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防潮措施二十条
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3篇)
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防水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规范操作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所有从事防水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要求,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防水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防水工作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和工具。
第五条防水工作必须进行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施工计划,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第六条防水工作应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七条施工前必须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条件和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如有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第八条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第九条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进行技术交底。
第十条施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标识和警示,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施工操作第十二条施工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佩戴防护服和防护眼镜。
第十三条施工时必须正确使用施工工具和设备,禁止乱携带和滥用工具。
第十四条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操作,禁止任意变动。
第十五条施工时必须注意施工环境的安全和卫生,禁止乱扔垃圾和随意倾倒废弃物。
第十六条施工时必须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工作岗位和任务,确保施工的连续性和高效性。
第十七条施工时必须密切配合其他施工人员的工作,禁止相互阻碍和冲突。
第四章安全防护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通道,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合格的安全网和安全吊网,确保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二十条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安全带,并绑好防护绳,确保其安全。
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合格的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确保火灾的预防和控制。
第二十二条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应对突发事件。
防水防潮措施20条
• 十九、设备房要合理考虑排水问题,室内不具备排水条件时可考虑 在室外做排水,具体详设计。
• 二十、消防水池及比较重要的功能房间处钢筋砼墙施工缝采用止水 钢板,其余均采用橡胶止水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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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防潮设计及施工措施二十条
• 十、门窗框防水处理:
a.门窗框两侧必须是现浇混凝土或砌实心砖; b.窗台作100mm高细石混凝土压顶或详设计。
• 十一、首层无架空层时:
a.地面找坡层上作一道1.5厚SPU防水涂料且沿墙上返500mm,面层细石混凝 土中加5%防水剂,具体做法详设计;
e.女儿墙底部设500mm高素混凝土反槛。
f.厨房和阳台均设臵防水层,具体详设计。
防水防潮设计及施工措施二十条
• 四、室外沉箱底部设地漏,沉箱底部均向地漏作2%找坡,找坡后再做卷材防 水层,沉箱若有隔断,采用素混凝土与结构梁板一起现浇;卫生间沉箱必须 做找坡层,保证底部不积水。 五、给水管与防水层不能穿插施工,应先做管再做防水层;出阳台给水管不 能走门框底部而应在室内升起来水平穿墙,剪力墙处预埋钢套管,砖墙预埋 PVC套管。 六、地下室精装修材料:必须具备防水防潮功能。 七、厨房地面及橱柜后墙面均应满铺墙、地面砖。 八、结构板标高:阳台降60mm;露台降标高不小于100mm,具体详设计。 九、外墙线条优先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线条上部向外作找坡,下口作鹰嘴, 具体坡度及做法详设计。
防水防潮设计及施工措施二十条
• 一、屋面排水排水方式:
排水 方式 适用 情况 无组织排水 建筑高度<10m 局部单块坡屋面面积<10㎡ 有组织排水 除无组织排 水的情况外, 且建筑高度 ≥10m
非全坡屋顶的女儿墙小屋檐(如: 女儿墙及露台小坡檐口、电梯机房 与楼梯间屋顶、端部户型的转角塔 楼屋顶)
仓库防火、防潮管理办法
仓库防火、防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仓库的安全运营,减少火灾、防止潮湿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的仓库管理。
第三条仓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加强仓库的防火、防潮工作。
第四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仓库进行检查、维护,确保防火、防潮设施设备的完好。
第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从事仓库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防火、防潮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第二章防火管理第六条仓库应设置防火隔离区域,避免可燃物品的聚集,防止火势蔓延。
第七条仓库内应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证人员在火灾发生时的安全撤离。
第八条仓库内应装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箱等。
第九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仓库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充装,确保其使用效果。
第十条仓库内禁止使用明火,必要时应使用电动工具等替代性设备。
第十一条仓库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查、维护,防止电火灾的发生。
第十二条仓库内的危险品应妥善存放,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仓库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应专门存放,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
第三章防潮管理第十四条仓库内应设置防潮设施,如防潮垫、防潮剂等,保证仓库内的货物不受潮湿影响。
第十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仓库进行通风、湿度测量,确保仓库内的湿度合适。
第十六条仓库内应定期对湿度较高的货物进行调整、调拨,避免仓库内的潮湿。
第十七条仓库内的货物应妥善包装,采取密封措施,防止湿气侵入。
第十八条仓库内的货物应避免与地面直接接触,可采用货架或搁板进行储存。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监管部门应定期对仓库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其防火、防潮设施设备的完好。
第二十条监管部门应对仓库内的货物进行抽样检验,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十一条监管部门应对仓库内的人员进行防火、防潮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五章处罚与责任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办法的仓库管理人员,采取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第二十三条对因违反本办法导致火灾、货物受潮等事故的,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广东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广东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住宅工程质量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每年都会有因为质量问题而引发重大事故的房屋工程。
