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监测总结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变形监测总结报告河南省XXXXXX有限公司
变形监测总结报告批准:
审核:
编制:
河南省XXXX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5年7月
目录
1 工程概况
2 监测目的和依据
2.1 监测目的
2.2 监测依据
3 监测内容及项目
4 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与保护
4.1 基准点的布设
4.2 监测点的布设
5 监测方法及精度
5.1 竖直位移及沉降
5.2 坡顶部水平位移监测
5.3 巡视监测
6 水平位移数据曲线
6.1 水平位移过程线
7 竖向位移数据曲线
7.1 竖向位移过程线
8 数据结果分析
8.1 沉降位移和水平位移结果分析
9 结论及建议
10 监测点位布置图
11 附件:公司资质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税务登记证
(4)安全许可证
1 工程概况
。
2 监测目的和依据
2.1 监测目的
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只有对基坑支护结构、基坑周围的土体和相邻的构筑物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测,才能对基坑工程的安全性和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有全面的了解,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在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反馈,并采取必要的工程应急措施,甚至调整施工工艺或修改设计参数。
基坑监测的目的如下:
(1)以变形指标指导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的施工。
(2)确保基坑支护结构和相邻建筑物的安全。
(3)积累工作经验,为提高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的整体水平提供依据。
2.2 编制依据
(1) GB50497-2009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2) GB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
(3) JGJ8-2007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4) GB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5) JGJ120-99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3 监测内容及项目
根据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等现行规范规定,结合基坑支护设计文件和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及工程具体条件,确定施工中的监测内容包括:
(1)基坑周边环境监测:基坑坡顶沉降观测点40个,编号采用C1-C40;周边建筑物上沉降观测点8个,编号采用C41-C48。
(2)水平位移:基坑坡顶水平位移观测点40个,编号采用S1-S40;周边建筑物上水平位移观测点8个,编号采用S41-S48。
各测点具体布设位置详见附图
4 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与保护
4.1 基准点的布设
依据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JGJ8-2007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等现行规范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作如下布设:(1)周边环境监测的基准点应布设在3倍的基坑深度外且不少于3个稳定、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
(2)围护边坡顶部水平位移基准点应布设在受施工影响较小且便于观测的场地埋设工作基点。
4.2 监测点的布设
(1)基坑沉降点监测
沉降点布设在基坑周边,在设计位置使用电锤埋设一钢制标点。
(2)围护坡顶部水平
用测钉布设在坡顶
4.3 监测点位的保护
所有测量元器件埋设完毕后,我方会派专人看管,但由于施工现场环境复杂,点位不可避免会出现损毁现象。发现后,我方会及时修补,同时我们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让其赔偿我方的修补损失。希望其他施工单位给予配合。
5 监测方法及精度
5.1 竖直位移及沉降
5.1.1 监测方法
沉降观测分为控制观测和标志点监测两部分。控制观测内容包括水准基点设置和水准基点间的高程闭合观测;标志点监测包括周期性监测、数据分析以及结果整理等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2007)》第2.0.5条的规定,建筑变形测量的等级划分及其精度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本项沉降监测执行二级精度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第2.0.5条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项目沉降监测精度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第3.3.1
条有关规定,本沉降监测采用DS1级水准仪,配合铟钢尺,按水准测微法施测。
表1
变形测量等级
沉降观测
位移观
测
适用范围观测点测
站高差中
误差(mm)
观测点
坐标中
误差
(mm)
特级≤0.05≤0.3特高精度要求的特种精密工程和重要
科研项目变形观测
一级≤0.15≤1.0高精度要求的大型建筑物和科研项目变形
观测
二级≤0.50≤3.0中等精度要求的建筑物和科研项目变形观测;重要建筑物主题倾斜观测、场地滑坡
观测
三级≤1.50≤10.0低精度要求的建筑物变形观测;一般建筑物主题倾斜观测、场地滑坡观测
5.1.2 观测技术要求
(1)应在标尺分划线呈像清晰和稳定的条件下进行观测。不得在日出后或日落前约半小时、太阳中天前后、风力大于四级、气温突变时以及标尺分划线呈像跳动而难以照准时进行观测。晴天观测时,应用测伞为仪器遮蔽阳光。
(2)作业中应经常对水准仪及水准标尺的水准器和i角进行检查。当发现观测成果出现异常情况并认为与仪器有关时,应及时进行检验与校正。
(3)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标尺应互换位置,并应重新整治仪器。在同一测站上观测时,不得两次调焦。转动仪器的倾斜螺旋和测微鼓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均应为旋进。
(4)对各周期观测过程中发现的点位变动迹象、建筑物基础和墙体裂缝等情况,应做好记录,并画出草图。
5.1.3 精度控制指标
本工程基坑属于二级沉降监测应由表2和表3控制其观测成果精度。
表2 沉降监测成果精度控制指标(一)(单位:m)
表3 沉降监测成果精度控制指标(二)(单位:mm)
由于沉降监测严格要求等精度检测,施测过程中要求使用同一对铟钢尺,每次按钢尺左侧标尺读数,按右侧读数校核;每次按照固定的路线用同一台仪器,在相同位置设站完成监测。
5.2 坡顶部水平位移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