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民政部门使用)
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志愿者使用流程
附件1
沙洋县志愿服务队志愿者注册信息汇总表
负责人(签字):填表人:
附件2
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志愿者使用流程
一、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全国志愿服务系统网址()或直接在百度中搜索“中国志愿服务网”进入。
如下图:
二、点击主页头左上角“志愿者注册”链接,选择“湖北省”页面,按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如图所示:
三、填写完注册信息后,点击页面底部“申请成为实名注册志愿者”按钮,如图所示:
四、志愿者信息审核完毕后,点击“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网址”(),点击页头左上角“亲,请登录”链接,进入湖北省登录页面,如图所示:
五、登录系统平台后,点击“用户中心”下面的“志愿者卡”,页面上显示志愿者卡正反两面,点击“选择文件”按钮,上传本人头像。
主要操作程序全部完成即可。
如图所示:
(单位团体注册流程同上)
六、已经注册成功的用户因长时间未登陆,如何找回“用户名”和“密码”
(一)、找回“用户名”。
进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网址(),点击页头左上角“亲,请登录”链接,进入登录页面,如图:
(二)找回“密码”。
进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网址(),点击页头左上角“亲,请登录”链接,进入登录页面,如图:
七、申请加入志愿服务队操作流程:
(1)学校志愿服务队和教师个人注册审核通过后,学校志愿服务队管理员登录团队账号,修改“团体设置”,如下图:
(2)教师个人登录后,点击“志愿团体”,选择本单位志愿服务队,申请加入。
如下图:
(3)、学校管理员登录,点击“我的成员”,将申请加入的志愿者纳入单位志愿服务队即可。
操作如下图:
11。
民政部工作人员在志愿服务中的作用与操作要点
民政部工作人员在志愿服务中的作用与操作要点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对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视,志愿服务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行动。
而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民政部工作人员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既是组织者和协调者,也是服务者和引领者。
本文将探讨民政部工作人员在志愿服务中的作用以及相关操作要点。
一、作用1. 组织和协调服务活动:民政部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和协调志愿服务活动,包括策划、执行和评估等各个环节。
他们与社区组织、志愿者团队以及相关机构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服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2. 指导和培训志愿者:民政部工作人员担负着指导和培训志愿者的责任。
他们向志愿者解释志愿服务的目标和意义,提供相关培训,帮助志愿者提升服务技能和专业知识。
3. 监督和评估志愿服务质量:民政部工作人员负责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他们建立监测机制,采集反馈信息并及时处理问题,以及评估志愿服务的影响和成果。
4. 宣传和推广志愿服务:民政部工作人员在宣传和推广志愿服务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他们通过多种途径,如媒体报道、宣传活动等,向社会公众传递志愿服务的重要性,并鼓励更多人参与其中。
二、操作要点1. 策划和组织:民政部工作人员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应具备良好的策划和组织能力。
在活动策划阶段,他们需要明确服务目标、受众需求以及活动时间和地点等要素。
在组织阶段,他们需要协调资源、招募志愿者和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
2. 培训和引导:民政部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培训和引导能力,以确保志愿者能够胜任服务工作。
他们可以组织培训课程,包括专业知识、沟通技巧和服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同时,他们还应提供志愿者手册和操作指南等资料,方便志愿者进行参考和学习。
3. 管理和协调:民政部工作人员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扮演着管理和协调的角色。
他们需要制定管理制度和标准,确保志愿者遵守活动规范和纪律。
同时,他们还需要协调不同部门和机构之间的合作,以便更好地满足服务需求。
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使用教程
(志愿服务团体注册)
在电脑上打开志愿河南网站,网址: 选择“志愿团体注册”选项
选择“志愿团体注册”选项
1.录入பைடு நூலகம்户信息
说明:用户名用于登录系统。 (用户名长度6~20个字符,以字母a~z(不区分大小写)开头,且只 能由字母、数字0~9和下划线组成。) 注意:请牢记用户名、密码、电子信箱(电子信箱是密码遗失后申请找 回密码的唯一途径)。
注:加入团体时注意单位或辖区(如环保局的志愿者建议加入“永城市环保 局志愿服务队”,演集镇辖区的志愿者建议加入“永城市演集镇志愿服务 队”),便于统计乡镇及部门的志愿者人数。
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三
(活动项目发布及报名)
1.活动发布
注:只有通过审核的注册团体才可发布志愿活动项目。 打开全国志愿服务网站,网址: 使用团体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4.团体志愿者加入设置
团体注册成功后,系统默认的志愿者加入为“拒绝任何人加入”,此状 态下志愿者无法加入团体。
更改方法:使用团体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选择“团体设置”。在打 开的团体设置界面上选择“允许任何人加入(无需审核)”项后“保存 修改”即可完成志愿者加入设置。
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二
←
继续点击项目列表上面“参加更多项目”打开活动项目页。
←
你可以选择“商丘市”—>“永城市”后快速查找永城市发布的所有活 动项目。找到自己愿意加入的项目后打开项目详细页面点击“我要报名” 即可完成活动项目报名。
