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每一个公司都会对自己的固定资产做好严格的管理,以下是小编精心准备的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内容哦!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1】一、固定资产的标准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类别折旧计提年限净残值率1、房屋及建筑物 20 10%2、机器设备 10 10%3、运输工具 10 10%4、计算机设备 5 10%5、办公家具及设备 5 10%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设备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IT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门对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1、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3、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4、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资本性支出申请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2、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格式后附2),报经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一、概述固定资产是指长期用于企业经营活动,具有预期持续使用或抵消期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的管理对企业的资产安全、效益和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价值,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二、固定资产分类与登记1. 固定资产分类固定资产可分为以下几类:办公设备、生产设备、运输设备、房屋及建筑物、土地、无形资产等。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并编制相应的资产清单。
2. 固定资产登记固定资产的登记是指在一定格式的资产清单上记录固定资产的基本信息,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价值、启用日期等。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登记,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登记制度和档案管理体系。
三、固定资产购置与验收1. 购置决策与审批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应当经过合理的决策程序,并由相应的管理层进行审批。
购置决策应考虑资产的需求、技术要求、经济效益等因素,确保购置的资产符合企业发展需要。
2. 资产验收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后,应进行资产验收工作。
验收内容包括资产数量、质量、性能等方面的检查,并与供应商进行确认。
只有通过验收的资产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四、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1. 资产使用固定资产的使用应遵守规定的使用程序与操作规范。
企业应对资产使用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确保使用正确、安全。
同时,要建立健全资产使用档案,及时更新资产的使用情况。
2. 维护保养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是延长资产寿命、确保资产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
企业应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定期维护,预防和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确保资产的良好状态。
五、资产处置与报废1. 资产处置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对不再使用的资产进行变卖、转让、报废等操作。
企业应制定相应的资产处置程序和规范,明确资产处置的权限和程序,确保处置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资产报废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或由于功能损坏等原因不再使用时,应予以报废处理。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财政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财政部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财政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活动。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1、房屋及建筑物,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职工宿舍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专用设备,指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办公设备、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
3、通用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
4、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和陈列品。
5、图书、档案,指图书馆、档案馆等收藏的图书、期刊、资料、档案等。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三、固定资产的购置(一)购置计划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资产配置标准,编制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购置计划应包括购置资产的名称、数量、预算金额、用途等内容。
(二)购置审批购置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重大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并实行集体决策。
(三)购置方式固定资产的购置可以采取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等方式。
政府采购应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自行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
四、固定资产的验收和登记(一)验收固定资产购置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工作应由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共同参与,验收内容包括资产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技术性能等是否符合购置合同的要求。
(二)登记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登记入账。
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使用部门、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并按照规定进行资产编号。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机关单位的固定资产的管理,保护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机关单位的固定资产,包括办公设备、交通工具、房屋等,旨在确保机关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
本制度应被机关单位全体员工遵守。
二、资产管理标准1. 固定资产的申报与登记1.1 全部机关单位的固定资产需依照规定的资产申报流程进行申报,并在收到申报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资产登记。
1.2 资产登记表应认真记录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产地、购置时间、供应商、价值等信息,并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1.3 资产登记表应存档保管,并随时供给应上级管理部门核对。
2. 固定资产的领用与归还2.1 固定资产的领用需提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并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领取。
