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评审标准】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
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细则[1]
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与细则< 第二周期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对妇幼保健机构进行级别确定和等次评审.按照《##省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纲要》的要求与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功能和任务,我省妇幼保健机构按省、市、县<市>三级设置.省建妇幼卫生保健中心;省辖市妇幼保健机构都要发展成为妇幼保健院;各县<市>与撤县<市>设立的区建好一所妇幼保健所,有条件的也可建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机构实行等级评审制度.省、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可创建三级妇幼保健院;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可创建一、二级妇幼保健院或等级妇幼保健所;每级设甲、乙两个等次;等次依据评审得分的高低确定.目录一、妇幼保健院功能与任务<50><一>保健服务<15><二>医疗服务<15><三>社区保健指导<20>二、专业科室设置<30><一>保健科室<10><二>临床科室<10><三>医技科室<10>三、人才队伍建设<100><一>人员配备<60><二>人员培训<40>四、妇幼保健院管理<120><一>组织管理<20><二>信息管理<15><三>财务管理<20><四>设备管理<20><五>设施管理<25><六>环境管理<20>五、保健管理与技术水平<150><一>保健管理<70><二>保健技术水平<80>六、医疗管理与技术水平<310><一>医疗管理<100><二>护理管理<50><三>医疗技术水平<160>七、医疗保健服务质量<140>八、各项统计指标<100>附件一:《三级妇幼保健院保健科室技术标准》附件二:《三级妇幼保健院临床科室技术标准》附件三:《三级妇幼保健院医技科室技术标准》附件四:《急诊抢救室基本装备》附件五:《综合ICU基本装备》附件六:《满意度调查表》附件七:《三级妇幼保健院有关指标计算公式》附件八:《妇幼保健院<所>评审结论判定标准》三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标准与细则4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并结合妇幼保健院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标准化管理.3有健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制度,对违反财经、物价纪律现象,件件清楚,与时处理.5对易发生危险的设备和物品有特殊管理措施,如高压氧仓、锅炉房、消毒柜、氧气供应室、配电房、手术室、同位素、细菌室等.5坚持三级医师查房与病例讨论制度.病历书写要求清晰、规范、完整、准确、与时、有要点、有分析,注重内涵质量,完整地记录各级医师查房、抢救、会诊、讨论意见,不得弄虚作假.10医院感染有监测、效果评价与改进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和法定的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1广泛、深入地开展"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思想教育.2服务周到细致,态度良好.6就医环境良好.附件一:《三级妇幼保健院保健科室技术标准》1、本标准为指导性要求,除社区保健指导项目外,对于当地确定缺乏实际需求的某项技术,个别妇幼保健院可阐明情况,评审时做个案处理.2、三级妇幼保健院一般科室应具备开展和完成二级妇幼保健院一般科室技术标准所列项目的能力.3、三级妇幼保健院重点专科应具备开展和完成二级妇幼保健院重点专科技术标准所列项目的能力.4、同级妇幼保健院重点专科应具备开展和完成同级妇幼保健院一般科室技术标准所列项目的能力.一、社区保健指导1.完成全市城区妇幼保健业务指导.2.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妇幼保健业务进行行业管理.3.按规定利用计算机完成辖区内妇幼卫生信息收集、分析和上报.4.对辖区内妇幼保健业务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5.每年帮助下级妇幼保健机构推广新技术、新项目≥2项.6.接受下级妇幼保健人员进修.7.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幼保健宣传教育和社会宣传,并有成效.二、生殖健康婚前保健专业1.婚前医学检查2.婚前卫生咨询3.婚前卫生指导男性生殖保健专业1.男性不育症诊治2.男性生殖保健咨询和指导三、妇女保健围产期保健专业1.孕期保健2.围产期保健3.产后保健更年期保健专业1.更年期保健指导2.更年期疾病防治妇女心理卫生专业妇女各期心理卫生咨询与疏导妇女营养专业妇女各期营养监测与指导妇女病防治专业妇女常见病监测与查治四、儿童保健儿童普通保健专业1.地段散居儿童系统管理2.儿童入托入园体检3.分管地段新生儿访视4.散居儿童中体弱儿管理儿童营养专业1.微机膳食营养计算与膳食营养指导2.血、尿、乳等标本中营养成分的检测<蛋白质、脂类、维生素、微量元素>,开展有关生理功能检查3.营养不良和营养过剩的诊治儿童心理卫生专业1.开展儿童心理行为测试:筛查性和诊断性智能测试、儿童行为测试、儿童气质测试等2.早期智能开发,智能低下儿童的早期矫治3.儿童心理障碍的防治儿童眼保健专业儿童弱视、斜视、调节性弱视与屈光不正等疾病的筛查与矫治儿童口腔保健专业1.儿童龋病防治2.儿童口腔粘膜病的诊治<可选>3.儿童牙齿正畸<可选>儿童耳鼻喉保健专业儿童各种原因所致听力障碍的筛查与矫治儿童康复专业儿童期各种原因所致运动障碍的训练<视力、听力、语言、神经行为、感觉统合等>青春期保健专业1.青春期性心理卫生2.生殖系统保健3.青春期性早熟的防治附件二:《三级妇幼保健院临床科室技术标准》1、本标准为指导性要求,对于当地确实缺乏实际需求的某项技术,个别妇幼保健院可阐明情况,评审时做个案处理.2、三级妇幼保健院一般科室应具备开展和完成二级妇幼保健院一般科室技术标准所列项目的能力.3、三级妇幼保健院重点专科应具备开展和完成二级妇幼保健院重点专科技术标准所列项目的能力.4、同级妇幼保健院重点专科应具备开展和完成同级妇幼保健院一般科室技术标准所列项目的能力.一、产科:〔生理产科专业〕1.孕期管理2.产前检查的规范化管理<妊娠图使用>3.胎儿生长发育与成熟度监测4.产程的观察、处理<产程图应用>5.分娩镇痛技术应用6.腹膜外剖宫产术7.产褥期疾病的诊治〔病理产科专业〕一般科室1.心、脑、肺复苏2.心力衰竭的抢救3.呼吸衰竭的抢救4.各种休克的抢救5.羊水栓塞的抢救6.产科出血的抢救7.子痫的抢救8.水电解值和酸碱平衡紊乱的早期诊断9.Dic的诊断与处理10.高危妊娠胎儿系列监护技术应用<胎心监护、脐血流分析、B超>重点专科1.院内子痫发生率为02.会阴Ⅲ°裂伤发生率为03.产后出血死亡率为04.围产儿死亡率≤10‰5.会阴侧切伤口感染率≤1%6.头皮血气测定<可选>7.产前遗传学诊断:绒毛、羊水、血液8.剖宫产率≤30%9.胎儿宫内治疗<可选>二、妇科〔普通妇科专业〕1.复杂子宫全切除2.子宫内膜异位症的诊治3.阴道内子宫切除术4.阴道成形术5.阴道镜、宫腔镜、腹腔镜技术的应用6.生殖道感染的诊治<结核、支原体、衣原体感染>7.绝经期激素替代疗法8.性激素RIA测定9.腹腔镜诊断与经腹腔镜手术10.生殖道常见性传播疾病的诊治11.复杂尿路修补术12.女性尿失禁的治疗〔妇女肿瘤专业〕1.滋养液细胞疾病的诊断与综合治疗<绒癌、葡萄胎>2.外阴癌诊治<手术、化疗>3.子宫颈癌诊治4.卵巢癌诊治<细胞减灭术+化疗>5.子宫内膜癌诊治6.癌血清与相关标记物测定7.癌影像诊断8.癌基因抑癌基因检测<可选>〔乳腺病专业〕1.乳腺恶性肿瘤的早期诊断2.乳腺良性疾病的诊治<乳腺增生、哺乳期乳腺炎>3.乳腺组织的活检4.乳腺癌的改良根治术5.乳腺癌的综合治疗<化疗、内分泌治疗、放疗>6.早期乳腺癌保乳治疗<手术、放疗、化疗>7.乳腺疾病的非手术治疗8.乳腺病的普查〔妇科重点专科应能全面完成所列技术项目〕三、生育技术科〔节育技术专业〕1.输卵管结扎术2.无痛人工流产3.药物流产4.