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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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

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

2023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冲击地压防治管理体系•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措施•冲击地压现场管理与监测•冲击地压应急管理与处置目•冲击地压防治培训与演练•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的完善与修订录01冲击地压防治管理体系1冲击地压防治管理组织架构23由公司领导、安全监察、生产技术等部门组成,负责决策、协调和指导工作。

冲击地压防治领导组负责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各单位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冲击地压防治办公室负责技术研究、方案制定、监测预警等工作。

冲击地压防治技术中心冲击地压防治职责分工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同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安全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

基层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冲击地压防治措施,保障工作效果。

冲击地压防治管理流程方案制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冲击地压防治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责任人。

监测预警利用监测系统对冲击地压危险区域进行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并采取措施。

实施治理按照方案采取治理措施,确保工作效果。

反馈调整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反馈和调整,持续改进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

效果评估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确保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02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措施采用国内外行业认可的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标准,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测、验收等环节的标准。

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标准制定符合矿井实际情况的冲击地压防治规范,明确防治流程、技术要求和责任分工等。

防治规范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标准与规范预测预报利用先进的地质勘查技术和设备,对矿井冲击地压危险区域进行预测和评估,确定危险等级和影响范围。

数据监测与分析安装监测设备,对矿井围岩和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分析监测数据,发现和预测冲击地压危险。

冲击地压预测与评估工程设计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和冲击地压危险评估结果,进行有针对性的防治工程设计,包括巷道布置、支护方式、排水系统等设计。

施工管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现场管理,确保防治工程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达到预期的防治效果。

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规定范文

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规定范文

撞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和员工身体健康,规范撞击地压防治工作,提高生产管理水平,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全部从事撞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

第二章撞击地压防治责任第三条撞击地压防治责任的划分1.公司总经理负有最终决策权和全面责任,对撞击地压防治工作负总责。

2.各部门负责人依据公司总经理的决策,分别对本部门的撞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

3.撞击地压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由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执行,技术人员负责订立撞击地压防治方案和操作引导,作业人员依照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

第四条职责和义务1.公司总经理要关注撞击地压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定期组织会议,评估工作效果,并采取必需的矫正措施。

2.各部门负责人要做好本部门的撞击地压防治工作,订立相应的责任制度,确保责任到位。

3.技术人员要深入了解撞击地压防治知识,订立科学合理的防治方案,确保方案的执行和有效性。

4.作业人员要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时上报问题和隐患,确保撞击地压防治措施能够有效落实。

第五条奖惩机制1.对于撞击地压防治工作出色的个人和单位,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嘉奖和表扬。

2.对于撞击地压防治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个人和单位,将依规定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第三章撞击地压防治措施第六条风险评估和防备1.每个撞击地压工作岗位都应进行风险评估,明确潜在风险和不安全因素,并订立防备措施。

2.撞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风险评估和防备措施应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和修订,并进行相关记录。

第七条技术措施1.工作场合应配备有效的安全设备和防护装置,技术人员应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2.技术人员应订立撞击地压掌控措施,如合理设置支护和排水设施,确保工作区域的安全。

3.技术人员应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撞击地压防治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事故应急处理1.公司应订立撞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急措施。

集团公司防冲细则

集团公司防冲细则

煤业(集团)公司冲击地压综合防治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切实贯彻《矿山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防治冲击地压的各项规定,促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特制定《冲击地压综合防治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义马煤业(集团)公司所有生产和在建矿井。

冲击地压矿井的各级领导都必须把防治冲击地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体职工都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各项规定。

第2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按照安全培训、预测预报、防治措施、防治措施的效果检验、安全防护“五位一体”的措施进行综合防治。

安全培训是指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职工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主动防治的意识;预测预报是对有冲击地压危险的区域进行监测和预报,为防治措施提供指导;防治措施包括主动防范和主动解危措施,一般指优化生产布局、减少应力集中、加强巷道支护等措施减少冲击地压的发生和采取卸压爆破、煤层注水、钻孔卸压等方法弱化冲击程度,形成防冲保护带;防治措施的效果检验是对防治措施的效果采用电磁辐射法和钻屑法等方法进行冲击危险性检验,各项指标均在临界值以下,才能正常生产;安全防护是指在采取防治措施后仍然不能完全杜绝冲击地压发生,为降低冲击地压发生时造成的人身伤害所采取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第3条冲击地压矿井必须成立专职防冲机构,明确矿井冲击地压管理负责人。

