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八项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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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一、引言危险废物是指因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爆炸性等特性而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管理危险废物是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重要举措。

本文将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进行汇编,包括危险废物的定义与分类、危险废物的产生与收集、危险废物的运输与处置等方面的内容,旨在全面了解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要点。

二、危险废物的定义与分类1. 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因具有毒性、腐蚀性、感染性、爆炸性等特性而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

2. 分类: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来源,可将危险废物分为有机危险废物、无机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等。

三、危险废物的产生与收集1. 产生源:危险废物的产生源包括工业企业、医疗机构、农业生产等多个领域。

2. 产生过程:危险废物的产生过程中需注意选择合适的设备和工艺,避免废物的产生和排放。

3. 收集方式:危险废物的收集需按照严格的规范进行,采取适当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并进行正确的标识和贮存,以确保安全。

四、危险废物的运输与处置1. 运输要求:危险废物的运输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包括车辆的选择、包装的要求、运输的标识和保护措施等。

2. 处置方式:危险废物的处置包括垃圾焚烧、化学品处理、物理处理等多种方式,需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操作,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3. 环保要求: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处置过程需保证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可以采取措施进行净化和处理,如污水处理、气体净化等。

五、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与监督1. 责任分工:危险废物管理涉及多个主体,包括企业、政府、监管部门等,各方需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并做好安全保障措施。

2.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危险废物管理监督机制,通过定期检查、抽查和举报制度等方式,对涉及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监管和管理。

3. 处罚措施:依法对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措施,以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六、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创新1. 完善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确保与国际惯例接轨,满足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大全(精选10篇)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大全(精选10篇)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大全(精选10篇)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管理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四条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全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各处室负责本单位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生产技术安全科按照国家和本市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向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第六条供应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厂危险废物的对外处置,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监督。

供应科审查从事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处置我厂危险废物时应出事下列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供应科督促对购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将按照从产生、运输和接受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并由供应科存档,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第八条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将危险废物卖给无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生产技术安全科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厂有关规定处罚。

第九条直接从管理、生产危险废物的人员,由本部门及生产技术安全科组织进行专业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条我厂应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预案,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污染事件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必须按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统一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运输识别标志的申领和放置,按照危险货物和化学危险品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7篇)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7篇)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完整版(7篇)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篇1一、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由学校总务后勤统一管理,并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必须规范安全储存,储存室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泄漏等安全管理要求,保管人员须经过消防安全及有关专业知识培训。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室内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三、学校一般不得购买剧毒药品,因实验所需必须购买的须经学校校长严格审批,并严格执行危险品采购审批制度,危险物品的购买必须由校长审批,领用必须由教导主任审批,限量发放,出入库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四、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库。

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

并按规定程序严格管理。

五、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任何个人不准私自购买、收藏、保存剧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篇2一、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各科室医疗废物有专人处理,污物处理人员(卫生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

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行处理各种污物。

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实施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严格分开,不能混放;医疗废物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内倾倒污物,保证污物入袋(治疗室、手术室、病房、诊疗室、换药室、化验室、输血库、病理科、供应室等),送至指定地点,由环保、城管部门统一收集、集中焚烧。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内容格式8篇).doc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内容格式8篇).doc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内容格式8篇)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篇1一、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1、目的: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出、入库登记台账。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3、危险废物出入库时必须首先检查包装、重量、分类、标识是否清晰,对包装不完好,运输车辆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办理出入库及转移手续。

4、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5、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6、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7、不定期对储存危险废物的仓库进行检查,门窗是否完好,地面是否有渗漏,包装容器是否完好无泄漏。

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储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2、建立台账的意义和目的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

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

3、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要求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生产单位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三、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1、为及时掌握环保事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环保事故分为速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

速报从发现环保事故,一小时以内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3、速报可通过电话、传真、派人直接报告等形式报告市环保局。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4、速报的内容包括:环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八项)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八项)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保护法》及省、市、县相关环保部门的要求,确保危险废物在产生、利用存放等环节不出现环境污染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要严格技照省环保部门下发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格式,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数据要真实有效)。