中期妊娠引产〔生育技术专业〕1.不孕症诊治2.输卵管吻合术<显微外科>3.卵巢移植术<可选>4.辅助生殖技术<可选>〔生殖遗传专业〕1.遗传性疾病的诊治2.遗传基因诊断<可选>〔生育技术重点专科应能全面开展所列技术项目〕四、新生儿科一般科室1.新生儿窒息的复苏2.缺氧缺血性脑病与颅内出血的抢救3.新生儿呼吸衰竭的抢救<血气分析、呼吸机的应用>4.新生儿感染的诊治<病原学、免疫功能诊断、成分输血>5.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包括溶血病>的诊治<免疫抗体检查、光疗>重点专科1.先天性心脏病与先天畸形的诊断2.早产儿、出生低体重儿的抢救<包括静脉营养>3.高危儿随访与干预4.设立NICU五、麻醉科一般科室1.具备术中、术后的呼吸、循环、水与电解质平衡的监测条件和技能2.各类休克、危重病人和疑难重大手术的麻醉3.完成各年龄组病人的麻醉4.能完成内分泌疾病<含肾上腺疾病>手术的麻醉<可选>5.参与危重病例的抢救工作6.人流、分娩镇痛技术应用重点专科1.控制性降压麻醉2.设置麻醉重症加强监护病案<专科ICU>和麻醉恢复<苏醒>室3.麻醉门诊与癌症恶痛治疗4.各种复合麻醉、吸入全麻+静脉全麻,以与满足临床各科的各种麻醉六、急诊医学科<室>一般科室1.心肺脑复苏术<体现进展>2.心律失常与心功能不全的诊治3.各种休克的抢救4.多脏器功能衰竭的早期诊断与抢救5.肺栓塞的诊治6.妊娠急性脂肪肝的诊治7.急腹症的处理重点专科1.多脏器功能衰竭的监护、抢救2.设急诊重症加强监护室<开展血流动力学监测>3.急性或慢性呼吸衰竭急性发作的呼吸监测和血气动态监测4.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抢救附件三:《三级妇幼保健院医技科室技术标准》三级妇幼保健院应具备开展和完成二级妇幼保健院所列项目的能力.一、医学影像科1.全身各部位摄影、断层摄影<可选>、钼靶摄影和床旁摄影.2.根据临床需要开展乳房、胃肠道、泌尿生殖系等影像学检查;开展介入性放射等技术<可选>.3.能结合钼靶、CT<可选>、三维超声等检查达到对影像的综合诊断.4.X光摄片甲片率≥40%,废片率<3%.5.阳性率:钼靶阳性率≥60%.二、医学检验科1.血液性、出血性疾病的特殊检查<如:凝血因子有关试验、纤维蛋白溶解试验、溶血性疾病的特殊检查>.2.A、B、O、AB型、RH血型的血型鉴定.3.能满足医疗、科研特殊检查需要的尿、临床生化、临床免疫、遗传学等检查项目,实验手段要有一定的先进性、并应有相应的仪器设备.4.临床各种细菌标本的培养、分离与鉴定要求到属,部分要求到种.5.要开展满足临床治疗需要的药物敏感试验与报道临床耐药性监测.6.临床生化、免疫、血液和细菌等检验项目按《##省县级以上医院检验科建设管理规范》要求;操作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要求应有规范的检验记录和室内质控记录,不使用未经批准的检测试剂.三、病理科1.活体组织病理检查.2.活体组织冰冻切片快速诊断,冰冻切片快速诊断与常规切片符合率达95%.3.各种疑难病与特定专科疾病的正确诊断与病理分型.4.20种以上特殊染色方法.5.应用免疫组织化学技术辅助诊断.6.少数病例应用电镜技术辅助诊断<含与其它单位协作>.7.能开展与临床实验结合的科研工作.8.切片质量优良率≥85%.四、药事科1有严格的特殊药品、有效期药品管理措施.2严格执行配方核对制度,处方合格率≥95%.处方划价误差:西药≤±0.10元/张;中药≤±0.10元/张.按药出门差错率≤1.饮片配方总量误差≤5%.3制剂、药检制剂应有药检行政部门颁发的"制剂许可证".普通内服制剂合格率95~105%<±5%>,普通外用制剂合格率90~100%<±10%>,普通制剂返工率≤10%.药检室有必要的检验设备,制剂检验率100%.中药汤剂制备有严格的管理制度,符合传统要求.4药库药品供应能满足临床需要,供应率≥95%,中药院内配方率≥95%.药库人员职责明确,无伪劣药品,无保健药品,帐物相符,差错率≤1%<按件算>.库存药品做到按需求管理,完好率达100%<饮片为90%>,年报损全额≤0.5%<饮片≤1%>.5临床药学、教学、科研有专人负责临床用药咨询,定期出药讯,参与会诊,收集药物不良反应等开展治疗药物监测,参与治疗方案制订,配制静脉高营养药物等.有一定的新制剂开发、研究能力.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计划切实可行,有成效.附件四:《急诊抢救室基本装备》一、器械1、呼吸机1台2、心电图机1台3、除颤器1台4、多功能监护仪1台5、输液泵、输液<血>器1台6、吸引器1台/床7、中心供氧或氧气筒8、抢救车<药品、器材等>二、物品1、拆线缝合包2、静脉切开包3、异尿包4、腹穿包5、腰穿包6、气管切开包三、药品1、盐酸肾上腺素10支2、利多卡因10支3、可拉明10支4、洛贝林10支5、雷尼替丁5支6、多巴胺10支7、地塞米松10支8、阿拉明5支9、##兰5支10、速尿5支11、阿托品10支12、654-25支13、止血敏5支14、立止血5支15、复方冬眠灵5支16、安定5支17、纳络酮5支18、硝酸甘油5支19、50%葡萄糖<20ml>5支20、10%氯化钾5支21、10%氯化钠5支22、利血平5支23、酚妥拉明5支24、氨茶碱5支25、美解眠5支26、鲁米那5支27、美兰5支28、10%葡萄糖500ml2瓶29、4.2%碳酸氢钠250ml2瓶30、5%葡萄糖盐水500ml2瓶31、20%甘露醇250ml2瓶32、低分子右旋糖酐500ml2瓶33、5%葡萄糖500ml2瓶34、0.9%氯化纳500ml2瓶35、复方氯化纳500ml2瓶附件五:《综合ICU基本装备》一、综合ICU基本装备1、床位≥3张2、监护仪1台/床3、呼吸机1台4、除颤器1台5、无创起博器1台6、气管插管1套7、血压表1只/床8、氧气筒<或中心供氧、每床有二个插孔>1个/床9、脉氧测定仪2台10、微量输液泵1个/床11、吸引器1台/2床12、微量注射泵1台/床13、床边X光机1台注:呼吸机基本应具备:模式:控制机械通气<CMV>、间歇指令通气<SIMV>、压力支持通气<PSV>、持续气道正压<CPAP>/呼气末正压<PEEP>、吸氧浓度可调监测:潮气量、呼气潮气量、气道峰压、平台压、平均气道压、吸氧浓度、分钟通气量.附件六:《满意度调查表》附件七:《三级妇幼保健院有关指标计算公式》1、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例数/出院患者总数-入院待查例数×100%2、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例数/手术总例数-术前待查例数×100%3、临床主要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临床主要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例数/病理检查总例数×100%4、新生儿卡介苗接种率=卡介苗接种例数/新生儿总例数×100%5、X光摄片甲片率=甲级片数/检查总片数×100%6、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乙肝疫苗接种例数/新生儿总例数×100%7、病房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病房抢救成功例数/病房抢救总例数×100%8、无菌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无菌手术切口甲级愈合次数/无菌手术总次数×100%9、活产新生儿死亡率=院内活产新生儿死亡数/院内活产新生儿总数×100%10、门诊处方合格率=门诊处方合格数/检查门诊处方总数×100%11、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门诊病历书写合格数/检查门诊病历总数×100%12、甲级病案率=甲级病案数/检查出院病案总数×100%13、病床使用率=实际占用总床日数/应开放总床日数×100%14、平均住院日=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出院总人数×100%15、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操作合格人数/检查操作总人数×100%16、基础护理合格率=基础护理合格人数/检查基础护理总人数×100%17、护理文件书写合格率=合格份数/检查总份数×100%18、成分输血使用率=年各种成分血使用量/年全血使用量+年各种成分血使用量×100%19、急救物品完好率=急救物品完好数/检查急救物品总数×100%20、住院产妇死亡率=院内产妇死亡例数/院内产妇总数×100%21、10万元以上设备、仪器完好率=≥10万元设备仪器完好件数/检查≥10万元设备仪器总件数×100%附件八:妇幼保健院<所>评审结论判定标准》一、依据《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妇幼保健院<所>实行周期性评审和不定期重点检查制度.二、妇幼保健院<所>周期性评审结论判定标准实行千分制,依据所得分数判定其等次.甲等:总分达到900分以上.乙等:总分达到750分至899分.三、依据《医疗机构评审办法》的规定,评审所涉与的有关文件、文书、材料应当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如在评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取消本次评审资格.四、在评审中发现医疗保健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应对评审结论实行单项否决.。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21年版〕本标准共7章72节,设置391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6节354条标准,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良之用。
