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中小学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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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安全管理制度

日照安全管理制度

日照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日照市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日照市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市辖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机构以及个人,在日常生产、生活及其他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管理工作是政府的基本职责,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管理部门的支持和领导,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安全素质,为社会安全稳定作出贡献。

第五条本制度由日照市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各级领导干部是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生活等正常运行。

第七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把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及时向全体员工宣传、落实。

第八条安全管理工作是每个员工的基本义务,员工应当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意识,不得违章作业,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

第九条安全员是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履行好安全工作职责,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生活等正常运行。

第十条安全管理部门是本市的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密切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强对各单位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处理各类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措施,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涉及单位内部各个环节,应当建立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机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生产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生产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加强安全防范,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

第十五条发生事故时,各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置和救援,减少事故损失。

山东省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示范文本

山东省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示范文本

山东省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山东省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校长是学校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学校消防安全全面情况;(二)为消防安全提供必须的经费和保障;(三)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和责任人,签定责任书;(四)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确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建立教职工义务消防队;(六)组织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学校消防管理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按照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工作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贯彻意见和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制定消防经费预算;(三)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指导消防重点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四)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五)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六)对教职工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七)检查学校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运转、使用、管理情况,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工作台帐;(八)负责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九)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使用、管理工作。

《日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日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日照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日照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

县相应地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对有关城乡规划管理事项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行政管理权限合理确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四条城市用地分类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对用地性质按照以中类为主、大类与小类为辅的分类方式进行规划管理。

第五条建设用地的规划性质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可结合规划策划研究确定。

第六条建设用地的规划范围按照项目建设用地和市政建设用地确定,用地界线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用地红线为依据。

前款所称项目建设用地是指直接用于项目自身建设的用地,市政建设用地是指需代征的城市道路、绿化保护带、排洪沟等用地。

代征范围一般至市政建设用地中心线,但临城市道路的建设用地,道路一侧为河道、绿地、广场或已经完成征用土地的,应代征全部道路。

第七条根据建设用地类别,可以在用地内适建相关类型的建设工程。

适建比例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合理确定。

第八条建设用地未达到表一规定的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

表一建设用地面积下限值部门批准可予以建设:(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道路、河道及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第二节建筑容量控制第九条中心城区范围内一般地区根据建设项目的区位、用地性质、用地规模、建筑高度等因素对建筑容量进行控制,并符合国家、省、市相关土地使用政策的要求。

第十条居住用地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按照表二规定控制;工业用地的容积率、建筑密度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控制;仓储用地参照工业用地进行控制。

日照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日照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日照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日照市教育局日教发[2003]9号关于印发《日照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办事处、开发区)教育局(科教局、科教委),市直各学校:《日照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日教发[2002]26号)印发实施以来,我德建设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教师自觉遵守师德的意识明显增强。

现根据试行情况及基层学校提出的结合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的实际,对考核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现予以印发。

请遵照执行。

日照市教育局二○○三年四月二日日照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思想政治素质,激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增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导向性、公正性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的内容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997年8月7日修订版,附1)为依据中要做到以下“十不准”:⑴不准向学生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⑵不准从事第二职业或有偿家教;⑶不准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⑷不准随意指责、训斥学生和家长;⑸不准擅自向学生推销任何商品或以教谋私;⑹不准接受学生或家长的宴请或馈赠;⑺不准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⑻不准擅自缺课、调课、擅离职守;⑼不准在上课时间佩带手机或传呼机等通讯工具;⑽不准在教学区或学生面前吸烟,严禁在工作日或课前饮酒。

二、考核的方法考核的基本方法是: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学期考核与日常 1、日常考核(100分)学校师德考核人员按照“十不准”的要求,对教师日常师德表现进行监督和检查,作好记录。

不准”现象一次的扣5分。

2、期末考核由本单位的领导、同事、学生、家长(或任教区干群代表),对照《规范》的具体要求,分别对的师德表现进行无记名测评。

测评内容从“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作、严谨治学”、“廉洁从教”和“为人师表”等六个方面进行具体的考核评估。

