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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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并加强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管理,持续推进项目(课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的相关改革措施,我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经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6年12月30日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2016〕36号)、《北京市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6〕55号)等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措施,规范和加强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和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以下简称“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项目和课题。

其中,“课题”包括项目下设课题和其他专项下设的课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项目(课题)是指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现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根据北京科技发展规划,由市科委支持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承担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等相关活动。

第四条项目(课题)管理遵循职责清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绩效导向的原则,以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为目标。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项目实行“项目-课题制”管理,即将项目的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到若干课题任务中组织实施。

第六条项目(课题)的管理责任主体是市科委或接受市科委委托负责项目(课题)管理、监督检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专业机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一、总则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是为了推动北京市科技创新发展,培养和选拔具有高水平科技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引导其在关键领域做出卓越的创新成果而设立的,旨在进一步提高北京市的科技创新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二、申报条件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2. 具有北京户籍或在京工作;3.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4. 在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事业单位从事科技研究工作,且已在相关领域取得显著科技成果;5. 具备创新潜质和良好的科研素养;6. 未曾获得过其他类似科技计划的资助。

三、申报流程1. 登录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相关申报表格;2. 准备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科研成果、推荐信等;3. 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指定邮箱(详见官方网站公告);4. 经过初审合格者,进入专家评审环节;5. 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入选科技新星候选人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6. 公示期结束后,进行公示无异议或无有效异议的,确定科技新星计划入选人员名单,并颁发资助证书。

四、资助情况和要求1. 获得入选的科技新星将得到一定资助金额,资助期限为3年;2. 资助金额将用于项目研究经费、科研设备购置、人员待遇等方面;3. 资助期限内,科技新星需完成所申报的科研项目,并按时提交科研成果报告;4. 科技新星须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提高科研水平;5. 资助期满后,科技新星将按照评审结果和实际表现确定是否继续支持。

五、管理措施1. 设立科技新星管理小组,负责具体计划的执行和管理;2. 加强对科技新星的日常监督和考核,定期组织汇报和评估;3. 对违反计划管理办法的科技新星,将取消其资助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4. 每年组织一次科技新星计划成果展示活动,展示科技新星的创新成果和经验。

六、附则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 对科技新星计划的具体操作细则等事项,由科技新星管理小组另行制定;3.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北京市科技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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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文号:经科人发[20xx]595号发布单位:xxxx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时间:20xx年10月11日实施时间:20xx年10月11日xxxx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xxxx办公厅、xxxx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加速培养首都社会经济建设急需的高级科技人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xx市科技新星计划(以下简称新星计划)是由市财政经费支持、xxxx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组织实施的科技人才培养计划。

新星计划旨在选拔一批优秀的青年科技骨干,以项目为依托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和管理能力,培养造就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青年科技带头人和科技管理专家,逐步形成青年科技专家群体。

新星计划的培养期为三年,分A、B两类进行资助。

A类:为正在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xxxx市重大科技项目、xxxx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重大或重点项目等课题研究的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进行相关的培训、交流、申请专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提供培养经费;B类:为具有高素质的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提供启动性研究经费及培养经费。

第三条申报新星计划的科技人员应当是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青年科技骨干。

第四条申报新星计划的科技人员必须拥护中国xxxx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第五条申报人员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申报当年的1月1日,年龄未满35周岁;(二)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者;(三)具有较好外语口语交流能力。

第六条申报A类的人员应当是所在课题中排名前三位者,每个课题可以申报一名。

申报B类的人员作为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当有一个团结协作、结构合理、奋发进取的研究群体。

第七条申报A类的人员所承担的项目或申报B类的科研项目应当属于自然科学领域,对首都社会经济发展有推动作用,并在近期内有重要的应用前景。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2.29•【字号】京科发〔2017〕235号•【施行日期】2017.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科发〔2017〕235号各有关单位: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3号)《北京市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6〕55号),为推动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的统一呈交、规范管理和共享使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

2017年12月29日,经市科委第23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7年12月29日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3号),按照《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创〔2016〕419号)、《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政办发〔2016〕36号)、《北京市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6〕55号)的相关要求,推动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的统一呈交、规范管理和共享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报告是描述科研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并按照规定格式撰写的特种科技文献,目的是促进科技知识的积累、传播交流和转化应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项目(课题)。

