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厂水泥(熟料)确认程序 最新版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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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出厂水泥(熟料)的合格确认制度
编号:SMYB/CX-25
版次:B0
发布日期:2019年月日实施日期:2020年月日
出厂水泥(熟料)的合格确认制度
1目的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规定,对出厂水泥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出厂水泥合格率100%,富裕标号100%,包装水泥袋重合格率100%。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出厂水泥和出厂熟料。
3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程序中引用而构成本程序的条文。
本程序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文件都可能会被修订,使用本程序的各方应注意使用下列文件的最新版本。
T/CBMF17-2017水泥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
GB1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21372-2008 硅酸盐水泥熟料
GB9774-2010 水泥包装袋
4 定义
控制指标:是指出磨水泥质量控制指标、公司内控指标。
均化:是指为稳定出厂水泥质量,缩小出厂水泥标准偏差,所进行倒库、搭配等过程。
5 职责
5.1 质控部职责
5.1.1 质控部负责出厂水泥的质量控制及管理,负责下达水泥包装指令、散装和袋装水泥出厂指令、熟料出厂指令。
5.1.2 质控部负责袋装水泥袋重抽查、水泥包装标志内容审核、合格证、散装卡内容设计、水泥包装标志的管理、包装袋质量验收的管理。
5.1.3 质控部质量调度负责对各部门的实施情况进行验证。
5.2 采购部职责
采购部负责包装袋的订购。
5.3 生产部职责
5.3.1 生产部门包装班负责实施包装,包装过程中进行袋重自查,以及包装袋内容的填写,如: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并负责包装总量的控制和进成品库水泥的堆码工作。
5.3.2 生产部门负责日常进厂包装袋外观(颜色、版面内容)的验收。
5.3.3 生产部门负责水泥和熟料出厂的发货及现场管理。
5.4 销售部职责
销售部负责合同评审,在合同中确定质量验收依据及抽样方式等质量验收方式。
5.5 物流部职责
5.5.1地磅房负责水泥和熟料出厂的过磅,并把过磅记录传送到相关部门。
5.6 人力资源部职责
门卫负责转发质控部提供的《合格证》。
6 程序
6.1 内控标准的制定与审批
6.1.1 内控标准的要求及依据(详见附表)
依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和水泥国家标准GB175-2007、GB9774-2010对控制标准的要求:
a)出厂水泥合格率100%。
b)28天抗压富裕强度合格率100%。
c)28天抗压强度目标值≥水泥国家标准规定值+富裕强度2.0MPa+3S(S
为上个月28天抗压强度标准偏差)。
d)袋装水泥20包的总质量(含包装袋)不小于1000公斤,单包净含量不
小于49.5公斤,合格率100%。
e)公司质量目标。
f)客户需求。
g)28天抗压强度月平均变异系数(CV)目标值不大于4.1%。
h)均匀性试验的28天抗压强度变异系数CV目标值不大于3.0%。
原则:以《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及公司《质量管理细则》为指针,加强质量管理。
制定公司《出厂水泥(熟料)质量内控标准》,《包装质量抽查制度》,按规定进行均匀性试验,在此基础上,确定出厂水泥质量确认程序的总体原则:以出磨水泥检验数据为依据,库内空气均化及多库搭配,包装及散装直接出厂;确定出厂熟料质量确认程序的总体原则:以出窑熟料检验数据为依据,库内预定熟料标号,发放出厂。
6.1.2 出厂水泥强度预测
出磨水泥质量稳定,且28天抗压强度月(或一统计期)平均变异系数满足Cv≤5.0%(强度等级32.5)、Cv≤4.0%(强度等级42.5)、Cv≤3.5%(强度等级52.5及以上),强度指标根据出磨水泥品种和强度等级分别建立1天强度与实物水泥3天和28天强度的关系式,以出磨水泥一天抗压强度作为水泥出厂依据。