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校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1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和省公安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经市公安局、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奥运攻坚战集中整治行动。

现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排查整治,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自8月20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

分三个阶段进行:(一)8月20日至9月1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

公安、教育部门要围绕整治目标,开展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学生以及学生家长、校车车主和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动员他们积极参与、支持、配合集中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并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整治行动的始终。

其中,8月20日为联合行动启动日,整个活动期间,各区县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开展两次集中统一行动。

(二)9月16日至10月10日为排查、整治阶段。

公安、教育部门,要各司其职,根据“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认真对校车、驾驶人数量、情况以及校车沿途、学校周边情况进行梳理排查,摸清底数、健全完善管理台帐。

交警部门要积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针对校车运行的特点和校车交通事故规律,深入开展中小学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和学生上下学乘坐车辆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做好农村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

同时,调整勤务安排,严查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整治校车安全隐患,规范校车运行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

(三)10月11日至10月31日为全面检查、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公安、教育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发现问题,查找不足,加强督导。

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日照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

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日照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

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日照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1.02•【字号】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施行日期】2015.11.02•【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日照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100号《日照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5年10月28日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刘星泰2015年11月2日日照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文明和谐的生态宜居城市,根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保障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转、维护城市公共空间良好秩序,依法对城市容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交通秩序等实施的管理。

第三条城市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管理体制,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重心下移,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依法处置、科学疏导,教育宣传、社会参与”的原则,细化标准、整合资源、合理分工、提升效能,实现城市管理由单一变为综合、粗放变为精细,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科学高效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分管有关工作的副市长任副主任,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和东港区政府、岚山区政府、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对与城市管理有关的重大事项进行统筹协调,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

建立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城市管理职责。

各区相应成立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

第五条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编制城市管理专项规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和管理标准,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指挥、协调、监督城市管理各部门开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中小学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

中小学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

日照市中小学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试行)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和谐、师生平安,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日照市中小学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

一、设立安全组织机构 (德育处张主任负责落实,孔校长督导)1学校建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和家长委员会代表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生规模300人以上的学校必须有专职安全工作人员,300人以下学校可安排兼职安全工作人员。

3.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汇总情况、查找问题、整改隐患,会议记录健全。

二、安全责任制落实(德育处张主任负责落实,孔校长督导)4. 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其他学校领导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5.实施全员安全责任制。

明确各岗位和每个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职责。

校长与所有教职工签订岗位安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

6.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重点,年度有计划、有总结。

7.安全工作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有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

三、安全制度制定和实施 (德育处张主任负责落实,张校长督导)8.学校应建立相关安全制度,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安全、校园及周边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校车安全、传染病防控、自然灾害预防、突发事件应急等管理制度。

9.重点部位的安全制度和职责应张贴上墙,师生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知晓率高。

10.建立学校安全项目定期检查制度。

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检查次数和标准符合规定。

安全项目检查和整改档案完整。

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11建立学校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12.设立学校安全隐患举报信(邮)箱,建立举报表彰制度。

四、安全教育(教务处、德育处负责落实,张校长督导)13.加强对教职工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安全法规、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及指导学生开展事故预防、避险、自救等活动的能力。

日照市教育城域网建设标准

日照市教育城域网建设标准

日照市教育城域网建设标准第一条市级教育城域网骨干网建设标准。

信息中心机房: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密闭、防尘、防雷、防静电、恒温、恒湿、电源稳定。

