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技术规范的若干问题
解析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注意的问题
解析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注意的问题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是中国消防领域的重要标准,旨在规范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和维护。
本文将对GB50974中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进行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技术规范。
一、设计要素的合理选取在设计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时,需要合理选取相关要素,以确保系统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
其中,供水管道的直径和长度、水泵的类型和功率、水箱和消火栓的位置等都需要进行科学的计算和评估。
设计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相关规范要求,结合建筑物的用途、面积、高度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参数选择。
二、系统的可靠性设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是建筑物内部的重要灭火设施,其可靠性对于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至关重要。
在设计过程中,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增加系统的可靠性。
例如,设置备用水泵或备用电源以应对突发情况,保证系统不出现单点故障;同时,还需要合理设置监测与报警装置,及时发现和处理系统中的故障。
三、阀门和管道的选择与布置GB50974中对于阀门和管道的选择和布置有一定要求。
在选择阀门时,需考虑其耐高温、耐腐蚀等性能,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在管道布置时,需遵循“短、直、少弯”的原则,尽量减少管道的阻力和泄漏风险。
此外,还需要注意阀门和管道的标识,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定位和操作。
四、系统的检测与验收在完成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后,还需要进行系统的检测与验收。
这一过程主要包括系统的水压测试、水流量测试、喷头的调校和阀门的操作检查等,以验证系统的性能是否达到规范要求。
检测和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及时记录相关数据和结果,以备查档。
五、系统的维护与保养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与保养对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至关重要。
维护工作主要包括定期检查管道是否漏水、阀门是否正常、水泵是否运行良好等,保养工作则包括定期清洗水箱、测试水泵的启停性能等。
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解决指导意见(修改讨论稿)
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解决指导意见(讨论稿)二0一六年八月说明1、根据当前消防设计及审查工作中对规范内容不够理解,对规范的实施存在一些疑难问题,讨论稿对规范的部分内容作了进一步明确的释义,并根据贵州工程建设的特点对一些疑难问题提出了技术解决的意见,对我省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消防设计将发挥积极的作用,对国家规范的内容也会有一定的补充和完善。
2、为达到方便使用、保障安全、服务功能的目的,讨论稿内容包括:(1)、将设计中一些常用到的用语列出,以方便设计者引用和对规范内容所指范围的理解;(2)、对规范有规定但具有争议需进一步明确做法的内容;(3)、不同规范对同一问题规定不一致时需要协调的内容;(4)、对规范修订需补充的内容。
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解决指导意见(讨论稿)2015年5月以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标准相继修订、发布,我省原有《贵州省坡地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BJ52-062-2013),及下发的《关《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2006年第1号)》、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相关事宜的通知》(黔公消[2014]33号)等文件中相应的条款急需调整,对消防设计及审查中存在的疑难问题需要得到明确的释义,和统一的认识及技术处理方法。
为做好当前的设计、审查工作,实现新旧标准的有效衔接,达到方便使用、保障安全、服务功能的目的,经与省住建厅协商同意,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
经向各市公安消防支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再次征求意见形成此讨论稿,并于2016年8月日,召开由工程建设标准管理机构代表、审查人员和熟悉该标准的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形成本《指导意见》。
一用语1重要公共建筑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
具体包括:1.1 地市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楼;1.2 设计使用人数或座位数超过1500人(座)的体育馆、会堂、影剧院、娱乐场所、车站、证券交易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室内场所;1.3 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地市级及以上的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等建筑物;1.4 省级及以上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公楼,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建筑;1.5 设计使用人数超过5000人的露天体育场、露天游泳场和其他露天公众聚会娱乐场所;1.6 使用人数超过500人的中小学校及其他未成年人学校;使用人数超过200人的幼儿园、托儿所、残障人员康复设施;150张床位及以上的养老院、医院的门诊楼和住院楼。
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培训资料
