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官员额制考试出题与评分情况说明

合集下载

法官员额遴选面试题

法官员额遴选面试题

法官员额遴选面试题一、面试题1. 请谈谈你对司法公正的理解,在实际工作中你会如何确保司法公正?(20分)我觉得司法公正就像是天平一样,两边得一样平。

在实际工作里呢,首先得把法律法规吃透呀,不能一知半解就去判案子。

对待每一个当事人都要一视同仁,不管是有钱的还是没钱的,有背景的还是没背景的。

在收集证据的时候,一定要全面,不能只听一面之词。

而且要确保审判过程是透明的,能经得起大家的审视。

2. 如果遇到当事人情绪激动,不接受判决结果,你会怎么做?(20分)这时候可不能慌呢。

要先让当事人把情绪发泄出来,不能强行制止。

然后用通俗易懂的话给他解释判决的依据,比如说,“大哥呀,咱这个判决可不是随便下的,是根据这些证据,还有这些法律条文来的。

”要是当事人还是不理解,那就再耐心一点,从不同的角度去解释,可能他是没明白某个关键的点。

3. 在处理复杂案件时,你如何梳理案件脉络,找到关键的突破点?(20分)复杂案件就像一团乱麻,我觉得得先把案件的各个要素都列出来,就像把麻线一根一根摆开。

从案件的发生时间、地点、涉及人物这些基本的开始。

然后看这些要素之间的关联,哪个地方比较可疑或者不合理。

比如说一个合同纠纷案件,就得仔细看合同条款,是不是有模糊的地方,双方在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行为又是什么样的。

找到那些能影响整个案件走向的关键因素,就像解开乱麻的那个线头。

4. 你认为法官应该具备哪些品质?(20分)法官呀,得有公正的心,这是最基本的。

还要有耐心,因为案子有时候很复杂,当事人可能也很啰嗦。

得有很强的学习能力,法律一直在更新,不学习就跟不上了。

另外呢,要有同理心,虽然不能被当事人的情绪左右,但要理解他们的处境,这样才能更好地处理案件。

5. 请讲述一次你在处理纠纷或者矛盾时的经历,你是如何解决的?(20分)我记得有一次在学校里,两个同学因为一本书起了争执。

一个说自己先借的,另一个说自己已经预约了。

我就先让他们冷静下来,然后去了解情况。

法院入员额考试题及答案

法院入员额考试题及答案

法院入员额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项是人民法院的职责?A. 制定法律B. 执行法律C. 解释法律D. 监督法律实施答案:D2.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遵循的原则是:A.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B. 以法律为准绳,以政策为依据C. 以政策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D. 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为准绳答案:A3. 下列哪项不是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A. 合议庭B. 独任庭C. 审判委员会D. 执行局答案:D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项不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公开审判原则B. 辩论原则C. 调解原则D. 自愿原则答案:D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哪项不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无罪推定原则B. 罪刑法定原则C.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D. 证据确实、充分原则答案:B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下列哪项不是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A. 合法性审查原则B. 公正、公平原则C. 公开审判原则D. 调解原则答案:D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下列哪项不是法官的职责?A. 依法审判案件B. 参与司法解释C. 执行法律D. 维护司法公正答案:C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下列哪项不是检察官的职责?A. 依法提起公诉B. 参与司法解释C. 监督法律实施D. 维护司法公正答案:B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下列哪项不是律师的职责?A. 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B.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C. 参与司法解释D. 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答案:C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下列哪项不是公证机构的职责?A. 证明法律行为B.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C.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D. 执行法律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法院的职权包括:A. 审判权B. 监督权C. 执行权D. 立法权答案:A、B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些属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公开审判原则B. 辩论原则C. 调解原则D. 独立审判原则答案:A、B、C、D诉讼的基本原则?A. 无罪推定原则B. 罪刑法定原则C.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D. 证据确实、充分原则答案:A、C、D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下列哪些属于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A. 合法性审查原则B. 公正、公平原则C. 公开审判原则D. 独立审判原则答案:A、B、C、D责?A. 依法审判案件B. 参与司法解释C. 执行法律D. 维护司法公正答案:A、B、D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下列哪些属于检察官的职责?A. 依法提起公诉B. 参与司法解释C. 监督法律实施D. 维护司法公正答案:A、C、D责?A. 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B.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C. 参与司法解释D. 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答案:A、B、D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下列哪些属于公证机构的职责?A. 证明法律行为B.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C.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D. 执行法律答案:A、B、C组织系统?A. 最高人民法院B.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C. 军事法院D. 专门法院答案:A、B、C、D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些属于人民检察院的组织系统?A. 最高人民检察院B.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C. 军事检察院D. 专门检察院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21.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全国员额法官、员额检察考试真题及参考问题详解

全国员额法官、员额检察考试真题及参考问题详解

,并结合工作实践,谈如何建构检察机关的司法责任制。

第三题,案例题。

四道案例,四选一。

分别涉及职务犯罪侦查、刑事、民事、预防冤假错案。

只记得其中一个案例是:A路过一地,看到BCD抢劫,就上去阻止,起了冲突,A夺刀过来把B捅死了,A被CD捅伤(轻伤),于是逃跑,CD追赶,这时候路过的E 看到A被追以为A是坏人,就阻止A逃跑,A以为E是CD同伙就拿刀将E捅伤(重伤)然后继续逃跑。

公安以故意伤害对A立案,请问如何对A的行为定性?个人觉得,A对B是正当防卫,这个基本上没有异议。

A对E是假象防伪,关键看是否有预见可能性,如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则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疏忽大意的过失);如果没有预见可能性,则定意外事件。

法院第一部分是思想政治题,不分专业,所有应考人员考题一样;第二部分是审判专业题,分刑事、民事、行政类,应考人报名时自选。

思想政治题目容来自《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讲话中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考题要求考生结合具体的讲话容,谈如何履职做好一名法官。

“刑事卷”的专业题设计了一个复杂曲折的盗窃案:刑满释放的某密谋进入吴老板家中进行盗窃,在策划阶段拉上了吴老板的司机某入伙。

某偷配了钥匙,还约老板出去吃饭以创造盗窃机会。

然而,某入室盗窃时意外遇到了吴老板的妻子,并将其打伤。

事后,某得知老板家中50多万的金银财物被盗、还打伤了人,心里非常懊悔,于是主动向老板坦白,但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省检察官员额考试真题一、题型:单选、多选、判断、案例(两道程序纠错题、四道刑法案例题)二、主要考点分析:刑法基本原则、刑事责任年龄、共同犯罪、未完成形态、刑罚分类、死缓的不同后果、累犯、缓刑假释的适用、盗窃罪、失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奸、拐卖妇女罪、非法拘禁罪、集中贿赂犯罪、检察官任职条件等。

