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供水考核手册

合集下载

XX市城市管理局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XX市城市管理局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XX市城市管理局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实施方案为促进服务区域供水行业进一步落实供水规范化管理及二次供水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保障城镇供水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市供水安全、达标、优质运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城〔2013〕48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提高城市供水保障水平为目标,紧紧围绕安全供水,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规范化管理,建立从水源头到水龙头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好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高供水质量和水平,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二、考核对象市本级供水企业XX市供水服务中心由局市政管理科进行考核,各县(市)供水企业由属地供水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三、考核依据(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城〔2013〕48号);(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号)及我省四厅局转发通知(X建城字[2015)X号);(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厅局《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X建城字〔2023〕X号)及我市四部门转发通知(X城发〔2023〕X号)。

四、检查方式考核检查分为月专项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二种形式。

月专项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由各县(市)供水主管部门负责考评。

市局市政管理科将不定期对月专项和全年工作任务进行专项和总结考评。

五、考核内容(一)月专项考核内容1.一月专项:基础管理考核时间:1月1日一一1月31日检查内容:一是是否建立供水服务与投诉监管制度;二是是否建立重要会议、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保障计划和方案;三是是否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四是是否完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五是是否制定和落实重要会议、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对水源地、供水管网、二次供水时实检测和调度计划;六是企业人员在岗培训情况;七是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更新情况。

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

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

3
2.4.6自备水管理制 度
3
1.《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 工作的通知》
3.1.1水质检测制度
查阅供水企业的水质检测制度,抽查 未建立企业、水厂、班组分级检测制度的,扣 原始台账记录。 2分。
2
1.《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 58); 2.《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
4
1.《城市供水条例》; 2.《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4.《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2.2原水安 2.2.1水源保护制度 全
配合环保部门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未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防护制度 制度,并掌握当地水源水质情况。 的,或不掌握水源水质情况的,扣3分。
4
1.《城乡规划法》; 2.《城市供水条例》; 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
2.3规划建 设
第 1 页,共 6 页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价方法与标准
分值
评价依据
备注
2.3规划建 设
2.3.2年度实施计划
未将规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或未制 定年度实施计划的,扣3分; 查阅地方制定的城镇供水设施改造、 未及时将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报送住房城乡建设 新建项目年度实施计划。 部“全国城镇供水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的,扣2分。
3
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2.《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 58)
10项日常检测指标为浑浊度、色度、 臭和味、肉眼可见物、CODMn、氨氮 、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 菌群和消毒剂; 42项常规指标中消毒剂根据水厂所采 用的消毒方式选择确定;溴酸盐、甲 醛、亚氯酸盐、氯酸盐等指标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选择测定)。

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14

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14

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14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14一、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1.水源保护及水质控制指标-水源保护规划和水源地划定情况-水源地环境监测和水质评估情况-水质达标率和主要污染物治理情况-水源地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2.饮水工程建设及运行指标-饮水工程的建设规划和设计情况-饮水工程的建设进度和验收情况-饮水工程的投入使用情况-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情况3.水费收费及资金管理指标-水费收费标准和机制是否合理-水费收费落实情况和征收率-水费使用和管理的透明度-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是否规范4.供水服务及应急保障指标-居民供水服务满意度调查情况-投诉处理和问题解决情况-供水异常情况处理及应急响应能力-突发事件处理和恢复能力二、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评分方法根据上述考核指标,可以采用量化评分方法进行打分,评分标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评分方法示例:1.水源保护及水质控制指标(30分)-水源保护规划和水源地划定情况:10分-水源地环境监测和水质评估情况:10分-水质达标率和主要污染物治理情况:5分-水源地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5分2.饮水工程建设及运行指标(30分)-饮水工程的建设规划和设计情况:10分-饮水工程的建设进度和验收情况:10分-饮水工程的投入使用情况:5分-饮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情况:5分3.水费收费及资金管理指标(20分)-水费收费标准和机制是否合理:5分-水费收费落实情况和征收率:5分-水费使用和管理的透明度:5分-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是否规范:5分4.供水服务及应急保障指标(20分)-居民供水服务满意度调查情况:5分-投诉处理和问题解决情况:5分-供水异常情况处理及应急响应能力:5分-突发事件处理和恢复能力:5分根据以上评分方法,最终得分为各项指标得分总和。

为了更准确地评估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情况,可以设置不同指标的权重,给予不同指标在总分占比上的不同比重。

