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预防应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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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预防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一、职业病管理制度
1、依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及时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资料查阅、康复治疗和定期检查。
2、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岗位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且妥善安置。
3、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4、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各单位承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要依法进行职业病管理,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障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权益。
6、在与劳动者签定合同时,告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做到不隐瞒不欺骗,并在合同中明确告知。
二职业卫生告知制度
1、目的意义。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例》、《煤矿安全规程》、《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全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培训告知:员工教育培训部门要对员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3、合同告知:人力资源部门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
4、重要场所告知:产生职业卫生危害的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告知员工相关职业卫生危害的有关内容。
5、宣传告知:矿宣传部门应当加大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员工思想认识,增长员工职业卫生知识。
6、体检告知:医院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检查,如实告知员工检查结果,促使员工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7、监督检查:工会应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行政部门进行整改,依法维护员工职业卫生方面的合法权。
三员工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1、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工作的领导,成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工作领导小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室。
2、健康监护的对象:
2.1、所有在岗的粉尘作业员工(包括采煤、掘进、辅助单位的员工及地面接尘人员。);
2.2、拟从事粉尘作业的新员工(新分配的员工必须参加上岗前检。);
2.3、拟离岗的粉尘作业员工;
2. 4、尘肺病患者及观察对象;
2.5、粉尘作业退休员工(定期或不定期随访);
2.6、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3、健康监护的项目
3. 1、粉尘作业员工: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高千伏胸部X射线摄片、肺功能。
3.2、尘肺病人及观察对象:内科常规检查、心电图、肝功能、B超、血常规、尿常规、高千伏胸部X射线胸片、肺功能、血气分析*、心脏彩超*、CT胸片*(带*号的项目为选检项目)。
3.3、有毒有害作业员工的检查项目由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制定。
3. 4、上述健康监护费用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4、监护地点
接尘员工、尘肺病人及观察对象的监护,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委托有资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护。
5、健康监护时间根据矿山对接医院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6、要求
6. 1、各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职业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将职业卫生健康监护人员造册登记并按时上报办公室。
6.2、各部门认真组织按时参加职业卫生健康监护,确保健康监护率达到98%以上.对于职业卫生健康监护中工作不认真或监护率未达标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4、根据对接医院的反馈的健康监护结果,医院通知煤矿办公室,由办公室及时通知到员工接受近一步的治疗和监护。
四煤矿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煤炭工业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煤炭工业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2、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放,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转卖。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配戴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技科、工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有监督的权
利和义务。
3、对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3. 1、所有享受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统一纳入管理,建立劳防用品管理台帐,实行规范化管理。
3.2、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可以再次领用新劳动防护用品。
3.3、使用者在使用期间一旦发现有质量问题,可以给予更换。
3.4、个别劳动强度大的岗位,,由矿分管领导签字,在审批发放的时间上可以缩短。
3.5、对使用单位员工反映劳动防护用品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仓库管理人员反馈解决。
4、劳保用品的内部管理
4.1、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4.2、保管员根据对防护用品实物数量、外观进行验收。
4.3、保管员对防护用品保管,按仓库物资储存管理办法执行。
4.4、根据防护用品领用的时间限制,来确定审发
4.6、部门领导要经常深入生产单位了解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向领导和采购反馈使用信息。
五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健康工作办公会议,及时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职业卫生健康的管理方针、政策。
2、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由分管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副矿长长主持,矿长、各分管领导参加。
3、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要抓住重点,讲究实效。
4、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要研究分析当前本矿在职业卫生健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人员。
5、要认真做好职业卫生与健康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并下发会议纪要。
6、要认真落实职业卫生与健康工作办公会议的各项决议,对没有落实的单位,追究该单位党政负责人的责任。
7、每季度初召开由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对各单位每月汇总的考核结果进行讨论,根据各基层单位在职业卫生工作中的表现给予奖罚。
8、每年初要召开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年度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对上一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