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表(公诉案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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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一、正卷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5、证据目录;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7、送达回证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12、提押票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14、调查笔录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18、撤诉申请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20、宣判笔录21、送达回证22、取保候审决定书23、逮捕决定书24、抗诉书、上诉状25、上诉移送函26、二审法院退卷函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28、执行通知书回执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30、司法建议书31、备考表32、证物袋二、副卷1、卷宗目录2、阅卷笔录3、合议庭笔录4、案件审理报告5、审委会笔录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一、正卷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5、受理案件通知书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7、诉讼费收费票据8、送达回证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13、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通知书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16、司法鉴定书17、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18、司法鉴定书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20、调查笔录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23、撤诉申请书2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25、宣判笔录26、送达回证27、上诉状副本、上诉案件移送函28、二审法院退卷函29、二审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30、生效法律文书移送书31、备考表(须空白纸)32、证物袋二、副卷1、卷宗目录2、阅卷笔录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理报告5、审委会笔录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7、备考表。

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

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

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人民法院的各类诉讼文书,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文书之一,它所形成的诉讼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以及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第二条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要根据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案件类别,按年度、审级、一案一号的原则,单独立卷。

一个案件从收案到结案所形成的法律文书、公文、函电都使用收案时编定的案号。

第三条各类诉讼文书必须用标准十六开办公纸,并用毛笔或钢笔(用墨汁或碳素、蓝黑墨水)书写、签发。

第四条人民法院的各类诉讼文书,应按照利于保密、方便利用的原则,分别立为正卷和副卷。

第五条人民法院应把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工作列为审判庭岗位责任制内容之一。

由承办书记员负责收集、整理立卷,承办审判员和庭长负责检查卷宗质量,并监督承办书记员按期归档。

二、诉讼文书材料的收集第六条人民法院在收案后,承办书记员即开始收集有关本案的各种诉讼文书材料,着手立卷工作,在案件办结以后,要认真检查全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若发现法律文书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并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再行排列整理。

第七条入卷的诉讼文书材料,一般只保存一份(有领导人批示的材料除外),重份的材料一律剔除。

本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可保留三份,装入卷底袋内备用。

第八条手续简单的执行案件的文书材料,可与原审案卷合并立卷归档。

需长期执行的案件的文书材料,用原审级收案号单独立执行卷,归档后与原审案卷合并保管。

受委托代执行案件形成的简易材料,应移送原审法院保管。

第九条下列诉讼文书材料可以不归档,由承办单位自行处理:1.答复来信来访人到有关单位直诉的;2.转交有关单位办理的;3.没有参考价值的信封、转办单、工作材料;4.内容相同的重份申诉材料;5.法规、条例复制件;6.一般的法律文书草稿(未定稿);7.与本案无关的材料。

案卷装订顺序(已修改)

案卷装订顺序(已修改)

案卷装订顺序(已修改)第一篇:案卷装订顺序(已修改)案卷装订顺序一、正卷装订顺序1、卷内文件目录2、立案审批表(从此页开始用铅笔在右上角编码)3、行政处罚决定书(正文)4、对当事人制发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行政处罚告知书或者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责令暂停销售通知书(财物清单附上述文书后);责令改正通知书、询问通知书等。

5、送达回证(按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6、证据材料,包括当事人举证的证据材料、行政机关取得的证据材料、抽样取证记录、鉴定报告、授权委托书等(同种类的证据按照时间先后排列),以及现场检查笔录(在前)、询问调查笔录(在后)。

7、财物处理单据,包括罚款缴纳通知书留存联复印件、罚没款收据复印件(各粘贴一页);山东省罚没、扣留物资票据附卷联。

8、其他有关材料(罚没物品处理记录、照片等)二、副卷装订顺序1、封面文件目录2、投诉、申诉、举报等案源材料,包括投诉、申诉、举报书面材料以及案源登记表、涉企检查审批或备案表。

