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山西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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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员工管理制度

派驻员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派驻员工的管理,规范派驻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派驻员工的定义派驻员工是指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将员工派往其他单位或地区工作的人员。

派驻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派驻员工的选拔与培训1. 派驻员工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个人能力进行选拔。

2. 派驻员工应经过专业培训,包括业务知识、公司规章制度、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培训。

3. 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派驻。

四、派驻员工的职责与权限1. 派驻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服从派驻单位的领导,执行派驻单位的各项工作安排。

2. 派驻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3. 派驻员工有权要求派驻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4. 派驻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有权向公司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派驻员工的管理与考核1. 派驻员工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派驻单位领导和派驻员工本人共同负责。

2. 派驻员工在派驻期间,应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

3. 公司对派驻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等方面。

4. 派驻员工考核结果作为其晋升、奖惩的依据。

六、派驻员工的待遇与保障1. 派驻员工在派驻期间,享有与公司其他员工相同的待遇。

2. 派驻员工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3. 派驻员工在派驻期间,如因工作原因造成身体伤害或疾病,公司应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救治和补偿。

七、派驻员工的解聘与离职1. 派驻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经公司批准后可以解除派驻合同。

2. 派驻员工离职前,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3. 派驻员工离职后,应妥善交接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和完整性。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外派人员规章制度

公司外派人员规章制度

公司外派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外派人员,维护公司形象,确保公司业务正常运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外派人员,外派人员包括因工作需要被派往其他地区或国家从事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外派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廉洁自律,做一个合格的公司外派人员。

第四条公司外派人员应当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适应不同环境和文化的能力,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勇于挑战自我,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第五条公司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必须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文化习俗,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外派申请第六条公司员工如有意愿外派工作,应当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外派原因、目的、时间、地点等具体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部门接到外派申请后,应当评估员工的适应能力、工作能力和素质,确保员工具备外派的条件。

第八条部门经过评估符合外派条件的员工,应当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外派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外派。

第三章外派准备第九条公司外派人员在外派前,应当接受公司的培训,了解被外派地区或国家的情况、文化、习俗,提前做好工作准备。

第十条外派人员应当在外派前仔细核实出差证件、机票、住宿、交通等行程安排,确保出行顺利。

第十一条外派人员应当及时向公司汇报出发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保持与公司通讯畅通。

第四章外派期间第十二条公司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应当服从公司管理,按照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所交办的任务。

第十三条外派人员应当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四条外派人员应当维护公司形象,与当地同事良好相处,做到友好合作,不得造成公司负面影响。

第五章外派归来第十五条外派人员在外派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公司汇报工作情况,提交外派报告,总结工作经验,提出建议。

外派员工使用管理制度

外派员工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派员工的使用管理,提高外派员工的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员工,包括国内外派员工。

第三条外派员工使用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外派员工在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外派员工选拔与派遣第四条外派员工选拔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3. 能够适应外派工作环境,具备较强的心理素质;4. 年龄、性别、民族等条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外派员工选拔程序:1. 部门提出外派需求,经公司领导批准;2. 人力资源部门发布外派招聘信息;3. 符合条件的员工报名参加选拔;4. 人力资源部门组织面试、笔试、体检等环节;5. 根据选拔结果,确定外派员工名单。

第六条外派员工派遣程序:1. 人力资源部门与外派员工签订外派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2. 外派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办理外派手续,包括办理签证、工作许可等;3. 外派员工所在部门与外派员工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外派员工在外的工作情况。

第三章外派员工管理第七条外派员工在外期间,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八条外派员工所在部门应定期了解外派员工在外的工作、生活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九条外派员工在外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报告,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外派员工在外期间,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工作,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报告,并按照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外派员工待遇与保障第十一条外派员工待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

第十二条外派员工在外期间,公司应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其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外派员工在外期间,如遇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生活保障。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外派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外派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外派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因工作需要外派至其他单位或地区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外派条件1. 外派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2. 外派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外派工作内容与本人专业或工作经验相匹配;4. 外派工作时间、地点、任务等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四、外派程序1. 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外派人员名单及外派工作计划;2. 外派人员根据单位要求,填写外派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3. 单位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外派人员;4. 单位与外派人员签订外派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5. 外派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证、护照等。

五、外派期间管理1. 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派出单位及接收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2. 外派人员应保持与派出单位的沟通,及时汇报工作进展;3. 外派人员应积极参加派出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增进与同事间的交流与合作;4. 外派人员应注重自身形象,维护派出单位的声誉。

