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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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2.12•【字号】铜政〔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铜政〔2024〕8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铜陵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陵市人民政府2024年2月1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投资决策第三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铜陵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安徽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预算安排的资金主要包括:(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和其他专项建设资金;(二)政府依法举债取得的建设资金;(三)行政事业单位经批准用于项目建设的资产置换收入、部门预算(结余)资金、非税资金等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积极发挥政府投资资金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上述规定的领域。

根据国家、省评估调整要求,不断优化投资方向和结构。

第四条政府投资应当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

加强项目投资论证,按要求组织开展财政承受能力和债务风险评估。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民论坛有关工作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民论坛有关工作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民论坛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04•【字号】铜政办[2009]1号•【施行日期】2009.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民论坛有关工作的通知(铜政办〔2009〕1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民论坛自开通以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通过论坛主动与网友加强沟通、了解民意、改进作风、提高服务、完善决策。

但也有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待网友的意见建议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反应滞后、回复时效差、重回复轻落实等现象。

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市民论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网友的意见和建议政府部门和单位通过网络与市民加强沟通、回复市民的意见建议是互联网时代的一项新生事物,也是我市近年来推进政务公开、改进机关作风、服务市民、完善政府决策的一项创新举措。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网友反映的民声民情,通过市民论坛与网友加强沟通交流,并推动了不少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市民论坛已成为了解民意、服务市民的重要平台。

因此,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舆情民意,把认真听取网友意见建议,解决反映问题,吸纳好的建议,做好回复工作当作提高政府效能、推进政务公开和服务市民的重要抓手,放到突出的位置。

二、认真做好网友意见和建议的回复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网友意见建议回复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制度,明确责任,落实专人,采取切实措施,解决网友反映的问题,吸纳好的建议,确保回复工作的及时和实效。

要安排专人每天定时在市民论坛上浏览网友的意见建议,对涉及本单位的意见建议要主动搜集,及时解决,并通过市民论坛及时回复。

对网友反映的批评意见、咨询投诉等问题,要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确因种种原因一时难以做到的,也要及时回复、做好解释,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网友以论坛短信反映的意见建议(网上投诉)也要予以重视并及时回复。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系统会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系统会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系统会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27•【字号】办〔2015〕31号•【施行日期】2015.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政府系统会议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办〔2015〕31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铜陵市政府系统会议管理工作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27日铜陵市政府系统会议管理工作规定为规范会议管理,优化会务组织流程,提高政府系统会议管理水平和实效,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细则要求,政府系统会议按照精简、高效、务实、节约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逐级审批,分层次组织。

第二章会议审批管理第二条政府系统会议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一)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1.贯彻国务院、省政府重要会议(包括电视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精神的会议;2.对全市性工作进行动员或部署的会议;3.涉及多部门工作、需要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专题会议、领导小组会议;4.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其他会议。

(二)以市政府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1.部门布置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的工作会议;2.部门业务会议;3.行业性或专项性表彰会议和动员会议;4.涉及多部门、可由部门联合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政府系统会议按照职责权限,分级审批。

(一)市政府召开、由市政府办公室承办的会议报批程序:1.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等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提出会议建议方案,经市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初审,报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提请市长审批。

2.市政府负责同志安排的专题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提出会议建议方案,经市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初审,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审核后,提请市政府负责同志审批。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27•【字号】铜政办〔2016〕120号•【施行日期】2016.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办〔2016〕120号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9月27日铜陵市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为适应社会老龄化发展态势,加快“健康城市”建设,提升居民幸福指数,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6〕19号)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创新机制、市场驱动,多管并举、融合发展”的服务模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通过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医疗资源在医养结合中的支撑作用;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协调医保政策对医养结合过程中老人疾病治疗的保障功能;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养老服务网络,初步达到“健康管理在身边、保健康复在身边、小病治疗在身边”。

到2017年底,医养结合支撑体系初步建立,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的医养结合机构。

现有养老机构100%实现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引领,试行“1+1+2”服务模式,全面推进居家医养结合;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以上,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