住建部印发城镇供水管理考核办法

住建部印发城镇供水管理考核办法

住建部印发城镇供水管理考核办法
时间:2013-04-11 14:42来源:中国水网作者:朱丽娜
供水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保障城镇供水安全,监督
监管需落到实处。

近日,住建部制定了《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城镇供水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

《考核办法》明确,在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中,住建部负责指导和监督,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通过组织专家按照《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和评分方法》(以下简称《评分方法》)中的评价标准,结合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等方式对辖区内市县(区)进行考核并量化评分。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部门职责,原水安全、规划建设、运行监管等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水质管理、水厂运行管理、管网运行管理、供水服务和应急管理的落实情况。

在考核方式上,《评分方法》指出,考核可采取抽查的方式,也可采取全面检查的方式。

采用抽查方式的,以抽查企业或水厂的得分为最终得分;采用全面检查方式的,以所有被检企业或水厂中的最低分为最终得分。

《考核办法》指出,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作为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的重要组织实施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细则。

同时,应将考核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辖区内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督促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考核不合格者要对整改情况加强督办。

另外,每年应将考核情况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城区供水考核制度汇编范本

城区供水考核制度汇编范本

城区供水考核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区供水管理,提高供水服务质量,确保供水安全,根据《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本考核制度适用于城区供水企业(以下简称供水企业)的供水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的考核。

第三条城区供水考核工作由城区供水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核内容包括供水水质、供水服务、设备运行、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

第四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对供水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供水安全和服务质量。

二、供水水质考核第五条供水企业应当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和地方水质标准。

城区供水管理部门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和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供水水质,应当要求供水企业立即整改。

第六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供水水质检测制度,定期对水源、出厂水、管网水进行检测,并向城区供水管理部门报告检测结果。

第七条城区供水管理部门应当对供水企业的水质检测结果进行定期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应当要求供水企业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供水服务考核第八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供水服务制度,提供优质、高效的供水服务。

第九条供水企业应当保证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对于用户反映的供水问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解决。

第十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用户投诉处理制度,对用户的投诉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用户反馈处理结果。

四、设备运行考核第十一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供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供水企业应当定期对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十三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设备运行监测制度,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安全生产考核第十四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供水企业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供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

程》(CJJ58)
第 3 页,共 6 页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价方法与标准
分值
评价依据
备注
3.1.4水质信息报告 与公布
检查是否按规定如期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
查阅供水企业出具的上报 未报告或报告不真实的扣3分,报告不及时、
记录,检查近期向社会公布 不完整的扣2分;
的水质信息。
未按照水质信息公布制度定期公布水质信息
查阅当地出台的城镇供水 管理方面综合性法规、规 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查 看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宣贯 情况。
未出台当地城镇供水管理方面的综合性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扣4分; 未及时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主管部门 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或组织宣贯国家相关标准 规范的,扣4分。
2.2原水安 全
2.2.1水源保护制度
程》(CJJ58)
定达标为依据。
6
1.《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 程》(CJJ58)
4
1.《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 程》(CJபைடு நூலகம்58)
5
1.《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 程》(CJJ58)
三、规 范化管 理制度
落实 (60 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价方法与标准
3.2.5安防监控
查验门卫制度,现场检查 水厂安防监控重点部位。
4 1.《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3
1.《突发事件应对法》; 2.《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应急预案框架包括总则、组织体系、 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五 个内容;运行机制部分包括事故预警 、应急处置、善后处理、信息报告与 发布;应急保障部分包括应急技术专 家贮备保障、备用水源、资金、通讯 、交通、医疗、监测,监督管理部分 包括预案的演练、培训等。

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

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
检测包括日检、半月检、月检、半年 检(以地表水为水源)、年检(以地 下水为水源); 化验室应进行质量控制。
3.1.4水质信息报告 查阅供水企业出具的上报记录,检查
与公布
近期向社会公布的水质信息。
检查是否按规定如期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 未报告或报告不真实的扣3分,报告不及时、 不完整的扣2分; 未按照水质信息公布制度定期公布水质信息 的,扣3分。
附件2
考核项目
1.1.1管理部门
一、部
1.1.2管理职责
门职责 1.1落实“
(4 三定”规定
分)
1.1.3管理人员
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
考核内容
评价方法与标准
分值
评价依据
按照地方政府“三定”方案设置城镇 供水主管部门。
未设置城镇供水主管部门的,扣1分。
按照地方政府“三定”方案明确城镇 供水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
分。
6
1.《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58)
3.2.3供水设施设备 养护
3.2水厂运 行与管理
未建立制度的,扣4分;
查阅水厂制定的供水设施和设备日常 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三级维护检 修制度。现场查验供水设施和设备台 账。
制度不完善的,扣每缺1项扣1分; 设备完好率在98%以下的,扣3分; 净水设施和设备,每发现1处存在故障或运行 不正常的扣1分; 设施设备未进行经常性保养和清洁的,扣1分
供水水质未达到《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CJ/T206)的合格率要求的,扣5分。
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3 2.《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 58)
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绩效考核)一四川省城镇供水企业运行考核评价标准

