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承诺书、违约标准)_secret
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违约处理办法范文

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违约处理办法范文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是一个项目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保障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必须对违约行为进行明确的处理。
以下是一份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违约处理办法的范文,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达到预期目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项目,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各方参与方。
第三条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是工程管理的基本要求,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会导致相应的违约处理。
第四条违约处理应坚持依法、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违约责任的明确和实施。
第二章工程质量违约处理第五条工程质量违约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预期效果的行为。
第六条对工程质量违约的处理包括以下情况:(一)违反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的,应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应要求其进行整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工程质量违约的处理程序如下:(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后,应立即通知违约方进行整改,并在一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二)整改期限内,监督机构将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将予以纠正。
(三)如经监督检查,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违约处理。
(四)受损害方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工程安全违约处理第八条工程安全违约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管理,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行为。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及违约承诺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及违约承诺【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1.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施工方针,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建立完整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实现安全施工达标的管理目标。
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为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及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认真执行企业的有关安全规定和要求,施工作业人员要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不违章作业,消除一切事故。
2、认真贯彻“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综治方针,切实搞好本项目现场社会治安综治的管理,保障项目施工安全、有序、顺利,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特定环境制定相应的综合治理目标和保证措施,纳入项目安全管理体系。
3、作为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内容的环境保护,项目部严格遵照市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规章执行实施,切实抓好施工现场的文明卫生和环境保护。
4、现场建立安全消防领导小组,健全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项目负责人亲自动手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包一级,一抓到底,层层落实,全体动员,把防火安全责任落到实处,杜绝火险隐患。
【1.2】安全保证措施1、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根据“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项目经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工长和班长在施工活动中应负的责任。
2、项目经理:认真贯彻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分析,针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安全员: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纠正违章作业,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隐患,组织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活动,监督劳保用品的质量和正确使用。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区域防污染及环境保护措施、承诺及违约承诺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区域防污染及环境保护措施、承诺及违约承诺7.1安全环保目标在大连市南部滨海大道工程钢桁架梁及桥面板等钢构件加工制作工程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部将严格依据要求编制各类治理制度,依据目标、标准、合同、文件等要求组织工程施工,并监视检查体系执行和制度落实状况,对存在的问题进展分析和整改,保证施工作业各环节符合要求,处于受控状态。
执行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工程部将严格遵守国家通用的安全、安康、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还将严格遵守辽宁省、大连市政府现行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标准。
安全环保目标:无安全事故、无责任事故、无死亡率、无环境污染事故。
7.2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大连市南部滨海大道工程钢桁架梁及桥面板等钢构件加工制作工程,在制造的全过程将严格依据现行职业安康安全治理体系运作,确保完成即定的各项安全目标、指标,将严格依据文明施工有关要求,树立并维护企业及建设单位文明形象,确保工程顺当完成。
7.2.1安全治理网络建立健全安全治理网络,设生产安全防火委员会为职业安康安全、消防工作的领导机构,生产安全部为职业安康安全和消防工作的日常治理部门,并按工程总人数的2%配置专职安全员,直接监视、指导各班组〔工段〕的安全治理工作,各班组〔工段〕设一名兼职安全员。
同时党、团支部、工会等组织依据党管思想、工会管网、共青团管岗的方式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逐级监视指导、逐级保证的安全治理组织体系。
7.2.2安全治理制度(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劳动保护用品治理制度》、《领导干部安全值班制度》、《电气安全治理制度》、《危急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设备安全治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消防治理制度》、《事故隐患整改制度》、《文明生产规定》、《安全奖惩规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等安全治理制度。