3.志愿服务时长补录
在电脑上打开志愿河南网站,网址: 输入本单位团体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
点击页面左侧的我的项目→发布新项目
←
←
项目名称和项目概述中要备注是补录时长,其余必 填选项按实际情况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志愿者管理机构操作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操作手册(管理机构用户使用)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二零一三年四月目录第1章概述 (3)1.1登录 (3)1.2退出 (4)第2章具体操作 (5)2.1志愿者信息管理 (5)2.1.1基础信息管理 (5)2.1.1.1志愿者登记 (5)2.1.1.2登记信息列表 (7)2.1.1.3网站注册信息列表 (8)2.1.1.4志愿者信息审核 (8)2.1.1.5申诉处理 (13)2.1.2评价信息管理 (13)2.1.2.1志愿者评价信息查询 (13)2.1.3激励保障管理 (14)2.1.3.1项目保障历史查看 (14)2.1.3.2日常保障信息登记 (15)2.1.3.3日常保障信息列表 (16)2.1.3.4表彰信息登记 (16)2.1.3.5表彰信息列表 (17)2.1.4培训信息管理 (18)2.1.4.1项目培训历史查看 (18)2.1.4.2日常培训登记 (19)2.1.4.3日常培训列表 (20)2.2志愿服务组织管理 (21)2.2.1服务组织基础管理 (21)2.2.1.1服务组织信息登记 (21)2.2.1.2服务组织信息列表 (22)2.2.1.3服务组织信息审核 (22)2.2.2服务组织信息维护 (24)2.2.2.1服务项目推荐 (24)2.3志愿服务项目管理 (24)2.3.1服务需求接收 (24)2.3.1.1服务需求接收 (24)2.3.2项目信息发布 (26)2.3.2.1项目发布登记 (26)2.3.2.2项目发布列表 (27)2.3.3服务项目审核 (28)2.3.3.1服务项目审核 (28)2.3.4志愿者招募 (29)2.3.4.1服务项目招募 (29)2.3.4.2志愿者招募列表 (31)2.3.5项目实施情况 (31)2.3.5.1评价信息录入 (31)2.3.5.2评价信息列表 (35)2.3.5.3评价信息修正 (36)2.4时间银行管理 (37)2.4.1时间银行使用 (37)2.4.1.1服务需求接收 (37)2.4.1.2服务项目列表 (38)2.4.1.3服务项目审核 (38)2.4.1.4服务项目招募 (39)2.4.1.5服务时间结算 (41)2.4.2时间银行查询 (43)2.4.2.1服务项目查询 (43)2.5信息发布 (44)2.5.1志愿者园地 (44)2.5.1.1志愿者风采展示 (44)2.5.1.2志愿者团体风采展示 (45)2.5.1.3优秀志愿者表彰 (45)2.5.1.4优秀志愿者团体表彰 (46)2.5.1.5线上培训 (46)2.5.1.6线下培训 (46)2.5.1.7经验心得 (46)2.5.1.8重要活动展示 (46)2.5.2新闻公告 (47)2.5.2.1新闻动态 (47)2.5.2.2热点专题 (48)2.5.2.3通知公告 (48)2.5.3志愿机构 (48)2.5.3.1便民队伍 (48)2.5.4志愿法规 (49)2.5.4.1政策法规 (49)2.5.4.2调查问卷 (50)2.6业务统计分析 (51)2.6.1注册志愿者数量及服务总时长统计表 (51)2.6.2基本情况统计表 (51)2.6.3志愿者招募统计表 (52)2.6.4时间银行统计表 (52)第1章概述1.1登录用户在IE浏览器的地址栏输入正确网址打开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登录页面,如下图:需要填写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后,可以进入到系统页面,如下图:页面上方和左侧为系统功能菜单,点击进入相应功能操作。
志愿云操作指南
二、志愿团体操作指南...................................................................... 4 2.1 注册和登陆........................................................................... 4 2.1.1 志愿团体注册........................................................... 4 2.1.2 志愿团体登录........................................................... 6 2.1.3 主界面介绍............................................................. 12 2.2 志愿团体管理..................................................................... 15 2.2.1 下级团体................................................................. 16 2.2.2 团体统计................................................................. 18 2.2.3 团体设置................................................................. 19 2.3 志愿者管理......................................................................... 19 2.3.1 成员管理................................................................. 19 2.3.2 志愿者库................................................................. 22 2.4 志愿项目管理..................................................................... 22 2.4.1 我的项目................................................................. 22 2.4.2 下级项目................................................................. 24 2.5 求助中心............................................................................. 26
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0版注册使用流程
