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市最新劳动合同条例全文
全文:2021年最新官方版劳动合同法
全文:2021年最新官方版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劳动合同法所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变更、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用人单位依法使用劳动者,保障劳动者依法享受劳动报酬、休假、社会保险、福利等权益,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五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组织工会。
第六条国家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均应当遵循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事项。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预防职业病和工伤事故。
第十一条劳动者应当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保证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劳动需要确实有特殊情况,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继续劳动关系,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得阻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一)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二)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福利;(三)不提供劳动保护措施,造成劳动者伤害;(四)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
2021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1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1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部分总则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等组织不仅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应当办理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10.外国企业驻华办事机构、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招用劳动者,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11.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经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由用人单位决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施。
12.总公司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子公司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子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后,该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子公司用工管理的依据。
13.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决定的重大事项,自动适用于新招用的员工,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公示或告知义务。
重庆市劳动合同规定
重庆市劳动合同规定重庆市劳动合同规定一、基本信息本劳动合同规定是由雇主和雇员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雇主: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雇员: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 雇主的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身份:本合同约定的雇主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合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
权利:雇主有权要求雇员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工作任务,并按时足量提供相应报酬。
雇主有权随时解雇雇员,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向雇员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义务:雇主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合适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并为雇员购买合适的社会保险。
雇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报酬支付工资,并及时支付。
履行方式:雇主应当与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
期限: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为___________。
违约责任:雇主违反本合同约定,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赔偿雇员因此所受的损失等。
2. 雇员的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身份:本合同约定的雇员是指在雇主单位工作,由雇主支付报酬的人员。
权利:雇员有权享受合同约定的工作条件和报酬,保障其合法权益。
雇员有权选择离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获得经济补偿。
义务:雇员应当恪守劳动纪律,按照规定完成工作,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
雇员应当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
履行方式:雇员应当与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行。
期限: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为___________。
违约责任:雇员违反本合同约定,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雇主因此所受的损失等。
2021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1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保护,优化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和劳动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终止第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3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得附加其他与劳动关系无关的条款。
第七条劳动合同终止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八条用工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第九条劳动者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条件,并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设施。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按照本法的规定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在试用期内,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愿意继续劳动合同的,可以续订。
第五章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责任第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其他劳动法律、法规与本法不一致的,以本法为准。
第十九条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为《2021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内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维护劳动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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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重庆市劳动合同规定全文
最新重庆市劳动合同规定全文导语:1994年9月15日重庆市人民 * 第61号发布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收集的重庆市劳动合同规定,欢迎阅读。
第一条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关系,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 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应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对建立劳动关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的情况,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依法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 * 确认。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八)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条款。
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统一的劳动合同标准文书格式。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021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2021年最新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我国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7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等。
同时还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同时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2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2021年版全文:劳动合同法
2021年版全文: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关系的活动。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保障,促进劳动者全面发展。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应当依法公平、公正地处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事项。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者享有的权益和应承担的义务。
第九条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内容。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条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三条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
第十四条劳动者有权查询和领取自己的工资。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假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保障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权益。
第十六条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
第十七条劳动者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十八条劳动者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五章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第六章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
2021年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1年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
第三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解等方式,协商解决劳动争议。
第五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合同、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劳动合同,维护劳动合同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国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禁止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第八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关系的协议,是用人单位依法管理劳动者、使用劳动者劳动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约定以下事项:(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三)劳动报酬;(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劳动纪律和劳动争议处理办法;(六)社会保险;(七)违约责任;(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为长期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经劳动者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继续使用劳动者劳动的,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继续订立劳动合同的,可以约定试用期。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超过一个月的,视为劳动合同期限不确定。
官方发布:2021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官方发布:2021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根据宪法和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和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劳动合同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当事人或者劳动者主张合同存在的,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存在的证据。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录用的方式。
第七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以下事项:1. 劳动合同的期限;2.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3. 工资和工资支付时间;4. 工作时间和休假;5.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6.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7. 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8. 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第八条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订立不确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3. 其他依法订立不确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第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得附加与劳动合同无关的附加条件。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2. 严重失职,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3. 严重侵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3. 严重失职,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4. 严重侵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5.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故意隐瞒与工作能力有关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全文(2021年最新版)