各地政府部门和建筑施工单位应该重视住宅工程质量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预防并治理住宅工程通病,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
以下是广东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二十条。
1.建筑地基应进行压实和排水处理,确保地基的稳定和排水性能。
2.外墙涂料应选用质量可靠的产品,涂装前应进行充分检查和处理,防止出现漏洞和起皮现象。
3.门、窗框及玻璃应进行质量检验,用以防止出现门窗不平、不密合等情况。
4.独立住宅、别墅等应设防盗警报器,确保住户财产的安全。
5.室内防水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同时针对各种场合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如卫生间、厨房等。
6.管道的安装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注意管道的材质和施工现场环境的卫生状况。
7.吊顶的施工应采取防火、防霉、防潮、防腐等措施,确保建筑物内部环境的质量。
8.地面的铺设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采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建材,确保地面平整、牢固、防滑。
9.电线、电源插座等安装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防止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10.太阳能系统及其他绿色能源系统的使用应具备相应的市场认证和资质文件,能源系统安装应注意接地和保护措施。
11.设计施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各项标准和要求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严禁违规操作。
12.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确保建筑物的抗震性能。
13.立交桥工程应采取符合国家、地方和有关规定的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确保车行安全。
14.涉水工程应采取符合规定和实际情况的防水措施,确保建筑物的防水性能。
15.安装电梯要经过严格的系统验收和调试,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6.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同时应配备有效的消防器具和人员。
17.电力转变工程应关注电力质量问题,并进行质量检测和调整,确保建筑物的电力质量。
18.建筑物外部设备 (如暖气设备、空调机、导热管等) 应采取符合标准要求的保护措施,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防水卷材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防水卷材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防水卷材生产、销售和使用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防水卷材的生产、销售、运输、储存、施工和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防水卷材的生产、销售、施工和使用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确保防水工程质量。
第四条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防水卷材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防水卷材的生产第五条防水卷材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拥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生产设备;(三)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检测手段;(四)具备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
第六条防水卷材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第七条防水卷材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销售记录等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的落实。
第八条防水卷材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
第三章防水卷材的销售第九条防水卷材销售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拥有合法的经营场所和销售渠道;(三)具备一定的仓储设施;(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第十条防水卷材销售单位应当销售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产品,并如实向用户介绍产品性能和用途。
第十一条防水卷材销售单位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对销售的产品进行跟踪管理。
第十二条防水卷材销售单位应当对销售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第四章防水卷材的运输与储存第十三条防水卷材的运输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采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运输工具;(二)确保运输过程中的产品不受损坏;(三)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潮、防雨、防晒等措施。
第十四条防水卷材的储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储存场所应当通风、干燥、防潮、防霉;(二)储存产品应当离地、离墙,堆放整齐;(三)储存产品应当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环境;(四)储存产品应当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处理。
2024年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房屋装饰装修结构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装饰装修行业,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包括新建房屋的装饰装修以及二次装修。
第三条房屋装饰装修应秉持安全、环保、节能的原则,合理设计、选材、施工,确保不对生活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第四条房屋装饰装修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五条房屋装饰装修企业应配备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二章设计与选材第六条房屋装饰装修需进行安全评估和设计,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房屋结构和装修材料的适用性、稳定性、耐久性等因素。
第七条房屋装饰装修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装修材料,避免使用有害物质,确保材料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第八条在装修设计中,应合理配置消防设施和通风系统,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疏散和防火通风。
第九条装修设计过程中应注重防水、防潮等措施,避免房屋结构受潮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在设计中应合理安排电线、管道等设施,避免交叉和过度集中,以减少电气和气体泄漏的风险。
第三章施工与管理第十一条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严禁擅自变更设计方案和施工材料。