经对各月出磨水泥28天强度平均变异系数进行统计分析,均能满足上述规定,基于此,确定正常情况下,以出磨水泥1天强度预测3天、28天强度作为出厂水泥依据。
当出现出现磨水泥质量波动,且28天抗压强度月(或一统计期)平均变异系数Cv>5.0%(强度等级32.5)、Cv>4.0%(强度等级42.5)、Cv≤3.5%(强度等级52.5及以上),强度指标必须立即更改为根据出厂水泥品种和强度等级分别建立1天强度强度与实物水泥3天和28天强度的关系式,以出厂水泥一天抗压强度作为水泥出厂依据。
6.1.2.1出厂水泥质量确认程序具体办法
6.1.2.1.1在充分掌握熟料、混合材、石膏质量情况及熟料库位情况,并结合历史数据规律,按生产的水泥品种、强度等级不同分别下达《水泥磨质量联系单》(包含配比、入库等内容),并由质量管理人员/荧光班长监督生产部严格执行,认真作好值班记录。
6.1.2.1.2建立《出磨水泥入库质量台账》,内容包括入库时间、品种及强度等级、质量数据(LOSS、SO
3
、MgO、CL-、安定性、初凝时间、终凝时间、细度、1天强度、预测3天强度、预测28天强度,实际3天强度、实际28天强度)、库位,上述数据来源于质控部各类记录。
6.1.2.1.3根据《出磨水泥入库质量台账》对各库以下质量数据确认是否符合内控质量要求:如1天强度、LOSS、SO3、MgO、CL-、安定性、初凝时间、终凝时间、细度均符合,预测三天强度、预测28天强度大于其控制目标值,
即R
预>R
控
,对包装水泥还需确认《包装质量抽查记录》上单包净重、20包总
重、包装袋质量及包装标志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均化后下达《出厂水泥通知单》按编号直接出厂。
6.1.2.1.4出厂水泥三天强度控制目标值的计算方法:应用数理统计方法中
回归分析法,建立出厂水泥一天强度(R
1 )预测二十八天强度(R
28
)回归方
程,数据不少于20组:R
28 =a+bR
1
,并根据《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中对
出厂水泥天强度控制目标值二十八天的要求,即R
28目
=国家标准规定值+
富裕强度值+3S ,可以计算:R
3控=(R
28目-
a)/b ,此方法每6个月计算一
次,一天强度控制目标值R
1控
作为下季度出磨水泥控制指标及出厂水泥预测的依据
6.1.2.2出厂熟料质量确认程序具体办法
6.1.2.2.1建立《入库熟料质量台账》,内容包括熟料库质量数据(f-CaO、LOSS、安定性、初凝时间、终凝时间、3天强度、28天强度、预测强度)
6.1.2.2.2建立熟料三天强度(R
3 )预测二十八天强度(R
28
)回归方程,数
据不少于20组:R
28熟=a+bR
3 熟
, 每6个月计算一次,作为下季度预测确强
度依据,近5天内安定性、初凝时间、终凝时间、LOSS均合格,f-CaO平均合格率大于85%,此时方可下达《出厂熟料通知单》,并通知中控启动熟料库底均化设施向熟料散装发放库供料
6.1.3 控制标准的制订
质控部根据原燃材料和熟料质量以及混凝土性能波动情况,结合工序能力、工序质量的检验偏差、季节变化并充分考虑控制标准要求,制订出厂水泥内控标准。
6.1.4 审批
出厂水泥(熟料)质量内控指标由质控主管提出,质控部经理审核,提交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6.2 出厂水泥的放行
6.2.1 质量主管(或授权的调度)按出厂水泥内控标准和近期水泥生产、
、质量、数量、品种等状况,根据各品种出磨水泥检验结果,在确认LOSS、SO
3 MgO、CL-、安定性、初凝时间、终凝时间、细度均符合GB175-2007指标和内控指标,根据1天强度预测的3天、28天预测强度符合GB175-2007指标和内控指标要求,包装袋打印、标识、袋重等符合GB175-2007指标和内控指标要求后,下达水泥出厂通知单。
出磨水泥质量稳定,且28天抗压强度月(或一统计期)平均变异系数满足Cv≤5.0%(强度等级32.5)、Cv≤4.0%(强度等级42.5)、Cv ≤3.5%(强度等级52.5及以上),强度指标根据出磨水泥品种和强度等级分别建立1天强度强度与实物水泥3天和28天强度的关系式,以出磨水泥一天抗压强度作为水泥出厂依据。
当出磨水泥质量波动,且28天抗压强度月(或一统计期)平均变异系数Cv>5.0%(强度等级32.5)、Cv>4.0%(强度等级42.5)、Cv≤3.5%(强度等级52.5及以上),强度指标必须根据出厂水泥品种和强度等级分别建立1天强度强度与实物水泥3天和28天强度的关系式,以出厂水泥一天抗压强度作为水泥出厂依据。
6.2.2 水泥出厂通知单包括水泥品种、编号、出库及搭配情况。
