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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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信息发布安全管理,确保公司信息发布工作有序、高效、安全地进行,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新闻稿、宣传材料等。

三、组织机构1. 信息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指导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工作。

2.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监督,对违反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3. 信息发布部门:负责公司信息发布的具体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制度。

四、信息发布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信息内容审查(1)信息发布部门在发布信息前,应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合法。

(2)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保密。

2. 信息发布权限(1)信息发布权限分为内部发布权限和对外发布权限。

(2)内部发布权限:公司内部员工需在权限范围内发布信息,不得越权发布。

(3)对外发布权限:对外发布信息需经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发布。

3. 信息发布流程(1)信息发布部门收集、整理信息后,填写《信息发布申请表》,提交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审核。

(2)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对申请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内容符合要求。

(3)审核通过的信息,由信息发布部门按照规定渠道进行发布。

4. 信息发布安全(1)信息发布部门应使用公司指定的发布平台,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第三方平台。

(2)信息发布部门在发布信息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3)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信息发布系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五、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泄露公司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 信息发布部门未按规定进行信息发布审核,导致信息发布不当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未履行监督职责,导致信息发布安全事件发生的,将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信息的传播变得更加便捷和快速。

然而,这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虚假信息的泛滥、不良信息的传播、知识产权的侵犯等。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发布行为,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的个人和组织,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社交媒体平台、论坛、博客等。

三、信息发布原则1、真实性原则发布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发布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

信息发布者应当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发布前进行必要的核实和审查。

2、合法性原则发布的信息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发布违法、有害、淫秽、暴力、恐怖、赌博等不良信息。

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3、及时性原则对于需要及时更新的信息,应当及时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4、公正性原则发布的信息应当客观、公正,不得带有偏见和歧视,不得进行恶意攻击和诋毁。

四、信息发布流程1、信息采集信息发布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采集信息,并对信息的来源进行记录和核实。

2、信息编辑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编辑和整理,确保信息的逻辑清晰、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3、信息审核设立专门的审核人员或审核机制,对编辑好的信息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公正性等。

审核通过的信息方可发布。

4、信息发布审核通过的信息按照预定的发布渠道和方式进行发布,并对发布的时间、地点、内容等进行记录。

五、信息发布责任1、信息发布者责任信息发布者应当对所发布信息的内容和后果负责。

如因发布虚假、违法、不良信息等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网站平台责任网站平台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和监管。

如发现违法、不良信息等,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删除、屏蔽等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信息安全保障1、技术措施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防火墙、加密技术、入侵检测系统等,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止信息被非法获取、篡改、破坏等。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1.总则1.1 为了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公众传达、通报公司重大新闻事件,加强公司新闻信息的规范化管理,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更好地与各子(分)公司进行信息沟通,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主要包括通过公司网站、集团公司官方网站、及XX报等对内对外平台发布的信息。

2.信息发布原则2.1 信息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遵守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

2.2 信息发布的内容要按照集团、公司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

如需变动,必须按流程重新审批。

2.3 未经公司领导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提前公开或发布新闻信息。

3.信息发布的内容及定义公司信息发布内容分主要为外部来访、外事出访、重大活动、专题会议、行业资讯等5大类别。

3.1 外部来访:是指发生在公司的重大接待活动。

此类信息撰写对象原则上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司(局、厅)级及以上领导、地方政府地市级及以上领导、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公司主要领导指定的来访客户。

3.2 外事出访:是指公司主要领导参加的重要外事活动。

3.3 重大活动:是指由公司主办或协办,有公司主要领导参加的重要会议及活动。

3.4 专题会议:是指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公司主要领导参加,对公司发展起关键推动作用的大型会议。

3.5 行业资讯:是指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关的,经过公司主要领导审定同意的来自主流媒体网站、政府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官方网站的相关行业资讯。

4.对外宣传平台4.1 公司网站。

是公司信息发布的主要窗口。

4.2 《xx报》。

《xx报》作为集团内部刊物,公司可通过此平台对内发布重要信息。

5.新闻信息的撰写与修改5.1 公司重要外部来访、外事出访、重大活动以及重要专题会议原则上须撰写新闻稿,其中有公司主要领导参加的,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撰写新闻稿,其他部门配合提供新闻素材;分子公司新闻由各分子公司办公室提供。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范文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范文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范文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站信息发布行为,加强信息管理,保障网站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负责的所有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工作。