北京市科技新星 评审流程

北京市科技新星 评审流程

北京市科技新星评审流程《说说北京市科技新星评审流程那点事儿》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北京市科技新星评审流程这个话题。

这可真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过程啊!话说回来,要参与这个评审,那首先得整理自己的那些“宝贝成果”。

就像是要把自己的家珍都摆出来给人瞧瞧,这可不能马虎。

你得把自己的研究项目、成果啦,都好好梳理一遍,感觉就像给自己的“科技宝贝”们洗个漂亮的澡,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然后呢,就是填写各种申请表啦,那表格的复杂程度,简直就像走迷宫一样。

一会儿这儿要填这个,一会儿那儿又要写那个,仿佛在跟你玩“捉迷藏”。

不过,咱得认认真真地玩这个游戏,把每一个空格都填得满满当当的,就像是给自己的科技城堡添砖加瓦。

当你以为一切都准备好了的时候,嘿,突然发现还少了个什么证明材料。

于是,风风火火地又开始到处找、到处补,那着急忙慌的样子,真像热锅上的蚂蚁。

但没办法呀,谁让咱想当这个科技新星呢!终于到了评审的时候啦,那心情,比第一次上台表演还紧张。

想象一下,一群专家坐在那儿,像审视宝贝一样看着你的材料,咱这心里呀,七上八下的。

这时候就盼着自己的成果能像闪闪发光的星星一样,一下子吸引住专家们的眼球。

要是通过了评审,那可真是开心得要飞起来啦!感觉自己就像那夜空中最亮的星,终于被人发现了。

但要是没通过呢,也别灰心丧气呀,大不了咱明年再来,就当是积累经验了。

总体来说呢,北京市科技新星评审流程虽然有点繁琐、有点紧张,但这也是一个展示自己才华的好机会呀。

就像一场科技的大冒险,充满了挑战和惊喜。

只要咱认真准备,拿出自己的真本事,说不定就能成为那颗耀眼的科技新星呢!让我们一起加油吧,各位科技达人们!在这个充满无限可能的科技世界里,努力追逐我们的科技梦想!哈哈,下次再见啦!。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的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的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修订)【法规类别】科技计划【发文字号】京科发[2017]65号【发布部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3.07【实施日期】2017.04.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科发〔2017〕65号)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实施管理,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6〕52号)和《关于深化首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发〔2016〕15号),着力培育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我们对《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京科人发〔2002〕595号)进行了修订,已经2017年第1次市科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7年3月7日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6〕52号)和《关于深化首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发〔2016〕15号),着力培育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以下简称新星计划)是由市财政经费支持、市科委组织实施的科技人才培养计划。

新星计划旨在选拔优秀的青年科技骨干,以项目为依托开展科技创新,促进科研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升,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富于创新精神的青年科技骨干。

第三条新星计划选拔工作每年开展一次,通过项目资助形式,为牵头承担科研项目的青年科技骨干提供支持。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四条申报新星计划的科技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

科技新星计划实施情况
1993年-2001年,共选拔九批,入选 人员281人。 2002年-2005年,共选拔四批,入选 人员418人,其中A类255人,B类163人。
科技新星计划取得的成绩

塑造了一批学科带头人 入选人员承担项目的能力大为提高 入选人员取得了一定的科技成果 入选人员中产生了一批优秀的复合性人才
2002年修订了管理办法。
科技新星计划简介

宗 旨 培养造就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具 有创新精神的青年科技带头人和科技管 理专家。逐步形成青年科技专家群体。 着力点 协助单位培养人才

科技新星计划简介

范围:北京地区的企事业单位的青年科技骨干


年龄:35岁以下
培养期:三年 分 类:A类、B类 选拔人数:100人左右

入选人员以其优良的人品、良好的敬业精
神成为社会表率
科技新星计划取得的成绩

成为学科带头人情况
有4人成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有4人荣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在2004年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中,
北京市入选“百人计划”十六人中有3位新星 入选人员。
科技新星计划取得的成绩

