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奖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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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员工奖惩条例

医院员工奖惩条例

医院员工奖惩条例医院员工奖惩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第三章惩罚第一节职业道德第二节劳动纪律第三节工作效率第四节财物管理第五节医疗质量第四章处理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提高服务满意度,奖励先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惩罚有规不循、明知故犯者。

根据上级和医院有关制度,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凡与本条例有冲突的规定,以本条例为准。

第三条奖惩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规为准绳,奖励和惩罚相结合,奖惩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等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日常工作由党委办公室牵头,各职能科室负责督查。

未尽事宜由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第五条第五条本条例经医院员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奖励第六条年终被评为各类先进的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七条非职务因素无偿引进资金或投资项目或仪器,价值5万元。

给予奖励5%,每增5万元按0.5%的递增比例类推。

第八条引进新技术、新方法为医院年增加创利达20万元以上.奖励主要完成者10000---20000元;50万元以上,奖励50000--100000元;100万元以上奖励200000元。

第九条参加医院派出的各级各类技术操作比赛或其它竞赛活动,取得前三名者,按不同级别予以奖励,省级及以上奖励3000---5000元.市级奖励1500----3000元,区级奖励500----1500元,院级奖励300—500元。

第十条见义勇为,避免国家、集体、个人财产遭受损失或减轻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打击犯罪,举报或抓获不法分子,给予奖励100-20000元。

第十一条维护医院声誉,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有突出贡献,给予表扬,并奖励100--10000元。

对医院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取得显著成效者,给予奖励第十二条举报收受红包、回扣、贪污等违反职业纪律的行为,奖励查实额度的1—5倍。

第十三条对追缴恶意欠款予以适当奖励,一年以上的.按收回金额的10%奖励;二年以上的.按收回额的20%奖励;三年以上的,按收回金额的30%奖励。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
通常以提高工作积极性、激励员工、维护医院的良好秩序和效益为目的。

具体的奖惩细则可能因医院的规模和管理政策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常见的奖惩细则:
奖励:
1. 优秀个人奖: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奖励,如奖金、荣誉证书等。

2. 优秀团队奖:对在团队协作中表现出色、工作效率高的团队进行奖励,如奖金、奖杯等。

3. 先进工作者称号:对在多个方面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评选,颁发先进工作者称号,并提供相应的福利和激励措施。

4. 上岗资格证书:医院对具备一定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以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惩罚:
1. 警告:对工作中出现的轻微违规、监管不严等情况进行口头警告,并提醒其改正错误。

2. 记过:对重要或多次违反规定、失职等行为进行书面记录,以备将来作为处理的依据。

3. 处分:对严重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如停职、降级、辞退等。

需要注意的是,奖惩细则不仅仅应该明确制定,还应该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并与相关的法律法规相一致。

此外,
医院应该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机制,通过量化和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更加科学地确定奖惩措施。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工作人员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医院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奖惩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将根据工作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分别制定相应的奖惩规定,并依据工作人员的表现进行奖励和惩处。

第四条工作人员的奖惩将在员工档案中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工作人员本人。

第五条工作人员的奖惩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特殊情况可由医院领导决定奖惩幅度。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六条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医院将进行不同层次的奖励,包括表扬、荣誉称号、奖金等。

第七条表扬:对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尽职尽责、服务热情、态度端正的工作人员,将给予口头或书面表扬,让其在全院范围内得到认可和肯定。

第八条荣誉称号:根据工作人员的表现和职位要求,医院将评选出年度优秀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荣誉称号,并颁发相关证书和奖品。

第九条奖金:医院将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成绩和贡献,设立奖金计划,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励。

具体奖金金额将由医院领导决定,并及时通知工作人员。

第三章惩处制度第十条医院将根据工作人员的违纪、失职、工作不认真、懒散等行为,进行相应的惩处,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等。

第十一条批评教育:对于工作中存在小错误或不当行为的人员,医院将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认识自己的错误,并改正。

第十二条警告:对于有轻微失误或违反制度的工作人员,医院将给予书面警告,并向其进行解释说明。

第十三条记过:对于有一般违纪行为或工作失误的工作人员,医院将在其档案中记载一次违纪记录,对其进行警示。

第十四条记大过:对于有较重违纪行为或重大失误的工作人员,医院将在其档案中记载一次重大违纪记录,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五条降级:对于有严重违纪行为或多次违反制度的工作人员,医院将降低其职务级别,并减少相应待遇。

第十六条开除:对于有严重违纪行为或对医院造成重大损失的工作人员,医院将予以开除,并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

医院职工奖惩条例

医院职工奖惩条例

医院职工奖惩条例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院服务质量,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鼓励职工在医疗、科研、教学、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努力工作,多做贡献,增强职工的责任感和纪律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和国家人事部、劳动部、卫生部、省、市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卫生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医院工作人员守则》和《XX市卫生系统行业不正之风处理规定》等是全体职工的行为准则,各级各类人员务必遵守的各种法规、院规和本人的表现是进行奖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