第三条网站信息发布是指本公司通过自有网站、第三方平台等渠道发布相关信息的活动。

第二章网站信息发布申请和审批第四条网站信息发布的申请和审批由本公司信息管理部门负责。

第五条下列信息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发布:1. 值得宣传、推广的新产品或新技术信息;2. 重要业务、项目的进展报告;3. 具有商业机密的信息;4. 涉及公司利益、品牌形象的信息;5. 其他需要审批的信息。

第六条网站信息发布的申请流程如下:1. 申请人填写《网站信息发布申请表》,并进行信息整理和编写;2. 申请人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提交给信息管理部门;3. 信息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初步评估;4. 信息管理部门将申请材料与相关部门进行磋商;5. 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信息管理部门。

第七条信息管理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并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网站信息发布的要求和限制第八条所有发布的网站信息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 真实准确:信息发布必须基于真实的数据和事实,不得夸大、虚构或歪曲;2. 合法合规:信息发布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不得涉及违法违纪行为;3. 清晰简明:信息发布应清晰明了,语句通顺,易于理解;4. 信息全面:信息发布应包含必要的背景、细节和相关链接,以便读者获取更多相关信息。

第九条网站信息发布存在以下限制:1. 网站信息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公司商业秘密;2. 网站信息发布不得泄露客户或合作伙伴的敏感信息;3. 网站信息发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4. 网站信息发布不得涉及争议性、敏感性等可能引起争议或纠纷的内容。

第四章网站信息发布的管理和监督第十条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网站信息发布进行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包括:1. 审阅并审核网站信息发布申请材料;2. 确保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 监督网站信息发布的内容和质量;4. 及时处理并回复读者的信息咨询和投诉。

网站 信息发布 管理制度

网站 信息发布 管理制度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站信息发布行为,维护网站信息传播秩序,提高网站内容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旗下所有网站的信息发布管理,各网站负责人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需经过相关部门的讨论和批准,并由网站管理员负责执行。

第二章网站信息的发布内容第四条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政治敏感内容、淫秽色情内容、暴力恐吓内容等不良信息。

第五条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应当真实可靠,严禁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性信息以及侵犯他人权益的内容。

第六条网站信息发布内容应当符合网站主题及定位,保持与网站整体风格一致。

第七条网站信息发布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盗用他人作品、商标、专利等内容。

第三章网站信息的发布流程第八条网站信息发布需经过审核流程,由信息发布者提交信息发布申请,经过审核部门审核后方可发布。

第九条信息发布者需按照审核部门的要求填写信息发布申请表,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第十条审核部门应当在收到信息发布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

第四章网站信息的发布管理第十一条网站信息发布者应当严格遵守网站信息发布规定,确保发布内容的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网站信息发布者应当保证信息发布内容的质量,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网站信息发布者在发布信息时应当注明信息来源,并尊重原始信息的版权。

第五章网站信息的发布责任第十四条网站信息发布者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内容负有法律责任,严禁发布违法信息。

第十五条网站信息发布者对所发布的信息内容负有审核责任,应当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网站信息发布者在发布信息时若产生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网站信息的发布监督第十七条网站信息的发布监督由审核部门和管理部门共同负责,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网站信息发布者需配合审核部门和管理部门进行信息发布行为的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合作。

网页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网页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网页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网页信息发布行为,提升网站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率,保障网站信息发布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网站进行信息发布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员、编辑、注册用户等。

第三条网页信息发布是指用户在网站上发布、编辑或更新文章、图片、视频等各类信息的行为。

第四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部门是指负责监督、管理和指导网页信息发布工作的部门。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部门有权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和监督。

第五条用户在进行网页信息发布的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网站有关规定,不得发布违法、违规内容。

第二章用户权限第六条不同用户在网页信息发布方面具有不同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管理员:具有最高权限,在网站信息发布方面具有最终决定权。

