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管理规范范本
属地管理制度【范本模板】
属地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为落实直线管理责任,细化安全管理,树立“安全是我的责任"的意识,依据“我的属地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有责”的安全理念,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公司、各部门的所有办公场所、生产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现场,以及为集团公司服务的承包商。
1。
3术语和定义属地是指员工所负责日常管理的工作区域,可以是工作区域(或作业场所),管理的实物资产,也可以是权限和责任范围。
属地应有明确的范围界限,有具体的管理对象(人、物等),有清晰的标准和要求.属地主管是指属地的直接管理者(包括各级业务管辖范围的责任人、某项工作任务或项目执行的责任人或承包商作业所在属地直线责任人等)。
属地管理:即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
属地主管对属地享有管理权,即属地主管要对属地范围内的各类设施和设备以及进入属地的各类人员(包括施工人员、参观人员、维修人员等)实施管理。
2.属地划分原则和依据2.1。
1属地划分应有明确的范围界限,有具体的管理对象(人、事、物等),有清晰的标准和要求.2。
1。
2属地划分应遵循层级负责、人人有责的原则。
层级负责: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从领导到一线员工每个层面均应有自己的属地。
人人有责:每一个属地(例如,车间、办公室、工作或作业岗位)每一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做到不空位、不越位、不错位。
2.2属地划分依据2。
2.1工作区域划分:主要针对基层人员。
需将本公司的管辖区分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本公司所属的每一个人、每一片区域、每一个设备(设施)、每个工(器)具、每一块绿地、闲置地等均有人负责管理.2.2。
2资产(装置/设备)划分:主要针对直接作业(使用)人员。
各公司需将本公司的管辖设备设施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每一台设备、设施(包括生产设施和办公设施、公共设施)等每一个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
工厂属地性管理制度范本
工厂属地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厂属地性管理,确保生产秩序,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工厂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全体员工、临时工、实习生以及与工厂有合作关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工厂属地性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以人为本,注重员工培训、激励和保障,促进工厂与员工共同成长。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工厂设立属地性管理委员会,负责属地性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属地性管理委员会由厂长、各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员工代表等组成。
第五条属地性管理委员会下设属地性管理办公室,负责属地性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属地性管理办公室设在地籍管理部门,由地籍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其他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
第六条属地性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一)负责制定和修订属地性管理制度;(二)负责对属地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三)负责处理属地性管理中的争议和投诉;(四)负责组织属地性管理培训和宣传活动;(五)负责收集和反馈属地性管理相关信息;(六)负责协调工厂与地方政府、社区、供应商、客户等的关系。
第三章属地性管理内容第七条属地性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工厂安全生产管理;(二)工厂环境保护管理;(三)工厂人力资源管理;(四)工厂财务管理;(五)工厂产品质量管理;(六)工厂信息化管理;(七)工厂文化建设;(八)工厂与地方政府、社区、供应商、客户等的关系协调。
第八条工厂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一)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三)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运行;(四)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做好事故应急预案。
第九条工厂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一)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二)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减少污染物排放;(三)做好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四)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社区开展的环保活动。
属地管理规范范本
1 范围与应用领域1.1 目的为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公司所属各单位在执行业务时, 各级直线组织的安全责任和义务能够得到明确的划分和落实, 使安全责任和义务与整个公司的生产、质量和成本等各项业务管理融为一体,提升公司安全文化,树立“安全是我的责任”意识,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从而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最终达到“我们要安全”的目标,特制定本规范。
1.2 合用范围本规范合用于 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
2 术语和定义属地即工作管辖范围,可以是工作区域、管理的实物资产和具体的工作任务 (项目),也可以是权限和责任范围。
属地管理即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
属地主管即属地的直接管理者。
根据工作区域、资产、职能部门、风险大小等不同的标准划分属地,并明确属地主管和职责。
3 职责3.1 公司生产技术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范,其他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组织推行、实施本规范,并提供资源保障。
3.2 公司所属单位、工程建设、检维修、生产运行等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在职能管理范围内的贯彻执行。
各级 HSE 人员提供业务咨询和支持。
3.3 公司所属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属地管理程序,确定各级属地主管,由属地主管负责所管辖区域的管理工作。
3.4 公司所属单位生产协调部门组织制定属地管理职责,负责对各级属地主管进行培训,并定期进行审核。
3.5 所属单位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安全员协助属地主管进行属地管理,对员工提供培训和咨询。
3.6 作业人员要接受直接属地主管的管理。
4 管理要求4.1 属地管理实施属地管理落实直线组织的安全管理职责。
属地主管对属地享有管理权,任何人任何时候进入属地做任何事都要接受属地主管的管理。
属地主管的工作管辖范围可以是工作区域、管理的实物资产和具体的工作任务(项目),也可以是权限和责任范围。
属地特性有明确的范围界限、具体的管理对象 (人、事、物等)、清晰的标准和要求。
企业属地管理制度范文
企业属地管理制度范文企业属地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属地管理工作,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属地管理效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属地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属地管理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法进行。
第四条企业属地管理应以服务企业发展为目标,促进企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企业属地管理应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
第二章属地管理机构第六条企业属地管理机构是企业内负责属地管理工作的机构。
第七条企业属地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企业属地管理政策、制度和规划,并组织实施;(二)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解决企业在属地管理中遇到的问题;(三)组织开展企业属地管理培训,提升员工的属地管理水平;(四)负责属地管理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和管理;(五)收集、整理和分析企业属地管理的相关信息,及时报告企业领导层;(六)加强与属地企业的合作,共同推进属地管理工作;(七)协调解决企业属地管理中的争议和纠纷。
第八条企业属地管理机构由企业领导任命,负责属地管理工作的领导担任机构负责人。