2.2 资产领用人应在领用时,对资产的完好性和功能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应适时反馈给资产管理部门。
2.3 资产领用人应依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期限进行使用,并保证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4 资产使用完毕后,应依照规定的办理手续归还资产,并经资产管理部门验收。
3. 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保养3.1 资产使用单位应建立定期的资产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计划进行维护和保养工作。
3.2 资产维护保养工作应包括日常巡检、定期清洁、设备检修等内容,并将维护保养记录存档。
3.3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资产的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
4. 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4.1 资产管理部门应依据资产使用情形和存在问题,定期进行资产报废与处置的评估。
4.2 报废的固定资产需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报废,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4.3 资产报废后,应适时撤销登记,并由资产管理部门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回收或销毁处理。
三、考核标准1. 资产申报与登记的考核标准1.1 资产登记表的填写应精准完整,不得遗漏紧要信息,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1.2 资产登记表应按时报送到上级管理部门进行核对,精准率不得低于95%。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通用15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生产资料,是企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及生产活动的主要手段。
其数量、功能、配置结构、技术状况决定着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和竞争能力。
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界定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件价值在元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列入固定资产。
1、生产机械、电器设备、工艺管线、地下电缆、仪表、房屋、建筑物、工器具、专用设备以及非生产用设备等。
2、凡属在设备内部或外部随机安装的电机、工艺仪表,不论规格大小、价值多少,均随主机列入固定资产。
3、独立使用或备用的电机,功率在7KW以上者列入固定资产。
4、有些设备、工具、器具等专用设备,生产的主要设备,使用年限又较长、数量较多,虽然价值不足规定金额,也可列入固定资产。
5、由基建完工交付使用的;由专用资金购进的;由专项贷款购进的;由外单位有偿(无偿)拨入的.;经批准盘盈估价的。
6、未使用(备用或暂时不用),不需要的,封存的也应列为固定资产。
(二)有下列性质之一者不列入固定资产:1、使用年限较短、数量较多、更换又比较频繁的。
如:玻璃器具、工具性质的仪表,为生产购置或自制的专用工具、模具和卡具。
2、同一规格、型号的低值易耗品,虽单价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也不能列为固定资产,可按低值易耗品处理。
3、机械内部和外部原装置的7KW以下电机、工艺仪表、需更新或新安装的不再增减固定资产原值,可按低值易耗品处理。
4、新建交付使用的设备中,包括在设备价值内的一次性使用的各种填充物。
如:包括塑料填料、分子筛、树脂、木材制品、触媒、催化剂、液压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
应从设备价值中扣除,作流动资金管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的划分机动部、财务部和各单位应明确职责,共同管理和维护好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账册、固定资产卡片,各存一份。
(一)机动部职责:1、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强化固定资产监督,促进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防止固定资产非正常损坏、流失,优化配置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其资产效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统一政策、分级负责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
第三条本制度中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建(构)筑物、电子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机器设备等。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使用性质将固定资产分为生产性固定资产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两大类。
生产性固定资产是指用于生产经营、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且购买价格在2000元(含)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形态的资产。
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是指用于行政办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且购买价格在500元(含)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形态的资产。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是指对固定资产的计划、购置、验收、入出库、使用、维修、调拨、报废处置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是指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综合部门、财务、生产(运营)部门。
第六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是指固定资产的具体使用部门。
第七条综合部职责(一)制定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公司各项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审批固定资产计划、购置、调拨、报废和处置等事项。
(三)负责本单位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管理。
(四)负责固定资产购置、使用管理、清查盘点、实物统计、产权界定、检查评估工作。
(五)及时准确办理固定资产新增、出入库、调拨、报废与处置等手续。
第八条项目部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拟订本部固定资产管理细则,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本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按照公司授予权限负责本部生产用固定资产管理,(三)负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帐(卡),做到帐、卡、物一致,并按时填报有关报表,并负责固定资产使用、运行、维护保养管理,防止丢失损坏,定期进行清查盘点,配合财产清查。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9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____条目的为切实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借款报销行为,合理购置、正确使用各类固定资产并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____条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第____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转让、报废、处置等行为相关的所有活动。
第____条管理职责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采用财务部门、行政部门、使用部门三级管理的办法,行政部门、使用部门负实物的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核算和监督、检查的管理责任。