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培训资料消防技术规范是指在消防工作中必须遵循的一系列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它是确保消防安全的基础,也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
然而,由于消防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消防技术规范的学习和操作难度较大。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消防技术规范的难点问题以及如何进行操作技术指南的培训。
一、消防技术规范的难点问题1. 技术含量高:消防技术规范是建立在科学理论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的,其中包含了大量的专业术语和技术内容。
对于没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的人员来说,初学时难以迅速理解和掌握。
2. 操作难度大:消防技术规范是在实际应急救援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其中包含了许多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和技巧,涉及到多种操作技术。
对于没有足够经验的消防员来说,操作难度较大。
3. 规范体系复杂:消防技术规范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火灾预防、扑救、逃生、疏散等。
虽然每个方面具有相应的规范和标准,但是规范体系较为复杂,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理解和掌握。
二、操作技术指南的培训资料消防工作的重点在于预防,如果能够在预防阶段充分发挥消防技术规范的作用,就可以有效减少火灾发生的概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帮助消防人员更好地掌握消防技术规范,我们可以针对上述难点问题,提供有针对性的操作技术指南的培训资料,以便消防人员更好地进行学习和实践。
1. 制定消防技术操作流程图:流程图是一种比较直观的操作指南,可以帮助消防人员快速掌握操作流程和关键步骤。
2. 编制消防技术操作手册:操作手册是对消防技术规范的详细解读和实践操作的记录,方便用户随时查阅。
3. 开展实战演练:实战演练是消防人员学习消防技术规范的最佳方法,可以通过模拟真实火灾场景,实际操作,加深对技术规范的理解和应用。
4. 技术培训课程:消防机构可以根据不同级别和专业背景的参训人员进行定制化的技术培训课程,针对不同阶段提供不同层次的培训。
这样可以有效提升参训人员的消防技术素质和应对火灾的能力。
消防技术规范存在问题
消防技术规范存在的问题的探讨摘要:在本文中,我们对我国的消防技术规范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与分析,结合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与不足,对现有消防技术规范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了探讨,在文章的最后提出了有效的改革建议,为我国消防技术规范的改革提供了一定研究价值。
关键字:消防技术规范;不足;改革中图分类号:tu998.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引言火灾的发生会造成巨大的人身生命和财产损失,同时会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
消防技术规范作为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可以对火灾事故进行预防并使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小,对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消防技术规范是消防体系中的重要一部分,是世界各国消防管理的主要手段与方式,通过制定和贯彻科学的消防标准以及规范来对建筑物的防火管理、防火设计以及如何防火灭火进行指导。
我国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具有我国自己的特色,然而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建筑技术的飞速进步,再加上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各种新的技术和材料也已用于建设使用,使得现有的技术规范已经滞后于社会的发展需要,例如现有的技术规范在实际操作上的不足使得消防的监督工作受到影响,规范中的一些条款也滞后于新型建筑材料的发展。
本文对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中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具体建议。
2.现有消防技术规范存在的问题我国第一本消防技术规范是在1953年由公安部消防局开始编制,在1956年开始施行,其后的时间里经历过若干次修订工作。
由于我国的消防技术规范是在计划经济的环境下制定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很大作用,但由于受着计划经济的影响,消防技术规范工作仍旧暴露出了很多问题。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国民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我国现有的消防技术规范管理体制,难以适应我国消防安全工作的新要求。
目前我国消防技术规范存在问题可总结如下:规范制度的修订工作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一直以来,我国的消防技术规范的制订修订工作一直是在统一的组织下进行的。
解析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解析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0.1 条中增加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以前的口号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本条重点强调了维护,跟我国目前的情况也是相附的,重设计而轻维护,中国的建筑问题会有一个集中的爆发期间,这一点一定要重视起来.1.0.4 条强调的设计所用设备组件应符合相关要求和国家标准,提出了准入制度的概念.2.1.1 条大家注意出现了移动式消防水泵和车载消防水泵等新的消防产品.2.1.4 条,取消了原来大家常说的常高压消防系统,提出的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概念.2.1.5 条提出了移动消防水池的概念2.1.6 条高位消防水池的概念2.1.7 条定义的屋顶消防水箱的概念,但这次规范编写不太严谨,后面我还会说到初期与10分钟的概念.2.1.8 条是消火栓系统的概念.2.1.11条及2.1.12条明确了静水水压和动水压力的概念.2.2章节的符号大家注意下以下几个名词,会在后续的计算中用到,最大船宽度,着火油船冷却面积,充实水柱投影长度,第1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还有一些系数等,记下来后会对后续的计算能较好理解.3.1.2第3条大家注意一下,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给水最大时流量之和,不是叠加,也不是按消防时校核,而是相加;另外计算生活最大小时用水流量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计算,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淋浴等不是24h的,因此取了折减,火灾时能停用的有浇洒等水量。