(二)编辑:具有编辑、审核和发布信息的权限。

(三)注册用户:具有发布信息的权限,但需要经过审核后才能发布。

第七条不同权限的用户在网页信息发布方面应当按照各自权限范围内的规定履行职责,确保信息发布的合法性和质量。

第八条用户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将账号和密码透露给他人。

用户应当对自己在网页信息发布中的行为负责。

第三章信息发布流程第九条用户在进行网页信息发布之前,应当进行实名认证,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

第十条用户发布的信息应当符合网站相关规定,不得包含淫秽、暴力、赌博等违法、违规内容。

对于敏感话题和新闻事件,用户还应当特别注意不造谣、不传谣,做到客观、公正、平衡。

第十一条用户发布信息后,需要经过审核后方可正式发布。

审核包括内容审核、版式审核、图片审核等。

第十二条对于不符合网站规定的信息,网站信息发布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信息、停止发布权限、冻结账号等。

第十三条对于恶意发布虚假信息、散布谣言、侵犯他人隐私等行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封禁账号、报警等措施。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四条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信息发布系统规章制度内容

信息发布系统规章制度内容

信息发布系统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发布系统的运行,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公共秩序,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信息发布系统是指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新闻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等。

第三条信息发布系统的管理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对信息发布的监管,防范不良信息的传播。

第四条信息发布系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加强自律,做到勤勉、认真、负责。

第五条信息发布系统的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信息发布系统的正常秩序。

第六条信息发布系统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制度,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第七条信息发布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当保守用户信息,保障用户的隐私权利。

第八条信息发布系统的用户应当承担个人发布信息的责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九条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用户投诉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

第十条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备份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

第二章信息发布管理第十一条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单位应当制定信息发布规范,明确信息发布的条件和流程。

第十二条信息发布系统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审核信息发布内容,及时处理不良信息。

第十三条信息发布系统管理人员应当建立信息分类管理制度,对信息进行分类存储和管理。

第十四条信息发布系统管理人员应当对用户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用户在信息发布系统发布信息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

第十六条信息发布系统管理人员应当建立信息保密制度,对用户信息进行保密处理。

第十七条信息发布系统管理人员应当建立信息回收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回收处理。

第十八条信息发布系统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更新信息发布系统,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用户管理第十九条用户在注册信息发布系统账号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条用户不得冒用他人身份注册账号,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第二十一条用户应当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信息,不得将账号和密码信息转借他人。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范网站信息发布行为,保障网站信息的合法、安全、准确、高效发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网站信息发布工作。

三、职责与权限2.网站管理员负责对网站信息发布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协助解决发布过程中的问题,确保信息发布平台的正常运行。

3.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安排和监督本部门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进行。

四、发布流程3.发布:审核通过后,由发布人员将信息发布到相应的网站页面上。

五、发布要求1.信息准确: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包含任何虚假信息。

2.法律合规: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

3.保密性:对于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信息,发布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4.时效性:确保信息的发布及时,避免因拖延造成信息过期或遗漏。

5.样式规范:信息发布应遵循公司的样式规范,保持统一和美观。

六、管理措施1.培训与考核:公司将定期组织网站信息发布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技能;同时,通过定期考核评估,对工作表现较差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整改和培训。

2.监督与检查:公司将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网站信息发布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备份与存档:公司将定期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备份和存档,以备需要时进行查阅和追溯。

七、违规处理1.对于发布虚假信息、含有违法、违规内容的人员,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责令停职、甚至辞退。

2.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于未按要求参加培训和考核的人员,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进行修订或补充,将由公司进行决定和发布。

以上便是针对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的详细规定,希望能够为公司的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提供清晰明确的指导,保障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效率。

网站发布管理制度

网站发布管理制度

网站发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站信息发布行为,保障网站内容的质量和合法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运营的所有网站,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宣传网站、销售网站等。

第三条网站发布管理制度是网站信息发布的管理准则,旨在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的行为,保障网站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网站信息发布指的是网站管理员、编辑等人员通过网站后台系统发布文章、图片、视频等内容的行为。

