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档案管理规定
行政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档案是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材料。
第三条行政档案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技术的原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行政档案管理应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行政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行政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保管、利用、销毁等办法;(三)负责行政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四)监督、指导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五)组织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与归档第七条行政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会议纪要等;(二)单位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意向书等;(三)单位获得的荣誉证书、奖状、奖品等;(四)单位职工的档案材料;(五)其他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材料。
第八条行政档案的归档要求:(一)归档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系统;(二)归档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标准和规定;(三)归档材料必须按照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程序进行整理;(四)归档材料必须及时、完整、准确地反映单位行政管理活动的实际情况。
第九条归档时间:(一)年度归档:每年的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形成的行政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二)项目归档:项目完成后,及时将项目相关的行政档案整理、归档;(三)其他归档: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成其他行政档案的归档工作。
第四章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做好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行政综合执法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综合执法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执法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行政综合执法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综合执法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明确档案管理部门职责,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确保档案工作高效有序。
(三)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环节,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四)安全保密:确保档案资料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和泄密。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行政综合执法部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三)负责档案数字化、信息化建设。
(四)负责档案统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五)负责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各执法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二)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部门档案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与执法工作相关的各类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二)及时性: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档案资料。
(三)准确性: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不得有误、缺漏。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清晰:按照档案资料的性质、来源、内容等进行分类。
(二)编号有序:对档案资料进行统一编号,确保档案资料的可追溯性。
(三)装订整齐:对档案资料进行装订,确保档案资料的整洁美观。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存放:确保档案资料安全存放,防止档案丢失、损毁。
《行政档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行政档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行政档案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档案管理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行政机关的形象和声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行政机关及其相关部门和人员在行政档案管理活动中的行为。
第三条行政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行政档案管理应当依法进行,并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相一致;2. 公开公正原则:行政档案管理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其合法权益;3. 完整准确原则:行政档案应当保存完整,内容准确,保证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4. 统一管理原则:行政档案管理应当统一规范并实行集中管理;5. 便利使用原则:行政档案管理应当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便利,保证档案的合法使用。
第二章行政档案的归档和保管第四条行政档案的归档和保管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分类标准对行政档案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分类清晰;2. 归档后的行政档案应当进行密封,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3.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的行政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4. 行政机关对行政档案的借阅、复制和转借应当依法进行,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三章行政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第五条行政档案的利用和销毁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 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对行政档案进行利用,提供便利;2. 行政机关应当制定行政档案利用的有关规定,明确利用方式和权限;3.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确定行政档案的保存期限,并在保存期满后及时进行销毁;4. 行政机关对行政档案的销毁应当依法进行,并记录销毁过程和结果。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六条行政机关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相应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档案管理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请求行政机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行政档案管理,保障行政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加强信息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规定(一)档案管理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行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
2.档案管理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两个方面。
(二)档案的分类与归档1.根据档案的类型、内容和用途,将档案进行分类,建立相应的档案分类代码表。
2.每份档案必须标明档案编号、题名、责任者、建档日期等基本信息,并按照档案分类代码表进行归档。
3.归档后的档案必须进行盖章、签字确认,并进行数字化备份。
(三)档案的保管与借阅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可靠。
2.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阅、复制档案。
对于需要借阅的档案,必须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借阅。
3.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档案的整理与销毁1.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清理过期、无用的档案,编制档案销毁清单。
2.对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填写档案销毁申请表。
销毁后的档案必须进行记录,包括销毁日期、销毁数量等信息。
3.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档案,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存和销毁。
三、安全措施(一)电子档案安全措施1.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对电子档案进行分类、归档和备份。
2.对于重要的电子档案,应进行加密处理,限制访问权限。