(2)依据工程特点及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完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充分考虑施工的安全牢靠性。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闽常_[2002]40号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闽常_[2002]40号](https://img.taocdn.com/s3/m/ee7c8027a5e9856a56126041.png)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和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施工方法和管理方法,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加强对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提高质量责任意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五条建设单位不得采取下列方式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一)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施工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二)将一个单项工程的勘察或者设计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三)专业工程不按照工程项目需要任意划分标段分别发包。
第六条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承包单位垫资承包。
建设单位应当向承包单位提供按时支付工程款的担保。
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工程质量担保。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权限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八条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立项批准文件;(二)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和勘察设计合同副本;(三)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和主要初步设计文件;(四)施工图设计文件;(五)结构计算书;(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审查结论;合格的,发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3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违约处理办法(三篇)

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违约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过程控制,减少不规范的施工作业行为给工程建设导致的损失或不良影响,避免隐患、事故的发生或扩大,确保工程各项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发包人根据工程建设管理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处理对象为因相关单位责任过失而使工程产生潜在质量、安全隐患或已产生质量、安全隐患及相关缺陷行为的当事方,处理的目的旨在督促、警告、监管当事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及时整改、排查相关隐患环节,防患于未然。
第三条本办法是发包人与其存在合同履约关系的相关单位,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对发生违约行为的相关单位进行处理的合同约定,不能免除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单位触犯有关法规所进行的相应行政处罚。
第四条按本办法约定进行过违约处理的相关单位,不免除其后续整改至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上报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
第五条质量管理过程中的违约处理条款。
第六条设立专项帐户,帐户归业主所有,工程建设期间由监理部负责掌管。
因处罚获得资金须专款专用,只可做奖励用,监理单位若挪作他用,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将双倍赔偿。
工程完工后14天内监理将帐户移交给业主,无论是债权还是债务均毫无保留的全部移交。
第七条本条例对总包及指定分包均有效,本条例之规定并不取代合同之约定的相关条款。
第二章施工过程违约处理一、质保资料违反本条规定,相关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违约金1000-5000元。
(一)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时间滞后;(二)质保资料伪造、涂改、抽换;二、验收单元未按国家及地方验收标准、规范、规定或(代)建设单位有关验收要求和程序进行验收,责令限期改正,处违约金1000-xx0元。
三、违反原材料、构配件有关规定,相关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违约金1000-50000元。
(一)原材料、构配件不按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等要求进行检验或未经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并已用到工程上;(二)检测样品弄虚作假,样品缺乏代表性;(注:白试块、委托混凝土生产商制作试块、提前制作试块、提高标号制作试块、未按标准条件养护试块、钢筋试件不能代表实际使用材料、土工试件造假等)(三)取样员、见证员无证上岗;(四)监理人未履行见证人职责,对检测样品未有效见证;(五)产品合格证与产品不一致;(六)不符合设计要求;(七)监理人将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按照合格签字盖章确认;(八)有关原材料、构配件管理的其他要求。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发布时间:2005-12-22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70(2002年7月26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和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施工方法和管理方法,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加强对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岗位培训,严格执行技术标准的操作规程,提高质量责任意识。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五条 建设单位不得采取下列方式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一)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施工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二)将一个单项工程的勘察或者设计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三)专业工程不按照工程项目需要任意划分标段分别发包。
第六条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承包单位垫资承包。
建设单位应当向承包单位提供按时支付工程款的担保。
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工程质量担保。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权限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八条 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立项批准文件;(二)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和勘察设计合同副本;(三)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和主要初步设计文件;(四)施工图设计文件;(五)结构计算书;(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及违约承诺书

================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及违约承诺书下文是关于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及违约承诺书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一定的帮助:第一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及违约承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及违约承诺(一)安全、消防保证措施第一节安全管理目标及保障措施1、安全管理制度以安全生产作为标准化管理重点。
