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学分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厅[2001]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厅[2001]3号)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的推行弹性学习制度的目标,推动职业教育教学制度创新,各地应当组织有条件的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
为各地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提供必要的规范,并为地方和学校提供必要的指导,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的必要性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是进行教育教学制度创新,建立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需要的更加灵活、更加开放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的重要举措。
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有利于推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遵循教育规律,因材施教,满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有利于提高职业教育自身的活力,进一步把职业教育做大、做强、做活。
近几年来,有的地方已经在一些职业学校试行了学分制,取得了初步成效。
当前,各地应进一步组织有条件的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不断推进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的改革,为逐步在职业学校全面实行学分制创造条件。
二、职业学校学分的确定和取得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份量、学习成效,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余地的教学制度。
学分是计算学生完成课业的必要时间和成效的单位,是学生获得学业证书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组织教学的依据。
职业学校计算学分应以课程(含实践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一般课程以16~18个课时为1个学分。
2023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2023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如下:
1. 学分制: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修读的课程按照学分计算,每门课程对应一定数量的学分。
2. 学分分配:每个专业的学分分配由学校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进行规定,并在课程大纲中明确标注。
3. 学分要求:学生在完成学业时需达到学校规定的学分要求,包括必修课程学分和选修课程学分。
4. 必修课程:学生必须修读学校规定的必修课程,并达到相应的学分要求,否则无法毕业。
5. 选修课程: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和需求选择相应的选修课程,选修课程的学分将计入学生的学分总数。
6. 课程修读顺序: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课程修读顺序进行选课,确保学习的连贯性和系统性。
7. 学分认定: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实际修读情况进行学分认定,对于已经修读过的课程,学校将认定其相应的学分。
8. 学分转换:学校可以考虑将学生在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所修读的课程学分予以认定并转换。
9. 学分绩点:学校将根据学生修读的课程成绩计算学分绩点,用于评价学生的综合学业成绩。
10. 学分审核:学校对学生的学分进行审核,确保学分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11. 学分认证: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分认证情况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职业院校学生学分制实施细则
职业院校学生学分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落实成才先成人的教育理念,培养技术型人才,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真正面对社会需求,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适合自身特点的最佳教育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学分制是教学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为使实行学分制工作顺利进行,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发学生潜能,提高学习效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青岛市教育局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的有关意见,结合本校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办法。
第三条本细则分两大部分,德育部分和教学计划落实及课程学习部分。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在籍学生。
第二章德育学分第五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引导学生讲道德、讲文明、讲纪律,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关心、学会负责,使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与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职生公约》、《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制订德育学分管理办法。
第六条德育学分管理办法,是对学生素质实施全面考核的主要办法之一,是衡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养成等方面的重要手段,是对学生德育分层次目标达成途径、方法及评价的有效探讨。
德育学分纳入总学分,是学生评优、参加升学辅导、实习安排、就业推荐和毕业的重要依据。
一、德育学分第七条学生自入学注册起至毕业离校止(含顶岗实习期间),学校即对学生实施德育学分考评,定期由各班主任在学校学工处指导下对每位学生的德育成绩汇总登记,每学期折算评定一次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学生德育成绩由基准分、加分、扣分三部分构成,其计算公式为:德育成绩=基准分+加分-扣分。
基准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德育成绩20分折合成1个德育学分,每学期德育学分5学分,3学分为合格;军训与学前教育为1个学分;6个学期德育学分合格为19学分;第5、6学期德育学分根据学生实习情况考评)。
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是应有之义