省检察官入额考试真题一、案例分析:考点有罪名认定、犯罪数额、共同犯罪、主从犯、累犯认定。

江苏法官员额制考试出题与评分情况说明

江苏法官员额制考试出题与评分情况说明

江苏法官员额制考试出题与评分情况说明1. 背景介绍江苏法官员额制考试是江苏省司法厅主办的一项重要考试。

通过此考试,评选并选拔合格人员加入江苏省法院系统,担任法官职务。

为了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评分标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江苏省司法厅对考试出题和评分情况进行了相关说明。

2. 考试出题过程江苏法官员额制考试的出题工作由江苏省司法厅主办,该厅会组织专门的考题编写小组进行出题。

出题工作一般包括以下步骤:2.1 题库建设考题编写小组会根据法官从业需要,结合司法实践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一套严谨、完整的题库。

题库的构建需要注重法律知识体系的全面性、难度适中性以及应试技巧的体现。

2.2 出题组成出题组将根据考试的要求,从题库中选择相关考题。

出题组成员一般由经验丰富的法官和专家组成,以确保考题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一般而言,考题主要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等。

2.3 题目抽取为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随机性,出题组会在考试前进行随机抽题。

抽题的过程严格遵循相应的程序,确保每个考生所抽题目的难度、分值等方面都具有相同的机会。

3. 评分标准与过程江苏法官员额制考试的评分工作是考试中重要的环节,为了确保评分的公正和准确,评分过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3.1 评分标准确定评分标准是评分工作的关键,一般由主考官或评分组组长确定。

评分标准需要明确具体的评分要求和分值设置,以便评卷人员进行标准化评分。

3.2 评卷人员培训为了保证评卷人员对评分标准具有一致的理解和应用,江苏省司法厅会组织评卷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

培训内容一般包括评分标准的详细解释、实例讲解和模拟评分等环节。

3.3 评分过程评分过程中,评卷人员按照评分标准对考生的答卷进行评分,并将评分结果记录在评分表中。

评分过程需要高度的专业性和严格的纪律性,评卷人员需独立进行评分,确保评分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4 评分复核评分复核是为了确保评分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员额制法官面试题

员额制法官面试题

员额制法官面试题【正文内容】一、司法理论知识1. 您认为什么是司法公正?请从不同角度进行解释。

司法公正是指法官在审判中坚持客观中立、平等公正的原则,遵循法律的精神和道义准则,确保司法判决合乎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从不同角度来解释司法公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a) 法律公正角度:即依法审判,法官根据法律规定来裁判案件,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同时,法律也要体现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b) 客观中立角度:在审判过程中,法官应保持客观中立的立场,不受个人情感、利益、压力等因素的影响,确保案件审理公正、公平。

c) 平等保护角度:法官在判决案件时,应平等保护诉讼各方的权益,不论其社会地位、财产状况、民族、性别等因素。

2. 如何保障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为保障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保障:a) 物质保障:提供与法官身份相符的合理待遇,确保法官不受贪污受贿的诱惑,坚守底线,独立行使审判权。

b) 职业保障:确保法官享有职业稳定,不受行政干预或任意撤换,保护法官的独立性。

c) 法律保障:建立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法律框架,明确法官的权力、义务和责任,保护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3. 法官应具备哪些素质和能力?作为员额制法官,应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a) 法律素养:扎实的法律知识基础,并能够灵活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工具解决案件中出现的问题。

b) 专业职业素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保持清正廉洁,坚守法律底线。

c) 严谨的思维和逻辑能力: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能够准确分析案件中的矛盾与争议,进行合理的判断和裁决。

d) 公平与公正的立场:具备公正的判断能力和客观中立的立场,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出发点。

二、司法实践问题1. 在审理犯罪案件中,您认为怎样平衡惩罚和教育的关系?在审理犯罪案件时,平衡惩罚和教育的关系对于依法惩戒犯罪、促使罪犯改过自新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实现惩罚与教育的平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a) 量刑适当:对于犯罪行为,依照法定刑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量刑,确保惩罚与犯罪行为严重程度相匹配。

员额检察官考评机制研究——以江苏省基层检察院为样本

员额检察官考评机制研究——以江苏省基层检察院为样本
2019/06 B (司法实务1 总第317期
I 检察管理与保障
I 责任编辑苗红环
|中劄结寮甞| THE CHINESE PROCI RATORS
在 考 评 机 制 中 居 于 核 心 地 位 ,起 到 最 根 本 的 指 导 作 用 , 员额检察官考评机制应当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 一 )有法可依原则 有 法 可 依 是 最 基 本 的 原 则 ,是整个考评机制最重 要 的 前 提 。具 体 到 员 额 检 察 官 考 评 机 制 ,一定要符合{〈检 察 官 法 》《公 务 员 法 》《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法官检 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方案》《法 官 、检察官工资制度 改 革 试 点 方 案 》以 及 上 级 机 关 颁 布 的 文 件 、规定等有 关 司 法 改 革 、公 务 员 管 理 的 文 件 规 定 。有法可依是考 评 机 制 权 威 性 和 公 信 力 的 最 重 要 来 源 ,没有遵守相关 规 定 制 定 出 的 考 评 机 制 ,即 使 能 让 再 多 的 人 满 意 ,也 是 非 法 的 ,是 得 不 到 认 可 的 。做到有法可依既是法治 的 要求,又是考评机制生命力的来源。 ( 二 )客 观 、公正和公开原则 所 谓 “客 观 ”,一 是 要 实 事 求 是 地 评 价 考 核 对 象 , 不 作 虚 假 评 价 ;二是要全面本质地反映检察官的工作 情 况 ,避免片面性。所 谓 “公 正 ”就是对任何检察官在 适 用 考 核 原 则 时 。不 能 因 性 别 、民 族 、信 仰 、文化程 度 及 与 领 导 者 亲 疏 远 近 等 因 素 的 差 异 而 宽 严 不 一 。所 谓 “公开”就是按照检察官考核制度的要求,考核的目 的 、范 围 、时 间 、方 法 、内 容 、标 准 等 ,都要公之于众, 即 考 核 的 程 序 和 结 果 都 要 公 开 。要 以 检 察 官 的 行 为 和 行 为 结 果 为 考 核 的 基 点 ,严 格 按 照 考 核 标 准 、方法及程 序进行。考评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必须有群众代表参加, 考核结果 要 正 式 通 知 本 人 ,另外还要设置员额检察官 对考核结果的异议权。 ( 三 ) 可操作性原则 可 操 作 性 原 则 是 指 考 评 机 制 应 当 是 具 体 的 ,便于 应 用 于 实 践 ,不能脱离基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是主要 办 案 力 量 这 个 最 大 的 实 际 ,脱离实际的考评机制没有 任 何 价 值 和 意 义 。可 操 作 性 的 前 提 是 可 行 性 ,这就要 求 考 评 机 制 中 的 规 则 具 体 ,其主要内容符合检察机关 的 宪 法 定 位 和 员 额 检 察 官 的 主 要 工 作 内 容 ,考评标准 要符合客观规律和现阶段员额检察官的整体工作实绩, 另 外 考 评 标 准 要 尽 可 能 多 地 采 取 量 化 的 指 标 ,防止掺 人 过 多 感 性 的 因 素 ,这样才能尽量可能减少情感因素