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审批、管理、实施,保障社会治安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指根据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预先制定的、包括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对措施和应急组织等内容的文件。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措施是指应急管理部门、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
(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结合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细则,根据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可能造成的危害、应急措施、应急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和评估等内容。

(三)各级政府应当根据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细则,根据自身职能和责任范围,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3.27”挤压事故警示函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3.27”挤压事故警示函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3.27”挤压事故警示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23.04.04•【字号】•【施行日期】2023.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3.27”挤压事故警示函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应急管理局:3月27日,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炼钢车间电气作业人员在行车轨道梁上安装限位警示灯过程中发生一起行车挤压事故,造成2人受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分别批示,要求切实做好预防机械伤害事故的工作部署,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同日,河北省沧州市沧县一废弃冷库在拆除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1人死亡。

以上事故暴露出企业对检维修、涉及危险物品工业管道拆除、更换等高风险作业风险辨识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违章作业等突出问题。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工贸企业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强对机械设备设施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工贸企业高风险作业安全监督检查,以强督导、严执法推动各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坚决防范同类型事故反复发生。

现提出如下工作警示:一、继续强化对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工贸企业进一步加强对有限空间、动火、临时用电、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全面辨识有限空间、检维修等特殊作业安全风险,科学制定作业方案,强化作业现场警戒、监护,严格实施作业票管理,落实作业全过程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严禁未经审批盲目作业。

二、进一步加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工贸企业要全面辨识、分析、评估企业不同机械设备操作安全风险点,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一是凡距操作者站立面2m以下的设备外露旋转部件均应设置齐全、可靠的防护罩;防护罩、盖、栏的安装应牢固,无明显的锈蚀或变形。

二是各类行程限位装置、过载保护装置、电气与机械联锁装置、紧急制动装置、声光报警装置、自动保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规范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规范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20•【字号】铜政办[2009]49号•【施行日期】2009.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规范的通知(铜政办〔2009〕49号)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铜陵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我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其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制订本规范。

一、工作职责(一)负责对群众来电的记录、答复、分类、转办、协调、督查、催办、反馈和统计分析归档工作;(二)向有关单位交办群众来电或投诉的问题,并督促办理;(三)对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或涉及多个部门责任不清的问题,除属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的以外,可直接或会同有关单位共同调查,协调处理;(四)负责对各单位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奖惩工作;(五)负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定期编发社情民意方面的信息简报,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服务;(六)负责处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受理范围(一)社会生活中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需要政府解决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等;(二)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城市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有关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四)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如属对党委、人大、政协、部队、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引导来电人向有关机关和部门反映;属信访方面的问题,可引导来电人向信访部门反映。

三、工作原则(一)群众满意原则。

安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安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安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1. 引言突发事件是指在没有预料到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事件,由于其突发性、不确定性和紧迫性,容易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巨大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和处理安徽省内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公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本文将编制安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目的和原则2.1 目的本预案的目的是为安徽省政府和各级政府部门提供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确保应对工作的迅速、有序和高效进行。

2.2 原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基于事实和科学,合理划分阶段和措施。

•重视预防和应对相结合,兼顾应急资源调度和问题解决。

•注重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保障应急工作的高效进行。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执行应坚持公开透明和及时报告原则。

3. 应急预案编制流程3.1 突发事件分类和风险评估根据安徽省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对每种类型进行细化划分,分析其潜在风险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制定相应应对策略。

3.2 编制预警和监测措施建立科学有效的预警监测系统,包括天气、地质、环境、社会等多个方面的监测手段和技术手段,及时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预警信号,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3.3 制定应急组织机构和责任人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行业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建立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快速响应和有效协调。

3.4 确定应急资源和物资储备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规模,制定相应的应急资源调度和物资储备计划,包括应急通信设备、医疗救援设备、食品药品等。

3.5 制定预案演练和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和培训活动,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熟悉应急预案和流程。

3.6 修订和完善预案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和经验总结,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其适应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