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注册使用流程一、志愿者实名注册及登录使用流程1、进入中国志愿服务网(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也可以通过百度搜索中国志愿服务网进行访问,点击志愿者注册,选择所在省份注册站点;2、进入注册页面,设置用户名(用户名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组成,并且必须由字母开头)之后设置密码和手机号,输入图文验证码,并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手机的短信验证码;3、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设置密码并牢记;4、点击申请成为实名注册志愿者;待按钮页面跳转到修改资料页面,完善基本信息,最后点击保存修改,完成注册;5、注册完成后,志愿者可以进入登录模式,点击“请登录”进入登录页面;6、志愿者登录时忘记密码,可以通过输入用户名和证件号,通过手机验证码(用户注册时的手机号)或者申诉, 重置自己的密码信息。
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1. 0版注册的老用户在2.0系统登录无法进入系统时,也采用此方法。
7、志愿者注册完成,并成功登录系统平台后,页面默认显示志愿者个人中心首页,志愿者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选择操作。
二、志愿服务队伍注册及登录使用流程1、进入中国志愿服务网(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也可以通过百度搜索中国志愿服务网进行访问,点击志愿队伍注册,选择所在省份注册站点;2、进入区域志愿队伍注册页面,选择符合队伍类型点击注册;志愿服务队伍分为:志愿服务团体、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其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法人组织。
(1) 志愿服务团体:经社区或单位同意成立的,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尚未依法登记的团体,大多采取志愿服务队等形式组建,一般也称为志愿服务团队。
注册时需提交的申请材料有:①队伍基本信息;②同意团体成立的单位或社区出具的证明;③志愿服务队伍负责人手持身份证件照片;④联系人和负责人信息。
(2) 志愿服务组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可以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
(3) 其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法人组织:依法成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法人组织。
民政部关于印发《志愿服务记录办法》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志愿服务记录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2.10.23•【文号】民函[2012]340号•【施行日期】2012.10.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民政部关于印发《志愿服务记录办法》的通知(民函〔2012〕3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加快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推动志愿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民政部2012年10月23日志愿服务记录办法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志愿服务记录工作,维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推动志愿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志愿服务记录,是指依法成立的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载体记录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信息。
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
第三条志愿服务记录遵循及时、完整、准确、安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于商业交易或者营利活动,也不得侵犯志愿者个人隐私。
第四条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安排专门人员对志愿服务记录进行确认、录入、储存、更新和保护,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或者业务主管部门对志愿服务记录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志愿服务记录应当记载志愿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信息、培训信息、表彰奖励信息、被投诉信息等内容。
第六条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服务技能、联系方式等。
需要增加志愿者其他个人信息的,必须征得志愿者本人同意。
第七条志愿服务信息应当包括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的名称、日期、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质量评价、活动(项目)负责人、记录人等。
第八条志愿服务时间是指志愿者实际提供志愿服务的时间,以小时为计量单位,不包括往返交通时间。
志愿系统操作说明书
志愿系统操作说明书一、前言志愿系统是一个方便、高效的工具,它能够帮助志愿者和组织之间更好地进行沟通和协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志愿系统的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帮助大家更好地利用该系统,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登录与注册1. 打开志愿系统网页,点击“登录/注册”按钮进入登录界面。
2.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如果是首次使用,请点击“注册”按钮并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
3. 如果忘记密码,请点击“找回密码”按钮,按照提示进行找回密码操作。
三、个人信息维护1. 在登录后的界面上,点击头像或用户名进入个人信息页面,可以修改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等。
2. 点击“头像修改”按钮,选择本地图片进行上传,可以更换个人头像。
3. 点击“修改密码”按钮,按照提示输入原密码和新密码进行密码修改。