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是应有之义一、学分制的意义学分制是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教学管理制度,是指在学习过程中,按照学生所完成学习任务的量和质,给予相应学分及其对应的学业成绩。
学分是一种权益、一种价值的象征,是一个充分体现学生所学所得的权益标志。
学分制也提供了一种集中、透明的学习目标和成果的评价手段,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其自主学习能力的提高,也有利于规范培养目标,提高教学质量。
在职业教育领域,学分制更是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职业院校培养学生的根本目标是使其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
而学分制则更加强调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动手能力的培养。
学生通过实践性的课程学习,并完成相应的实践任务,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这样可以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
学分制也有利于促进职业院校与社会需求的对接。
通过学分制的实施,职业院校可以更好地根据社会的需要,调整和优化课程设置,使学生所学内容更贴近社会实际需求,促进就业形势的改善。
学分制的实施对于职业院校而言,无疑是一种更加符合其教育特点和社会需求的管理模式。
二、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的必要性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适应多元化人才需求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对于各类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职业院校在培养人才时,不仅需要注重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更需要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际动手能力等多方面的能力。
学分制的实施可以更好地满足这种多元化的人才需求,通过设置多样化的学分体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多元化发展。
2、提高教学质量学分制的实施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实践能力的提高。
在学分制的激励下,学生会更加主动地学习适用于实际工作的知识和技能,而教师也会更注重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在教学中更注重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
学分制的实施可以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更好地掌握和应用所学知识。
3、促进教学改革学分制的实施促进了职业院校的教学改革。
职业学校学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学历教育中的职业学校。
第三条学分管理制度旨在通过学分制管理,实现课程设置的科学化、合理化,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分设置与课程体系第四条学分设置:我校实行学分制,学生需修满规定学分方可毕业。
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第五条必修学分: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等,旨在培养学生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
第六条选修学分:包括专业方向课、通识教育课、实践环节等,旨在拓展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七条课程体系:课程体系由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和实践环节组成。
第三章学分认定与考核第八条学分认定:学生修读课程,经考核合格,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九条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包括考试、考查、实践操作等,具体考核方式由各课程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确定。
第十条学分成绩评定:学分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四章学分修读与转换第十一条学分修读:学生根据教学计划,自主选择课程修读。
第十二条学分转换:学生可在不同专业、不同年级之间转换学分,但需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第五章学分管理第十三条学分统计:教务部门负责统计学生学分,并定期向学生公布。
第十四条学分预警:学生学分不足时,教务部门将予以预警,提醒学生及时补修。
第十五条学分毕业:学生修满规定学分,且符合毕业条件,方可申请毕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我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优化我校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加灵活、多元的学习途径。
希望全体师生共同努力,为实现我校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职高学分制管理制度
职高学分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高中学分制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习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分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是学生成绩管理和课程管理的核心。
第三条学分制是指以学分作为确定学生修业要求和毕业要求的指标,对学生的课程学习和课外实践活动进行积累、记录、评价和认定的一种学业管理制度。
第四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修订本)》和《全日制普通高级中等学校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办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自行制订学分制管理细则。
第二章学分的获取和积累第五条学校依据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设置不同学科的课程,对每个学科设置相应学分。
第六条学生在学校的课程和实践活动中,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经相应的考核认定,即可获取相应的学分。
第七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实践活动中,取得相关成果并通过评定,即可获取相应的学分。
第八条学生可以通过网络或其他渠道选修学校认可的课程,取得相应学分。
第九条学生可以通过社会实践、创新活动、科技竞赛等方式,取得相关成果并通过评定,即可获取相应的学分。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学分积累档案,对学生的学分获取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
第三章学分的使用和转换第十一条学生所取得的学分,可以用于计算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也可以用于课程结业成绩的计算。