3、调查终结报告及批件,包括: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建议书—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扣留等)—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行政处罚建议审批)--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扣留(罚没)物品入库登记表、扣留物品出库审批表、罚没物品处置审批表4、工商所案件初审书5、法制核审表6、结案报告表7、其他材料(行政处理告知记录、案后回访记录等)第二篇:案卷装订顺序一、刑事一审案件正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立案信息表;4、案件移送书(收案笔录);5、起诉书(自诉状)正本及附件;6、送达起诉书笔录;7、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8、自诉案件的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单;9、搜查证、搜查勘验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10、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1、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及保证书;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赃、证物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开庭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8、开庭公告底稿;19、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0、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公告底稿;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送达回证;24、司法建议书;25、抗诉书;26、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7、上级法院退卷函;28、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29、执行通知书存根和回执(释放证回执);30、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1、备考表;32、证物袋;33、卷底。

行政案件立案登记表

行政案件立案登记表

一、行政案件立案登记表- 1二、行政案件调查笔录××××××××调查笔录共页第页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被调查人(单位):性别:出生年月:地址:邮编:证件名称:证件号: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邮编:- 2被调查人意见:被调查人签名:调查人签名:记录员签名:2、卷内格式卷内文件目录- 3三、行政案件现场检查笔录××××××行政案件现场检查笔录共页第页被检查人:性别:出生年月:地址:邮编:证件名称:证件号:工作单位:职务:联系电话:被检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邮编:被检查单位代表人:职务:证件号:见证人:职业:证件号:检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检查场所:检查情况:- 4被检查单位(人)对检查情况意见:被检查单位(人)签名:见证人意见:签名:检查人(签名):记录人(签名):四、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发文字号- 5五、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发文字号案由:受案时间: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6案件调查人员及调查经过:查明的主要违法事实及证据:处理依据:处理意见和建议:签名:年月日承办机构意见:签名:年月日领导审批意见:签名:年月日备注:五、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行政处罚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发文字号案由:受案时间:当事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 7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案件调查人员及调查经过:查明的主要违法事实及证据:处理依据:处理意见和建议:签名:年月日承办机构意见:签名:年月日领导审批意见:签名:年月日备注:六、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发文字号- 8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发文字号- 9:经调查确认,你(单位)的以下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第条第款和第条第款。

刑事诉讼法 期末复习 名词解释

刑事诉讼法 期末复习 名词解释

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名词解释名词解释:1、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各种争议案件的专门法律活动。

2、刑事诉讼是在处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以实现刑事司法公正.提高诉讼效率,从而维护社会系统的基本秩序和基本利益为直接目标的活动。

3、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4、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因与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该案件诉讼活动的一项诉讼制度。

5、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合法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广义上的被害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的被害人。

狭义上的被害人,仅指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

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属于当事人之一,居于原告人地位。

6、自诉人是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

7、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按照一定的方式和手续,将诉讼文件送交诉讼参与人或有关单位的活动。

8、犯罪嫌疑人是指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

9、被告人,刑事案件中在审判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审判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办案机关为人民法院。

10、刑事诉讼结构是指控诉.辩护和审判三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组合方式和相互关系。

1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为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12、现代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依法针对控方的指控,根据事实和法律,从实体上和程序上,提出有利被指控人的证据和意见,论证控方的指控不能成立,维护被指控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免受不公正对待和处理的一系列诉讼行为的总和。

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刑事案件办理程序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一系列程序的规定。

以下是关于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一、立案程序:1.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进行立案登记,并对报案人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及涉案人员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2. 如果初步调查属实并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立案并通知报案人。

3. 立案时,应当制作立案登记表,并在案卷上做好标识。

二、侦查程序:1.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况,进行侦查活动,包括取证、勘验、调查、审讯等。

2. 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应当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取证,并严禁使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

3. 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如认为犯罪嫌疑人有罪证据确凿,应当提请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起诉程序:1. 检察机关接到公安机关提请起诉的案件后,应当及时审查相关材料,并决定是否予以起诉。

2. 检察机关对于不予起诉的案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并告知理由。

3. 检察机关对于予以起诉的案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交相应的起诉状。

四、审判程序:1. 人民法院接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件后,应当进行立案,并依法组织开庭审理。

2. 受理刑事案件的法院应当保证庭审的公开、公正,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审判过程中,法院应当听取检察机关、辩护人和被害人的意见,依法进行证据的收集、质证和辩论,并最终判决。