第三条以上一年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利用情况为依据,结合装置现状来计划来年危险废物各情况。

第四条管理计划必须对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及相关措施描述清晰。

第五条管理计划必须对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措施作出说明。

第六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必须报环保部门备案,当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申报。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的水平,合理利用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二、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中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三、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总经理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责任制,确保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进行。

2024最全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2024最全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2024最全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一、危险废物管理法危险废物管理法是我国专门针对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基本法律,旨在规范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处置等环节,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二、危险废物分类和标识规范该规范详细列出了危险废物的分类和标识要求,对不同类型的危险废物进行了明确区分和标识,以便于识别和管理。

三、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和转移规范该规范规定了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和转移的程序和要求,包括收集容器的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的要求和安全措施、转移环节的审批程序等,确保危险废物在整个过程中不对环境和人民造成危害。

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规范该规范规定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要求,包括选址和环保审核、工艺和设备的选择和使用、运营管理的程序和措施等,确保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安全合规。

五、危险废物管理取样和监测规范该规范规定了危险废物取样和监测的要求,包括取样方法和位置的选择、监测频次和方法的确定、监测结果的报告和记录等,确保对危险废物进行科学准确的监测和评估。

六、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评估和防控规范该规范规定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评估和防控的要求,包括评估和预测方法的选择和应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和演练等,确保对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风险进行科学评估和有效控制。

七、危险废物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处置规范该规范规定了危险废物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处置的要求,包括事故预警和报告的程序和要求、事故处置组织和指挥体系的建立和应用、事故现场处理和修复措施的采取等,确保对危险废物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和修复。

八、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和追究规定该规定明确了危险废物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追究的方式和措施,包括企业的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的监督责任、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追究等,以增强危险废物管理的效果和力度。

九、危险废物出口和进口管理规定该规定规范了危险废物的出口和进口管理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出口和进口的审批和许可、运输和转移的要求和控制等,以保证对危险废物的国际交流和转移进行有效管理。

环保危废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环保危废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一、总则1.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废”)的管理,预防和减少危废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产生危废的部门和岗位,以及与危废相关的采购、运输、处置等环节。

二、危废分类及标识1. 危废的分类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分为危险废物名录所列的各种危险废物。

2. 所有危废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废物名称、废物代码、危险特性、应急处理方法等。

三、危废产生与申报1. 各部门在产生危废前,应向环保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明确危废的种类、数量、产生时间等信息。

2. 环保管理部门根据申报信息,制定危废管理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四、危废收集与储存1. 危废收集应使用专用容器,确保容器完好无损,防止泄漏。

2. 储存危废的场所应通风良好,干燥、防潮,并有明显标识。

3. 储存危废的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如灭火器、防泄漏围裙等。

五、危废运输1. 运输危废时,应遵守国家有关运输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运输工具。

2. 运输车辆应配备应急处理设备,并张贴危险货物标识。

3. 运输途中应确保危废安全,防止泄漏、污染。

六、危废处置1. 危废处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

2. 危废处置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处置。

3. 处置单位处置完成后,应向环保管理部门提交处置报告。

七、监督检查与奖惩1. 公司定期对危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对在危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环保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汇编范本旨在为公司提供一个全面、系统的环保危废管理制度框架,以保障公司危废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对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危险废物是指因其毒性、腐蚀性、感染性或放射性等性质对人体和自然环境造成危害的废物,属于特殊性质的废物。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国家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一、法律法规《危险废物管理条例》是我国基本的危废管理法规,规定了危险废物的分类、管理、运输、处置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还有《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适用于危险废物的管理。