4. 应急预案执行流程4.1 突发事件预警和通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的预警信号,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报上级和相关单位。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重要文稿起草制度的通知-铜政办〔2016〕93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重要文稿起草制度的通知-铜政办〔2016〕93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重要文稿起草制度的通知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重要文稿起草制度的通知铜政办〔2016〕93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政府重要文稿起草制度》业经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3日市政府重要文稿起草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重要文稿起草流程,按照“敏、谋、新、实、特”的要求,做好文稿起草工作,增强文稿的战略性、思想性、指导性、政策性和前瞻性,提高文稿质量,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重要文稿范围本制度所称市政府重要文稿主要包括以下九个方面:(一)《政府工作报告》;(二)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市委全委会、政府全体会、经济社会发展务虚会、经济形势分析会等全市综合性会议上的讲话;(三)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综合性规划、意见、决定;(四)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等相关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在全市专项工作会议、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上的讲话;(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全国、全省各类会议的发言、经验交流材料;(六)省政府领导来铜调研市政府汇报材料;(七)市政府就重大规划、重要立法所作的说明材料;(八)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材料;(九)其他重要文稿。

二、重要文稿职责分工重要文稿起草实行全程全权负责制,做到谁牵头、谁起草、谁修改、谁送审。

(一)《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市委全委会上的讲话,由市政府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牵头,抽调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办公室以及市直相关部门起草人员成立写作专班,集体研究起草。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8.20•【字号】办〔2018〕100号•【施行日期】2018.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8月20日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实施方案重大项目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项目谋划是推进项目建设的基础条件。

为用足用好国家政策机遇,切实增强全市项目建设基础,积聚经济社会发展后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落实“聚焦四美、实现四高”发展战略,紧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谋划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意义的重大项目,深入实施、积极转化,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长江经济带水清岸绿产业优铜陵样板积蓄后备力量。

(二)工作原则1.点面结合。

统筹战略与全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开展项目谋划工作;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和市发展需求,重点谋划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较大影响力的重大产业类、基础设施类项目。

2.远近并重。

统筹当前与长远,立足现状,谋划一批具有现实性、科学性,近两年具备实施条件的重大项目;适度超前,谋划一批具有前瞻性、引领性,3—5年内有望转化的重大项目。

3.条块联动。

统筹市直部门与县区、园区,市直部门结合行业职能,重点谋划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利全局的重大项目;县区、园区根据自身定位,重点谋划一批提质量、促集聚、优环境的重大项目。

二、目标要求(一)工作目标明确项目谋划工作“4361”目标体系,即:2018年新谋划入库项目400个以上,深度谋划的项目比例不低于30%,其中,产业类项目比例不低于50%,总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不低于50%,总投资2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10个。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的意见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的意见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24•【字号】铜政办[2010]22号•【施行日期】2010.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的意见(铜政办[2010]22号)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及时分析和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年工业总量过千亿目标的顺利实现,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完善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制度(一)定期调度制度。

市政府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会,通报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现场协调解决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就重点工作进行部署(经信委负责会议组织准备工作,并负责汇总整理企业反映问题)。

(二)分级调度制度。

市经信委负责调度全市重点工业企业,按月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分析;联合发改、统计、财政等经济管理部门,及时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进行调研,全面系统地分析影响经济运行的各个要素,对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研究,及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负责调度、监控本辖区内工业企业运行情况,并将月度工业经济运行分析(本辖区工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工业投资进展情况;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等),于每月10日前报送市经信委经济运行局。

各有关企业负责本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月度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企业重大投资技改项目开工、投产情况;非正常停产、开工不足、由盈转亏的原因;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等),并于每月5日前分别报送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工业经济主管部门和市经信委。

应急预案指令化

应急预案指令化

指令编号:应急〔2024〕001号发布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24年3月15日一、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布本指令。

二、应急响应启动1. 启动条件:当我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可能造成或者已经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等情况时,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启动本应急预案。

2. 启动程序:(1)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密切关注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现符合启动条件的事件,立即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2)市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及时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3)经市政府批准,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启动应急预案的指令。

三、应急响应等级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和四级响应。

1. 一级响应:适用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

2. 二级响应:适用于较大突发事件。

3. 三级响应:适用于一般突发事件。

4. 四级响应:适用于较小突发事件。

四、应急响应措施1. 信息报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2. 应急处置:(1)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2)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救援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资源充足。