四、参与项目1. 在系统首页上,可以查看到当前有效的项目列表。
2. 点击感兴趣的项目标题进入项目详情页面,了解项目的具体信息和要求。
3. 如果决定参与该项目,点击“参与”按钮进行报名。
如果已参与过该项目,则会显示“已参与”或“已报名”的状态。
4. 当项目的工作时间到达时,系统会自动发送提醒消息给参与者,提醒其履行义务。
五、组织活动1. 对于组织或团队管理员,可以创建新的活动项目。
2. 在个人主页或系统首页上,点击“发布活动”按钮,按照提示填写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活动内容等信息。
3. 设置活动的志愿人数上限,系统会在达到上限后阻止继续报名。
4. 可以随时修改活动信息,并通过系统发送消息通知已报名的志愿者。
六、交流与反馈1. 在项目或活动详情页面,可以看到与该项目或活动相关的评论和反馈。
2. 如果需要咨询或提出问题,可以在项目详情页面下方的评论框内进行留言。
3. 志愿者和组织之间也可以通过系统内置的私信功能进行交流,点击对方的头像或用户名进入私信页面。
七、积分与奖励1. 在参与项目或活动后,系统会根据用户的表现发放积分奖励。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7.08.22•【文号】民办函〔2017〕252号•【施行日期】2017.08.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通知民办函〔2017〕2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已于近日正式上线运行。
为做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重要意义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是民政部运用信息技术发展应用新理念,整合优化志愿服务开展和管理流程,充分吸收借鉴已有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经验,开发建设的新一代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系统涵盖PC端、移动端等主流互联网应用载体,支持各地各领域分平台的独立域名与个性化页面,提供与符合《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的其他系统对接交换数据接口,为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管理部门提供实名注册登记、活动搜索报名、人员招募录用、服务时间记录、证明查询打印、数据统计分析等志愿服务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服务。
该平台的建成和应用,是落实中央关于志愿服务制度化和信息化建设有关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顺应“互联网+”和大数据发展趋势的客观需要,也是志愿服务事业健康持续深入发展的内在要求。
各级民政部门要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立中国特色志愿服务体系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必要性,将系统作为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比例达13%的重要技术支撑;作为规范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水平的有效渠道;作为推动实现全国志愿服务数据信息互联互通、统一汇集、共享应用的基础载体;作为优化志愿服务管理方式、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手段,扎实做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工作。
民政部门的志愿者管理与服务规范
民政部门的志愿者管理与服务规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志愿者在社会公益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作为一个重要的组织和管理机构,民政部门有责任规范和提升志愿者的管理与服务水平。
本文将就民政部门的志愿者管理与服务规范进行探讨。
一、志愿者管理规范1. 志愿者招募与登记:民政部门应根据社会公益事业的需要,设计招募方案,明确招募对象和条件。
同时,对于有意向参与志愿服务的人员,应进行有效登记和信息储存,便于后续的管理和联系。
2. 志愿者培训与评估:民政部门应为志愿者提供系统的培训内容,包括公益知识、职业道德、沟通技巧等。
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评估,确保志愿者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能够胜任各项志愿服务工作。
3. 志愿者信息保护:民政部门应建立志愿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志愿者的隐私权不受侵犯。
同时,志愿者的信息也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外泄或滥用。
4. 志愿者奖励与激励:民政部门可以设立志愿者奖励制度,对于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奖励和表彰,激励更多人加入志愿服务队伍。
此外,定期组织志愿者聚会和交流活动,增强志愿者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二、志愿者服务规范1. 服务项目明确:民政部门应明确志愿者的服务项目,并为其提供详细的工作说明和要求。
志愿者在参与服务前应了解清楚项目的背景和目标,确保能够胜任所承担的任务。
2. 服务态度友好:志愿者应以友好的态度对待受助者,尊重他们的意愿和尊严。
在服务过程中,应注重倾听受助者的需求,尽量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
3. 服务质量保证:民政部门应建立志愿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定期对志愿者服务进行评估和检查。
志愿者也应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执行,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4. 服务记录与反馈:志愿者应及时记录自己的服务情况,包括服务时间、地点、内容等。
同时,接受受助者和民政部门的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服务方式和水平。
综上所述,民政部门的志愿者管理与服务规范是确保志愿者参与公益事业的顺利进行和服务质量的保证。