二、危险废物的分类和标识危险废物按照其危险性质分为四类:易燃、易爆、有毒和有害。

同时,每种危险废物都有相应的标志和标识,以便人们识别和处理。

标志包括了包装标志、货运标志、现场标志等。

三、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储存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储存必须遵循安全、卫生、环保原则。

收集包括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的收集和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

运输时必须使用特种运输车辆,并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包装和运输。

储存时必须在特定的设施内进行,不得普通库房或储物间中储存。

四、危险废物的处理危险废物的处理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等多种方式。

其中物理和化学处理主要是指氧化、还原和中和等过程,而生物处理则是指利用微生物或植物进行降解或吸附等处理方式。

处理时必须遵守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以确保废物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

五、监督管理和处罚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主要由环保、气象、公安等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如果企业或个人违反相关规定,在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之外还可能受到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甚至可能构成犯罪。

危险废物管理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保障。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了解相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自身行为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群产生危害。

危险废物八项管理制度汇编

危险废物八项管理制度汇编

危险废物八项制度汇编邹平县礼参洪祥化工厂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第一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条本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由本单位安全部、环保部与生产部共同制定。

第三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书面形式制定,内容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的措施和贮存、利用、处置措施,管理措施以及年度转移计划,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格式见附件1。

第四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期限一般为1年。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市环境保护局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年产生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单位,还应同时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电子文本。

第七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至少应当保存5年以上。

第八条当管理计划的内容有下列重大改变时,安环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增加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类别的;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原备案量20%以上的;新建、或者改建和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的;因工艺改进、产品调整或搬迁而停止产生危险废物的。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障居民身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第一条企业对产生废物的管理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

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生产建设和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的统一。

第二条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的原则。

第三条厂长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领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第四条安环科负责企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管。

企业设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领导小组,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危险废物综合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危险废物综合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危险废物综合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预防环境污染和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危险废物的标识、储存、运输、处置、紧急救援等方面。

三、危险废物标识1.危险废物应在产生时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废物的名称、危险性特征、处理方法等信息。

2.对于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以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3.危险废物容器应进行标识,包括废物的名称、危险性等级、储存时间等信息。

四、危险废物储存1.危险废物应储存在专门的储存场所,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员工的健康造成危害。

2.储存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漏等安全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危险废物储存期限应根据废物的性质和危险程度进行评估,超过期限的废物应及时进行处置。

五、危险废物运输1.危险废物运输应按照国家规定的运输标准进行,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泄漏和事故。

2.运输车辆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防护措施,司机应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件。

3.危险废物的运输需提前制定详细的运输计划,并进行风险评估和紧急预案的制定。

4.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运输工具的安全性。

六、危险废物处置1.危险废物处置应依据废物性质和危害程度,采用合适的技术和方法进行。

2.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3.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设备和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的监测和维护。

4.危险废物处置需取得相关的许可证件,并定期接受监督检查。

七、紧急救援1.危险废物储存和处置场所应设置紧急救援设施,包括应急疏散通道、灭火设备等。

2.对于危险废物容器的泄漏、破损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进一步的危害。

3.危险废物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效的救援和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危险废物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综合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废物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1.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负总责,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3. 生产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4. 环保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5.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员工进行危险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6.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危险废物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在本部门得到有效实施。

四、管理制度1. 危险废物识别与分类(1)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识别与分类制度,明确危险废物的种类、特性及其危险程度。

(2)生产部门应根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进行危险废物识别与分类,并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危险废物的识别与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2. 危险废物产生与收集(1)生产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2)生产部门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收集容器和收集方法,确保危险废物得到有效收集。

(3)生产部门应将收集的危险废物存放在指定的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并做好标识。

3. 危险废物储存(1)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储存制度,明确储存场所、储存方法和储存期限。

(2)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具备防泄漏、防渗漏、防腐蚀、防爆、防静电、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

(3)企业应定期对危险废物储存场所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储存设施的安全运行。

4. 危险废物运输(1)企业应选择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废物的运输。

(2)运输危险废物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泄漏、防渗漏、防腐蚀、防爆、防静电、防火、防盗等措施,确保运输安全。