3.2.2 条规定了城镇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设计流量,更加细化了,可以对照看一下。
注意小于2.5万人大于1万人时的一次灭火设计流量增加了5L/S.3.3.2 条规定了建筑物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民用建筑改动还是比较大的,民用建筑,只要定义成住宅且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那么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就是15/S,民用建筑的分类更加细化,补充了公建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这个可以根据建筑物的体积进行选择。
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探讨
发 生触 电事故而及时切 断电源 . 导致无 法正常 给消防用 电设备 ( 消防 防用水 量的要求 : 当室外 给水管 网不 能保证室外消 防用水量时 . 消防 水泵、 喷淋泵 、 防排烟设 施等主要消 防用 电设备 ) 提 供电力 , 需 要启动 水池 的有效容量应满 足火灾延续 时间内室 内消 防用 水量和室外 消防 备用 电源 ( 柴油发 电机) , 倘若储存 的柴油量不 足 , 其所提供 的电力资 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 的要求 ” 。 两者相 比较 , 《 高规》 对消防水池容量的 源无法坚持到灭火完成 ,就会火灾扑救和人员救助极其 不利。但是 , 规 定显得 比《 建规》 更加合理一些 。 这主要是 因为市政给水管道一般水 《 高规》 ) 第4 . 1 . 3 . 2条规定 “ 柴油发 电机 房 内应 设置储 油间 , 其 总储存 压足够 大 . 能够保证火 灾延续时 间内室外消 防用水 量 . 但是不 一定能 量不应超过 8 . 0 0 h 的需要量” .仅对柴油储 量的最大值提 出了明确要 够保证 室内的消防用水量 那 么消防水池只要满足火灾延续时间 内的 求, 以防柴油储量过 多 . 以免 引起更大 的火灾 . 但 是未 对柴油量 的最小 室内消防用水量 就可以了。 而《 建规 》 的规定则还要满足室外消防用水 这样是 否会造成 重复建设 储 备量 进行规定 . 不利于发 生火灾 时的备用 电源 电力供应 。 因此 . 此项 量的要 求 . 条款仅规定柴油储备量 的上 限 . 但未对柴油储备 量的下限进行规定 . 4 . 消 防 栓 间 距 离 问 题 缺乏严密性 . 需要 进行修改完善 . 以火灾延 续时间确定发 电机所需柴 《 建规》 和《 高规》 两部规 范均只是对消 防栓间的最 大距 离进行 了 油的最低储量 明确规定 , 而未明确消防栓间的最小距离 。 不科学 , 而且容易大幅度地
消防技术规范实际应用若干问题专家论证
单元式住宅是指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个单元均设有楼梯或楼梯与电梯的住宅。
通廊式住宅是指由共用楼梯或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且至少有一套住宅的进户门至楼梯间门或前室门的距离超过10m的住宅。
38、非敞开前室内不得开设住宅用户的采光窗。
39、消防供电负荷等级应按规范确定,当地供电部门提供的供电负荷等级可为参照依据。
40、在火灾情况下,高层民用建筑的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考虑补水;适用《建规》的建筑,当市政管网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41、设有无风管空气调节系统的建筑,在防火设计时,可不按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标准执行。
3、半地下汽车库参照《建规》半地下室的规定确定。半地下汽车库规范未明确的消防设计内容按地下汽车库的要求执行。
4、公寓式办公楼应按办公楼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酒店式公寓应按高级住宅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5、工业建筑内有部分楼层设置办公用房时,该建筑应定性为工业建筑,但办公用房部分应按民用建筑进行消防设计。
6月14日,浙江省公安厅消防局会同省建设厅在杭州又组织浙江省消防工程技术专家组的部分专家对义乌会议的纪要逐条进行了论证,并做了修改和完善,达成了共识。现将专家论证会纪要如下:
一、规范未作规定的内容(a类)
1、高层民用建筑与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2、商住楼上部住宅的安全疏散可按纯住宅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商场部分应按3m一层换算成纯住宅层数,不足3m按一层确定。
三、规范有明确规定,但较难执行的(c类)
消防技术规范中建筑防排烟系统若干问题分析
向其他地方扩散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如今 , 消防技术虽然在 送风 系统所 具有的进步性和优越性 , 但是 , 在实 际的消防技术应 不断地进步 ,但在建筑 防排烟系统 中还 是存在着一些 比较棘手 用 中, 由于普通送风系统具有 只采用简单 的百 叶风 口, 而且使 用 的 问题 , 必须引起消防技术人 员的高度重视 , 努力探 寻出现 问题 小风量 风机 , 占用较小的风道横截面 等因素,为 了达到偷工 减 的根源和解决问题的绝佳方 案。 料, 降低财力投入等 的 目的, 许多施工 建设单位常常放弃较 为进 步 的选择送风系统 , 而使用普通送风系统。加之消防技术规范并 没有对 前室送风 系统应使用的装置 、 材料 、 联动系统等做 出硬 性 的规定 , 给施 工单位偷工减料的行为 以可乘之机 。这种状况继续 下去 的话就会 导致在 火灾情况下 ,前室送风 系统不能发挥其应 有 的作用 ,使风 量因分散而严重不足 ,以致造 成难 以挽 回的结
1 . 2 前 室 送风 系统 问题
减少和避免火灾烟气扩散 。 前室送风系统在建筑防排烟 系统 中起着非常重要 的作用 。 它 烟 口, 但 是, 与前室送风 系统相似 的是 , 机械排烟 系统 也存在偷工 的原理是在火灾发生时 ,通过 向不具备 自然排烟 条件 的前 室输 减料的 问题 。建筑施工单位通常使用的招数是减少联动设置, 使 送新鲜 空气, 达 到前 室空气压力大于走道 的 目的 , 阻止火灾 中产 用普通风管来减少财力投 入,而漏掉成本较高 的排 烟阀和排烟 生的烟气 的侵袭 。普通送风系 统和 选择送风 系统是构成前 室送 风系统 的两个 主要部分 。普通送 风系统与楼梯 间的送风系统相 防火阀等重要的系统组件 。这 种做法会直接导致火 灾发生时排
消防执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消防执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一、取消和精简消防审批1.取消不必要的消防审批事项,如消防安全条件审查、消防安全责任人变更备案等。
2.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规范服务行为。