(绩效考核)一四川省城镇供水企业运行考核评价标准

四川省城镇供水企业运行考核评价标准
评价必备条件
1、被评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技术总负责人必须持有《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职业资格证书》和《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执业证》;
2、企业管理关键岗位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持证上岗率须达60%之上;
3、企业主要操作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证持证上岗率须达70%之上;
4、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

说明:上述各条任何壹条达不到标准的,均不得实施运行考核评价。

四川省城镇供水企业运行考核评价标准(壹)。

供水职工考核方案

供水职工考核方案

供水职工考核方案供水职工考核方案一、目的和原则供水职工考核方案的目的是评估职工在工作中的表现,提高工作效率和水质安全。

考核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客观、科学、有效。

公平:对所有职工实行同样的考核标准和程序,确保公平性。

公正: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评估职工的工作表现,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人。

客观:以事实数据为依据,根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估。

科学:设计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有效:通过考核,促使职工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业绩。

二、考核指标1. 任务完成情况:评估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供水任务的数量和质量。

2. 工作态度:评估职工对工作的积极态度、主动性和责任心。

3. 问题处理能力:评估职工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方法是否合理有效。

4. 服务质量:评估职工对用户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5. 安全管理:评估职工在工作中是否注重安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三、考核程序1. 目标制定:根据工作对象和任务要求,制定每个职工的考核目标。

2. 考核评估:以定期工作报告、工作日志、调研结果和用户反馈意见等为评估依据,评估职工在各项工作指标上的表现。

3. 绩效评定:根据各项指标的权重和考核结果,进行绩效评定,并给出相应的评分。

4. 绩效反馈: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职工,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 绩效奖惩:根据绩效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1.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职工晋升、薪酬调整和奖惩的依据。

2.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职工培训和能力提升的参考。

3.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供水部门整体管理和改进的基础。

五、绩效考核的监督和评估供水部门应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监督机制,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并定期评估绩效考核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对考核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考核方案。

六、考核方案的实施和改进供水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和落实考核方案,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同时,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和反馈意见,及时对考核方案进行调整和改进,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供水服务知识手册

供水服务知识手册

供水服务知识手册
供水服务知识手册是一份详细介绍供水服务相关内容的参考资料,通常由水务供水公司或相关部门编制。

手册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社会服务承诺:这部分通常包括供水保障、业务受理、现场勘查和工程安装、水质标准、管网维修、抄表收费、职业道德、停水告知、过户用水性质、水费收取等方面的承诺。

2. 供水保障:承诺在正常供水状态下,保证安全不间断24小时供水,供水管网压力合格率达到一定标准。

3. 业务受理:承诺在用户提交申请报装、开户、改装等业务时,提供快速、高效的服务。

4. 现场勘查和工程安装:承诺在用户申请后,尽快进行现场勘查,确定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验收工作。

5. 水质标准:承诺根据国家对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的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水质达标,并定期发布水质公告。

6. 管网维修:承诺定期巡查,维护保养和管理供水管道,确保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7. 抄表收费:承诺准确记录用户用水量,公平公正地收取水费。

8. 职业道德:承诺供水工作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9. 停水告知:承诺在计划停水或突发停水情况下,及时通知用户。

10. 过户用水性质:承诺在用户办理房屋过户时,提供便捷的水
表过户服务。

11. 水费收取:承诺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水费,为用户提供便捷的缴费方式。

总之,供水服务知识手册旨在为用户提供详细、全面的供水服务信息,提高供水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办事。