危险废物八项管理制度汇编

危险废物八项管理制度汇编

危险废物八项管理制度汇编一、制度概述危险废物是指生产、经营、使用、储存等活动中产生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或实际危害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处理和管理非常关键,必须建立科学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和制度。

本制度汇编旨在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行为,保障环境卫生和人民健康安全。

二、危险废物的分类危险废物根据其性质、来源、产生过程等因素,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如:1. 有害废物:包括废酸、废碱、废油漆、废灯管等;2. 剧毒废物:如含有汞、铅、镉、氰化物等;3. 医疗废物:如废针、废药物、废器械等;4. 爆炸性废物:如废弃火药、废弃炸药等;5. 放射性废物:如废放射性医疗设备、废核电站设备等。

三、危险废物的管理1. 产生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2. 产生单位必须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分装、封存、标识、保存,并定期对废物进行清点、检查;3. 产生单位应当将危险废物交由经过审批合法的企业或单位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放任;4. 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采取安全、环保、高效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置,确保环境和人员安全;5. 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记录和跟踪机制,对每一批危险废物的来源、数量、去向、处理方式等进行记录和保存。

四、危险废物的处置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采用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处理。

具体处理方式如下:1. 经过科学处理的危险废物可进行资源化利用,如废旧电器可进行有效的拆解回收;2. 危险废物可进行物理化学处理,如传统的焚烧、压缩等技术处理;3. 部分种类的危险废物可进行生物处理,如有机物类废物可进行生化处理;4. 一些高危废物如剧毒废物、放射性废物等应当进行专业的处理,充分考虑环境和人员安全。

五、危险废物的运输危险废物的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运输规定,保障运输过程的安全和环保。

具体要求如下:1. 运输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经营资质,运输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2. 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清点、监测和包装等过程,确保废物不泄漏、不散落;3. 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车内必须装载必要的安全装置和消防设备;4. 遇到紧急情况时,运输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避免事故损失。

2024最全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2024最全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2024最全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是指对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管理的制度体系。

下面是2024最全版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一、危险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1.预防原则:优先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减少或避免危险废物产生。

2.最大限度利用原则:实现危险废物中有价值物质的最大限度利用。

3.安全处理原则: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要确保安全。

4.先进技术原则:采用符合现代环保技术的处理设备和工艺。

5.责任追溯原则:明确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等各环节的责任。

6.公众参与原则:鼓励公众参与危险废物管理的决策和监督过程。

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义务1.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制定危险废物的分类、分别收集和储存措施。

2.实施危险废物减量计划,采取技术措施减少和避免危险废物产生。

3.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废物的处置,委托合同中要明确责任和义务。

4.建立完整的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包括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储存和运输记录等。

5.定期进行危险废物的整理、清理和检查,确保危险废物储存安全。

三、危险废物的分类和标识3.危险废物的标识要进行合理布置,便于识别和管理。

四、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储存1.始终保持危险废物的原始特性,不得加入其他物质或改变其性质。

2.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储存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采取合理的封闭、包装和容器管理措施,防止泄漏和污染。

五、危险废物的处置和利用1.依法选择合格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不得私自丢弃或转卖危险废物。

2.利用先进技术和设备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3.采取安全可靠的处理措施,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4.建立处置过程和结果的记录档案,确保处置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六、危险废物的监督和执法1.监督单位要加强对危险废物管理的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2.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

3.公众对危险废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可以举报,相关行政部门要及时处理。

危废管理制度汇编

危废管理制度汇编

危废管理制度汇编一、危险废物管理制度1.危险废物管理法规根据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应当建立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管理细则,明确危险废物的分类、处置、运输、储存等管理要求。

2.危险废物管理责任人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危险废物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危险废物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废物的分类、包装、标识、运输、储存、处置等工作,确保废物处置符合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