严格按照综合布线施工规范进行建设。

核心交换机:三层路由交换机,支持三层组播,交换容量和包转发率满足市级城域网交换需求。

路由器:具有强大的数据吞吐能力和NAT转发能力,支持市级城域网需求。

防火墙:满足市级城域网内、外防护需求。

服务器:配备满足需要的数据库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

存储中心:配备满足需要的存储设备与存储空间。

UPS电源:满负荷运行延时供电≥24小时。

软件平台:配备支持市级城域网应用能力的数据库、行政办公系统、学籍管理系统、资源管理系统、教研系统、教师培训系统、信息港管理系统等软件平台。

网络链路:市教育信息中心至各区(县)教育信息中心、市直学校链路均为物理光纤直连,网络带宽≥1000Mbps。

网络出口:教育城域网统一网络出口接入互联网和教育科研网,提供满足需求的网络带宽。

第二条区(县)教育城域网骨干网建设标准。

信息中心机房要单设,面积一般不少于40平方米,密闭、防尘、防雷、防静电、恒温、恒湿、电源稳定。

严格按照综合布线施工规范进行建设。

核心交换机:三层路由交换机,支持三层组播,交换容量和包转发率满足区(县)级城域网交换需求。

服务器:配备满足需要的数据库服务器和应用服务器。

存储中心:配备满足需要的存储设备与存储空间。

UPS电源:满负荷运行延时供电≥24小时。

软件平台:配备支持区(县)级城域网应用能力的数据库、行政办公系统、资源管理系统、信息港管理系统等。

网络链路:区(县)教育信息中心至各乡镇(街道)教育信息中心、区(县)直属学校链路均为物理光纤直连,网络带宽≥1000Mbps。

网络出口:经由市教育局信息中心统一出口。

第三条乡镇(街道)教育城域网骨干网建设标准。

信息中心机房要单设,面积一般不少于24平方米,密闭、防尘、防雷、防静电、恒温、恒湿、电源稳定。

日照市中小学实验发展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日照市中小学实验发展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日照市中小学实验发展状况及影响因素分析作者:姜发彦来源:《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3年第22期实验室建设与仪器装备是学校办学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动手、动脑及操作能力的重要手段。

随着中小学校舍改造“六配套”的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普九”工作的实施和“实验教学普及县”的创建,以及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配备工程的实施,日照市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装备得到了加强,装备水平不断提高。

地级市以前,全市教学仪器基本上由临沂地区教育局仪器站负责无偿配备。

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教学仪器市场的逐步放开,教学仪器基本上由区县、学校自行购置,市电教馆给予宏观指导。

日照市大规模的实验室建设与仪器配备经历了四个阶段。

首先是1993年实施的“两基”攻坚,东港区、五莲县、岚山于1995年实现“两基”,莒县于1996年实现“两基”。

全市所有中小学建设了基本满足实验教学需要的物理、化学、生物、自然实验室及配套房和附属用房;按照国家教委93年版《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小学数学自然教学仪器配备目录》二类标准配备了教学仪器。

其次是1998年开始的“山东省实验教学普及县”创建活动。

同年4月,省教委决定在全省实施“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工程,同时制定了《山东省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县基本条件》,对实验用房、实验设施、仪器配备和实验室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五莲县、东港区于2000年12月通过省政府“山东省实验教学普及县”验收。

日照市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与仪器配备在“两基”完成的基础上,加快了全市实验室建设和仪器配备的步伐,区县直属中小学达到一类标准,乡镇中心初中、中心小学达二类标准,完小达三类标准。

第三是省市规范化学校的创建活动,使日照市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与仪器配备得到了有效补充和提高。

最后是2007年实施的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配备工程,两项工程按照教育部2006年版《初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和2006年山东省教育厅颁布的《山东省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三个标准,于2009年底完成教学仪器配备任务,投资1570余万元。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海区综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日政办发〔2020〕1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海区综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日政办发〔2020〕1号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海区综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制定பைடு நூலகம்关
公布日期
2020.01.14
施行日期
2020.01.14
文号
日政办发〔2020〕1号
主题类别
海洋环境保护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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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日照市海区综合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日照市海区综合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4日
——结束——

日照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日照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日照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日照市各个领域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日照市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学校、居民社区等。

第三条日照市安全管理制度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遵循法律法规,坚持科学管理和风险评估的原则。

第四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做到守法合规,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条日照市安全管理局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各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六条各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定安全生产责任人,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第十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三章灾害防范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防范和减灾工作。

第十二条日照市应建立综合性防灾抗灾体系,完善防灾设施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定期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灾害信息发布和预警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效率。