六、考核与评价1. 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由派出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表现、业绩贡献、团队合作等方面;2. 考核结果作为外派人员晋升、奖惩的依据;3. 对考核不合格的外派人员,派出单位有权调整其外派任务或终止外派协议。

七、外派期满后的管理1. 外派人员外派期满后,派出单位应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衔接和调整;2. 外派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申请继续外派或返回原岗位;3. 外派人员返回原岗位后,应尽快适应工作,发挥自身优势,为单位发展贡献力量。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关于外派人员的管理制度

关于外派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派人员的行为,保障外派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外派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驻外办事处、项目现场、合作单位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外派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第四条外派人员的选拔与聘用:1. 外派人员的选拔应以德才兼备为原则,优先从公司内部选拔,必要时可对外招聘。

2. 外派人员的聘用需经过面试、考察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岗位与职责:1. 外派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2. 外派人员需服从公司工作安排,接受岗位调配。

第六条外派人员的离职与调回:1. 外派人员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2. 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离职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培训与发展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公司鼓励外派人员参加各类专业证书考试,提升自身竞争力。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考勤与考核第九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条公司对外派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五章外派人员的待遇与保障第十一条外派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工作性质、业绩等因素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外派人员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年假等。

第十三条公司为外派人员提供必要的住宿、交通、通讯等费用。

第六章外派人员的纪律与责任第十四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纪活动。

第十五条外派人员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确保工作质量,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企业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保障外派人员的权益,提高外派工作的安全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外派国内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培训人员及项目执行人员等外派人员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所在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外派人员应服从外派单位指挥,积极配合本公司及外派单位工作。

第五条本公司对外派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外派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管理,提高外派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外派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保证执行外派单位的命令,维护外派单位和本公司的声誉。

第二章外派人员甄选和使用第七条外派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和较高的业务水平;(二)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三)具有较好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适应外派工作所需的环境和条件。

第八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应当经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等程序,结合外派单位的需求和本公司的管理要求。

第九条外派人员应签署《外派服务协议》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供所需的材料和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条本公司应当根据外派单位的要求,合理配置外派人员,并定期对外派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定期考核。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第十一条本公司应当加强对外派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及时了解外派单位和外派人员的情况。

第十二条外派人员在外派服务期间,本公司将根据外派单位的要求及时向外派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安全保障。

第十三条本公司应当负责外派人员的后勤保障、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和纳税等事宜。

第十四条外派人员在外派服务期满后,应当按照本公司和外派单位的要求,按期返回本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外派人员应当根据外派单位的要求,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外派工作的情况和成果。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安全保障第十六条本公司应建立健全外派人员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对外派地区和部门的安全风险评估。

第十七条外派人员应当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并遵循所在地的社会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集团外派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集团外派管理规定制度范本

集团外派管理规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对外派人员的管理,规范外派人员的行为,确保外派人员顺利完成公司赋予的职责和任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所有外派人员。

外派人员是指由集团统一派遣,驻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的工作者。

第三条外派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集团企业文化,坚守职业道德,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确保集团利益的实现。

第四条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外派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工作,确保外派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的提升。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第五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和聘用:1. 外派人员应从集团内部优秀员工中选拔,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外招聘。

2. 外派人员选拔标准: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适应派驻单位工作环境的能力。

3. 外派人员聘用程序:提交申请,经过面试、考察等环节,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第六条外派人员的调配:1. 外派人员应接受集团的工作调配,服从集团的管理。

2. 对于不服从调配的外派人员,集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如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关系等。

第七条外派人员离职:1. 外派人员如需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上级提出申请,并逐级审批。

2. 外派人员离职手续由集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办理,确保离职过程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工作管理第八条外派人员的工作职责:1. 外派人员应认真履行派驻单位的工作职责,维护集团形象和利益。

2. 外派人员应定期向集团汇报工作进展,及时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 外派人员应积极参与派驻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九条外派人员的考核与评价:1. 外派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

2. 外派人员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薪酬待遇、职务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福利与保障第十条外派人员享有与集团内部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包括薪酬、保险、休假等。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整理版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整理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派人员行为,确保外派人员在外工作期间的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人员,包括派驻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的工作者。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考勤管理、租房和通讯费管理、注意事项管理、探亲假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第四条公司向合作企业或派驻单位派驻的人员,一律由公司统一任免,公司以正式文件发布上述人员的人事任免决定。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聘用、选拔,首先在公司或所属各公司的员工中培养提拔,其次对外招聘。