获科技进步奖情况
2003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一、二等奖 12 人次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 31 人次 2004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6 人次 国家发明奖二等奖 3 人次 北京市科学技术奖 66 人次 2005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4 人次 国家发明奖二等奖 3 人次
科技新星计划简介

A类:为正在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北京市重 大科技项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重大 或重点项目等课题研究的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 进行相关的培训、交流、申请专利、发表论文、 出版专著等提供培养经费。 B类:为具有高素质的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 科研项目提供启动性研究经费及培养经费。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10.08•【字号】•【施行日期】2010.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大力推进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在新形势下,遵循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规律,探索创新培养模式,提升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在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影响力。

2010年实施科技新星计划选拔的工作思路是,结合科技北京行动计划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创新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模式。

突出科研项目作为培养人才的载体,加强对企业优秀科技人才的选拔培养。

充分发挥人才单位的积极性和主体作用,探索科技新星计划联合培养模式,使我市科技新星计划更加符合首都科技发展需要。

在《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北京市科委对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以下简称:新星计划)工作进行了调整,取消A类,全部采取B类资助方式,即资助项目。

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2010年选拔工作目标选拔100名左右青年科技人员。

二、申报范围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正式人员、重点培养的青年科技骨干。

三、选拔条件(一)申报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诚实守信、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申报当年的1月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取得硕士学位且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或取得博士学位且从事科研工作满1年。

4、掌握本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已初步形成研究团队。

(二)申报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过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2、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排名前2位);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4、发明专利的获得者(排名前2位);5、近二年内海外归国留学人员。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保证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拨款支持的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一般实行“项目-课题”两级管理。

项目是指在北京市科技计划中安排实施,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

课题是为实现项目总目标而安排的项目中的部分或阶段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是对项目的有机分解。

项目由项目依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课题由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科研工作。

不设课题的重大项目由市科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该项目是按“项目”管理还是按“课题”管理。

第四条项目管理实行依法管理,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市科委是项目管理的决策机构。

在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等环节,市科委可以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授权项目依托单位或委托有关机构处理项目管理的具体事务。

项目依托单位和有关受托机构向市科委负责,并提供有偿服务。

第六条市科委管理项目的主要职责:(一)向社会公开发布《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重点领域指南》(以下简称《领域指南》)和《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课题申报指南》),并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广泛征集候选项目(课题);(二)负责项目(课题)的立项、调整和撤消;(三)按项目(课题)任务书规定的额度划拨科技经费;(四)协调解决项目(课题)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保障项目(课题)按进度正常进行;(五)监督检查项目(课题)任务书的执行情况;(六)审定项目(课题)的保密级别;(七)组织项目(课题)的论证、评估和验收;组织课题的招标。

第七条项目依托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和较充裕的资金,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二)有丰富的科技项目组织管理经验,有组织科技项目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项目依托单位管理项目的主要职责:(一)匹配项目管理任务书规定支付的科技经费;(二)协调项目(课题)的实施,督促课题承担单位按进度完成课题任务书规定的任务;(三)协助市科委进行项目(课题)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进行技术保密的实施管理;(四)监督课题经费的到位和使用情况;(五)每年向市科委提交《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书》(附件一,以下简称《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书》),并随时报告有关重大问题;(六)根据项目及所属课题的实施进展情况,向市科委提出项目及课题的调整、撤消意见;(七)当项目完成时,负责准备项目验收所需的有关材料。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2023交叉学科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2023交叉学科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2023交叉学科1. 介绍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是北京市为了培养和选拔高层次的科技人才而设立的重要项目。

该计划旨在通过资助科研项目和提供科研条件,来支持北京市培养一批优秀的青年科技人才。

交叉学科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研究领域,它将不同学科的知识和方法相结合,促进创新和领域间的合作,对于推动科技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交叉学科的定义和意义交叉学科是指在不同学科之间建立联系,通过融合不同学科的知识和方法来解决问题。

交叉学科的出现,使得科研不再受限于某一学科范畴,而是能够更加广泛地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和实践,从而促进新的科研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科技新星计划中,交叉学科能够促进不同领域的科技人才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推动科技创新的发展。

