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试敏药品操作规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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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试敏药品操作规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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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光大魁主编中国医药科技出版
关于头孢类药物皮试问题的注意事项页脚
目前,对于头孢菌素类药物是否需要进行皮肤过敏试验,在我国药品说明书和参考书中有多种描述,鉴于头孢菌素类药物自身特点,以及使用中存在重过敏反应的可能性,经查阅相关资料,就头孢菌素类药物的皮试问题,归纳如下几点注意事项,以供临床参考:
1、患者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患者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素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头孢菌素时临床发生过敏反应者约为5%~7%。因此,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应用本品时需谨慎,应根据患者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应用。其中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素菌素类。(引自《中华人民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05版))
2、头孢菌素用前是否要做皮试,无统一规定,有的产品在说明书中规定用前皮试,应参照执行,皮试液参考浓度300μg/ml,皮试结果的判断参见青霉素皮试的规定;(引自《新编药物学》(第16版));
3、如药品说明书上明文规定使用前需做皮肤过敏试验的,则必须做,如说明书上未明确规定,则需根据患者是否为过敏体质、既往药物过敏史、患者的患病重程度等综合考虑是否进行皮肤过敏试验(引自《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专家共识》省药学会2008年);
4、如果进行头孢类抗菌药物的皮肤过敏试验,必须使用原药配制皮试液,不能用青霉素皮试液代替,也不能用某一种头孢菌素配制成皮试液做所有头孢类抗菌药物的皮肤过敏试验,国目前推荐的浓度为300-500μg/ml,注射量为0.1ml(引自《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专家共识》省药学会2008年);
5、如果患者对青霉素类重过敏,应禁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如果患者对青霉素类一般过敏,可根据病情慎重地选用头孢类抗菌药物,现有的研究表明,青霉素类与一代头孢的交叉过敏反应发生率明显高于二代、三代和四代,因此,宜选用二、三、四代头孢,特别三、四代头孢更为安全(引自《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专家共识》省药学会2008年);
6、有头孢菌素或舒巴坦过敏史者禁用头孢哌酮/舒巴坦。有青霉素类过敏者确有应用头孢哌酮/舒巴坦的指征时,必须在密观察下慎用,但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的患者,不可选用头孢哌酮/舒巴坦。(引自卫生部2004年发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7、临床使用头孢类抗菌药物,必须仔细询问病人药物过敏史,不管是否进行皮肤过敏试验,或皮肤过敏试验阴性,在首次使用后的0.5~1 h应密观察,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征兆,应迅速处理。过敏反应是难以预测的,过敏反应的发生不是医务人员的责任,但发生后处理不当或没有相应的救治措施,医院则要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引自《头孢类抗菌药物皮肤过敏试验专家共识》省药学会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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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临床科室在头孢菌素类药物使用中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及有关规定,确保临床用药安全。页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