五、执行程序:1. 刑事判决生效后,执行法院应当按照判决内容进行执行,如有需要,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2.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应当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判决的正当执行。

3. 如判决有异议,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上级法院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

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旨在保障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的权益,保证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确保刑事案件的公正、彻底和有效处理。

立案登记表(公诉案件用)

立案登记表(公诉案件用)
附:
一、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制订,供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收到公诉案件起诉书后,指定审判员进行审查时使用。
二、表中'审查意见栏,要按照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送领导审批。如果需要人民检察院补充材料的,应当另行制作'补充材料函';如果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另行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如果决定立案受理的,应当及时立案编号,并移交审判庭审理。
立案登记表(公诉案件用)
公诉机关
起诉书编号
检 诉〔 〕 号
案 由
收到起诉书日期
年 月 日
被告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或羁押处所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
立案时间: 年 月 日
案件编号:( ) 字第 号
移交审判庭日期及接收人:
年 月 日
备 注:

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

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

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档案局•【公布日期】1986.08.02•【文号】[86]高检会[办]字第11号•【施行日期】1986.08.02•【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86]高检会[办]字第11号1986年8月2日)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检察院的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工作利用,并为国家积累史料,根据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的诉讼文书,是国家重要专业文书的一部分,是人民检察院检察活动的真实纪录。

它反映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情况,是检察机关开展工作、总结经验和进行检察理论研究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

各级人民检察院必须做好诉讼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加强科学管理。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的案卷分为侦查、审判监督的刑事案卷,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刑事案卷和控告申诉案卷。

二、收集材料第四条案件承办人员从受案开始,就要注意收集有关的诉讼文书。

结案后要及时整理,并检查诉讼文书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要求,如有遗漏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补齐和补正,如无法补齐,必须附说明材料。

第五条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形成的下列文书材料必须归档:(一)法律文书的正本或副本、签发稿及有关领导同志重要修改的文稿。

(二)有关具体案件的请示、批复(包括电报、电话记录、口头指示记录等)和讨论案件记录、阅卷笔录等内部活动材料。

(三)案件来源材料。

(四)证据材料。

(五)移交赃款赃物清单。

(六)移送档案材料收据。

第六条应剔除的文书材料:(一)重份文书材料(包括内容相同的信件)和未定稿的法律文书(特殊、重大案件除外)。

(二)与定罪量刑无关的材料,包括无保存价值的信件,户籍资料、被告家属的前科材料等。

司法文书习题-考查课

司法文书习题-考查课

《司法文书》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古代法律始于夏朝,距今已有几千年的历史。

到(),初步形成了以《吕刑》为代表的奴隶制法律体系,诉讼制度也相应有了发展。

.商朝.西周.东周.秦朝2.下面哪种说法是错误的?().司法文书的发展有赖于法制的发展.司法文书的发展趋向是由类别的单一型到多样型.司法文书的语体在宋朝以后形成,是历史的自然选择.司法文书属于公文体,但不要求必须有统一的格式3.律师记录询问证人谈话内容的文书,在表达上属于法律文书中的().笔录式.文字叙述式.表格式.填空式4.唐朝对司法文书的发展有三大突出贡献,下面哪一项不是其贡献之一?().开创了书判体(判词).首创将“拟判”列为科举考试科目之一.开创了书判汇编的先例.判词袭用四六骈体5.法律文书的主旨和材料在文书制作中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相对独立.相互包容.相互补充6.法律文书在使用中的首要作用是()。

.宣传法律的工具.法律活动的记录.考核人材的内容.实施法律的手段7.法律文书从结构上划分通常可分为()三部分。

.标题、正文、尾部.首部、事实和理由、结尾.首部、正文、尾部.标题、事实和理由、结尾8.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文书是().起诉意见书.起诉决定书.公诉意见书.起诉书9.制作起诉意见书的文字依据是()。

.立案报告.结案报告.破案报告.批准逮捕决定书10.民事起诉状的正文不包括()。

.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当事人身份事项.我国古代法律始于夏朝,距今已有几千年的历史。