江苏法官员额制考试出题与评分情况说明

江苏法官员额制考试出题与评分情况说明

江苏法官员额制考试出题与评分情况说明全省首次法官员额制考试已经结束;根据省院政治部要求,本次考试采用根据给定材料撰写判决书的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为了让选择参加民商法考试的同事们了解采用“微型卷宗”式试题的目的、各考点设置的理由以及评阅试卷的思路,就出题与评分情况向大家汇报如下:一、采用“微型卷宗”式试题的目的对通过司法考试、具有三年以上审判经验的助审员而言,以一纸试卷来考察法官各项能力难以完全避免片面性;完全考法条记忆,或者完全考法学理论掌握程度,更适合作为考察在校学生知识掌握水平的方法或者作为法律从业者的准入门槛,用来考察具有一定审判经验却整日案牍劳形的法官则不甚客观公平;案例分析、或者以给定案例条件撰写裁判文书的形式,虽然能够考察法官的裁判思路,但审判实务中从来不会有一份已经被准确归纳的现成事实放在法官面前,供法官轻松判断,这种考试方式难以反映出法官证据分析、事实归纳能力以及审判经验丰富程度;让试题形式尽可能接近法官日常工作样态,可能是相对比较合适的考试方式;而根据卷宗材料撰写判决书,正是法官每天的重要工作内容,能够比较充分地展现法官的基本功;因此,我们设计了包含起诉状、答辩状、各方当事人所举证据、庭审笔录在内的“微型卷宗”,将撰写一份判决书所需要的各种要素分散在卷宗里,让法官象工作一样完成考试;二、考点设置的思考及评分标准一是考察法官对诉辩意见的归纳意识;对诉辩意见进行适当归纳,是一份有质量的判决书基本撰写要求;试卷案例中,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提出的主张可以被概括为四点:1原被告之间成立了一份收割机买卖合同和保证合同;2原告依约履行了付款义务;3被告未在履行期内交付标的物,经催告在宽限期内仍未履行;4原告要求解除买卖合同;被告一提出的答辩状虽然很长,但概括起来只有三层意思:1认可原告提出的前三点事实;2不能履行的原因在于标的物与他人共有而他人反对交付;3请求调低违约金;被告二的答辩状只提出了两个主张:1主合同因出卖人无权处分而无效并导致从合同无效;2即便从合同有效其亦享有先诉抗辩权;我们在试卷中设置了相对口语化、层次不甚分明、个别语句前后重复的诉辩意见,用来衡量法官的归纳意识;如果法官能够按照上述层次进行归纳,不仅文理更加通顺,条理更加清晰;但有近三分之一的考卷没有作出归纳,甚至连前后重复的语句都照抄不误,不仅影响判决书的严肃性,也因为照抄那么多原话而手酸;二是考察法官对争议焦点的归纳准确度;试题案例的争议焦点应该有三个:一是主合同效力是否因被告一的无权处分行为导致无效;二是被告一关于调低违约金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三是保证合同的效力以及被告二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性质;法官归纳争点容易犯的两个错误在答卷中都有体现;一是遗漏争点;有的法官遗漏了合同效力这一全案逻辑推演前提性的争点;二是归纳得过于宽泛,导致争点归纳失去明确判决书说理重点的意义;答卷中,有的将被告二的保证责任问题归纳为“被告二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而根据被告二的答辩意见,他还提出了先诉抗辩权问题,这就不是“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所能囊括的了;三是考察法官对有争议证据的分析意识与能力;在合伙关系是否成立问题上,被告方举出了合伙协议、汇款记录、购机发票三份书证和合伙人的证言,原告对于上述证据并未明确表示认可;换言之,该部分事实并非各方均无异议的事实,需要法官对证据作出分析认定;部分法官对被告对合伙关系成立的举证从是否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进行分析,也有的法官未作任何分析迳行作出认定,导致得分出现差距;四是考察法官运用审判经验解决问题的能力;我们在考题中设置了原被告双方就收割机在收割季节每日收益的不同陈述,并在分别支持原被告的证人证言内容中设置了不同的陈述角度;支持原告关于每日1400元收益陈述的证人有曾经经营收割业务的经历,但弱点是当年没有从事收割业务;支持被告关于每日1200元收益陈述的证人证言的优势是当年和前一年都亲自从事收割业务,弱点是并非经营者而是受雇于人;不少法官选择支持其中一方陈述,但因没有阐明不支持另一方的理由而被扣分;但是,有的法官成功地回避了选边站队的风险,以“双方证人对收益的陈述仅仅相差200元,而因收割机经营业务收益因经营方式、成本不同而存在此种幅度的差异属于正常现象,双方证言均予以采纳,据此酌定每日收益为1300元”的理由作为判决依据;这是丰富审判经验在判决书中的具体体现;五是考察法官对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掌握程度;前述关于收割业务每日收益的双方证人与事实的接近度各有优势也各有弱点;我们尊重法官对此形成的心证,也赞赏回避风险的审判经验和智慧,但是,还应当有一个解决方案,就是进行举证责任分配;关于违约金调整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违约方对于违约金约定过高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非违约方主张违约金约定合理的,亦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根据该指导意见,在违约金调整问题上,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应当分配给违约方;为数不多的法官对此作出了很精彩的回答:“双方的陈述和证人证言均未形成证据优势,难以判断哪一种主张具有更大的可能性,应当由违约方即被告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由于原告自认每日收益为1400元,对该主张本院予以采纳;”可能有的法官不清楚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在2009年有过这样的指导意见,但是这不应当妨碍法官根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来得出同样的结论;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一条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这个规则应当被法官内化于心,一位受过长期训练、有过一定办案经验的法官应当具备这种“法感”;六是考察法官对重要实体法的了解和掌握水平;由于规定本次考试为大民事法官采用同一份试卷的闭卷考试,我们选择了最具共性的买卖合同,涉及的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一十四条、担保法第五条、第十九条、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二十九条,均为合同法总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常用或者非常重要的法条,在考卷中占据了重要的评分比例;在答卷中,大部分法官能熟练运用上述法条进行分析说理;但也有部分法官对这些法条缺乏应有的了解;在无权处分对合同效力的影响问题上,少数法官显然不知道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这种非常重要的裁判规则;一些法官虽然知道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中“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规定,但出现了仅支持实际损失30%的理解错误;个别法官甚至张冠李戴,把担保法司法解释中关于“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理解为违约金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即不应调整;七是考察法官对要件裁判方法的掌握程度;2010年以来,邹碧华法官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一直是全省民商事法官培训的重要内容,也是学习邹碧华法官燃灯精神的具体要求;要件裁判方法的要义在于,任何请求权要获得支持的前提是必须有相应的请求权基础;答题中不少法官沿着“合同有效——卖方违约——卖方向买方返还货款——赔偿违约金”的路径进行说理;但是,并非卖方一旦违约就一定导致买方即产生返还货款的请求权,返还货款请求权必然以解除买卖合同为请求权基础,更加严密的思路是“合同有效——卖方违约——合同解除——返还货款——赔偿违约金”;不少法官遗漏了这个答题点,这也反映出部分法官对要件裁判方法的掌握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关于合同解除的事由,以下两种答案我们都认为是正确的:一是认定卖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经催告在宽限期内仍未履行,买方获得解除权;二是认定双方就合同解除协商一致;有的答卷认为卖方的违约导致买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从而使买方获得解除权,这种逻辑的严密性较上述两种答案稍逊一筹,因为收割机并非一次性使用物品,当季不能收割小麦不等于之后收获季节中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外,对于合伙关系的认定问题,有的法官以“合伙关系是否成立对合同效力认定与被告民事责任承担不产生影响”的理由对相关证据不予分析,我们认为这也能体现出这位法官较好的要件分析意识;八是考察法官在裁判案件过程中的思维缜密度;确有部分法官因为不知道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关于无权处分对合同效力影响的裁判规则,导致在违约金调整、从合同效力认定等一系列问题的回答上出现偏差;可以分为两种类型:有的在认定合同无效的前提下,认定违约金条款亦无效从而不产生调整违约金问题,并进一步认定从合同无效、保证人承担不超过主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三分之一赔偿责任;而有的法官一方面认定主合同无效,另一方面却将合同法第九十八条关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的规定错误理解为“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违约金条款的效力”,认定违约金条款有效并进行相应调整,还有的认为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并不因此无效,仍然判决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我们认为,前者尽管对合同效力认定错误,但保持了裁判逻辑的一致性,后者尽管在裁判结果上更加接近正确答案,但思路缜密度与前者相比存在差距,因此对后者的答案扣分更多一些;九是考察法官法官对自由裁量权的把握水平;关于违约金调整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仅仅是规定了在一般情形下认定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和调整规则,并不排除法官在一定情形下不受“超出实际损失30%”限制进行认定和调整;答卷中有的法官明确提出考虑资金占用成本、当事人过错程度等理由,在实际损失的30%以上作出调整,有的法官则考虑到由于卖方的违约也同时节省了买方本应付出的人力成本,而作出较大幅度的向下调整;我们认为,自由裁量并非任意裁量,裁量理由应该公诸于众;对于上述明确说明各自裁量理由的答案,我们根据裁判理由的说服力都给予了相应的分数;十是考察法官在裁判文书细节上的仔细程度;判决书有较为严格的格式要求,有必不可少的要素必须载明;有的法官遗漏了诉讼费负担;有的在没有全部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情况下仍然让被告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有的遗漏了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后果释明;有的在首部漏写了委托代理人等等;虽然占分值很低,但也能反映出法官工作习惯好坏和细心程度高低;在文书结构安排上,有的法官按照“首部——审判过程——原被告诉辩意见——各方共同认可的事实叙述——争点归纳——对有争议事实的证据分析与认定——说理——判决主文”的顺序安排文书结构,既符合阅读习惯,也节约了大量书写时间,做到了详略得当;更多的法官采取了“首部——审判过程——原告诉称——原告举证——被告质证意见——被告辩称——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意见——法官认证结论——本院查明事实叙述——焦点归纳——裁判说理——判决主文”的模式,显然后者的篇幅远长于前者,而且在各方共同认可的事实与证据上耗费了不少不必要的笔墨;需要说明的是,关于裁判文书的结构安排,只要按照基本格式撰写,我们允许答题者对构成文书的各版块进行合理调整安排,不因此增减分数,但我们更加提倡繁简得当的结构安排;由于这种出题方式是我们的首次尝试,只能尽可能去接近法官的真实工作状态,挂一漏万很难避免,也一定存在考虑不周等问题,请各位同事以及参加考试的法官批评指正;民事卷命题组成员:李浩,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法官遴选委员会法律专家人才库成员刘建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环境资源庭庭长,江苏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审判业务专家人才库成员柳建安,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事卷真题:答题要求。

