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讨论了脱贫攻坚、教育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三个规划。
作为本次常务会议研究的重点内容,环境保护是民生之重,很多时候也是民生之痛。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全方位的环境保护大战略,本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先后出台了“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十条”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关于保护环境的十条
关于保护环境的十条保护环境是每个人的责任,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只有保护好环境,才能保证地球的可持续发展,为后代留下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下面,我将为大家列举关于保护环境的十条建议。
一、节约能源。
能源是人类生活不可或缺的资源,但目前全球能源消耗过大,导致能源供应紧张。
我们应该养成节约能源的好习惯,例如合理使用电器、节约用水、减少汽车行驶等。
二、减少废物产生。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废物的产生量也在不断增加。
我们可以通过垃圾分类、减少使用一次性物品、采用可降解材料等方式,减少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三、保护水资源。
水是生命之源,但目前全球水资源的供应量不足。
我们应该珍惜每一滴水,避免浪费,合理使用水资源。
四、保护森林。
森林是地球上最宝贵的资源之一,它们不仅能为我们提供氧气,还是许多动植物的家园。
我们应该加强森林保护,禁止乱砍滥伐,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
五、减少空气污染。
空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我们应该减少机动车的使用,避免燃烧高污染物质,保持空气清新。
六、保护野生动植物。
野生动植物是生态系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目前它们正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威胁。
我们应该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杜绝盗猎和非法捕捞行为。
七、倡导环保出行。
我们应该多走路、骑自行车或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使用私家车,尽量减少碳排放。
八、鼓励再生资源利用。
再生资源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该鼓励再生资源的利用,例如回收再利用废纸、塑料等材料。
九、加强环境教育。
环境教育是提高公众环保意识的重要途径,我们应该加强环境教育,宣传环保知识,提高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认识。
十、保护生态平衡。
生态平衡是自然界的基本规律,我们应该尊重自然,保护生态平衡,避免破坏生态系统。
保护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通过以上十条建议,我们可以从自身做起,共同努力保护好我们的地球家园。
让我们行动起来,为环境保护贡献一份力量!。
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上课讲义
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的具体内容“大气十条”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水十条2015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水十条》,4月1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农业环境学水十条,土十条,气十条
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 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 建立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明确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责任,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 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 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 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 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推动产业 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增长质量提高,实现环境效益、经 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美丽中国而奋斗。
在此之前,环保部制定已经发布了《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 则》《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术语》等5项污染 场地系列环保标准,旨在为各地开展场地环境状况调查、风险 评估、修复治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为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 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提供基础支撑。中国是全球土壤污染 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气十条基本内容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三、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四、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五、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土十条主要内容
六、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八、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九、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十、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大气、水、土十条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推广示范适用技术。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攻关研发前瞻技术。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
五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理顺价格税费,加快水价改革,完善收费政策,健全税收政策。促进多元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增加政府资金投入。建立激励机制。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实施跨界水环境补偿。
——水十条
2015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水十条》,4月1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最早叫“水计划”,因为与已经出台的“大气十条”相对应,改为“水十条”。
一是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九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完善管理体制。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
十是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2016年底前,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土十条”明确谁污染谁治理
“土十条”明确谁污染谁治理作者:贺涛来源:《财经》2016年第17期空气和水可以容纳一定的污染物,但土壤的特性是,其一旦污染,治理成本远高于前两者。
千呼万唤,俗称“土十条”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终于在2016年5月31日颁布。
至此,中国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的三大环保战役全面打响。
“土十条”提出了明确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土十条”的首要任务是摸清家底: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2014年4月环保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公布了一份全国土壤污染家底,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耕地点位超标率达19.4%。
不过,由于土壤的异质性,点位的取样只能代表这一点的土壤污染情况,而无法得知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土壤污染情况。
也就是说,点位超标率为16.1%,不等于全国有16.1%的土壤是污染的。
加之,在这次大调查中,64平方公里采集一个农用地的样品,256平方公里采集一个森林和草地的样品,采样点太少,更加无法准确反映出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的状况。
一位环保部人士透露,环保部正在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建设,截至2015年12月,已在全国设置了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国控点位31367个,已覆盖90%县(市、区)。
2016年拟再增加7000个风险点位。
业内人士对土壤的修复和治理并不乐观。
因为相较于大气和水污染,土壤污染的防治工作相对滞后、基础薄弱,而且在修复治理技术上也有三大“关卡”:一是土壤污染的来源、污染原因往往非常复杂。