劳动合同法全文(2021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加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劳动关系法律事项的规定。
第三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保护劳动者参加工会,用人单位应当保护劳动者依法组织工会、参加工会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安全健康的原则。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也可以书面订立。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书面订立。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事项。
第十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的内容、范围和期限应当合理,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副本交给劳动者。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签订。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签订。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劳动者享有的权益不得侵犯。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工作的,劳动合同延续。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订立超过三年。
劳动合同期限不明确的,视为无固定期限。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书应当载明劳动双方的姓名(名称)、住所(或者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全文版:官方2021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全文版:官方2021年最新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改变、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劳动合同采用纸质、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电子数据存储等方式制作的。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及支付办法、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条款。
第七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订立书。
劳动合同订立书应当载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及支付办法、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工伤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条款。
第九条劳动合同订立书应当由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共同签订或者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应当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解除。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对方可以要求其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请求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者认为劳动条件有变更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
2021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一篇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重点解读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重点解读十六、关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归纳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条款解读《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十三种法定情形,但规定的较为分散。
为了便于理解和实施,《实施条例》将这十三种法定解除情形放在一条中规定,需要指出的是,本条所规定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十三种法定情形,与劳动合同法是完全一致的。
劳动者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六类(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即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期间,劳动者仅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三)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2021年重庆劳动合同条例
重庆劳动合同条例为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促进新型用人机制的形成,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重庆劳动合同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关系,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___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 ___、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济 ___(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应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对建立劳动关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的情况,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依法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 ___确认。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八)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条款。
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统一的劳动合同标准文书格式。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最新官方版:2021年劳动合同法全文
最新官方版:2021年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和保障劳动者的权利。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完毕。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021年全新更新的劳动合同法(官方版)
2021年全新更新的劳动合同法(官方版)
简介
本文档旨在介绍2021年全新更新的劳动合同法(官方版)。
劳动合同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法规,用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并规范
劳动关系。
最新的更新旨在适应社会发展和变化的需求,并确保劳
动关系的公平和合理。
主要变化
1. 合同签订:新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且应
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此项变化旨在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
性和明确性。
2. 合同期限:新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根据用工需求和
双方协商自行确定。
此项变化旨在灵活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
3. 工资支付:新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支
付劳动者的工资。
此项变化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劳动保护:新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并确保劳动环境安全。
此项变化旨在加强劳动者的安全保障。
实施和监督
为了确保新劳动合同法的有效实施和监督,相关部门将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和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论
2021年全新更新的劳动合同法(官方版)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的公平和谐发展。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石,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并履行各自的义务。
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和落地。
重庆市劳动合同条例
重庆市劳动合同条例xx年3月25日重庆市职工权益保障条例(xx年12月6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xx年3月25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维护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的职工权益保障,适用本条例。
国家公务员以及依照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除外。
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含进入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者,以下统称进城务工人员)。
本条例所称职工权益,是指职工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建立、存续、解除、终止过程中,职工依法享有的权益。
第三条职工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各级国家机关保护、支持职工通过各种合法途径维护自身的权益。
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爱护国家和单位的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四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职工权益保障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卫生、公安、经济信息、司法、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做好职工权益保障工作。
第五条工会组织代表和维护职工权益,对职工权益保障工作依法进行监督。
工会认为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侵犯职工权益或者不履行保障职工权益职责的行为,有权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并得到答复。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障职工的权益。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有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二章劳动和经济权益保障第七条职工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享有依法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和经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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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最新劳动合同条例全文
重庆市最新劳动合同条例于1994年9月15日重庆市人民 ___第61号发布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关系,保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___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 ___、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经济 ___(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均应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对建立劳动关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法定的情况,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依法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 ___确认。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八)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条款。
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统一的劳动合同标准文书格式。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约定终止或者解除的条件。
第十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限应计算为合同期限。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部分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 ___、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四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依法被追究列事责任的。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 ___,经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依据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三)女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 ___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
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 ___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 ___一条市、区市县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实施监察。
第 ___二条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依据《 ___劳动法》和《 ___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
理。
第 ___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依据《 ___劳动法》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 ___四条本规定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重庆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第 ___五条本规定自1994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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