第五条网站信息发布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发布违法、违规、违纪等内容。

第六条网站信息发布应当尊重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未经授权不得发布他人作品,如有必要应当注明出处。

第七条网站信息发布应当符合公序良俗,不得传播淫秽、暴力、赌博等不良信息。

第八条网站信息发布应当保护用户隐私,不得泄露用户个人信息,如有必要应当经用户同意。

第九条网站信息发布应当注重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不得发布虚假、失实等内容。

第十条网站信息发布应当遵守网站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网站管理规定。

第二章网站管理员第十一条网站管理员是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十二条网站管理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全面负责网站信息发布的内容和质量。

第十三条网站管理员应当保障网站信息发布的安全性,不得泄露网站后台系统的密码和账号。

第十四条网站管理员应当做好信息审核工作,对发布的信息进行核实和检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网站管理员应当及时更新网站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网站管理员应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推动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网站管理员应当培养和指导其他员工,提高他们的信息发布能力和水平。

第十八条网站管理员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活动,提升员工信息发布技能和意识。

第十九条网站管理员应当加强团队建设,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二十条网站管理员应当及时处理网站信息发布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保网站信息发布的正常进行。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网络原始)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网络原始)

附件1、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各级合管办网站的管理和维护,规范网站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确保网上发布信息的安全、准确、及时、充实,充分发挥各级合管办网站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有力展示和提升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社会形象,促进各级合管办网站的有序发展,保障各级合管办网站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结合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在各级合管办网站上进行公布的信息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网站应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线路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管理和维护第四条各级合管办负责各自网站的管理、内容的更新、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包括网站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对各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发布与更新信息的督促检查工作,对网站提出修改意见和需求提交等。

省农合办负责技术维护工作:包括网站的建设;网站页面的设计、制作;网站的安全防范和系统升级,确保网站稳定运行。

第五条网站的建设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及时更新、共同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由各级合管办的职能部门和所属定点医疗机构等共同供稿更新。

各级合管办指定一名网站信息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撰稿和信息发布工作。

第六条各级合管办要对发布的信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备份后永久保留.第七条各级合管办要按网站所设栏目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提供信息,利用网站搞好对外宣传.第三章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第八条网站信息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特别是动态性的信息,各级合管办要及时采集、传递、更新、发布,保证网络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使网上信息丰富、真实、及时、有效。

第九条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和审核制度,各级合管办应及时搜集、整理、编辑本部门的相关新闻、工作动态等宣传稿件或信息。

信息内容可以采用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形式.第十条信息发布原则上采用各级合管办网站管理系统进行内部网上编辑、审核和发布。

信息发布程序如下:(一)信息采集各级合管办的信息采集最好是即时信息、即时发布。

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定本文为您提供一份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门户网站作为网络上的重要信息发布平台,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各门户网站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信息发布要求1. 信息真实性: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故意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宣传。

2. 法律合规:信息发布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政策。

3. 审核制度:门户网站应建立信息审核制度,严格审核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

4. 敏感信息:门户网站不得发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信息。

5. 侵权信息:不得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信息,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二、信息发布责任1. 自我管理:门户网站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管理体系,加强对信息发布者的管理,确保信息的质量和准确性。

2. 自查自纠:门户网站应定期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自查自纠,发现违规信息及时删除、屏蔽或修正。

3. 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对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促使门户网站加强自我约束。

4. 备案登记:门户网站应按照国家规定,对信息发布者进行备案登记并保留相关信息备查。

三、信息发布流程1. 注册认证:门户网站应对信息发布者进行注册和认证,验证其身份和信息的真实性。

2. 信息审核:门户网站应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机制,对信息进行审核和核实,保证信息质量。

3. 发布授权:经过信息审核的信息,门户网站应给予发布授权,确保信息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4. 反馈机制:门户网站应设立用户反馈机制,鼓励用户主动报告违规信息,及时处理和回应用户意见。

四、违规处罚1. 依法处理:对违反信息发布规定的门户网站,相关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等。

2. 关闭封停: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门户网站,相关主管部门有权关闭其网站、暂停其服务。

3. 法律追责: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为使教育局门户网站和微信管理平台在信息化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对网站的管理,保证其安全、有效、可靠地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信息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实行信息审批制度,信息和相应的审批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办理”的原则。