第三条奖励工作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在处分上,要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全院职工(包括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和在院进修、实习以及其他在本院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第五条在年度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授予院先进工作者或其他荣誉称号,发给证书或奖章,根据医院实际一次性发给奖金50~100元(特殊情况不受此限)。

1.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年出勤率达 95%以上:2.年度考核优秀;3.年度医德医风考核优秀;4.积极参加院、科组织的活动,成绩突出;5.三年内无违纪、违法记录的,一年内无被投诉记录者;第六条在医疗护理、预防保健、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果。

受到上级表彰奖励的,按获奖级别给予奖励。

1.荣获省级科技进步奖者,奖励10000元,依等级每递减一档减奖2500元。

并给予记功表彰,优先给予晋升,作为晋升晋级依据之一。

2.荣获市级科技进步奖者奖励5000元,依等级每递减一档减奖1000元,并给予记功表彰。

3.推广应用新技术、新疗法成绩显著者,奖励500元(需经医院组织业务技术权威人员评审)。

以上奖励以项目为一个奖励单位,如属与外单位合作项目,则以第一作者为准,署名序列每降一序次,奖金递减总额的20%。

2024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范本

2024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范本

2024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范本实施细则范本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职工的行为,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院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奖惩办法。

第二条本奖惩办法适用于本医院全体在职人员。

第三条本奖惩办法实施的各项措施,必须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对职工的奖惩政策公平、合理、有效。

第四条医院职工的奖惩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奖励:表彰先进、褒奖优秀;(二)惩戒:责令改正、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

第五条本奖惩办法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管理。

第二章奖励管理第六条医院将定期评选优秀职工,对其进行奖励和表彰。

第七条优秀职工的评选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工作业绩突出;(二)积极履行职责;(三)主动提出创新和改进意见;(四)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五)为病患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第八条优秀职工的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奖金和津贴;(二)荣誉证书和奖牌;(三)晋升职位或调整职务;(四)提供培训、学习机会;(五)集体旅游等福利活动。

第九条医院将及时公示评选结果,确保公平公正。

第十条医院将建立奖励档案,记录职工的获奖情况和奖励措施。

第三章惩戒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将对违反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惩戒。

第十二条惩戒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二)严重损害医院利益;(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四)故意泄露病患隐私;(五)违规收受回扣;(六)玩忽职守,严重失职。

第十三条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降职;(六)辞退。

第十四条医院将根据职工的违纪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惩戒措施的执行时间。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医院将不断完善奖惩办法,提高文明宣传教育,加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促进医院的发展和和谐稳定。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5篇)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5篇)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为了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弘扬正气,奖优罚劣,特制定如下细则:奖则:一、忠于职守、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执行条例和医院规章制度。

在抢救高难危重病人中有功,给医院带来良好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二、因地制宜开设专科,开展新技术、新疗法的临床应用,对新技术开发有功,效益良好者。

三、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同____行为及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者。

四、对医院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具有采纳价值,或经采纳后有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者。

五、防止或挽救严重差错、事故、使医院财产和病人生命免受损失,给医院带来良好声誉者。

六、忠于职守、刻苦学习、考试考核合格,提高业务水平,工作责任心强、任劳任怨、服务态度好、团结协作,表现突出者。

罚则:一、医疗服务方面:1、不执行医德规范、服务态度不好、说话生硬、怠慢病人者,在工作时间听mp3、频发短息、长时间接打电话者罚款____元。

2、违反保护性医疗原则,不尊重病人人格,有侮辱病人行为者罚款____元。

3、发现以医谋私者、私自收费者、私自收取病人红包者、私自出诊者,出现责任事故者,院方没收非法所得并一次罚款____元,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医护人员之间不互相尊重、相互揭短者罚款____元。

违反职业道德、歪曲事实、挑拨医患关系,造成纠纷者罚款____元。

5、挂号、收银、药房窗口、接待病人不热情,解答问题态度生硬、造成病人反感者罚款____元。

在医疗区吸烟者罚款____元。

6、违反医院对员工的素质要求,仪表不端、衣帽不整、浓妆艳抹、不戴工作牌、影响医院形象者罚款____元。

7、由于主观原因末能执行医院各项医疗服务承诺,由违反承诺当事人公开向病人赔礼道歉,给予经济赔偿并罚款____元。

8、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者罚款____元。

中途脱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不坚守岗位乱串科室、工作拖拉、效率低、不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及职责要求者罚款____元。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模板模版(5篇)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模板模版(5篇)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模板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职工的工作秩序,鼓励优秀职工,惩戒不良行为,制定本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职工。

第三条奖惩力度根据职工违纪违规行为的轻重和性质确定。

第四条奖惩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激励职工的积极性,并约束职工的行为,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奖励和处罚应公开、公正、公平。