到(),初步形成了以《吕刑》为代表的奴隶制法律体系,诉讼制度也相应有了发展。

.商朝.西周.东周.秦朝. 司法文书主要包括的文书有()。

.侦查文书、检察文书、民用法律文书.侦查文书、检察文书、裁判文书.侦查文书、检察文书、公证文书.侦查文书、检察文书、仲裁文书. 法律文书的程式性主要表现在()。

.材料客观化、结构固定化.制作合法化、结构固定化.制作合法化、用语成文化.结构固定化、用语成文化. 下列不属于强制措施类的文书是()。

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附件一: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档案局2000年11月2日印发,高检会〔2000〕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检察院的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工作,保障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工作利用,并为国家积累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机关档案工作条列》等规定,结合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的诉讼文书,是国家重要专业文书的一部分,是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真实记录。

认真做好诉讼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对于更好地开展检察工作,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分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的刑事案卷、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刑事案卷、控告申诉案卷和民事行政案卷。

第二章材料收集第四条案件承办人员从受案开始,就应注意收集有关的诉讼文书。

结案后要及时整理,检查诉讼文书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要求。

如有遗漏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补齐和补正,确实无法补正的,必须在卷内备考表中注明情况,并由承办人签名。

各办案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部门诉讼档案的收集立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形成的下列文书材料必须归档:(一)法律文书的印件、签发稿及有领导同志重要修改的文稿;(二)有关具体案件的请示、批复(包括电报、电话记录、口头指示记录等)和讨论案件记录、阅卷笔录等材料;(三)案件来源材料;(四)证据材料(包括作为证据的视听资料);(五)处理结果;(六)移交赃款赃物清单。

第六条不归档的文书材料:(一)重份文书材料(包括内容相同的信件)和未定稿的法律文书(特殊、重大案件除外);(二)与定罪量刑无关的材料;(三)定罪量刑时引用过的法律及法规性文件;(四)办案中借阅的人事档案和前科材料(应归还原单位)。

立案申请书通用

立案申请书通用

立案申请书通用
尊敬的xx有关部门:
我是xxx(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xxxxxx,住址为xxxxxx。

特此向贵部门提出立案申请。

一、案件基本情况
我所申请的案件涉及以下基本情况:
1. 案件名称:(根据具体案件名称填写)
2. 案件涉及方:(根据参与方名称填写)
3. 案件要点概述:(简要描述案件背景和主要问题)
二、申请事项
基于上述案件基本情况,我在此提出以下申请事项:
1. 申请立案:请求贵部门对该案件进行立案,并且指定主办人负责协助调查、审理等工作。

2. 申请调查:要求贵部门对案件涉及的相关方进行调查,收集证据材料,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客观处理。

3. 申请侦查:请求贵部门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工作,以获取更多关于该案件的信息和证据。

4. 申请听证会:要求贵部门组织听证会,为案件涉及方提供陈述和辩护的机会,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5. 其他申请事项:(根据具体案件需要自行添加)
三、申请材料清单
1. 身份证明:复印件(附原件供核对);
2. 申请人关于案件的详细陈述:(根据个案陈述具体情况填写);
3. 相关证据材料清单:(列举涉及的主要证据,如合同、协议、账单等);
4. 其他相关材料:(如必要的附件、证件或鉴定书等)。

四、联系方式
申请人联系方式如下:
邮编:xxxxx
联系地址:xxxxx
联系电话:xxxxx
电子邮箱:xxxxx
请贵部门及时受理并处理我的立案申请,敬请回复。

谢谢!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法官文书500例

法官文书500例

书名:法官文书500例作者:张世琦张发刘文舸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时间:2011-01开本:16开页数:450页装订:平装印数:5千册字数:1150千字ISBN:9787510901447定价:128.00 元目录序:张世琦一、概述(一)概念(二)制作诉讼文书注意事项1.样式(2) 2.首部的写法(3) 3.对事实的叙述(6) 4.对理由的阐述(8) 5.对判决结果的表述(9) 6.尾部的写法(10) 7。