第九条企业属地管理机构应与企业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第三章属地管理政策与规划第十条企业应制定属地管理政策和规划,明确企业在属地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属地管理政策和规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属地管理的目标和原则;(二)属地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三)属地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四)属地管理的评估和监督机制。
第十二条企业应将属地管理政策和规划向企业员工宣传,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评估和修订属地管理政策和规划,确保其与企业发展相适应。
第四章属地管理项目立项和实施第十四条属地管理项目是指企业在属地管理中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项目。
第十五条企业属地管理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应符合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二)科学规划:保证项目的可行性和长期效益,合理确定项目的投资规模和周期;(三)精细管理: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制定详细的管理方案,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四)透明公开:在项目的立项和实施过程中,应及时向相关方披露项目的信息和进展情况;(五)质量安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质量和安全标准进行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办公室属地管理制度范文
办公室属地管理制度范文办公室属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办公室属地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的顺利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办公室的属地管理工作。
第三条办公室属地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1. 层级管理原则:上级办公室有权对下级办公室进行管理和指导;2. 独立经营原则:每个办公室有独立的管理权和经营自主权;3. 统一决策原则:重大决策需要经过总部批准后方可实施;4. 公平竞争原则:各个办公室之间应保证公平竞争,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四条办公室属地管理的目标是:1. 确保办公室运营安全;2. 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效能;3. 实现资源的合理优化和统一配置;4. 加强办公室间的沟通和合作。
第二章办公室属地管理权限第五条办公室属地管理权限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总部属地管理:负责对所有办公室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确定总体战略和政策,做好业务协调。
2. 分公司属地管理:负责对分公司办公室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办公室属地管理:各个办公室的属地管理负责对本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和协调,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和执行。
第六条办公室属地管理权限的行使应遵循以下原则:1. 上级办公室对下级办公室的管理和指导应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2. 下级办公室在行使独立经营权时应与总部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向上级办公室汇报和请示。
第三章办公室属地管理职责第七条总部属地管理的职责包括:1. 制定公司的总体战略和政策,指导各个办公室的工作;2. 协调各个办公室之间的工作,提供协同支持;3. 监督和评估各个办公室的工作,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改指导;4. 审批和分配资源,确保资源的合理配置;5. 公平竞争和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和处理。
第八条分公司属地管理的职责包括:1. 落实公司总部的决策和制度,指导和监督本分公司的工作;2. 协调本分公司与其他分公司之间的工作,提供协同支持;3. 组织和评估本分公司的工作,对问题进行整改;4. 提供员工培训和发展机会,促进团队建设。
园区安全属地管理制度范本
园区安全属地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园区安全管理,保障园区内企业、员工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园区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园区安全属地管理,是指园区管理机构对园区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园区安全属地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原则。
第四条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明确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园区安全。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园区安全生产政策规定;(二)组织制定园区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督促园区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四)建立健全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五)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六)协调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数据库;(七)组织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提高园区安全生产水平;(八)履行园区安全生产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与入园企业、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七条园区内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第八条园区内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能力。
第九条园区内企业应当加强生产设备和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条园区内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一条园区内企业应当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的安全规定。
分级属地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分级属地管理,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分级属地管理,是指按照行政区划和行政层级,将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层级,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事务、公共服务等实施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分级属地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确保行政管理活动合法、合规、有序;(二)权责一致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三)公开透明原则,提高行政管理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四)高效便民原则,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办事;(五)改革创新原则,积极探索适应本地区实际的分级属地管理模式。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分级属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级属地管理体系第五条本地区行政区域划分为省、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
第六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如下:(一)省级政府:1. 负责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2. 负责本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的规划和建设;3. 负责本地区行政区划调整和行政区划代码管理;4. 负责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5. 负责本地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6. 负责本地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7. 负责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8. 负责本地区国防动员、国防教育;9. 负责本地区其他重大行政管理事务。
(二)市级政府:1. 负责贯彻落实省级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2. 负责本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的规划和建设;3. 负责本地区行政区划调整和行政区划代码管理;4. 负责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5. 负责本地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6. 负责本地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7. 负责本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8. 负责本地区国防动员、国防教育;9. 负责本地区其他重大行政管理事务。