第二章奖励第六条奖励的种类:(一)荣誉称号:如优秀职工、先进工作者等。

(二)物质奖励:如奖金、商品。

(三)晋升提拔:如职级提升、岗位晋升。

第七条奖励条件:(一)工作成绩突出,完成工作任务。

(二)对医院有重大贡献。

(三)努力学习,提高专业技能。

(四)积极参与医院活动。

(五)遵守职业行为准则。

第八条奖励程序:(一)职工被提名为奖励对象。

(二)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职工被确定为奖励对象,并颁发奖励。

第三章处罚第九条处罚的种类:(一)口头警告。

(二)书面警告。

(三)罚款。

(四)降级处分。

(五)辞退。

第十条处罚条件:(一)违反职业道德和职业行为准则。

(二)未完成工作任务或质量差。

(三)对医院造成损失。

(四)不遵守工作纪律。

(五)有损医院形象。

第十一条处罚程序:(一)职工违纪违规。

(二)经过调查核实。

(三)根据调查结果,决定处罚。

(四)处罚决定通知职工,并执行处罚。

第四章申诉与复议第十二条职工对奖惩决定有异议的,有权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职工申诉程序:(一)职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诉。

(二)所在部门负责人受理申诉,并组织调查。

(三)调查结果提交给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复议。

(四)相关职能部门对复议结果作出决定,并通知职工。

第十四条职工对复议结果不服的,有权继续向上级部门申诉。

第十五条职工申诉和复议期间,奖惩决定暂停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医院行政部门所有。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细则的修改和废止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模板模版(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职工的行为,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医院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员工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1. 表彰先进: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并在医院内部进行公示。

2. 优秀员工:评选出年度优秀员工,给予一定的荣誉和奖励。

3. 优秀团队: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团队给予表彰,并奖励团队负责人。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1. 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

2. 年终奖: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给予一定的年终奖。

3. 节日慰问:在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对员工进行慰问。

第七条奖励申请与审批:1. 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部门提出奖励申请。

2. 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审核,认为符合奖励条件的,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3. 人力资源部组织评审,确定奖励名单。

4. 经医院领导批准后,对获奖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八条惩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九条警告:1. 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

2. 警告期限为一个月,警告期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第十条记过:1. 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

2. 记过期限为三个月,记过期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第十一条降职:1. 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

2. 降职后,员工工资待遇按新岗位执行。

第十二条辞退:1. 对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辞退。

2. 辞退员工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章奖惩实施第十三条奖惩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十四条员工对奖惩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接到申诉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医院简单的奖罚制度

医院简单的奖罚制度

医院简单的奖罚制度医院奖罚制度一、奖励制度1. 优秀员工奖- 对于在医疗服务、患者满意度、医疗质量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金或荣誉证书。

2. 创新贡献奖- 鼓励员工提出创新的医疗方法或管理建议,对于被采纳并实施有效的建议,给予奖励。

3. 团队协作奖- 表彰在紧急医疗事件中表现出卓越团队合作精神的团队或个人。

4. 持续教育奖- 对于积极参与继续教育,提升个人专业技能的员工,提供学习补贴或时间支持。

5. 安全生产奖- 对于在医院安全管理、事故预防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1. 医疗事故责任追究- 对于因疏忽大意导致医疗事故的员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或停职处理。

2. 违反职业道德- 对于收受贿赂、泄露患者隐私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解除劳动合同。

3. 工作态度问题- 对于工作态度消极、经常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4. 违反操作规程- 对于不遵守医疗操作规程,导致资源浪费或潜在风险的员工,进行培训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5. 患者投诉处理- 对于因个人原因被患者投诉,经查实后确有过错的员工,根据投诉内容和影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应由医院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表现做出。

2. 所有奖罚决定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3.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通过正当渠道提出申诉。

4. 奖罚制度应定期评估和更新,以适应医院发展和行业标准的变化。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实际制度应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来制定。

某医院绩效考核职工奖惩条例

某医院绩效考核职工奖惩条例

某医院绩效考核职工奖惩条例(一)总则1.为鼓励职工在医疗、护理、科研、教学、管理、保障和医德医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项工作中,争创一流,争当先进,对表现突出,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同时,对工作失职、违规违纪、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等给医院带来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人和事给予必要的教育和惩戒。

依据有关法规政策、规章制度,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2.对职工的奖惩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精神鼓舞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以教育为主,惩诫为辅。

3.本条例适用于本院内设科室集体组织,所有签订聘用合同(含返聘协议书)和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

(二)奖励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奖励表彰或推荐上级奖励表彰:1)年度考核为优秀;2)在专项工作中被评为先进或被授予称号的;3)在评选活动或重大比赛中获得名次的;4)对医院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技术革新,经采纳后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5)在职业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6)在突发事件中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方面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7)在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8)及时发现并制止医疗差错、事故苗头与倾向,为医院挽回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的;9)在Medline.SCI源学术杂志和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论著的;10)撰写医教研、思想政治、行政管理等方面的论文、论著,被评为成果奖的;11)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经确认填补医学空白的;12)积极扩大医院影响,在宣传报到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13)其它应该给予奖励的。