矿长对矿井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平衡防冲工作,解决防冲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冲工作的实施;总工程师对防冲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防治冲击地压措施的编制、审批、实施,并负责组织编制防冲工作的计划、方案;分管副矿长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防冲工作。

防冲机构具体开展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

第4条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必须编制防治冲击地压专门设计,专门设计应包括设计说明书和工程图;专门设计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并在工程开工前一个月完成。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矿防治冲击地压规定》(试行稿)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矿防治冲击地压规定》(试行稿)
(十一)同一区段(条带)采空区两侧不得同时进行采掘(巷修)活动,掘进工作面不得在采煤工作面影响区内掘进(影响区域根据不同矿井矿压监测得到,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十二)严重冲击危险的厚煤层中所有巷道和硐室不应留厚度大于1米的底煤。在已经留厚度大于1米底煤的区域,必须采取钻孔卸压、爆破等破断煤底的措施。不应将巷道和硐室布置在应力集中区内。
(九)相邻工作面切眼、停采线应对齐,避免出现梯形、三角形或锯齿形等不规则煤柱。多煤层(或单一煤层分层)开采时,下层工作面不应越过上层工作面的切眼或停采线,开采上层煤留下的煤柱,不应形成影响下层煤开采的高应力区。
(十)采区一翼内各工作面应向同一方向推进,严禁相向回采。回采工作面均应背向采空区方向推进,避免形成孤岛煤柱。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矿防治冲击地压规定》
(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集团公司“一个提升,两个围绕,三个不要”发展理念,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在下列地点必须加强支护:
1围内的巷道;
3)穿越地质构造区的巷道;
4)冲击地压特别危险区域的巷道。
防冲专项设计应包括开拓方式、煤层群开采顺序、采区准备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回采巷道布置、同层煤开采顺序、防冲设施布置、常规防冲技术措施与冲击地压危险(特殊地段)专项防冲措施、事故处理应急措施、区域综合防冲措施和局部综合防冲措施等内容。
防冲专项设计应由本企业具有丰富冲击地压防治经验的人员或国内有较好冲击地压研究背景的科研院所编制,并通过分子公司组织的专家组审查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十条分子公司、矿井必须编制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规定

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规定

撞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企业的撞击地压防治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资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提出以下规定,以规范撞击地压防治工作。

第二章撞击地压防治责任第一条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具有最高决策权限和管理权,负责撞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确保撞击地压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撞击地压防治专职人员企业应配备专职撞击地压防治人员,负责订立和完善撞击地压防治计划、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及时处理撞击地压事故,并参加相关培训和技术沟通。

第三章撞击地压防治计划第三条撞击地压防治计划编制企业应依据生产实际情况,订立撞击地压防治计划,包含撞击地压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等内容,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四条撞击地压防治方案订立依据撞击地压防治计划的要求,企业应订立认真的撞击地压防治方案,包含针对不同工作区域的具体防治措施、工作流程和安全措施等。

第四章撞击地压防治措施第五条地质勘探企业在进行施工前,应进行地质勘探工作,取得地质情况,并依据勘探结果合理规划工作区域,减少地质风险。

第六条支护设施企业应依据勘探结果和撞击地压风险评估,合理设置支护设施,包含钢支撑、锚杆、锚网等,确保工作区域的稳定和安全。

第七条检测监测企业应建立撞击地压的实时检测系统,对工作区域的地质变动和地压情况进行监测,及时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定期组织撞击地压防治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确保员工能够正确使用防护设施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应急预案企业应订立撞击地压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应急处理流程,确保在发生撞击地压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救援。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条监督检查企业应建立健全撞击地压防治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对于未依照规定执行撞击地压防治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及时采取挽救措施,确保仿佛事故不再发生。

冲击地压管理规定

冲击地压管理规定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文件徐矿司[2010]100 号关于印发《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冲击地压 防治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生产矿井、工程公司、异地公司: 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 进一步落实 《矿山安全法》 、 《煤炭法》 煤矿安全规程》 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 、 《 、 《 等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 司冲击地压防治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 ) 望认真贯彻执行。