具体职责划分如下表所示:使用部门:1.建立和贯彻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责任制度2.建立台账或卡片,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等情况,做到账(卡)、物一致3.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维护保养4.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并提出盘点报告5.负责编制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计划行政部门1.建立健全分管固定资产的账(卡),并按期填报有关的业务报表;2.正确及时办理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手续;____对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指导;4.定期组织清查盘点,处理盈亏报废,提出盘点报告;5.健全档案资料,组织给固定资产编号并粘贴标识。
财务部门1.负责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凭证和账卡,正确填报有关会计报表;2.审核并办理固定资产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的财务手续及核算;3.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4.监督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第2章固定资产购置第____条固定资产预算固定资产购置实行预算管理。
年初由各部门编制本部门年度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列明拟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具体配置、购置的数量、单价、金额,成套资产应按各组成部分分别编制预算。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第一条购置程序(一)公司各部门需要采购固定资产须填写《财产申购单》如:设备名称、规格、厂牌、数量、用途、需要日期等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初审后送办公室主任审核,再报请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
经核准后综合办公室实施采购。
(二)固定资产采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优先的原则,应向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结合使用功能和售后服务等情况择优确定供应商。
对价格高、采购量大或者技术性指标复杂等固定资产的采购,应通过招标方式采购。
确定供应商后,须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实施采购。
第二条财产使用、保管(一)固定资产购入后根据发票、凭证或说明书等填制《财产保管卡》。
(二)综合办公室为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归口部门(公司计算机除外),负责监督与检查使用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台账,对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购置(使用)日期、购置金额(单价)、使用部门(人)进行登记,并每月与财务部核对。
综合办公室应及时记录各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的完好与调配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门。
(三)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使用部门(人)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固定资产领用(验收)表》。
每项固定资产的使用人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经确定的使用人负责该项固定资产的安全,共用或不能分清使用人的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四)员工因工作需要需借用公用固定资产类设备时,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办理借用手续方可借用(不允许公司员工私自借用公司公用资产)。
借用的公用资产每次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员工不得个人长期借(占)用公用资产。
(五)综合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修理;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人)应按操作规程使用、保养固定资产,不得故意毁损公司固定资产;不得随意将公司固定资产外借、变卖、拆卸、调换及赠送他人;不得随意撕毁固定资产标签,有关固定资产变更处理由统一办理并填写《固定资产变更单》,报财务部备案。
公司固定资产发生丢失、人为损坏的,由责任人按该项资产的净值或损坏价值赔偿。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好和合理使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的保护、调配、使用和处置,促进行政机关资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第四条固定资产应当全面管理,包括土地、建筑、设备、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能够使用三年以上、有自主产权的物品。
第五条行政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适量增加固定资产,确保其能正常履行职责和任务。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登记和鉴定第六条行政机关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对每一笔资产及其变动都应当登记,做到数量、规格、性能等基本情况及时、准确、完整。
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有问题及时予以调整,及时清理无用或不能使用的资产,避免浪费和占地。
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固定资产鉴定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验鉴定,及时发现和查处损坏、贬值的资产,同时,对新购置的资产要进行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予以返还或替换。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保护和维修第九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保护制度,对资产实行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盗窃、损坏和火灾等事件的发生,对发生的异常情况应该及时报告。
第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固定资产维修制度,及时维修、保养固定资产,长期无法使用的资产应及时进行处置。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使用第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制定固定资产使用方案,合理安排固定资产的使用和调配。
第十二条对那些需要使用大量固定资产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应当对这些资产进行专门管理和统一规划,确保有序使用。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障行政机关的资产得以合理使用并发挥最大效益。
第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规范固定资产调配工作,对闲置或过度配备的资产要及时调配或作出处置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的采购、领用、保管、调拨、闲置和报废的管理工作。
3定义本规定所称固定资产为: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
4职责4.1公司商务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4.2公司商务部部负责总部固定资产的采购及日常管理工作。
4.3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账务管理工作。
5工作程序5.1 台账管理5.1.1公司商务部是公司的归口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按季汇总,并与财务部对账,保证台账与财务账相符。
5.1.2公司商务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内部调配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固定资产变动情况,经常核对,定期检查,保证账物相符。
按季向公司财务部报送“固定资产变动表”。
5.1.3财务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办理固定资产新增、折旧、调出、报废、清查和公司内部验收转移的财务手续和核算工作。
按季汇总“固定资产变动表”。