第七章共6节37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的运行、医疗质量与平安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在本标准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21版〔刘爱民主编译〕。
第一章坚持医院公益性Public welfare in the hospital, PWH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二、医院内部管理机制科学标准三、承当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四、应急管理五、临床医学教育六、科研及其成果第二章医院效劳Hospital Service, HS一、预约诊疗效劳二、门诊流程管理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四、住院、转诊、转科效劳流程管理五、根本医疗保障效劳管理六、根本医疗保障效劳管理七、投诉管理八、就诊环境管理第三章患者平安Patient Safety Goals, PSG一、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附件3-1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PSG.1.2.1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性别两项等工程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重点〕【到达“C"级】各临床科室、药房〔含中药、西药房〕、输血科、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含CT、MRI、放射治疗、超声、核医学等部门〕、理疗科及针灸室、供给室、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内镜等部门〕等都必须有严格的查对制度。
4、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
附件4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2011版)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护理管理、城乡对口支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单病种费用控制等工作落实情况。
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考核反映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的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辐射带动作用等。
促使医疗机构改进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走以内涵建设为主、内涵和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本标准是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和提升了具有妇产医院特点的内容。
本标准共7章69节,设置379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3节342条标准,用于对三级妇产医院实地评审及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
第七章共6节37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妇产医院的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妇产医院,其余各级妇产医院可参照使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在本标准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刘爱民主编译)。
第一章坚持医院公益性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一)在本辖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36项监测指标
患者对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 综合内科 (附件7-1)
第 9 页
到院后接诊流程:到院后实 施神经功能缺失评估的时间 与结果;到院后实施头颅C T等检查的时间 到院后实施静脉应用组织纤 溶酶原激活剂(t-PA) 或尿激酶应用的评估时间 (发病4.5小时/6小时内患 者) 到院后使用首剂阿司匹林或 氯吡格雷的时间 到院后实施吞咽困难评价的 时间 到院后实施血脂评价与使用 他汀类药物(有适应证,无 脑梗死S 禁忌证者)的时间 单病种质 TK(I 住院期间接受血管功能评价 量指标 CD10 I 的时间 63) 预防深静脉血栓的时间 康复评价与实施的时间 出院时继续使用阿司匹林或 氯吡格雷 住院期间与出院后伴有房颤 的脑梗死患者口服抗凝剂 (华法林)的治疗 住院期间为患者提供戒烟咨 询与脑梗死健康教育的内容 与时机 患者住院天数与住院费用 患者对服务满意度评价结果 (附件7-1)
病理科 病理科 信息科 信息科 信息科 急诊科 儿科 信息科 信息科 信息科 信息科 财务科 财务科 财务科 财务科
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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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 资产负债率 资产运营 固定资产总值 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 材料收入比率 医院运营 基本监测 指标 国内论文数ISSN
财务科 财务科 财务科 财务科 医务科、 护理部
ICU-7重症患者压疮发生 重症医学 率(%) 科 ICU-8人工气道脱出例数 重症医学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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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药 监测指标
抗菌药物处方数/每百张门 诊处方(%) 注射剂处方数/每百张门诊 处方(%) 药费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重 监测指标 (%) 抗菌药物占西药出库总金额 比重(%)
药剂科 药剂科 财务科 药剂科
未开展 未开展 未开展 未开展 未开展 药剂科 药剂科 药剂科 药剂科 信息科 儿科 儿科 儿科
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