第十二条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施工规范和标准操作,避免出现延期、违章施工等情况。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设备,同时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垃圾和废弃物的分类处理,确保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第十六条施工完毕后,装修企业应进行安全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房屋居民可以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验收,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房屋装饰装修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定期组织相关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
仓库防水防潮预防措施培训
仓库防水防潮预防措施培训为了确保仓库的货物能够安全存放,防止货物受到水潮的侵害,我们有必要对仓库的防水防潮预防措施进行培训。
以下是一些防水防潮的预防措施,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防水措施1.做好屋面的防水工作。
检查和修复仓库屋面的漏水问题,包括防水层的破损、排水系统的堵塞等。
定期检查屋面的状况,并且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以避免漏水的发生。
2.做好地面的防水工作。
对于地面的防水工作,可以使用防水涂料或铺设防水材料。
确保地面的排水系统正常运作,以防止雨水积累。
3.加强仓库墙壁的防水工作。
定期检查仓库墙壁的状况,检查是否有开裂、渗水等问题。
及时进行修复或加固,确保墙壁的防水效果。
4.注意门窗的防水。
门窗是仓库容易漏水的地方,需要注意密封工作。
定期检查门窗边缘是否有破损,有必要时更换密封条,确保门窗的防水效果。
5.控制仓库内湿度。
仓库内湿度过高会导致货物受潮,因此需要控制室内湿度。
可以采取通风、除湿等措施,确保仓库内的湿度在合理范围内。
二、防潮措施1.保持仓库内外的通风。
通风是减少仓库内湿度的重要手段,可以通过开启门窗、设置通风设备等方式实现。
2.合理布置货物的存放位置。
将易受潮的货物放置在离地面较高的位置,以减少受到地面潮气的影响。
并且要避免堆放过密,以保持货物的通风通畅。
3.定期清洁仓库。
清洁仓库可以清除仓库内的湿气,减少潮气的产生。
对于已经受潮的地面或货物,及时进行清理和干燥处理。
4.记录天气情况。
了解天气情况对于防范仓库受潮问题非常重要。
定期记录天气情况,了解降雨情况,对可能发生的潮湿天气及时做好防范措施。
5.保持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仓库的防水防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复,避免问题扩大化。
以上是关于仓库防水防潮预防措施的一些培训内容,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习和遵守。
防水防潮是保障仓库货物安全的重要环节,大家应该共同努力,做好防水防潮工作,确保货物不受到损害。
仓库防火、防潮管理办法范文
仓库防火、防潮管理办法范文仓库是企业存放物资的重要场所,对于企业来说,保护仓库内物资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其中,防火、防潮管理是保障仓库物资安全的重点工作。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仓库防火、防潮管理办法范文,供参考。
一、总则1.1 目的:为了保障仓库内物资的安全、防范火灾和潮湿等因素对物资的损害,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有的仓库。
二、仓库布局和结构设计2.1 仓库布局要合理,与周边建筑物的距离要符合相关的消防法规要求,不得存在阻碍疏散通道的情况。
2.2 仓库的建筑结构要符合相关的消防法规要求,能够承受一定的火灾热力作用,不易倒塌。
三、仓库防火管理3.1 防火审查:对于新建仓库和改建仓库的工程项目,在施工前必须进行防火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3.2 防火设施:仓库内应配备相应的防火设施,包括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栓等。
3.3 消防通道:仓库内应设置足够宽敞的消防通道,通道两侧不得存放物品,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3.4 易燃物品管理: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要存放,需进行专门防护和保管。
3.5 防火隔离:仓库内应设置合理的防火隔离措施,将易燃物品与其他物品隔离开来,减少火势蔓延的风险。
四、仓库防潮管理4.1 仓库建筑物防潮处理:仓库建筑物的墙体、地面和屋顶应按照相关的建筑标准进行防潮处理,以防止地下水渗入。
4.2 通风管理:仓库内应确保良好的通风系统,将湿气排除,避免物资潮湿。
4.3 除湿设备:如果仓库内物资容易受潮,应配备相应的除湿设备,定期进行除湿处理,确保物资的干燥。
4.4 定期检查:仓库设立定期检查制度,对仓库的防潮设施和除湿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应急管理5.1 仓库内应设置应急照明系统,以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照明。
5.2 组织演练: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增加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组织疏散和扑灭。
仓库防霉防潮管理制度
仓库防霉防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防霉防潮管理,确保仓储物品的安全和完好,提高仓库管理水平,规范操作流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仓库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物资管理部门、仓库管理员等。
第三条仓库防霉防潮管理制度是仓库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四条仓库管理员必须具备相关管理经验和防霉防潮知识,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保证仓库的良好运转。
第二章仓库防霉管理第五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仓库进行防霉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墙壁、天花板、地面等进行清洁消毒。
第六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仓库内的仓储物品进行清洁和检查,确保物品没有发霉变质现象。
第七条仓库管理员应采取防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透气、环境湿度控制等,防止仓储物品受潮霉变。
第八条仓库管理员应配备合适的防霉药剂,对易受霉的物品进行定期喷洒处理,确保物品的质量。
第九条发现仓储物品发霉变质,应及时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报废、清理、处理等,避免影响其他物品的安全。
第十条仓库管理员应做好防火措施,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有效应对。
第三章仓库防潮管理第十一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仓库内的排水系统,确保通畅畅通,避免因排水不畅导致仓库潮湿。
第十二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仓库内的地板、墙壁等,发现有潮湿迹象及时处理,防止潮湿蔓延。
第十三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仓库内的通风设备,确保正常运转,及时更换损坏零件,保证室内空气流通。
第十四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进行环境湿度监测,一旦发现湿度过高,应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避免物品受潮。
第十五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仓库内的货物进行搬运、翻面等操作,确保货物四周通风通透,避免受潮发霉。
第十六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应及时更换,避免受潮发霉。
第四章仓库安全与保障第十七条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巡检仓库周边环境,确保安全,防止水灾、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厂房防潮防水措施
厂房防潮防水措施概述在湿度较高的地区或者在高湿度的季节,厂房防潮防水措施变得尤为重要。
不仅可以有效减少湿气对设备和原材料的腐蚀,还可以维持室内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效率和员工的工作环境。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厂房防潮防水措施,从地面、墙壁和屋顶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地面防潮地面是潮湿容易滋生细菌和霉菌的主要区域之一,因此在厂房地面进行防潮处理非常重要。
1. 选择合适的地面材料选择防潮、防水性能好的地面材料可以极大地减少潮湿问题。