有的污染物一旦进入到土壤以后,可能非常难以修复,更不用谈恢复原状了,这是土壤污染本身的特征决定的;第二,土壤污染的机理非常复杂,往往是多因素,有物理的、化学的、生物学的,整个迁移转化过程从机理上来说很复杂;第三,修复治理的投入一般来讲非常大。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讨论了脱贫攻坚、教育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三个规划。
作为本次常务会议研究的重点内容,环境保护是民生之重,很多时候也是民生之痛。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全方位的环境保护大战略,本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先后出台了“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十条”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土十条全文
土十条全文土十条全文土十条,即《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由国务院2016年5月28日颁布实施,下面是店铺整理的土十条全文,欢迎大家阅读!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环保部:全面落实水十条推动土十条制定实施
2015·03三农动态SAN NONG DONG TAI 环保部:全面落实水十条推动土十条制定实施经济新常态下,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也将进入新常态。
2015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指出要处理好环境与经济的关系,努力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强调进一步强化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认识,优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让广大民众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活。
会议指出,将集中力量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透露,2015年将集中力量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大气十条”。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等中央审议通过之后将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已经基本编制完成,将适时上报国务院。
“水十条”包括六方面内容周生贤指出,“水十条”还有待中央审议通过。
全面落实“水十条”将是2015年的重要工作之一。
“水十条”坚持地表与地下、陆上与海洋污染同治理,市场与行政、经济与科技手段齐发力,节水与净水、水质与水量指标共考核,力求通过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生态修复制度,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
周生贤透露,“水十条”共10条35款,主要包括6个方面内容。
首先是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依法取缔“十小”企业,专项整治造纸、印染、化工等“十大”重点行业,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污染;对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和船舶港口等污染源,都制定了相应的减排措施。
其次,推动经济机构转型升级。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结合水质目标,严格环境准入;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以工业水循环利用、再生水和海水利用等推动循环发展。
再者,着力节约水资源保护。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超采地下水,控制用水总量;抓好工业、城镇和农业节水,提高用水效率;科学保护水资源,加强水量调度,保重重要河流生态流量。
土十条全文
土十条全文土十条全文土十条,即《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由国务院2016年5月28日颁布实施,下面是店铺整理的土十条全文,欢迎大家阅读!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土壤环境总体状况堪忧,部分地区污染较为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一)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中国今年出台“土十条” 将实行最严环境保护制度
中国今年出台“土十条” 将实行最严环境保护制度中国规划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大气十条”“水十条”都已出台。
记者11日从中国环保部召开的2019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获悉,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将于今年出台。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会上介绍,“十三五”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确保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xx”时期,全国堆存长达数十年的历史遗留铬渣处置完毕,并完成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环保部门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安排中央专项资金,支持重点区域实施重金属污染治理。
2019年,环保部加快编制“土十条”,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陈吉宁表示,2019年要出台“土十条”并全面实施,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继续组织实施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建立规范的污染场地联合监管机制。
环保部门在“十三五”时期将完成“土十条”编制并组织实施,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实施农用地分级管理和建设用地分类管理,开展土壤污染污染治理与修复。
“十三五”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中提出,“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陈吉宁解释说:“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不是政策制定得越严厉越好,也不是标准制定得越高就越好,而是制定政策、标准在实际中能够确实执行,可以落实。
是‘落在实处的严格’,而不是政策、标准停留在纸面上。
”海洋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因此保护海洋环境是十分重要的。
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目前,环境污染严重,因此政府应该加强环境保护措施。
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2019年4月20日下午,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是一部重要的条例,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江苏省的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防治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体健康,...第一条为了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制定本条例。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内容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内容国务院正式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
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
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是: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
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为实现以上目标,行动计划确定了十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针对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和船舶港口等污染来源,提出了相应的减排措施。
二是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以工业水、再生水和海水利用等推动循环发展。
三是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量调度,保证重要河流生态流量。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
推广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基础研究和前瞻技术研发,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
五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的具体内容“大气十条”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水十条2015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水十条》,4月1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讨论了脱贫攻坚、教育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三个规划。