(3)加强现场救援,做好伤员救治、疏散安置、物资供应等工作。

(4)加强社会面管控,维护社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 应急保障:(1)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2)保障应急救援队伍、装备、车辆等资源。

(3)加强应急资金保障,确保应急响应工作顺利进行。

4. 应急恢复:(1)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工作,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2)加强受灾群众救助,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违法建设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18〕11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违法建设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铜政办〔2018〕11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违法建设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违法建设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违法建设认定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铜陵市违法建设认定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规范城乡建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违法建设的认定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未经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建部门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及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

第四条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城乡规划合法性认定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不动产权属及土地使用的合法性认定工作,住房城建部门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合法性认定工作,城管执法部门负责违法建设的处理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铜陵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所辖区域违法建设的调查上报工作,以及建设单位和个人不能提供合法证件的雨棚、披屋、门楼及大型户外广告等建设(含正在施工)的直接处理工作。

第二章认定处理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乡规划部门认定为违法建设:(一)城市、镇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二)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性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性建设的;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建设;(四)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建设;(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建设。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考评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0]3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考评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0]3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考评工作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考评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0〕3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信息报告工作,是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关键。

为进一步增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敏感性、主动性和时效性,决定从2010年4月起,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实行考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对象(一)各市人民政府。

(二)省有关部门。

(三)各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信息报告要求(一)信息报告的范围。

1.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

2.较大突发事件信息。

3.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敏感人群的事件信息。

4.对尚未发生但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苗头性信息,以及重大隐患信息。

(二)信息报告的时限。

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较大突发事件在事发后4小时内,有关市、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要向省政府报告;敏感信息应及时报告。

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进行书面报告的,可先电话报告,随后再书面报告。

(三)信息报告的要素。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同时,根据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等情况以及可能衍生的新情况,及时续报事件进展情况,直至事件处置结束。

三、考评方法(一)按月通报。

每月10日前,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安徽应急管理工作》的形式,将上月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情况予以通报。

(二)年度考评。

年度考评实行100分制,其中20分为各信息报告主体工作量考评分,80分为基准分。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10•【字号】皖政办[2013]41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3〕4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2月10日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本省范围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评估、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其具体分类和内容依据国办发〔2013〕101号文件确定。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负责制定本辖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规划,具体指导、监督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修订、宣传、培训等实施工作。

第二章预案编制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或本部门、本行业的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或本部门、本行业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5]59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5]59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5]5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处理松花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件的情况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杜会的要求,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切实把加强安全生产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

为贯彻通报精神,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及时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市要立即对各类重点污染源、排污沟、放射源及危险化学品等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查找问题,堵塞漏洞,及时消除和防范安全隐患。

要加大对水、大气环境的监测力度,加强对居民集中区、江河流域沿岸、水源地上游等地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管,切实防范各类环境事故的发生。

省环保局要加强督促和指导,并于12月中下旬对各地排查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二、省环保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全省化工(包括石油化工)、冶炼、制药等重点行业及放射源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各市要制定或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各类重点污染源、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及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纳入应急管理体系;督促所辖县(市、区)、重大危险源所在企业和单位抓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市、县级应急预案要分别于2005年12月底前和2006年1月底前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施行。

三、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各地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各项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2023年安徽省铜陵市警察招考公安专业科目预测试题(含答案)

2023年安徽省铜陵市警察招考公安专业科目预测试题(含答案)

2023年安徽省铜陵市警察招考公安专业科目预测试题(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10题)1.公安机关刑事案件调查过程中的下列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表述是:A.询问证人可以书面传唤其到派出所B.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能通知其老师到场C.讯问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派出所办案区进行D.讯问异地与案件有关联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进行2.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刑事执法工作?( )A.国外安全保卫工作B.刑事侦查工作C.刑事强制工作D.羁押工作与执行刑罚工作3. 公安机关承担的专政职能是()的必然体现,公安机关专政职能的削弱,就意味着国家专政职能的削弱,它必将影响到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安定,关系到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巩固。

A.公安机关性质B.公安机关任务C.公安机关武装性质D.公安机关为人民服务原则4.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可以()。

A.当场予以纠正B.给予处分C.立即带离现场D.实行禁闭5.关于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理解错误的是( )。

