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喷泉招标文件 标准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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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2
第二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6
第三章施工合同条款及格式--------------------------21
第四章标底的编制及投标报价要求---------------- -38
第五章施工图纸、电子动画影像材料----------┄┄┄┈39
第六章技术要求----------------------------┄┄┄┄40
第七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42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郓城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本工程的施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工程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并提供原件,接到招标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的单位。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
(2)评标办法;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标底的编制说明和投标报价要求;
(5)喷泉设计文件的具体技术要求、施工图纸、电子动画影像材料;
(6)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出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3.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投标人。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及货币
a.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投标人就投标交换的文件来往信件均以中文编写;
b.除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公制单位;
c.投标货币为人民币元;
3.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招标设备技术规格、施工图纸、电子动画影像材料等要求,结合施工规范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3.3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3.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商务资信部分,技术及其他部分。两部分合并装订成册,并列出目录,编上页码,按以下内容顺序装订。如认为有必要增加其它内容,则相应添加到目录最后。
3.4.1商务及资信部分:
1)唱标主要内容一览表;
2)投标函;
3)投标报价汇总及分析表及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4)投标函附录;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