严格执行《大连船舶重工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各项措施。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2、安全管理目标2.1死亡(含外协)0人;2.2重伤、职业病伤害(含外协)================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0人;2.3重大火灾、爆炸、污染事故(含外协)0起;2.4轻伤(国营/外协)1/15人3、安全管理内容3.1施工前期安全准备在施工开始前,组织各分包单位共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对各分包在交接过程中或交叉工作中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协调。
3.2安全教育工作按照三级安全培训制度,执行二级安全培训计划并记录(即从班组长到作业工人的培训)。
建立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班前喊话制度。
建立健全施工人员的上岗制度。
3.3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3.3.1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调整和完善防护措施.3.3.2根据现场各危险点,设置各类专项安全措施和各种警示标志。
3.3.3根据季节或天气变化,调整================精选公文范文,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欢迎阅读下载==============安全保护措施。
4、机械、机具、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4.1安装前按规定进行检测,合格后使用。
4.2使用前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试验,合格后使用。
4.3使用期间,指定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
工程文明施工承诺函范本(3篇)

第1篇尊敬的[建设单位名称]:我单位[施工单位名称],在承接贵单位[项目名称]工程的建设任务后,深感责任重大。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现就文明施工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遵守地方政府的各项规定,确保工程建设合法合规。
二、全面贯彻工程文明施工的要求,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明确文明施工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分工。
三、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做到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材料堆放整齐,施工垃圾及时清运,保持环境整洁。
四、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五、提高施工人员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文明施工意识。
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和粉尘污染,确保施工现场周边环境不受影响。
七、合理规划施工现场,充分利用空间,减少占用道路和公共设施,确保施工期间交通畅通。
八、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宣传,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意识,营造良好的施工氛围。
九、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
十、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持续改进文明施工工作。
具体承诺如下:1.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筑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规,遵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各项标准。
2. 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4. 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噪声、粉尘等污染。
5. 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确保施工区域内的道路、绿化带等公共设施不受损害。
6.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7. 加强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建设,确保排水畅通,防止水患发生。
8. 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生活环境清洁卫生。
9. 加强施工现场的资料管理,确保工程资料完整、准确、及时。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操作手册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操作手册前言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操作手册是根据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制定的地方标准,旨在进一步规范福建省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文明施工行为,保证施工现场人员及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所涉及到的文件,在标准中引用时应标注出处。
如有国家或地方有关的法律、规章及标准必须遵守。
术语和定义本标准中所使用的术语和定义遵循以下标准:- /T 288-2017《建筑施工工程术语》;- GB/T -2016《安全生产术语》;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及要求(一)施工现场管理1. 现场控制区应进行隔离,并在进出口设置专人维护。
2. 现场应有固定的出入口,并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栏杆。
3. 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现场应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 在建筑物高度达到15米及以上时,应设有防坠安全网。
(二)施工作业管理1. 建筑施工吊装作业应有专人指挥、专人操作,落地有专人保障。
2. 进出现场的车辆和机械,必须装载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志。
3. 建筑施工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应装备到位,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4. 在进行开挖、爆破、钢筋工程等特殊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 在进行高处、深基坑等作业时,必须配备专业工具、专业设备以及专业人员管理。
不良行为与处罚如有下列不良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1. 不按照标准进行施工,造成安全事故;2. 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文明施工。
以上内容为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操作手册的部分内容,具体情况可详细参阅该手册。
本手册的实施将会在切实保障建筑施工现场人员及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违约责任承诺书三篇

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违约责任承诺书三篇篇一: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责任书致:XX中学我方XX市XXXXXX公司,拟参加投标“公明中学厕所改造工程”,我单位对本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保修服务等内容做如下承诺:一、工程质量按照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工程图纸、施工现场以及我们公司承建类似工程的经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并严格执行。
我司承诺:1)以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工程所在地省市的相关文件、规程和规定,设计图纸、施工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质量评定依据,工程竣工验收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如我司有幸中标,工程质量如达不到业主要求的,我司无条件返工至达到合同及业主要求为止,工期不予顺延,同时按质量违约条款执行。
二、工程进度工期我们公司将严格按本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工期组织施工。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征得业主及质监站同意后,科学组织,穿插施工,广泛采用四新技术,确保在承诺的工期内交付使用。