《规定》 本 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以前凡与本 《规 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规定》修改与解释权属徐州 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附:1、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管理规定 2、冲击地压统计表 3、冲击地压记录卡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抄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抄送:集团公司领导,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安监部、生产部、 技术中心、规划部、教培部、经营管理部。

附件 1: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冲击地压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 1 条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冲击地压 预防和治理工作, 促进安全生产, 《矿山安全法》 依据 、 《煤炭法》 、 《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等规定, 、 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冲击地 压防治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 第 2 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防冲工作都必 须遵守本《规定》 。

第 3 条 冲击地压是国内外正在研究的技术难题, 冲击地压 煤层开采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 、 装备、培训”并重、 “尊重规律、监测监控、动态防治”“生产 、 服从于防冲、防冲服务于生产”的原则,实现“有危险不冲击、 有冲击不破坏、有破坏不伤人”的目标,坚持应用先进成熟技术 与科研攻关相结合的指导思想,依靠科技进步,进行综合治理, 努力实现“人、物、系统、制度”的本质安全。

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规定

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规定

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保障员工安全和企业正常运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劳动合同制员工、聘用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冲击地压指地质灾害中的地面塌陷、地面溃塌、地面下陷等情况。

冲击地压防治是指通过科学的管理措施和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减轻和控制冲击地压,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管理体系,并指定专门负责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责任人。

第五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责任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组织制定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计划和措施;2.负责冲击地压防治设备的检查、维护和更新;3.进行冲击地压防治培训,提高员工冲击地压防治意识;4.确保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制定冲击地压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计划和预案,明确防治措施和应急措施;2.定期进行冲击地压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及时消除隐患;3.加强冲击地压防治设备的维护和保养;4.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5.定期组织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培训,提高员工的意识和素质;6.建立冲击地压防治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和数据。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评估机制,定期对防治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2.对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不达标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3.推动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4.加强对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意识和参与度。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八条企业应设立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考核指标和标准,并将其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体系中。

第九条考核指标和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计划和预案的制定情况;2.冲击地压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3.冲击地压防治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4.冲击地压应急演练的组织和效果;5.员工的培训参与情况和效果;6.冲击地压防治档案的完善和及时更新;7.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

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规定

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规定

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规定冲击地压是指在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地下土层失稳、移动而发生的沉降和变形现象,是地下开挖工程的常见问题。

为了确保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避免冲击地压对施工造成不良影响,国家发布了《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规定》,该规定于2016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一、规定背景冲击地压是地下开挖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是一种地下土层失稳、移动所导致的地面沉降和变形现象。

由于地下土层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冲击地压往往难以预测,给工程施工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和风险。

为了确保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减少冲击地压对施工的影响,国家制定了《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规定》。

该规定主要针对地下开挖工程中可能发生的冲击地压情况,详细规定了防治措施和管理责任,旨在保障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规定内容《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前期准备为了避免冲击地压的发生,工程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复杂地质条件和工程地质特征。

施工前,应进行充分的勘探和评估,确保工程的施工安全性和可行性。

同时,应对可能引发冲击地压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并制订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在施工现场进行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方案,包括应急情况的处理措施和应对冲击地压的防治方案。

同时,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如有必要,应设立专门的专家组或技术小组,对冲击地压的发生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分析研究。

(三)监测和预警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测和预警工作,依靠科技手段进行地下土层的监测,及时掌握变形和沉降情况,并对可能引发冲击地压的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和预警,制订相应的应对措施。

(四)管理责任对于施工过程中可能引发冲击地压的项目,应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制定防控措施,并设立专门的责任人负责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同时,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如发生冲击地压事故,责任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冲击地压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防治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2. 区域先行、局部跟进、分区管理、分类防治的原则;3. 科学防治、技术领先、以人为本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研究制定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规划和措施;(2)组织实施冲击地压防治工作;(3)监督检查冲击地压防治工作;(4)协调解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防治措施1. 冲击地压预测与防治:(1)建立健全冲击地压预测预报体系,及时掌握矿井冲击地压动态;(2)根据预测预报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2. 区域防治:(1)合理优化矿井布局,采用小煤柱掘送巷道、开采底板解放层等措施;(2)使用SOS微震监测系统进行全矿监测,分析微震反演等数据,确保区域防治效果。