例如,可以使用防水性能好的地砖、水泥地面或者铺设防潮地板。
2. 搭建防潮层在地面下方搭建一层防潮层可以有效隔绝地面的潮湿。
常用的防潮层材料有防水软膜、沥青防水卷材等。
3. 增加排水系统在厂房地面设置合理的排水系统,可以快速将水分排出,有效避免积水问题。
排水系统可以包括地漏、排水沟和排水管道等。
墙壁防潮墙壁是潮湿问题的主要来源之一,进行防潮处理可以有效防止湿气渗入室内。
1. 补漏处理墙壁上的裂缝、空鼓等问题会导致湿气渗透,因此需要及时进行修补,确保墙壁的完整性。
2. 墙面防潮涂料选择防潮性能好的墙面涂料可以有效阻隔湿气。
常见的墙面涂料有防潮腻子、防潮涂料等。
3. 透气处理墙壁透气性能好可以减少潮湿问题,因此可以在墙壁上施工透气的隔热层。
屋顶防潮屋顶是厂房防潮的关键部位,合理的屋顶设计可以减少湿气渗透。
1. 屋顶防水层屋顶防水层是防止湿气渗透的重要层次,选择防水性能好的材料进行施工。
2. 排水系统屋顶设置合理的排水系统,包括雨水管道、雨水集中排出口等,可以迅速将雨水排出,避免积水问题。
3. 屋顶维修定期检查和维修屋顶,及时处理破损、龟裂等问题,确保屋顶的完好性。
通风与除湿厂房内部的通风和除湿工作对防潮防水非常重要。
1. 良好的通风系统安装良好的通风系统可以提供空气流通,避免湿气积聚。
2. 除湿设备根据厂房的实际需求,安装合适的除湿设备可以有效降低室内湿度。
结论厂房防潮防水措施对于保护设备、维护工作环境至关重要。
雨季施工20条安全防护措施
雨季施工主要思路首先是雨季防洪领导小组的建立,该小组还要负责建立防汛计划以及各种紧急预案措施。
同时,项目部要设专职的值班人员,这样才能保证昼夜都能有人进行值班,对天气情况了如指掌。
同时,施工人员的雨季施工培训工作也要随之展开,对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要做一次全面的检查。
最后,除了施工现场,生产生活基地的排水设施也要进行检查,随时清理排水以及各种垃圾,这样才能做到雨水排水通畅。
具体防护措施一、办公区排水1、检查办公室、宿舍及料库屋面有无漏雨现象,对漏雨的部位及时修理完好。
2、室外地面全面硬化,道路场地等排水坡向正确、排水沟畅通无阻,确保施工现场无积水。
二、施工现场排水1、雨季来临前,着重检查工程重点防范部位地下楼层,沿主体四周地面设置300×500(b×h)排水明沟,下雨时配备水泵进行集水坑排水,并将水排到地面上的排水沟中。
2、整理施工现场,保证排水畅通。
3、检查场内外的排水设施,确保排水设备完好,以保证暴雨后能在较短的时间排出积水。
根据实际情况,利用施工现场的集水井就近为原则作为现场排水集中点。
三、生活区1、雨期来临之前项目后勤人员应对生活区的临时房屋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存在漏雨、稳固、雷击等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检查食堂、厕所等的排水沟,及时疏通污水管道。
大雨来临前要清理化粪池,避免化粪池因大雨袭击而溢出。
3、施工现场人员宿舍、围墙等的基础应高出自然地面300mm以上,并用灰砂砖做大放脚,以保证该部分结构的安全。
室内地面应高出室外100mm以上,防止雨水等浸入。
四、原材料及半成品的储存和堆放1、钢筋在施工现场进行堆放时,应放置于地势较高,不受雨水侵蚀的位置,同时钢筋下部采用木方等材料垫高不小于200mm。
对于加工成型的钢筋,应尽量放置于钢筋加工棚内的避雨水处,防止钢筋被雨水腐蚀生绣。
2、水泥要搭设库房,做好库房的防雨工作及地面的防潮工作,防止受潮。
其它材料应根据材料的性质采取相应的堆放措施。
供配电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规程
供配电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规程第一章目的第一条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各项性能良好。
第二章范围第二条适用于城投物业各服务中心、分(子)公司内供配电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
第三章职责第四条项目经理负责审核《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年度计划》《柴油发电机组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并检查该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工程经理负责组织编制《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年度计划》《柴油发电机组维修保养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年度维保计划。
第六条工程部维修人员负责对供配电设备设施、柴油发电机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第七条公司总部工程管理部协助检查、监督维护保养的情况。
第四章配电室管理制度第八条负责供电系统操作、巡查、维修、养护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技术性能和有关安全措施。
第九条配电设备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和值班,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持证电工操作,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低压柜开关状态须作好警示、标识。
第十条变配电房设备每天巡查两次,做好巡查记录;每周对配电房进行清洁;每月定时抄表及对配电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检修,确保供配电系统正常,配套设施、设备、装置完好;并对巡查记录、抄表记录进行统计、分析,监视系统运行状态,诊断系统故障,制定节能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巡查记录中注明,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第十一条停电时,应提前向用户发出通知;恢复送电时,在确认供电线路正常、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
第十二条配电房内设备及线路变更,要经项目经理同意;重大变更,要上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三条配电房室温不可超过40摄氏度;消防设施须定期检查,保持完好、有效,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
第十四条非当值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因故需进入配电房,必须经项目经理或工程经理同意,方可进入。
第十五条配电房门口需安装防鼠板,防止小动物进入。
第五章发电机房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发电机房门平时应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保管,非工作人员须经项目经理或工程经理同意,由工程部电工陪同,方可进入发电机房。
生产管理部防汛、防止水淹厂房事故的规定(4篇)
生产管理部防汛、防止水淹厂房事故的规定为了保障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防止厂房发生水淹事故,生产管理部制定了以下防汛措施和规定:1. 厂房设施的排水系统必须经过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畅通无阻。
在每年的汛期前,必须对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清理,清除堵塞物和杂物。
2. 外围围墙、园区道路、排水沟等设施也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3. 按照防汛要求,厂房地面必须具备排水的能力,应保证排水沟的宽度和深度足够,可以迅速排走流入的雨水。
4. 雨水收集系统必须疏通畅通,防止积水。
收集的雨水必须定期排除,以免造成压力过大导致水淹。
5. 如果预测到汛期雨水量较大,生产管理部要及时召开会议,制定应急预案和分工责任,确保各个部门能够快速响应。
6. 厂房入口处应设置防水挡板或防水门,有效封堵雨水进入的通道。
7. 厂房周边的建筑物和设施必须符合防汛要求,如屋顶、外墙等要密封牢固,避免雨水渗透。
8. 厂房设有防水设施的关键区域需要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如地下库房、电气设备间等应做好防水处理。
9. 各个车间和仓库应该保持整洁有序,杜绝存放水源接近物品,防止水淹导致的物质损失和安全事故。
10. 每个班组的负责人必须定期检查水源周围的设施和设备,确保不会发生漏水或渗水情况。
11. 若厂房周边有河流或水库等水源,负责人必须定期观测水位和水势变化,及时上报生产管理部,以便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12. 在发现漏水、渗水等问题时,负责人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并将情况上报生产管理部。
13. 在汛期,生产管理部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水文监测数据,及时向车间通报防汛信息,确保员工安全。
14. 对于可能受水淹影响的重要设备,要做好防护措施,如提前搬迁、避免水浸等。
15.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汛演练和培训,增加员工的防汛意识和应急能力。
生产管理部防汛、防止水淹厂房的规定是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厂房安全和生产的正常进行。