词语(1 1) 8.标点符号(12) 9.书名号(13) 10.序号(14) 11.数字(14) 12.法律条文的引用(15) 13.司法文书的修改原则(16) 14.修改符号(17) 15.易用混的字和词(19) 16.常见病句(21) 17.补漏与更改(25) (三)诉讼文书的装订(26)二、综合类1.卷内目录(28) 2.案件移送函(29) 3.调卷函(30) 4.送卷函(30) 5.退卷函(31) 6.委托调查函(32) 7.调查笔录(34) 8.委托送达函(37) 9.办理委托复函(答复委托法院用)(37) 10.鉴定委托书(38) ★11.受理案件通知书(39)★12.应诉通知书(42) 13.参加诉讼通知书(44) 14.公告通知(45) 15.公告送达(46) 16.开庭公告(48) 。

17.出庭通知书(49) 18.开庭传票(50) 19.拘传票(51) 20.决定书(对申请回避用)(52) 21.复议决定书(对申请回避用)(53) 2 2.罚款决定书(54) 23,拘留决定书.(55) 24.复议决定书(不服拘留、罚款决定复议用)(56) 2与.执行拘留通知书¨(57) 26.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58) 27.提前解除拘留通知书(58) 28.证据收据..(59) 29.证据移交清单(60) 30.法庭笔录(61) 31.合议庭评议笔录(72) 32.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报告表(79) 33.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80) 34.委托宣判函(82) 35.宣判笔录(83) 36.送达回证(84) 37.裁定书(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用)(85) 38.报送上诉案件函(87) 39.驳回申诉通知书(89) 40.司法建议书(90)三、刑事类(一)一审程序文书1.立案登记表(自诉案件用)(92) 2.立案登记表(公诉案件用)(93) 3.立案通知书(自诉案件用)(94) 4.补充材料通知书(自诉案件用)(95) 5.刑事裁定书(驳回自诉案件用)(96) 6.不予受理决定书(97) 7.补充材料函(98) 8.适用简易程序征求意见函(99) 9.刑事裁定书(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用)(100) 10.按撤诉处理决定书(103) 11.改变管辖决定书(提审、指定管辖用)(103) 12.移送管辖决定书(同意用)(105) 13.移送管辖决定书(不同意用)(106) 14.改变管辖通知书(下级法院用)(106) 15.改变管辖通知书(上级法院用)(107) 16.改变管辖通知书(通知当事人用)(108) 17.调取证据材料决定书(108) 18.准许调查书(109) 19.保证书(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用)(110) 20.取保候审决定书(111) 21.取保候审保证书(保证人用)(112) 22.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113) 23.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114) 24.解除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116) 25.监视居住决定书(116) 26.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118) 27.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119) 28.解除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120) 29.逮捕决定书(法院自行决定逮捕用)(121)★30.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123) 31.指定辩护人通知书(公诉案件用)(125) 32.换押票(公诉案件用)(126) 33.提押票••(127) 34.讯问笔录(128)★35.调解笔录(自诉案件用)(130) 36.调解笔录(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用)•(134) 37.刑事裁定书(中止审理用)(136) 38.刑事裁定书(恢复审理用)(137)★39.刑事裁定书(终止审理用)(138) 40.限制出境决定书(140) 41.延期审理决定书(141)★42.一审案件审理报告(141) 43.延长审限案件呈批表(163) 44.延长审理期限通知书(166) 45.刑事判决书(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被告人认罪案件用)(167) 46.刑事判决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168)★47.刑事判决书(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175) 48.刑事判决书(公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用)(180)★49.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182) 50.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自诉案件用)(193)★51.刑事判决书(自诉案件用)(195)★52.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自诉案件用)(198)★53.刑事判决书(自诉、反诉并案审理用)(202) 54.刑事判决书(单位犯罪用)(206) 55.刑事判决书(死缓期间故意犯罪一审适用普通程序用)(209)★56.报请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报告(212) 57.刑事裁定书(核准或者不核准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用)(214)(二)二审程序文书1.送交上诉状副本通知书(215) 2.立案登记表(216) 3.阅卷通知书(217)★4.案件审理报告(218)★5.刑事判决书(改判用)(225)★6.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改判用)(232)★7.刑事裁定书(维持原判用)(236)★8.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维持原判用)(245) 9.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自诉案件用)(25I)★10.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发回重审用)(253) 11.刑事裁定书(发回重审用)(255) 12.