第十二条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以根据个人的兴趣和特长,选修其他课程获取相应的学分。
第十三条学生转学或跨年级升级时,原有的学分可以转换为新学校或新年级对应的学分。
第十四条学生凭借学校认可的证书或成绩单,可以向其他院校申请学分转换。
第四章学分的认定和奖励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对学生进行学分认定。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学分情况,及时进行学分奖励和表彰。
第十七条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学分情况,对学生进行奖学金、学业荣誉称号等奖励。
第五章学分的管理和监督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分管理制度,明确学分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是应有之义
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是应有之义
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素质。
传统的教育模式往往只重视纸上的知识,而忽视了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学分制通过要求学生完成一系列的学习任务和实践任务,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力,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具备更强的实际操作和问题解决能力。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要完成一定的学分要求,这就需要学生不断学习和努力,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学分制要求学校和教师根据学分要求进行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通过明确学习目标和要求,提高教学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进度和能力水平进行个性化的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分制还可以通过学分认定和成绩评定的方式,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成果,发现和解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问题,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不仅有利于学生的发展,也有利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学分制通过明确学分要求和学习任务,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完成度,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学分制还能够促进学校和企业的紧密合作,通过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等方式,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实际能力,增加学校和企业的交流和合作机会,为学生的就业和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
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是符合国家职业教育政策要求,并且有利于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培养,提高教学质量,适应市场需求和社会发展,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职业院校应积极推广和实施学分制,不断优化和改进教育体系和方式,为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机会。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____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学分的定义: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工作量和学业成绩的计量单位,一般以学时为基础,按学科门类划分。
2. 课程学分的计算: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各学科门类的课程学分计算标准不同,具体以《学分认定办法》为准。
3. 学分的取得:学生在修读课程并通过考试或评定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4. 学分的使用:学生获得的学分可以用于计算学业成绩、补修学分、申请学位或毕业证书等。
5. 学分的转换:根据不同学科门类的要求,不同学校或学院可以对学生在其他院校或单位获得的学分进行转换认定。
6. 学分的修读限制:根据学校或学院的教学计划,学生在一定时间内需要修读一定的学分才能毕业。
7. 学分的认定和记录:学校或学院应建立完善的学分认定和记录机制,保证学生学分的准确计算和记录。
8. 学分的管理责任:学校或学院应指定专门负责学分管理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学分的计算、认定、转换和记录工作。
以上内容仅为一般学分制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以学校或学院制定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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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根据2024年职业技术学院的学分制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规定:
1. 学分制度:学院将实行学分制度,每门课程都有相应的学分。
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工作量的单位,代表学生在该课程中所花费的时间和完成任务的能力。
2. 学分分配:每学期,学生需要修满一定数量的学分才能继续下一学期的学习。
具体的学分要求将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学年进行调整,并由学院发布。
3. 课程学分:每门课程的学分数根据其学习难度、教学时间等因素确定,一般以学时为基准。
一门普通课程通常分配2-4个学分,实践课程或实习课程可能分配更多的学分。
4. 学分积累和转移:学生的学分将在学习过程中逐渐积累,满足学院规定的学分要求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或学位。
学生还可以申请将其他学院或机构中取得的学分转移到本学院,但需要符合学院的规定和审核要求。
5. 学分考核:学生必须参加每门课程的考试或评估,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学院将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考试安排。
6. 学分认定:学分认定是学院对学生学分取得情况的审核和确认。
学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分认定,并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如学习成绩单、课程大纲等。
7. 学分补考:对于未能在首次考试中通过的学生,学院将提供学分补考的机会。
学生必须根据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补考。