作为本次常务会议研究的重点内容,环境保护就是民生之重,很多时候也就是民生之痛。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全方位的环境保护大战略,本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先后出台了“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十条”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就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就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就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就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就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就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就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就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与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就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三者之间的联系
01
大气、水和土壤的污染防治工作相互关联,任何一项的单独防治都难以取得最 佳效果。
02
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之间存在相互影响和作用,例如大气污染会引发 酸雨,酸雨又会对土壤造成破坏。
03
污染物在大气、水体和土壤之间可以相互转化,例如某些气体污染物在大气中 转化为气溶胶颗粒物,进入土壤后会对农产品造成污染。
监管部门
环保部门是“土十条”的牵头部 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及 考核评价等工作;其他有关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监管工作 。
社会参与
鼓励公众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举报制度 ,及时处理公众投诉和举报。同 时,加强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 提高公众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认识 和意识。
04
空气质量预报与控制
3
发展精准预报技术,实现空气质量的精准预报 和控制。
环境保护政策的方向和选择
强化环境法律制度建设
01
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
02
通过市场手段,实现环境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污染控制的成本效
益最优。
发展绿色金融
03
将环保因素纳入金融体系,通过金融手段促进绿色发展和环保
03
“土十条”
定义与背景
定义
“土十条”是指中国政府针对土壤污染问题而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 划》,旨在保护土壤环境,防治和减少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 。
背景
随着中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土壤污染问题逐渐凸显,土壤环境状 况不容乐观,亟待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和防控。
主要目标和任务
“水十条”以“全面控制污染,强化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 明建设”为主题,提出了十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措施,是继 “大气十条”之后又一项重要的环境治理行动计划。
治理环境污染的政策和法律措施
治理环境污染的政策和法律措施第一章:背景和制定目的随着我国工业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引起重视。
环境污染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安全,也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形象。
为了治理环境污染,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措施,以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环境污染治理政策2.1 “大气十条”2013年,国务院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被称为“大气十条”。
该计划通过实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措施,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包括限制汽车尾气排放、减少燃煤发电、推广清洁能源等手段。
2.2 “水十条”2015年,国务院发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称为“水十条”。
该计划强调了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通过规范农业、工业和城市排污、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科技创新等途径,提升水环境质量。
2.3 “土十条”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称为“土十条”。
该计划着重治理土壤污染,加强监测、修复、防治和管理,以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第三章:环境污染治理法律措施3.1《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是我国主要的环境污染治理法律,于1989年颁布实施,2014年经过修订后仍然有效。
该法规定了生态环境保护、污染及其危害的控制、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内容。
3.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我国专门用于管理固体废物的法律。
该法规定了固体废物的分类、处理、运输和处置等方面的内容,以保护环境不受固体废物的污染。
3.3《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5年颁布实施,成为我国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法律。
该法规定了大气污染源的排放标准、监测和控制措施以及处罚等内容,以保护大气环境质量。
第四章:治理环境污染取得的成效随着我国积极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4.1 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近年来,我国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如煤改气、煤改电等,导致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新环保法及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宣贯培训课件
目录
新环保法条款解读 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一、新环保法条款解读
1、新《环保法》出台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1989年,正式实施
•2011年,《环境保护法》正式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修法计划 •2012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一审 • 8月31日~9月30日,草案第一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3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二审 • 7月19日~8月18日,草案第二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3年10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三审 •2014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四审 •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经十二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
3、新《环保法》新在哪
设立了中国环境日
第十二条 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2016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
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 2015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
践行绿色生活
10
3、新《环保法》新在哪
• 五大亮点:建立公共检测预警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 线,环境公益诉讼主体扩大,按日计罚无上限,明确 政府管理责任
12
4、最有力度的《环保法》体现在哪
• 第一个突破是推动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绿色发展模式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环保目标责 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经济政策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 影响,对未完成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实行环评限批,分阶 段、有步骤地改善环境质量等)。
• 第二个突破则是推动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各级 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公民进行违法 举报,社会组织依法参与,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环保水十条水十条内容
环保水十条水十条内容水十条内容被称为“水十条”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在年前获得国务院常委会通过,有望在下月出台。
“水十条” 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专项整治造纸、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加快水价改革,完善污水处理费、排污费和水资源费等收费政策;健全税收政策;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促进多元投资等。