3.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对交叉学科的支持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对交叉学科的支持体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是项目资助方面,计划鼓励申请者提交具有交叉学科特色的科研项目,对于这类项目会给予更多的资助和支持。

其次是科研条件方面,计划提供先进的科研设施和条件,为开展交叉学科研究提供有力支持。

计划还鼓励不同学科背景的科技人才之间的合作,促进交叉学科的发展和应用。

4. 交叉学科在科技创新中的应用交叉学科在科技创新中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

在技术创新方面,不同学科的交叉将为技术创新提供更多的思路和方法。

在科学研究方面,交叉学科能够促进科研领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推动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

在产业应用方面,交叉学科能够将不同学科的成果相结合,为产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5.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文章写手,我个人认为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对交叉学科的支持是非常有意义的。

交叉学科的发展能够促进科技创新和发展,使得科研不再受限于某一学科范畴,而是能够更加广泛地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和实践。

科技新星计划通过支持交叉学科,将为北京市培养和选拔更多高层次的科技人才提供重要保障。

6. 总结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对交叉学科的支持和鼓励,将为科技领域的创新和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高成长潜力和创新能力的科技新星,促进北京市创新型人才的培育和集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计划目标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的目标是通过严格甄选、培养和支持一批有潜力的科技创新人才,加快构建以创新为核心的现代化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北京市在全国乃至全球科技创新领域的竞争力 and 引领力。

三、计划内容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or 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独立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
4.在相关领域具有明显的成果和影响力。

(二)申报流程
1.报名阶段:申请人通过北京市科技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北京
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表》,并提交申请材料;
2.初审阶段:由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名单;
3.面试阶段:对初审名单进行面试,并进行综合评审;
4.公示和公告阶段:公示通过面试和综合评审的候选人名单,
并公告最终确定的科技新星计划名单。

(三)奖励和支持
1.资金支持:科技新星计划入选者将获得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用于开展科研项目;
2.人才支持:提供科研助手、实验室空间等人才支持;
3.激励机制:根据科研成果和贡献,给予个人薪酬和职称晋升
等激励;
4.培训机会:提供国内外学术会议参会和学术交流的机会;。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初审说明—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初审说明—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初审说明根据《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的初审工作将于10月底进行。

经初步统计,共有**家单位的**人申报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其中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申报人**人,企业申报人**人。

计划通过初审选拔120人进入答辩环节,其中企业申报人36人。

为充分发挥新星计划对于本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作用,做好2010年度科技新星计划初审工作,特制订此初审说明。

一、评审原则新星计划初审主要从申报材料情况、申报人情况、申报项目情况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审程序1.主持人宣布评审会开始,宣读评审说明;2.专家审读申报材料,并进行初步打分;3.工作人员录入并计算分数,专家组讨论;4.专家组经合议确定本组申报人分数及排名。

三、打分说明(一)申报材料情况:对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以及申报书的规范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二)申报人情况:1、专业知识储备情况及工作经历情况:通过申报人的学习经历评价申报人的专业知识储备及知识结构等;通过申报人的工作经历及专业技术职务情况初步评价申报人的科研经验和能力等。

2、承担科研项目及项目获奖情况:通过申报人曾经承担的科研项目级别、领域、数量、经费、个人排名等基本情况以及所承担项目的获奖情况评价申报人的科研能力、项目组织能力以及未来的发展潜力等。

3、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及获得专利情况:通过专著、论文的水平和个人排名以及获得知识产权的情况(专利、软件著作权授权受理情况)评价申报人的科研水平等,其中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的申报人更侧重专著、论文的评价,企业的申报人更侧重知识产权的评价。

4、获得荣誉及社会团体任职情况:通过此项指标评价申报人在本领域的地位及影响力。

5、组织管理能力及团队情况:通过申报人所担任的行政职务,目前科研团队构成及本人在研究团队中所处的位置评价申报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现有团队构成情况,并对申报人及其团队的未来发展潜力进行初步评价。

北京科技新星计划

北京科技新星计划

北京科技新星计划北京科技新星计划是由北京市科技委员会主办的一项旨在促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计划。