检察官、法官入员额考试真题

检察官、法官入员额考试真题
2016年7月20日,该项目所在地附近居民过铁军,得知该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生产过程中有可能产生污染,遂向滨江县环保局举报,要求查处。滨江县环保局答复:该项目未经规划许可,应先由滨江县规划局进行查处,建议过铁军向规划部门反映。
2016年10月8日,过铁军向滨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判令滨江县环保局依法履职,对龙泰公司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即开工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2017年3月7日,滨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16)滨行初字第207号行政裁定认为:依法领取规划许可证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均是建设项目开工需具备的条件。滨江县环保局和规划部门对龙泰公司的违法建设虽都负有依法查处的职责,但滨江县环保局提供的证据证实,在本案审理之前,滨江县规划局已经对龙泰公司立案调查,并于2016年9月23日下达通知书责令龙泰公司停止建设。因此,在规划部门已经对龙泰公司违法建设立案查处的情况下,滨江县环保局是否履行职责,对本案不再有实际意义,对过铁军的合法权益也不产生实际影响;经多次释明和调解,过铁军仍坚持其诉讼请求,不愿调解及撤回起诉。综上,裁定:驳回过铁军的起诉。过铁军未提出上诉,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2012年5月27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名施工人员从高处坠落死亡。经事故调查,星瀚公司不具备施工资质、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现场指挥的李某未充分履行管理职责是导致该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王某得知此事后要求李某赔钱了事,星瀚公司为此支付被害人家属90万元人民币,被害人家属未报案。同年7月,星瀚公司申请并获准注销工商登记。
民事行政检察类试卷案例分析题
龙泰公司是国内知名的石墨烯生产企业,滨江县政府为招商引资,希望龙泰公司在该县设立科研和生产基地。经双方多次协商,达成一致意见。2016年5月4日,县国土资源局以正常价格向龙泰公司出让50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项目落地。同年7月11日,县科技局发放给龙泰公司3000万元科技补贴资金,专项扶持其建设科研中心大厦。同年7月15日,龙泰公司科研和生产基地项目破土动工。

2022年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2年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考试真题及答案

2022年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考试真题及答案一、单选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1.2022年3月3日,感动中国2021年度人物颁奖盛典播出。

获得感动中国2021年度人物不包括()A.屠呦呦B.吴天一C.杨振宁D.江梦南【答案】:A2.2021年12月27日,香港国史教育中心举办“年度中国历史人物”选举结果发布会暨颁奖礼。

当选今年中国历史人物的是()A.杜甫B.司马迁C.屈原D.秋瑾【答案】:C3.2022年4月13日,我国科学家成功实现()的量子直接通信,这是当前世界上最长的量子直接通信距离。

A.300公里B.500公里C.100公里D.200公里【答案】:C4.各国最大的垄断组织从经济上瓜分世界表明()产生A.国家垄断资本主义;B.金融寡头;C.国际垄断同盟;1/ 14D.资本输出【答案】:C5.近年来,一些地方对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开展“即时评”,群众通过微信扫码,就可以对政府的工作直接评议。