杭州市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办法
主管部门对运输单位倾倒工程渣土的情况应定期检查㊂第二十条㊀禁止在处置场地以外倾倒工程渣土㊂禁止在处置场地将工程渣土与其他城市生活垃圾㊁危险废物混合倾倒㊂第二十一条㊀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方便行政相对人办理相关手续㊂第二十二条㊀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补办手续,赔偿损失,并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未办理工程渣土处置手续擅自开工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二)无工程渣土准运证㊁伪造工程渣土准运证运输工程渣土,或者运输工程渣土与工程渣土准运证要求不符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三)出借㊁转让㊁涂改工程渣土准运证的,处以2000元罚款;(四)运输车辆未冲洗干净,驶离建设工地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五)运输车辆未实行密闭化运输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六)在非登记公示或者非选择的处置场地倾倒工程渣土,或者在处置场地将工程渣土与其他城市生活垃圾混合倾倒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㊂第二十三条㊀工程渣土处置场地的经营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工程渣土和其他城市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的,或者未经登记擅自处置工程渣土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补办手续,并可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㊂第二十四条㊀违反本办法规定,涉及其他有关法律㊁法规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㊂第二十五条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㊁滥用职权㊁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㊁监察机关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㊂第二十六条㊀萧山㊁余杭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区工程渣土管理的具体规定㊂第二十七条㊀本办法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㊂杭州市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07号㊀㊀‘杭州市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2月27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㊂市长㊀徐立毅2018年1月16日㊀㊀第一条㊀为了预防和减少因钱塘江潮汐引发的人身伤害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加强钱塘江沿岸的公共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㊂第二条㊀本市市区范围内的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钱塘江水域的水上交通㊁渔船防潮安全管理适用其他法律㊁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适用本办法㊂钱塘江南岸萧山区小砾山下游㊁北岸西湖区社井下游为防潮安全管理范围㊂第三条㊀本市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实行全市统筹协调㊁区人民政府负主要责任㊁安全防范为主的原则㊂第四条㊀市人民政府设立钱塘江防潮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防潮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㊃21㊃问题,决定防潮安全管理的重大事项㊂钱塘江防潮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承担㊂第五条㊀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编制防潮安全设施建设规划,制定防潮安全管理制度和设施设备设置技术规范,并对各区人民政府的防潮安全设施建设㊁日常巡查㊁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㊁检查和考核;其所属的防潮安全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具体负责防潮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㊂市水文机构负责钱塘江潮汐的水文监测和预报㊂第六条㊀防潮安全管理范围沿线的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潮安全管理工作,确定本级防潮安全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防潮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保障防潮安全管理经费㊂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㊁法规和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组织本辖区内的防潮安全管理工作㊂第七条㊀防潮安全管理范围沿线的乡(镇)人民政府㊁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收集并报告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的相关信息,开展防潮安全事件发生后人员避险转移㊁安置工作,并履行市㊁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防潮安全管理职责㊂第八条㊀本市各级公安㊁交通运输㊁渔业㊁气象㊁旅游㊁体育㊁卫生㊁教育㊁民政㊁建设㊁安全监管㊁城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防潮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㊂村民委员会㊁城市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防潮安全管理工作㊂第九条㊀本市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钱塘江防潮安全工作㊂市防潮安全管理机构㊁区防潮安全管理部门应当为相关社会组织㊁志愿服务组织参与防潮安全工作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其在防潮安全宣传㊁巡查喊潮㊁应急救援等工作中的作用㊂第十条㊀个人应当遵守防潮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翻越挡浪墙,不得进入危险区域;违反防潮安全管理规定致使损害结果发生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㊂第十一条㊀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动防潮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防潮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钱塘江防潮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实现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的智慧化㊂第十二条㊀本市各类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防潮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防潮安全意识㊂在防潮安全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作业的单位应当将防潮安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防潮安全教育㊂观潮节㊁涉江体育赛会等大型活动的举办单位,应当对参加活动的人员进行防潮安全教育㊂第十三条㊀市防潮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开展钱塘江防潮安全知识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在传统观潮节庆等重要潮汛期,应当通过电视㊁网络㊁报纸等媒体进行防潮安全专题宣传㊂区防潮安全管理部门,防潮安全管理范围沿线的乡(镇)人民政府㊁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防潮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㊂