该计划旨在通过资金支持、政策扶持和资源整合,为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技企业和科研团队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推动北京市科技创新发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助力北京建设世界科技创新中心。

一、计划目标。

北京科技新星计划的目标是支持和培育一批有潜力的科技创新企业和科研团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

通过该计划,北京市将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提升科技创新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为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科技支撑和动力。

二、计划内容。

北京科技新星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资金支持,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和科研团队提供资金支持,包括项目资助、科研经费、创业投资等,帮助其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和项目实施。

2. 政策扶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为科技创新企业和科研团队提供税收优惠、融资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扶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3. 资源整合,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包括科研院所、高校、科技园区等,为科技创新企业和科研团队提供技术支持、人才培养、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三、申报条件。

申报北京科技新星计划的科技创新企业和科研团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市场化前景和发展潜力,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等。

四、申报流程。

申报北京科技新星计划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包括填写申报表格、提交申报材料、经过初审和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资助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计划效果。

北京科技新星计划的实施将对北京市科技创新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融合,提升北京市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为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8.30•【字号】京科发[2011]464号•【施行日期】2011.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科发[2011]464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北京市科技专项管理,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专项质量和管理效率,我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科技专项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北京市科技专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科技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管理,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专项质量和管理效率,根据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和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要求,结合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科技专项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市科委设立,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专项。

第三条专项指依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相关政策及科技工作需求,由市科委组织安排,由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承担的科技工作任务。

第四条专项实行“专项-课题”、“专项-事务性工作”制管理,即将专项的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到若干课题、事务性工作中组织实施。

第五条专项管理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体现服务型科技管理职能,加强专项设立、实施管理、验收总结、绩效评估和成果管理。

第六条各专项可根据本办法以及专项实施的具体情况制定各专项管理办法,规范专项组织实施与管理,注重监督检查,保障专项整体效果和任务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市科委是专项的主管部门,负责专项的组织和管理。

市科委也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委托相关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机构”)负责专项课题、事务性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承担单位是专项课题或事务性工作的实施单位。

第八条市科委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二)负责专项的设立、经费预算、专项课题及事务性工作确定,签订《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任务书》(以下简称《课题任务书》)或《北京市科技专项工作任务书》(以下简称《专项工作任务书》);(三)负责专项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专项实施效果的绩效评估和成果管理;(四)负责对专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信用管理;(五)按照电子政务建设的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化管理,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档案管理。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京科发〔2022〕1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京科发〔2022〕1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及本市科研经费管理改革精神,推动本市开展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科研环境,结合本市实际,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共同制定《北京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方案》,经北京市科技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2022年2月11日北京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政发〔2019〕18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本市开展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科研环境,结合本市实际,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共同制定试点方案如下:一、试点目标针对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进一步深化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在基础研究类和人才类科研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在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独立法人机构开展经费“包干制”试点,探索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赋予科研单位和创新团队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及技术路线决策权,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是北京市政府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而设立的一项
重要计划。

该计划旨在发掘和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潜力的科技人才,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升北京市的科技创新实力和竞争力。

首先,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重点支持的对象是具有创新能力和潜力的科技人才。

无论是在基础研究领域还是在应用技术领域,只要是有潜力成为领军人才的科技工作者,都可以申请参与该计划。

北京市将为这些科技新星提供资金支持、科研设施、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方面的支持,帮助他们在科技创新领域取得更大的成就。

其次,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注重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除了支持科研项
目的开展,该计划还鼓励科技新星们将他们的研究成果转化为实际的产品和技术,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

北京市将为科技新星们提供创业扶持、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支持,帮助他们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经济和社会效益。

此外,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还注重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

除了支持个人科研项目,该计划还鼓励科技新星们组建科研团队,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集体化和团队化。

北京市将为科技新星团队提供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和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支持,帮助他们在科技创新领域形成合力,取得更大的成就。

总之,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是北京市政府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而设立
的一项重要计划。

该计划通过支持科技人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旨在提升北京市的科技创新实力和竞争力,推动北京市成为国际一流的科技创新中心。