3. 局部防治:(1)加强巷道支护,控制工作面推进速度;(2)加强施工卸压钻孔、煤体注水等措施;(3)使用KJ550-2和KJ743应力在线监测系统,采取各项卸压措施,确保局部防治效果。

4. 安全教育培训:(1)定期对职工进行冲击地压防治知识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2)对新入职职工进行冲击地压防治知识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安全防护能力。

五、监督检查1. 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全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 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奖惩1. 对在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冲击地压防治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冲击地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冲击地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煤矿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冲击地压防治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减少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

2. 严密监控,及时预警。

建立健全冲击地压监测预警体系,对冲击地压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预警,确保安全。

3. 科学防治,技术创新。

积极引进、推广先进的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提高防治效果。

4. 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明确各级人员责任,严格执行奖惩制度,确保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冲击地压防治职责1. 矿长对本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2. 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4. 技术部门负责制定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措施,指导现场施工。

5. 采掘区队负责执行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措施,确保现场安全。

四、冲击地压防治技术措施1. 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与危险等级划分。

根据煤层地质条件、开采深度、构造应力等因素,对矿井进行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划分危险等级。

2. 监测预警。

采用微震监测、钻屑法监测等方法,对矿井冲击地压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预警。

3. 防治技术。

根据冲击地压危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如:卸压、加固、支护、留设保护煤柱等。

4. 效果检验。

对防治措施实施效果进行检验,确保防治效果。

5. 安全防护。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制定冲击地压避灾路线,确保人员安全。

五、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要求1.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全体员工对冲击地压防治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

2. 定期培训。

对从业人员进行冲击地压防治知识培训,提高防治技能。

3.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4. 强化监督检查。

对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防治工作质量。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文(2篇)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文(2篇)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范文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的防治工作,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矿工的身体健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煤矿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第三条冲击地压防治应遵循“预测、预防、控制和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应综合运用技术、管理和法律手段,全面提高煤矿冲击地压的防治水平。

第五条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应根据煤层地质条件、采矿方法和工作面参数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设计。

第六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落实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矿工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不断推进冲击地压防治技术和设备的创新。

第二章预测与评价第八条冲击地压的预测应结合地质勘察、地质灾害历史资料和工作面的采矿参数等数据进行。

第九条冲击地压的评价应综合考虑煤层的岩性、厚度、倾角、构造及应力等因素,并按照规范化的方法进行。

第十条冲击地压的预测和评价结果应及时上报煤矿管理部门,并作为决策制定的依据。

第三章预防与控制第十一条冲击地压的预防应首先从采矿方法和工作面参数等方面入手,合理布置采矿工作面,减少冲击地压的发生。

第十二条冲击地压的预防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各类防护设施有效运行。

第十三条冲击地压的预防和控制应推广应用安全矿柱、支护和固定装置等技术措施,防止采动区域发生大面积塌陷。

第十四条冲击地压的预防和控制应加强巷道支护和负荷控制,确保通风和人员疏散通道的安全。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五条冲击地压事故发生时,煤矿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进行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冲击地压事故的救援工作应按照优先救援人员和控制事故扩大的原则进行。

第十七条冲击地压事故的处置工作应迅速进行,调查事故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八条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设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冲击地压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某煤业集团公司防治冲击地压管理规定

某煤业集团公司防治冲击地压管理规定

某煤业集团公司防治冲击地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冲击地压煤矿。

第三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必须列入煤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四条冲击地压煤矿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二章倾向性鉴定与危险性评价第五条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的煤层,或者经鉴定煤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且评价具有冲击危险性的煤层为冲击地压煤层。

有冲击地压煤层的矿井为冲击地压矿井。

第六条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一)有强烈震动、瞬间底(帮)鼓、煤岩弹射等动力现象的。

(二)埋深超过400米的煤层,且煤层上方100米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米、单轴抗压强度大于60MPa的坚硬岩层。

(三)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过冲击地压或经鉴定为冲击地压煤层的。

(四)冲击地压矿井开采新水平、新煤层、新采区。

第七条煤岩层赋存条件符合冲击倾向性鉴定情形的新建、改扩建煤矿,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估,当评估有冲击倾向性时,应当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煤矿立项、初步设计和指导建井施工的依据;煤岩层赋存条件符合冲击倾向性鉴定情形的生产矿井,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煤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煤岩层鉴定为具有冲击倾向性时,应在新采区准备前和新工作面采掘前进行冲击地压危险性评价。