3.定期进行电子档案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二)纸质档案安全措施1.建立档案库房,对纸质档案进行分类和存放,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整洁。
2.建立档案借阅登记制度,记录档案的借阅情况,防止档案的丢失和损坏。
3.对于涉及重要信息的纸质档案,应进行密封和加锁,限制访问权限。
四、附则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宣传,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局行政档案管理制度
局行政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档案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档案的收集、保存、利用和销毁,保障行政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准确,促进行政工作的公开、透明和便利,维护国家、组织和公民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局所有行政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行政档案管理工作,目的在于规范行政档案管理行为,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保护和利用好行政档案。
第三条行政档案管理的原则是合法、准确、完整、交换和互利,并且保护行政机构、公民和社会利益。
第四条行政档案管理的目的是明确规范运作和信息的共享与合作,提高效率。
促进各级机构之间的信息切换和资源共建,以良好的信息管理协同工作为目标。
第五条行政档案管理的范围是整个行政机构内所有部门和工作人员,涵盖各类行政档案。
第二章行政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行政档案的收集是指行政机构按照规定,对在办公、业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搜集整理。
第七条行政机构应当做到:(一)按照文件标准和规定,合理收集文件和资料,严格分类存放,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准确;(二)建立完善的档案收集和整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三)每年进行一次行政档案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和淘汰无用的档案,减少档案存放量;(四)对合规、合法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档案整理和管理工作;(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便利档案的查找、调取和利用。
第三章行政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第八条行政档案管理的目的是保护和利用好行政档案的信息资源。
第九条行政档案的管理是指对行政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十条行政档案管理包括:(一)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行政档案的实时查阅和利用;(二)建立档案室,对不同类别的档案进行分类存放和管理;(三)建立档案查阅制度,便利工作人员对档案进行查阅和调取;(四)建立档案借阅制度,便利工作人员对档案进行借阅和利用;(五)建立档案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一条行政档案的利用是指对行政档案的信息资源进行充分利用,为行政决策、研究和公众服务提供支持。
行政公文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公文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公文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公文档案的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行政公文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公文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管理,分门别类;(三)确保安全,方便利用;(四)规范流程,提高效率。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我单位设立档案室,负责行政公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公文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公文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三)负责公文档案的借阅、查询、复制、统计等工作;(四)负责公文档案的保密工作;(五)负责对各部门公文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三章公文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公文档案的收集范围:(一)各级政府、上级部门、下级单位、企事业单位等发出的文件;(二)我单位各部门、各科室、各分支机构形成的文件;(三)我单位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协议书等;(四)我单位召开的各种会议、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公文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文件材料的形成时间、类别、内容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确保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清晰;(三)对文件材料进行编号、编制目录,方便查阅;(四)对破损、褪色的文件材料进行修复、复制。
第四章公文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八条公文档案的保管要求:(一)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火、防盗、防虫、防鼠;(二)档案柜、架应按类别、时间顺序排列,方便查找;(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公文档案的利用要求:(一)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登记查阅人、查阅目的、查阅时间等信息;(二)查阅档案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三)查阅档案不得随意涂改、损坏、丢失档案;(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查阅档案的记录,便于日后查询。
行政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行政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行政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移交和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行政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二)集中统一,分级负责;(三)完整准确,安全保密;(四)方便利用,提高效率。
第二章档案收集第四条行政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本单位各级领导、工作人员及各类会议的文件、资料、记录等;(二)本单位各部门、各项目、各活动的文件、资料、记录等;(三)本单位与其他单位、部门之间的往来文件、资料等;(四)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政策文件等。
第五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全面地收集各类档案材料;(二)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材料,应采取保密措施。
第三章档案整理第六条行政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门类、年度、保管期限进行分类、排序、装订,并编制档案目录。
第七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材料应按时间顺序排列,同一年度内按文件类别排序;(二)档案材料应完整无缺,确保档案的准确性;(三)档案材料应装订整齐,便于查阅和保管。
第四章档案保管第八条行政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材料受潮、霉变;(二)档案库房应配备防火、防盗、防虫害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三)档案材料应按照档案门类、年度、保管期限分类存放,便于查阅;(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九条行政档案的鉴定应按照国家档案局《档案鉴定工作规程》进行。
第十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对鉴定为失效的档案,应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销毁;(二)销毁档案前,应编制销毁清单,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三)销毁档案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档案材料丢失、损坏。
行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行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提高行政办公室档案管理效率,保护行政办公室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规范、科学管理;(二)分类、整理、编目;(三)及时、准确、完整;(四)保密、安全、可控;(五)公开、便捷、高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办公室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行政办公室的档案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负责行政办公室档案的管理、保管与利用;(二)制定和完善行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三)对行政办公室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和归档;(四)制定并执行档案的借阅和调阅制度;(五)保护行政办公室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六)对行政办公室档案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行政办公室档案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二)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三)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第六条行政办公室的档案应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和归档。