(三)奖励项目奖励分为:表彰、评优、先进称号、记功等项目。

①按评奖内容不同,奖励可分为:单项奖和综合性奖。

②按授奖级别不同,奖励分为:本院、局、市(厅)、省、全国(国家)五个级别。

③科研、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论文、论著的评选办法、奖励标准由医务科、科教部另行制定。

5.获得各种奖励的卫技人员,在年终考核时可根据《省卫生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予以适当加分。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范本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范本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工作人员的行为,激励先进,惩戒失职,在服务患者、提高医疗质量等方面起到榜样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医院工作人员的奖惩是以患者的满意为标准,以提高医院业绩为目的,以促进医院和员工共同发展为原则。

第三条医院工作人员的奖项设置包括荣誉表彰、奖金发放、晋升升职等;处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解聘等。

第二章奖项第四条医院设立优秀医生、护士等多个奖项进行表彰。

第五条优秀医生奖设立年度优秀医生、月度优秀医生以及临床技术能力卓越医生等。

第六条优秀护士奖设立年度优秀护士、月度优秀护士以及护理技术能力卓越护士等。

第七条荣誉表彰通过各种形式,如颁发证书、奖金发放、表彰大会等进行,荣誉表彰可由医院领导小组组织评选。

第八条荣誉称号的评选应有民主公正的原则,评选结果应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奖金发放原则上按月度发放,在组织评选后,将奖金以个人或团队的形式发放。

第十条晋升升职从职务晋升到职称晋升,依据医院的规定,经过程序评审,有一定的工作年限、业绩和资历要求。

第三章失职第十一条失职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违规收费、不按规范操作、工作懈怠等。

第十二条对于失职行为,本医院将进行严肃处理,以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营和患者的利益。

第十三条对于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应及时组织调查,并根据情况,依法纠正错误,进行教育、训诫、停职查证等处罚措施。

第十四条对于违规收费行为,应按照相关收费政策进行严肃处理,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不按规范操作,应进行通报批评、记过、降职、降级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解聘。

第十六条对于工作懈怠行为,应进行警告、记过、停职、降级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解聘。

第四章违反第十七条对于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应根据违纪情况进行相应处罚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院内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给予警告、记过、严重的给予降级、解聘等处罚措施。

医院员工奖惩条例

医院员工奖惩条例

医院员工奖惩条例医院员工奖惩条例医院员工奖惩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第三章惩罚第一节职业道德第二节劳动纪律第三节工作效率第四节财物管理第五节医疗质量第四章处理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提高服务满意度,奖励先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惩罚有规不循、明知故犯者。

根据上级和医院有关制度,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凡与本条例有冲突的规定,以本条例为准。

第三条奖惩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规为准绳,奖励和惩罚相结合,奖惩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等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日常工作由党委办公室牵头,各职能科室负责督查。

未尽事宜由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第五条第五条本条例经医院员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奖励第六条年终被评为各类先进的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七条非职务因素无偿引进资金或投资项目或仪器,价值5万元。

给予奖励5%,每增5万元按0.5%的递增比例类推。

第八条引进新技术、新方法为医院年增加创利达20万元以上.奖励主要完成者10000---20000元;50万元以上,奖励50000--100000元;100万元以上奖励200000元。

第九条参加医院派出的各级各类技术操作比赛或其它竞赛活动,取得前三名者,按不同级别予以奖励,省级及以上奖励3000---5000元.市级奖励1500----3000元,区级奖励500----1500元,院级奖励300—500元。

第十条见义勇为,避免国家、集体、个人财产遭受损失或减轻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打击犯罪,举报或抓获不法分子,给予奖励100-20000元。

第十一条维护医院声誉,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有突出贡献,给予表扬,并奖励100--10000元。

对医院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取得显著成效者,给予奖励第十二条举报收受红包、回扣、贪污等违反职业纪律的行为,奖励查实额度的1—5倍。

第十三条对追缴恶意欠款予以适当奖励,一年以上的.按收回金额的10%奖励;二年以上的.按收回额的20%奖励;三年以上的,按收回金额的30%奖励。

医院职工奖惩条例

医院职工奖惩条例

医院职工奖惩条例绿园区人民医院职工奖惩条例(二届三次职代会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为使医院逐步实现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充分调动职工第一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奖惩有章可循,根据“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奖惩的原则是:以事实为依据,政策规定为准绳,奖励和惩戒相结合,奖惩与思想教育想结合,以鼓励为主,精神奖励为主。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全院在岗工作人员,来院进修、实习等人员参照本条例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条例由医院考核组负责考核、实施,职工代表参与监督。