第十五条对于未能按照防灾要求进行规划建设或操作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第四章公共安全管理制度第十六条日照市应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城市规划,加强公共安全设施建设。

第十七条加强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加强对人群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管理,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监控系统,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山东省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新版)

山东省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山东省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山东省中小学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新版)一、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校长是学校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学校消防安全全面情况;(二)为消防安全提供必须的经费和保障;(三)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和责任人,签定责任书;(四)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确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建立教职工义务消防队;(六)组织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学校消防管理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按照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工作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贯彻意见和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制定消防经费预算;(三)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指导消防重点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四)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五)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六)对教职工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七)检查学校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运转、使用、管理情况,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工作台帐;(八)负责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九)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使用、管理工作。

日照市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细则 (1)

日照市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细则 (1)

日照市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细则小学低年级(20条)一、思想品德1.尊敬国旗、国徽,认识祖国版图,会唱国歌。

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热爱班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3.不说谎,做诚实的孩子。

4.积极乐观地学习、生活,养成健康的心理品质。

二、学习习惯5.按课程表整理书包,带齐学习用品, 爱惜文具。

6.按时到校,放学及时回家,不在路上逗留。

7.课前准备好学习用品并摆放在桌面固定的位置。

上课前两分钟,安静坐好,准备上课。

8.坐、立、读书、写字姿势正确,书写规范,卷面整洁。

9.上课专心听讲,积极举手回答问题。

要善于倾听,不随便打断老师的讲课或同学的发言。

10.坚持锻炼身体,做好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注意用眼卫生,保护好视力。

11.课外喜欢读书,会读书,多读书、读好书。

会讲故事。

三、生活习惯12.常洗澡,勤剪指甲,早晚刷牙,饭后漱口,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共用毛巾,养成讲卫生的好习惯。

13.上下公交车、乘坐电梯、购物付款要排队,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14.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不乱扔果皮纸屑,爱护花草树木,自觉保护环境。

15.膳食合理,不偏食,不挑食。

养成早睡早起的习惯,适量参加运动,夏天坚持午休,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

16.孝敬父母,记住父母的生日,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

听从父母和其他长辈的教导。

四、礼仪习惯17.对人有礼貌,遇到老师、同学、客人主动问好。

经常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礼貌用语。

18.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不骂人,不打架。

五、安全常识19.了解“110、119、120、122”等应急电话的含义,记住父母的工作单位及手机号码、家庭电话号码。

认识常见的交通安全标志。

20.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在公路上玩耍和追逐打闹。

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拥挤,不跑跳。

日照市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细则小学中年级(20条)一、思想品德1.认识党旗,了解党的诞生日和诞生地,积极参加庆祝国庆节等活动。

日照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

日照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

日照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管理,防止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以及幼儿园。

第三条:学校食堂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食堂设施与环境卫生第四条:学校新建、扩建、改建食堂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进行建设。

第五条: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要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从业人员更衣室、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粗加工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和餐具洗刷消毒间。

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防腐以及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设施。

第六条:村小食堂的使用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乡镇完全小学、中心小学和县属小学食堂的使用面积(含职工餐室)不得小于40平方米;乡镇初级中学(含分校)和大多数学生住校就餐的县属中学,原则上每250至300名就餐学生设一个食堂,每个食堂的使用面积(不含职工餐室和学生用餐场所)不得小于60平方米,就餐学生在1500人以上并设立规模较大食堂的学校,可按每500名就餐学生设立一个食堂;独立设置的教职工专用食堂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

有条件的初中及以上学校可根据宽敞、实用的原则适当扩大面积。

第七条:食堂应设从业人员更衣室,规模较大的食堂应分设男、女更衣室,内设更衣设施,设从业人员洗手设施,应为非手动流水池。

第八条:每个食堂应设独立的食品原料粗加工间,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具体标准执行。