分类应根据档案的内容、形式、用途和保存期限进行;整理应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和便于检索;编目应根据档案的组织结构和存放位置进行;归档应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时间进行。
第七条行政办公室的档案应依照文件的原件和副本原则进行管理,原件应妥善保管,副本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转存和销毁。
第八条行政办公室的档案应设置相应的档案库和档案柜,保证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档案库和档案柜应有定期的清理和维护,确保档案的保存环境和设施的完好。
第九条行政办公室的档案应依照一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借阅和调阅。
借阅和调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借阅的目的和用途应经过审批并签订借阅协议。
第十条行政办公室的档案应进行定期的归档和销毁。
归档和销毁应根据档案的保存期限和内容进行,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操作。
第四章档案的保密和安全第十一条行政办公室的档案应规范管理和保密。
行政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管理工作是行政事业单位的重要工作之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档案管理水平。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坚持科学管理的原则,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档案利用价值。
(三)坚持服务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档案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中的作用,为领导决策、内部管理、对外交流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档案管理部门的设立应符合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日常工作。
(三)负责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档案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进程。
(四)负责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五)负责档案统计、档案鉴定、档案销毁等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培训、档案管理宣传等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档案收集范围和档案整理规范,明确档案的收集和整理要求。
第八条档案的收集工作应坚持全面、及时、准确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档案进行收集和整理,对重要档案进行重点收集和整理。
第九条档案的整理工作应坚持科学、规范、标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和安全性。
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档案管理,确保行政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受委托执法的机构。
第三条行政执法档案是指行政执法部门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及其他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和电子载体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行政执法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实施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二)负责行政执法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三)负责行政执法档案的保管、保密、修复、数字化等工作;(四)负责行政执法档案的利用、查阅、复制等工作;(五)定期对行政执法档案进行鉴定、销毁和统计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行政执法档案的收集应当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七条行政执法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清晰,便于查找;(二)立卷规范,符合档案管理要求;(三)装订整齐,便于保管;(四)标注清晰,便于查阅。
第八条行政执法档案的立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案件基本情况;(二)执法依据;(三)执法过程;(四)执法结果;(五)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行政执法档案的保管应当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保密。
第十条行政执法档案的保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存放地点应当符合档案保管要求,防止霉变、虫蛀、火灾等灾害;(二)档案柜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安全;(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第十一条行政执法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应当履行登记手续,明确查阅目的、范围和期限;(二)查阅档案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三)查阅档案应当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损坏或遗失档案。
行政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行政单位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行政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利用,提高行政单位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目标1. 遵循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保障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利用;2. 统一规范档案的管理、利用、保管、借阅和销毁工作;3. 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行政单位的决策和管理提供及时、准确的档案信息;4. 发挥档案的价值,推动行政单位的改革发展。
三、档案管理范围本行政单位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等。
对于文件、材料等信息资料应当按照档案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档案管理责任1. 行政单位应当设立档案管理机构,明确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和权利,并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2. 行政单位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负最终责任,应当制定档案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要切实负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
对于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需报行政单位领导审批。
4.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制度,严守保密原则,勤勉尽责、廉洁奉公,不得利用档案谋取个人利益。
五、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管理规定:明确各类档案的管理流程、范围和规范,包括建档、登记、传阅、整理、归档、销毁等。
2. 档案借阅规定:对于有条件可借阅的档案,应当规定详细的借阅程序和注意事项,保障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3. 档案查询规定:对于需要查询档案的情况,应当规定查询的程序、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
4. 档案保存期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各类档案的保存期限进行明确规定,包括永久保存档案、定期销毁档案等。
5. 档案安全保密规定:对于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应当制定详细的保密规定和安全防范措施,保障档案的安全。
六、档案管理流程1. 建档:对于新产生的文件、材料等信息资料,应当根据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立卷建档工作,并进行登记。
行政部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为加强行政部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和高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档案管理范围1. 行政部内部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报表、合同、凭证等。
2. 行政部与其他部门、外部单位之间往来的文件、资料。
3. 行政部形成的各类会议记录、活动记录、总结报告等。
4. 其他需要归档的资料。
三、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行政部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 档案管理员职责:(1)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2)负责档案的保管,确保档案资料安全、防止丢失、损坏。
(3)负责档案的利用,为各部门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4)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处理过期档案。