2.加强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3.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加强事故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规范消防执法行为1.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2.规范消防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防止和纠正不当执法行为。
3.严格执行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行为,防止和减少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四、严格执法队伍管理1.加强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建设,选拔优秀人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3.加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职业保障,完善职业发展机制,提高职业地位和待遇。
五、优化便民利企服务1.优化消防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2.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
3.提供多元化的消防安全服务,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企业和个人需求。
六、完善执法程序1.完善消防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流程和标准,保障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加强证据收集和保全,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规范文书制作和送达,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提高消防执法效能1.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先进的消防技术和设备,提高消防执法的科技含量和精准度。
2.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消防执法的整体效能。
3.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消防执法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八、加强消防宣传教育1.加强消防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完善宣传教育网络,提高宣传教育效果。
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解决指导意见
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解决指导意见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解决指导意见一、以金属储罐和陶坛等方式储存且酒精度为38度及以上的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1项;采用瓶装等方式存放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供销售的白酒、白兰地仓库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1项。
二、物业管理用房、供业主使用的非营业性社区活动中心等小型居住社区配套用房位于住宅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时,可按照商业服务网点的要求设置,分隔单元的划分和疏散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 5.4.11条的规定。
三、裙房或高层建筑底部的附属建筑,如影院、会议厅等因功能需要局部层高加高突出屋顶的部分,与高层塔楼间距不限,但应符合下列规定:1、该部分防火分区划分、人员疏散均应在裙房或高层建筑底部的附属建筑内,且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相关规定要求;2、突出屋顶部分靠近塔楼一侧应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5h(裙房耐火等级二级时不低于1.0h)且屋顶不应开设天窗、洞口。
图示 3-1四、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5.2.6条要求;由两个及两个以上单元组合的住宅建筑,符合规划部门要求时允许单元间贴邻建设。
五、两个及两个以上单元组合的住宅建筑,外墙上开口除需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6.2.5条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相邻单元间外墙上不宜正对开设除卫生间窗外的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2、相邻单元间相对外墙上确需开设门窗洞口时,任一侧开设除卫生间窗外的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数量不应超过2个,且两侧单元间相对外墙最近间距不应小于6m;注:设置凸窗的算至凸窗外沿3、相邻单元相对外墙上任一侧开设2个以上除卫生间窗外的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时,相对外墙距离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5.2.2条表格中防火间距的要求控制。
武汉市消防技术规范常见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武汉市消防技术规范常见问题操作技术指南近年来,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相继修订出台,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对部分条款的理解存在疑问和分歧。
为统一我市执行消防技术标准的尺度,并解决设计、技术审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现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规则》(GA1290-2016),参照外省成熟的技术指导意见,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对消防技术规范常见问题释义如下:1.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1.1场所定性1.1.1儿童活动场所是指托儿所、幼儿园、儿童福利院、孤儿院的儿童用房以及儿童游乐厅、亲子儿童乐园、儿童特长培训班、早教中心等学龄前儿童(即7周岁前)的活动场所。