8. 学分管理:学校将建立学生学分档案,记录学生的学分积累情况。
学分管理将由学院教务处或类似部门负责,确保学生的学分管理和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只是可能的范例,具体的2024年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可能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2023年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在布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日,越来越多需要用到学分制,管理规定资讯,但许多人写作学分制,管理规定文章时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我整理的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欢迎共享。
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一、课程与学分第一条紧密结合高职教育课程改革理念,实行理论课与实践课程一体化。
其次条我院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必修课是指依据专业培育目标和毕业生培育规格,要求同学必需把握的基本理论、基本学问和基本技能,包括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
选修课是指为同学扩大选择专业方向或辅修专业的学问面,提高同学的素养,同学依据本人的爱好爱好及实际状况,在全系、甚至跨系选择修读的课程。
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学分三年制不低于6个学分,两年制不低于4学分。
专业选修课不低于10个学分。
第三条我院实行学分制。
学分规定为:1.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门课程在人才培育方案中支配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人才培育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可包括课内学时与课外学时。
学分以学期(每学期以18周计)为计算单位;2.一般课堂教学每18学时计算1学分,社会实践、实习、毕业综合实践等课程24学时折算1学分,整周实践课每周计算1学分;3.军训、形势政策课、就业指导按1学分计算;4.体育与健康共计4个学分,其中体育选项课2学分,一学年两个学期,各1学分,体质健康测试连续两个学年,一学年1学分;5.顶岗实习和毕业综合实践按人才培育方案规定的周数计算,每周计算1学分;6.高教园区跨校选修课程、校际之间同一层次且教学要求基本相同的课程,经学院批准,可以承认其学分;7.一学期不满18学时的理论课课程,不满一周的一次性实训实习,以及同学应按要求参与的公益劳动、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和毕业鉴定等不计学分;8.实行嘉奖学分的方法另见《职业技术学院嘉奖学分暂行规定》。
第四条我院各专业人才培育方案规定的总学分,三年制不低于120学分、两年制不低于80学分。
2023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2023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以下是2023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的一些内容:
1. 学分定义:学分是对学生学习工作量的量化认定,是衡量学生学习成果的单位。
2. 学分计算:学分计算包括必修课程学分和选修课程学分。
必修课程学分是指所有学生必须修读并通过的课程,选修课程学分是指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职业发展需要自主选择修读的课程。
3. 学分获取条件:学生必须按照课程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并通过考核才能获取相应学分。
必修课程学分必须全部修满并通过,选修课程学分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修读。
4. 学分转换:学分可以在不同课程之间进行转换。
一般情况下,必修课程学分不可转换,选修课程学分可以按照一定规定转换为必修课程学分。
5. 学分认定:学分认定是由学校教务部门根据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认定的过程。
学分认定结果会记录在学生的学籍档案中,并作为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
6. 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是对学生在某一学期或某一学年学习成绩的综合评价。
学分绩点的计算是根据学生所修读课程的学分和相应成绩进行计算的,可以反映学生的学术表现和学习态度。
以上是2023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联系学校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规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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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是应有之义
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是应有之义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制造业升级和人口结构变化,人才培养质量和数量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而在职业院校中,学分制是一种比较先进的教育模式。
通过学分制来对学生进行评估和排名,也有效地提升了教育质量。
因此,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是应有之义。
首先,学分制对职业院校的学生来说是一个更好的评估体系。
通过学分制的方式,学校可以更为精准地衡量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能力。
不同学科的学习难度和考核方式各不相同。
因此,学分制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具体、明确的学习指导和评价,帮助学生更好地把握学习进度和方向。
同时,学分制也能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
学生的学习成果能够通过学分的积累进行衡量和比较,从而更好地反映出学生的真实水平。
其次,学分制对于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相对于传统的教育方式,学分制强调的是学生自主学习和发展。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专业方向,选择适合自己的更多的课程。
通过学分制度的鼓励和支持,学生会更好地掌握学科基础知识和技能,同时也能够获得更多的实践机会和经验。
这种方式能够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进而促进学习成果的提高和专业能力的提升。
最后,学分制也有助于提高职业院校的教育质量和竞争力。
学分制的实施需要教师和学校配合完成。
教师需要设计和制定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课程和教学方案。
对于学校来说,也需要通过学分制来激励教师不断完善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方法,提高课程质量和教学水平。
这样,职业院校的教育质量和竞争力也会同步提高。
总的来说,学分制是职业院校实施的一种非常好的教育模式。