第六条被外派人员必须接受岗位调配。

对于不服从公司调配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给予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关系、辞退等处理。

第七条外派人员离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申请,逐级审批,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八条公司可以与外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第九条新招聘的外派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外派员工(劳务)表现优秀,通过公司考核后,可以提前转正。

第十条外派人员应服从各派驻公司的劳动用工政策和管理制度。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第十一条外派人员应按照派驻单位的考勤制度进行考勤,并按时打卡。

第十二条外派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派驻单位领导请假,并按照派驻单位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三条外派人员请假未满3天,需经派驻单位领导批准;请假超过3天,需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租房和通讯费管理第十四条外派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公司负责提供住宿,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五条外派人员的通讯费用,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第五章外派人员的注意事项管理第十六条外派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派驻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七条外派人员应加强自身修养,注意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六章探亲假管理第十八条外派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探亲假条件的,可申请探亲假。

第十九条外派人员申请探亲假,需提前向派驻单位领导提出申请,并按照派驻单位的规定办理探亲假手续。

公司外派与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外派与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外派与驻外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公司的外派与驻外人员管理,保障公司的利益和形象,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职业素养,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外派和驻外人员的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员工外派、驻外工作布置、费用报销、安全防范等方面。

二、外派与驻外人员的定义及范围1.外派人员是指被公司派遣到国内外其他地区或国家工作的员工。

2.驻外人员是指被公司派遣到国外驻扎并代表公司工作的员工。

3.外派与驻外人员包含公司内部员工和外聘合同工。

三、外派与驻外人员的选择与任命1.外派与驻外人员的选择应依据岗位需求、业务需求和个人本领进行综合评估和选拔。

2.任命外派与驻外人员应当经过公司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并签订书面相关协议。

3.外派与驻外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语言沟通本领,并接受必需的培训。

四、外派与驻外人员的保密和行为准则1.外派与驻外人员必需严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泄露、传播相关信息。

2.外派与驻外人员在工作和社交场合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敬重本地风俗习惯和法律法规。

3.外派与驻外人员应当遵守本地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参加政治活动。

五、外派与驻外人员的工作布置1.外派与驻外人员需依照公司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进行相关工作。

2.外派与驻外人员应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和工作成绩,并接受公司的监督和引导。

3.外派与驻外人员可依据工作需要进行合理的出差和休假布置,但需提前报备并获得公司批准。

六、薪酬与福利待遇1.外派与驻外人员的薪酬与福利待遇依照公司订立的相关规定执行。

2.外派与驻外人员的差旅费用、交通费用、留宿费用等应按公司规定的费用标准报销。

3.外派与驻外人员在驻外期间享受本地的基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但需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

七、安全防范和应急预案1.外派与驻外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应加强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和资产安全。

2.外派与驻外人员应熟识本地的安全环境和紧急事件处理方法,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外派与驻外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与驻外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与驻外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确保外派和驻外工作人员的管理与监督,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订立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部外派和驻外工作人员,包含公司内部员工以及外部合作伙伴的员工。

二、外派与驻外工作人员的定义2.1 外派工作人员:指公司内部员工被派遣到外地、外国或跨地区项目进行工作的人员。

2.2 驻外工作人员:指公司内部员工或外部合作伙伴的员工被派驻到外地、外国或跨地区项目进行工作的人员。

三、外派与驻外工作人员的管理程序3.1 申请和批准外派和驻外工作人员需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中应明确工作地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酬劳等基本信息。

上级部门依据公司需要和项目要求审批决策。

3.2 岗位说明外派和驻外工作人员在离开前,应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期限等应在岗位说明中清楚规定。

3.3 出国/境手续办理对于驻外工作人员,公司将帮助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包含签证、工作许可等。

驻外工作人员应乐观搭配,供应必需的料子和信息。

3.4 安全保障公司将为外派和驻外工作人员供应必需的保障措施,包含但不限于安全培训、保险购买、紧急联系方式供应等。

工作地方存在特殊情况时,公司将做好风险评估,并供应必需的安全保护措施。

3.5 工作考核外派和驻外工作人员应依照公司规定的工作考核标准进行工作评估。

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员,公司将予以相应的嘉奖和激励措施;对于工作表现不合格的人员,将依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四、外派与驻外工作人员的权益和义务4.1 权益外派和驻外工作人员享有与本公司内部员工同等的权益,包含但不限于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节假日休假等。