(省消防总队《湖北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释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大、中型幼儿园是指班数在5个班及以上,对3周岁及以上的幼儿进行集中保育、教育的场所。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1.1.2无治疗功能的休养性质的月子护理中心,按照旅馆建筑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省消防总队《湖北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释义》)1.1.3老年人公寓、老年人住宅等具备集中养老性质的居住建筑,应按公共建筑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省消防总队《湖北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释义》)1.1.4宿舍楼的消防设计应符合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规划部门认可按照成套住宅功能设置的除外),宿舍楼不得与其他建筑(配套用房除外)共用疏散楼梯。
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应按旅馆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省消防总队《湖北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释义》)1.1.5鉴于监狱建筑的特殊性,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监狱建设标准》(建标1139-2010)在相关规定中出现不一致情况的,可按《监狱建设标准》(建标1139-2010)执行。
(省消防总队《湖北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释义》、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1.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款中出现的“重要公共建筑”可参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12)附录B关于重要公共建筑物认定的标准来界定。
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执行新版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其他新版消防技术规范也将陆续批准实施。
为认真贯彻实施新版规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新版规范实施之日起,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应执行新版规范。
二、新版规范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可按原审核或者备案时适用的规范执行,但鼓励建设、设计、施工及使用单位积极采用新版规范。
三、鉴于新制订的《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规范》尚未批准发布,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与审核按照以下规定执行:防烟与排烟系统设置场所执行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其他具体系统设计仍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的有关规定。
关于消防规范若干条文的理解与探讨
知肖常寸摘要:文章针对国家标准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与消防给水系统相关的部分条文内容,对轻便消防水龙、室外消火栓、室外消防取水口、高位消防水箱间及架空层消火栓的设置进行分析和探讨,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轻便消防水龙;高位消防水箱;室外消火栓随着国家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高层住宅项目越来越多,发生火灾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当发生火灾时,高层住宅火势篁延快、人员疏散慢,因此早期能够及时控制住火灾就显得尤为重要。
消防给水系统是建筑内水灭火系统中的核心系统,是消防救援人员和建筑内人员用于灭火的基本消防设施。
文章将根据国家相关消防设计规范,结合消防给水系统设计原理,针对消防给水系统中的重要消防设施,包括轻便消防水龙、室外消火栓、室外消防取水口、高位消防水箱间的设置进行分析总结,以便在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时能够做到更安全、合理。
一、轻便消防水龙的设置现行国家标准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第824条规定:"……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现行国家标准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消规》)第7.4.14条规定:“住宅户内宜在生活给水管道上预留一个接DN15消防软管或轻便水龙的接口。
”《建规》要求'配置”到位,而《消规》仅仅要求“预留接口,在实际的项目设计中,设计师考虑到轻便消防水龙箱体的位置不好找,一般都按照预留接口来设计。
由于住户缺乏消防设备的基本常识,很少知道轻便消防水龙箱,而开发商为了节省投资,只会按照设计图纸预留接口,消防软管由住户自理,最终导致预留的消防接口基本不起作用。
所以,两个消防规范对住宅户内消防水龙的规定存在偏差,导致在工程设计中无法统一标准,并且大部分工程都是按照最低的设计标准来执行,最终往往达不到户内初期火灾自救的消防目的。
关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部分问题讨论
关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部分问题讨论一、“消规”编制的背景1、建筑消防规范体系进行调整,理顺相互关系;2、各种消防设施编制各专业相应的消防技术规范。
3、“消规”增加消防给水内容,逐步成为水灭火系统基础规范。
4、“消规”新增和修订的一些主要内容:(1)新增市政消火栓和系统;、(2)修订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明确消防用水量计算;(3)规定消防水泵等供水设施的性能和技术要求;(4)消火栓给水由全手动系统改为自动启动、手动灭火;(5)编制了“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有关条文;(6)编制了“重力消防(高位消防水池)给水系统”的有关条文;5、“消规”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1)缺失重要设计参数:室外高压及临时高压消火栓给水系统的设计水压。
(2)前后条文规定不一致:如(5.5.11)水锤压力值超过管道试验压力值时,应采取消除停泵水锤的技术措施;(8.3.3)当消防水泵供水高度超过24m时,应采用水锤消除器。
(3)条文与条文说明不一致:(7.4.10)室内消火栓宜按直线距离计算其布置间距。
条文说明是,宜按行走距离计算。
(4)条文阐述不清楚,难以理解:(7.4.12-2)室内消火栓口动压、消防水枪充实水柱。