它不仅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和竞争力,更为学生的选择和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和空间。
因此,我们应该认为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是应有之义。
职业院校学分制改革方案
职业院校学分制改革方案一、建设基础学校自建校以来就实施了学年学分制。
学校实行6年有效期的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延期毕业。
学籍管理制度中实施了按绩点评价、按学分毕业的学分绩点制,已经建立并实施了学分互认制度。
人才培养方案中选修课比例已达15%,包括限选课和任选课,并开设了网络选修课程。
学生选修课比例逐步扩大,学生具备一定程度的选课权。
教学资源不断丰富。
不断整合课程设置,优化课程体系,教学资源逐步丰富,已经建设了一批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教师队伍的数量结构逐步优化,部分二级学院已经实施了导师制。
教学设备设施比较齐备,为逐步实施学分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建设目标——加强学生素质教育,服务和满足学生需求的个性化、多样化,通过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优化教学资源配置,调动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类型、规格、层次多样的复合型、发展型、创新型人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以1-2个高水平专业为试点,逐步建立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学分计量制和学分绩点制为核心,建立并实施弹性学制、主辅修制、学分互认制、学业导师制、补考重修制等构成的教学管理体系。
——以1-2个高水平专业为试点,构建“按学年注册、按绩点评价、按学分毕业”的教学管理模式。
三、建设内容(1)修定试点专业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树立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优化课程体系,整合、共享教学资源,加强专业教育,突出课堂教学,提高选修课程学分比例,允许学生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选修课程;——进一步推进按大类招生培养,实施分级、分类、分流教学,打通主修、辅修专业的界限,鼓励学生自主学习,灵活设置专业方向。
—人才培养方案由专业培养方案(主修课程)和自主发展计划(辅修课程)两部分构成。
主修课程由必修课程、限选、任选课程组合而成,而辅修课程主要是任选课程。
表3-1学生课程选修框架结构图注:二年制的学生课程结构根据专业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2)建立学分制下的教务运行管理制度实行弹性学制1)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可缩短至2年,最多不超过6年,三年制学生可在校学习2-6年,二年制学生可在校学习2-5年。
职业院校学分制管理办法
职业院校学分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和完善学分制管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分制是以学生选课为前提,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单位,用学分绩点衡量学习质量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各院部应适应素质、能力和知识协调发展的要求,制定符合时代进步和社会需要的、具有行业特色和区域特点的学分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二章课程设置与学分计算第四条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拓展活动课三大类。
(一)必修课是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二)选修课是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选择性修读的课程,包括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三) 拓展活动课是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为培养学生综合素养而开展的课程化的课外活动项目,包括第二课堂、第三课堂和第四课堂的拓展项目,学生应分别修满不同拓展项目的活动学分。
第五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明确规定本专业毕业生应修满的总学分数、各类选修课学分和拓展活动课学分。
通过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取得该课程学分。
学分与学时规定如下:(一)毕业学分三年制高职专业总学分原则上不低于120学分,五年制专科专业总学分原则上应在200-220学分之间,具体各专业总学分数由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
(二)课程学分课程学分是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确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学分,按培养方案中课程学时数进行计算,学分的最小单位为0.5学分(采取三七作五,二舍八入)。
理论课、理论与实践一体化课程每16学时计1学分;集中进行的综合实践教育教学课程,包括入学教育、专业认知教育、公益劳动、模拟实习、集中实训、专业实习、毕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教育、社会实践等每1周计1学分。
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分制学籍管理,根据《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章程和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就业创业能力和跨文化素质的复合型技术技能型高级人才。
学校通过绩点学分制、主辅修制和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学生的管理。
第四条学籍管理工作实行校院分级管理,教务处代表学校负责指导实施和具体事项的终端审核、备案等工作;各二级学院(部)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事项的受理、认定、审核、报批(备)等工作。
第二章学制与学期第五条学制: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专科层次的标准修业年限为3年,我校实行弹性学制为2-8年。
学分制允许提前1年或延长最长不超过5年修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在校生创业累计在校学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8年。
第六条需提前毕业者须在毕业前1学期向所在二级学院(部)提出申请;需延长修业年限者须在标准修业年限结束前1学期向所在二级学院(部)提出申请,报学校教务处审核,经学校同意后实施。
第七条学期:一般每学年为两个学期。
在保证完成教学学时的前提下,每学期教学周一般为18-21周。
第八条为鼓励创新教育教学改,各二级学院(部)可探索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但教学总时间不应低于规定的范围,且需二级学院(部)提出申请,报学校教务处审核,经学校同意后实施。
第三章入学与注册第九条注册分入学注册和学年注册两种。