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MZ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MZ/T 061—2015ICS 03.080.99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Basic specification for volunteer service information system备案号×××××-20151:2015-xx-xx发布2015-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缩略语 (2)5 基础数据元 (2)5.1 数据元格式 (2)5.2 志愿者信息管理数据元 (3)5.3 志愿团体信息管理数据元 (5)5.4 志愿服务项目信息管理数据元 (6)5.5 培训信息管理数据元 (7)5.6 表彰奖励信息管理数据元 (8)5.7 志愿服务时间信息管理数据元 (8)5.8 评价投诉信息管理数据元 (9)5.9 志愿服务证书信息管理数据元 (9)5.10 审核信息管理数据元 (10)6 功能要求 (10)6.1 基本功能 (10)6.2 志愿者信息管理基本要求 (11)6.3 志愿团体信息管理基本要求 (11)6.4 志愿服务项目信息管理基本要求 (12)6.5 培训信息管理基本要求 (12)6.6 表彰奖励信息管理基本要求 (12)6.7 志愿服务时间信息管理基本要求 (13)6.8 评价投诉信息管理基本要求 (13)6.9 志愿服务证书信息管理基本要求 (13)6.10 审核信息管理基本要求 (13)7 信息共享与交换接口 (14)8 安全要求 (15)8.1 应用系统安全 (15)8.2 数据安全 (15)8.3 安全等级 (15)参考文献 (1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民政部社会工作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社会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3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中华志愿者协会、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北京中青华云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紫光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西安交通大学。
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推广应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的通知
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推广应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文明办,民政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5.08.27•【文号】民函﹝2015﹞273号•【施行日期】2015.08.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推广应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的通知民函﹝2015﹞2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明办、民政厅(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民政局、团委,各相关志愿服务组织: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3号),提高志愿服务信息化水平,由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和共青团中央组织有关单位制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MZ/T 061-2015)(以下简称《基本规范》,见附件),作为行业标准日前已批准发布。
为做好该《基本规范》的推广应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推广应用《基本规范》的重要意义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是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合理配置志愿服务资源、提升志愿服务效能的重要载体,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志愿服务组织自主开发了本地区、本组织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为志愿者注册登记、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记录志愿服务时间等方面提供了便利、发挥了作用,但因业务流程不规范、数据标准不一致等原因,导致各系统之间不能互联互通、信息不能共享,影响了信息系统的效能,制约了志愿服务的发展。
《基本规范》是在研究分析多个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梳理总结志愿服务发展需要基础上,首次对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功能作用、共享与交换、信息安全等作出的统一规范和要求。
《基本规范》是我国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领域第一个全国性行业标准,是开发、完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基础标准和重要参考。
各地区、各部门、各志愿服务组织要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立中国特色志愿服务体系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广应用《基本规范》的重要性、必要性,按照《基本规范》的要求开发完善、选择应用相关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尽快实现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互通互联、信息共享。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试运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21.03.17•【文号】民办函〔2021〕15号•【施行日期】2021.03.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试运行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进一步提高志愿服务信息化水平,民政部依托“金民工程”升级建设了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2.0版,以下简称系统2.0版)。