我司承诺:1)总工期:本项目工程自下达开工令开始计算工期,40日历天内完成;2)总工期40日历天内完成本工程所有施工任务。
如我司有幸中标,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照招标文件及工期延误合同条款处罚措施执行。
三、安全文明施工我们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的要求。
并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具体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办法,提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平面图,经报建设、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我司承诺:1)杜绝发生死亡事故;2)杜绝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3)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4)符合国家及甲方要求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如我司有幸中标,严格按照国家及甲方要求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如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我司愿接受甲方相关处罚。
四、保修服务承诺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装修工程为2年;(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之日起计算。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项目经理、企业扣分、计分规则)

(二)记分累计值达80分的。
第二十一条责任单位年度周期记分值达30分及其以上的,省质安总站应分批组织责任单位分管质量、安全的领导及其质量安全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中教育培训,集中教育培训后不减记责任单位周期记分值。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监管部门应及时发出《约谈通知书》,约谈责任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当法定代表人因故无法到场的,应做出书面说明并委托单位分管质量安全的公司领导接受约谈。
第十九条项目监管部门应对监管人员进行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规范记分执法行为。
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开展动态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动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监管人员工作监管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条在建工程项目责任人周期记分值达到下列分值的,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分批组织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项目监理部总监和总监代表进行集中教育培训,集中教育培训后不减记责任人周期记分值。对因故不能参加设区市组织的集中教育培训的人员,项目监管部门应通知其参加省质安总站组织的项目部人员集中教育培训。
(一)由县(市、区)监管部门实施确认与公示告知的,责任主体应在《告知单》网上公示期内向相应的县(市、区)项目监管部门提出进一步核实书面申请;当责任主体对核实结果仍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核实决定2个工作日内向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提出复核书面申请。
(二)由设区市监管部门负责确认与公示告知的,责任主体应在《告知单》网上公示期内向相应的设区市监管部门提出进一步核实书面申请;当责任主体对核实结果仍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核实决定2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省质安总站)提出复核书面申请。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闽常_[200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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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施工单位的质量贵任和义务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
(五)国家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
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项目批准文件、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深度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勘察、设计。
专业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应当按照专业规划的要求进行勘察、设计。
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有权拒绝使用设计、工程监理等单位和供水、供电、供气、公安消防、电信、环保等部门指定的生产商、供应商提供的混凝土、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报告,提交完整的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并向建设单位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五章监理、检测单位的质量完任和义务
第十七条设计单位应当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在下列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重要设备安装等施工阶段,设计单位应当向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
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违约责任承诺

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违约责任承诺一、文明施工的目标实施工地标准化管理,确保扬州市安全文明双优工地,争创江苏省安全文明双优工地。
二、文明施工管理小组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明确生产经理主抓文明施工,并设专职的文明施工管理员。
并建立好项目管理人员的文明施工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责任明确,管理到位。
三、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1、施工现场和生活区除人员、车辆进出口通道外,其余四周边应设置连续封闭的围墙。
2、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
主要出入口设门卫室,并设专职保安员,保安员必须穿戴整齐,配戴明显标志,要有门卫制度;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必须佩戴工作胸牌;4、在施工现场大门口的显要位置悬挂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定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牌、管理机构人员牌及施工总平面布置图);5、在施工现场要悬挂醒目标安全标识牌、安全警示牌及安全生产日历牌;6、施工现场设牢固的宣传栏及黑板报;7、现场办公室要整洁干净,要悬挂有关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及有关的图表,岗位责任制装在55×39cm的玻璃镜框内,其余图表用0#图纸绘制并过塑装贴;8、职工糊口区设置职工研究和娱乐场所。
四、规范施工场地管理1、施工现场推行硬地化施工。
办公室、食堂、宿舍、茅厕、材料堆放、钢筋加工场、木工加工场要求浇筑厚度不小于100mm,强度不低于C10的混凝土空中。
主要通道应浇筑不少于100mm,强度C15的混凝土路面;2、施工现场设置连续、迟滞的排水步伐,工地不克不及有积水。
工地通道外侧要设置排水沟,不克不及让泥浆、污水、废水外流;3、施工现场设置洗车槽,出入工地车辆在工地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4、工地设置吸烟处。
不得随意吸烟,防止火灾;5、工地要根据季节进行鲜花、绿化布置。
五、搞好现场的材料管理1、施工现场内的材料严格按施工总平面图上规定的位置堆放整洁,并设标识牌;2、库内材料要分类堆放整洁,使用运输轻易。
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