4.2 义务(1)遵守公司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实现工作目标。

(2)保护公司利益,不泄露公司机密信息和商业秘密。

(3)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代表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声誉。

外派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外派工作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派工作人员的管理,确保外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工作人员,包括长期外派和短期外派。

第三条外派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外派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外派工作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外派工作申请1. 外派工作人员需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外派申请,包括外派原因、工作内容、外派期限、工作地点等。

2. 申请外派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外派单位邀请函、合同等。

第五条外派工作审批1. 人力资源部门收到外派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2. 审核通过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3. 领导审批同意后,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与外派单位签订外派协议。

第三章外派工作期间的管理第六条外派工作职责1. 外派人员应按照外派协议,履行外派单位的工作职责。

2. 外派人员应保持与公司总部及外派单位的沟通,及时汇报工作进展。

3. 外派人员应遵守外派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七条外派人员权益保障1. 公司应保障外派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基本工资、福利待遇。

2. 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寻求解决方案。

3. 外派人员享有与国内员工同等的工作权益,包括晋升、培训等。

第八条外派工作考核1. 外派人员应按照外派协议,完成工作任务,达到工作要求。

2. 公司定期对外派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外派人员绩效评价和薪酬调整的依据。

第四章外派工作结束后的管理第九条外派工作总结1. 外派工作结束后,外派人员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工作总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成果、经验教训等。

2. 人力资源部门对工作总结进行审核,并形成外派工作总结报告。

第十条外派人员返岗1. 外派工作结束后,外派人员应按照外派协议,返回公司总部。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安排外派人员的返岗手续,包括薪酬结算、福利待遇恢复等。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派人员的行为,保障公司外派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外派人员能够高效、安全地完成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人员,包括驻外分支机构、合作伙伴单位以及临时外派任务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外派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加强对外派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外派工作效率。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任免第四条外派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先考虑公司内部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的人员。

第五条外派人员的任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需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第六条外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3.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备适应外派工作的身体条件。

第三章外派人员职责与任务第七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和外派单位的管理。

第八条外派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1. 完成公司交办的任务,确保工作质量;2. 维护公司形象,积极与外派单位沟通协作;3. 及时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4.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九条外派人员应按照外派单位的要求,参与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外派人员待遇与考核第十条外派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外派单位的具体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一条外派人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外派人员绩效、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外派人员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外派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主要包括:1. 制定外派人员管理制度;2. 对外派人员进行选拔、培训、考核和奖惩;3. 定期检查外派人员的工作情况,确保外派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外派单位应积极配合公司管理外派人员,对外派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公司。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山西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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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山西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北京新华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03月山西广电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聘用管理 2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 3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培训管理 5 第五章外派人员派出期间的管理 6 第六章外派人员的迁调和任免管理7 第七章附则8山西广电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 1 条为加强山西广电网络(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广电集团” )对派驻下属公司人员(以下统称”外派人员” )的管理, 提高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规范外派人员的工作行为, 特制订本制度。

第 2 条本制度所指外派人员主要包括公司派往各级地市分公司和子公司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高级财务管理人员、普通财务人员及其它各类业务人员。

第 3 条企业管理部为外派人员管理的主控部门, 相关协助部门为集团财务部、投资部和人力资源部。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聘用管理第 4 条投资部根据地市公司整合进度计划, 并向企业管理部提交整合进度安排报告。

第 5 条企业管理部根据地市公司组建情况, 做好外派人员储备规划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外派人员需求表》, 人力资源部落实招聘工作。

第 6 条初步面试经过者, 人力资源部组织复试工作, 并成立复试小组。

小组成员主要包括企管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企业管理部经理、投资部经理、集团财务总监及其它成员。

其中, 企管副总经理为复试小组组长。

第7 条由复试小组组长向山西广电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提交侯选外派人员名单, 有必要者, 由集团总经理进行面试。

第8 条经山西广电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批准的侯选外派人员, 由人力资源统一签订试用劳动合同, 并办理聘用人员到企业管理部报到的手续。

第9 条企业管理部派出侯选外派管理人员, 参加投资部前期组建地市公司及合作方资产评估的工作, 作为在职培训。

第10 条地市公司整合期间, 由投资部对外派侯选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工作, 并在新公司管理交接给企业管理部时, 投资部提供外派人员在地市公司组建过程中的考核结果。