第二条网站的信息发布由宣传科统一负责。

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负责提供本单位的相关信息,具体责任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责划分。

第三条宣传科负责监督、审核网站内容。

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所提供的内容需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办公室或宣传科审核统一发布。

相关我局重大新闻和重大事件的发布必须经办公室或宣传科主管领导审核后,请示分管局领导或局长,批准后方能正式发布。

第四条局机关办公室和宣传科对所有上传的涉及局新闻、政策、法规等重要信息负有责任;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对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负有责任。

第五条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各有关部门应制定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规范上网信息发布流程。

一般情况下,拟上网发布的信息由拟稿人拟稿后须经科室初审、单位分管领导把关后方可发布,未经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上网。

第六条信息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有无涉密问题;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中的数据是否准确;是否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等。

上网信息出现安全问题的,要追究信息发布部门的责任。

第七条局机关各科室及所属各单位信息采集人员只能操作自己所负责的相关业务内容,不得擅自修改、删除、发布其他采集人员所采集的信息。

否则将追究信息采集人员和所在处室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条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信息采集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制度,不从事与身份不符的活动,各单位信息采集人员按照权限,采集自己所负责的相关栏目文档。

第九条局机关相关人员不得利用门户网站散布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宣扬暴力、色情等内容。

部门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

部门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

部门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部门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的安全、准确、及时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部门网站信息发布应遵循政治正确、依法依规、客观真实、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发挥网站在宣传政策、服务群众、推进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条部门网站信息发布应涵盖本部门的职能职责、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公告通知、办事指南等内容,便于公众了解部门工作、获取政策信息、参与部门决策。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各部门应设立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小组,负责本部门网站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和更新工作。

第五条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小组由部门领导、保密、网络安全、信息公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部门领导担任组长。

第六条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小组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信息发布工作顺利进行。

组长: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领导,对信息发布工作进行总体协调和指导。

保密部门:负责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

网络安全部门:负责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网络安全审查,确保信息发布安全。

信息公开部门:负责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公开审查,确保信息符合公开要求。

第七条各部门应明确信息发布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网站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工作。

第三章信息采集与审核第八条信息采集应围绕部门职能职责和公众需求,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等。

第九条信息采集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可靠、及时更新的原则,确保信息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

第十条信息采集人员应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和分工,及时采集相关信息,并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安全。

第十一条信息采集人员应每月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一次审核,对不再准确、不再适用、不再有效的信息进行更新或删除。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的行为,加强对网站信息发布的管理,维护网站信息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提高信息发布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网站信息发布活动。

第三条网站信息发布是指本单位通过自建网站或者其他网络渠道向公众发布各种信息、新闻、公告、通知等活动。

第四条网站信息发布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秉承真实、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

第五条本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应当遵循科学、合理、明确、周密的原则。

第六条本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应当坚持自愿原则,尊重公众意愿,维护公众利益。

第七条本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应当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各类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八条本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杜绝造假、夸大和不实信息。

第九条本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应当体现公开、公正、透明、便民的特点。

第十条本单位网站信息发布应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章网站信息发布的组织管理第十一条本单位网站信息发布的组织管理由信息发布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信息发布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网站信息发布的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和实施方案。

第十三条信息发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审批、监督和检查本单位各部门的网站信息发布活动。

第十四条信息发布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网站信息发布的档案记录和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信息发布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和必要的设备设施,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信息发布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站信息发布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网站信息发布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十七条信息发布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发布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励网站信息发布人员积极开展工作。

第三章网站信息发布的内容管理第十八条本单位网站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当遵循真实性原则,杜绝虚假、不实信息。

第十九条本单位网站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当遵循客观性原则,杜绝主观臆断、片面、片面、主观臆断、夸大等不实内容。

网站内容发布排查管理制度

网站内容发布排查管理制度

网站内容发布排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网站内容的发布,确保内容的合法、合规、准确性和真实性,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站良好的信息发布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网站的所有内容发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各类形式的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网站内容发布指用户在本网站上进行信息发布、评论、转载等一切与内容有关的行为。