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1411

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1411

水厂不具备10项日常检测指标检测能力或规 模达到30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供水企业不具 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3.1.2水质检测能力 实地查看水质化验室,考核检测人员 要求的42项常规指标的检测能力,每缺1项指 及实施情况 业务能力。 标扣1分; 根据现场问询或演示情况,考核检测人员的 业务熟练程度,业务不熟悉的扣2分。 3.1水质管 理
4
1.《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未编制应急预案的,或应急预案未经同级人 查阅地方制定的城市供水安全应急预 民政府批准或备案的,扣3分; 2.4.4应急管理制度 案,以及政府审批或备案情况。 应急预案不完善或可操作性不强,每缺少1项 (见备注)扣1分。
3
1.《突发事件应对法》; 2.《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3
1.《城市供水条例》; 2.《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未建立城镇供水服务与投诉监管制度的,扣3 查阅地方制定的城镇供水服务与投诉 2.4.2服务与投诉监 分; 监管、政风行风评议等有关制度、文 管制度 根据行风政府评议结果,优秀不扣分,良好 件以及评议结果通报材料等。 扣1分,中扣2分,差扣3分。
应急预案框架包括总则、组织体系、 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五 个内容;运行机制部分包括事故预警 、应急处置、善后处理、信息报告与 发布;应急保障部分包括应急技术专 家贮备保障、备用水源、资金、通讯 、交通、医疗、监测,监督管理部分 包括预案的演练、培训等。
未建立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的,扣3分; 2.4.5二次供水管理 查阅地方制定的二次供水管理有关文 建立二次供水管理制度,但不包括设施清洗 制度 件。 消毒、水质检测、新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等 内容的,扣2分。
3
1.《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 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细则

江苏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细则
3、水质在线监测参数没有结合水源特征污染因子设定的,或特征污染因子的筛选和监测未保留书面或电子文档记录材料的,扣0.5分;
4、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未与相关部门和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中心控制室实现实时联网共享的,扣0.5分;
5、未保存在线监测数据电子记录或纸质数据、未建立分析和异常情况通报制度并落实的,扣0.5分;
5、应急日均供水能力<上一年度平均日居民生活用水量的30%,扣3分;
6、扣完3分为止。
1、《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55号)
2.应急备用水源水质保证
应急备用水源水质满足相关要求,与城市公共供水企业的水处理工艺相匹配。
2、查看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和建设情况,未按改造计划实施、进度不满足要求的,或新建水厂没有同步建设深度处理工艺的,扣2分。
2016年6月完成里下河、通榆河沿线城市的自来水厂深度处理改造;2017年底前,淮河流域、沂沭泗水系的城市自来水厂全面完成深度处理工艺改造;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新建水厂一律深度处理。
4、未保存在线监测数据电子记录或纸质数据、未建立分析和异常情况通报制度并落实的,扣1分;
5、未建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日常维护制度并落实,或现场查看发现在线监测数据失真、存在故障的,扣1分。
6、扣完3分为止。
1、《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 58-2009)
2、《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153号)
3
查台账、现场查看
1、未建立浑水管线定期冲洗维护制度的,扣1分;未按制度冲洗维护的,每发现1次扣0.2分;冲洗频次达不到每月冲洗1次的,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服务绩效考核标准及评分表

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服务绩效考核标准及评分表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
1.3水质检测实施
5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规定的水质指标、水质监控点、检测频率,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水实施水质检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代行检测。市政府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抽检。
《安全生产法》《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
考核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依据
自查
得分
考核结果
得分
扣分原因
二、水厂运行与管理(17分)
2.7人员岗前培训与持证上岗等★
3
主要操作岗位(净水工、供水调度工、泵站操作工、泵站机电设备维修工、供水管道工、水质检验工、变配电运行工等)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
《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
2.4供水厂环境管理★
1
环境优美,绿化良好,道路整洁;标识标牌齐全规范。
环境、道路不整洁的,扣0.5分;标识标牌不齐全规范的,扣0.5分。
《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
考核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依据
自查
得分
考核结果
得分
扣分原因
二、水厂运行与管理(17分)
《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2.2运行质量控制★
4
建立水厂质量控制制度、索证及验收制度。索取净水材料和药剂许可证和批次检测报告,设置水量计量和药剂计量投加装置。
每个处理单元未设置关键控制点及量化的水质控制指标,每缺1项扣1分(扣完4分为止)。

