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人合一”看人与自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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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人合一”看人与自然关系
人与自然的关系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基本问题,而该问题的核心思想就是“天人合一”。“天人合一”思想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统一,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现如今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现代工业文明与科技文明给人与自然的关系带来了越来越多的负面影响,重新审视“天人合一”思想,并以其作为我们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准则,不失为我们今后继续深入良性发展的好方案。
作为中华民族五千来的思想核心与精神实质,“天人合一”思想经历了漫长的逐渐演化的过程,其提出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早在西周时期,天就被认为是有意志的人格神,是自然和社会的最高主宰,天人关系即神人关系,而后老子,庄子等人对其作出了完整阐述的,到汉代,董仲舒将研究天人关系引入了儒家的基本思想中,在随后的历史发展中,“天人合一”思想又由朱熹,刘禹锡等人对其作出了进一步的完善,成为了无论佛道都极为推崇的思想内核,进而构成了中国文化的主体。
“天人合一”中天的含义大致可分为三个部分,即意志之天,义理之天和自然之天。
意志之天,即宗教意义上的天,以董仲舒的神秘主义的主宰之天为代表。这里的天,指的是超自然的神灵力量。董仲舒的观点包括,“道之大,源出于天”,“天地者,万物之父母也”等。这是一种宗教唯心主义。而天人合一的概念意味着,人不能违背与天,必须和老天的旨意保持一致。意志之天思想的代表人物还有先秦时期
的孟子,荀子等。
义理之天,就是道德含义对天的理解,是以孔子、孟子、朱熹为代表人物的具有伦理意义的的天。就如中国人长挂在嘴边的天地良心,对极端错误的事情说说的伤天害理中的天。在这种含义之下,天人合一就意味着,人的言行必须合乎道德规范。如果违背道德规范,便会被万民唾弃。
自然之天,以老子、庄子、柳宗元、刘禹锡为代表,是指自然的本性、状态,与地相对,就如我们生活的环境以及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自然资源,这都是属于自然之天的范畴,而天人合一这意味着人与自然是息息相通的一体,人类必须认识自然,合理利用自然,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这也就是我们现阶段所要关注的重点。
地理环境是自然条件中的重要组分,必须结合当前的地理环境合理开发利用大自然,能否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很大程度取决于能否提高自然资源的利用率,这必须依靠“天人合一”思想的有效指导。
人于自然是一对矛盾统一体,一方面,人类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人类脱胎于自然亦即人类本就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因此人类必须更好的认识自然,融入自然;而另一方面,人类又必须不断否定当前自然,并且不断改变自然,以期使其更好地提高我们生活生产力,进一步改善生活自量。而地理环境在这一方面更是有着直观的表现,就如俗语: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地理环境直接影响着一地的文化氛围与人们的生活习性,同时地理环境的不同又造成资源分布的差异,进而直接影响生产力的高低,因而必须结合天人合一
思想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最大程度利用好地理环境谋求最大的发展动力。
为了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首先必须确立现代意义上的自然观,真正视人类与自然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整体,从整体上把握住规律,并以此作为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基础,比如在对地理环境的开发方面,必须因地制宜,不得盲目地改造周边环境。其次,必须走出“人类中心”的误区,建立人与自然全面和谐共处和协调发展的关系。人类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不是万物的尺度,人类的认识毕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况且人类的认识正确与否、能否得到完善和发展,不能离开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尤其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更是离不开人与自然的联系,在当今世界变革的大潮中,新出现的诸如“大科技观”、“可持续发展观”、“生态价值观”等等,这些结合了“天人合一”思想的新理论,就是对“人类中心论”的否定,是值得推崇与进一步发展的。其三,必须全方位的探讨自然的价值。不仅要征服自然、利用自然,从自然中获取有利于人类发展的使用价值,同时要善待自然、保护自然、尊重自然。要树立大价值观思想,在评价一切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时,不仅要考虑其经济价值,更要考虑其生态价值;不仅要考虑眼前价值,更要考虑长远价值;不仅要考虑从自然中所得,还要考虑如何回报自然等等。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