电子银行属地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子银行属地管理,规范电子银行业务运营,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所有电子银行业务,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
第三条电子银行属地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政策;(二)风险可控:确保电子银行业务安全、稳健运行;(三)客户至上: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服务;(四)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电子银行属地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为总行、分行、支行三级。
第五条总行职责:(一)制定电子银行属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电子银行属地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三)协调解决电子银行属地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四)组织开展电子银行属地管理的培训和宣传。
第六条分行职责:(一)贯彻执行总行电子银行属地管理制度;(二)负责本辖区电子银行属地管理的具体实施;(三)定期向总行报告电子银行属地管理情况;(四)组织本辖区电子银行属地管理的培训和宣传。
第七条支行职责:(一)贯彻执行总行和分行电子银行属地管理制度;(二)负责本网点电子银行属地管理的具体实施;(三)定期向分行报告电子银行属地管理情况;(四)组织开展本网点电子银行属地管理的培训和宣传。
三、业务运营管理第八条电子银行属地管理应当确保业务运营的合规性、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业务运营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账户管理:严格执行账户开立、变更、注销等操作流程,确保账户信息准确无误;(二)交易管理:加强交易监测,防范欺诈风险,确保交易安全;(三)风险管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预警;(四)系统维护:确保电子银行系统稳定运行,及时修复系统漏洞。
四、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第十条电子银行属地管理应当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一条客户服务包括以下内容:(一)业务咨询:为客户提供电子银行业务咨询和指导;(二)客户投诉处理: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客户投诉;(三)客户满意度调查: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业务团队属地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业务团队的属地管理,规范业务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业务团队,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团队、市场推广团队、客户服务团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业务团队在属地范围内的工作有序、高效,同时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业务团队属地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包括总部管理、区域经理管理、业务员管理三个层级。
第五条总部管理:1. 制定和修订业务团队属地管理制度;2. 监督和指导区域经理及业务员的工作;3. 负责业务团队属地管理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区域经理管理:1. 负责所辖区域业务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2. 指导和监督业务员开展工作;3. 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4. 做好团队建设,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七条业务员管理:1.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2.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业务水平;3. 积极与客户沟通,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4. 及时向区域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第三章工作规范与要求第八条业务团队属地管理工作规范: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不得损害同行业利益;3. 严谨工作态度,积极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4. 做好客户关系维护,提高客户满意度;5.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第九条业务员工作要求:1. 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心;2. 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3. 具备较强的市场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4.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业务团队属地管理工作考核:1. 定期对业务团队属地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客户满意度等;2.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团队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团队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业务员奖惩:1. 对业务员实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2. 对业绩突出、工作态度良好的业务员给予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表现不佳的业务员进行处罚。
分公司属地化管理制度范本
分公司属地化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分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提高分公司的效率和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立的各分公司,分公司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分公司应按照公司总部的战略和方针,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地方管理制度。
第四条分公司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分公司管理机构和工作流程,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第五条分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保证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六条分公司应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实现管理目标的有效落实。
第七条公司总部应加强对分公司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分公司的发展和壮大。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分公司应按照公司总部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和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分公司应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决策公司的重要事项,确保公司整体运营稳定和有序。
第十条分公司应设立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运营部等职能部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
第十一条分公司应设立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分公司各部门的工作情况,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第十二条分公司应设立项目部,负责公司的项目管理和执行,保障项目的顺利完成。
第十三条分公司应设立信息部,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提升公司信息化水平和效率。
第十四条分公司应设立行政部,负责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和协调,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分公司应设立安全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十六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和团队凝聚力。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公司的管理政策和流程,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保证公司的财务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做好员工招聘、培训和考核,提升员工素质和绩效。
