
《河北省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暂行)》
冀安监管职健[2010]120号
2010-10-21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表1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一览表
序号
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标准、文件名称
编号
实施
时间
发布部门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1Biblioteka 第52号2011-12-3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70号
2003-12-1
卫生部
3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因素》
GBZ?2.1-2007?
2007-11-01
卫生部
33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二部分物理因素》
GBZ?2.2-2007
2007-11-01
卫生部
34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GBZ/T203-2007?
国务院令第493号
2007-06-01
国务院
11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2005-09-0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1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