附件1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指导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和管理,建立妇幼保健机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健康发展,在总结我国前期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经验的基础上,借鉴美国JCI、日本、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医院评价经验,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从功能定位、辖区业务管理和医疗保健服务的质量与安全、院内管理、社会评价等不同角度对妇幼保健院实施考核;充分体现以妇女儿童为中心,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本标准共8章75节,设置324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七章共68节280条标准,用于对三级妇幼保健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妇幼保健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
第八章共7节44条标准,用于对三级妇幼保健院的运行、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现场追踪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妇幼保健院,其余各级各类妇幼保健院可参照使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在本标准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刘爱民主编译)。
第一章保证妇幼保健院正确的发展方向一、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保证正确的发展方向(一)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二)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三)以妇女儿童为中心提供服务,强化公共卫生责任,突出群体保健功能。
(四)按照全生命周期的理念和三级预防的理论,以一级和二级预防为重点,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保健服务与健康管理。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
●(五)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基本药物得到优先合理使用。
●(六)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
● 2.3 三、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一)将对口支援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受援医院)和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专人负责。
●(二)承担政府分配的为社区、农村培养人才的指令性任务,制定相关的制度、培训方案,并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
●(四)建立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有效衔接的工作流程。
●(五)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
●(六)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内,医院应当建立与实施双向转诊制度及相关服务流程。
●(七)根据《统计法》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数据真实可靠。
● 2.4 四、应急管理●(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
服从指挥,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和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二)加强领导,成立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建立并不断完善医院应急管理机制。
●(三)明确医院需要应对的主要突发事件策略,建立医院应急指挥系统,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四)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应急素质和医院的整体应急能力。
●(五)合理进行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
●(六)建立医院应急管理的评估与持续改进机制。
● 2.5 五、临床医学教育●(一)教学师资、设备设施符合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的要求。
●(二)承担本科及以上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
●(三)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任务。
三级妇产科医院
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2011版)一、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一)资源配置1.实际开放床位、重症医学科实际开放床位、急诊留观实际开放床位、待产与分娩床位。
2.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员数、助产人员数)。
3.医院医用建筑面积。
(二)工作负荷1.年门诊人次、健康体检人次、年急诊人次、留观人次。
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
3.年住院手术例数、年门诊手术例数。
4.年分娩例数、新生儿数。
(三)治疗质量1.术中手术冰冻病理切片与石蜡病理切片诊断符合例数。
2.恶性肿瘤手术前诊断与术后病理诊断符合例数。
3.住院患者死亡与自动出院例数。
4.住院手术例数、死亡例数。
5.住院危重抢救例数、死亡例数。
6.急诊科危重抢救例数、死亡例数。
7.新生儿患者住院死亡率(四)工作效率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
2.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
3.床位使用率。
4.床位周转次数。
(五)患者负担1.每门诊人次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2.每住院人次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六)资产运营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2.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
3.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
4.资产负债率。
5.固定资产总值。
6.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材料收入比例。
(七)科研成果(评审前五年)1.国内论文数ISSN、国内论文数及被引用数次(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布信息为准)、SCI收录论文数/每百张开放床位。
2.承担与完成国家、省级科研课题数/每百张开放床位。
3.获得国家、省级科研基金额度/每百张开放床位二、住院患者医疗质量与安全监测指标(一)住院重点疾病:总例数、死亡例数、二周与一月内再住院例数、平均住院日与平均住院费用。