集团外派人员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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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外派人员的管理,保障外派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集团战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外派人员,包括派驻子公司、分公司、合作伙伴或其它单位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规章制度及本制度规定,服从集团和派驻单位的领导,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外派人员选拔与任用第四条外派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考虑集团内部优秀员工,也可面向社会招聘。

第五条外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外派工作环境。

第六条外派人员任用需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外派人员职责与任务第七条外派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集团和派驻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二)参与派驻单位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工作;(三)维护集团和派驻单位的合法权益;(四)完成集团和派驻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八条外派人员应完成以下任务:(一)协助派驻单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二)推动派驻单位业务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三)加强派驻单位与集团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四)定期向集团汇报工作情况。

第四章外派人员管理第九条外派人员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人事管理:外派人员的人事关系归集团管理,派驻单位不得随意调整外派人员的人事关系。

(二)考勤管理:外派人员应遵守派驻单位的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

(三)薪酬管理:外派人员的薪酬待遇由集团和派驻单位共同商定,并按约定支付。

(四)培训与发展:集团为外派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支持其个人职业发展。

(五)离职管理:外派人员离职前需向集团和派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职。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集团对表现优秀的外派人员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一)物质奖励;(二)晋升机会;(三)荣誉称号。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外派人员,集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一)警告;(二)记过;(三)降职;(四)解除劳动合同。

外派员工工作规章制度

外派员工工作规章制度

外派员工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外派员工的工作行为,保障外派员工的权益,加强外派员工的管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外派员工是指公司委派到国内外其他地区、机构、单位等工作或出差的员工。

第三条外派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第四条公司负责全面管理外派员工,为外派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第五条外派员工应当积极配合公司的要求,服从公司的管理,履行分配给自己的工作任务。

第二章外派员工的权限第六条外派员工的权限包括:(一)参与公司安排的相关工作项目,按时完成预定任务。

(二)维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积极向公司汇报工作情况,听取公司的指导和建议,不得私自处理公司事务。

第七条外派员工在外派期间享有与本地员工相同的工作权益,包括薪酬、福利、培训等。

第八条外派员工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公司应当及时处理并反馈。

第三章外派员工的职责第九条外派员工的主要职责包括:(一)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公司的决策和工作安排。

(二)保护公司的商业信息和知识产权,不得泄露给他人。

(三)积极履行分配给自己的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工作。

(四)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第十条外派员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职或旷工。

第十一条外派员工应当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不得言行不当,损害公司的信誉。

第四章外派员工的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外派员工的管理系统,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管理程序。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外派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外派员工的工作表现,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外派员工的培训,提高外派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十五条外派员工应当配合公司的管理,接受公司的各项规定和指导。

第五章外派员工的权益保障第十六条公司应当保障外派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薪酬、福利、培训等。

国内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国内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外派人员管理,保障公司业务顺利开展,提高外派人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人员,包括国内外派人员。

第三条外派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外派单位相关规定,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二、外派人员选拔与任免第四条外派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岗位需求,从公司内部选拔优秀员工或通过外部招聘。

第五条外派人员任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和人员素质进行审批,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六条外派人员任免程序如下:1. 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外派人员名单及任免理由;2. 公司领导审批;3. 人力资源部门与外派人员签订外派协议。

三、外派人员职责与权限第七条外派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外派单位相关规定;2. 积极完成外派任务,确保项目顺利进行;3. 维护公司形象,加强与外派单位的沟通与合作;4.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八条外派人员享有以下权限:1. 依据外派协议,在外派期间享受公司规定的待遇;2. 依据外派协议,向公司提出合理要求;3. 遇到紧急情况,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四、外派人员管理第九条外派人员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考勤管理:外派人员应按照外派协议规定,按时打卡、请假、销假,不得无故缺勤;2. 工资福利管理:外派人员工资福利按照外派协议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进行调整;3. 住房补贴管理:外派人员住房补贴按照外派协议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进行调整;4. 通讯费管理:外派人员通讯费按照外派协议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进行调整;5. 探亲假管理:外派人员探亲假按照外派协议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进行调整。

五、外派人员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外派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项目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团队协作、综合素质等方面。

公司员工外派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外派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外派工作的管理,提高外派工作效率,保障外派员工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员工。