(一)入学注册1.入学注册是指按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照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向专业所在学院(部)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登记注册后,二级学院(部)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由学校注册学籍。
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学分制的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实施学分制的规定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学校教学改革的要求,充分发挥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贯彻“因材施教”、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学发展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必备的基础理论和扎实的基本技能,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素质高的高级应用性人才,学校决定教学管理从XX年起实行学分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分制总要求(一)从XX级开始实行学分制,其主要内容是:在教学管理中实施“缓修”和“免修”制度;实行3-6年的弹性学制;实行重修制;选修课可打破系、专业界限选修;实行辅修课程和辅修专业制度等;(二)为充分发挥和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据学校办学条件,逐步给学生以下自主权利:1.在辅导员、班主任和系的指导下,学生可根据培养计划,自主安排学习进程、学习负荷、选修课程和专业。
2.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向系提出“缓修”或“免修”某些课程的申请。
“缓修”某课程的前提是在下一年级的培养计划中有该门课程;学有余力的学生对某些后续课程,通过自学及其他方式提前完成者,可提前向系提出“免修”申请。
经批准后,可直接参加本班或上一届同学该课程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可提前取得该门课的学分。
自学考试课程成绩合格者,可以免修教学计划中的相同课程,并给予学分。
公共政治理论课、公共体育课、军训、实践教学环节以及重要的专业基础课不得申请“免修”。
3.取得江苏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非计算机专业取得江苏省大学生计算机一级考试合格证书后,可申请免修未修完的公共课中的“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基础”课,并经相关教研室核准后,给予学分。
4.辅修课程和辅修专业。
在培养计划的指导下,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跨专业选修课程,以成为复合型人才。
辅修课程成绩予以在学生成绩册上登录。
对部分学业优秀的学生,可由本人申请,所在系审查,报教务处批准,由教务处安排修读辅修专业。
凡修完辅修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约20-22学分)者,学校将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
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随着职业教育的不断发展,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成为推动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单位进行学业评价和学业管理的制度,它能够充分体现学生学习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效率。
在职业学校中,如何制定和实施学分制管理规定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本文将探讨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的目的、原则和具体措施,并分析其对学生学习和就业的意义。
一、目的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的目的在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技能。
通过学分制管理,学校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和能力水平,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教学和指导。
同时,学分制管理也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发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
二、原则1.学分的获取和评价要具有可操作性:学分制管理要求学校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学分获取和评价体系,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学生需要通过参加课堂学习、实践实训、社会实践等方式来获取学分,学校应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学分的具体操作和评价方法。
2.学分的累积和转换要有合理的规定:学分制管理下,学生学习者通过一定的学分积累提升自己的学业水平和职业能力。
学校应制定学分制度,明确学分的使用范围和转换规则,确保实现学分的有效利用。
3.学生学分记录要准确可靠:学分制管理要求学校建立学生学分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学生学分记录、查询、公示等,确保学分记录准确可靠。
学生可以通过查询自己的学分情况,了解自己的学业发展情况。
三、措施1.建立学分统一管理平台:学校应建立统一的学分管理平台,实现学生学分的集中管理和统一查询。
学分管理平台能够对学生学分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反馈学生学分情况,并提供学分查询服务。
2.制定学分获取和评价标准:学校应根据学生学习的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学分获取和评价标准。
标准应包括课堂学习、实践实训、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学分的获取和评价公正、科学。
3.加强学分教学指导:学校应加强学分教学指导,帮助学生制定学业规划,明确学分获取和评价的目标,提供相应的学习资源和支持。
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是应有之义
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是应有之义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经济的持续增长,对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职业院校作为培养和输送各类实用型人才的重要渠道,在人才培养方式和模式上也需要与时俱进。
实施学分制在职业院校中是非常必要的,有着应有之义。
学分制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
学分制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潜力和主动性,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有目标、有动力。
学生根据学分要求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完成学分要求来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果。