1.产前出血性疾病2.产后出血3.产褥感染4.妊娠合并心脏病5.盆腔炎性疾病6.异位妊娠ICD-10: 000(不包括:剖宫产切口妊娠ICD-10: 000.805)7.剖宫产切口妊娠ICD-10: 000.8058.女性生殖器脱垂ICD-10: N819.直肠阴道隔子宫内膜异位症ICD-10: N80.410.卵巢恶性肿瘤ICD-10: C5611.妊娠滋养细胞疾病ICD-10: 00112.重度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ICD-10: N98.113.重度子痫前期ICD-10: 014.10114.早产ICD-10: 060.115.多胎妊娠ICD-10: 03016.胎膜早破ICD-10: 04217.妊娠合并糖尿病ICD-10: 02418.新生儿窒息ICD-10: P2119.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P2220.恶性肿瘤术后化疗ICD-10: Z51.103(二)住院重点手术:总例数、死亡例数、术后非预期再手术例数、平均住院日与平均住院费用。
卫生部_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_2011年版_解读与准备
未能实现既定医院监管计划(周期性复审等)
第一周期医院评审结束
1996年11月卫生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搞 好医院分级管理和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
1998年8月卫生部发出《关于医院评审工 作的通知》要求“实事求是地认真总结经验 ,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切实纠正”, 医院 评审工作暂时停止。
2009年11月9日卫生部医管司发布了【关于 征求《综合医院评价标准(修订稿)》和《 综合医院评价标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 】
《医院评审标准(2011版)》起草
2011年3月北京地区18家三级医院试点 使用
2011年4月22日卫生部医管司正式发布了 【关于印发《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 年版)》的通知(卫医管发〔2011〕33号 )】
监测指标可得到性
建立行业长效评价体系
患者安全目标启动与落实 单病种质量横向比较
建立医院自我监督体系
鼓励不良事件非惩罚性上报 对医院决策支持的信息系统
《医院评审标准(2011版)》起草
2009年1月卫生部正式启动评审标准起草 工作
调研、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召开10余次标准专题修订会 卫生行政部门修订意见
检查流程所涉及的部门复杂关系和协调能力
科学、准确的改进建议
负责人能准确解读标准 妥善应对有争议的问题
及时与权威机构进行沟通
整改建议有依据、可操作 建议表达规范统一 对外信息统一
评审员关注问题
医院服务理念,与其配套的制度、管理措施 、最终效果
医院整体:规划、资源利用、协调有效性、 运营效率
质量安全管理:发现问题、整合意见、提出 建议、获得效果(PDCA管理工具使用)
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
昆明中英安琪儿妇产医院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护理管理、城乡对口支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单病种费用控制等工作落实情况。
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考核反映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的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辐射带动作用等。
促使医疗机构改进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走以内涵建设为主、内涵和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本标准是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和提升了具有妇产医院特点的内容。
本标准共7章69节,设置379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3节342条标准,用于对三级妇产医院实地评审及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
第七章共6节37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妇产医院的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妇产医院,其余各级妇产医院可参照使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在本标准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刘爱民主编译)。
第一章坚持医院公益性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一)在本辖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
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
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护理管理、城乡对口支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单病种费用控制等工作落实情况。
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考核反映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的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辐射带动作用等。
促使医疗机构改进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走以内涵建设为主、内涵和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本标准是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和提升了具有妇产医院特点的内容。
本标准共7章69节,设置379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3节342条标准,用于对三级妇产医院实地评审及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
第七章共6节37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妇产医院的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妇产医院,其余各级妇产医院可参照使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在本标准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刘爱民主编译)。
第一章坚持医院公益性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一)在本辖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
三级妇产科医院评审评价标准
3.医院医用建筑面积。
(二)工作负荷
1.年门诊人次、健康体检人次、年急诊人次、留观人次。
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
3.年住院手术例数、年门诊手术例数。
4.年分娩例数、新生儿数。
(三)治疗质量
18.新生儿窒息ICD-10:P21
19.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P22
20.恶性肿瘤术后化疗ICD-10: Z51.103