现就系统试运行工作通知如下:一、系统2.0版的主要功能系统2.0版是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管理和服务的综合性平台。
通过该系统,社会公众可以进行志愿者注册,志愿者可以加入志愿服务队伍、报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查看志愿服务记录、打印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志愿服务组织可以发布志愿服务项目、招募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工作,民政部门等管理用户可以随时掌握本地志愿服务有关数据。
系统2.0版支持PC端(中国志愿服务网,)和移动端(中国志愿APP)运行,进一步加强了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社会组织法人库的数据核验与交换共享,简化了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队伍注册流程,优化了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的方式和内容,提升了志愿服务数据管理和安全保障能力,强化了监督管理能力,为志愿服务管理部门、广大社会公众、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队伍提供更优质的信息化服务。
二、进度安排系统2.0版按照分批试用的方式开展试运行工作。
试运行期间,现有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将按省份、分批次切换至2.0版。
第一批试运行开始时间为2021年3月。
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广东、广西、四川、甘肃等13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加系统2.0版第一批试运行。
未参加第一批试运行的省份在该阶段继续使用现有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民政局的志愿者组织手册
民政局的志愿者组织手册志愿者是民政局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了自己的时间和力量。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支持志愿者,我们编写了这份志愿者组织手册,旨在为大家提供相关信息和支持。
志愿者职责志愿者在民政局的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主要负责协助民政局开展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如帮助孤寡老人、残障人士、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提高社会对这些群体的关注度。
同时,志愿者还需要参与公共宣传,普及社会福利政策,帮助更多人了解并享受到应有的福利。
志愿者要求为了成为一名合格的民政局志愿者,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关系。
4.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
志愿者权利与福利1. 获得民政局提供的志愿者培训和成长机会。
2. 获得志愿者服务记录,对个人信用有一定的帮助。
3. 获得相应的志愿者补贴和奖励。
4. 享有民政局内部资源和优惠。
志愿者管理民政局将设立志愿者管理部门,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和激励工作。
志愿者需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参加培训,了解民政局的工作流程和服务内容。
在志愿者活动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泄露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志愿者活动民政局将定期组织各类志愿者活动,包括公益活动、探访、讲座等。
志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兴趣选择参与。
同时,民政局也会根据志愿者的需求提供相关支持和帮助。
总结作为一名民政局的志愿者,你将有机会参与多项社会公益活动,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传播正能量。
我们期待你的加入,与我们一同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力量。
{content}。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民政部
【发布日期】2016.11.28
【实施日期】2016.1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志愿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民政部在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基础上升级改造,开发了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目前,该信息系统已通过初步验收。
为保证信息系统顺利运行,推动各级民政部门尽快熟悉应用系统,决定开展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试运行和示范培训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运行时间
2016年11月下旬至2017年3月下旬。
二、试运行范围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系统访问环境
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以中国志愿服务网站为主要前台和依托,以“中国志愿”APP为手机端应用,网站、手机端应用和系统直接关联。