学分制还可以使学生的学习更为系统和有序,通过积累学分来完成学业,可以更好地推动学生学习的深入和扩展,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
学分制有助于提高就业竞争力。
学分制的实施可以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进行调整,根据市场需求开设相关的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使学生获得更加实用的知识和技能。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通过积累学分,可以提前进入实践环节,培养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这样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也可以提前适应职场的要求。
学分制有助于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学分制可以根据学生的兴趣和能力,让学生有更多的选择权,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和专业方向。
学分制也可以推动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资源的分配,让学校的资源得到更合理有效的利用,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
学分制有助于提高教师和学校的教学水平。
学分制的实施需要教师和学校对课程设置和教学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革和创新。
教师需要开发和设计更加符合学分制要求的教材和课程,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学校也需要加强教师培训和管理,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学分制的推行可以促进教师和学校的自我提高,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是应有之义。
学分制的实施可以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可以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可以实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可以提高教师和学校的教学水平,推动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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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工贸职业学校(45中)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落实成才先成人的教育理念,培养技术型人才,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真正面对社会需求,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适合自身特点的最佳教育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学分制是教学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为使实行学分制工作顺利进行,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发学生潜能,提高学习效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青岛市教育局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的有关意见,结合本校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办法。
第三条本细则分两大部分,德育部分和教学计划落实及课程学习部分。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在籍学生。
第二章德育学分第五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引导学生讲道德、讲文明、讲纪律,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关心、学会负责,使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与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制订德育学分管理办法。
第六条德育学分管理办法,是对学生素质实施全面考核的主要办法之一,是衡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养成等方面的重要手段,是对学生德育分层次目标达成途径、方法及评价的有效探讨。
德育学分纳入总学分,是学生评优、获得奖学金、参加升学辅导、实习安排、就业推荐和毕业的重要依据。
一、德育学分第七条学生自入学注册起至毕业离校止(含实习期间),学校即对学生实施德育学分考评,定期由各班主任在学校学生管理处指导下对每位学生的德育成绩汇总登记,每学期折算评定一次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学生德育成绩由基准分、加分、扣分三部分构成,其计算公式为:德育成绩=基准分 + 加分 - 扣分。
基准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德育成绩20分折合成1个德育学分,每学期德育学分5学分,3学分为合格;军训与学前教育为1个学分;6个学期德育学分合格为19学分;第5、6学期德育学分根据学生实习情况考评。
)每学期德育成绩高于100分的部分,每满10分记奖励加分0.5分,记满3分为止。
第八条学生每学期德育成绩均高于90分者,方能取得参与评选各类综合奖励(奖助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的资格;德育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享受减免学费和社会资助;德育学分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升学辅导;学校将根据实习就业单位要求,结合学生德育学分情况优先安排实习、推荐就业,德育学分不合格者暂不安排实习和推荐就业;德育学分必须达到19学分学生才能毕业。
学期德育学分不合格者,可按以下途径补修,记为合格:⒈下一学期德育成绩取得120分以上,学生毕业后不再补修;⒉完成学校指定的公益活动且表现良好或有其他突出表现,经学校有关机构认可。
二、德育成绩加分第九条为弘扬正气,鼓励先进,可根据情况给予加分。
部分加分分值可按以下规定参照执行: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给予一次性加10分:⒈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集体的每个成员;⒉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各类比赛并获得荣誉者(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及其他6分);⒊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及各类先进个人;⒋担任校学生会和社团干部满一学期,履行职责优良者;⒌满一学期没有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并且师生反映良好公示无异议者;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给予一次性加5分:⒍被评为校级先进集体的每个成员,被评为校级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三好学生等;⒎在学校组织的大型体育艺术、卫生、主题教育等比赛或活动中获得先进集体的每个成员(一等5分,二等3分,三等2分),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比赛、活动获得名次或成绩突出的个人(一等5分,二等3分,三等2分);⒏被评为校级文明宿舍的每个成员,宿舍内务卫生检查保持优胜者;⒐本学期为班级建设做出贡献表现良好者;⒑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文章且标注学校者;⒒校学生会干事和各班班干部满一学期,履行职责优良者;⒓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行为为学校赢得赞誉者。