下一步环保部将全面落实“水十条”,源头治理将成为重点,特别是将着力对地表与地下、陆上与海洋污染共同治理,并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等制度,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保护、治理和修复。
目前我国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水污染情况触目惊心。
水十条内容据监察部的统计显示,近10年来我国水污染事件高发,水污染事故近几年每年都在1700起以上。
全国城镇中,饮用水源地水质不安全涉及的人口约1.4亿人。
水利部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水库水源地水质有11%不达标,湖泊水源地水质约70%不达标,地下水水源地水质约60%不达标。
《20XX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地表水总体轻度污染,全国4778个地下水监测点中,约六成水质较差和极差。
31个大型淡水湖泊中,17个为中度污染或轻度污染。
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几年水源地污染情况比比皆是,基本上都是污染企业的一些违规排放造成的。
很多地方政府只顾及经济发展,忽略了水源地的保护和安全,而企业宁愿交罚款也不愿意在环保方面下功夫。
我国居民饮水安全情况同样不容乐观。
水十条内容环保部数据显示,我国有2.5亿居民的住宅区靠近重点排污企业和交通干道,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各种工业废料、农业化学物质的排放造成我国水资源严重污染,在水源地水质下降,自来水厂处理工艺和管网设施老化等约束下,尽管自来水厂出厂水质符合检测标准,但并不意味着居民能够喝上安全水。
据测算,“水十条”投资将达两万亿元。
土壤大气十项条例
土壤大气十项条例大气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土壤一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并建立每10年开展一次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全面强化监管执法,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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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
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讨论了脱贫攻坚、教育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三个规划。
作为本次常务会议研究的重点内容,环境保护是民生之重,很多时候也是民生之痛。
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全方位的环境保护大战略,本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先后出台了“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等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十条”
2013年6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措施,同年9月10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文件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
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整治城市扬尘。
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
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
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水十条
2015年2月,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水十条》,4月16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最早叫“水计划”,?因为与已经出台的“大气十条”相对应,改为“水十条”。
一是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二是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调整产业结构。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
优化空间布局。
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推动污染企业退出,积极保护生态空间。
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
推进循环发展。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
三是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控制用水总量。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控地下水超采。
提高用水效率,抓好工业节水、城镇节水与农业节水。
科学保护水资源。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
推广示范适用技术。
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攻关研发前瞻技术。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
五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理顺价格税费,加快水价改革,完善收费政策,健全税收政策。
促进多元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
入,增加政府资金投入。
建立激励机制。
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
实施跨界水环境补偿。
六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完善法规标准。
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标准体系。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提升监管水平,完善流域协作机制及水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七是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强化环境质量目标管理。
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
深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将工业、城镇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纳入调查范围。
严格环境风险控制,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加强许可证管理。
八是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防治地下水污染。
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加强近岸海域环境保护,推进生态健康养殖。
严格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保护水和湿地生态系统。
九是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严格目标任务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十是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各地要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
加强社会监督,构建全民行动格局,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
——土十条
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战略部署。
一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并建立每10年开展一次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系统构建标准体系;全面强化监管执法,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等行业。
三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土壤环境划为三个类别;切实加大保护力度;着力推进安全利用;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
四是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明确管理要求,2016年底前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落实监管责任;严格用地准入。
五是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
六是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严控工矿污染,控制农业污染,减少生活污染。
七是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监督目标任务落实,2017年底前,出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
八是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加大适用技术推广力度,推动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
九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完善管理体制。
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土壤环境管理体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
十是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2016年底前,国务院与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