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旅游从业单位开展对游客的防潮安全教育,提高游客的安全防范意识㊂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钱塘江防潮安全㊁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㊂第十四条㊀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㊁交通运输㊁渔业㊁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钱塘江防潮安全设施建设规划,经征求防潮安全管理范围沿线各区人民政府的意见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㊂编制防潮安全设施建设规划应当兼顾钱塘江生态保护和水利㊁水上交通㊁旅游开发等要求㊂防潮安全设施是指用于安全防护㊁宣传㊁警示㊁信息化管理的相关设施㊂第十五条㊀专项防潮安全设施建设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㊂与涉江工程建设项目相结合的防潮安全设施,应当纳入主体工程设计,并同时施工㊁同时投入使用㊂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范围内堤坝㊁码头等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容易引发防潮安全事件的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㊁告示牌,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并做好防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㊂第十六条㊀防潮安全设施建设应当遵循生态㊁实用㊁高效原则,并与沿江景观保持协调㊂建设防㊃31㊃潮安全设施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㊁地方标准;没有国家㊁地方标准的,应当符合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㊂第十七条㊀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防潮安全管理的要求㊂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范围内现有的堤坝㊁码头㊁水闸等设施不符合防潮安全管理要求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改造计划,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防潮安全设施建设规划要求进行改造㊂第十八条㊀区防潮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防潮安全设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㊂第十九条㊀区防潮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范围内容易引发防潮安全事件的危险区域进行调查㊁登记㊁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㊁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㊂第二十条㊀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实行巡查喊潮制度㊂巡查喊潮的工作方式和工作规范,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㊂第二十一条㊀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范围沿线的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巡查喊潮队伍㊂区防潮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巡查喊潮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技能培训㊂第二十二条㊀巡查喊潮时间为潮前潮后各1小时㊂巡查喊潮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当统一着装,佩带统一标识,配备喊潮装备,并按照工作规范进行日常巡查喊潮㊂第二十三条㊀巡查喊潮期间发现人员滞留危险区域的,巡查喊潮工作人员应当劝其离开;经劝导仍不离开的,巡查喊潮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㊂发现人员落水等紧急情况的,巡查喊潮工作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同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救助措施,并上报区防潮安全管理部门㊂第二十四条㊀巡查喊潮工作人员发现防潮安全设施损坏的,应当向区防潮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由区防潮安全管理部门通知防潮安全设施管理单位及时修复㊂第二十五条㊀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㊁交通运输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市防潮安全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㊂区防潮安全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市防潮安全应急预案,编制本级防潮安全应急预案,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㊂区防潮安全应急预案应当报市防潮安全管理机构备案㊂防潮安全应急预案是指对钱塘江潮汐可能引发的灾害进行应急抢险㊁减轻灾害的对策㊁措施,应当包含潮汐风险分析㊁组织体系与职责分工㊁预防与预警㊁应急响应㊁应急保障㊁后期处置等内容㊂第二十六条㊀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㊁区人民政府按照防潮安全应急预案的规定开展应急演练㊂区防潮安全管理部门应当组织防潮安全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每年不得少于1次㊂第二十七条㊀在防潮安全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作业的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防潮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防潮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㊂举办观潮节㊁涉江体育赛会等大型活动的,举办单位应当根据防潮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应急预案,于活动举办10日前向市防潮安全管理机构报告㊂第二十八条㊀市水文机构负责钱塘江潮汐的水文监测,发布潮汐预报㊂新闻媒体传播钱塘江潮汐预报信息的,应当使用市水文机构通过官方途径发布的潮汐预报信息㊂第二十九条㊀市防潮安全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并向社会公布防潮安全电话,提供信息咨询㊂第三十条㊀市水文机构监测发现有较大规模潮汐现象发生,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及时向市防潮安全管理机构通报;市防潮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发布防潮安全预警,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防潮安全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㊂防潮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公安㊁交通运输㊁民政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㊁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防潮安全应急预案的规定开展人员搜救,疏散㊁撤离㊁安置相关人员等工作㊂第三十一条㊀防潮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当按照防潮安全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事件调查㊂防潮安全事件调查报告应当向社会公布㊂第三十二条㊀本市各级人民政府㊁街道办事处㊃41㊃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㊁滥用职权㊁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㊂第三十三条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在防潮安全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作业的单位未制定防潮安全管理制度的,由所在地的区防潮安全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㊂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观潮节㊁涉江体育赛会的举办单位未按照规