5.2 采购5.2.1固定资产采购由申请部门依据所申购固定资产的性质填写“固定资产(设备类)采购申请单”。
“固定资产(办公、通讯类)采购申请单”。
5.2.2公司商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
5.3审核及批准办公用品类固定资产的采购由商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5.4 入库和移交5.4.1固定资产购进后,由采购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填写“固定资产入库单”,使用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领用手续,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单”。
5.4.2固定资产购进后需要安装的;安装结束后,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5.4.3无法采购需自行制造的设备、器具、物品等符合本规定第3条3.1、3.2款的,完工验收交接后,也应按照5.4.1和5.4.2条款执行。
5.5 编号5.5.1固定资产取得后,其所在单位的日常管理部门应依其类别予以分类编号并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即纳入日常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细则(通用5篇)
固定资产管理细则(通用5篇)固定资产管理细则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护公有财产安全,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二章固定资产及其分类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总公司财务本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计价第五条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一)购人的固定资产,以其购人价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人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五)接受捐赠、从境外调人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
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第四章固定资产析旧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
第七条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下称直线法)。
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财务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使用和维护,确保固定资产的准确登记、完好性和安全性,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和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规定(一)固定资产登记1.财务部负责对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管理。
每个固定资产都应有相应的固定资产编号,详细记录资产的类别、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日期、供应商、数量、原值等相关信息。
2.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及时登记,财务部应在收到购置发票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
3.财务部要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定期进行核对和更新。
(二)固定资产验收1.财务部负责对采购的固定资产进行验收,确保所购资产与合同、发票及相关文件一致,并进行数量和质量的检查。
2.当固定资产到货后,财务部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中记录实际验收情况,包括资产的数量、外观、功能和配套设备的完好性等。
3.对于不合格的固定资产,财务部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处理,确保问题得到解决或更换。
(三)固定资产使用1.财务部要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和保值增值。
2.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使用资产,做到爱惜和保养,并及时上报维修和更换需求。
3.固定资产的移交、借用和报废必须经过财务部的批准和登记,确保资产的流动和处置有序。
4.对于需要进行大修或改造的固定资产,财务部应及时制定相应的计划和预算,并组织实施。
(四)固定资产报废和清查1.财务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对实际存量和账面存量的差异,并进行调整。
2.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经过财务部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销账、清理和报废手续的办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资产的类别、名称、数量、报废原因和处置方式等。
三、附则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和执行,必要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设备、工具、交通工具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遵循“合理、节约、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第四条固定资产的使用1. 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2. 使用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地点等。
3.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维护1. 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保养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等保养工作。
2.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检测,确保其性能符合规定要求。
3. 使用部门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更新改造。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借用与调拨第六条固定资产的借用1. 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借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借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借用。
2. 借用期间,借用部门应妥善保管固定资产,确保其安全完好。
3. 借用期满后,借用部门应将固定资产归还使用部门,并做好归还登记。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调拨1. 固定资产的调拨需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2. 调拨过程中,调出部门应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并协助调入部门做好接收工作。
3. 调入部门应在接到调拨通知后,及时接收固定资产,并做好接收登记。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第八条固定资产的报废1. 固定资产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等原因,确需报废时,使用部门应提出报废申请。
2. 报废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3. 报废固定资产的残值,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处置1. 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进行处置。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有效利用,提高资产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规定(一)固定资产登记管理1.所有公司固定资产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应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购置费用、使用部门、责任人等信息,并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建立相应档案。
2.固定资产的采购、报废、转移、损耗等变动情况必须及时更新资产登记表和系统数据,并进行核实。
