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简答论述总复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绪论
一、◆政治制度的特点?
1.历史性
2.稳定性
3.强制性
4.合法性
二、当代中国和国家领导制度中存在的五大弊端?
1.官僚主义现象
2.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
3.家长制现象
4.干部领导终身制现象
5.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
三、◆论述政治体制改革成功,我们取得的主要成就有哪些?
1.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建立了干部离休制度,实现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革命化,专业化,知识化,保持了党和国家的活力。
2.实现了党政职能分开,调整了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
3.加强了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设。
4.实施公务员制度
5.转变政府职能,根据高效、精简、统一的原则,进行了行政机构改革。
6.调整和规范中央和地方的政治经济关系,更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7.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加快人大立法速度,完善人大立法制度。
8.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9.进一步加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
10.按照依法治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
第二章当代中国国家制度
一、◆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1.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2.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中居于领导地位
3.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把新民主主义革和社会主义革命任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有机联结起来。
4.人民民主专政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群众基础,能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保证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
二、◆在社会主义新时期,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任务是什么?
1.保卫社会主义制度,保卫人民的民主权利
2.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共产主义的物质基础。
第三章当代中国国家形式和国家机构
一、◆论中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的原因?
1.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2.中国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
3.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各族人民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需要,决定了中国只能采取单一制的结构形式
4.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是中国独立完整的保证
二、◆中国单一制特点?
1.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民族自治机关,实于区域自治
2.在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
3.在一般地方行政区域,设置地方国家机关,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按照宪法所赋予的职权,管理本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事务。
三、中国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
1.国家的一切属于人民的原则
2.议行合一的原则
3.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简述议行合一原则?
1.议行合一是我国家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我国,人民代表既是立法者,又是执行者,体现了议行合一原则
2.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如制定法律、决定国家重大问题、产生其他国家机关等
3.各级人民代表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在人大开会期间,人民代表要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变成国家的法律和决定,在人大闭会期间,人民代表带头并监督执行国家的法律和决定。
第四章当代中国选举制度
一、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原则?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原则
2.选举的平等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
4.秘密投票的原则
二、选举条件的限制?
1.年龄条件的限制,必须年满18周岁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政治条件的限制,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简述选举的平等原则?
1.选举的平等原则首先表现在“一人一票制上”。每个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选票权,即一人一票,任何人不享有特权。
2.其次,选举的平等原则还体现在选区的划分上。城镇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农村各选区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
3.对每一人大代表的农村人口,城市人口作了比例上的要求,对于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代表对作出了符全中国国情的规定。
四、◆结合邓小平的有关论述说明我国实现直接选举是个逐步实现的过程?
1.1987年邓小平在《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的讲话》中指出:大陆在下个世纪,经过半个世纪以后可以实行普选。现在我们县级以上实行的是间接选举,县级和县级以下的基层才是直接选举。因为我们有十多亿人口,人民的文化素质也不够,普遍实行直接选举的条件还不成熟。
2.直接选举是民主程序更高的体现,但民主的发展是受经济、文件条件制约的,因此直接选举的扩大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
五、◆简述秘密投票的原则?
1.秘密投票的原则也即无记名投票原则,它是指选民或代表在投票时秘密填写选票,在选票上只填写自己同意的代表候选人姓名或在代表候选人名字上打上规定的赞成符号、不赞成符号、弃权符号,而不注明投票人姓名,以及选票写好后,自己亲自投入票箱的投票方法。
2.实行无记名投票方法,可以最充分地保护选民的权利,真正尊重选民的意愿,让选民在无顾虑、不拘束的环境中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选择他最满意的人,投出神圣的一票。
六、◆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措施?
1.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2.县级以上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3.对代表参加活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在其执行代表职务时,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
七、◆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时享受人身特别保护权和其他物质、时间等方面的保障的原因?
1.这些保障是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履行代表职权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