6.2.3出库放至料位显示为7m或发货流量不能达到质控部要求的比例时该库即停止发放。
6.2.4 生产部门、地磅房在水泥物流系统销售过磅单中准确填写水泥(熟料)的发放情况,其内容必须涵盖每个编号水泥(熟料)的出厂量,全部用户单位地址、数量。
以便质控部对要求开具《出厂水泥检验报告单》的用户资料详细查阅,水泥物流系统销售过磅单中的信息至少保存三年。
6.2.5 对于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规定执行。
7 出厂水泥的实施
7.1出磨水泥的质量管理
7.1.1入磨熟料的质量管理。
生产部门严格按照质控部下发的《生、熟质量联系单》做好出窑熟料的入库,生产部、质控部控制组每班做好入库记录,多库搭配然后入磨。
7.1.2出磨水泥的入库制度。
出磨水泥必须严格按照质控部发放的《水泥磨质量联系单》要求按逐库进库的方法,进满一座库后,再进另一座库,并做好入库记录。
生产中更改品种、等级或由低强度等级改磨高强度等级时,应用高强度等级的水泥洗磨、输送设备和包装设备,清洗的水泥应全部作低强度等级水泥处理(高强度等级改磨低强度等级时无须洗磨)。
洗磨时间不少于40分钟,具体按个按质控部《水泥磨质量联系单》执行
7.1.3清库制度。
生产部门须请专人原则一年循环清洗水泥库一次。
低强度等级水泥库改装高强度等级水泥时,必须进行清库,专用水泥必须用专用库储存。
7.1.4出磨水泥严禁在磨尾直接包装或水泥出磨后上入下出的库底直接包装。
7.2散装水泥出厂
7.2.1 生产部门按质控部下发的《水泥出厂通知单》、按《岗位作业指导书》规定实施散装水泥出厂作业,由值班经理负责监督实施。
7.2.2出库前必须先进行气力均化,以保证散装水泥质量和均匀性。
7.2.3入散装库的水泥,须进行过筛处理以防止装车堵塞。
如改变品种、强度等级时往散装库输送水泥前,应先开机拉链机、提升机等输送设备所存的余灰走空,(要注意品种和强度等级相对应),避免出厂散装水泥中混入不同品种、强度等级或不合格的水泥。
7.2.4 散装出厂水泥的取样,编号及检验
质控部、生产部门依据《出厂水泥内控指标》、《过程质量控制指标明细表》、《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和《岗位作业指导书》进行散装取样、编号和检验。
7.2.5 散装水泥出厂的控制
7.2.5.1 生产部门散装出厂水泥放灰岗位,按照质控部下达的《水泥出厂通知单》的规定,执行出库库号、出厂水泥编号、水泥出厂量的控制(M32.5应小于950吨,PMH应小于580吨,通用水泥小于2300吨)。
满吨位时应及时通知质控部出厂取样岗位换编号。
7.2.5.2散装水泥车进行空车称重时,地磅房应以不超过该车皮重±500kg 为准,以确保散装水泥的余灰率不大于0.1%。
7.2.5.3 销售部依据质控部的授权和有关规定对用户提供《出厂水泥检验报告单》,同时把每个编号和出厂量记录在台帐上。
7.3 袋装水泥出厂
7.3.1 质控部质控主管(授权的质量调度)根据不同品种袋装水泥的销售、库存情况,同时根据运用趋势图和回归分析等统计方法推算出的出磨水泥和出厂水泥的强度关系,袋重、打印、编号等确认该水泥质量符合要求后,向生产部门发出《水泥出厂通知单》。
7.3.2 生产部门包装班长按照质控部下达的《水泥包装及散装通知单》进行包装,出包装机的水泥可直接装车或进入成品库的指定区域。
7.4 包装的实施
7.4.1 生产部门包装班执行《水泥出厂通知单》指令,按《岗位作业指导书》实施作业。
包装前确认包装袋标识与水泥品种相一致, 出包装机的水泥可直接装车或进入成品库的指定区域。
进成品库的水泥指定区域码放,每10袋一摞,行列规整。
7.4.2 包装班在包装过程中,在包装袋上印上出厂袋装水泥编号、包装日期,袋装水泥原则上每(M32.5应小于950吨,PMH应小于580吨,通用水泥小于2300吨)为一个编号(以《水泥出厂通知单》为准),包装班长对上述内容的打印结果负责。
7.4.3 包装班在进行包装作业时,必须与质控部取样员对流水线上的袋
重进行抽查,检查中由包装班长负责组织搬袋等辅助性工作,每班每台包装机至少抽查一次袋重,每次抽查20袋,并对水泥包装标志进行检查。
在抽查中发现不合格及时调整,调整不好应立即停止包装。
经检修、调整确认可以满足要求时再进行包装。
对进入成品库的水泥,质控部检查包装标志是否齐全和包装袋码放情况。
国家标准:随机抽取20袋水泥,每袋净含量不得少于49.5千克,20袋总质量(含包装袋)不得少于1000千克。
7.4.4 每一编号水泥开始包装时,生产部门按内控指标要求在整个编号包装期间连续均匀取样14公斤,其结果登记在《出厂水泥质量统计台帐》上。
包装班每包装完一个编号,立即以《水泥包(散)装编号验收单》通知质控部,并与质控部做好出厂样品的交接手续。
质控部按规定进行全套物理、化学检验。
7.4.5 对成品库内经抽查袋重不合格的区域,由质控部质量调度或控制班长发出《包装质量联系单》,生产部门根据以下具体情况进行整改。