执行属地管理制度范本
执行属地管理制度范本一、前言为了加强企业的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属地管理制度范本。
本范本旨在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属地管理中的职责和权利,规范属地管理行为,确保企业各项管理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
二、属地管理定义及范围1. 属地管理是指企业对工作区域、管理的实物资产和具体工作任务(项目)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的管理活动。
2. 属地范围包括:工作区域、管理的实物资产、具体工作任务(项目)以及权限和责任范围。
三、属地管理职责1. 属地主管职责:(1)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对本属地内的员工、施工人员、参观人员、服务人员等各类人员进行管理。
(3)对本属地内的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负责,确保符合企业相关要求。
(4)及时解决本属地内的问题,并向上级汇报。
2. 属地员工职责:(1)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属地主管的管理。
(2)积极参与属地内的各项管理工作,做好本职工作。
(3)关心属地内的工作环境,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属地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属地管理措施1. 属地主管要定期组织属地内人员进行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管理意识和技能。
2. 属地主管要建立健全属地内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3. 属地主管要加强对属地内各类人员的管理,确保人员到位、职责明确。
4. 属地主管要定期对属地内的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环境良好。
5. 属地主管要积极与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属地内的问题。
五、属地管理考核1. 属地主管的考核:(1)属地内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2)属地内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3)属地内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情况。
(4)属地内工作环境的改善情况。
2. 属地员工的考核:(1)本职工作完成情况。
审批机关属地管理制度范本
审批机关属地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审批机关属地管理,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审批机关,是指依法行使审批职权的政府部门。
第三条审批机关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依法实施属地管理。
第四条审批机关应当明确审批职责,完善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确保审批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二章审批机关职责第五条审批机关应当设立专门的审批机构,负责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等工作。
第六条审批机关应当配备具有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审批人员,对其进行培训、考核和监督。
第七条审批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审批管理制度,包括审批指南、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审批权限等。
第八条审批机关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审批效率。
第九条审批机关应当依法履行审批职责,不得擅自增设审批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审批事项。
第十条审批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审批监督机制,对审批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章审批流程第十一条审批机关应当根据审批事项的性质和复杂程度,合理设定审批流程。
第十二条审批机关应当设立审批窗口,统一受理审批事项。
第十三条审批机关应当对审批事项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评审。
第十四条审批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审批决定,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第十五条审批机关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审批结果,对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四章审批资料第十六条审批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审批资料管理制度,确保审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七条审批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请资料,并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第十八条审批机关应当将审批资料归档管理,保存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审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的,审批机关可以不予批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招标项目属地管理制度范本
招标项目属地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招标项目的属地管理,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保障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各类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招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等。
第三条招标项目的属地管理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本市招标项目的属地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实施招标项目的监管工作,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二)负责招标项目的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备案等工作;(三)对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开标、评标、中标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四)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和争议,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五)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对招标投标主体进行信用评价和记录;(六)组织招标投标培训和宣传,提高招标投标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诚信意识。
第五条县(市、区)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项目的属地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招标项目的监管工作;(二)协助市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做好招标项目的公告发布、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备案等工作;(三)对本行政区域内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开标、评标、中标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四)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和争议,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五)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对招标投标主体进行信用评价和记录;(六)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培训和宣传,提高招标投标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诚信意识。
第三章招标投标程序管理第六条招标项目应当依法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公告发布后,招标人应当及时接收和回复潜在投标人的疑问。
第七条招标人应当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明确资格预审的标准、方法和评审程序。
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公布预审结果。