第五条本条例经医院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奖励第一条综合奖项以完成年初制定任务、计划和目标为前提,根据全年的工作实绩(包括医疗质量、医德医风、工作量)分等评定年终综合奖,可分为先进科室、质量安全标兵科室等,具体奖金根据当年的经济收入情况提交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条科研论文奖项1、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新疗法获得各级科技奖(含科技进步奖和发明奖),除有关部门奖励外,医院给予一定的奖励,奖金标准如下:(单位:元) 获奖等级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其他国家级 100000 80000 50000 20000 10000 省部级 40000 30000 20000 10000 5000 地市级 10000 8000 5000 3000 1000院级 4000 2000 1200 / 5002、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杂志上刊登论文(包括译文),医院奖励第一作者(本院职工),奖金标准如下:(单位:元)类型国际核心期刊国家核心期刊其他CN期刊1奖金 5000 3000 1000 注:具体规定详见医院《关于学术论文发表的管理办法》3、在市级以上报刊(内部资料)对医院进行正面通讯报道,奖励50—100元。

第三条贡献奖项1、在本年度为医院单项作出贡献者(包括科室管理、合理化建议、危重病人抢救、群体伤(病)事件抢险救灾成绩突出者等情况)取得荣誉者除给予通报表彰外,另奖励500-1000元。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范本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范本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范本一、奖励情况1. 优秀职工奖拥有较高服务态度和专业知识水平,且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出色的工作人员,可获得优秀职工奖。

2. 先进个人奖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具有创新能力和责任心,积极贡献于医院发展和患者服务的个人,可获得先进个人奖。

3. 工龄奖励工作人员在医院工作满一定年限后,可获得相应的工龄奖励,并在医院内部进行表彰和通报。

4. 服务绩效奖根据床位使用率、患者满意度和工作效率等绩效指标,对表现出色的工作人员进行评定和奖励。

5. 学术研究奖对在医学领域有杰出学术成果和研究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学术研究奖,并提供相应的研究经费和支持。

二、惩罚情况1. 不按时上班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上班,或经常迟到早退的,将被扣除一定的绩效分,并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

2. 慢工出错工作人员工作效率低下,导致服务质量下降或出现错误的,将被扣除一定的绩效分,并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工作不负责工作人员对待工作态度不端正,行为不认真负责,导致工作任务无法完成或产生严重后果的,将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

4. 不遵守操作规范工作人员未按照医院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工作,严重影响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将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

5. 不遵守保密规定工作人员泄露患者隐私信息或未按照保密规定妥善处理相关工作,将接受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奖惩程序奖励和惩罚的程序一律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实际工作表现的评定和记录医院将对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评定和记录,包括绩效指标的达成情况、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等。

2. 奖惩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和讨论医院将成立奖惩评审委员会,对工作人员的表现进行评审和讨论,确保评定结果公正、客观。

3. 奖惩结果的通知和公布奖惩结果将通过内部通知或公告的方式进行通知和公布,确保工作人员对结果有明确的了解。

4. 相应奖项或惩罚的执行对于获得奖励的工作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奖项和奖金,并及时落实到个人档案中。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5篇)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5篇)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职工的管理和激励,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所有在职职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奖惩办法的目标是根据职工的表现和业绩给予合理的奖励,同时对违反规定和失职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

第四条奖惩办法的实施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奖惩办法的具体内容和管理权限由医院领导进行制定和管理,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六条奖励制度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个人奖励、团队奖励和集体奖励。

第七条个人奖励是根据个人表现和业绩给予的奖励,包括以下方面:1. 工作业绩优秀,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个人;2. 卓越的创新能力和贡献;3. 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表现出色,受到患者和家属一致好评的个人;4. 在科研和学术活动中取得突出成就的个人;5. 悉心救治重症患者,取得显著治疗效果的个人等。

第八条团队奖励是对具有协作性任务的团队给予的奖励,包括以下方面:1. 临床科室整体治疗效果显著的团队;2. 科研团队成果突出,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奖励的团队;3. 长期以来工作积极主动、无私奉献的团队等。

第九条集体奖励是对整个医院范围内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或工作组进行的奖励,包括以下方面:1. 医院整体综合改革成效显著,取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奖励;2. 医院荣获国家示范医院或其他高级荣誉称号的奖励;3. 医院整体工作效率持续改善,患者满意度提高的奖励等。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十条惩罚制度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警告、记过和记大过。

第十一条警告是对职工违反规定的轻微情况进行的惩罚,包括以下方面:1. 违反工作纪律的职工;2. 工作态度敷衍懒散的职工;3. 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的职工等。

第十二条记过是对职工违反规定的较为严重情况进行的惩罚,包括以下方面:1. 违反职业道德的职工;2. 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的职工;3. 违规违纪行为造成轻微后果的职工等。

第十三条记大过是对职工违反规定的严重情况进行的惩罚,包括以下方面:1. 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职工;2. 违法犯罪行为的职工;3. 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的职工等。