(5)负责档案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和执行。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员对各类文件、资料进行收集,确保收集范围全面、完整。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员对收集到的文件、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归档,确保档案整理规范、有序。
3. 档案归档:档案管理员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将整理好的档案归档,确保档案存放有序、便于查找。
4.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员对档案进行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档案存放环境,确保档案安全。
5.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员为各部门提供档案查询服务,确保档案利用高效、便捷。
五、档案保密1. 档案管理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档案保密法律法规,对档案内容进行保密。
2. 档案查阅、借阅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档案管理员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保存期限等因素,确定档案的保存或销毁。
2. 档案销毁:档案销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销毁安全、无遗漏。
七、档案管理培训与考核1. 行政部定期对档案管理员进行档案管理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2. 行政部对档案管理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方面。
行政事业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1.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文件材料;2.本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3.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4.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5.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档案整理1.各科室应根据档案整理要求,对收集的文件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对已经办结的文件档案进行统一整理、分类、排序、盖章、装订,保证资料齐全,目录清晰,管理规范,方便日常查阅。
2.档案整理实行终身负责制,由各业务科室对档案内容负责。
3.档案移交前文件材料应收集齐全、完整,卷宗质量符合有关规定,归档卷宗封面的各个项目均应填写清楚,卷宗要按一定的次序系统排列,并在档案装订线处粘贴封条,并在封条头尾两处加盖所属科室整理人员印章。
四、档案归集1.各科室应随时向档案室移送档案,在移送档案时,应填写《档案移送记录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对于符合要求的档案,由送卷人和档案管理人员在《档案移送记录表》中签字确认,完成档案的移送。
2.归档后的档案,应在档案封面右上角盖归档”章。
同时,根据类别、年度、保管期限登记档案目录和检索卡片。
五、档案保管和使用1.档案库房和橱柜要有防盗、防火、防密、防潮等措施,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2.库房内的档案必须按档案门类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分类排列,并编制存放索引,便于查找。
3.档案室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条件,确保档案资料安全。
4.档案利用本单位工作人员借阅后应及时归还,其他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印有关资料的,应办理登记手续。
六、档案鉴定和销毁1.档案鉴定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
2.鉴定后的档案,根据保存价值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保存期限。
办公室行政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办公室行政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行政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办公室行政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二)集中统一原则: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完整准确原则: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四)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档案不被非法泄露、篡改、损毁。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一)办公室行政档案的收集工作应按照档案形成规律,全面、系统地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二)档案收集范围包括:单位内部文件、报告、会议记录、合同、协议、报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三)档案收集应注重时效性,及时收集新形成的档案资料。
第五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编号。
(二)档案整理应保持档案的原始状态,不得随意修改、删减档案内容。
(三)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顺序:按时间顺序、按文件类别、按档案来源等。
第三章档案保管第六条档案保管(一)档案保管应遵循“三分法”,即分类保管、分室保管、分柜保管。
(二)档案保管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三)档案保管应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霉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档案鉴定(一)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对已满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
(二)档案鉴定应按照国家档案鉴定标准,对档案的价值、密级、保管期限等进行鉴定。
(三)鉴定后的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销毁或继续保管。
第四章档案利用第八条档案利用(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及时、准确、安全”的原则。
(二)档案利用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确保档案安全。
《行政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行政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2. 完整性、准确性原则;3. 安全性、保密性原则;4. 可利用性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行政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机关文件类;2. 会议材料类;3. 专题文件类;4. 人员档案类;5. 其他类。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材料应按照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整理、装订,确保档案的完整性;2. 档案材料归档前,应进行审核、鉴定,确保档案的准确性;3. 档案材料归档后,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号、登记,确保档案的可查性;4. 档案材料归档后,应按照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霉变、虫蛀;2. 档案库房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设施;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4.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清理,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
第七条档案维护应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消毒、防霉处理;2.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修复、整理,确保档案的完好;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的利用率。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密第八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的原则;2. 档案利用应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批准;3. 档案利用应填写档案借阅单,登记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信息;4. 档案利用后,应按时归还,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九条档案保密应遵循以下规定:1.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安全;2. 档案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档案的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3.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档案密级,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传递;4.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保密工作进行自查,确保档案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行政单位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本行政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室职责1. 负责本行政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 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和鉴定,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配合上级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做好档案的移交和接收工作。