其中,网站和系统具有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和监管全流程的各项功能,手机端具有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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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用户使用手册(民政部门使用)民政部社会工作司2016年11月1日目录1 概述 (1)1.1背景 (1)1.2术语和定义 (2)1.3运行环境 (3)1.4意见反馈 (3)2 志愿服务决策支持系统 (4)2.1用户名和密码 (4)2.2登录 (4)2.3修改密码 (4)2.4修改资料 (5)2.5已登记组织 (6)2.5.1 已审团体 (6)2.5.2 待审团体 (6)2.5.3 停用团体 (7)2.6综合统计 (7)2.6.1 志愿者 (7)2.6.2 志愿项目 (11)2.6.3 志愿团体 (13)2.7综合查询 (15)2.7.1 志愿者 (15)2.7.2 志愿团体 (15)2.7.3 团体回收站 (16)2.7.4 志愿项目 (17)2.7.5 项目回收站 (17)1概述1.1背景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大力推进志愿者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是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发展社会事业、完善社会功能的有效举措;是激发奉献精神、陶冶思想情操、提高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内在要求;是满足群众需求、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增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对彰显社会关怀,促进社会群体和谐共处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积极倡导、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与热情参与下,我国志愿服务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政策环境不断完善,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发展平台不断夯实,基础保障不断加强,服务活动不断丰富;志愿服务逐步覆盖重大活动、城乡社区建设、敬老扶幼助残、抢险救灾减灾、社会公益慈善等众多服务领域,在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助推城乡社会建设、发展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文明素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中国的志愿服务活动迅速发展,志愿者队伍规模不断壮大。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常年开展活动的志愿者已近7500万人,随着社会服务需求的日益增多和我国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中国志愿者群体将不断扩大。
按照《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比例达到13%”测算,到2020年,全国志愿者数量将有望达到1.8亿多。
民政部在2012年开始建设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下文简称一期系统)项目,在2013年5月开始试运行,随着全国范围陆续推广使用,已有31个省份、300多个地市、2000多个区县应用该系统,初步整合了各种志愿服务资源,为实现各地、各部门志愿服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志愿者注册人数逐步增加,一期系统的不足逐渐显现,主要集中在系统功能相对简单,不能很好适应志愿服务发展需要,稳定性和承载力不高,访问速度慢,志愿者数据资源共享对接还未实现,系统管理应用功能有待完善等问题,需要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在此背景下,民政部于2015年底启动了通过本项目,对一期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本系统建设,使公众能够更加便捷的注册成为志愿者、加入志愿团体、参与志愿服务项目、获取志愿服务记录证明、转移接续志愿服务记录或者发布求助信息,为在系统注册的志愿团体提供发布志愿服务项目、招募管理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记录志愿服务信息的便捷高效信息化平台,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和大数据挖掘展示,使各级民政部门能够掌握相应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整体情况,为调配志愿服务资源、领导决策提供支持和参考,有力推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1.2术语和定义(1)志愿团体:开展志愿服务的组织或单位。
志愿团体包括法人志愿团体和非法人志愿团体,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可以在系统中注册成为法人志愿团体,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或其他组织可以在系统中注册成为非法人志愿团体。
(2)志愿项目:是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服务活动等的简写。
即为实现明确的志愿服务目标,在一定时间内利用有限的资源(人力、物力、财力等)开展的系列活动。
(3)待审团体:指志愿团体注册成功后,等待登记机关或者联络团体审核的团体状态。
待审团体权限包括:登陆系统,查看和修改本团体基本信息。
(4)基本团体:指非法人志愿团体通过审核后的团体状态。
基本团体权限包括:查看和修改本团体信息、管理本团体志愿者和发布志愿项目。
(5)初级团体:指基本团体经过权限提升的团体状态,包括基本团体(团体)和基本团体(项目)。
基本团体(团体)权限包括查看和修改本团体信息、管理本团体志愿者、发布志愿项目、开展子团体注册。
基本团体(项目)权限查看和修改本团体信息、管理本团体志愿者、直接发布志愿项目。
(6)中级团体:指法人志愿团体通过审核后,或者初级团体经过权限提升的团体状态。
中级团体权限包括,查看和修改本团体信息、管理本团体志愿者、直接发布志愿项目、开展子团体注册。
(7)高级团体:指中级团体经过权限提升的团体状态。
高级团体在中级团体权限基础上,额外增加的权限:根据高级团体匹配的地域、领域行业、高校,授予对所有的志愿者、志愿团体和志愿项目的管理权限。
一般建议对省、地市和县的民政、文明办、其他领域和行业单位授予高级团体权限。
(8)系统管理员:指对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配置初始化、数据项调整、账号和密码分配、权限分配的操作人员。
(9)免审密码:志愿者加入志愿团体或者志愿项目时的一种验证方式。
免审密码由志愿团体设定,当志愿者正确输入免审密码时,可以成为志愿团体或志愿项目的正式成员。
(10)时长码: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一种方式,每个时长码是一个12位的随机数字。
志愿团体在志愿项目中根据参与志愿服务的人数和服务时间生成,通过邮件、短信或打印等方式分发给参与志愿项目的志愿者。
志愿者自行录入时长码,相应的志愿服务时间自动生效。