医院上班管理制度惩罚奖励

医院上班管理制度惩罚奖励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等。

三、惩罚制度1.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1)对患者进行侮辱、恐吓、威胁等行为,造成患者心理创伤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2)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3)收受患者财物,为患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给予开除处分。

2. 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影响医院正常运营的行为:(1)迟到、早退、旷工的,按照医院考勤制度予以处罚。

(2)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串岗、玩手机等行为,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3)违反医疗操作规程,造成医疗事故的,根据事故等级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或解除劳动合同。

3. 工作态度不端正,影响医院形象的行为:(1)对患者态度冷漠、不耐烦,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2)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降级处分。

(3)在工作中散布消极言论,影响医院团结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奖励制度1. 表现突出,为医院赢得荣誉的行为:(1)在医疗、护理、医技等工作中,成绩显著,受到患者好评的,给予表扬、奖励。

(2)在科研项目、论文发表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给予奖励。

(3)在医院组织的大型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医院赢得荣誉的,给予奖励。

2. 积极参与医院建设,为医院发展做出贡献的行为:(1)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奖励。

(2)主动承担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为医院节省成本的,给予奖励。

(3)关心医院发展,积极参与志愿服务,为医院树立良好形象的,给予奖励。

五、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的奖惩工作负责。

3. 奖惩决定需经医院领导批准后执行。

4. 员工对奖惩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医院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医院奖惩规定细则

医院奖惩规定细则

医院奖惩规定细则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明确员工奖惩标准,特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制度1.优秀员工奖励:对工作表现出色、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可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

评选优秀员工应综合考虑员工业绩、服务质量、科研成果、岗位职责完成情况等因素。

2.工作表现奖:根据员工工作表现,采取多种形式的奖励方式,如奖金、旅游、学习进修等,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3.科研成果奖:对取得优秀科研成果的员工,医院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奖金、发表论文、专利申请等。

4.创新奖:对具有创新意识并在工作中提出有效创新方案的员工,医院将给予奖励,以激励员工在工作中不断创新。

5.工作实绩奖:对基层员工在医疗、后勤、行政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金、荣誉等奖励,以鼓励他们努力工作,提高绩效。

二、惩罚制度1.违反纪律惩罚:对违反医院工作纪律、廉洁纪律、职业道德的员工,根据违纪情节,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

2.服务质量惩罚:对于工作中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员工,根据客户投诉次数、投诉严重性等因素予以惩戒,包括罚款、扣除绩效工资等。

3.违反院规院纪惩罚:对染指患者利益、贪污腐败、行贿受贿等违反院规院纪的员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公开曝光,以警示他人。

4.违反职业道德惩罚:对医德、医风、医纪等方面严重失职、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医务人员,将给予限制行医、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严厉惩罚。

5.泄露患者隐私惩罚:对泄露患者隐私、违反保密约定的员工,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包括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停职、辞退等。

三、奖惩实施程序1.奖励程序:员工可以向所在部门、上级主管或人事部提出奖励申请。

部门或人事部将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员工的申请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给予奖励。

2.惩罚程序:如有员工违规、失职情况发生,部门主管应及时报告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范文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范文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和文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奖惩分为五个等级:纪律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

第四条本细则的执行由人事部门负责。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奖励可以表现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六条个人出色表现奖励可以包括:1. 卓越表现奖:对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奖金为月工资的2倍。

2. 优秀表现奖:对工作业绩良好的个人进行表彰,奖金为月工资的1.5倍。

3. 努力进取奖:对工作积极主动,发展潜力大的个人进行表彰,奖金为月工资的1倍。

4. 先进工作者奖:对部门内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奖金为月工资的0.5倍。

第七条集体出色表现奖励可以包括:1. 集体卓越表现奖:对部门或团队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进行表彰,奖金额度根据成绩大小而定。

2. 集体优秀表现奖:对部门或团队在工作中表现较好的进行表彰,奖金额度根据成绩大小而定。

3. 集体进取奖:对部门或团队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发展潜力大的进行表彰,奖金额度根据成绩大小而定。

第八条个人突出贡献奖励可以包括:1. 学术成果奖:对在科研领域有重大突破或论文发表的个人进行表彰,奖金额度根据成果重要性而定。

2. 服务质量奖:对患者满意度较高或受到患者表扬的个人进行表彰,奖金额度根据表彰情况而定。

3. 精神文明奖:对关爱患者、热心助人的个人进行表彰,奖金额度根据表彰情况而定。

第九条集体突出贡献奖励可以包括:1. 科室贡献奖:对科室在疾病诊治、科研成果、患者满意度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的进行表彰,奖金额度根据成果重要性而定。

2. 综合贡献奖:对医院在服务、教育、科研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进行表彰,奖金额度根据成果重要性而定。