希望更多有潜力的科技人才能够参与到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中,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

北京市科技新星 评审流程

北京市科技新星 评审流程

北京市科技新星评审流程一、申报材料初审。

1. 这第一步啊,就像在沙里淘金。

我们这些专家拿到申报材料,那真是五花八门啥都有。

材料得全乎,就像盖房子得有砖有瓦一样。

要是缺个关键部分,比如说研究成果没说清楚,或者项目计划写得模模糊糊,这就有点麻烦了。

我们可不能稀里糊涂就给过了,得按照要求来,一丝不苟地审查。

1.2 有些申报者那是相当用心,材料做得规规矩矩,条理清晰。

从研究背景到预期成果,那是一目了然。

就像把一幅画展开在你面前,让你看得真真儿的。

可也有些申报者,材料弄得乱糟糟,就像一锅乱炖,找个关键信息都费劲。

二、同行评议。

2.1 这同行评议可是重头戏。

我们要看看这个申报者在同领域里到底啥水平。

这就好比一群武林高手聚在一起,看看谁的功夫更到家。

我们得从专业角度出发,看他的研究思路是不是新颖独特。

要是都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想法,那可不行,咱得有点创新精神,不能老是守着老一套,墨守成规。

2.2 还有研究方法也得讲究。

得像庖丁解牛一样,精准到位。

要是方法不靠谱,就像没带罗盘就出海,那在科研的海洋里肯定得迷失方向。

而且我们还要看他之前的成果,这成果就像军功章,是实力的证明。

如果只是纸上谈兵,光说不练,那肯定不能让人信服。

2.3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专家之间也会有不同意见。

有时候就像辩论赛一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但我们得求同存异,综合大家的看法,不能搞一言堂。

三、综合评审。

3.1 到了综合评审这一步,那就是要把前面的情况都汇总起来。

这就像拼拼图一样,每个环节都是一块拼图块,得把它们组合好才能看到全貌。

我们要考虑申报者的潜力,这就像是看一颗种子,能不能长成参天大树。

有些申报者虽然现在成果不是特别多,但潜力巨大,就像璞玉待琢,那我们也得重视。

3.2 最后我们还要考虑这个项目对北京市科技发展的意义。

要是这个项目能像火箭助推器一样,推动北京的科技大步向前,那肯定是加分项。

不能只想着自己小打小闹,得有点大局观。

整个评审过程,我们这些专家那都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看走了眼,错过了好苗子,也怕误把没本事的给选上了,所以每个环节都得慎重对待。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实施工作意见 .doc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实施工作意见 .doc

2009年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实施工作意见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科技北京”建设的新形势下,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的实施工作,鼓励青年科技人员服务社会、服务企业发展,为首都建设一支梯次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根据《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结合《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重点工作安排》和首都科技人才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首都人才战略的框架下,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不断适应新形势下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对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的新需求,不断探索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新模式,着力推进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在首都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并积极引导他们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投身到首都经济社会建设,为建设“科技北京”、促进首都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立足需求,支撑发展。

坚持立足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人才的需求,把新星计划与单位人才培养目标相结合,着力培养一批企事业单位急需的科技创新型人才、重大科技专项实施人才以及技术复合型人才,为推进科技北京建设、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人才支撑保障作用。

创新模式,完善管理。

坚持以单位推荐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形式选拔人才,着力培养刚刚步入工作岗位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逐步优化完善“个人定目标、单位定规划,名师助培养”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

加强对新星计划入选人员全过程的管理。

坚持融管理于服务之中,大力提高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成才环境。

加强引导,服务社会。

坚持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相结合,组织动员新星计划入选人员深入一线服务企业、社会,引导他们主动把科研成果与首都发展结合起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破解发展难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实现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三、主要任务1、紧密围绕“科技北京”建设,按照《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重点工作安排》,协助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编制完成《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未来12年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2.10.11•【字号】•【施行日期】2002.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加速培养首都社会经济建设急需的高级科技人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以下简称新星计划)是由市财政经费支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组织实施的科技人才培养计划。

新星计划旨在选拔一批优秀的青年科技骨干,以项目为依托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和管理能力,培养造就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青年科技带头人和科技管理专家,逐步形成青年科技专家群体。