5. 为本行政单位各部门提供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
三、档案收集1. 档案收集范围:包括本行政单位各部门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2. 档案收集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3. 档案收集程序:各部门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将档案报送档案室,由档案室进行整理、归档。
四、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原则:遵循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连续性和可检索性原则。
2. 档案整理要求: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号、装订等要求进行整理。
3. 档案整理方法:采用手工和电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理。
五、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2. 档案库房管理: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霉等措施。
3. 档案存放:按照档案分类、编号、保管期限等进行存放。
4. 档案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原则:公开、公正、便民、高效。
2. 档案查询:为用户提供档案查询服务,确保查询结果准确、及时。
3. 档案借阅:按照档案借阅规定,办理档案借阅手续。
4. 档案复制:按照档案复制规定,办理档案复制手续。
七、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原则: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销毁。
2. 档案销毁程序:按照档案销毁规定,办理档案销毁手续。
3. 档案销毁监督:销毁档案时,应有监督人员在场,确保档案销毁过程合法、合规。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档案室负责解释。
档案管理制度行政部
一、前言档案是组织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历史文化的载体,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见证。
为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行政部内部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档案管理制度总则1. 目的: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行政部内部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3. 原则:(1)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分级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密级,实行分级管理。
(3)依法管理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
(4)科学管理原则: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三、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1. 档案管理机构:(1)设立档案室,负责行政部内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2)档案室设负责人一名,负责档案管理的日常工作。
2. 档案管理职责:(1)档案室负责人:1. 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2.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3. 负责档案的查询、借阅、复制等工作。
4. 负责档案的保密和安全工作。
(2)档案员:1.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2. 负责档案的查询、借阅、复制等工作。
3. 负责档案的保密和安全工作。
4. 参与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1)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全面地收集各类档案。
(2)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审查、鉴别,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档案整理:(1)按照档案分类和编号标准,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
(2)对档案进行立卷、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和美观。
(3)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归档,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1)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对档案进行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保护措施。
行政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行政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行政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文件、报告、请示、批复等公文类档案;(2)会议记录、讲话稿、工作总结、规划、方案等会议类档案;(3)人事、财务、资产、设备等管理类档案;(4)规划、建设、环保、安全生产等专项档案;(5)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行政档案。
2. 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范围,对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三、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成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
2. 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3. 各部门设立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各部门在文件形成过程中,应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各类档案。
2. 档案整理:档案员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排序、编目、装订等整理工作。
3. 档案归档:整理好的档案,按档案目录归入档案室,并由档案员进行登记、编号。
4. 档案保管:档案室应确保档案的安全,采取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措施。
5. 档案利用:档案室应提供档案查阅、复制、咨询等服务,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
五、档案保密1.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保档案保密。
2.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3. 档案查阅、复制、咨询等,应经档案室负责人批准。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律法规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室负责人审核,并报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3. 档案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内容不外泄。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国企行政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行政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行政档案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文书、会议、人事、财务、项目、合同、技术、产品、设备、环境、安全等方面的档案。
第三条企业行政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方便利用;(三)安全保密,确保完整;(四)规范流程,提高效率。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企业行政档案的统一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组织实施企业行政档案管理制度;(二)指导、监督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三)负责企业行政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四)负责企业行政档案的保密工作;(五)定期向企业领导汇报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第六条企业各部门应设立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企业行政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收集范围应全面、准确、完整;(二)档案收集时间应尽量与档案形成时间一致;(三)档案收集渠道应多样化,包括内部形成、外部移交、网络收集等。
第八条企业行政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规定进行整理;(二)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三)档案装订、包装应符合国家档案标准。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企业行政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霉等措施;(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三)档案的借阅、复制、复制件应符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
第十条企业行政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二)档案利用者应提出明确的档案利用目的和范围;(三)档案利用者应按规定办理借阅、复制手续。