第十条奖励的评定由考核小组进行,根据工作绩效、业绩贡献、工作态度等因素综合评定。

第三章惩罚第十一条惩罚可以包括纪律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和辞退。

医院职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

医院职工奖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医院职工奖惩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医院职工奖励分为以下几类:
1. 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职工给予表彰;
2. 荣誉称号奖励:对在某一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职工授予荣誉称号;
3. 经济奖励:对完成工作目标、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职工给予经济奖励。

第五条奖励标准及程序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惩戒
第六条医院职工惩戒分为以下几类:
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
2. 记过: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记过;
3. 留职察看: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的行为给予留职察看;
4.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职业道德,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惩戒标准及程序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实施与监督
第八条医院设立奖惩委员会,负责奖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九条奖惩委员会成员由医院领导班子、工会、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条奖惩工作应当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实施细则需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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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员工奖惩条例一、目的为加强医院管理,明确奖惩的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医院及员工的行为,根据深圳市卫生主管部门以及******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下称“医院”或“本院”)全体员工。

三、奖惩原则3.1奖惩工作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惩。

3.2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3.3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

3.4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本人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临时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是进行奖惩的基础和依据。

3.5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全国医院工作人员守则》是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各级各类人员务必遵守。

3.6奖惩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有机结合,所有奖惩记录归入员工绩效考核档案。

四、奖励制度细则4.1奖励方式,主要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给予奖金或奖品)、提薪等奖励。

4.2在医院建设以及在日常医疗、教学、科研和后勤工作中表现较好的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100-500元,包括:4.2.1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精神对待本职工作,年度出勤率达96%以上。

4.2.2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中工作成绩显著。

4.2.3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年度业务考核优秀。

4.2.4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医德高尚、廉洁奉公,拒收红包、回扣、宴请者,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事迹突出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

4.2.5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院、科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4.2.6在我院创市“医疗质量评估A级单位”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4.2.7为医院、科室发展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取得较好效益者。

4.2.8及时有效地防止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者或积极参与处理医疗纠纷、投诉并取得明显成效者。

4.2.9收到病人及其家属赠送锦旗、牌匾等表扬、且经查实的,每次奖励100元。

4.2.10拾金不昧者,每次奖励50-300元。

4.2.11举报违规、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奖励举报人50-300元。

4.2.12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人身伤亡和重大损失的,给予奖励200-500元。

4.2.13遇有突发事件或治安案件,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减少医院损失者,给予报销所有费用,并奖励200—500元。

4.2.14各类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敢抓敢管,成绩显著,在公司检查中得到好评的。

4.2.15院内组织的医疗、护理、营销讲座活动,授课者每次给予50—100元奖励。

4.2.16获得先进工作者的个人和文明科室称号的科室,分别给予奖金(100-500元)或奖品。

4.2.17对病情复杂、难度大的病危患者抢救成功,且无医疗缺陷者,对医院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每例奖励300-500元。

4.2.18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技能,在国家、省市以及医院等各层次的理论、技能考核和竞赛中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每人50-200元。

4.2.19在医疗护理、预防保健、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撰写学术论文,获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者,奖励200-1000元;凡在省级以上医学杂志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奖500 元,国家级医学杂志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奖1000 元,在省级学术会上宣读论文的奖200 元。

4.2.20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文章、图片影视等,宣传医院,扩大医院影响者。

属国家级的,每篇(次)奖励300元;省级的奖励200元;市级的奖励100元;区级的奖励50元;院内刊载的奖励10元。

4.2.21积极为医院穿针引线,动员海内外人士、团体向医院捐赠资金、设备的,按捐款总数的3%奖励公关者。

4.2.22 节约药品奖励:各科室节约药品,以节约价值的25%奖励该科室,18%奖励药剂科,5%奖励财务科。

4.2.23各种业务往来中,主动上缴回扣和馈赠的,按上缴金额的20%奖励。

4.2.24关心和爱护医院财产,节约医院资源,节能降耗,取得明显成效者,按增收节支奖励办法给奖。

4.2.25医院认为应奖励的其它行为。

五、处罚制度细则5.1处罚方式包括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5.2工作中员工犯有下列过失,相应给予警告、记过、降级(降薪)、调岗、辞退等行政纪律处分,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处罚,能诚恳接受批评帮教的可以从轻处罚:5.2.1顾客服务方面5.2.1.1病人有疑问或有问题急需解决时,工作人员不理睬、不解释的,罚款50 元;医护人员以各种理由置患者于不顾、不及时诊治的,罚款100元;顾客反映强烈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5.2.1.2服务态度恶劣,顶撞病人或与病人发生争吵,被病人投诉,经查属实者扣当事人100 元;影响极坏,或一年内被有效投诉三次者,予以辞退。