第九条:每个食堂的加工操作间的使用面积,村小以上小学不得小于20平方米,中学不得小于40平方米;内墙壁应有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高度至顶棚;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地板砖铺设,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排水;顶棚应用无毒、无异味、的材料制作;设置隔墙炉灶,锅灶上方安置排油烟设施,并符合卫生要求。

日照安全管理制度

日照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日照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 公司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日照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日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2. 安全生产部是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执行日照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各岗位员工应严格遵守日照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公司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各部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自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消除事故隐患。

3.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安全生产部,不得隐瞒、谎报。

(2)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 应急救援(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应急响应措施。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品(1)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安全。

(2)定期检查、维护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其有效运行。

四、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日照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202x年日照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2x年日照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文档仅供参考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园地食品平X督治理暂行方法第—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校外托管园地食品平X督治理,切实保证广阔中小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依据《X食品平安法》《X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校外托管园地应当严格遵守《X食品平安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是食品平安的第—责任人,对所提供的饮食平安负责,保证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并自觉接受市场监督治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地域的校外托管园地食品平X督治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地域的校外托管园地食品平X督治理工作以及食品平安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建立健全食品平平安程监督治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研究解决校外托管园地监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食品平安工作提供保证。

支持鼓舞未建食堂的中小学校为学生集中配餐。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治理部门负责校外托管园地食品平安的监督治理工作。

各区县市场监督治理部门承担校外托管园地食品平安备案公示和食品平X管具体工作。

教育、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宅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治理、城市治理〔综合行政执法〕、消防救援、民政、行政审批效劳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加强对校外托管园地的监管。

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依法设立校外托管园地。

以营利为目的设立校外托管园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商事登记;不以营利为目的设立校外托管园地的,应当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非营利社会组织登记。

第五条在住宅小区内从事校外托管经营活动,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治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第六条校外托管园地提供食品经营效劳的,实行食品平安备案公示制度。

由属地县级市场监督治理部门对符合食品平安条件的校外托管园地进行备案公示。

第七条提供食品经营效劳的校外托管园地应当按规定进行食品平安备案,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负责人的你的证件明〔托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被授权托付人你的证件明及授权托付书〕;〔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三〕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园地〕申报承诺书〔四〕自来水缴费单或者用水水质合格证明;〔五〕与食品平安相关的制度;〔六〕公开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遵守食品平X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保证食品平安。

日照市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估标准(试行).

日照市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估标准(试行).
A6
提高
教育
教学
质量
18分
B18、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和质量保障体系,教学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并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适应。
5
制度完善1分、教学常规落实2分、业务档案健全2分。
B19、有规范、可行的教学常规和教研活动要求;有学校、年级、学科教学观摩制度;有对教研活动、集体备课、教学设计、作业内容与批改等教学和教科研活动的检查评估,并纳入教师考核管理体系。
10
学校存在部分学科由主要学科教师兼任现象的,每学科扣2分;不按标准要求开全课程、开足课时的不得分。
B4、积极开发并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展研究性学习,加强实验教学,重视现代信息资源的利用,培养学生收集处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为学生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等各种学习与实践活动提供帮助和支持。
6
依据实际情况分别记6、5、4分。
2
依据实际情况计分。
3
依据实际情况分3、2、1分3档计分。
B16、学校注重教师队伍可持续发展,重视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培养,有切实可行的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计划与经费保障措施,确保一定数量的教师参加各类校外继续教育和学术研讨活动,一定数量的教师能赴外县、市考察学习;教师有自我发展的目标和计划;基本形成优秀的教师群体和学习型的学校。
5
依据实际情况分别记3、2、1分。
A级
指标
B级指标及标准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A7
实施
学生
综合
素质
评价
15分
B22、根据素质教育要求,积极改革评价制度;立足学生、教师及教育的发展,形成科学的课程评价、学生评价、教师评价体系;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全面评价学生,建立学生成长档案,不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主要标准评价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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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中小学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试行)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和谐、师生平安,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日照市中小学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

一、设立安全组织机构1.学校建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和家长委员会代表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生规模300人以上的学校必须有专职安全工作人员,300人以下学校可安排安全工作人员。