第三条公司外派工作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外派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实用高效原则:外派工作应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工作效率。

3. 保障权益原则:保障外派员工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外派期间的工作和生活质量。

第二章外派工作流程第四条外派工作申请1. 外派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2. 外派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外派原因、外派地点、外派时间、外派人员、外派工作内容等。

第五条外派工作审批1. 公司领导对部门负责人提交的外派申请进行审批。

2. 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外派手续。

第六条外派工作手续办理1. 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外派员工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1)外派协议签订;(2)外派人员调动手续;(3)外派人员保险办理;(4)外派人员薪资待遇调整。

2. 人力资源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外派手续办理。

第七条外派工作培训1. 外派员工在出发前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内容包括:(1)外派工作内容;(2)外派工作流程;(3)外派工作注意事项;(4)外派工作考核标准。

2. 外派员工培训合格后方可出发。

第三章外派工作管理第八条外派工作期间,外派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服从外派单位管理,积极配合外派单位工作;3. 保持与公司及外派单位之间的沟通,及时汇报工作进展;4. 遵守外派单位纪律,维护公司形象。

第九条外派工作考核1. 公司定期对外派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工作完成情况;(2)团队合作;(3)遵守纪律;(4)外派单位评价。

2. 考核结果作为外派员工晋升、调薪、奖励等依据。

第十条外派工作调整与解除1.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外派工作,由外派员工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外派与驻场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与驻场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与驻场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外派与驻场人员的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能,保障员工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要求,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派与驻场人员管理,包含外派员工和驻场员工。

第二章定义第三条外派员工指由公司派遣至外部客户,从事项目或业务工作的员工。

第四条驻场员工指由公司派驻至外部客户的项目现场,全程参加项目执行的员工。

第三章外派员工管理第五条外派申请与批准流程1.外派员工须提前向部门经理提交外派申请,包含外派地方、工作内容、周期及估计费用等;2.部门经理审批后,将申请报送至人力资源部门并供应相关支持料子;3.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并提交公司领导层审批;4.领导层审批后,外派员工需签署外派员工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外派期限、薪资待遇、补贴等;5.外派员工合同须签订三方协议,分别包含公司、员工和外派客户的权责义务。

第六条外派员工薪资待遇和补贴1.外派员工薪资依照公司内部薪酬体系执行,并依据外派地方的生活水平和工作性质进行适当调整;2.外派员工享受住房、交通、通讯等相关津贴,津贴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依据本地市场行情和公司财务情形进行定期调整。

第七条外派员工工作管理1.外派员工需严格遵守外派客户的工作规定和要求;2.外派员工需定时提交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含工作进展、问题与解决方案等;3.外派员工需及时向所属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并与所属部门保持有效沟通;4.外派员工需遵守公司的保密协议和职业道德,不得泄露公司和客户的商业机密。

第四章驻场员工管理第八条驻场人员选拔与任命1.驻场员工由所属部门提名,经过人力资源部门评估后,报公司领导层批准任命;2.驻场员工应具备丰富的项目经验和专业知识,并通过公司内部培训与考核。

第九条驻场员工福利待遇1.驻场员工薪资依照公司内部薪酬体系执行,并依据项目的多而杂程度和工作压力进行适当调整;2.驻场员工享受住房、交通、通讯等福利待遇,具体标准由公司依据项目情况和预算情形确定。

公司员工外派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外派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外派工作管理,保障外派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外派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员工,包括外派时间、外派地点、外派工作内容、外派人员选拔、外派期间权益保障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外派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外派员工权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二章外派工作内容与要求第四条外派工作内容应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相结合,确保外派工作具有实际意义。

第五条外派工作要求如下:(一)外派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完成外派工作的能力。

(二)外派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外派地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外派员工应积极配合外派地单位的工作,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第三章外派人员选拔与培训第六条外派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聘、推荐等方式选拔优秀员工。

第七条外派人员选拔条件如下:(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完成外派工作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八条外派人员选拔程序如下:(一)发布外派岗位需求。

(二)员工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

(三)组织面试、考核。

(四)确定外派人员名单。

第九条外派人员培训:(一)公司组织外派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包括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外派地风俗习惯等。

(二)外派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确保掌握培训内容。

第四章外派期间权益保障第十条外派期间,公司应保障外派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工资待遇:外派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享受工资待遇,并根据外派地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社会保险:外派员工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三)休假制度:外派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享受休假,包括年假、探亲假等。

