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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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指出,“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中央1号文件为做好新形势下农村金融工作指明了方向,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农村金融肩负着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和使命。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新体系,已经成为当前农村金融改革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农村金融体系面临很多问题,如金融支农不足,金融产品单一,特别是农村金融和城市金融比起来,最具体的表现还是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那么造成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是什么呢?
一、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
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服务功能不强、服务需求难以满足,尤其是贷款难、结算难的问题较为突出。深入剖析这些现象,其实质是资金、人员和科技手段等制约因素的影响,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不足。
(一)资金供给能力不足,涉农资金投入受限。
一是农业为弱质产业,投入多、产出少,导致农村资金先天性匮乏。二是金融机构商业化取向和乡镇财政的普遍困难,导致农村发展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三是由于农村基层金融机构赢利能力低于城镇,尤其是小额农贷管理成本较高,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定位不在乡村,导致资金背农化倾向较为明显,影响了涉农资金的有效投入。四是由于结算功能、行业品牌的影响,导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金实力有限。
(二)服务人员力量薄弱,金融覆盖明显缺失。
由于农村金融资源匮乏、经营成本偏高,银行企业本质决定了其将服务的重心向城镇转移,国有商业银行的网点向城镇转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网点也在不断整合,导致农村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数呈下降趋势,覆盖范围逐步缩小,服务人群不断减少。农村合作机构虽然人熟、地熟、情况熟,但员工平均服务农户数太多,加之农村金融服务额小、面广,服务人员的严重不足导致其服务常常陷入疲于应付的状态,妨碍了支农作用的发挥。
(三)科技服务手段落后,金融服务功能不强。
一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产品创新重视不够,加之科技力量薄弱,导致服务手段落后,产品更新滞后,服务功能残缺。二是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把市场研发的力量倾注于城市,对农村最基层客户需求关注不多,甚至不愿意把科技人才和新的硬件设施配置到农村网点,进而导致其在农村金融服务中的适应能力不强。三是农村金融先天供给不足,
加之长期以来存在金融依赖,客户对金融的需求呈现一种非正常的被动包容状态,需求基点不高,挑剔程度不够,从另一方面也无助于农村金融服务功能的改进和提高。
二、构建新形势下农村金融新体系的建议
2010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必须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稳
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突出强化农业农村的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层体系,夯实打牢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努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金融是经济的命脉。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责无旁贷。针对农村金融在资金、人员和科技等方面存在阻滞造成供给不足的实际,加快构建农村金融新体系,增强对农资金供给能力,配置适应农村金融需求的服务力量,创新科技服务功能,不断提升金融对农村经济的催化和助推功能至关重要。
(一)合理规划网点布局,引导错位充分竞争。
一是在充分发挥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体功能的前提下,以引入竞争机制、改革农村金融服务为目标,加快建立“覆盖全面、适度竞争、分工合理、竞争充分、功能完善、服务高效”的农村金融新体系。二是新兴金融机构的设立必须科学规范,不可盲目冒进,以致酿成不应有的风险。从目前情况来看,主要是选择在经济相对落后、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严重不足的地区进行。新的金融机构的设立尤其要注意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确立不同市场定位,努力避免产品服务同质化、客户群体同一化倾向。
(二)培养专业人才,切实增强服务力量。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面向社会公开招收专业对口大学生员工,优化职工队伍素质的同时,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自身社区性、地方性金融机构的本土优势,将熟悉本地情况、拥有广泛社会资源、安心农村金融工作的本地人才最大可能地吸收到员工队伍中来。二是邮政储蓄银行要充分发挥其网络及与农民联系密切的优势,在着力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同时,巩固客户基础。三是新型金融机构应当大胆创新人才引进和竞争机制,从其他银行引进成熟的金融专业人才,并利用内部竞争机制促进员工提升服务素质。
(三)引入竞争合作机制,扩大农村资金供给。
一是建立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农服务质量评价考核体系。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满足区域内农民、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需求的信贷政策,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服务目标,保证其信贷业务辐射一定的地域和人群。二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牢固确立支农观念,不断扩大资金投放,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巩固自身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金融纽带地位。三是邮政储蓄银行要通过开办小额质押贷款,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协议存款业务,最大可能地防止农村资金外流。经济相对发达的乡村,
条件成熟时要大胆尝试合作金融机构与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经营,共同致力于解决农村资金投入的问题。
(四)加快科技手段更新,提升金融服务功能。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重视产品创新,加快引进科技人才,加强与邮政储蓄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的横向合作,最大可能地吸收科技成果,尽快扭转科技力量薄弱、服务手段落后、服务功能残缺、竞争能力不强的问题。商业银行可通过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横向合作,更多地吸收外部信息,尤其是客户软信息,逐步解决信息不对称、客户面不广的问题,努力提供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
尽管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思路和目标已基本确定,然而在一些具体的政策法规方面还欠缺,有些政策制度仍应调整完善。有些政策法规随形势的发展变化需进行调整修改,有些仍在探索中,还有些虽受到重视并予以制定,但实践贯彻上还有很大的距离,执行力差。
农民和微小企业贷款难仍未有效缓解。我国农民和微小企业贷款难是多数人的共识,但确切的数字,人们的判断差异较大。据银监会的统计,2007年来,我国有农户约2.3亿户,有贷款需求的农户约有1.2亿户,其中获得农信社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农户数7800多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3.2%。这两年来这一比例似乎变化不大。据调查,全国只有27%的农户能获得正规渠道贷款,在有金融需求的农户中,仍有40%以上不能获得正规信贷支持。至2010年3月末,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为95900亿元,约占所有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23%,其中农户贷款余额为22201亿元,在全部涉农贷款比重不到20%,约占所有金融机构全部贷款余额的5.1%。这个数字几乎20年没有变化。
金融机构覆盖率低、竞争不足,农村金融机构和人员质量偏差,风险偏高。我国目前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数近13万个,比2004年减少了约9400个。由于县域金融机构网点和从业人员的减少,县域经济获得金融服务力度不足,近年来县域金融覆盖水平虽有提高,而且各级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也在设法解决金融服务空白乡镇的问题,但截至2009年,仍有2792个乡镇没有金融网点,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7%,其中云、贵、川占了45%。只有一个网点的约8000多个乡镇,总体服务水平和竞争度均不足,但不排除低水平和恶性竞争现象。另外,农村金融机构和人员质量偏差,风险偏高。
农村贷款投放不足,“三农”金融服务较弱,农村资金外流仍然严重。据人民银行的统计,2007年全国县域信贷资金净流出1.2万亿元。银监会的统计表明,2008年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为53.6%,而城市地区存贷比为65.2%。2009年农信社系统存贷比为68%,农行县域网点存贷比为39.33%,较全行平均水平低近20个百分点,邮储行和其他商行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