刑事裁定书(二审维持、变更、撤销一审裁定用)(256) 13.刑事裁定书(准许撤回上诉、抗诉用)(258) 14.刑事裁定书(将冻结的存款、汇款上缴国库或者发还被害人用)(260)(三)死刑复核程序文书★1.报请复核死刑案件报告(高级人民法院用)一•(261)★2.报请复核死刑案件综合报告(高级人民法院用)(263)★3.报请核准死刑案件报告(中级人民法院用)(269)★4.报请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报告(中级人民法院用)(270) 5.报送死刑案件备案材料报告(高级人民法院用)•一(271) 6.复核死刑案件审理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用)(272)★7.复核死缓案件审理报告(275) 8.刑事裁定书(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发回重审用)(279) 9.刑事判决书(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改判用)(280)★10.刑事判决书(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缓改判用)(282) 11.刑事裁定书(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用)(285)★12.刑事裁定书(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缓用)(289) 13.刑事判决书(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兼核准死缓用)(291)★14.刑事判决书(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改判用)(294)★15.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用_)(297) 16.刑事裁定书(死缓期间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用) ..•(300) 17.执行死刑的情况报告(301)(四)审判监督程序文书1.立案登记表(302) 2.刑事裁定书(决定再审用)(303)★3.案件审理报告一‘(305)★4.刑事判决书(按一审程序再审改判用)(309)★5.刑事判决书(按二审程序再审改判用)(313)★6.刑事判决书(再审后的上诉、抗诉案件二审改判用)(316) 7.刑事裁定书(按一审程序再审维持原判用)(321) 8.刑事裁定书(按二审程序再审维持原判用)(323)★9.刑事裁定书(再审后的上诉、抗诉案件二审维持原判用)(325) (五)执行程序文书1.收监执行决定书(328) 2.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329) 3.决定书(退回减刑、假释建议书用)(330)★4.案件审理报告(减刑用)(332)★5.案件审理报告(假释用)(334)★6.刑事裁定书(减刑用)(337)★7.刑事裁定书(假释用)(340)★8.报请核准假释案件的报告(有特殊情况假释用)(342) 9.刑事裁定书(核准或者不予核准有特殊情况的假释用)(343) 10.刑事裁定书(维持或者撤销减刑、假释用)(345) 11.刑事裁定书(撤销缓刑用)(346)★12.刑事裁定书(减、免罚金用)(347) 13.释放通知书(349) 14.执行通知书(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用)(350) 15.执行通知书(无期徒刑用)(353) 16.执行通知书(有期徒刑、拘役用)(356) 17.执行通知书(宣告缓刑用)(358) 18.执行通知书(管制用)(360) 19.执行通知书(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用)(363) 20.执行通知书(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减刑用)(365) 21.执行通知书(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减刑用)(367) 22.执行通知书(假释用)(369) 23.执行死刑命令(372) 24.布告(执行罪犯死刑用)(372) 25.停止执行死刑命令(374)★26.验明正身笔录(375) 27.执行死刑的情况报告(377)★28.执行死刑笔录(378) 29.领取骨灰通知书(告知死刑罪犯家属用)(379) 30.发还财物清单(380) 31.结案登记表(送交执行机关执行用)(381)(六)涉外案件文书1.受理案件通知书(通知高级法院用)(382) 2.受理案件通知书(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用)(382) 3.委托辩护人通知书(通知高级法院用)(383) 4.委托辩护人通知书(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用)(384) 5.开庭通知书(通知高级法院用)(385) 6.开庭通知书(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用)(385) 7.准许旁听通知书(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用)(386) 8.准许探视通知书(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用)(387) 9.准许探视通知书(给中级法院用)(388) 10.准许探视通知书(给看守所用)(388) 11.被告人死亡通知书(通知高级法院用)(389) 12.被告人死亡通知书(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用)(390) 13.刑事判决书(一审用)(390) 14.刑事裁定书(二审维持原判用)(394) 15.引渡裁定书•一(397) 16.宣判通知书(通知高级法院用)(399) 17.宣判通知书(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用)(400) 18.执行死刑通知书(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用)(401)四、民事类(一)起诉和受理文书(二)庭审前的准备阶段文书(三)管辖文书(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文书(五)对防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文书(六)关于诉讼证据文书(七)开庭审理文书(八)一审程序文书(九)二审程序文书(十)特别程序文书(十一)审判监督程序文书(十二)督促程序文书(十三)公示催告程序文书(十四)执行程序文书(十五)涉外民事诉讼文书(十六)海事案件诉讼文书五、行政类(一)一审程序文书(二)二审程序文书(三)审判监督程序文书(四)国家赔偿文书六、民用类(一)起诉与答辩(二)上诉与答辩(三)辩护与代理(四)申请与申诉(五)协议与证明(六)其他文书。