第八条各直属、新建矿井的煤层(岩层)冲击地压倾向性鉴定报告、危险性评价报告必须组织相关防冲专家(科研人员、高等院校的教授,以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评审,评审后报送集团公司地质处备案;子公司所属矿井的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危险性评价报告经子公司组织相关防冲专家审查后报送集团公司地质处备案。

冲击地压管理规定

冲击地压管理规定

冲击地压管理专项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防止冲击地压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处主要负责人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防冲的全面管理工作;工程处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冲的技术管理工作;其他副职在分管范围内负落实责任.第三条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基本程序是冲击倾向鉴定—采取防范措施—冲击危险预测预报—实行解危措施—进行效果检查。

第四条项目施工前,工程处必须安排专人搜集冲击危险性评估报告和预测预报资料,并于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冲击地压危险性、防治措施及冲击地压危害处置方案。

第五条冲击地压风险区域应避免双巷同时掘进,两个掘进工作面的前后错距不得小于50m。

相向爆破掘进的巷道相距30m(机掘60m)时,必须停止一个头掘进.停掘的巷道要加固,继续掘进的巷道除加强支护外,冲击地压危险严重时,还必须采取解危措施。

第六条有冲击地压风险的巷道施工前,项目部必须编制防治冲击地压专项技术安全措施,并严格控制作业人数,报工程处总工程师批准。

第七条有冲击地压风险的巷道掘进专项技术安全措施应包括作业地区冲击危险程度的预测,地质构造说明与简明图表,掘进方法及工艺,支护形式与加强支护的措施,爆破作业制度,防治冲击地压的措施以及发现严重冲击危险时的应急措施。

第八条有冲击危险掘进工作面,必须采取卸压措施,并定期开展现场监测,重点区域必须每班监测.第九条有冲击地压风险的巷道支护应采用带整体性结构的可缩性金属支架,严禁采用混凝土支架和金属刚性支架。

采用锚喷网联合支护时,各金属网片应连接成整体,且锚杆与金属网应有效的连接在一起,确保锚杆失效时不会单独弹射出来。

第十条在有冲击地压风险的巷道中进行爆破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要求:延长躲炮时间;加大撤人范围;躲炮地点必须宽敞,支护必须完整牢固;人员不得撤在巷道交叉口处;在有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中撤人还应满足突出矿井防突要求规定.第十一条对于没有进行冲击危险性鉴定,没有建立冲击危险性评估体系和冲击地压监测系统以及冲击地压危险预测预报制度的项目,不得组织施工。

集团公司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管理规范

集团公司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管理规范

第三章开采冲击地压煤层管理规范第一节总则第1条为进一步搞好冲击地压旳综合防治,增进安全生产,在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除按《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山东省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规定(试行)》和《有关规范山东煤矿冲击地压管理工作旳指引意见》(鲁煤安监字[]213号)执行外,结合和新汶矿区旳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2条矿井应建立健全由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技术保障、资金保障、信息保障、教育和培训保障、监督约束和鼓励保障等构成旳冲击地压综合管理保障体系。

第3条建立健全由冲击地压管理领导小组、防冲管理部门和专职施工队、防冲专业课题攻关小组等构成旳冲击地压管理组织保障体系。

(1)冲击地压旳防治工作,集团公司(矿井)旳重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旳第一负责人,负责防冲旳全面管理工作;分管副总经理(副矿长)对防冲工作直接负责;集团公司(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旳技术负责人,负责防冲旳技术管理工作。

(2)集团公司成立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分管副总工程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防冲专业人员为成员,新汶矿业•(集团)•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研究所业务管理由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负责。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设立分管防冲管理工作旳副总工程师和专门旳防冲管理部门,分管防冲管理工作旳副总工程师,领导并负责防冲管理部门旳平常管理工作。

明确防冲管理部门为矿井冲击地压管理旳综合组织协调部门,赋予其在防冲专业管理方面相应旳组织、协调权。

防冲管理部门在矿长和冲击地压管理领导小组旳领导下开展工作,统一组织协调生产、技术、安全、物资供应、教育培训等部门旳防冲管理工作。

第4条建立和完善由冲击地压管理制度、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各工种操作规程构成旳冲击地压管理工作制度保障体系。