3.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汇总情况、查找问题、整改隐患,会议记录健全。

二、安全责任制落实4. 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其他学校领导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5.实施全员安全责任制。

明确各岗位和每个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职责。

校长与所有教职工签订岗位安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

6.安全工作列入学校工作重点,年度有计划、有总结。

7.安全工作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有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

三、安全制度制定和实施8.学校应建立相关安全制度,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安全、校园及周边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校车安全、传染病防控、自然灾害预防、突发事件应急等管理制度。

9.重点部位的安全制度和职责应张贴上墙,师生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知晓率高。

10.建立学校安全项目定期检查制度。

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检查次数和标准符合规定。

安全项目检查和整改档案完整。

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11.建立学校岗位安全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12.设立学校安全隐患举报信(邮)箱,建立举报表彰制度。

四、安全教育13.加强对教职工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安全法规、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及指导学生开展事故预防、避险、自救等活动的能力。

14.开设学生安全教育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

学生掌握防火、防震、防溺水、防突发伤害、防拐骗诈骗、防交通事故、防饮食卫生事故和防传染病事故等有关技能知识,熟记急救、报警等求助电话。

15.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

学期初、放假前及安全教育日要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利用班会、晨会、广播、黑板报、学生大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开展“每日一案例”安全教育活动,每天由一名值日学生向其他同学宣讲安全事故案例及防范建议。

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杜绝邪教进校园。

五、校舍安全管理16.教学、生活的设施与环境应符合安全要求。

学校无危房、危墙、危厕。

在校内建设工地及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牌并有防护设施。

17.校舍及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开学前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平时每月检查一次,汛期每天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校舍及设施设备档案有专人管理。

六、交通安全管理18.学校门口道路设置警示标志,并划出人行横道。

19.小学生放学出校门要实行路队制。

在校门、交通路口要有教师、交警或平安建设志愿者执勤。

20.加强校车管理。

对接送学生车辆定期排查,建立校车台帐。

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杜绝超载超速现象发生。

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协助查处。

做好学生乘车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校车安全应急演练。

21.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车上学。

严禁学生骑摩托车上学。

七、消防安全管理22.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手续,校舍消防验收合格。

23.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及安全责任人。

24.抓好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用火、用电是否安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是否规范,电气设备防护(包括防雷、防静电)是否到位。

25.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和操作人员要进行专门培训。

电工、锅炉工需持专业技能合格证上岗。

成立消防队伍,定期举行消防培训和演习。

26.学校在教职员工中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内容包括: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及如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等有关知识和技能。

八、饮食安全管理27.食堂建设符合要求,分区合理,安排得当,防蝇、防鼠、防尘。

污水排放及废弃物存放设施符合要求,环境整洁卫生。

28.学校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知识培训。

工作人员实行晨检制度,严防“带病”工作。

29. 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

把好食堂原料采购关,严禁“三无”产品进食堂。

30.工作人员食品加工过程符合安全及卫生要求。

炊事及餐饮用具的洗涤、消毒、储存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要求。

工作间安装监控摄像头,工作过程全程录像,录像内容保存15天以上。

31.制定严格的食堂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对饭菜等食品实行严格管理,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32.食堂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生活用水卫生标准,经常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二次供水的水池水箱要加盖上锁,并定期消毒。

33.校内无饮食摊点,义务教育学校不设出售食品、饮料、玩具的小卖部。

九、学生宿舍安全管理34.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健全,安全设施完好,管理规范。