外贸公司属地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对外贸业务的管理,规范各属地外贸业务运作,提高业务效率,确保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项目部及海外代表处。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业务实际需求制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设立属地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估本制度。
第五条各属地管理机构应设立业务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属地外贸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六条各属地管理机构应按照公司总体战略和业务规划,制定属地外贸业务发展计划,确保业务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各属地管理机构应加强市场调研,了解客户需求,拓宽业务渠道,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八条各属地管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进行业务操作,确保业务合规、高效。
第九条各属地管理机构应加强业务风险控制,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业务安全。
第十条各属地管理机构应定期向公司总部汇报业务进展情况,接受公司总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各属地管理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合规、透明。
第十二条各属地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报销、结算等流程。
第十三条各属地管理机构应加强财务管理,合理控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四条各属地管理机构应按照公司要求,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合理配置。
第十五条各属地管理机构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各属地管理机构应关心员工福利,保障员工权益,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公司总部对各属地管理机构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有效执行。
第十八条各属地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业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奖优罚劣。
第十九条各属地管理机构应按照公司要求,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接受上级的指导和监督。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总部负责解释。
街道小巷属地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街道小巷的管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街道所有小巷的管理工作,包括小巷的规划、建设、维护、使用和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居民;(二)权责分明,协同管理;(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四)依法行政,公开透明。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小巷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小巷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小巷管理工作;(三)对小巷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处理小巷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居民委员会负责小巷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宣传小巷管理制度,提高居民环保意识;(二)组织居民参与小巷环境整治;(三)监督小巷环境卫生;(四)收集居民对小巷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
第六条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小巷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设部门负责小巷的规划、建设和改造;(二)城管部门负责小巷的环境卫生、市容秩序;(三)公安部门负责小巷的治安管理;(四)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小巷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七条小巷规划:(一)小巷规划应遵循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充分考虑居民出行需求、环境美观和公共安全;(二)小巷规划应合理设置绿化、照明、排水等设施。
第八条小巷建设:(一)小巷建设应按照规划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质量;(二)新建小巷应具备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九条小巷维护:(一)定期对小巷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二)加强对小巷设施的维修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
第十条小巷使用:(一)小巷的使用应符合规划要求,不得擅自改变小巷用途;(二)居民应合理使用小巷,不得占用、损坏小巷设施。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一条街道办事处定期对小巷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地铁车站属地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铁车站的管理,确保地铁运营安全、有序、高效,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车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铁车站的所有工作人员、运营单位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地铁车站的日常管理规范、有序。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本车站属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监督检查属地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3. 负责车站的消防安全、治安保卫、环境卫生等工作;4. 处理车站发生的突发事件。
第五条运营单位职责:1. 负责车站的日常运营管理,确保运营安全、有序;2. 配合管理部门开展各项管理工作;3. 定期对车站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4. 对车站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部门职责:1. 车站站长负责车站的全面管理工作,对车站属地管理工作负总责;2. 车站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负责车站属地管理的具体实施;3. 车站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属地管理工作负责。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七条确保车站设施设备完好:1. 定期对车站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2. 车站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修复;3. 确保车站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八条确保车站环境卫生:1. 车站内保持整洁,无杂物堆积;2. 定期对车站进行清洁,保持地面、墙壁、玻璃等清洁无污渍;3. 加强车站垃圾分类管理,确保垃圾及时清运。
第九条确保车站消防安全:1.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2. 对车站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3. 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条确保车站治安保卫:1. 加强车站巡逻,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2. 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反恐、反扒等工作;3. 对车站工作人员进行治安保卫培训,提高治安防范能力。