3.危险废物管理方案企业应当编制详细的危险废物管理方案,包括废物产生源头、分类鉴别、包装标识、运输方式、储存条件、处置方法等内容,确保全过程控制,防止污染和事故发生。

4.危险废物库存清单企业应当建立完整的危险废物库存清单,包括废物名称、数量、产生日期、存放位置等信息,定期更新清单,确保废物处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危险废物运输管理企业应当选择合法的危险废物运输单位,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标识、装运等工作,确保运输安全和环境保护,避免泄漏和污染。

6.危险废物处置管理企业应当选择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和回收等工作,确保符合环保要求和资源利用,减少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7.危险废物监测与报告企业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监测体系,定期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运输、储存、处置等环节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环保部门,避免事故和污染。

8.危险废物风险管控企业应当对危险废物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控,采取有效的措施防范和应急处理,保障员工和环境安全,避免事故和污染的发生。

以上仅为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废物特性,制定更为详细的管理制度和方案,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保障环境和健康安全。

有效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是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的体现,必须得到重视和落实。

危险废物八项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八项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八项管理制度
1、危废管理计划制度;(危废产生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废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危废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并报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备案。

危废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变更时,应当及时申报。


2、危废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3、危废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危废产生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演练,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备案。


4、危废标示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5、危废申报登记制度;(按法律规定,危废产生单位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

申报事项有重大变更时,应及时申报。


6、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危废产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需向环保部门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并得到批准,方可进行转移;产生单位需如实填写转移联单内容,并加盖公章;转移完成后,及时将转移联单上报当地环保部门。


7、危废源头分类制度;(危废产生单位按照危废特性分类进行收
集、贮存。


8、危废经营许可证制度;(国家对危废处置实行许可证制度,危废产生单位应委托持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并签订委托处置合同。

)。

危险废物八项管理制度汇编

危险废物八项管理制度汇编

危险废物八项制度汇编邹平县礼参洪祥化工厂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第一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条本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由本单位安全部、环保部与生产部共同制定。

第三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书面形式制定,内容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的措施和贮存、利用、处置措施,管理措施以及年度转移计划,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格式见附件1。

第四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期限一般为1年。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市环境保护局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年产生危险废物10吨以上的单位,还应同时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电子文本。

第七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至少应当保存5年以上。

第八条当管理计划的内容有下列重大改变时,安环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增加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类别的;危险废物产生量超过原备案量20%以上的;新建、或者改建和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的;因工艺改进、产品调整或搬迁而停止产生危险废物的。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障居民身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第一条企业对产生废物的管理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

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生产建设和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的统一。

第二条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的原则。

第三条厂长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领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第四条安环科负责企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管。

企业设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领导小组,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危险废物管理条例汇编

危险废物管理条例汇编

危险废物管理条例汇编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概述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内容,并提供相关的
法规和政策指南。

危险废物管理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领域,在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2. 危险废物的定义和分类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可燃性、感染性等特性,并
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的废物。

根据其性质和来源等因素,危险废物可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在管理上采取相应的措施。

3. 危险废物管理的法规与政策
危险废物管理条例是我国针对危险废物管理所制定的法规文件。

该条例明确了危险废物的管理责任和义务,并规定了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要求和标准。

此外,相关的政策文件和指南也对危险废物管理提供了具体的
实施指导。

这些文件包括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单
位的管理要求、危险废物处置场所的规划建设等。

4. 危险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挑战
危险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在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防止危险废
物对周围环境和水源的污染。

然而,危险废物管理面临着一系列的
挑战,如废物源的不断增加、技术手段的改进以及监管和执法的不
足等。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的宣传教育,推动废物减
量化和资源化利用,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运
输和有效处置。

5. 结论
危险废物管理条例汇编旨在全面概述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内容,并提供相关法规和政策指南。