(1)建立健全涉及防冲工作安全目旳责任考核制度、防冲产工作矿长办公会议制度、防冲办公室例会制度、防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制度、防冲安全投入保障制序、防冲资料分析制度、冲击地压预测预报制度、防冲信息报送及发布更新制度、防冲教育培训制度、防冲设计规划管理制度、防冲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与归档制度等构成旳冲击地压综合管理制度。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

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是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而制定的。

本细则适用于煤矿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职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相关单位的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冲击地压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煤矿)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第四条冲击地压防治费用列入煤矿企业(煤矿)年度安全费用计划,满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需要。

第五条冲击地压矿井编制冲击地压事故应急预案,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六条冲击地压矿井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技术管理制度、防治岗位安全责任制度、防治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工作规范。

第七条鼓励煤矿企业(煤矿)和科研单位开展冲击地压防治研究与科技攻关,研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高冲击地压防治水平。

二、冲击地压的定义与分类第八条冲击地压是指煤矿井巷或工作面周围岩体由于受到开采、挖掘等外力作用,产生应力集中和能量积累,导致岩体突然破坏、岩块弹射、岩层移动等现象。

第九条冲击地压分为突发性冲击地压和缓变性冲击地压两种类型。

突发性冲击地压是指在短时间内突然发生的冲击地压现象,具有突发性、破坏性、难以预测等特点;缓变性冲击地压是指在较长时间内逐渐发展的冲击地压现象,具有渐变性、可预测性等特点。

三、防治措施第十条煤矿企业(煤矿)应根据冲击地压的类型、特点和危害程度,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公司矿井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

公司矿井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

公司矿井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一直以来,公司在矿井开采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遭遇地质灾害,其中冲击地压是比较常见的一种。

冲击地压是指地表下岩层在矿井开采过程中受到变形的影响而产生的地压作用,其危害性不言而喻。

为了规范管理矿井开采过程中的冲击地压,减少其产生的危害,公司制定了本矿井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制度。

二、制度应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控制采煤面的矿井及附属设施,适用于所有与矿井企业有利益关系的内部部门及外部单位。

三、制度目的和原则3.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管理公司矿井开采过程中的冲击地压,减少其产生的危害,确保矿井生产的安全可靠。

3.2 原则本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需遵循以下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法律合规•责任到位四、管理体系本制度的管理体系分为以下几个方面:4.1 预防措施4.1.1 预测分析针对地质条件和采煤工艺,进行预测分析,制定采矿进度和采矿方法,加强生产管理,科学施工,以预防冲击地压的发生。

4.1.2 工程控制在开采过程中,通过合理的矿井结构设计和采煤工艺布局,减少冲击地压力的作用,保障矿井的稳定性。

在采煤过程中采用适当的巷道支护措施,以增加巷道的支承能力,预防巷道发生塌陷。

4.1.3 警戒监测对矿井开采过程中的冲击地压进行实时监测和警戒,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2 应急处置4.2.1 应急预案公司应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为发生冲击地压等事故时提供参考。

应急预案应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应急救援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

4.2.2 应急演练公司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以提升应急处置的能力,同时也借此机会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的细节,减少应急处置时的错误。

4.2.3 应急准备公司应准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工具,以及备用通道等措施,确保应急救援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4.3 管理要求4.3.1 分级管理按照矿井的规模和风险等级,对不同矿井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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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集团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管理规定》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冲击地压矿井、机关有关部室: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积极推进“012345”安全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冲管理工作,提高防冲整体管理水平,实现“减震消灾,有冲无伤”的防冲目标,依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管理规定》(河南能源〔2014〕890号)制定本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管理规定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月27日附件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进一步规范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防冲管理工作,推进落实《义煤集团冲击地压综合治理规划》,促进安全生产,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

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义煤集团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煤矿。

第三条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持续坚持冲击地压“可预、可防、可控、可治”防治理念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围绕“认识到位、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科学防范、动态防治、精心落实”的冲击地压治理思路,始终把冲击地压的治理作为冲击地压矿井的安全一号工程,系统联动,齐抓共管。