二、部分新增条文简介1、消防水泵(1)消防水泵性能要求(5.1.6-4)Q-H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40%,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20%,当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工作压力的65%。
双吸离心泵的Q-H特性曲线常有驼峰形式,消防给水的特点是准工作状态水介质处于静止状态会产生气体析出集聚,泵开阀启动并常在小流量下工作,流量调节在系统远端,从而造成水泵发生喘振或泵管共同工作点在驼峰位置作逆时针旋转,周而复始,供水流量难以增加到设计流量。
消防恒压泵(又称部分流泵或切线泵)因其Q-H特性曲线平坦、结构简单、通用化程度高、维修方便等优点,在消防给水中得到大量应用。
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解决指导意见
贵州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技术解决指导意见一、以金属储罐和陶坛等方式储存且酒精度为38度及以上的白酒库、人工洞白酒库、食用酒精库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1项;采用瓶装等方式存放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供销售的白酒、白兰地仓库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1项。
二、三、裙房或高层建筑底部的附属建筑,如影院、会议厅等因功能需要局部层高加高突出屋顶的部分,与高层塔楼间距不限,但应符合下列规定:1、该部分防火分区划分、人员疏散均应在裙房或高层建筑底部的附属建筑内,且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的相关规定要求;2、突出屋顶部分靠近塔楼一侧应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5h(裙房耐火等级二级时不低于1.0h)且屋顶不应开设天窗、洞口。
图示 3-1四、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之间的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要求;由两个及两个以上单元组合的住宅建筑,符合规划部门要求时允许单元间贴邻建设。
五、两个及两个以上单元组合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相邻单元间外墙上不宜正对开设除卫生间窗外的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2、相邻单元间相对外墙上确需开设门窗洞口时,任一侧开设除卫生间窗外的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数量不应超过2个,且两侧单元间相对外墙最近间距不应小于6m;注:设置凸窗的算至凸窗外沿3、相邻单元相对外墙上任一侧开设2个以上除卫生间窗外的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时,相对外墙距离应按的要求控制。
图示5-1六、公共建筑紧靠防火墙两侧门、窗、洞口之间两个不同防火分区相对外墙之间的间距一般不应小于6m,以防止火灾在不同分区间蔓延;多层公共建筑符合下列要求时允许减小其间距:1、每面外墙上无防火保护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该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大于外墙面积的5%时,其间距不小于4.5m。
2、任一侧外墙上设置乙级防火门、窗,或设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规定的防火分隔水幕或本规范第6.5.3条规定的防火卷帘时,其间距不应小于3m。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最新)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最新)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修订征求意见稿)⼀、建筑类别和耐⽕等级(⼀)建筑类别1.《建筑设计防⽕规范》GB50016-2014附录A中建筑⾼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法中,“室内顶板⾯⾼出室外设计地⾯的⾼度不⼤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度不⼤于2.2m的⾃⾏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累计不计⼊建筑⾼度和层数。
建筑屋⾯为坡屋⾯时,建筑⾼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檐⼝与屋脊的平均⾼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屋顶最⾼使⽤夹层的楼地⾯的⾼度取较⼤值。
建筑屋⾯坡度不⼤于3%时,建筑⾼度计算时,屋⾯⾯层算⾄靠外墙处的屋⾯最低点。
⼯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含商业住宅组合楼)屋⾯⾯层算⾄屋⾯的建筑完成⾯(包含绿化层、保温层等屋⾯构造厚度);住宅(含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点的住宅)屋⾯⾯层可算⾄屋⾯结构板⾯。
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程地坪上的同⼀建筑不同部位之间采⽤不开设门窗洞⼝的防⽕墙分隔,各⾃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且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的建筑⾼度。
(可否采⽤楼板分隔,认可楼板也作为防⽕⽔平分隔)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程地坪上的同⼀建筑⽆法满⾜分别计算各⾃建筑⾼度的条件时,应按以下要求执⾏:(1)需要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其较低室外地坪和较⾼地坪应形成环形消防车道或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当低于较⾼地坪的房间按地下室执⾏时,可按较⾼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度;当低于较⾼地坪的房间按地上部分考虑时,应按较低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度。
(2)不需要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的建筑,应沿建筑的⼀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当消防车道设置在较⾼地坪时,可按较⾼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度,低于较⾼地坪的房间应按地下室设计;当消防车道设置在较低地坪时,可按较低的室外地坪起算建筑⾼度,低于较⾼地坪的房间按地上部分设计。
关于明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应用过程中疑难问题的通知