A.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一切法律规则的核心内容B.法所运行的整个过程均围绕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展开C.在任何历史时期,权利总是第一性的,义务总是第二性的D.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区别6.某市突降特大暴雨导致市中心广场地下商场漫水,导致正在购物的人群蜂拥至南入口,在上、下楼梯处形成密集的反向人流,极易发生大规模踩踏事件。

已经下班着便装的民警小张刚好路过此地,小张的恰当做法是:A.迅速离开危险之地B.迅速报警,转身离开C.组织群众,抢救财物D.迅速报警,组织疏导人群7.下列关于赔偿请求人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的说法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赔偿请求人应当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最先侵权的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B.赔偿请求人应当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最先被确认违法的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C.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要求赔偿D.应当由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协商确定8.甲用伪造的乙公司公章,以乙公司名义与不知情的丙公司签订食用油买卖合同,以次充好,将劣质食用油卖给丙公司。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前做好低温雨雪灾害性天气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铜政办〔2016〕134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前做好低温雨雪灾害性天气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铜政办〔2016〕134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前做好低温雨雪灾害性天气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前做好低温雨雪灾害性天气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铜政办〔2016〕134号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时值冬季,低温雨雪灾害性天气发生几率增加。

根据《铜陵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现就提前做好低温雨雪灾害性天气防范应急准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行包保负责制,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区政府、各园区及市相关部门要完善应急预案,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包保负责,确保交通不中断,确保群众安全出行。

境内三条高速由市公安局负责落实,国、省干道,铜陵长江公路大桥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

城市主次干道由市住房城建委负责落实。

县乡公路、车站码头、城市立交枢纽、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居民小区道路、游园广场、农贸市场等积雪清扫由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临街经营户“门前三包”由市城管局负责落实。

市直各部门责任区域由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督促落实。

请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除雪机械设备、清扫工具应急装备和工业盐、融雪剂、防滑链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并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备。

二、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措施落实。

一是要做好校舍、医院、敬老院、工业厂房、危旧住房、棚户区、临时建筑工棚、温室大棚、加油站、加气站、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隐患排查,采取加固防塌、临时关闭、除雪减压、安置转移等措施,对危险地段要设立警示标志,安排专人值守,防止次生灾害事故发生。

各级民政、教育、住建、卫生、农业、商务、国土、安监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应急预案签发

应急预案签发

文件编号:应急字〔2023〕001号签发单位:XX市应急管理局签发日期:2023年3月15日一、背景为提高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XX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现将本预案签发如下:二、预案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XX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3. 《XX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4. 国家和省、市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5. 我市实际工作需要三、预案编制目的1. 明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工作职责和程序。

2. 提高我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3. 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四、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五、预案主要内容1. 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各专项工作组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2. 应急响应程序: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影响范围,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启动程序、信息报告和处置措施。

3. 应急处置措施: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现场救援、物资调拨、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4. 应急恢复重建:明确突发事件后的恢复重建工作原则、目标和措施,确保受灾地区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 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保障、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的要求。

六、预案实施与监督1.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实施,将其纳入日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2.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应急预案的监督检查,确保预案的落实和实施。

3.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附件1. 应急预案组织体系图2. 应急响应流程图3. 应急处置措施清单八、签发本预案经XX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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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的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铜政办[2009]2号
【发布部门】铜陵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1.05
【实施日期】2009.0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铜政办[2009]2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时值冬季,春节临近。

为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央、省有关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今冬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及暴风雪防范应对工作。

据国家气象局预报,今年1月,长江中游地区气温比常年偏低,部分地区可能发生低温雨雪灾害。

国务院应急办、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吸取2008年初的教训,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研究应对防范工作。

为此,市政府要求县、区政府及市气象、交通运输、公安、城建、
市容管理、民政、卫生、粮食、商务、物价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密切监测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做好恶劣天气的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

同时,要加大生活必需品调配和应急物资储备力度,保障城乡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一旦灾情发生,立即组织除雪、除冰、解冻和清障工作,确保城市道路、干线公路畅通,确保人员及时疏散,有序流动,确保水、电、气等正常供应,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秩序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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