立案申请书范本

立案申请书范本

立案申请书范本
尊敬的法院:
我系原告[姓名],就[案件名称]一案,向贵院提起立案申请,并提供如下事实和理由:
一、案情概述
[在这部分中,简要叙述案件的背景和涉及的主要争议点]
二、事实与证据
[在这部分中,详细陈述案件的事实和所能提供的证据,以支持原告的主张]
三、适用法律及理由
[在这部分中,引用相关法律、法规,说明为何这些法律规定适用于本案并支持原告的主张]
四、诉讼请求
1. 请求法院依法受理本案;
2. 请求法院判决[列明具体诉讼请求];
3. 其他请求 [可根据具体情况列明其他请求]
五、附言
[在这部分中,可补充对案件的相关说明或申明,或者对法院做出相关请求]
故请法院根据以上理由和事实,依法受理本案,并依法判决。

特此申请!
[原告姓名]
[日期]。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一、正卷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5、证据目录;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7、送达回证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12、提押票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14、调查笔录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18、撤诉申请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20、宣判笔录21、送达回证22、取保候审决定书23、逮捕决定书24、抗诉书、上诉状25、上诉移送函26、二审法院退卷函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28、执行通知书回执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30、司法建议书31、备考表32、证物袋二、副卷1、卷宗目录2、阅卷笔录3、合议庭笔录4、案件审理报告5、审委会笔录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注: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位置。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一致,审判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审判人员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6、证物袋内附该案的两份裁判文书或调解书。

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一、正卷1、卷宗目录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3、立案登记表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5、受理案件通知书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7、诉讼费收费票据8、送达回证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10、审限监督卡11、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13、送达回证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通知书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16、司法鉴定书17、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18、司法鉴定书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20、调查笔录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22、原、被告代理人代理词23、撤诉申请书24、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25、宣判笔录26、送达回证27、上诉状副本、上诉案件移送函28、二审法院退卷函29、二审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副本30、生效法律文书移送书31、备考表(须空白纸)32、证物袋二、副卷1、卷宗目录2、阅卷笔录3、合议庭评议笔录4、审理报告5、审委会笔录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7、备考表注: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的位置。

检察法律文书实务分析报告

检察法律文书实务分析报告

检察法律文书实务分析报告作者:陈兰杜淑芳来源:《中国检察官·司法实务》2019年第10期摘要:目前,检察机关各类检察业务的受理、办理、流转、审批、监督和用印,都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操作。

依托大数据,对某市应用系统中2018年度部分检察业务的法律文书进行了巡查,指出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对策建议是:树立制作法律文书的规范意识,提高规范水平;适应新型办案需求,固强补弱提升综合业务水平;加强对文书规范的监督把关。

关键词:大数据检察法律文书实务分析2013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全国正式上线运行,检察机关各类检察业务的受理、办理、流转、审批、监督和用印,都在系统上操作,并实现了四级检察机关互联互通。

依托此系统,检察机关也在当前大数据背景下,充分运用大数据系统的人工智能操作完成办案,实现了效率的大提高,智能办案的大进步。

本文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某市检察院系统中2018年度部分检察业务的法律文书进行了巡查,形成具体分析报告,以期指导司法办案实践。

一、基本情况一是巡查案件类型。

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共巡查2018年某市检察院办理各类案件484件,其中侦监业务案件228件,公诉业务案件200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2件,刑事执行检察类案件34件。

二是巡查法律文书类别。

《受理案件登记表》《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逮捕意见书》《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起诉书》《纠正违法通知书》《民事监督案件审查终结报告》《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报告书》等几十种文书。

