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工程土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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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工程土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有利于堤防工程土方填筑工程的过程控制,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招、投标文件和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鉴定的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文件”)以及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堤防工程土方填筑工程。

二、开工申请控制

2.1土方填筑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完成现场生产性碾压试验及土料土力学试验。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条件下,模拟实际施工条件,通过碾压试验调整、优化和确定主要填筑区的碾压参数和碾压施工工艺。私有解释后,施工单位应将碾压试验成果及碾压设备的详细资料报送监理站审批。

2.2土方填筑工程开始前,施工单位应将土方填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报送监理站审批。

施工组织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布置、运输方式及场内外道路规划。

(3)分区填筑料及其堆存与供料平衡计划。

(4)施工程序(包括填筑区、段划分,反滤排水设施及护坡工程等施工作业程序)。

(5)压试验拟定懂得分层碾压参数(包括压实机具、行车速度、铺筑厚度、碾压方式及遍数、洒水量等)。

(6)施工进度(包括工期按排、典型作业循环时间、分期填

筑形象、填筑强度与分区累积填筑工程量等)。

施工方法(包括卸料、铺料及碾压方式,岸坡和分区

接头、接缝与结合面等特殊部位处理,边角部位的铺填、压实方法与机械设备,压实层间结合处理措施,必要时还应报送特殊条件下的填筑措施)。

填筑质量检测计划。

施工机械的配置与劳动力组合。

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措施。

2.3上述文件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站,监理站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

2.4监理站审核批准施工组织计划后,施工单位可及时向监理站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站将于接受施工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工程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2.5监理单位对施工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检验和审核,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2.6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站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材料样品、文件和资料,因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合同责任。若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站应退回的审签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通过审议。

三、施工过程控制

3.1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根据报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如需调整或修订施工组织计划,应报经监理站批准后才能执行。

3.2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测量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对填筑区域进行测量放

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土方填筑横断面。

测绘和收集地形、断面资料以及用来计算土方填筑方量

的控制网点资料。

按土方填筑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

他测量工作。

3.3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站可要求施工单位在测量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和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3.4土方填筑必须在基础清理(开挖)和岸坡处理以及隐蔽工程完成、经质量检验合格并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后进行。填筑第一层时对局部的低洼处,要按技术规范和碾压试验的要求进行处理和补平。

对于基础内的地质缺陷,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用适当的填筑材料覆盖;或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将其挖除后进行回填处理;或另行报经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研究决定。

3.5土方填筑质量控制应以工序控制为主要手段,重点控制以下项目:

各填筑部位的填料质量,包括土料的土性参数及含水量。

铺料厚度、碾压遍数、洒水量和表面平整度。

碾压机规格、重量等。

有无漏碾、欠碾或过碾现象。

堤身及其他填筑部位填筑时,各部位接头及纵横向接缝

的处理与结合部位质量。

堤身填筑断面控制情况。

堤身及坡面平整度。

反滤料的颗粒级配与施工断面控制。

铺料应分层平行摊铺,层面如出现明显的凹凸不平整,必须进行整平,才允许进行碾压。构造边角部位或碾压不到的地方,应通过碾压试验采用其他有效压实机具压实。

3.6填筑土料的土质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否则不允许进入施工作业面。对于已运至填筑地点的不合格料,施工单位必须挖除并运出施工作业面,并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3.7施工中应严格控制填筑层厚度,通常每层铺料厚度为30cm。卸料前应有层厚标尺,以控制铺料厚度,每一填层碾压后,应按20m*20m方格布网进行高程测量,据此检查填筑厚度,并作为质量、计量认证依据的附件。

3.8对于含水量低于最优含水量范围的土料,应按设计要求对填料加水,填筑中的加水必须充足均匀,并随碾压作业保持连续不间断。施工单位应配备能进行现场含水量快速测定的设备,以便进行土料填筑的过程控制。

3.9碾压宜采用进退错距法,在进退方向上一次延伸至整个单元,错距不应大于碾轮宽除以碾压遍数,碾压速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分段碾压时,相临两段交接带碾迹应彼此搭,顺碾压方向搭接长度及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应不小于设计文件要求,设计文件未明确规定的,顺碾压方向搭接长度不小于0.3—0.5m,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不小于1.0—1.5m。相临各层的填筑,原则上应均衡上升,当不能均衡上升时,相临各层的填筑高差应严格按设计文件执行,并应采取放坡搭接措施。

3.10施工单位应按国家相关规程、规范,以及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监理站批准的检测计划进行自检,并应在上一工序完成并报监理工程师质量检查合格后,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应对填筑区域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时(如土质不符合要求,土块过多、过大土料中草皮、树根等杂质未清除干净,或填筑区出现弹簧土、填土面凹凸超标、干密度或压实密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等),监理工程师将提出处理意见,包括以下内容:

扩大抽检范围。对不合格部位进行返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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