公民进行“即时评”属于行使( )。

A.选举权B.政治自由C.监督权D.参政议政【答案】:C6.诉讼时效中止,必须是中止事由存在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A.六个月之内B.九个月之内C.一年之内D.三个月之内【答案】:A7.俗话说: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下列与该俗语蕴含的哲学道理相同的是()。

A.情人眼里出西施B.头痛医头,脚痛医脚C.一文钱难倒英雄汉D.上梁不正下梁歪【答案】:C8.中国古代在“室”内举办宴会,座位以西为尊,北次之,南再次之,东最次,按“上北下南,左西右东”的方位,下列宴会座位安排符合礼法的是:A.4B.3C.1D.2【答案】:C9.一种理论是不是真理,根本之处在于看它( )。

A.是否被大多数人承认B.是否与已有的理论相一致2/ 14C.是否与客观实际相一致D.是否说得清楚明白【答案】:C10.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 )。

A.最高立法机关B.最高审判机关C.最高行政机关D.最高监督机关【答案】:B11.世界历史上出现过许多著名的都城,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后人称作“世界四大古都”之一的城市是()。

员额法官案卷评议主要内容

员额法官案卷评议主要内容

员额法官案卷评议主要内容员额法官案卷评议主要内容在司法系统中,员额法官的案卷评议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它不仅是对法官个人工作的评估,更是对司法公正和效率的保障。

案卷评议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案件质量评估。

这是评估员额法官工作质量的核心内容。

案卷评议会对法官办理的每个案件进行详细的审核和分析,主要关注案件的立案质量、证据收集和分析、法律适用准确性、理据论证的严密性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员额法官的工作表现评定和晋升机会。

第二,合理调度评估。

员额法官要负责合理调度案件的进展和庭审的安排。

案卷评议会将评估法官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审理和处理案件,是否合理安排庭审时间和庭审秩序,是否做到平衡公正地处理各类案件等。

这些评估指标旨在确保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案件的及时审理,提高司法效率。

第三,案件审判质量评估。

除了对案件质量进行评估外,案卷评议会还将评估员额法官的审判质量。

这包括法官在庭审过程中的执法能力、对当事人的公正待遇、对证据的审查和质证能力、对法律的适用和判决结果的合理性等方面。

这些评估指标旨在确保员额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准则,维护司法公正。

第四,研究学习评估。

司法行政机关鼓励员额法官积极参与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案卷评议会将评估法官是否积极参与学术研究,是否关注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是否主动学习和应用新的理论和技能等。

这些评估指标旨在鼓励员额法官不断学习和进步,提高司法水平。

在进行案卷评议时,除了对上述内容进行评估外,案卷评议会还会就员额法官的办案方式、工作作风、纪律情况等进行评估。

这些评估指标旨在促使员额法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确保司法公正和纪律严明。

笔者个人认为,在进行案卷评议时,司法行政机关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要加强内部培训和交流,提高评议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评议水平。

要建立完善的评议指标体系,明确评议的重点和侧重点。

要鼓励员额法官参与案卷评议过程,了解自身工作的优势和不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员额遴选考核评分方案

员额遴选考核评分方案

员额遴选考核评分方案员额遴选考核评分方案在组织管理中,员额遴选考核评分方案是一种重要的工具,用于评估员工的绩效和能力,以确定是否适合晋升或提升至更高级别的职位。

这个主题涉及到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评估两个关键领域,它对于组织的长期发展和人才培养至关重要。

1. 什么是员额遴选考核评分方案?员额遴选考核评分方案是一个综合性的评估工具,旨在衡量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能力和潜力。

这个方案通常由组织内的专业人员或人力资源部门制定,以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评分方案一般会根据公司的需要和职位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和指标。

2. 员额遴选考核评分方案的重要性员额遴选考核评分方案对于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

它能够帮助组织识别出高潜力的员工,为公司的领导岗位进行合适的人选选拔。

这个方案还可以激励员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动力,促使他们更积极地参与工作,并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技能。

3. 员额遴选考核评分方案的设计原则为了确保员额遴选考核评分方案的科学性和公正性,设计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目标导向:评分方案应与组织的战略目标和职位要求相一致,以确保评估的有效性。

- 公正客观:评分方案应始终以客观的标准评估员工的绩效和能力,避免主观偏见的影响。

- 细化指标:评分方案应具备明确的评估指标,细化到能够衡量员工在不同维度上的表现,以提高评估的准确性。

- 时间周期:评分方案需要考虑时间周期的因素,既要有短期目标的考核,也要有长期发展的评估。

- 倡导发展:评分方案应鼓励员工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提升和发展自己的能力,以推动个人和组织的发展。

4. 评分方案的实施和改进为了保证评分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组织应该:- 培训和说明: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说明,确保评估人员对评分方案的使用和操作有充分的了解。

- 反馈机制:建立良好的反馈机制,及时向员工提供评估结果和建议,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表现,并为进一步提升提供指导。

- 定期评估:评估评分方案的有效性和适应性,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以确保其与组织发展的一致性。

江苏员额法官考试试题

江苏员额法官考试试题

江苏员额法官考试试题江苏员额法官考试试题是法学领域的一项重要考试,对于想要成为合格法官的人来说,这是一道必经之路。

本文将从试题的难度、考试内容的变化以及备考策略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江苏员额法官考试试题的难度一直以来都备受考生关注。

试题的难度不仅体现在题目的设计上,还包括对法律知识的要求和应试能力的考察。

一般来说,试题会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多个法律领域的知识,考察考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此外,还会涉及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和判断,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法律推理能力。

因此,考生需要在备考过程中全面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次,江苏员额法官考试试题的内容在不断变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更新,考试内容也在不断调整和更新。

试题往往会围绕当前热点问题展开,考察考生对新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应用。

此外,考试还会注重对实际案例的考察,考察考生对法律条文的灵活运用和对案情的分析能力。

因此,考生需要及时关注最新的法律动态,积累实际案例,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再次,备考策略对于考生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要合理安排时间,制定科学的复习计划。

根据自己的时间和能力情况,合理分配每个科目的复习时间,注重重点和难点的攻克。

其次,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通过解析典型案例,加深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应用。

同时,多做模拟题和真题,熟悉考试的形式和要求。

此外,还可以参加培训班或找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师进行辅导,提高备考效率和质量。

最后,考试中的应试技巧也是备考的重要一环。

首先,要注意审题。

仔细阅读题目,理解题目的要求和限制,避免在答题过程中偏离主题。

其次,要注重答题的逻辑性和条理性。

在回答问题时,要注意组织语言,条理清晰,逻辑严密,避免答非所问或语言不通顺的情况。

此外,要注重答题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遗漏重要内容或给出错误答案。

综上所述,江苏员额法官考试试题的难度较高,内容也在不断变化。

考生需要全面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制定科学的复习计划,并注意应试技巧的运用。

员额法官面试题及答案

员额法官面试题及答案

员额法官面试题及答案一、简介员额法官作为司法体系中的重要一员,担负着执法公正、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使命。