(二)住院重点手术:总例数、死亡例数、术后非预期再手术例数、平均住院日与平均住院费用。
1.子宫切除术ICD-9-CM-3:68.4-68.7
2.宫腔镜下宫腔粘连切除术ICD-9-CM-3:68.21
1.产前出血性疾病
2.产后出血
3.产褥感染
4.妊娠合并心脏病
5.盆腔炎性疾病
6.异位妊娠ICD-10: O00(不包括:剖宫产切口妊娠ICD-10:O00.805)
7.剖宫产切口妊娠ICD-10:O00.805
8.女性生殖器脱垂ICD-10:N81
9.直肠阴道隔子宫内膜异位症ICD-10:N80.4
13.医源性气胸发生率。
14.医源性意外穿刺伤或撕裂伤发生率。
15.重度卵巢过度刺激综合症。
16.多胎妊娠(非自然)。
三、特定病种质量监测指标
(一)剖宫产质量控制标准ICD-9-CM-3:74.1
1.实施母婴情况评估,符合剖宫产指证。
2.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应用时机。
(1)术前预防性抗菌药物的种类选择;
8.择期手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深静脉血栓、败血症、出血或血肿、伤口裂开、猝死、呼吸衰竭、骨折、生理/代谢紊乱、肺部感染、人工气道意外脱出)发生率。
三级妇产医院标准
三级妇产医院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应设妇科(并设专业组)、围产医学科(爱婴区及高危产科)、计划生育科、高危新生儿科,NICU急诊科、麻醉科、预防保健科、中医妇科、中西医结合科、ICU、产内科、内分泌科;(二)医技科室:应设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输血科手术室、B超室、病理科、遗传室、消毒供应室、信息资料科(病案科、统计室)、营养室、图书室。
三、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1.5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5名护士(每2张待产床应配1名助产士,每张产床应配3名助产士);(三)每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的职称;(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四、房屋:(一)每床平均占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二)每床占病房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新生儿床占使用面积2平方米;(三)门诊面积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胎心监护仪心电图机B超心电监护仪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X光机移动式X光机妇科检查台腹腔镜产床宫腔镜婴儿保暖箱显微镜婴儿远红外线辐射温箱紫外线分光光度计生化分析仪自动分析仪酶标分光光度仪酶标分析仪分析天平尿分析仪电冰箱恒温箱器械柜敷料柜石蜡切片机冷冻切片机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洗衣机紫外线灯血气分析仪万能显微镜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高速离心机通风降温烘干设备离心机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二)病房每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注:目前我国不设一级妇产医院)。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本标准共7章72节,设置391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6节354条标准,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
第七章共6节37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综合医院的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在本标准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刘爱民主编译)。
第一章坚持医院公益性Public welfare in the hospital, PWH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二、医院内部管理机制科学规范三、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四、应急管理五、临床医学教育六、科研及其成果第二章医院服务Hospital Service, HS一、预约诊疗服务二、门诊流程管理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四、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管理五、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管理六、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管理七、投诉管理八、就诊环境管理第三章患者安全Patient Safety Goals, PSG一、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附件3-1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PSG.1.2.1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两项等项目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重点)【达到“C"级】各临床科室、药房(含中药、西药房)、输血科、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含CT、MRI、放射治疗、超声、核医学等部门)、理疗科及针灸室、供应室、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内镜等部门)等都必须有严格的查对制度。
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XXXX年版)实施细则
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卫生部印发了《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78号)。
为进一步解读评审标准,为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参考,支持医院开展自我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活动提供帮助,特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围《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适用于三级妇产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妇产医院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7章69节383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3节346条623款细则,用于对三级妇产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说明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29条。