关于明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应用过程中疑难问题的通知金华地区关于明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应用过程中疑难问题的通知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消防队:根据各大队在执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过程中反馈的问题并结合我市实际,经支队防火处人员讨论及广泛征求各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和社会消防设计单位意见后,支队防火处对部分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执行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明确,现将《明确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应用过程中疑难问题的通知》印发给你们,作为我市消防行政许可(备案)的依据,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一、总平面布置图(一)高层建筑的消防登高作业面和登高作业场地设置,在执行《高规》4.1.7、4.3.4、4.3.5条与《2021年浙江省消防工程技术专家组研讨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第1条时要求:1.有“隐形”消防通道或“隐形”消防攀爬作业场所的建筑物,不得有影响消防车通行和作业的树木或障碍物,地面承重和坡度不得影响消防车通行和作业;2.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可分段设置,但每段应都能用于消防车登高操作,互不衔接的各段原则上每段都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确有困难时,应确保任一登高面外沿至最近楼梯口的距离不超过30米,且至少有一个登高面侧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3.当使用城市道路作为消防攀爬场地时,应明确无影响攀爬作业的障碍物,如高大树木、行道树和架空线路;4.《浙江省高层居住建筑消防设计若干问题研讨会纪要》(浙公消?2021?180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登高场地的设置应能保护到各个单元”:指各单元若干户的窗口应能通过云梯进人;5.建筑总平面布置中,消防车道和消防车攀爬场的设置应明确;6.高层劳动密集型的工业建筑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登高操作面及操作场地设置参照高层民用建筑的要求执行。
(二)消防车道设置要求:1.高层住宅建筑应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
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探讨
消防技术规范有关问题的探讨消防技术规范是为保障消防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指南,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实际应用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本文就消防技术规范相关的问题进行探讨。
问题一:规范标准更新慢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消防设备和技术也在不断升级。
然而,一些规范标准的更新却比较缓慢,没有跟上科技发展的步伐。
这就导致了消防设备的标准与科技进步脱节,影响了消防设备的实际效能。
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建议:1.标准制定人需要关注科技发展的趋势和新技术新器材的应用,不断地更新制定的标准。
2.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已有的规范标准能够得以落实、执行和监督,真正发挥规范的作用。
3.具有专业背景的人员可以在政府部门或专业机构内成立专家委员会,定期对行业内新的技术、器材进行研究,及时修订现有的规范标准。
问题二:规范标准制定不具有可操作性有一些规范制定的太过抽象,对于应用者缺乏明确的操作指南,导致他们难以将其落实到实际操作中去。
这也就缩短了消防设备能够发挥的作用,使得规范标准不能实际起到应有的效果。
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建议:1.制定出的规范标准应该具有明确具体的操作指南,而不是泛泛而谈。
在规范标准中应该尽可能详细的解释如何操作、应如何设置参数、应该注意哪些事项等等操作指南。
2.在制定规范标准的过程中,应优先考虑实际操作的可行性,调研生产和使用单位的需求和情况,充分考虑实际的环境和特殊情况。
问题三:繁琐的规范检验过程由于纷繁复杂的规范制定,检验的流程也就显得越来越复杂、繁琐,这就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和时间消耗。
检验的结果也难以保证准确性,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建议:1.简化检验流程,建立相应的检验机构,由检验机构完成对应的检验工作,避免同一检验工作多次重复申请,造成资源浪费。
2.建设在各地设置相应的检查机构,提高检验率和检验效率并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问题四:缺乏有效的宣传教育由于消防技术规范编制的复杂和晦涩难懂,许多人缺乏必要的了解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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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消防技术规范的若干问题
【摘要】消防技术规范在建筑火灾的防范,保证国家和企业财产和人民生命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在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消防技术规范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对我国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进行了分析,找出其在应用过程中的不足,并展开一系列的探讨。
【关键词】消防技术防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消防技术规范的条款也应跟着科技和技术的进步而不断更新,现行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建筑设计的发展。
新型建筑材料的防火技术并没有列入消防技术规范中,防火条款明显滞后,还存在一些专业术语表达不准确的情况,加大了各单位对其规范的理解和执行,导致防火措施的不到位。
1.消防技术规范的定义
消防技术规范,又称消防技术标准。
它是指在消防活动中,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一切消防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规定了人们在防火中所必须遵守的规则和应遵循的客观规律。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消防技术规范有不同的种类。