国企行政档案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为加强国有企业行政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保障企业档案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行政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档案:1. 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2. 公司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制度;3. 公司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总结;4. 公司合同、协议、委托书等法律文件;5. 公司财务、审计、统计报表;6. 公司员工档案、人事管理文件;7. 公司设备、物资、工程项目等档案;8. 公司对外交流、合作、展览、宣传等档案;9. 公司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行政档案。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1. 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本企业行政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子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子公司行政档案管理工作,并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3. 档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1)制定和完善企业行政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负责企业行政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3)指导、监督各部门、子公司行政档案管理工作;(4)提供档案查询、复制、借阅等服务;(5)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1)各部门、子公司应按照档案收集范围,及时、准确地收集档案材料;(2)档案收集应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真实、可靠;(3)档案收集应遵循“谁形成、谁收集”的原则。
2. 档案整理:(1)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目、排列;(2)档案整理应确保档案材料有序、规范、便于查找;(3)档案整理应遵循“统一标准、分步实施”的原则。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1)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完整、方便”的原则;(2)档案保管应采取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措施;(3)档案保管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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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档案管理规定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有限公司
行
政
档
案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公司行政档案管理,充分利用行政资源,发挥行政档案为各职能部门工作服务的作用,使公司对行政档案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行政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行政档案的范围
2、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
3、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行政档案的保管、借阅、移交、保管年限及销毁等管理要求。
本公司的具体行政档案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行政档案、技术文件、质量体系文件、专利资料、认证资料、供销合同、学习培训资料、标准化文件、基建图纸、公司日常会议、收文发文等行政资料、设备说明书、图书、音像资料、照片、荣誉证书等相关档案资料。
第三章行政档案管理的职责
4、由行政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行政档案的保管、定期检查和管理工
作,并负责借阅档案的审批,保证公司行政档案的准确、安全、完整。
5、档案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行政档案的整理要求,负责定期整理各种
档案资料,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并移送档案室统一保管。
6、档案管理人员应对一些常用文件进行扫描,做为电子档保存。
7、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对档案的安全、完整负责。
8、综合办负责对公司行政档案的管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9、总经办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监督,并负责到期档案销毁的审查。
10、公司行政档案的存放应做到: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虫、防鼠、防霉变、防高温、防强光。
不允许随便堆放,保证公司行政档案完整无损。
第四章行政档案的归档
11、归档范围:凡是本公司在各项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已经办理完毕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表格、声像等不同
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应依法归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需要存档的文件。
12、归档时间:
(1)、文书档案:本年度各部门形成的各种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应于完成工作后一周内移交档案室保管。
(2)、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立卷保管。
(3)、人事档案:由人事部门立卷保管。
(4)、技术档案:由技术部门立卷保管。
(5)、设备档案:按同一设备仪器名称,含设备购置合同、固定资产验收单、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合格证、安装、调试、验收记录等文字材料,由设备科收集整理。
设备投入使用后及时移交档案室保管。
(6)、声像档案:在每项工作活动完毕后即时整理移交档案室保管。
(7)、实物档案:所获荣誉证书、奖品、铜牌等按时间顺序即时交档案室保管。
13、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已结束的工作(或项目)的所有文件材料,并做到打印件与底稿,正件与附件,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按照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及其内在联系,进行分类、立卷,使案卷能正确反映出工作活动的真实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
重要或利用频繁的,可酌情增加归档份数。
(3)、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其制作材料必须利于长期保存,同时要保证图样清晰,字迹工整耐久,签署完备。
禁止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制作文件。
(4)、各部门将文件材料和案卷向档案室移交时,应编制《行政档案移交登记表》(附录1)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核对签字后,各留一份,以备考查。
14、档案管理员应根据本制度,及时对相关文件进行存档,建立立卷号,并保证立卷号的唯一性,填写《行政档案存档登记表》(附录2)。
第五章行政档案的借阅
15、本公司内部人员借阅公司行政档案。
经部门领导批准后,可直接到档案室借阅,档案保管人员应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16、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本公司行政档案时,应持有查阅人身份证件,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报综合办批准,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同时,档案管理人员应详细登记查阅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等。
17、公司行政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带出室外复制或借出本公司的行政档案,必须填写《行政档案借用申请表》(附录3),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批准,同时在《行政档案借阅登记表》(附录4)上进行登记,注明借阅用途、归还时间。
18、需要带出档案室借阅的行政档案文件复印件,由行政档案管理员复印,加盖查询章,并由借阅人填写《行政档案借阅登记表》(附录4)。
19、查阅或借阅公司行政档案的人员不得对档案文件进行涂画、抽换、污染和损坏,如需拆封档案,需要由档案管理员进行拆封。
第六章行政档案的销毁
20、公司行政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公司行政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编制《行政档案销毁登记表》(附录5),列明销毁行政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1、档案的销毁鉴定工作由综合办组织“档案销毁鉴定小组”负责,鉴定工作结束后,附上需要销毁的档案登记清册,由鉴定小组负责人签字,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并及时向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写档案鉴定报告和说明。
22、销毁档案时必须注意保密,并指定专人(二人以上)监销。
23、保管期限届满的文件中,部分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行政档案存档登记表》(附录2)及《行政档案销毁登记表》(附录5)附注在其保留文件上,并注明部分销毁之日期。
第七章处罚方法
24、私自在档案文件上涂画、拆封的罚款100元。
25、污染和损坏档案的,罚款200元。
26、抽换、遗失档案的,报请总经理处理。
第八章附则
27、本制度由综合办起草,并经总经理批准发布。
28、本制度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生效。
******有限公司
2010年6月7日
附录1
交件人签名:收件人签名:附录2
附录3
行政档案借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