第七章共6节37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妇产医院的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现场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一)基本条款适用于所有三级妇产医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安全与患者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条款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见表1。
表1 第一章至第六章各章节的条款分布三、评审结果表达的方式(一)评审结果采用A、B、C、D、E五档表达方式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E-不适用,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院功能任务未批准的项目,或同意不设置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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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妇产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护理管理、城乡对口支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单病种费用控制等工作落实情况。
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考核反映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的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辐射带动作用等。
促使医疗机构改进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走以内涵建设为主、内涵和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本标准是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和提升了具有妇产医院特点的内容。
本标准共7章69节,设置380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3节346条标准,用于对三级妇产医院实地评审及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
第七章共6节34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妇产医院的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妇产医院,其余各级妇产医院可参照使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在本标准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08版(刘爱民主编译)。
第一章坚持医院公益性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一)在本辖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持适度规模。
(二)临床科室一、二级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项目达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三级标准。
(三)重点科室专业技术水平与质量在本省、全国妇产科领域学科优势明显;诊疗工作量与质量处于本省或全国前列。
(四)医院有承担本辖区(省、自治区、直辖市)妇产科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置能力,可提供急危重症诊疗服务(24小时/每天-7天/每周-365天/每年),并能接受外辖区转入患者服务。
(五)医技科室服务能满足妇产科临床需要,项目设置、人员梯队与技术能力达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三级标准;重点科室专业技术水平与质量处于本省前列。
二、科学规范的医院内部管理机制(一)坚持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二)按照规范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做到制度、师资与经费落实,做好培训基地建设。
(三)将推进规范诊疗、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控制作为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重点项目。
(四)提高工作绩效,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缩短患者诊疗等候时间。
(五)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基本药物得到优先合理使用。
(六)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
三、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一)将对口支援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专人负责。
(二)承担政府分配为社区、农村培养人才的指令性任务,制定相关的制度、培训方案,并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
(三)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传染病的发现、救治、报告、预防等任务。
(四)建立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有效衔接的工作流程。
(五)开展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
(六)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内,建立与实施双向转诊制度及相关服务流程。
(七)根据《统计法》与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数据真实可靠。
四、应急管理(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级政府与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
服从指挥,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和配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二)加强领导,成立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建立并不断完善医院应急管理机制。
(三)明确医院需要应对的主要突发事件策略,建立医院应急指挥系统,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四)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应急素质和医院的整体应急能力。
(五)合理进行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
(六)建立医院应急管理的评估与持续改进机制。
五、临床医学教育(一)教学师资、设备设施符合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的要求。
(二)承担本科及以上医学生的临床教学和实习任务。
(三)承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任务。
(四)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情况。
(五)指导和培训下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提高诊疗水平,推广适宜卫生技术。
六、科研及其成果(一)有鼓励医务人员参与科研工作的制度和办法,并提供适当的经费、条件与设施。
