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库银联网三方协议签定样例及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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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库银联网三方协议签定样例及填写说明

网上报税实时缴税协议书协议编号:0000000001

(第一联甲方留存)

甲方(地税局):大连市中山区地方税务局联系电话:82691111

乙方(纳税人):大连A公司联系电话:82692222

丙方(银行):中国银行A支行联系电话:82693333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准确、安全、及时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及《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管理办法》,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有关网上申报实时缴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网上报税实时缴税:乙方通过甲方网上报税信息管理系统和税、库、银联网系统,以实时划款的方式进行税(费)款的申报、缴纳。

数字证书(CA):甲方认可的大连市数字证书注册中心签发的数字证书。

指定账户:乙方在丙方开立的并向甲方备案的用于网上报税实时缴税的唯一人民币结算账户。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并负责协调税、库、银联网系统正常运行。如网上报税系统因故无法正常运行时,应及时告知乙方采取其他方式申报缴税。

2、保证网上报税系统数据稳定安全,不得对数据进行任何修改。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误扣乙方账户存款,由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的申报资料和网上申报实时缴税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本协议的规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协议的规定,追究乙方责任。

5、甲方根据税收管理的需要调整了乙方的主管税务机关,由甲方调整相关数据,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依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纳税申报内容和申报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手续,采用委托缴税方式在其指定账户(户名全称):大连A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A支行,账号:804025838908091001 中划转税(费)款。乙方保证指定账户名与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名称完全一致(乙方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通过个人账户缴纳的除外),保证纳税申报数据的完整、真实、准确、及时。

2、乙方应遵守税务机关制定的与网上报税实时缴税相关的各项规定,使用有效的数字证书(CA)。

3、使用数字证书(CA)的,则每次申报完成后必须下载申报回执作为申报凭据;未使用数字证书(CA)的,申报凭据则以甲方计算机系统储存的数据为准。

4、保证指定账户留有足够余额划转税(费)款,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如需变更付款银行或账号的应与甲方、丙方重新签订协议。

6、乙方在纳税申报期内无论有无应缴税款均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7、乙方如需终止网上报税实时缴税方式,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终止协议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终止本协议。

8、乙方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缴税银行或指定账户的,应书面通知甲方、丙方,终止履行本协议。变更后如需继续进行网上报税实时缴税的,应重新签订协议,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丙方,造成未按期申报缴税的,乙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丙方权利与义务

1、保证实时划款系统正常运行,因故无法正常运行时,应及时告知乙方采取其他方式申报缴税。

2、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确认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合法有效。

3、丙方在接到甲方有效的实时划款指令后,应确认乙方账户存款余额大于划款金额,并根据指令要求从乙方指定账户划转税(费)款,同时,将划款的结果信息即时发送给甲方,再由甲方将划款结果信息发送给乙方。丙方划转税(费)款成功后,应为乙方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作为缴纳税(费)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4、丙方未接到甲方指令而对乙方指定账户进行划款操作,或未按甲方指令的数据内容在乙方指定账户进行划款操作,或对乙方的非指定账户进行划款,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指定账户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变更的,由丙方通知甲方调整相关数据,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五条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如因政策调整等情况,本协议与调整后的政策或规定不符的,按有关政策或规定执行。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应全面、真实的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注销税务登记,本协议即自行失效。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大连市中山区地方乙方:(签章)大连A公司公章丙方:(公章)中国银行

税务局公章A支行章

征收机关代码:22102020000纳税人识别号:210282422433949清算行行号:104222017850

地址:中山区中山路1号地址:中山区中山路2号地址:中山区中山路3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印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2008年5月28日2008年5月28日2008年5月28日

三方协议信息采集表

三方协议填写说明

1、签定协议的三方必须准确的填写与自己相关的内容,如填写错误,由税务机关发起重新签定。

2、信息采集表中的三方协议号需以三方协议上印制的编号为准,长度为10位;征收机关代码,长度为11位,各基层局代码唯一;纳税人识别号以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为准,长度为15位;纳税人名称为纳税人的全称。

3、信息采集表中商业银行行号、开户行行号、清算银行行号长度均为12位由各商业银行提供,纳税人账号需要填写完整(包含前校验码)。

4、各商业银行若不能7*24小时进行实时划款,请在三方协议备注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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