园区安全属地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园区安全管理,保障园区内企业、员工及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园区内所有企业、员工及公众。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园区安全属地管理制度由园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园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园区安全属地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二)制定园区安全属地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对园区内企业、员工及公众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四)对园区内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五)对园区内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园区内企业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三)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四)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五)配合园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内容第七条园区安全属地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教育培训;(三)安全隐患排查;(四)安全设施管理;(五)安全操作规程;(六)安全应急处理;(七)安全检查与考核。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明确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九条安全教育培训:(一)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二)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三)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第十条安全隐患排查:(一)定期对园区内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二)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三)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园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安全设施管理:(一)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安全设施;(二)定期检查、维护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安全操作规程:(一)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二)对操作规程进行宣贯,确保员工掌握。
保安行业属地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行业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内的保安服务企业、保安人员和保安服务活动。
第三条保安行业属地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合法权益;(二)规范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三)强化责任,确保安全稳定;(四)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地区公安机关负责保安行业的属地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保安服务企业的资质审查、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二)负责保安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三)负责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四)负责查处保安服务中的违法行为;(五)负责组织开展保安行业专项治理活动。
第五条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保安服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
第三章保安服务企业管理第六条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注册资金达到规定标准;(三)具备相应的保安服务资质;(四)配备合格的保安人员;(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第七条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保安服务许可证,并按照规定备案。
第八条保安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保安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和技能。
第四章保安人员管理第九条保安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体能;(四)通过公安机关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保安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服从管理,履行职责;(二)着装整齐,佩戴证件;(三)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四)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五章保安服务活动管理第十一条保安服务活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按照保安服务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标准提供服务;(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三)保障服务对象的人身、财产安全;(四)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
工程属地管理制度规范最新版
工程属地管理制度规范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施工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地区范围内进行的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国有、民营、外资企业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属地管理制度是指在地方政府的牵头组织下,统筹规划、协调管理、监督检查的一套管理制度,具体责任由地方政府、相关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履行。
第四条工程属地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文明施工、科学管理”的方针,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
第五条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属地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划分管理权限,实施工程属地管理制度。
第六条地方政府应当制定“一盘棋”思想,强化属地管理服务功能,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提高管理效率。
第八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施工监督机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九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施工标准和规范,保障工程质量和建设安全。
第十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监理制度,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工艺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保护环境和生态。
第十二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工程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
第十三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协调管理制度,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推动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四条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方工程管理部门,设立工程管理局或者建设局等职能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第十五条地方工程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工程类型、工程规模等因素,设立相应的工程管理分局或者工程管理站,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工程属地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工程属地管理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属地管理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属地管理是指在建筑施工现场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工程属地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共同承担,属地管理单位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监管。