(二)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获得院内外经费,开展临床与基础相结合的研究工作,并取得成效。
(三)医院有将研究成果转化实践应用的激励政策,并取得成效。
(四)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按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要求开展临床试验。
第二章医院服务一、预约诊疗服务(一)实施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服务,对门诊和出院复诊患者实行中长期预约。
(二)有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有操作流程,逐步提高患者预约就诊比例。
(三)建立与挂钩合作的基层医疗机构的预约转诊服务。
二、门诊流程管理(一)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完善门诊管理制度,落实便民措施,减少就医等待,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有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程序。
(二)公开出诊信息,保障医务人员按时出诊,遇有医务人员出诊时间变更应提前告知患者。
提供咨询服务,帮助患者有效就诊。
(三)根据门诊就诊患者流量调配医疗资源,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之间协调配合。
(四)有制度与流程支持开展多学科综合门诊。
(五)有改善门诊服务、方便患者就医的绩效考评和分配政策,支持医务人员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
三、急诊绿色通道管理(一)合理配置急诊人力资源,配备经过专业培训、胜任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配置急救设备和药品,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基本要求。
(二)落实首诊负责制,与挂钩合作的基层医疗机构建立急诊、急救转接服务制度。
(三)加强急诊检诊、分诊,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有效分流非急危重症患者。
(四)实施急诊分区救治、建立住院和手术的“绿色通道”,建立妇产科出血、异位妊娠、卵巢囊肿破裂或蒂扭转、子宫破裂、子痫、前置胎盘出血、产后出血等妇产科急危重症等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需紧急抢救的危重患者可先抢救后付费,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服务。
(五)开展急救技术操作规程的全员培训,实行合格上岗制度。
四、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管理(一)完善患者入院、出院、转科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和标准,改进服务流程,方便患者。
(二)为急诊患者入院制定合理、便捷的收入院制度与程序。
危重患者应先抢救并及时办理入院手续。
(三)加强转诊、转科患者的交接管理,及时传递患者病历与相关信息,为患者提供连贯医疗服务。
(四)加强出院患者健康教育和随访预约管理,提高患者健康知识水平和出院后医疗、护理及康复措施的知晓度。
五、基本医疗保障服务管理(一)有各类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和相应保障措施,严格服务收费管理,减少患者医药费用预付,方便患者就医。
(二)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公示基本医疗保障支付项目。
(三)保障各类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参加人员的权益,强化参保患者知情同意。
六、患者的合法权益(一)医院有相关制度保障患者及其家属充分了解其权利。
(二)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病情及治疗方式、特殊治疗及处置,并获得其同意,说明内容应有记录。
(三)对医护人员进行知情同意和告知方面的培训,主管医师能够使用患者易懂的方式、语言与患者及其家属沟通,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四)开展实验性临床医疗(临床人体试验)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有审核管理程序,并征得患者书面同意。
(五)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
七、投诉管理(一)贯彻落实《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实行“首诉负责制”,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统一接受、处理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及时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二)公布投诉管理部门、地点、接待时间及其联系方式,同时公布上级部门投诉电话。
建立健全投诉档案,规范投诉处理程序。
(三)根据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持续改进医疗服务。
(四)对全体员工进行纠纷防范及处理的专门培训。
八、就诊环境管理(一)为患者提供就诊接待、引导、咨询服务。
(二)急诊与门诊候诊区、医技部门、住院病区等均有明显、易懂的标识。
(三)就诊、住院的环境清洁、舒适、安全。
(四)有保护患者的隐私设施和管理措施。
(五)执行《无烟医疗机构标准(试行)》及《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
(六)有创建“平安医院”的具体措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优化医疗执业环境有成效。
第三章患者安全一、确立查对制度,识别患者身份(一)对就诊患者施行唯一标识(如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等)管理。
(二)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2项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三)实施有创(包括介入)诊疗活动前,实施医师必须亲自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
(四)完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建立健全转科交接登记制度。
(五)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重点是ICU、新生儿科(室),手术室、急诊室等部门,以及意识不清、抢救、输血、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患者;对传染病、药物过敏等特殊患者有识别标志(腕带与床头卡)。
(六)职能部门要落实其督导职能,并有记录。
二、确立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步骤(一)在住院患者的常规诊疗活动中,应以书面方式下达医嘱。
(二)在实施紧急抢救的情况下,必要时可口头下达临时医嘱;护士应对口头临时医嘱完整重述确认,在执行时双人核查;事后及时补记。
(三)接获非书面的患者“危急值”或其他重要的检查(验)结果时,接获者必须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检查(验)结果和报告者的姓名与电话,复述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供医师使用。
三、确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一)择期手术的各项术前检查与评估工作全部完成后方可下达手术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