危险废物管理是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
展的重要举措,需要加强各方的合作与努力,共同推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落实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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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第二条 危险 废物 贮存 设施 应当 符 合 《危 险废物 贮存 污 染 控制 标 准 》 (GB18597)要求。
5
第三条 贮存设施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要求;贮存设施地面须作 硬化处理,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
4
险废物的生产设施要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建立健全巡视制度,防 治污染事故发生。
第七条 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危险废物管理领导 小组,明确管理责任,各成员要履行职责,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 理工作。
第八条 安环科必须按照规定向市环境保护局申报登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 资料。
7
二、流程示意图
产生单位填写盖章所有联单(第一部分) 第一联副联单 第二联正联单
产生单位自留 产生单位把此 联单寄往当地 市环保局
运输单位填写盖章所有联单(第二部分)
接受单位填写盖章余下的所有联单(第三部分)
自留第四联单
第三联单
第五联单
第一联正联单、第二联副联单
交给运输单位保留
寄往当地市环保局
寄给产生单位
第四条 安环科负责企业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管。企业设立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止工作领导小组,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 调。
组 长:邓钰 副组长:李宗峰 组员:各车间第一责任人、各车间专职环保管理员。 第五条 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和市环保局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 关规定进行申报登记。 第六条 对企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须进行统一规划和环境监督 管理,产生危险废物必须统一送入集中设施,场所进行贮存。 第七条 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处置活动进 行现场检查﹑索取资料。 第八条 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泄 漏事故时相关单位及负责人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危害,并及时报告,接受 调查处理。 第九条 严禁向危险废物处置场所以外的区域倾倒或排放。 第十条 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并设置识别危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又称之为废物流向报告单制度,是指在进行危险废物 转移时,其转移者、运输者和接受者,不论各环节涉及者数量多寡,均应按国家 规定的统一格式、条件和要求,对所交接、运输的危险废物如实进行转移报告单 的填报登记,并按程序和期限向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实施转移联单制度的目的是 为了控制废物流向,掌握危险废物的动态变化,监督转移活动,控制危险废物污 染的扩散。
危险废物八项制度汇编
邹平县礼参洪祥化工厂
1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第一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 划,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条 本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由本单位安全部、环保部与生产部共同制定。 第三条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书面形式制定,内容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的 措施和贮存、利用、处置措施,管理措施以及年度转移计划,危险废物管理 计划格式见附件 1。 第四条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期限一般为 1 年。 第五条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于每年 12 月 15 日前将下一年度危险废物管理 计划报市环境保护局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年产生危险废物 10 吨以上的单位,还应同时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 部门备案,并报送电子文本。 第七条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至少应当保存 5 年以上。 第八条 当管理计划的内容有下列重大改变时,安环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 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第一条 编制依据:本流程说明根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 环保总局 1999 年 6 月 22 日令)编制。
第二条 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第三条 危险废物在转移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后附计划表格式)。一年内需要多次转移同种危险废物的应当于每年 11 月 31 日前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申报次年危险废物转移年度计划。危险废物转移年度计 划经批准后,每次按计划转移危险废物时不再审批。 第四条 流程说明 ①产生单位将废物交付运输者启运时产生单位事先按要求,在第一联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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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产生单位栏目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联单连同废物交付运输者;运输者 核实联单内容(主要核实该批次拟转移废物种类、特性、数量是否与联单所载定 内容一致)无误后,在第一联上填写联单第二部分运输企业栏之后,将第一联的 副联与第二联的正联交还给产生单位;产生单位将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保存期 限为 5 年),第二联的正联在废物启运起 2 个工作日内寄送移出地设区市级人民 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3
险废物的明显标志。 第十一条 对于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须按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
包装,包装的容器及贮存的场所须有标示废物形态性质的标志。 第十二条 危险废物处置场所必须严格管理维护,保证正常运行,防止出现