1.3运行环境(1)本系统PC端,支持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Mozilla Firefox、Google Chrome 等浏览器,建议浏览器开启支持JavaScript、Cookies。
其中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应使用IE9以上版本。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下载地址:/zh-cn/internet-explorer/download-ieMozilla Firefox浏览器下载地址:/download/Google Chrome浏览器下载地址:/intl/zh-CN/chrome/(2)本系统手机客户端,支持iOS和Android。
请在iOS的App Store和Android的360和小米应用商店,输入关键词“中国志愿”进行搜索,并完成安装。
1.4意见反馈如果您发现本手册中有错误,或者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您的意见将是修订本手册时的重要依据。
Email:support@服务电话:1881-168-3571/72/73/74/752志愿服务决策支持系统2.1用户名和密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用户名和密码由系统直接内置,民政部统一发放。
2.2登录在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网址(),点击页面中上部“管理部门”链接,进入登录页面,如图2-1所示。
图2-12.3修改密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账号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修改密码”,进行密码修改。
如图2-2所示。
图2-2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账号首次登录成功后,建议修改初始密码!2.4修改资料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账号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修改资料”,进行资料修改。
如图2-3所示。
图2-3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账号首次登录成功后,需要完善基本信息!2.5已登记组织2.5.1已审团体2.5.1.1功能描述此功能主要用于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查看及修改本级内已登记法人志愿团体信息。
2.5.1.2操作步骤民政部门账号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已登记组织”,页面显示为已审团体列表页。
如图2-4所示。
图2-42.5.2待审团体2.5.2.1功能描述此功能主要用于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核本级内已登记法人志愿团体信息。
2.5.2.2操作步骤民政部门账号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已登记组织”,然后点击“待审团体”,页面显示为待审团体列表页。
如图2-5所示。
图2-52.5.3停用团体2.5.3.1功能描述此功能主要用于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启用或删除本级内停用的已登记法人志愿团体。
2.5.3.2操作步骤民政部门账号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已登记组织”,然后点击“停用团体”,页面显示为停用团体列表页。
如图2-6所示。
图2-62.6综合统计2.6.1志愿者2.6.1.1功能描述此功能主要用于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查看本行政区域内志愿者统计数据。
2.6.1.2操作步骤民政部门账号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志愿者”,页面显示为志愿者的相关统计数据。
如图2-7所示。
图2-72.6.2志愿项目2.6.2.1功能描述此功能主要用于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查看本行政区域内志愿项目统计数据。
2.6.2.2操作步骤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志愿项目”,页面显示志愿项目的相关统计数据。
如图2-8所示。
图2-82.6.3志愿团体2.6.3.1功能描述此功能主要用于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查看本行政区域内志愿团体统计数据。
2.6.3.2操作步骤点击左侧导航栏中“志愿团体”,页面显示志愿团体的相关统计数据。
如图2-9所示。
图2-92.7综合查询2.7.1志愿者2.7.1.1功能描述此功能主要用于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志愿者的搜索查询。
2.7.1.2操作步骤民政部门账号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导航中的“志愿者”按钮。
如图2-10所示。
图2-102.7.2志愿团体2.7.2.1功能描述该功能主要用于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志愿团体搜索查询等。
2.7.2.2操作步骤民政部门账号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导航中的“志愿团体”按钮。
即可查看所有团体的具体权限设置,如图2-11所示。
图2-112.7.3团体回收站2.7.3.1功能描述此功能主要用于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已逻辑删除的志愿团体进行恢复以及搜索查询等。
2.7.3.2操作步骤民政部门账号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团体回收站”,列表显示出所有被删除的团体,如图2-12所示。
点击“恢复”按钮,团体恢复为未删除之前的状态。
图2-122.7.4志愿项目2.7.4.1功能描述该功能主要用于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志愿项目搜索查询等。
2.7.4.2操作步骤民政部门账号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志愿项目”,可以看到所有项目各岗位的计划招募人数、申请人数、正式成员人数、状态和登记日期、上级团体、项目总时长等具体信息,也可以输入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搜索”按钮来查询符合条件的项目,如图2-1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