第四条所有网站内容发布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管理员、编辑、记者、作者等,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第二章网站内容发布管理第六条网站内容发布管理应坚持合法、合规、真实、准确的原则,杜绝虚假、敏感、低俗、涉黄、违法违规等不良信息的发布。

第七条网站应当建立完善的内容审核机制,对内容发布进行前置审查,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网站应当建立完善的内容管理系统,对不同类型的内容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信息的规范化、有序化发布。

第九条网站应当建立完善的审核追溯机制,对审核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审核结果的可追溯性和透明度。

第十条网站应当建立完善的内容更新机制,及时更新和修订过时、失效的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网站内容发布审核第十一条网站应当建立完善的内容审核团队,对所有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和把关。

第十二条审核委员会由专职审核人员组成,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和学习,提升审核能力和水平。

第十三条审核委员会应当对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凡出现虚假、违规、低俗、涉黄等情况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审核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内容审核流程和标准,对不同类型的内容进行差异化审核。

第十五条审核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审核记录和归档制度,对审核过程进行记录和备份,确保审核过程的透明和可追溯。

第四章网站内容发布风险防范第十六条网站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对可能存在的内容发布风险进行预警和防范。

第十七条网站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对内容进行加密和备份,确保信息的安全和有效性。

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明确“三审三校”责任(一)要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

(二)申请发布单位的主要领导是政务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二条规范“三审三校”流程(一)初审初校由申请发布单位的科(室)负责人担任。

初审在审读全部上网稿件的基础上,主要负责把好上网稿件的来源关、文字关、知识关,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二)复审复校由申请发布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

复审应审读全部上网稿件,在对初审修改稿进行审校的基础上,主要负责把好上网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并提出复审意见。

(三)终审终校由申请发布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

根据初审、复审意见,主要负责对上网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

第三条严肃“三审三校”纪律(一)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凡涉及国家秘密、单位秘密、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号等信息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

(三)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规范。

严禁转载未经核实的自媒体信息,发布内容不得涉及容易引起炒作的敏感内容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严禁公号私用,通过官方账号参与网民争论,以个人名义发布雷人雷语等不当内容。

(四)要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

上网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上网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上网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互联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和XX省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是指经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提供给公司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让公众了解和使用的信息。

第二条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工作由公司技术部具体负责。

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凡向互联网站提供或者发布信息,必须经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并应该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完善和落实信息登记、审批责任制。

第三条对拟上网发布的信息应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认真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经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方可上网发布。

未经保密审查批准不得私自在网上发布单位的各类信息。

第四条上网信息发布应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填写《上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按照技术部门自审—保密办审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严格进行保密审查。

第五条对已上网发布的信息要进行经常性的保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六条对是否属于涉密信息把握不准的,要及时请示保密办公室。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确需上网发布的,应当进行技术处理删除属于国家秘密信息的内容。

第七条保密办指定的信息公开承办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抓好上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八条。

公司员工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九条。

对于责任不明、措施不力、管理混乱,存在明显威胁国家秘密信息安全隐患的部门,公司保密办应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应当督促其停止国际联网。

第十条。

公司保密办接到举报或检查发现网上有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组织查处,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监督其限期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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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中心网站信息传递、发布的准确、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与网站建设、管理及信息发布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网站发布、转载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及企业秘密、内部办公信息、暂不宜公开的内部信息不得发布。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负责网站的版块设置、信息发布、日常维护,确保网站安全运行。

第五条网站的信息发布遵循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及时更新的原则,各版块信息传递、发布、频次、管理的主责部门和责任人在“附件”中
详细说明,因网站版块设置变更的影响,附件中的内容变动不影响
本制度其他条款。

第六条网站信息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信息传递应保存记录,如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记录等,信息发布应注重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各部门需要发布的信息(通知、公告、广告)由各部门撰稿,非正式下发文件须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发布。

重要信息的发布须经
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为丰富网站内容所吸纳的外阜信息不能与中心网站已有信息相冲突,不能有违规行为。

第九条所有发布的信息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备份,必要时保留书面备份。

第十条本制度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网站各部分信息管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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