科室负责人出现上述情况予以免职。

5.2.1.3导医没有发现需要帮助的顾客的,1次扣10元;门诊与住院、科与科之间推诿病人的,罚款100元,造成后果者从严处理。

5.2.2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方面5.2.2.1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诊疗常规或操作规程,引发的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损失的40%,科室主任、医务科或护理部负责人、医院主管领导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

5.2.2.2医院将按医疗质量考核办法扣责任科室月质量考核分。

行政、后勤等各类工作人员工作中的失职或过失,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参照上述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5.2.3处方等文书书写方面5.2.3.1处方书写以《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有不符合处方书写要求的,本院检查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5元,可累计;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100元。

5.2.3.2护理文书书写以《护理文件书写规范》的标准执行,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发责任人5元,可累计;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100元。

5.2.4病历书写方面住院病历必须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质量评分标准》和我院的《病历质量控制评分表》认真书写,病历质量实行院科二级级质量控制。

5.2.4.1病历无二级质控的,缺一级扣罚责任人10元/份。

5.2.4.2凡病历中出现单项否决为乙级病历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10元,并责令重写;凡病历中出现单项否决为丙级病历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20元,并责令重写。

5.2.4.3住院病人出院后一周,病历必须归档,逾期交病历而无正当理由的,每逾期一天扣发责任人5元;逾期一周未交的扣发50元。

5.2.4.4造成病历遗失的,扣罚500元。

涉及纠纷(事故)的病历规定期限内未交或遗失的,按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处理。

5.2.5其它资料文书书写5.2.5.1病情记录不分析检查结果,不分析病情,扣当事人10 元/次。

5.2.5.2重要用药或特殊治疗不在病情记录中说明理由,扣当事人20 元/次。

5.2.5.3危重病、疑难病、大中手术的科主任查房记录应详细,如诊断、鉴别诊断、诊治措施、治疗或术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如只写“XX 主任查房,同意诊断及治疗”,经治医生扣20 元。

超过24 小时无科主任签名者扣科主任20 元。

5.2.5.4术前无总结、术后8 小时无手术记录或术后记录,扣经治医生20 元。

5.2.5.5大中手术前无讨论记录者扣当事人及科主任各30 元,重大、疑难及新开展手术,手术前应报告业务副院长,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违者扣当事人及科主任各30 元。

5.2.5.6入院评估表应在24 小时完成,护理记录、体温单、医嘱单、物品记录、交班报告,按护理文件书写要求及时准确完成,出院小结、出院指导,出院24小时内完成,否则扣责任人20 元。

5.2.6执行业务操作制度规程方面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常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

如有违者,引发缺陷、差错、争议(事故)发生,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判定标准进行分级处理。

5.2.6.1发生缺陷受到的处罚:重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200元;中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100元;轻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

5.2.6.2发生差错受到的处罚:一般差错,一次扣发责任人50元;严重差错,一次扣发责任人100-200元。

5.2.6.3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临床诊疗规范,对违反该临床诊疗规范相关条款的,每违反一条扣发责任人30元;不服从主管人员或上级医师合理指导者,每次扣罚30元;屡劝不改者,给予降10%工资或辞退处理。

5.2.6.4术前必须核查病人,严禁不看病人而开医嘱或手术,违者扣当事人100 元。

5.2.6.5未按预约时间给病人作检查、化验、出报告(机器故障或停电除外),扣罚当事人10元;顾客投诉的给予罚款50元;各种检查报告单书写要字迹清晰可辩,有原则性错误,罚款当事人30元/次。

错发报告,罚当事人50 元;因错发报告造成严重后果者扣200 元并解聘。

5.2.6.6从事临床医疗、护理的医务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在入职2个月内办理好执业变更注册手续、超过2个月未办理变更的须先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后的再上班,超过3个月的给予降低10-20%的工资或解聘,确保依法执业。

5.2.6.7请上级医师会诊,上级医师不及时会诊者(急会诊上班时间10分钟内,班外时间半小时内), 扣上级医师50 元.收治危重病例应立即请上级医师会诊,违者扣当事人50 元。

无正当理由而不执行上级医师意见者,扣当事人50 元。

5.2.6.8正常工作日管床医生每天查房不少于2 次,每少一次扣20 元。

科主任在24 小时内应检查新入院病人,并在病情记录中签名,违者每次扣科主任30 元。

科主任每周查房不少于2 次,少一次扣50 元。

5.2.6.9严重违反诊疗操作常规者,扣当事人100 元,3 次以上者解聘。

5.2.6.10药房错漏发药品,扣当事人30 元/例,造成不良影响者扣200 元或解聘。

5.2.6.11违反麻醉药品使用管理规定者,扣责任人每支(片、丸)50 元,麻醉处方不合格,而又不及时更正者,扣当事人30 元。

5.2.6.12给患者治疗时:打错针、发错药、漏执行医嘱、漏执行护理项目,扣当事人30 元/次,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扣200 元并给予解聘。

顾客输液完护士没发现1次扣10元;滥用抗菌素的,每张处方扣罚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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