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的,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未按照规定向市防潮安全管理机构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㊂第三十四条㊀本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㊂2007年9月15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35号公布的‘杭州市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㊂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08号㊀㊀‘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已于2017年12月27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㊂市长㊀徐立毅2018年1月16日第一章㊀总㊀㊀则第一条㊀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等有关法律㊁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㊂第二条㊀杭州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㊁失业保险费㊁工伤保险费㊁生育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适用本办法㊂第三条㊀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㊁对象㊁费率(或者缴费额度)按照有关法律㊁法规㊁规章和省㊁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㊂第四条㊀本办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依照法律㊁法规㊁规章和省㊁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㊁国家机关㊁事业单位㊁社会团体㊁民办非企业单位㊁基金会㊁律师事务所㊁会计师事务所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㊂第五条㊀本办法所称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㊁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按规定可以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依法以个人形式参加社会保险㊂第六条㊀地方税务机关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工作㊂财政㊁审计㊁市场监督管理㊁公安㊁民政㊁统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㊂第七条㊀地方税务机关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加强社会保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实现社会保险信息共享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社会保险工作需要,与市场监督管理㊁民政㊁机构编制管理㊁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相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㊂第八条㊀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相关的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记录㊂㊃51㊃。
建筑设计施工防水防潮措施二十条
建筑设计施工防水防潮措施二十条第一条设计标高1、主体结构施工时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的标高严格控制楼面砼的浇筑高度。
2、露台下层层高大于3.8m,结构板比相邻房间结构板面标高低250 mn;下层层高小于3.8m,结构板比相邻房间结构板面标高低150 mm3、有地暖厨房结构板面标高比客厅结构板面标高低20mm4、卫生间沉箱板面与客厅结构板面高差350 mm第二条楼面面砖及门槛石湿贴范围规定1、全部门槛石(包括厨卫门、阳台门、入户门、户内门等)必须采用1:2.5 水泥砂浆湿贴,并在粘结层水泥砂浆中添加防水剂。
2、淋浴隔断挡水石必须采用1:2.5水泥砂浆湿贴,并在粘结层水泥砂浆中添加防水剂。
3、厨房、卫生间等地砖必须采用1:2.5水泥砂浆湿贴。
4、客厅及走道波打线铺贴时必须采用1:2.5水泥砂浆湿贴,并在粘结层水泥砂浆中添加防水剂。
第三条混凝土挡水坎的设置要求1、厨房、卫生间四周墙体底部设C20素混凝土挡水坎,高200mm宽同墙厚。
2、厨房及阳台外露管道根部设置挡水台,完成面高出楼面40mm3、水电管井四周墙体底部设200 mm高混凝土挡水坎。
4、出屋面的房间(机房、楼梯间)、风井、管道井、烟道、女儿墙底部设高300 mm宽度同墙厚的C20混凝土挡水坎。
第四条卫生间沉箱设置排水措施1、卫生间设沉箱侧排地漏。
2、沉箱底板用防水砂浆向侧排地漏找坡(坡度不小于2%,且侧排地漏为最低处,保证沉箱底板排水顺畅。
先找坡,后做防水层。
3、沉箱侧排地漏应有防堵塞措施。
第五条卫生间防水防潮措施1、卫生间墙面和沉箱抹灰一次成型,同时将管根、墙根阴阳角做圆角。
2、卫生间沉箱板面做聚氨酯涂膜防水层,四周上翻高度高出建筑面层300mm门洞处外伸300mm3、卫生间两道防水完成要分别做蓄水试验,蓄水时间不小于48小时,蓄水深度30mm检查时不渗为合格,同时做好防水工程隐蔽检查验收记录和工序交接记录。
;4、卫生间淋浴隔断内墙面做水泥基JS- U型防水层,高度1.8米,保证墙背面防潮。
仓库防水防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仓库管理,确保仓库物资安全,防止水患和盗窃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半成品仓库等。
第二章防水管理第三条仓库地面应选择防滑、耐磨、易于清洁的材料,确保排水畅通,避免积水。
第四条仓库内应配备必要的排水设施,如排水沟、集水井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五条仓库屋顶应采用防水材料,防止雨水渗透。
屋顶防水层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第六条仓库门窗应密封良好,防止雨水进入。
如发现门窗渗水,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第七条仓库内应避免存放易受潮的物资,如需存放,应采取防潮措施,如使用防潮包装材料、干燥剂等。
第八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仓库的防水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第三章防盗管理第九条仓库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防盗。
第十条仓库入口应安装监控设备,并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仓库门禁系统应严格执行,非仓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
第十二条仓库管理人员应掌握仓库内物资的数量、种类和存放位置,做到心中有数。
第十三条仓库内应安装防盗报警系统,并定期进行测试,确保报警系统有效。
第十四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加强日常巡逻,及时发现并制止可疑行为。
第十五条仓库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外借。
钥匙丢失后,应及时更换锁具。
第十六条仓库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如需存放,应采取特殊措施,如加锁、上锁等。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对仓库管理人员进行防水防盗知识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继续担任仓库管理工作。
第五章处罚第十九条仓库管理人员因失职导致仓库发生水患或盗窃事故,应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条仓库管理人员故意破坏仓库设施或泄露仓库信息,应依法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提高仓库的防水防盗能力,确保公司物资安全,为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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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水防潮措施二十条第一条合理确定标高1、单开间阳台(含入户花园和厨房外阳台)比客厅结构板面标高低80 mm。
两开间阳台(客厅阳台与卧室阳台连通)比客厅结构板面标高低100 mm。
阳台结构板配筋与室内房间结构板配筋断开,阳台结构板单独配筋。
客厅出阳台推拉门地面波打线与铝合金门下框内侧上口齐平,推拉门外侧门槛石与铝合金门下框外沿齐平。
2、出屋面的房间(机房、楼梯间等)楼板结构面标高比屋面结构面标高高300mm。