加强宿舍安全文化建设,突出安全文明守纪主题。

35.学生宿舍配备专职宿舍管理人员,严格出入人员管理。

女生宿舍禁止男性人员入内。

晚上学生住宿时段管理人员(值班教师)定时巡逻,严禁擅自脱岗,严禁将学生宿舍门反锁。

36.对学生宿舍要定时检查,做到“五无”:无危险电器使用、无吸烟、无使用明火、无易燃易爆危险品、无管制刀具。

37.要确保学生宿舍疏散通道畅通,疏散安全指示灯完好。

学生明确疏散路径,经常组织学生进行宿舍疏散演练。

38.保持宿舍清洁,每天开窗通风,晾晒被褥,防止各种传染病的发生。

39.义务教育学校禁止学生在没有监护人陪伴的情况下在校内外租房居住。

十、校园安全保卫40.建立学校与社区(村居)、家庭联动,部门参与,警校共建的治安联防体系。

入学时学校要告知家长的学生安全责任,提出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的相关要求。

41.设置警务(门卫)室,按规定配齐专职保安和必要的防卫器械。

电动门开关由专人操控,开关门时注意门周围人员,防止学生夹伤。

42.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持有效证件经审查登记后才能入校,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学生在校园活动期间禁止车辆入内和行驶,校内停车区域、行车路线应远离学生活动区。

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置校外停车场,或实行车辆与学生分门分道出入。

43.建立校园监控平台,校内重点部位及周边安装电子监控和报警系统,实现校园监控无盲区,实行校园24小时值班。

学生集中场所有教师值守。

学校设立校内报警点。

44.不得将校园场地出租,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校园内有生活区的,应当与教学区隔离,设置不同的进出通道。

45.实行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及时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维护校园稳定。

46.保密制度落实到位,责任到人,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47.聘请公安部门指导学校治安保卫工作,聘任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教育,确保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十一、教育教学安全管理48.加强教职工管理。

教师尊重学生人格,无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防止教师不当言行引发学生安全事故。

关注教职员工心理及工作状况,对师生交往过频过密现象及时了解和处置,严防侵害中小学生事件发生。

49.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生非正常缺席或离校、学生身心异常等情况及时告知监护人。

50.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学生上学时学校应及时打开校门安排学生入校,不得将学生拒于校门外。

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校、离校时,学校安全工作人员要在学校门口值守,同安保人员、值班教师一起做好警戒和防范,应对可能出现的侵害事件。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需要提前或延迟放学时间的,事先通知家长并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51.学校对已知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建议休学。

52.严格实验室安全管理。

实验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室内明显位置。

实验室做到安全、环保,合理设置电源、网络接口和给排水管道及排气、排污、排毒、防火、防潮等设施,通风、采光等条件良好。

规范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和销毁程序,易燃、易爆、剧毒药品,应易地单独放置,专人保管。

严格实验操作程序,有处理突发状况的预案和必要设施。

实验室管理人员要进行专业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上岗。

53.有实训(习)任务的学校,要制定科学规范的实训(习)管理制度,并在实训(习)场所张贴。

有安全风险的设备要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修。

实训(习)时有专业教师现场指导。

54.体育场地平整无杂物,场地划分合理,标志设置明显。

建立体育设施检查制度,明确检查程序、次数和责任人,确保牢固无安全隐患。

对安全风险较大的体育活动要做好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组织体育竞赛、军训和体育课中的剧烈运动前,事先进行体检,有体检档案。

禁止身体不适者参加。

55.加强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防止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腐蚀学生思想。

56.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心理辅导教师,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情绪有异常表现的学生要适时干预。

57.班级设立学生安全委员,协助教师抓好班级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等事宜。

十二、卫生防疫管理58.学校设立卫生(保健)室,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能应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

学校建立重大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59.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收交体检证明,查验预防接种证。

落实每日晨检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做好学生常见病监控。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60.开设生理健康教育课,适时举行常见病、传染病专题讲座,根据不同季节对教室、宿舍进行消毒。

十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61.建立完善火灾、地震、洪水、饮食卫生、学校治安(侵害)等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加强学校和周边信息研判,紧急情况时能够立即启动预案。

设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保卫组、现场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小组,指导应急事件处理。

62.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疏散演练。

教室后门日常能够随时打开,教室内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学生了解疏散路径。

疏散时容易堵塞的位置要安排教师执勤岗,并明确责任人。

加强学生日常上下楼秩序习惯培养。

63.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做到30分钟内电话口头报告,2小时内简要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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