依靠科技进步,应用成熟技术与科研攻关紧密结合进行综合治理,努力实现人、物、系统的本质安全。

第四条总体目标:继续推进“六位一体”防冲管理体系(健全机构、监测预警、措施解危、效果检验、安全防护、培训教育)、“五强一大”防冲技术体系(强设计、强支护、强监测、强卸压、强防护、大断面)和“四个一”技术管理程序模式建设,经过2-3年的持续研究和治理,实现“减震消灾,有冲无伤”的防冲目标,使义煤集团安全和生产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建立具有义马煤田特色的冲击地压治理科学体系和长效机制。

第五条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冲击地压的矿井,认定为冲击地压矿井;未发生冲击地压的矿井,开采煤层、煤层顶底板经鉴定具有冲击倾向性,并且采掘过程中煤粉量超标、有煤炮或钻孔钻进中有卡钻、吸钻、异响等动力现象的,均按冲击地压矿井管理。

第六条义煤集团、矿井应加强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研究,大力开展科技攻关,积极推广应用冲击地压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第二章防治理念第七条坚持“生命至高无上,安全生产第一”的最高信条,把冲击地压治理当作关乎职工及企业的生命工程、责任工程和良心工程,树立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防冲先进理念。

其重要理念如下:1、冲击地压是可预、可控、可防、可治的;2、生产服从防冲,防冲保障生产;3、战略防冲第一,强支强卸并重,预警防护支撑,严格管理保障;4、治理冲击,岩巷先行;5、先治理后采掘,不消冲不采掘;6、宁可停止生产,必保卸压时间,坚持低应力采掘。

第三章组织体系和机构建设第八条为了确保冲击地压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义煤集团成立冲击地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及其他相关公司领导成员:有关副总工程师、防治冲击地压处、安全健康环保部、总工程师办公室、生产技术处、地质测量处、机电管理处、通风管理处、总调度室、纪委(监察处)、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战略规划部、财务资产部、物资采购中心、技术中心矿压研究所、机电设备租赁站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第九条义煤集团总经理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全面协调;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冲的技术管理工作;安监局长负责冲击地压灾害治理的安全监管工作;生产副总经理是冲击地压防治规划落实的组织者,并根据防冲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合理组织生产;相关副总工程师对防冲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

防治冲击地压处是义煤集团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修编义煤集团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规定、规范,负责矿井防冲管理制度建设、技术管理、防冲措施的督查落实及防冲设计审批、业务考核、冲击地压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安全健康环保部负责对冲击地压矿井业务部门职责、防冲安全技术措施、人员培训和装备等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冲击地压隐患、冲击地压事故进行追查。

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采区及重点采掘工作面设计的审批,在设计审批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防冲工作要求,并参与防冲专项设计的会审工作。

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审查矿井在满足防冲要求下采掘接替计划,并督促接替计划的实施;负责冲击地压危险区域支护工程质量的监督落实,确保巷道支护质量和效果。

地质测量处负责冲击地压采掘工作面煤层顶、底板厚度变化及断层、褶曲等特殊地质构造的探测;负责冲击地压工作面地表岩层观测,为摸清工作面上覆岩层运移规律和采取针对性的冲击地压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机电管理处负责冲击地压危险区域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和确保通讯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监测设备供电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的安全可靠,以及各项卸压工程使用的钻具管理。

通风管理处负责冲击地压采掘工作面内通风设备和设施、压风自救装置的管理,要充分考虑冲击地压的影响,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压风自救的正常运行。

总调度室负责矿井防冲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异常或发生冲击地压事故时信息的传递工作;协调和督促矿井开展冲击地压灾害应急演练工作。

人力资源部负责冲击地压防治机构人员配备,合理定编定员,确定工资基数,确保防冲队伍稳定、专业人员满足需要;负责防治冲击地压全员培训。

企业管理部参与对矿井月度、季度、年度防冲工程计划完成情况考核。

战略规划部负责将所需冲击地压治理工程和设备列入年度专项资金计划,并按规定审核、预决算。

财务资产部负责冲击地压防治所需设备、材料、工程、科研等所需资金,确保冲击地压防治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到位。

物资采购中心负责冲击地压防治所需设备、材料的及时供应。

纪委(监察处)将冲击地压治理工作列入监督监察内容,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冲击地压治理工作职责,对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严格问责。