面试是选拔合适员额法官的环节之一。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员额法官面试题目及答案,帮助准备面试的候选人更好地应对挑战。

二、道德伦理与职业操守1. 请您谈谈作为一名员额法官,如何保持职业操守和道德伦理?作为员额法官,职业操守和道德伦理至关重要。

我会始终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准则,以公正、公平、廉洁的原则处理每一个案件。

我会保守秘密,维持法律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我将尽最大努力处理矛盾利益,秉持“公正无私、严谨公平、廉洁高效”的原则来审判案件。

2. 如何处理与律师和当事人的关系?作为员额法官,我会与律师和当事人建立良好的关系。

我会保持专业并尊重当事人的权益,听取他们的陈述并提供有益的建议。

我会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不偏袒任何一方,客观公正地分析案情和证据,并根据法律规定做出裁决。

三、法律知识与能力1. 在审理案件时,如何确保自己的判决具备合法性和合理性?在审理案件时,我会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进行全面的了解和研究。

我会仔细审查证据并进行合法性和可靠性的评估。

在作出判决之前,我会审慎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相关的法律规定、先例判决以及实际情况。

我将尽力确保我的判决合法、合理、公正,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

2. 对于一些具有争议性的案件,您会如何处理?在处理具有争议性的案件时,我将尽力保持中立和客观。

我会认真审理各方提出的证据和观点,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

在做出决策之前,我会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以确保我的判决合法合理,并基于法律规定和先例判例做出准确的决策。

我会尽可能向其他资深法官寻求帮助和意见,以确保我的决策在法律和道德上都是正确的。

四、问题应对能力1. 面对大量工作压力和高强度的工作要求,您如何处理?作为员额法官,我深知这份工作的压力和要求。

我会采取一系列的方法来处理这些压力。

首先,我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高效利用时间来完成任务。

员额法官遴选考试试题

员额法官遴选考试试题

员额法官遴选考试试题员额法官遴选考试试题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员额法官的遴选考试成为了法律界的焦点。

这一考试不仅对于候选人个人的职业发展至关重要,也关系到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的根本利益。

然而,员额法官遴选考试试题的设置和内容一直备受争议。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员额法官遴选考试试题进行探讨,旨在提出一些改进的建议。

首先,考试试题应该充分考察候选人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

作为一名合格的员额法官,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具备较高的法律实践能力。

因此,在试题设置上,应该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既考察候选人对法律理论的掌握,又考察其在实际案件中的应用能力。

例如,可以设置一道案例分析题,要求候选人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和判例,对案件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判断和建议。

其次,考试试题应该注重对候选人的综合素质的考察。

作为一名员额法官,除了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实践能力外,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判断能力、决策能力等综合素质。

因此,在试题设置上,可以适当增加一些综合素质考察的内容。

例如,可以设置一道伦理道德题,要求候选人在面对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时,如何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这样的试题可以更全面地考察候选人的综合素质,为选拔出真正合格的员额法官提供参考。

此外,考试试题应该注重对候选人的专业发展和学术研究的考察。

员额法官不仅要能够胜任日常的审判工作,还应该具备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因此,在试题设置上,可以适当增加一些学术研究方面的内容。

例如,可以要求候选人撰写一篇关于司法改革的研究论文,以考察其对法律问题的深入思考和研究能力。

这样的试题可以更好地促进员额法官的专业发展和学术研究,提高司法水平和质量。

最后,考试试题应该注重对候选人的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察。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员额法官需要具备更加广泛的知识和能力,能够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

因此,在试题设置上,可以适当增加一些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考察的内容。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考试真题2022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考试真题2022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考试真题2022第一部分常识判断1.2022年2月20日,北京冬奥会即将闭幕,中国队以9金4银2铜收官,锁定了北京冬奥会金牌榜()名。

A.第二B.第一C.第四D.第三【答案】:D2.2021年7月14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夏粮喜获丰收,全国夏粮总产量达14582万吨(2916亿斤),比2020年增加296.7万吨(59.3亿斤),增长2.1%。

我国收获了()A.连续第20个夏粮丰收季B.连续第18个夏粮丰收季C.连续第16个夏粮丰收季D.连续第15个夏粮丰收季【答案】:B3.2022年4月6日,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发布《2021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

《2021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显示,经初步核算,2021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90385亿元,比上年增长()A.0.083B.0.073C.0.063D.0.093【答案】:A4.《荀子·儒效》中写道,“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

关于这句论述反映的思想,下列说法错误的是:1/17A.实践决定认识B.人定胜天C.知行合一D.实践出真知【答案】:B5.2022年,陕西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下列与之相关的表述不准确的是:A.西汉霸陵入选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B.汉中绿茶制作技艺入选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C.“长安十二时辰+大唐不夜城”唐文化全景展示创新实践项目入选年度文化和旅游最佳创新成果D.《伟大历程中共在延安十三年历史陈列》《青铜之冠秦陵彩绘铜车马》获得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答案】:B6.马克思主义生命力的根源在于()A.与时俱进B.阶级性与科学性的统一C.科学性D.以实践为基础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答案】:D7.下列中国新石器时代的文化中,位于长江下游的是:A.半坡文化、大坟口文化B.河姆渡文化、大坟口文化C.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D.半坡文化、良渚文化【答案】:C8.如果将豆腐冰冻一段时间再解冻,豆腐内部会出现非常多的小孔。

法官员额面试题及答案

法官员额面试题及答案

法官员额面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法官的职责主要包括哪些方面?A. 审理案件、执行判决B. 审理案件、执行判决、监督法律实施C. 审理案件、监督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D. 审理案件、执行判决、监督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答案:D2. 下列哪项不是法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A.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B. 年满23周岁C.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D. 必须是法学专业毕业生答案:D二、多选题3.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遵守哪些原则?A. 以事实为依据B. 以法律为准绳C. 公平、公正、公开D. 尊重和保障人权答案:A, B, C, D4. 根据法律规定,法官在哪些情况下应当回避?A.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B.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C.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D. 与本案无直接关系,但社会舆论普遍认为其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答案:A, B, C三、判断题5. 法官在任职期间,可以直接或者间接从事经营活动。

答案:错误6. 法官在任职期间,可以接受各种名义的报酬、津贴。

答案:错误四、简答题7. 简述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如何保证审判的独立性。

答案: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保证审判的独立性,具体做法包括: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在审理案件时,应当独立思考,自主作出判断,不受外界不当影响;对于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审判的行为,法官应当坚决抵制。

五、案例分析题8. 假设某法官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时,发现该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是其大学同学,该法官应该如何处理?答案:该法官首先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以避免利益冲突和公众对其公正性的合理怀疑。

如果该法官未主动申请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法官的回避是为了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和法律的严肃性,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六、论述题9. 论述法官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答案:法官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体现在其对于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等方面的关键作用。