(四)劳动保护:外派员工应享有公司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如安全培训、劳动防护用品等。

第五章外派工作管理与考核第十一条外派工作管理:(一)外派员工应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保持与公司的沟通。

外派经营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经营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外派经营管理人员的规范管理,提高外派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企业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派经营管理人员,包括驻外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外派经营管理人员的职责、权利、义务,加强对其考核和奖惩,确保外派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外派人员职责第四条外派经营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切实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驻外单位的经营管理,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2. 深入了解市场动态,为公司提供市场分析报告;3. 组织协调驻外单位的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业务顺利开展;4. 加强与公司总部及驻外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及时反馈工作情况;5. 培养和带领团队,提高员工综合素质;6. 严格把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7. 维护公司形象,积极宣传企业文化。

第三章外派人员权利第五条外派经营管理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依据公司规定,参与驻外单位的决策;2. 依照职责权限,开展业务活动;3. 获得公司提供的培训和发展机会;4. 对公司及驻外单位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5.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外派人员义务第六条外派经营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2. 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3. 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4. 服从公司安排,接受公司培训;5. 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公司形象。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七条公司对外派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业绩;2. 团队管理;3. 业务能力;4. 职业道德;5.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情况。

第八条对考核优秀的外派经营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包括:1. 提高薪酬待遇;2. 获得晋升机会;3. 享受公司提供的其他福利。

第九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外派经营管理人员,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 警告;2. 调整岗位;3. 降职;4. 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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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山西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外派人员
管理制度
山西广电网络(集团)XX公

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北京新华信管理顾问XX公司
2003年03月
目录山西广电外派人员管理制度1
第壹章总则1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聘用管理2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3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培训管理5
第五章外派人员派出期间的管理6
第六章外派人员的迁调和任免管理7
第七章附则8
山西广电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 1 条为加强山西广电网络(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广电集团”)对派驻下属公司人员(以下统称“外派人员”)的管理,提高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规范外派人员的工作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第 2 条本制度所指外派人员主要包括公司派往各级地市分公司和子公司的高级运营管理人员、高级财务管理人员、普通财务人员及其他各类业务人员。

第 3 条企业管理部为外派人员管理的主控部门,关联协助部门为集团财务部、投资部和人力资源部。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聘用管理
第 4 条投资部根据地市公司整合进度计划,且向企业管理部提交整合进度安排方案。

第 5 条企业管理部根据地市公司组建情况,做好外派人员储备规划,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外派人员需求表》,人力资源部落实招聘工作。

第 6 条初步面试通过者,人力资源部组织复试工作,且成立复试小组。

小组成员主要包括企管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企业管理部经理、投资部经理、集团财务总监及其他成员。

其中,企管副总经理为复试小组组长。

第 7 条由复试小组组长向山西广电集团运营决策委员会提交侯选外派人员名单,有必要者,由集团总经理进行面试。

第 8 条经山西广电集团运营决策委员会批准的侯选外派人员,由人力资源统壹签订试用劳动合同,且办理聘用人员到企业管理部报到的手续。

第 9 条企业管理部派出侯选外派管理人员,参加投资部前期组建地市公司及合作方资产评估的工作,作为于职培训。

第 10 条地市公司整合期间,由投资部对外派侯选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工作,且于新公司管理交接给企业管理部时,投资部提供外派人员于地市公司组建过程中的考核结果。

第 11 条企业管理部向山西广电集团运营决策委员会提交外派人员名单,报运营决策委员会审议。

第 12 条子公司外派人员由运营决策委员会提名,经地市公司董事会任命后,作为山西广电集团驻地市子公司外派人员。

分公司外派人员由集团运营决策委员会直接审批。

地市公司外派人员统壹归口于企业管理部管理。

第 13 条人力资源部组织外派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外派人员的人事管理权归山西广电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
第 14 条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作为人力资源部初步面试的主要依据,以保证外派人员有合格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 15 条外派高级运营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学历:大学本科或大学本科之上
(2)专业:企业管理、通讯、电子、计算机或关联专业
(3)工作经验:广电行业管理或广电网络建设、管理、运营三年之上实际工作经验;IT行业五年之上管理和运作实践经验。

(4)其他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领导才能和前瞻性的运营思想,思维敏捷、策略灵活、知识面广,公关能力强,较强的组织策划
能力,较高的管理技能和管理艺术。