技术中心矿压研究所参与矿井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服务、指导工作。

协助矿井制定冲击地压防治技术路线、编制冲击地压防治专项设计,对防冲措施技术参数进行优化;开展冲击地压技术难题攻关,对冲击地压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进行研究。

机电设备租赁站负责冲击地压危险区域所需液压抬棚、门式支架等加强支护装备和液压钻机的及时供应。

第十条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防冲管理部门和防冲队伍,防冲队伍人数必须满足矿井防冲工作的需要。

矿长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防冲工作负全面技术管理责任;安全副矿长负责日常防冲工作的监督检查;生产副矿长及其他分管副职负责组织实施其业务范围内的防冲措施的落实;防冲副总在冲击地压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生产、技术、安全、物资供应、教育培训等部门的防冲管理工作;防冲科负责防冲日常管理工作;其他业务科室负责组织实施其业务系统内的防冲措施的落实;防冲队负责防冲工程的施工。

第四章制度建设第十一条义煤集团矿井要建立完善各级岗位责任制及各工种操作规程。

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内容要具体,表述规范,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有关部门和岗位人员在防治冲击地压工作中的职权、职责。

各工种操作规程要明确与冲击地压管理相关的岗位人员在进行工作或操作时应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第十二条矿井应制定冲击地压防治管理系列规章制度,以矿井正式文件下发,并认真组织实施。

冲击地压矿井应建立健全以下制度:(1)冲击地压监测预警制度;(2)监测预警和监测日报制度;(3)防冲信息报送及发布更新制度;(4)防冲设计规划管理制度;(5)防冲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与归档制度;(6)防冲例会制度;(7)隐患排查制度;(8)事故汇报和分析制度;(9)防冲工作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10)防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制度;(11)防冲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2)防冲教育培训制度等组成的冲击地压综合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矿井应建立健全日、周、月度冲击地压防治会议制度。

每日由防冲副总组织召开防冲例会,通报当日存在问题和安排次日防冲工作;每两周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一次防冲专题会议,总结两周以来防冲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两周防冲工作;每月由矿长主持召开一次冲击地压管理会议,总结当月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中的人、财、物等问题,审定下月防冲工程计划。

会议应有记录,防冲专题、管理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

第十四条矿井应制定完整、规范、运转有效且涵盖矿井冲击地压管理工作过程所有工作环节、工作步骤和工作程序的冲击地压工作流程(流程图),按照工作流程(流程图)开展冲击地压日常管理工作,实现冲击地压日常管理的程序化运作。

矿井冲击地压工作流程(流程图)由防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经矿井冲击地压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由矿长批准,以正式文件发布,在全矿井范围内实施。

第十五条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定期对预案进行评估、更新和完善。

第十六条冲击地压危险的监测预警管理。

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危险分析预警制度。

各采掘工作面的冲击危险程度监测预警结果必须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审定,提出处理意见,逐一建档,以备分析。

并将月度监测预警总结报义煤集团防治冲击地压处备案。

第十七条冲击地压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

冲击地压矿井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

防冲科每周定期组织一次防冲专项检查,有隐患检查、整改记录;矿井分管副职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系统内隐患排查(有签到表和隐患排查会议纪要),建立隐患排查管理台帐,并按“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整改落实。

日常执行动态隐患排查,矿井发生轻微及以上冲击事件、应力监测出现黄色预警及以上或煤炮频发等动力现象,必须对施工地点按较大或重大隐患进行管理。

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义煤集团。

第十八条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事故汇报和事故分析建档制度。

当发生一般冲击事件后,矿井必须及时如实地向义煤集团相关业务部室汇报,并填写冲击事件记录卡;当发生破坏性冲击,有明显动力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采掘地点作业撤出人员,并向义煤集团总调度室、防冲管理部门及相关领导汇报,由义煤集团组织专项安全技术评价,提出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措施落实后,经义煤集团防冲处、安康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井下所有作业人员有冲击地压异常自行撤离作业地点的权力,阻止撤离者属违章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遇险撤人影响的生产计划,不得影响员工当班收入。

当发生有人员伤亡或破坏性冲击地压事故后,在及时向义煤集团和河南能源总调度及相关领导汇报的同时,立即启动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按程序组织现场调查,编制事故分析报告,存档管理,并报义煤集团和河南能源防冲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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