3.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核对实物与登记信息的一致性,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二)固定资产使用管理1.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2.对于需要长期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制定相应的使用和维护计划,确保其正常运转,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3.对于不需要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报废或转让,不能私自处理。
4.对于涉及到固定资产的借用、调拨等操作,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并做好相应登记和备案工作。
(三)固定资产存放和保管1.公司固定资产应有专门的存放场所,要求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火等。
2.固定资产的存放位置应标明资产编号和资产名称,方便查找和管理。
3.对于容易损坏或易失窃的固定资产,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设置防盗设备、监控摄像等。
4.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和清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四)固定资产维修和维护1.对于需要维修的固定资产,应及时通知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不能私自拆卸或修理。
2.维修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按照标准流程进行维修工作。
3.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保养和检查,确保其运行正常,延长使用寿命。
4.对于发现有损坏或有安全隐患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三、使用权限管理1.固定资产的使用权限必须根据岗位职责和需要进行审批和分配,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私自使用和处置公司固定资产。
2.对于有特殊使用权限的人员,应加强对其使用行为的监控和管理,防止滥用和损害公司利益。
3.定期对使用权限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合理性和安全性。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对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以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2.财务部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各归口部门要建立本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台账;各使用部门建立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卡片,并定期进行三级核对,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第2章固定资产的购置第5条购置固定资产应当由使用部门做出购置计划,报设备管理部统一登记备案。
设备管理部根据企业资金状况和工作情况,制订全企业的购置计划,确定购置的数量和顺序,报企业领导层决定后实施。
第6条临时急需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备管理部审核后,报经企业主管经理批准后购置。
第7条企业全部固定资产购置均由财务部统一列支,设立固定资产金额账及品种数量明细进行管理。
第8条固定资产实行编号管理。
固定资产配属有关部门前,由设备管理部和财务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
第3章资产移转、闲置及减损第9条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1.凡列入企业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拨、转移、借出和出售。
2.企业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账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人员进行账、卡交接。
3.企业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现有净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
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现有净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设备的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处理,并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对设备进行转移及处理,如有违反,将追究相关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第10条资产移转处理。
固定资产在企业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
其中,第一联送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对其所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固定资产验收管理、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固定资产清理管理等。
第四条遵循规范、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进行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第六条固定资产登记是指对企事业单位所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明确和记录,便于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固定资产登记应在固定资产建设、购置、转移、报废等环节进行。
第八条固定资产登记应包括资产名称、资产类别、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门、原值、启用日期等信息。
第九条固定资产登记应进行定期盘点,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固定资产登记应有相应的登记表格和登记系统,方便管理和查询。
第三章固定资产购置管理第十一条固定资产购置是指对固定资产进行采购和验收的过程。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购置应按照采购流程和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购置应具备合法合规的采购合同和发票,确保购置行为的合法性。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购置资产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固定资产使用管理第十五条固定资产使用管理是指对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和维护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应按照规定的使用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应加强对资产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资产的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应加强对资产的保险和保障,防止资产的损失和损坏。
第五章固定资产清理管理第十九条固定资产清理是指对报废和闲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和清理的过程。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清理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清理应制定相应的清理方案,确保清理过程的合法合规。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清理应做好处置和记录,避免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损失。
固定资产的规章制度
固定资产的规章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包括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
交通工具等各类固定资产。
第三条固定资产应当由专人专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
挪用、损坏或转让固定资产。
第四条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登记,由专门人