附件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纳入施工许可范围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施工现场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管理,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二方面内容,对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动态考核应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及《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结合日常监督实施动态考核,采用评分制,由监督该项目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评分标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
第六条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分为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级示范工地)、达标工地和不达标工地。
省级示范工地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综合评分达到85分的工地。
达标工地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好,综合评分达到70分的工地。
不达标工地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差,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的工地。
省级示范工地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评选,达标工地、不达标工地由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考核评定。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及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计列安全文明施工费,且不得低于取费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当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第八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按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编制措施项目预算书做为协议附件,约定按进度完成量支付方式,确保费用落实到实体。
(安23号附件)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暂行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榕建安[2011]23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施工企业: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推动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闽建建[20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暂行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暂行管理规定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暂行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施工管理,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现场生活条件,维护市容环境整洁和减少施工现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的,其在建施工现场应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并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监督管理,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根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的达标水平,我市将对本规定所管辖的在建施工工地按以下不同级别进行评定:(1)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以下简称市级示范工地)。
市级示范工地是我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达到福州市先进水平,综合评分应达到80分;(2)标准化达标工地(以下简称达标工地)。
达标工地是指积极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并达到较好水平的工地,其综合评分应达到70分;(3)标准化不达标工地(以下简称不达标工地)。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及违约承诺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及违约承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是建设工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关系到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
为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保障工地上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工程的顺利进行,我们应该加强安全管理、采取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其进行违约承诺。
一、安全生产措施1.制定安全生产制度:明确工程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措施和操作规范。
2.建设安全保护设施:工地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悬挂警示绳索,并设置安全防护网,避免工程物品掉落。
施工现场要有必要的应急疏散通道,并配备灭火器材、急救箱等安全设施。
3.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监督和指导工地安全施工工作。
4.严格施工人员准入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职业培训,严格审核施工人员的资质,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操作能力。
5.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施工现场必须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监控体系,定期检查工地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范是否得到落实。
二、文明施工措施1.建立文明施工标准:明确施工人员的行为规范,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道德教育,提升他们的文明施工意识。
2.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施工现场要做好噪音、粉尘、废水等环境治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对周边环境没有污染。
3.有序施工:施工过程中要遵守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垃圾分类处理: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确保废弃物的处置方式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三、违约承诺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1.安全生产违约承诺:承建方应承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并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2.文明施工违约承诺:承建方应承诺遵守文明施工规范,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并对违反文明施工要求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改正、停工整顿等措施,同时需要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法。
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预控监理通知单_secret

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预控监理通知单_secret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预控监理通知单_secret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公众的利益,监理部门在本次工程的监理过程中特下发该通知单,对施工现场进行预控监理。