a)20袋总重合格,存在单包毛重低于49.7千克时,将全区一一过磅,把
小于49.7千克水泥袋挑出,用人工办法补足至50.2千克(将根据包装
机计量精度进行调整)。
b)20袋总重不合格,则全区水泥袋过磅,将毛重小于50.2千克的水泥袋
人工补足至50.2千克。
c)水泥编号、包装日期等包装标志不齐全,由生产部门补写清楚标志。
码放
不整齐,生产部门重新码放直至整齐为止。
d)包装袋严重不合格、包装标志无法补清楚时,应破包使水泥返回生产线。
7.5 包装袋标志及管理
7.5.1 水泥袋上的标志由质控部质量调度根据GB9774-2010的要求进行设计,编制《水泥包装袋技术标准》。
散装卡中的内容与包装袋的内容相同,设计稿由质控部保留。
7.5.2 标志的具体内容:
a) 注册商标;
b) 企业名称、地址、电话、附注标志;
c) 生产许可证标志、编号;
d) 品种名称、代号和强度等级;
e) 包装日期和出厂编号;
f) 每袋净含量;
g) 产品执行标准;
7.5.3 编号的制定:
出厂水泥袋装、散装和出厂熟料的留样量和编号按《水泥编号规则》、《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程序》规定执行编号的编写方式。
7.5.4 质控部负责编号的排序及记录工作,记录内容包括编号的起止日期,编号的总数量。
7.5.5 标志内容的时效性:
袋装标志内容因时间推移而失效的必须停止使用,标志内容的时效性由质控部掌握,标志内容临近失效前3个月由质控部通知相关部门。
7.5.6 采购部依据GB9774-2010水泥包装袋国家标准和质控部提供的《水泥包装袋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采购,质控部据此进行验收,并填写《包装袋验收记录单》。
对不合格的包装袋《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规定执行。
7.5.7 生产部门协助质控部对每批进厂包装袋进行验收,主要负责对包装袋标志、阀口大小、透气性和破损率进行验收,对标志不清或不全等未达到要求的给予退回,并负责水泥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及产品编号的打印。
7.5.8 质控部负责对标志过程的监督和检验工作,每编号至少一次,出现问题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规定执行。
7.5.9 质控部改变水泥袋上标志时,应及时通知供应部和生产部门,采购部必须依据质控部提供的水泥包装袋技术要求进行采购,质控部协同生产部门依据包装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7.6 袋重抽查
7.6.1 所有的袋重抽检都必须形成正式《包装质量抽查记录》记录。
7.6.2 质控部在处理袋重不合格时必须根据国家规程和程序文件进行处理,有可靠依据并保存好《包装质量抽查记录》记录。
7.7 样品封存
出厂水泥和出厂熟料在进行出厂检验的同时,根据合同要求或相关标准规定留封存样,封存样要妥善保管防止受潮,保管期限为自水泥发出之日起90天,熟料自发出之日起40天(以抽取实物检验为依据时)或90天(以生产厂检验报告为依据时),不应提前倒掉。
8 熟料出厂
8.1 生产部门按质控部下发的《熟料出厂质量联系单》规定的出库号或/和堆场号实施熟料出厂作业,由值班经理负责监督实施。
8.2 熟料的取样、编号及检验
质控部依据《过程质量控制指标明细表》和《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具体负责对每一编号的取样、编号和出厂检验。
8.3 熟料出厂的控制
8.3.1 生产部门熟料出厂岗位,按照质控部下达的《熟料出厂质量联系单》的规定,执行出库库号、熟料出厂量的控制应小于2000吨。
满吨位时应及时通知质控部出厂取样岗位换编号。
8.3.2 质控部依据有关规定对用户提供《出厂熟料检验报告单》、同时把每个编号和出厂量记录在《出厂熟料质量统计台帐》上。
9 出厂水泥标识与记录
9.1 记录文件
包装质量抽查记录
熟料出厂质量联系单
水泥出厂质量联系单
出厂熟料质量统计台帐
出厂水泥质量统计台帐
出厂熟料检验报告单
出厂水泥检验报告单
水泥合格证
9.2 记录标识
质控部对标识存档,并做更改记录。
9.3 记录保存
记录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保存。
10 制度的执行
本制度违反的按照工资考核制度执行。
文件评审:经评审,本程序能满足公司质量控制需要,能满足国家标准、规程要求,文件适宜性、充分性和符合性均符合要求。
评审人:评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