3、有保温要求的露台结构板面标高比相邻房间结构板面标高低250mm,无保温要求的露台结构板面标高比相邻房间结构板面标高低150 mm。
4、厨房结构板面标高比客厅结构板面标高低20mm。
5、卫生间沉箱板面与客厅结构板面高差350 mm。
卫生间墙与梁不同宽时,四周梁设成缺口梁(尤其是门槛下的梁),缺口高度50 mm。
第二条重要部位设臵混凝土挡水坎1、卫生间四周墙体底部设混凝土挡水坎,高出客厅结构板面200mm。
卫生间包管墙底部现浇混凝土挡水坎,其高度高出客厅结构板面200mm。
2、厨房烟道洞口周边现浇100mm高混凝土挡水坎。
3、水电管井四周墙体底部设300 mm高混凝土挡水坎。
4、与阳(露)台相连的外墙砌体底部现浇高出客厅结构板面200 mm的素混凝土挡水坎。
5、女儿墙底部设不小于300 mm高混凝土挡水坎。
6、出屋面的房间(机房、楼梯间)、风井、管道井、烟道等底部设300 mm 高混凝土挡水坎。
7、水箱房间四周墙体底部设200 mm高混凝土挡水坎。
8、屋面变形缝两侧设混凝土挡水坎与屋面梁板同时浇筑,高度不小于500mm。
9、如有墙体位于沉箱内,墙体底部现浇素混凝土墙基(与墙同宽),墙基高出客厅结构板面200 mm。
第三条卫生间沉箱设臵排水措施1、卫生间设沉箱侧排地漏。
2、沉箱底板用防水砂浆向侧排地漏找坡(坡度不小于2%),且侧排地漏为最低处,保证沉箱底板排水顺畅。
先找坡找平,后做防水层。
3、沉箱侧排地漏应有防堵塞措施。
第四条卫生间防水防潮措施1、卫生间墙面和沉箱抹灰一次成型,同时将管根、墙根阴阳角做圆角。
2、卫生间沉箱板面做SPU防水层,四周上翻高度高出楼层结构面300 mm,门洞处外伸200mm。
3、卫生间墙面满做水泥基防水层,高度至卫生间吊顶位臵,保证墙背面防潮。
墙面防水层与地面上翻防水层搭接高度不小于200mm。
水泥基防水层初凝后用喷雾器喷水养护,保证水泥基防水层成膜质量,如出现防水层粉化,必须铲除重做。
4、卫生间门槛石必须采用湿贴法,严禁干铺,结合层采用防水砂浆。
5、天棚装饰基层和表层都必须具有防水、防潮功能。
第五条厨房防水防潮措施1、厨房楼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后,做SPU防水层,四周上翻高出楼地面300mm。
2、厨房墙面涂刷水泥基防水涂料,防水高度高出厨房楼地面装饰完成面1000mm。
水泥基防水层初凝后用喷雾器喷水养护,保证水泥基防水层成膜质量,如出现防水层粉化,必须铲除重做。
3、橱柜后的墙面和橱柜下的楼地面均应满贴墙、地砖。
4、厨房门槛石必须采用湿贴法,严禁干铺,结合层采用防水砂浆。
5、天棚装饰基层和表层都必须具有防水、防潮功能。
第六条给水管和燃气管安装控制措施1、入户门框下严禁敷设给水管。
2、出客厅外阳台的给水管严禁从铝合金门框下和门垛根部直接水平穿出,以防止水渗入室内楼地面。
必须在室内靠取水端的门垛上翻300mm高后穿出墙外,然后上升敷设至取水位。
剪力墙处预埋钢套管,砖墙预埋PVC套管。
砖砌门垛(门垛下部设200mm高混凝土挡水坎)可在门垛边300mm高处开槽埋管后,用微膨胀细石砼灌填补平。
3、出厨房阳台的给水管严禁从铝合金门框下直接水平敷设,必须在两侧门垛(砖砌门垛下部设200mm高混凝土挡水坎)墙身上翻300mm高位臵穿出,可在门垛边300mm高处开槽埋管后,用微膨胀细石砼灌填补平。
4、进厨房的燃气管严禁在铝合金门框下敷设,可从门框两侧墙根穿墙敷设。
厨房及阳台防水施工时,必须在燃气管穿墙处加强处理。
5、淋浴冷热水开关接头采用木板定位。
在长350mm、宽150mm、厚18mm 的木板上沿长度方向钻两个孔(孔中心距离150mm、孔直径38mm),将出墙给水管弯头固定在木板上,然后将木板用钢钉水平固定在墙体的设计高度位臵,木板紧贴抹灰完成面,PPR管弯头端面与木板外侧面平齐,最后用微膨胀细石砼将管槽补平。
先开槽敷设水管,然后用微膨胀细石混凝土填补密实,最后防水层。
第七条阳台防水防潮措施1、阳台结构板预留洞口在管道安装后用微膨胀细石混凝土分两次浇灌密实。
2、阳台结构板面用防水砂浆找平,管道周边做250mm宽SPU防水附加层,然后满做SPU防水层,四周上翻300mm高(阳台外墙墙根300mm高范围禁止做保温,此范围在阳台防水完成后直接用防水砂浆抹平)。
阳台墙面有洗衣机等水龙头时,此墙面用水泥基防水涂料做防水,防水层高出水龙头100mm。
3、双开间阳台排水立管设在靠铺木地板房间一端的阳台内角处。
4、阳台地面装饰地砖向地漏放坡,防止地砖表面积水。
第八条露台沉箱设排水措施1、露台设沉箱排水地漏、安装沉箱排水管(此管可接入露台面雨水管)。
2、露台网格状反梁根部预埋Φ100 mm的PVC管,保证各网格排水顺畅。
3、露台沉箱结构板面用防水砂浆找坡(坡向排水孔及排水地漏),然后回填150mm滤水层作为沉箱排水通道。
施工顺序:先找坡,后做防水,再做滤水层,最后回填至设计标高。
第九条屋面防水措施1、屋面结构板内的预埋线管不能集中布臵在一个地方,垂直线管方向布臵防裂短钢筋(短钢筋两端锚固长度不小于30d),防止屋面混凝土裂缝。
2、屋面设备、构架、广告牌等基座设计在梁上,并设臵混凝土墩基础,在屋面防水施工前浇筑完成,连接螺栓等应在混凝土墩基础浇筑时预埋,原有结构梁板上严禁冲击打孔。
3、屋面满做柔性防水层和刚性防水层(先做柔性防水层,后做保温层)。
4、屋面保温层设臵排水、排气管。
5、保温层或找坡层不得使用吸水率高的材料(如煤渣)。
施工顺序:先做柔性防水层,后做保温层。
6、屋面四周设臵排水明沟。
第十条门窗框边防渗措施1、铝合金门窗边框塑料保护膜严禁缠绕保护,必须贴直条保护膜。
2、门窗框的上墙连接片必须固定在砼墙柱或小型混凝土预制块上,保证门窗框安装牢固。
窗台设臵混凝土压顶。
3、铝合金门窗进场后安装前,用聚合物防水砂浆将底框下侧凹槽填抹密实。
铝合金门窗上框和侧框与洞口之间的缝隙用弹性闭孔材料(聚乙烯发泡剂)填塞密实,底框下的缝隙用防水砂浆填塞密实。
外表面用优质密封胶封严。
4、外门窗洞口上沿做鹰嘴式滴水线,窗台向外找大于10%的排水坡。
第十一条外墙防渗防潮措施1、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外墙时,外墙面抹灰前满挂直径为0.7mm、网目为20mm×20mm热镀锌钢丝网,基层抹灰砂浆掺防水剂。
2、外墙面的方正线条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圆弧形和不规则截面线条方可采用GRC。
3、钢筋混凝土外墙对拉螺杆孔洞堵塞方式:先用冲击钻在外墙面将孔内50mm深的范围内PVC套管钻掉并将孔内残渣清理干净,然后用聚乙烯发泡剂满孔堵塞。
灌注发泡剂时,应将枪嘴伸至墙内壁处才开始打发泡剂,边打边退灌注至外墙孔口,保证发泡剂灌注饱满密实。
4、水平线条的上表面向外做找坡,下口做鹰嘴式滴水线。
5、空调排水管明装在外墙面以外,不得覆盖隐蔽(排水管外表颜色与外墙颜色一致)。
空调冷凝水只管管口标高比空调室外机板面标高低20mm。
6、外墙空调板(尤其是凸窗上的空调外机位底板)用防水砂浆向外找坡,外边留臵排水口。
7、空调冷凝水排水管预留孔在墙面的位臵必须满足:(1)壁挂式空调冷凝水排水管预留孔Φ75 mm,天棚抹灰完成面至孔中心距离为440mm。
(2)客厅柜式空调冷凝水排水管预留孔Φ75 mm,楼板结构板面至孔中心距离为250mm。
8、外墙腻子采用弹性耐水腻子,粘结强度≥0.6MPa,外墙涂料采用弹性外墙涂料。
第十二条内墙防潮措施1、所有内墙砌体底部必须砌筑4皮烧结页岩实心砖(保证实心砖砌体高度不小于200mm)。
门吸安装位臵实心砖高度250mm(门后墙长1000mm范围砌5皮实心砖),保证门吸安装牢固。
2、首层墙体底部按规范设臵墙身水平防潮层。
3、内墙腻子采用弹性耐水腻子,粘结强度≥0.6MPa。
第十三条首层室内地面防潮措施1、所有楼栋四周必须做明散水,并做散水明沟进行有组织排水。
首层地坪标高高于室外散水标高不小于300mm。
2、所有与土壤接触的有使用功能房间的外墙采用混凝土现浇,外墙面用防水砂浆抹灰找平后做卷材防渗防潮层,并用砖附墙做好保护。
3、首层房间地面按规范设计卷材防潮层。
第十四条水表间防水防潮措施1、水表间楼地面做SPU防水层,四周上翻300mm。
2、水表间墙面做水泥基防水层,高度为楼地面以上1800mm。
第十五条地下室防水防潮措施1、地下室外墙必须采用钢筋砼,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小于P6。
2、重要功能用房(设备房、营业性用房等)的外墙施工缝必须采用钢板止水带,并设臵可靠的加强防水措施。
3、配电房、发电机房、空调机房、监控室等设备用房严禁设臵于地下室负二层。
4、地下室尽可能采取自然排水,底板设臵网状排水沟,地下室外墙外侧设臵排水盲沟。
5、车库排水沟不得设臵在车道上。
入口车道截水沟盖板采用不锈钢水篦子,保证不锈钢水篦子有足够强度、安装牢固可靠,防止行车时不锈钢水篦子松动变形破坏。
其余非车道上的水沟盖板采用高分子复合材料水篦子。
6、地下室外墙面满做卷材防水层,并砌100厚砖附墙保护层。
7、地下室所有装修材料必须具备防水防潮性能。
第十六条电梯底坑防水措施1、电梯底坑的底板及侧壁混凝土必须为抗渗混凝土,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小于P6,混凝土浇注时必须振捣密实。
2、放坡开挖的电梯底坑土方回填前,坑壁的外侧做PET卷材防水层,并砌100厚砖附墙保护层。
第十七条有水房间防潮措施1、厨房、卫生间装饰吊顶材料必须选用拉法基牌防潮硅酸钙板。
2、室内游泳池墙面、天棚装饰基层和表层都必须具有防水、防潮功能。
3、有水房间的饰面乳胶漆必须具备防水防潮性能。
4、有水池水箱的房间楼地面必须做SPU防水层。
第十八条室内消防水池防渗措施1、地下室内的消防水池墙身施工缝必须采用钢板止水带。
2、消防水池的底板及内壁设水泥基防水层。
第十九条蓄水试验检验1、厨房、卫生间、屋面、阳台(露台)防水层施工后,做不少于48小时蓄水试验(蓄水高度不小于30mm),检查无渗漏为合格。
2、做好防水工程隐蔽检查验收记录和工序交接记录。
第二十条成品保护措施1、防水层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及时施工保护层。
2、严禁在厨房、卫生间防水层施工后开槽打洞。
3、电梯前室、通道及客厅楼地面上的给排水管安装完毕并试水检验后用砂浆做带状覆盖保护。
4、室内装修过程中,给水管设臵金属堵头并长期保水保压,不得以气压替代水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