1.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预控监理要求1.1 确认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必须核实施工人员的资质证书和上岗证,确保持证人员上岗作业,杜绝无相关证书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 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召开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全面向施工人员交底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与防范措施、应急救援程序等。
同时,要采取记录等方式,确保每位施工人员都参与并签字确认。
1.3 安全防护设施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合理布置安全防护设施,并确保设施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包括设置警示标识、围挡、安全网等,通过验收确认设施的牢固性、稳定性和实用性。
1.4 施工现场消防设施落实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和规模,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1.5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施工作业操作规范、事故案例分析等,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
2. 文明施工预控监理要求2.1 施工工地环境卫生施工单位应保持施工工地的环境卫生,每日清理工地垃圾、材料堆放秩序等,避免垃圾扩散和材料堆放不当造成的安全隐患。
2.2 施工工地尘土扬尘预防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施工工地的尘土扬尘,包括对裸露地面进行湿化处理,覆盖施工材料和物料、合理安置喷淋设备等。
2.3 噪音污染控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有效的噪音隔离设施,以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和办公区域的影响。
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采取低噪音设备进行作业。
2.4 施工工地安全交通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交通,包括设置合理的交通标识、划定人行道、车辆通行区域等,避免施工工地与周边道路的交通冲突。
福建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福建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1.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全面、细致,覆盖施工全过程,明确安全生产目标、措施及责任人。
2.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需经企业内部审核,并报请相关监管部门批准。
3.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如需修改,应按照原审批程序进行报批。
4.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平面布置、施工方法及工艺、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内容。
5. 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明确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1. 企业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明确安全生产投入,确保施工安全。
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内容。
3.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企业内部审批后,应严格按照计划执行,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
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对未按计划执行的项目,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 企业应不断完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 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2. 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由施工人员签字确认,并作为施工过程中的参考资料。
3. 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及预防措施、事故案例分析等。
4. 技术交底应针对不同工种、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讲解。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1. 架体和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验收工作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参加,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
3. 验收过程中,应对架体、设备的稳定性、安全性、功能性进行全面检查。
4. 验收合格后,应形成验收记录,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1. 施工机具进场前,应由专业人员对其进行验收,确保机具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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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为确保晋江市许厝社区廉租住房小区二期B1地块工程
建设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定,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1、现场围墙由现场统一设置,应采用砖砌或彩色压型钢板等硬质材料封闭,高度1.8米,使整个现场统一美观;
2、生活区统一规划、工人宿舍全部采用活动房二层设置,厕所、沐浴房, 活动室,厨房单层设置;厨房一律采用液化气;禁止使用煤炭和劈材。
3、生活垃圾的处理集中统一管理,施工项目部应与环保部门或当地村(居)委会签定定期外运的协议;
4、建筑垃圾应定时清理,及时外运;不能堆放在现场;
5、在车辆进出口统一设置洗车台;
6、现场的雨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管道统一布置,各单位要根据规划地块,做好与现场的排水系统的对接;并做好本标段范围内的管道维护工作。
7、现场的主要施工运输干道统一设置,采用硬化地坪,各标段内的运输次干道由施工单位规划施工硬化地坪;并做好本标段范围内的道路维护和清理工作。
& 各标段施工单位的门牌及一图五牌,规格应统一尺寸,并应做成广告灯箱式(能亮灯)做好全标段规格统一,内容形式有变化;
9、施工单位现场办公室设在各标段内,采用活动房,并应设置开水房、洗手池及吸烟室;
二、生活区:
1、生活区应规划合理,排水通畅,宿舍干净整齐、室外整洁无垃圾、环境美观大方。
2、生活区应配置如下设施:工人宿舍、活动室,厕所、沐浴房,开水房,
花岗岩或水磨石洗衣池,厨房,晾衣架,宣传和通告栏等。
、
3、工人宿舍:采用活动板房,一律盖二层,每间房屋统一设置电风扇,电线一律采用PVC管明装穿线,并应有防止乱拉乱接电线安全用电的管理制度,室内照明还应符合(JGJ146-2004):
3.1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 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3.2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
禁使用通铺。
3.3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
3.4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宿舍外宜设置鞋柜或鞋架,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
4、厨房:要求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配
备工作服,食堂内的配置要求应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4.1食堂应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4.2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
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