三是巡查内容。

重点围绕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网上文书制作使用是否规范、用印是否正确、法律文书公开是否及时等方面进行巡查,共累计发现各类问题近千条。

二、存在的问题通过巡查案件,发现通知书、告知书等权利保障类文书存在未按法律规定及时制作;个别文书内容不全面、表述不详细、不准确、引用法律司法解释条款错误;自动生成文书信息未进行核实修订;法律文书公开版内容屏蔽不规范;文书未在网上用印打印;部分案件或文书未制作《送达回证》等问题。

法院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法院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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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导读:民事案件:1、起诉状(原件一份,几个被告几份复印件);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证据复印件一份(比如借条,比如合同);4、在立案庭要填写送达回证,当事人地址确认书;5、受理案件通知书。

(一)民事案件:
1、起诉状(原件一份,几个被告几份复印件);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证据复印件一份(比如借条,比如合同);
4、在立案庭要填写送达回证,当事人地址确认书;
5、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刑事案件:
公诉案件:因为是公诉案件,所以在输入信息时,只要检察院的起诉书一份就可以了。

自诉案件:
1、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原告和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

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ls代理的,同时提交ls 事务所的公函和ls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执行案件:
1、原审法官签字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
2、送达回证签字;
3、执行申请书;
4、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说明书;
5、执行风险告知书;
6、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受理案件通知书,对于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只需把上面“调解书”换成“公证文书”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1997.04.21•【文号】法发[1997]7号•【施行日期】1997.05.29•【效力等级】司法解释•【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1997年4月21日法发[1997]7号)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加强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遵循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的原则。

第二条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法庭的立案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三条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任务,是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案件。

第四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依法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立案。

第五条人民法院实行立案与审判分开的原则。

第六条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由专门机构负责,可以设在告诉申诉审判庭内;不设告诉申诉审判庭的,可以单独设立。

第七条立案工作的范围:(一)审查民事、经济纠纷、行政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审查刑事自诉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者裁定驳回;对刑事公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

(二)对下级人民法院移送的刑事、民事、经济纠纷、行政上诉案件和人民检察院对第一审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的抗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

(三)对本院决定再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进行立案登记。

(四)负责应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其他案件的立案工作。

(五)计算并通知原告、上诉人预交案件受理费。

第八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起诉,应当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案件受理条件进行审查:(一)起诉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二)应当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附件一: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档案局2000年11月2日印发,高检会〔2000〕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检察院的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工作,保障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工作利用,并为国家积累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机关档案工作条列》等规定,结合检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的诉讼文书,是国家重要专业文书的一部分,是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真实记录。

认真做好诉讼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对于更好地开展检察工作,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分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督的刑事案卷、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刑事案卷、控告申诉案卷和民事行政案卷。

第二章材料收集第四条案件承办人员从受案开始,就应注意收集有关的诉讼文书。

结案后要及时整理,检查诉讼文书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要求。

如有遗漏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补齐和补正,确实无法补正的,必须在卷内备考表中注明情况,并由承办人签名。

各办案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本部门诉讼档案的收集立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形成的下列文书材料必须归档:(一)法律文书的印件、签发稿及有领导同志重要修改的文稿;(二)有关具体案件的请示、批复(包括电报、电话记录、口头指示记录等)和讨论案件记录、阅卷笔录等材料;(三)案件来源材料;(四)证据材料(包括作为证据的视听资料);(五)处理结果;(六)移交赃款赃物清单。

第六条不归档的文书材料:(一)重份文书材料(包括内容相同的信件)和未定稿的法律文书(特殊、重大案件除外);(二)与定罪量刑无关的材料;(三)定罪量刑时引用过的法律及法规性文件;(四)办案中借阅的人事档案和前科材料(应归还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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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表(公诉案件用)
附:
一、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
制订,供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收到公诉案件起诉书后,指定审判员进行审查时使用。

二、表中’审查意见栏,要按照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送领导审批。

如果需要人民检察院补充材料的,应当另行制作’补充材料函’;如果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另行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如果决定立案受理的,应当及时立案编号,并移交审判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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