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厂水泥确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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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厂水泥确认程序
1目的
通过对水泥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能进行大量的数据统计,建立出厂水泥质量控制的预测模型,制定出厂水泥放行依据及内控质量指标,优化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使生产处于良好受控状态。对水泥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检验、预测和搭配出库,确认水泥各项质量指标符合产品标准要求后,方准予出厂,确保出厂水泥质量实现“双百”。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金隅”牌水泥的出厂确认。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出磨和出厂水泥化学成分、物理性能进行检验、测试及数据收集,运用适当的数理统计方法,寻找各种统计规律,建立水泥质量预测控制模型,制定内控指标,经审批后,作为出厂水泥放行依据,并严格执行。
3.2水泥部确保生产工艺和设备满足规定要求,确保出磨水泥和包装水泥符合质量控制指标,并对水泥库按时进行维护,严格按照质管部下达水泥出库通知单搭配出库。
3.3管理者代表负责本办法的批准,并监督质量管理部执行。
4工作程序
4.1内控指标的确定
4.1.1根据国家水泥产品标准和公司原燃材料情况,制定水泥中MgO 、烧失量及混合材掺加量内控指标。
4.1.2根据产品标准及顾客需求,确认凝结时间内控指标,要进行最佳石膏掺加量小磨实验,结合生产实际,确认水泥中SO 3含量控制指标。
4.1.3根据水泥生产品种,除生产低碱水泥要求Na 2O+0.658K 2O ≤0.6%外,一般情况下,参照水泥事业部Na 2O+0.658K 2O ≤0.7%要求进行生产控制。
4.1.4根据工艺条件、产品特性及客户需求,在国家标准要求范围内,确定细度,比表面积及凝结时间内控指标。
4.1.5根据《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要求,出厂水泥28天抗压强度控制值≥水泥国家标准控制值+富裕强度值+3S ,
1
--=
n R R s i
式中,S ——上统计期(1季度)28天抗压强度标准偏差; R i ——试样28天抗压强度值;
R
——统计样品28天抗压强度平均值;
n ——样品数。
质量管理部根据上一统计期的出磨与出厂水泥强度数据,采用数理统计对水泥强度增长进行回归分析,计算不同龄期水泥强度的相关
关系,建立水泥强度预测模型,通过水泥强度的增长模型,由28天水泥强度控制值,计算确定水泥的1天和3天内控指标。每季度更换一次,若一季度数据低于20组,并入下一统计期。1天强度与3天强度回归方程、3天强度与28天强度回归方程及各项内控指标见附表。
4.1.6当生产工艺或原燃材料条件变化时质控应及时对出磨水泥、出厂水泥进行统计分析,重新制内控指标。
4.2出厂水泥的确认
4.2.1质量管理部每天对出磨水泥依据产品标准及《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要求,分品种进行全套物检化学分析,登记入库号和入库空深,待一天强度和其他非强度项目结果出来后,根据出厂水泥放行依据,结合各库水泥质量情况,通过库内均化或多库搭配后,确认各项质量指标符合产品标准要求时,以书面通知单形式通知包装或散装出厂。
4.2.2当出磨水泥某天或某项质量指标不符合内控标准要求,且经多库搭配后(由均化功能的水泥库在均化周期内)质量数据属内控指标边缘控制的水泥,严禁散装出厂。
进行袋装出厂时,可采取小批量多库搭配,堆放站台后,按规定方法进行抽检,确认合格后方可出厂。否则,按规定降级或回磨处理。
4.3质量管理部每天依据出厂水泥放行依据,并根据库内水泥质量情况向水泥部下达水泥包装或散装出库通知单,内容包括品种、编号、吨位、日期、出库号、出库比例等,并监督检查通知单执行情况,发
现问题,及时解决。
4.4质量管理部每班对袋装水泥的袋重、喷码等,按规定进行抽查、检查,符合规定要求时下达水泥出厂通知单。
5.本办法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6.本办法自即日起执行。
附件1:出磨水泥内控指标;
附件2:强度回归统计及强度内控指标
附件1
出磨水泥质量内控指标
统计期水泥品种
45um
筛余
比表面
积
SO3
K+0.25
loss MgO
初凝
(min)
初凝
(min)
CL-
2011年第一季度P·O42.5 ≤10.0 ≥385 2.75 ≤5.0 ≤5.0 ≥90 ≤300 ≤0.06 P·C32.5 ≤15 ≥360 2.50 / ≤5.0 ≥90 ≤390 ≤0.06
2011年第二季度P·O42.5 ≤10.0 ≥385 2.75 ≤5.0 ≤5.0 ≥90 ≤300 ≤0.06 P·C32.5 ≤15 ≥360 2.50 / ≤5.0 ≥90 ≤390 ≤0.06
2011年第三季度P·O42.5 ≤10.0 ≥385 2.75 ≤5.0 ≤5.0 ≥90 ≤300 ≤0.06 P·C32.5 ≤15 ≥360 2.50 / ≤5.0 ≥90 ≤390 ≤0.06
2011年第四季度P·O42.5 ≤10.0 400±15 2.40 ≤5.0 ≤5.0 ≥90 ≤300 ≤0.06 P·C32.5 ≤15 375±15 2.40 / ≤5.0 ≥90 ≤390 ≤0.06
2012年第一季度P·O42.5 ≤10.0 400±15 2.40 ≤5.0 ≤5.0 ≥90 ≤300 ≤0.06 P·C32.5 ≤15 375±15 2.40 / ≤5.0 ≥90 ≤390 ≤0.06
2012年第二季度P·O42.5 ≤10.0 400±15 2.40 ≤5.0 ≤5.0 ≥90 ≤300 ≤0.06 P·C32.5 ≤15 375±15 2.40 / ≤5.0 ≥90 ≤390 ≤0.06
2012年第三季度P·O42.5 P·C32.5
2012年第四季度P·O42.5 P·C32.5
2013年第一季度P·O42.5 P·C32.5
2013年第二季度P·O42.5 P·C32.5
2013年第三季度P·O42.5 P·C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