根据消防技术规范强制性的不同,可以分为强制性规范和推荐性规范。
强制性规范是指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违反或变更的消防技术规范,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推荐性规范(代号为t)是指任何人和任何单位在适当的情况下采用的,对消
防工具有指导作用的一种消防技术规范。
根据消防技术规范的适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国家技术规范、行业技术规范、地方性技术规范和企业消防技术规范。
其中,国家技术规范在全国范围都适用,并占主导地位,其他各类消防技术规范不得与国家技术规范相冲突。
行业技术规范是指由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制定的,适用于该行业的普通规范,其不得与国家技术规范相抵触。
地方性消防技术规范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在其所规定的管小区内适用的统一技术规范,其内容通常是具有地方特色的,在国家技术规范或行业技术规范中没有的。
企业消防技术规范,是指由企业内部根据该企业特色所制定的,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和运作的消防技术规范。
2.消防技术规范存在的问题
2.1国家标准不统一
首先,建筑高度标准的不统一。
如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女儿墙或槽口的高度算作建筑高度;而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槽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为建筑高度。
其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不统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的保护对象有出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应考虑周密,把各种建筑和楼群都纳入其中,便于日后火灾的防范和实际执行。
最后,耐火等级的划分和耐火极限时间不统一。
《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将耐火等级分为四级,耐火时间约4小时;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只有两级,耐火时间是3小时。
2.2部分条款滞后于实际应用
如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只对面积在9000平方米以上的百货商场和展览大厅进行了自动喷水的面或设备设置,但实际上很多大型商业广场、批发市场和厂房等,都存在着火灾发生的危险。
因此,规范应根据社会的发展而即使更新。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商住楼住宅的疏散楼梯设置过于简单。
因为,现在很多商住楼不仅有居民居住,还有许多办公、娱乐、商贸等多种功能,要考虑到商住楼的综合性来设计其火灾疏散通道和楼梯的设置。
2.3个别规范标准执行困难
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了32m以上的公共建筑需设置消防电梯,但这只考虑到从地面到女墙的高度,实际上,很多百货、商场、餐厅和综合一体化的公共建筑都设有地下停车场或者地下购物街、商业街等,其建筑高度超过32m,却没有消防电梯,就容易给人员疏散带来实际操作上的困难。
而在住宅用楼中,普遍都设有消防电梯,住宅用楼在一般都不会发生人员拥堵的情况。
因此,在中层住宅用楼里设置消防电梯有些多余。
2.4消防技术规范条文不具体
如《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商住楼中住宅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虽然对疏散楼梯的规格、通过人数等进行了规定,
但是没有详细到具体位置和应注意或避免的问题,造成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困难。
相关的规范对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的方法规定没有做出严格细化,仅对公共建筑进行规定。
如损失大、影响大、人员密集等用词不具体,让人难以把握和确定其程度。
如多大的损失算损失重大,损失大和损失重大的区别等等都没有做出明确的定义和区分。
同时,新型建筑结构和建筑材料的应用都没有明确,就目前国内外的发展趋势来看,将有更多的新型材料、设备出现,而这些材料、构造等都应纳入规范,形成相应条款,以便合理应用。
3.对消防技术防范的建议
3.1将消防技术规范与实际管理相结合
合理消防的行政管理不但要遵循消防技术规范,还要保证与时俱进,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适合自身建筑物的消防措施。
要做到行政管理的透明、高效、有效、规范等,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内容,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大潮,随时对管理模式进行革新,保证消防事业的稳步、健康发展。
3.2加强消防技术研究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消防技术和火灾隐情处理的基础理论研究应该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可以对建筑材料的耐热性、建筑物结构的合理优化、火灾蔓延方式等方向进行进一步研究;对火灾疏散途径和方式的技术和理论进行深入挖掘与开发。
可以建立实验室,模拟火灾突发现场,研发救火、灭火设备和器材等。
3.3完善现有的消防技术规范体系
现行的消防技术标准存在着一系列问题,需要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重新评估和修正,一些条文还需要进行更新。
为完善现有的消防技术规范,首先应明确现行技术标准,整改不符合现行消防技术的条款,根据建筑工程、建筑物和建筑材料等的发展趋势,加入一些具有前瞻性的条款。
3.4加强国际消防技术交流
加强国际合作是发展消防事业的重要途径之一。
部分国内建筑材料是从国外引进的,建筑结构也是借助国外先进技术进行改良传入国内的,因此,有必要与国际合作,一同开展消防技术的研发。
可以通过建立国际研发中心、国际消防技术研究实验室,对各种可能的火灾现场进行模拟实验,对国际开放,欢迎国际同行一同研究讨论,共同发展建筑消防技术。
4.结语
消防技术规范是消防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我国的相关消防技术规范仍需完善,做到规范化、条款与实际应用相结合,才能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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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全灵,谢冠文.对我国消防科研体系建设的认识和建议[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8,27(3):22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