员额制法官考试试题

员额制法官考试试题

员额制法官考试试题员额制法官考试试题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也取得了显著进展。

其中一个重要的改革举措就是引入员额制法官,以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

作为选拔员额制法官的关键环节,员额制法官考试试题的设计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员额制法官考试试题的重要性、设计原则以及可能的考题类型。

首先,员额制法官考试试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员额制法官是司法体系中的核心力量,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效率的提升。

因此,员额制法官考试试题的设计必须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估考生的法律知识、专业能力和判断力。

只有通过公正、科学的考试,才能选拔出真正合格的员额制法官,确保司法体系的高效运行。

其次,员额制法官考试试题的设计应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首先,试题应具有一定的难度,既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又要考察其理解和应用能力。

试题过于简单会导致成绩的泛滥,无法区分考生的真实能力;试题过于复杂则容易导致考生的挫败感和失望情绪。

其次,试题应具有一定的实际性,能够反映司法实践中的典型问题和难点。

这样的试题能够更好地考察考生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变能力。

最后,试题应具有一定的多样性,涵盖不同领域和层次的知识。

这样的试题能够更全面地评估考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一些可能的员额制法官考试试题类型。

首先是案例分析题。

这类试题会给出一个具体的案例,要求考生根据所学知识和经验,分析案件的法律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这类试题能够考察考生的综合运用能力和判断力,也能够反映考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其次是论述题。

这类试题会提出一个具体的法律问题,要求考生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论述。

这类试题能够考察考生的思维深度和逻辑严谨性,也能够反映考生的学术研究能力。

最后是选择题和填空题。

这类试题相对简单,主要用于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

虽然简单,但选择题和填空题也是不可或缺的考试组成部分,能够帮助评估考生的基础能力。

综上所述,员额制法官考试试题的设计至关重要。

员额法院考试试题

员额法院考试试题

员额法院考试试题员额法院考试试题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员额法院考试逐渐成为了法律从业人员晋升的重要通道。

这一考试的试题设计不仅要求考生掌握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案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员额法院考试试题的特点和备考技巧。

首先,员额法院考试试题的特点之一是多样性。

试题内容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实务、案例分析等多个方面,形式上涵盖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等多种类型。

这样的多样性旨在考察考生的全面能力,要求他们既能够熟悉法律条文和相关法律知识,又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其次,员额法院考试试题注重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题是这类考试中常见的一种题型,通过给出一个实际案例,要求考生分析案情并给出合理的判断和解决方案。

这种题型旨在考察考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他们能够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到具体案例中,找出问题的关键点并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另外,员额法院考试试题也注重对法律实务知识的考察。

法律实务是指法律从业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所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员额法院考试试题中的法律实务部分涉及诉讼程序、证据收集、法庭辩论等方面的知识,要求考生能够熟悉这些实务知识并能够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在备考员额法院考试时,考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全面掌握法律基础知识。

员额法院考试试题中的法律理论部分是考生必须要掌握的内容,因此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条文和法律理论知识,并进行系统性的复习。

可以通过刷题、做模拟试卷等方式加深对法律基础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其次,要注重实际案例的分析。

案例分析题是员额法院考试中常见的一种题型,因此考生需要多做一些案例分析题,熟悉案例分析的思路和方法。

可以选择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并总结出解决问题的一般方法和技巧。

另外,要注重对法律实务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法律实务是员额法院考试中的重要内容,考生需要熟悉诉讼程序、证据收集、法庭辩论等方面的知识,并能够应用到具体案例中。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法官员额制考试出题与评分情况说明全省首次法官员额制考试已经结束。

根据省院政治部要求,本次考试采用根据给定材料撰写判决书的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为了让选择参加民商法考试的同事们了解采用“微型卷宗”式试题的目的、各考点设置的理由以及评阅试卷的思路,就出题与评分情况向大家汇报如下:一、采用“微型卷宗”式试题的目的对通过司法考试、具有三年以上审判经验的助审员而言,以一纸试卷来考察法官各项能力难以完全避免片面性。

完全考法条记忆,或者完全考法学理论掌握程度,更适合作为考察在校学生知识掌握水平的方法或者作为法律从业者的准入门槛,用来考察具有一定审判经验却整日案牍劳形的法官则不甚客观公平;案例分析、或者以给定案例条件撰写裁判文书的形式,虽然能够考察法官的裁判思路,但审判实务中从来不会有一份已经被准确归纳的现成事实放在法官面前,供法官轻松判断,这种考试方式难以反映出法官证据分析、事实归纳能力以及审判经验丰富程度。

让试题形式尽可能接近法官日常工作样态,可能是相对比较合适的考试方式。

而根据卷宗材料撰写判决书,正是法官每天的重要工作内容,能够比较充分地展现法官的基本功。

因此,我们设计了包含起诉状、答辩状、各方当事人所举证据、庭审笔录在内的“微型卷宗”,将撰写一份判决书所需要的各种要素分散在卷宗里,让法官象工作一样完成考试。

二、考点设置的思考及评分标准一是考察法官对诉辩意见的归纳意识。

对诉辩意见进行适当归纳,是一份有质量的判决书基本撰写要求。

试卷案例中,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提出的主张可以被概括为四点:(1)原被告之间成立了一份收割机买卖合同和保证合同;(2)原告依约履行了付款义务;(3)被告未在履行期内交付标的物,经催告在宽限期内仍未履行;(4)原告要求解除买卖合同。

被告一提出的答辩状虽然很长,但概括起来只有三层意思:(1)认可原告提出的前三点事实;(2)不能履行的原因在于标的物与他人共有而他人反对交付;(3)请求调低违约金。

被告二的答辩状只提出了两个主张:(1)主合同因出卖人无权处分而无效并导致从合同无效;(2)即便从合同有效其亦享有先诉抗辩权。

我们在试卷中设置了相对口语化、层次不甚分明、个别语句前后重复的诉辩意见,用来衡量法官的归纳意识。

如果法官能够按照上述层次进行归纳,不仅文理更加通顺,条理更加清晰。

但有近三分之一的考卷没有作出归纳,甚至连前后重复的语句都照抄不误,不仅影响判决书的严肃性,也因为照抄那么多原话而手酸。

二是考察法官对争议焦点的归纳准确度。

试题案例的争议焦点应该有三个:一是主合同效力是否因被告一的无权处分行为导致无效;二是被告一关于调低违约金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三是保证合同的效力以及被告二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性质。

法官归纳争点容易犯的两个错误在答卷中都有体现。

一是遗漏争点。

有的法官遗漏了合同效力这一全案逻辑推演前提性的争点。

二是归纳得过于宽泛,导致争点归纳失去明确判决书说理重点的意义。

答卷中,有的将被告二的保证责任问题归纳为“被告二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而根据被告二的答辩意见,他还提出了先诉抗辩权问题,这就不是“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所能囊括的了。