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m。
4.3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4.4食堂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4.5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
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
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4.6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及时清运。
5、厕所:各施工单位要在生活区做水冲式厕所,并设置三级沉淀的化粪池,做好化粪池的防爆和防毒处理,厕所施工应有防渗措施,厕所的设置还应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5.1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
蹲位之间宜设隔板,隔板高度不宜低于0.9m。
5.2厕所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
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四层宜设置临时厕所。
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6、沐浴房,盥洗设施,开水房及活动室,应符合(JGJ146~2004 :
6.1淋浴间内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可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
6.2盥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盥洗池,并使用节水龙头。
6.3生活区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配备流动保温水桶。
6.4文体活动室应配备电视机、书报、杂志等文体活动设施、用品。
7、卫生与防疫:根据厦门地区季节的特点,在生活区内定期做好除“四害”工作,生活区的卫生保洁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各宿舍应张贴宿舍卫生责任状,生活用电责任状和治安,治安保卫责任状,工人安全生产责任状、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状,计划生育责任状,其它还应符合(JGJ146— 2004):
7.1办公区和生活区应采取灭鼠、蚊、蝇、蟑螂等措施,并应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
7.2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7.3炊事人员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
不得穿工作服出食堂,非炊事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作间。
7.4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共饮水器具必须清洗消毒。
7.5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
7.6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
在2小时内向施工现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
合调查处理
7.7现场施工人员患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御部门进行处置。
三、办公区:
1. 办公区统一设置在各施工标段内,采用活动板房,规模由各施工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建设,但应配置如下设施,办公室、会议室、开水房、洗手池和医疗急救物品及宣传栏。
其它尚应符合(JGJ146-2004):
1.1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密闭式垃圾容器。
1.2办公室内布局应合理,文件资料宜归类存放,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1.3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
2. 4办公室内应张贴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质量领导小组,安全救护小组,义务消防队及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及安全值日等标牌;
1.5 .办公室内应配备必要的办公桌,资料柜,电脑、打印机等,并做好规格整齐、布置合理。
四、施工现场:
1. 施工现场的材料堆放应整齐,位置布置合理,材料应设置状态标识,防止误用;
2. 施工现场应做好为排水系统的布置,主要运输道路应做好硬化处理;
3. 在各标段的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志,出入口明显应设置“一图五牌”。
4. 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应统一规划和设置,做到布置合理,施工安全标志的总平图应设置在各标段施工现场的出入口。
5. 施工现场应设置冲水式或移动厕所和吸烟室,楼层还应设置小便桶(至少每
3层设1个),各楼层的人员出入口应张贴各楼层总平面图,标识移动厕所位置、当
前位置、方位、吸烟位置、安全通道、消防设施位置、分配电箱位置,
施工用水管道和开关位置等。
6. 建筑垃圾应设立规整定置的存放处,并定期清理外运,严禁随处乱堆放;
7. 施工现场动火应有动火证制度。
8现场施工随时用电应采用TN—S系统,五芯电缆。
三级配电,二级防护,并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的保护规定,使用标准电箱。
9. 环境保护尚应符合(JGJ146-2004): 3.1条防治大气污染,3.2条防治水土污染,3.3条防止施工噪声的规定。
10. 机械设备防护设施配置到位,在临近位置应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11. 现场仓库要做好消防工作,施工现场应有消防制度,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消防应急预案,应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管理工作,必要时应组织消防应急演练。
五、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法规要求:
质量除应符合《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国家现行
系列标准外,还应符合福建省和厦门市的有关现行规定;
安全除应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国家现行标准外,还应符合福建省和厦门市的有关现行规定;
文明施工除应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等国家和省、市级地方标准,还应符合福建省和厦门市的有关现行文件规定。
六、考评与奖罚:
为了切实做好晋江市许厝社区廉租住房小区二期B1地块工程质量、安全、
文明施工工作,发包人委托监理机构依据本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除按监理程序督促整改外,可签发违约金扣款通知书。
施工单位违约行为及违约金扣款标准详见附表。
七、其它:
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对本规定进行补充和调整。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
致晋江市城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担晋江市许厝社区廉租住房小区二期B1地块工程的施工任务,为确保安全顺利完成本标段的施工,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我公司自愿向发包人交纳人民币10万元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该保证金用于施工围墙建设维护、公共施工道路维护、公共洗车台建设维护以及因我公司未履行承诺支付违约金。
2、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区警务应急中心、处置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附后)进行施工,若有违约按规定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违约金。
发包人在收到本工程监理单位签发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扣款通知单(格式附后)后,无需我公司确认,可按扣款通知单金额
直接从我公司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
3、若我公司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各项费用时,发包人可直接从我公司工程款中扣除。
承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违约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