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停止使用的危险废物贮存﹑使用﹑处置﹑设施及场所, 须经环保检测部门检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采取防止污染的措施,方可停止使用, 并在停止使用或关闭一个月内向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 侵占,损坏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场所及设施。
第九条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供销科具体负责、安环科具监督落实。
第十条 任何部门或个人禁止私自向环境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第十一条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第十二条 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第十三条 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的设 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四条 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转移联单的贮存时间为 5 年;台账贮存时间为 10 年。 第十五条 危险废物应当按照规定处置,不按照规定处置的,应当进行限期 改正;限期结束后仍然不按照规定处置,由安环科按照企业规定负责处罚。 第十六条 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 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如果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 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 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11
馈工作; 5、协助部门领导编制年度、月度环保工作计划,并督促跟踪贯彻实施; 6、督促和检查正确使用生产设备及防护设施,发现存在的不环保因素,督促有 关人员及时处理; 7、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环保情况,发现违章作业者及时纠正和制止,遇到重大险 情,要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8、认真做好班组内事故的管理,协助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分析会, 弄清原因,查明责任,提出防范措施,督促按时实施; 10、积极主动协助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单位全员环保意识, 实现环保生产; 11、加强自身的环保专业知识学习,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技能。 12、无故不参加环保检查、培训、会议的,将根据奖惩规定给予相应考核。部门 负责人未传达会议及工作决定的考核部门负责人,性质严重或造成不好影响的将 考核部门的环保绩效。 13、班组的环保工作开展较差、不能及时完成任务的;或工作开展及时并完成效 果较好的将根据奖惩规定给予兼职安全员处罚或奖励。
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增加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类别的;危 险废物产生量超过原备案量 20%以上的;新建、或者改建和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 存、利用和处置设施的;因工艺改进、产品调整或搬迁而停止产生危险废物的。
2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止危险废物对 环境的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障居民身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第四条 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还应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第五条 贮存设施(贮存间)应加锁管理,防止无关人员接触、进出贮存设 施(贮存间)。 第六条 车间应建立健全设施维护巡检制度,要求每班不低于两次巡检,异 常现象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安环科。 第七条 设施负责人为车间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 安环科每月不低于两次检查,检查问题在生产例会上通报考核。
②运输者运输废物时 运输者将联单其余第一联正联、第二联副联、第三联、第四联、第五联等各 联随废物一起转移运行。 ③运输者将废物运抵目的地,交付接受单位时运输者将所承运废物连同联单 一起交付接受单位; 接受单位须按照联单内容对所接受废物核实验收无误,在第一联上填写第三 部分废物接受单位栏并加盖公章后,将第四联自留存档; 接受单位将正确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联单的第三联交还给运输单位存档; 接受单位将第五联自接受废物之日起二日内寄送接受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接受单位将第一联正联及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废物之日起十日之内寄送废物 产生单位; 产生单位收到接受单位返还的第一联正联及第二联副联之后,第一联正联自 留存档,将第二联副联自收到之日起二日内寄送移出地设区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留档。 注:上述联单各联留档保存期限均为 5 年,以贮存为目的的危险废物转移的, 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
第二联副联单 寄往当地市环保局
第一联正联单 产生单位自留保存
8
邹平县礼参洪祥化工厂文件
HX/HB001-2013
关于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决定
为及时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尽可能的减少环境污染事
故,特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Hale Waihona Puke 其成员构成如下:组 长:邓钰
副组长:李宗峰
组 员:邓永刚 李晓
张汉武
耿玉波 程兴财 李素青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 危险废物的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 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第二条 本制度编制的依据及目的 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等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厂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等活动。 第四条 管理原则及责任 我厂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原 则。 第五条 危险废物处置程序 凡是进入我厂拉运危险废物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转移联单制度进行备 案,备案后出示有效合法证件及资质由供销科陪同到安环科确认、签字、备案后 方可进行销售活动。供销科必须与处置方签订有效合法合同,建立合同台账,并 及时到安环科备案存档。 第六条 车间要积极推广清洁生产,优化工艺,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对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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