新星计划的培养期为三年,分A、B两类进行资助。

A类:为正在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北京市重大科技项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重大或重点项目等课题研究的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进行相关的培训、交流、申请专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提供培养经费;B类:为具有高素质的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提供启动性研究经费及培养经费。

第三条申报新星计划的科技人员应当是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青年科技骨干。

第四条申报新星计划的科技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第五条申报人员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申报当年的1月1日,年龄未满35周岁;(二)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者;(三)具有较好外语口语交流能力;第六条申报A类的人员应当是所在课题中排名前三位者,每个课题可以申报一名。

申报B类的人员作为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当有一个团结协作、结构合理、奋发进取的研究群体。

第七条申报A类的人员所承担的项目或申报B类的科研项目应当属于自然科学领域,对首都社会经济发展有推动作用,并在近期内有重要的应用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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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加速培养首都社会经济建设急需的高级科技人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以下简称新星计划)是由市财政经费支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组织实施的科技人才培养计划。

新星计划旨在选拔一批优秀的青年科技骨干,以项目为依托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和管理能力,培养造就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青年科技带头人和科技管理专家,逐步形成青年科技专家群体。

新星计划的培养期为三年,分A、B两类进行资助。

A类:为正在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北京市重大科技项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重大或重点项目等课题研究的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进行相关的培训、交流、申请专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提供培养经费;
B类:为具有高素质的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提供启动性研究经费及培养经费。

第三条申报新星计划的科技人员应当是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青年科技骨干。

第四条申报新星计划的科技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第五条申报人员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当年的1月1日,年龄未满35周岁;
(二)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者;
(三)具有较好外语口语交流能力;
第六条申报 A 类的人员应当是所在课题中排名前三位者,每个课题可以申报一名。

申报B类的人员作为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当有一个团结协作、结构合理、奋发进取的研究群体。

第七条申报A类的人员所承担的项目或申报B类的科研项目应当属于自
然科学领域,对首都社会经济发展有推动作用,并在近期内有重要的应用前景。

第八条以下人员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一)已经入选国家级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或已成为博士生导师的人员。

(二)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

第九条新星计划的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书》,由所在单位推荐(其
中申报A类的人员如所在课题组由多个单位组成,则需先经课题组推选),报送市
科委;
(二)市科委有关部门按申报条件择优选拔。

经初审、专家评审,提出
拟入选新星计划的人员名单,报市科委主任办公会审定;
(三)市科委与新星计划入选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签订《北京市科技新星
计划合同书》。

入选A类的人员,在项目依托单位备案;入选B类的人员在主管部
门备案。

第十条入选人员自主选择一名具有较高水平的导师,同时,市科委为其
配一名资深的指导顾问。

第十一条新星计划资助的科研项目管理按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
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新星计划的入选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市科委组织的有关活动,按时
完成合同。

第十三条新星计划的入选人员应当于每年12月15日前填报《北京市科技
新星计划年度考核表》并送市科委。

合同完成后,报送《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总
结报告》,市科委对其进行考核评价。

对完成新星计划的人员,市科委将继续进
行跟踪。

第十四条新星计划合同确需变更的,经合同签字各方协商一致,填写《北
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合同变更表》,由市科委核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新星计划入选人员在计划执行期内,因工作需要出国三个月以上
的,应当报市科委备案;进行与新星计划研究项目无关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原则
上每次出国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六条新星计划的入选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所确定的各
项义务,出现以下情况的,市科委将根据合同的约定终止合同:
(一)出国逾期不归。

(二)工作调到外省市,或因工作调动脱离原研究领域。

(三)其他不能正常执行合同的。

终止合同要填写《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合同终止表》。

第十七条对于无故不履行合同的,入选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新星计划入选人员的培养经费资助额度为5-8万元,科研项目的资助额度依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九条新星计划经费为资助性质,必须专款专用。