三是考察法官对有争议证据的分析意识与能力。

在合伙关系是否成立问题上,被告方举出了合伙协议、汇款记录、购机发票三份书证和合伙人的证言,原告对于上述证据并未明确表示认可。

换言之,该部分事实并非各方均无异议的事实,需要法官对证据作出分析认定。

部分法官对被告对合伙关系成立的举证从是否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进行分析,也有的法官未作任何分析迳行作出认定,导致得分出现差距。

四是考察法官运用审判经验解决问题的能力。

我们在考题中设置了原被告双方就收割机在收割季节每日收益的不同陈述,并在分别支持原被告的证人证言内容中设置了不同的陈述角度。

支持原告关于每日1400元收益陈述的证人有曾经经营收割业务的经历,但弱点是当年没有从事收割业务。

支持被告关于每日1200元收益陈述的证人证言的优势是当年和前一年都亲自从事收割业务,弱点是并非经营者而是受雇于人。

不少法官选择支持其中一方陈述,但因没有阐明不支持另一方的理由而被扣分;但是,有的法官成功地回避了选边站队的风险,以“双方证人对收益的陈述仅仅相差200元,而因收割机经营业务收益因经营方式、成本不同而存在此种幅度的差异属于正常现象,双方证言均予以采纳,据此酌定每日收益为1300元”的理由作为判决依据。

这是丰富审判经验在判决书中的具体体现。

五是考察法官对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掌握程度。

前述关于收割业务每日收益的双方证人与事实的接近度各有优势也各有弱点。

我们尊重法官对此形成的心证,也赞赏回避风险的审判经验和智慧,但是,还应当有一个解决方案,就是进行举证责任分配。

关于违约金调整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违约方对于违约金约定过高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非违约方主张违约金约定合理的,亦应提供相应的证据。

”根据该指导意见,在违约金调整问题上,结果意义上的举证责任应当分配给违约方。

为数不多的法官对此作出了很精彩的回答:“双方的陈述和证人证言均未形成证据优势,难以判断哪一种主张具有更大的可能性,应当由违约方即被告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由于原告自认每日收益为1400元,对该主张本院予以采纳。

”可能有的法官不清楚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在2009年有过这样的指导意见,但是这不应当妨碍法官根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来得出同样的结论。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一条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这个规则应当被法官内化于心,一位受过长期训练、有过一定办案经验的法官应当具备这种“法感”。

六是考察法官对重要实体法的了解和掌握水平。

由于规定本次考试为大民事法官采用同一份试卷的闭卷考试,我们选择了最具共性的买卖合同,涉及的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一十四条、担保法第五条、第十九条、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二十九条,均为合同法总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常用或者非常重要的法条,在考卷中占据了重要的评分比例。

在答卷中,大部分法官能熟练运用上述法条进行分析说理。

但也有部分法官对这些法条缺乏应有的了解。

在无权处分对合同效力的影响问题上,少数法官显然不知道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这种非常重要的裁判规则;一些法官虽然知道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中“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规定,但出现了仅支持实际损失30%的理解错误;个别法官甚至张冠李戴,把担保法司法解释中关于“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理解为违约金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即不应调整。

七是考察法官对要件裁判方法的掌握程度。

2010年以来,邹碧华法官的“要件审判九步法”一直是全省民商事法官培训的重要内容,也是学习邹碧华法官燃灯精神的具体要求。

要件裁判方法的要义在于,任何请求权要获得支持的前提是必须有相应的请求权基础。

答题中不少法官沿着“合同有效——卖方违约——卖方向买方返还货款——赔偿违约金”的路径进行说理。

但是,并非卖方一旦违约就一定导致买方即产生返还货款的请求权,返还货款请求权必然以解除买卖合同为请求权基础,更加严密的思路是“合同有效——卖方违约——合同解除——返还货款——赔偿违约金”。

不少法官遗漏了这个答题点,这也反映出部分法官对要件裁判方法的掌握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关于合同解除的事由,以下两种答案我们都认为是正确的:一是认定卖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经催告在宽限期内仍未履行,买方获得解除权;二是认定双方就合同解除协商一致。

有的答卷认为卖方的违约导致买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从而使买方获得解除权,这种逻辑的严密性较上述两种答案稍逊一筹,因为收割机并非一次性使用物品,当季不能收割小麦不等于之后收获季节中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另外,对于合伙关系的认定问题,有的法官以“合伙关系是否成立对合同效力认定与被告民事责任承担不产生影响”的理由对相关证据不予分析,我们认为这也能体现出这位法官较好的要件分析意识。

八是考察法官在裁判案件过程中的思维缜密度。

确有部分法官因为不知道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关于无权处分对合同效力影响的裁判规则,导致在违约金调整、从合同效力认定等一系列问题的回答上出现偏差。

可以分为两种类型:有的在认定合同无效的前提下,认定违约金条款亦无效从而不产生调整违约金问题,并进一步认定从合同无效、保证人承担不超过主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三分之一赔偿责任。

而有的法官一方面认定主合同无效,另一方面却将合同法第九十八条关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的规定错误理解为“合同无效不影响合同中违约金条款的效力”,认定违约金条款有效并进行相应调整,还有的认为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并不因此无效,仍然判决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我们认为,前者尽管对合同效力认定错误,但保持了裁判逻辑的一致性,后者尽管在裁判结果上更加接近正确答案,但思路缜密度与前者相比存在差距,因此对后者的答案扣分更多一些。

九是考察法官法官对自由裁量权的把握水平。

关于违约金调整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仅仅是规定了在一般情形下认定违约金过高的判断标准和调整规则,并不排除法官在一定情形下不受“超出实际损失30%”限制进行认定和调整。

答卷中有的法官明确提出考虑资金占用成本、当事人过错程度等理由,在实际损失的30%以上作出调整,有的法官则考虑到由于卖方的违约也同时节省了买方本应付出的人力成本,而作出较大幅度的向下调整。

我们认为,自由裁量并非任意裁量,裁量理由应该公诸于众。

对于上述明确说明各自裁量理由的答案,我们根据裁判理由的说服力都给予了相应的分数。

十是考察法官在裁判文书细节上的仔细程度。

判决书有较为严格的格式要求,有必不可少的要素必须载明。

有的法官遗漏了诉讼费负担;有的在没有全部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情况下仍然让被告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有的遗漏了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后果释明;有的在首部漏写了委托代理人等等。

虽然占分值很低,但也能反映出法官工作习惯好坏和细心程度高低。

在文书结构安排上,有的法官按照“首部——审判过程——原被告诉辩意见——各方共同认可的事实叙述——争点归纳——对有争议事实的证据分析与认定——说理——判决主文”的顺序安排文书结构,既符合阅读习惯,也节约了大量书写时间,做到了详略得当。

更多的法官采取了“首部——审判过程——原告诉称——原告举证——被告质证意见——被告辩称——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意见——法官认证结论——本院查明事实叙述——焦点归纳——裁判说理——判决主文”的模式,显然后者的篇幅远长于前者,而且在各方共同认可的事实与证据上耗费了不少不必要的笔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