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高级中学拓展型课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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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高级中学拓展型课程实施方案
一、课程定位:
拓展型课程是按不同需求夯实不同基础的课程;是学科课程与经验课程相结合的课程;是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相结合的课程;是国家课程与校本课程相结合的课程;是必须修习与可供选择相结合的课程;是拓展基础型课程并为研究型课程作准备的课程。
二、课程目标:
1、知识与技能目标:基本掌握所选择学习领域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形成批判性思维的学习习惯,具有自主学习、定向选择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2、过程与方法目标:自主能动地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程,具有个体的学习经历、经验和体验,并获得某一方面方面的定向发展,形成自身的兴趣爱好或特长并使其得到进一步的拓展或深化。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具有兴趣爱好应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责任感和报效祖国的神圣使命感,形成健康的个性特长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三、设置原则:
1、基础性:以基础型课程为出发点,满足学生个性特长和生存发展发展需要,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存。
2、多样性:课程内容具有多样性,提供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的需要有更多的选择,以适应不同发展水平和不同个性发展需要。
3、开放性:强调学习与生活及社会发展的联系,加强知识系统的开放性、知识的形成过程的开放性、知识的来源的开放性。
4、时代性:课程教学方法和内容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利用最新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国内外最先进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课程内容的编制主动适应社会的需要,根据现代科学及学科发展的新变化,不断对教学内容进行调整,并不断加强与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
5、综合性:加强课程学科知识的再组合,重视学科内知识的相互渗透和不同学科知识的相互渗透;重视科学性和人文性的整合;重视民族性和国际性的整合;注重科学原理的认识和掌握;注重态度、方法、精神的综合培养。
四、课程设置:
(一)学科拓展型课程:
1、分层拓展课程:与基础型课程领域(学科)相同、内容层次不同的课程。
相关课程:各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和高一、高二年级物理、化学学科中的分层内容。由国家设置,学生限定选择。
2、分科拓展课程:根据学生毕业后的去向不同设置不同类型的课程。
相关课程:高三年级自然科学学科领域中的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社会科学学科领域中的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由国家设置,学生限定选择。
3、分项拓展课程:在学科领域设置平行的项目。
相关课程:体育与健身学科中设置不同的项目。根据国家要求和学校实际进行设置,教师可以跨年级开设,学生限定选择。
4、自主拓展课程:为发现和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满足学生兴趣爱好而设置的课程。
相关课程:教师根据学校整体设计,在自然科学、人文科学、艺体美育、信息科技等领域设置不同的项目。由学校设置,教师可以跨年级开设,学生任意选择。
(二)综合实践拓展型课程:为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而设置的课程。
相关课程:社团活动、社会调查、社会服务、公益劳动、班团活动以及参观、考察、咨询等。
五、管理网络
1、领导小组:
成员:校长、分管校长、分管主任等
职责:策划并实施本校的拓展型课程,制定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奖惩条例;
2、工作小组:
成员:分管校长、分管主任、教研组长、拓展型课程骨干教师
职责:负责对各年级拓展型课程的落实、督查和教师的考核;遴选和编辑拓展型课程优秀校本教材;组织拓展型课程教学评比活动;在学校网站建立“拓展型课程”专题网页。
六、实施方案
(一)课程时间:
1、自主拓展课程:高一年级周一下午第8、9节课,周二下午第9节;高二年级周一下午第8、9节课,周二下午第9节。
2、综合实践拓展型课程:各种社团活动,周五下午第8、9节。
其它活动学校规定时间和课余时间。
(二)自主拓展课程实施方案:
自主拓展课程由专人负责一个项目,每位教师均必须申请至少1个项目。项目可从学校拟定开设的项目中选择,也可根据自己的专长确定项目,可以根据学校以前其他教师开设的项目进行借鉴。教师可以跨年级开设拓展型课。
1、课程开设对象:所有高一、二任课教师。
2、学期末进行宣传动员,教师领取或上网下载拓展型课程开设申报表。教师可根据自身情况,申报1—2个拓展型课程项目。
3、开学前一星期为拓展型课程开设申报截止日,开课申报表交教导处。
4、开学前教导处完成拓展型课程项目的汇总及整合,确定学校开设的拓展型课程项目。
5、开学初向学生公布学校开设的拓展型课程内容介绍,供学生选择参考。
6、第一周拓展型课,学生网上选报课程。
7、教导处汇总各课程的学生名单,并进行调整,确定正式开设的课程,落实开课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第二周开始上课。
8、正式开设拓展型课的教师须制订《课程纲要》,一般应包括下述内容:
(1)关于课程目标的陈述:主要阐述课程涉及的目标与学习水平;
(2)课程内容与要求、教学活动的安排:主要涉及选择什么样的内容以及怎样组织这些内容,或安排什么样的活动等;
(3)课程实施:主要包括方法、组织形式、课时安排、场地、设备等;
(4)课程评价:主要是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涉及评定方式、记分方式等。
(三)课程管理:
1、拓展型课程开设是教师专业发展必需,是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教师结合自己的特点及专长所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导处提供项目,由教导处汇总成项目库,每学期初向学生公布,供学生选择。
2、拓展型课程采用多元双向选择的方法。每学期初学生必须依据学校提供的拓展型课程选课表,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自主选择课程。每位学生还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完成学校规定的限定性选择课程的选修。
3、拓展型课程由教导处统一负责管理和实施;教导处每学期将抽查拓展型课程的教案,平时将加强巡视和组织听课评课。每位教师的上课情况将作为教师业务考评的参考依据之一。
4、教师重视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加强对拓展型课程教材的研究,根据学科发展和学生的需要,积极编制拓展型课程校本教材。包括普通学科教材与微型课程教材、实验与实践设计教材、范例与原始材料、自学研究教材、菜单式自学方向指导教材、模块化结构教材、主题式教材等等。可以是文字教材、电子教材或音像教材等。可以是成套的系列教材,也可以是活页、单元组合式教材,还可以是学习包的形式等等。
(四)教学评价:(对教师)
1、评价内容
(1)教学计划对发展学生个性的合理性;
(2)教学内容的科学性、时代性、层次性和综合性;
(3)对所教每一个学生的关注程度;
(4)教师在开发和建设拓展型课程过程中其专业水平的提高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