第 16 条外派高级财务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学历:大学本科或大学本科之上
(2)专业:会计、审计、财务管理、金融或关联财经类专业
(3)职称:关联类中级或中级之上职称
(4)工作经验:大型企业财务管理或金融行业五年之上实际工作经验(5)其他要求: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较高的管理技能和管理艺术
第 17 条外派普通财务人员任职资格:
(1)学历:大学专科或大学专科之上
(2)专业:会计、财务管理、金融或关联财经类
(3)职称:关联类初级或初级之上职称
(4)工作经验:企业会计或审计三年之上独立工作经验
(5)其他要求: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 18 条如有未满足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人员,但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者,须由企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报山西广电集团运营决策委员会特批后,方可录用。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培训管理
第 19 条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统壹组织,培训山西广电集团企业简介及关联规章制度。

第 20 条业务培训:由企业管理部于外派人员试聘期间组织,培训内部工作业务流程和关联工作内容。

第 21 条于职培训:外派运营管理人员通过到投资部参加地市公司业务整合工作进行于职培训,以了解地市公司的工作流程及内容;外派财务管理人员通过参加地市公司的资产评估工作,进行派驻前的业务实践培训,以了解地市公司的资产情况及工作内容。

第 22 条不定期培训:企业管理部于外派人员派驻地市公司后,根据公司安排或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外派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或素质培训,不断提高外派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第 23 条由企业管理部建立外派人员的培训档案,做为外派人员的考核管理的依据之壹。

第五章外派人员派出期间的管理
第 24 条企业管理部实施对外派人员派出期间的工作管理。

第 25 条对各地市子公司成立外派管理小组,成员共计三名,分别担任地市子公司副总经理、地市公司子财务总监和地市子公司会计职务。

其中,地市公司副总经理任外派管理小组组长。

(地市分公司不再设立外派管理小组)。

第 26 条外派管理小组作为协调外派地市子公司人员内部关系的非正式组织,需及时向企管部汇报子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企管部向运营决策委员会提出对子公司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但企管部不参和对外派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

第 27 条企业管理部指定专人为各地市公司的企管员。

管理地市子公司的企管员需经过地市子公司股东会正式任命后,担任该公司的监事。

第 28 条外派管理小组组长或分公司总经理按月向企管员提供《地市公司工作信息清单》(见附表壹)中的关联资料,且由企管员进行分析,提出指导建议。

第 29 条地市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对财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于当地工作期间隶属外派管理小组组长或分公司总经理领导。

第 30 条地市公司会计人员归属地市公司财务总监领导,且对其负责。

第 31 条外派人员的考核管理详见《山西广电个人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 32 条外派人员的薪酬管理详见《山西广电薪酬管理制度》。

第六章外派人员的迁调和任免管理第 33 条山西广电集团于保持地市公司稳定的基础上,视工作需要和绩效考核结果,子公司可通过地市公司董事会批准,迁调和任免外派人员。

分公司可通过集团运营决策委员会批准,迁调和任免外派人员。

第 34 条外派人员除正常节假日外,如离开所驻企业,除遵守所驻企业的有关规定外仍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不论个人或工作原因,如需连续离开所驻企业三天之上的,需提前通知企管员;
(2)如需连续离开所驻企业十天之上者,需提前报请公司企管部经理批准,由企业管理部备案;未经批准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免去
所于地市公司职务。

第 35 条外派人员于离职时均必须进行离职审计,否则不得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审计由企业管理部会同集团财务部门进行。

特殊情况由公司聘请专业机构进行。

第 36 条外派人员辞职的离职审计时间最长为十天,于审计完成前不得办理离职手续。

迁调的外派人员离职审计时间最长为六天,审计完成前不得就任新职。

第 37 条外派人员接到迁调、任免命令后,部门负责人(含)之上级员工应于七日内,其他人员应于三日内办妥所于部门的离职手续启程赴调;除有特殊情况经山西广电集团运营决策委员会批准外,逾期三日之上者警告、九日之上记过,十五日之上者免职。

由企管员负责催促外派人员的按期启程和迁调工作。

第 38 条迁调人员启程后,如中途由于交通阻塞或发生疾病及其他不得已事故不能到任时,应及时取具证明报核。

第 39 条外派人员迁调旅费,按山西广电集团差旅费规定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 40 条本制度由山西广电集团运营决策委员会批准后颁布实行。

第 41 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企业管理部。

附表壹:
《地市公司工作信息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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