凡学校有关部门或教职员工建议,对为学校服务、为学校建设做出贡献者或有先进事迹者的其他加分,经核实后由学管处酌情加分。
第十条奖励加分皆须经过评议、审批、公示,方能生效。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班级评议认定,并报学管处审批通过,经公示无异议。
凡本办法未作规定而按情理应给予加分的其他各项,可由各班主任或其他部门提出加分意见,经学管处审核同意,也可酌情加分。
三、德育成绩扣分第十一条学生违反《青岛市中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青岛工贸职业学校学生常规》、《青岛工贸职业学校住校生管理量化考核细则》和《实习管理规定》等校规校纪者,根据情节酌情给予扣分。
部分扣分分值可按以下规定参照执行:凡出现以下行为之一,每人次扣2分:⒈不按规定穿着校服、校裤入校者(实习学生可穿着职业装);⒉不佩戴校卡、因损坏不及时更换或佩戴他人校卡、将校卡借给他人者;⒊佩戴首饰、发型不合标准者(实习学生比照实习单位要求);⒋书包带过长、书包不规范或不背书包者;⒌带手机、随身听(MP3、MP4)等入校者;⒍上课迟到或早退者;⒎一般违反课堂纪律者;⒏教学楼内跑跳打闹、大声喧哗、坐桌子、坐窗台、串班者;⒐行为举止不文明、骂人或交往不得体者;⒑教学楼内踢球、打球、踢毽子者,穿越草坪、花坛者;⒒随地吐痰、乱丢乱抛杂物、吃瓜子、吃口香糖者;⒓早操、课间操及眼保健操迟到或做操不认真、随意讲话者;⒔不按规定参加劳动、值日者;⒕不文明就餐或将饭菜带入寝室者;⒖晚自习不遵守纪律者;⒗内务整理不规范者;凡出现以下行为之一,每人次扣3分:17、不尊重教师及管理人员情节较严重者;18、早操、课间操及眼保健操旷操者;19、旷课未达到处分节数者;20、上课时间使用手机、吃零食、吃瓜子、吃口香糖者;21、严重违反课堂纪律,干扰正常教学秩序者;22、携带不良刊物及音像制品进校者;23、翻越围墙出入学校者;24、故意破坏公物者;25、有说谎、欺诈、伪诺等行为者;26、引领校外人员在学校周边逗留者或将校外人员带入校内者;27、在校内打扑克、娱乐者;28、未按要求进出宿舍楼或未按时就寝者;29、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实习管理规定等校规校纪未达到处分情节的;处分扣分:30、受警告处分者扣5分;受严重警告者扣7分;受记过处分者扣10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15分。
第十二条凡本办法未列举,违反校规校纪按情理应给予扣分的其他情况,由各班主任或学校管理部门或教职工根据情节提出扣分意见,经学管处查实审核同意,给予酌情扣分。
四、德育评分办法第十三条德育评分实行动态透明管理,由学校学管处组织德育评分审核组,负责全面审核各班评分结果,可随时累计,适时公布以便查看。
各班学生的德育评分,由各班主任负责评定(学生不得直接参与德育学分的评定工作),每周由班主任将本班同学当周扣分(加分原则上按照规定时间,每学期或一定时间上报)情况及相关材料提报学管处进行登记。
校级党团、学生会、广播站、社团干部等的评分应征求学校负责该组织的指导教师的意见后评定。
凡职务加分只加最高项;因一次(种)错误受到两种(次)以上处罚,扣分只计最高的一种(次);因表现良好撤销处分的,可加回原来所扣分数的1/2;凡德育评分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其情节,除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外,在其总分中扣除作假加分分数外,给予必要的扣分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确立“要做事先做人”的教育理念,将德育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把德育作为各项工作的保障,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形成全面、全程、全员育人的局面。
为加强对学生工作的齐抓共管,学校教职员工在工作中,要根据学生的表现和德育评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学生的品德行为提出加分或扣分的建议,经政教处审核,给予适当的加分或扣分。
本办法由学校办公会通过,由学校学管处负责解释并具体组织实施,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章实习学分第十五条综合实习学分专业综合实习一般安排一学年,约1080学时,总学分为36学分;部分专业的综合实习安排一学期,约540学时,总学分为18学分。
综合实习学分按照专业和实习岗位规范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考核,实习量化考核的内容分为实习时间、实习纪律、实习质量、实习课题四项,根据考核情况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学分。
学分的取得按学期计算,考核成绩由实习老师负责分别记入学生实习档案和学籍表,并录入校园网学分制管理软件相应的模块中。
1.实习时间学分(每年9月至次年6月,每月1学分,共10学分)A每个月1学分,实习时间不足半月的,此项不得分。
2.实习纪律学分(共10学分)每个月1学分,主要包括:请假纪律、出勤纪律、工作纪律。
有下列情况者按下列规定处理:A不履行学校和单位请假制度的,每次扣掉1学分。
B请病假或因私事请事假累计达15天的扣掉0.5学分。
C出现旷工1天扣掉1学分,直到扣完本学期学分为止。
D在工作期间因抽烟、喝酒、打架斗殴、或者因个人主观原因与单位领导发生矛盾在工作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掉1学分。
E因违反实习纪律被处分,除扣除违反纪律相应的学分外,根据所受处分级别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分别再扣1、2、3、4学分。
F未经学校允许,擅自脱离实习单位实习者,此项不得学分。
G在学校住宿的实习生个人月量化不合格者扣1学分。
3.实习质量学分(共10学分)A每个月1学分,实习中出现违纪现象的此项不得分。
B在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工作效率低下或因个人主观造成产品质量缺陷为单位造成较严重的经济影响者,根据情节扣除适当的学分,扣完此项为止。
C实习中被退回或擅自离职的此项不得分。
4.实习课题学分(共6学分)主要包括实习计划1学分、实习总结2学分、实习论文3学分。
实习生在实习培训后写出实习计划、在实习过程中根据所学的知识、体会写出实习总结、论文上交给实习教师,由实习教师评定成绩,并转化成相应的学分。
第十六条、奖励学分1、每学期学校评定优秀实习生一次,被评为优秀实习生的学生可获得2个奖励学分。
2、因需要在7、8两个月假期期间参加实习的学生,每1个月加1个奖励学分。
3、在实习期间获得企业表彰、被授予荣誉称号或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将视情况给予不同分值的奖励学分。
第四章教学学分第十七条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一)课程设置:课程分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三种,课时比(学分比)为6:3:1,文化课与专业课的课时比大体掌握在为4:6;专业课程中实践教学比例一般为50%,服务类专业综合实习一般为一学年(4、2分段),其它类一般为一学期(5、1分段)。
必修课: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的需要,学生必须修读和掌握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体育等文化基础课、3-4门主干专业课、实践课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