员进行折旧计提。
第五条对于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当由专人
负责进行评估、备案和销毁处理。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检测。
第七条对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费用,应当进行预算和审批,并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计
划和年度报告,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九条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和盘点,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
第十一条对于本规章制度的内容,将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就是《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各部门全面执行,共同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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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草案)
一、目的:
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其安全、完整,并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二、适用范围:
各部门
三、负责部门:
人力资源与行政部
四、管理规定
目录
(一)名词术语及定义:
(二)固定资产的申购程序
(三)固定资产发放管理
(四)固定资产常管理
1、固定资产归口管理
2、固定资产的核算
3、固定资产保管、使用
4、调拨程序
5、维修、报废及出售处理
(一)名词术语及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原则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人民币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的资产。
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凡属下列条件之一的均为固定资产:(1)汽车、房屋;
(2)办公(用品)设备、家具用品;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电话、办公家具及各种办公设备等,如: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空气净化器、服务器等。
随计算机一次性配备的主要配件,如硬盘、内存、光驱、网卡等,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但之后新增的配件,按低值易耗品管理,如内存、鼠标等;
(3)单位价值在500元人民币以下且可重复使用,不影响其使用效果的资产(如办公用品、家具用品等);
(4)正版软件(如预算软件、信息服务软件和杀毒软件等);(5)公司logo墙、文化标准、规范等文化广告物资;
(6)工具书(如专业技术实用手册、材料使用手册等);(7)其它需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资产。
固定资产的分类
(二)固定资产的申购程序
总原则:公司所有固定资产须批准后方可购买,若未经批准自行购买一律不予报销。
1.固定资产申购程序:
1.1. 供公司公共使用的固定资产由行政部提资产购置审批表(见附
件一)报本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提交当地负责人审核。
1. 2供本部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负责人提资产购置审批表到行政部同意后报行政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提交当地负责人审核。
1. 3供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须提资产购置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行政部同意后报行政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提交当地负责人审核。
1. 4已批准购买的固定资产,原则上由采购人员统一采购。
特殊情况时,可经采购负责人同意后,委托部门(个人)自行采购,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5日内交至采购人员审核,并由采购人员报销。
(三)固定资产的发放管理
1、固定资产的发放程序:
1.1所有固定资产须由行政部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见附件二)
验收合格,并登录电子台帐后方可发放。
1.2发放时行政人员需填写“员工领用物品登记表”(见附件三)详
细写明固定资产领用信息记录并让领用人签字确认。
1.3员工在离职时,应移交资产,并交行政签字回收。
(四)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固定资产归口管理
1.1人力资源与行政部为公司总资产管理部门,并设专人负责:
1.1.1 固定资产由行政部行政人员管理,并按类别编号填制粘贴样
签贴对应资产上;
1.1.2建立固定资产台帐,详细记录编号、名称、规格、使用部门(使
用人)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1.1.3季度盘点固定资产,并及时更新台帐;
1.1.4合理安排使用,及时办理发放、调拨、报废等手续。
2、固定资产的核算
2.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分类账;
2.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4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度进行一次盘点,
做到帐实相符,保证帐、物、一致。
3、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
3.1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拆除、调出、挪用、外借和变卖固定资产。
3.2行政部季度组织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根据盘点情况及时进行相关处理。
固定资产保管人须积极配合行政部做好盘点工作。
3.3 保管人(领用人)对固定资产的完好性负责,如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导致固定资产受损或丢失,相关责任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确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固定资产损坏或遗失的,须及时通知行政部,由公司认定后予以处理。
3.4固定资产为个人使用时,使用人为固定资产使用期间的保管人;3.5固定资产为部门共有资产,则部门经理为固定资产使用期间的保管人;
3.6人员变动移交时,对于所保管的固定资产应知会行政部门办理移交。
3.7使用人归还固定资产时,行政部须及时办理移交记录。
4、调拨程序
4.1所有固定资产统一由行政部门调拨,未履行调拨手续的固定资产不得私自转移。
一经发现,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4.2固定资产的调拨由行政部行政人员通过填写“资产(设备)借用申请单”(见附件四)邮件申请办理,由当地负责人批准。
行政人员做好出入账记录。
4.3行政部办理完调拨手续后,由调入部门处理搬运事宜。
5、维修、报废及出售处理
5.1维修
5.1.1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提出申请维修和保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
后,报行政部批准。
5.1.2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负责处理维修和保养。
5.2报废
5. 2.1固定资产报废标准:
a、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设备,其主要结构和主要部件已严重受
损,设备性能达不到工艺最低要求且无法修复;
b、因意外灾害或事故使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
c、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将可能引发事故且不能修复。
5.2. 2固定资产报废程序:
a、供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由行政部注明减损原因,报部门负责人批
准。
b、供部门或个人使用的由使用人填写注明减损原因,行政部现场确
认实物后,给出处理意见,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5.2.3出售
所有报废固定资产由行政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见附件五)负责出售或销毁处理。
固定资产报废年限明细表:
附件:
附件一:资产购置审批表
附件二:固定资产验收单
附件三:员工领用物品登记表
附件四:资产(设备)借用申请单附件五: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