第四条工程属地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各参与方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五条工程属地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风险防控,预防工程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工程属地管理应当提高监督管理水平,推动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七条各参与方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八条工程属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章工程属地管理机构第一条工程属地管理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属地管理机构,明确机构的职责和人员配备。
第二条工程属地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的工程管理和监督经验,能够胜任工程属地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属地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工作规范,明确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工作的公正、透明。
第四条工程属地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监管水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第五条工程属地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上级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接受上级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工程属地管理机构应当与相关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打造和谐的工程建设环境。
第三章工程属地管理流程第一条工程属地管理应当遵循“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的基本流程,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条工程属地管理应当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解决问题,促进工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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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地主管对属地内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维修、保卫全权负责,任何外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参观人员、闲杂人员等进入属地必须接受属地主管的管理;
(2)所有作业必须征得属地主管的同意方可进入作业。得到属地主管同意所实施的作业,在高危作业期间需将作业范围用明显的标识线或标识绳圈围起来。在作业期间,作业区内的管理由作业者负责,并接受属地主管的监督和审核,一旦作业完毕,经属地主管组织验收合格后,原作业区的管理权自动移交给属地管理者。
5 管理系统
5.1资源支持
公司以及所属单位现有资源都是协助实施本规范的可利用资源。
5.2 管理记录
公司生产协调处保留本规范各版本的留存记录和修改明细。
5.3审核要求
公司以及所属单位都应把属地管理规范作为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生产协调处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进行审核。
5.4 培训和沟通
本规范由生产协调处负责组织培训,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
(3)在特殊情况下,因属地主管工作任务太多,在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由属地主管申请上级主管进行人员协调,并重新明确属地范围和职责,当上级主管仍协调不了时,再由上级主管申请其上一级主管出面协调,并重新明确属地范围和职责,依次类推,直到处长、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4)对于倒班作业的可以实行属地管理权的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后,属地的管理权相应的移交。
(5)由于属地主管没有作为或作为不利,致使外来人员(所有进入属地的其他人员)因违章造成属地设备、设施损坏或造成人身或生产的危害,属地主管负主要责任。
(6)由于属地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属地设备、设施损坏或人员受到伤害,属地主管必须按照正常的工作程序进行处置,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并要主动从内部查找和分析原因,为原因分析提供详细的事实材料。
属目的
为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公司所属各单位在执行业务时, 各级直线组织的安全责任和义务能够得到明确的划分和落实, 使安全责任和义务与整个公司的生产、质量和成本等各项业务管理融为一体,提升公司安全文化,树立“安全是我的责任”意识,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从而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最终达到“我们要安全”的目标,特制定本规范。
(7)非自己部门属地区域的作业,均须事前征得该作业区属地主管的同意,办理工作许可或任务书后方可作业。
(8)跨区域作业,须征得不同属地主管的同意,并需在各作业区办理工作许可证或任务单(书),由上一级属地主管核准后方可作业。
(9)各级管理人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属地实施管理,由于对属地管理不作为或作为不利造成工作延误、影响生产、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及时考核,并作为个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年中和年终考核。
属地划分:根据工作区域、资产、职能部门、风险大小等不同的标准划分属地,并明确属地主管和职责。
3职责
3.1公司生产技术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范,其他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组织推行、实施本规范,并提供资源保障。
3.2公司所属单位、工程建设、检维修、生产运行等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本规范在职能管理范围内的贯彻执行。各级HSE人员提供业务咨询和支持。
3.3公司所属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的属地管理程序,确定各级属地主管,由属地主管负责所管辖区域的管理工作。
3.4公司所属单位生产协调部门组织制定属地管理职责,负责对各级属地主管进行培训,并定期进行审核。
3.5所属单位质量安全环保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安全员协助属地主管进行属地管理,对员工提供培训和咨询。
3.6作业人员要接受直接属地主管的管理。
(3)职能权限划分:主要针对各级管理人员。各单位需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细化分配给各位人员,做到事事有人管,管理不缺位、不错位。
(4)主顾关系划分:主要针对检修和施工项目。各单位及属地主管需对属地内作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对其作业内容、安全措施、行为规范等进行过程监督,做到每一项作业、每一个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均受控。
属地主管可以是:
(1)公司组织内各级管辖范围的责任人;
(2)某项工作任务或项目执行的责任人;
(3)承包商项目作业所在地(影响到的范围主管单位)直线责任人。
直线责任人可以是主管单位的基层员工、班组长、主任、处长、公司领导,也可以是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指派的现场监督、现场管理人员。
4.2属地的划分
属地的划分一般根据以下方式:
(1)工作区域划分:主要针对基层人员。各单位需将本单位的管辖区分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公司所属的每一片区域、每一桩房屋、每一条马路、每一块绿地和闲置地等在每一个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
(2)资产(装置/设备)划分:主要针对直接作业(使用)人员。各单位需将本单位的管辖设备设施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每一台设备、设施(包括生产设施和办公设施、生活设施)等在每一个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
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以及为公司服务的承包商。
2 术语和定义
属地:属地即工作管辖范围,可以是工作区域、管理的实物资产和具体的工作任务(项目),也可以是权限和责任范围。
属地管理:属地管理即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
属地主管:属地主管即属地的直接管理者。
4.4 审核与绩效考核
公司生产协调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和实施属地管理审核与绩效考核办法,并按计划对各单位执行属地管理规范的情况进行审核,把审核情况纳入到绩效考核中。
4.5 总结与反馈
公司所属单位应定期总结属地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并上报到生产协调处。
各单位在执行属地管理规范的过程中,发现属地管理规范中的缺陷和不足,应及时向公司生产协调处反馈。生产协调处应根据反馈情况进行分析,对属地管理规范进行修订。
4管理要求
4.1属地管理
实施属地管理落实直线组织的安全管理职责。属地主管对属地享有管理权,任何人任何时候进入属地做任何事都要接受属地主管的管理。
属地主管的工作管辖范围可以是工作区域、管理的实物资产和具体的工作任务(项目),也可以是权限和责任范围。属地特性有明确的范围界限、具体的管理对象(人、事、物等)、清晰的标准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