节余不回收,超支不加补。

第二十条新星计划的经费管理按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新星计划的培养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一)培训费:为提高个人素质、科技水平、管理能力等而参加的各项培训学习所支付的费用;
(二)国际交流、合作费:参加经所在单位批准、与研究项目有关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国际会议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出国费用;
(三)会议费:参加与研究相关的会议费用;
(四)专利、出版费:申请专利、出版论著、发表论文等费用;
(五)资料费:购买与研究有关的资料费用。

(六)咨询费:导师及指导顾问的咨询费用。

第二十二条新星计划的科研项目经费的支出范围按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中第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市科委按照合同约定拨款,由入选人员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管理。

新星计划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应当设立计划经费明细帐,不得提取管理费。

第二十四条经市科委核准调往本市其他单位的,原单位应当将尚未使用的余额划转到入选人员所在的新单位。

被终止合同的,市科委停止拨款,所在单位将尚未使用的经费退回市科委。

第二十五条新星计划入选人员合同完成后,要及时提交经费总决算,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市科委进行审计。

第二十六条新星计划入选人员及其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制度和本办法规定,对于弄虚作假、挤占经费等违纪行为,市科委根据情节采取撤消资助或不再受理该单位再次申请资助等措施。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市科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1993年发布的《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暂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申报须知
一.根据《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的类别、条件,申报人填写《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书》(A、B类)(简称申报书)。

二.填写申报书时,要求内容真实,文字准确、简明扼要,格式根据需要可自行调整,排版美观。

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侧面装订。

三.“单位性质”可多选。

四.“参加社会团体任职、兼职情况”包括在其它单位受聘的职务。

五.“计划完成后,个人综合素质达到的预期目标”中的综合素质指个人素质和业务素质,如:学位、承担项目、论文、专著、专利、获奖等方面。

六.项目“研究类别”中:
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主要区别:后者是具有特定的实际应用目的的研究。

科学研究(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的主要区别:前者主要是为了增加科学技术知识、后者则是为了开辟新的应用(如新材料或新技术)。

七.“导师情况”中的导师为拟聘的对申报人在个人修养、研究水平及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指导的老师。

八.申报A类的人员,需附所依托项目合同书中的课题组成员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行讨论,并写出有实质内容的意见。

如单位无学术委员会,可由技术委员会填写,无技术委员会的可不填写。

十.11月份在北京市科教信息网()上,公布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并通知所在单位,未通过初审的,不再通知本人和说明原因。

申报须知
十一.根据《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的类别、条件,申报人填写《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书》(A、B类)(简称申报书)。

十二.填写申报书时,要求内容真实,文字准确、简明扼要,格式根据需要可自行调整,排版美观。

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侧面装订。

十三.“单位性质”可多选。

十四.“参加社会团体任职、兼职情况”包括在其它单位受聘的职务。

十五.“计划完成后,个人综合素质达到的预期目标”中的综合素质指个人素质和业务素质,如:学位、承担项目、论文、专著、专利、获奖等方面。

十六.项目“研究类别”中:
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主要区别:后者是具有特定的实际应用目的的研究。

科学研究(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的主要区别:前者主要是为了增加科学技术知识、后者则是为了开辟新的应用(如新材料或新技术)。

十七.“导师情况”中的导师为拟聘的对申报人在个人修养、研究水平及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进行指导的老师。

十八.申报A类的人员,需附所依托项目合同书中的课题组成员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进行讨论,并写出有实质内容的意见。

如单位无学术委员会,可由技术委员会填写,无技术委员会的可不填写。

二十.11月份在北京市科教信息网()上,公布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并通知所在单位,未通过初审的,不再通知本人和说明原因。

编号: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书(A类)
申报人:
工作单位:
主管部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二零零二年十月
Ⅰ.申报人情况表
二、学习经历(从高中毕业以后)
三、工作经历
四、从事过的主要研究项目
编号: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书(B类)
申报人:
工作单位:
主管部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零零二年十月
Ⅰ.申报人情况表
二、学习经历(从高中毕业以后)
三、工作经历
四、从事过的主要研究项目
续表四
五、出版专著、发表论文情况
(均为A4纸)。

八、获得荣誉情况
Ⅲ. 申报项目情况表
六、经费来源及预算支出明细
刷费、调研费、租赁费和其他费用。

1. 导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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