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

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
附件:
考核项目 1.1.1管理部门 一、 部门 职责 (4 分) 1.1落实“ 三定”规 1.1.2管理职责 定 1.1.3管理人员 2.1综合性 管理法规 2.1.1城镇供水管 、规章及 理的综合性法规、 规范性文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件 考核内容 按照地方政府“三定”方案设置 城镇供水主管部门。 按照地方政府“三定”方案明确 城镇供水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 按照地方政府“三定”方案配置 城镇供水管理人员。 查阅当地出台的城镇供水管理方 面综合性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 性文件,查看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宣贯情况。
0
4
1.《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工艺适宜性评判以能否保证出厂 (CJJ58) 水稳定达标为依据。
0
6
1.《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58)
0
4
1.《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CJJ58)
0
三、 规范 化管
第 3 页,共 5 页
3.2水厂运 行与管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价方法与标准 未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岗位责任制度 、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防护 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等)或制度不完善 的,每缺1项扣1分; 未设置安全生产专职监管人员的,扣3 分; 抽查岗位人员操作技能熟练程度,每发现 未建立门卫制度的,扣1分; 未配置安防监控系统,且监控数据储存时 间少于15天的,扣1分; 未配备必要的防护和抢修装备的(液氯渗 漏报警、中和装置、抢修器材、防护用具 等),或装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发现1 项扣1分; 配电间安全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或无定 期巡查记录的,扣1分; 水厂未实现双电源供电的,扣1分。 每工种抽查1-2人,重点检查培训记录、 上岗证(健康证、执业资格证等),每发 现1人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分值 评价依据 备注 得分

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服务绩效考核标准及评分表

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服务绩效考核标准及评分表
配电间安全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或无定期巡查记录的,扣0.5分。
水厂未实现双电源供电的,扣0.5分。
《安全生产法》
《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
《××城市供水节水条例》
2.6安全生产★
3
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制订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在生产运行管理中,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207-2013)《城镇供水服务》(CJ/T316)《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
3.4管网维护
7
建立管网巡查、维护、冲洗制度,按制度实施并有记录。
未建立管网维护、巡查、冲洗制度的,扣7分;有制度但未按制度实施或无实施记录的,扣5分。
《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
1.4水质信息报告与公布
2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每月按时向供水管部门报送水质信息。依据水质信息公布制度,定期公布水质信息。
未报告水质信息或报告不真实的扣2分;报告不及时、不完整的扣1分;未定期公布水质信息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207-2013)《城镇供水服务》(CJ/T316)《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
四、供水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情况(10分)
4.1制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及实施情况
4
制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未将规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或未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的,扣2分;未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扣2分;

供水管理手册

供水管理手册

供水管理手册以下是一个供水管理手册的示例:目录1. 前言1.1 管理手册的目的1.2 供水管理的重要性2. 供水管理的原则2.1 确保水质安全2.2 提供足够的供水量2.3 管理供水设施和基础设施2.4 确保供水的可持续性2.5 保障供水公平和公正3. 供水管理的步骤3.1 需求分析和规划3.2 水源保护和开发3.3 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3.4 水质监测和处理3.5 水费收取和管理4. 紧急情况和灾害管理4.1 灾害预防和准备4.2 紧急情况应对和恢复4.3 过程改进和经验总结5. 监督和评估5.1 监督供水服务提供商5.2 评估供水管理绩效5.3 持续改进和创新6. 附录6.1 相关法规和政策6.2 常见问题解答6.3 紧急联系人信息前言1.1 管理手册的目的:本管理手册旨在指导供水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确保供水系统的安全、可靠和可持续运营。

手册提供了供水管理的原则、步骤和相关信息,帮助管理者有效地规划、运营和维护供水系统。

1.2 供水管理的重要性:供水是人们正常生活和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基本需求之一。

良好的供水管理能够确保供水质量优良、供水量充足,并保障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

通过科学管理和持续改进,可以提高供水服务的可靠性和效益,满足社会对供水的需求。

供水管理的原则2.1 确保水质安全:供水管理者应制定水质监测计划,并定期检测水源、供水设施和供水水质。

必要时进行水质处理,并确保供水达到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2.2 提供足够的供水量:管理者应确保供水设施具备足够的供水能力,并根据需求进行规划和扩建。

在供水高峰期,需要采取措施保障供水量,如增加供水设施的运行时间或提供临时供水设施。

2.3 管理供水设施和基础设施:管理者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供水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

必要时进行设备更新和改造,提高供水设施的效能和可靠性。

2.4 确保供水的可持续性:供水管理者应采取可持续的供水管理方法,包括水资源保护、水资源开发、水资源回收和再利用等措施。

供水服务考核方案

供水服务考核方案

供水服务考核方案供水服务考核方案一、背景介绍供水服务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为了提高供水服务水平,保障供水质量,合理使用水资源,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供水服务考核方案。

二、考核目标1. 提高供水服务水平:考核目标是通过不断改进供水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提高居民满意度。

2. 保障供水质量:考核目标是加强水质监测和管理,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居民的健康需求。

3. 合理使用水资源:考核目标是加强对居民的水资源使用情况的监测和管理,提高居民的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考核内容1. 供水服务流程:a. 考核供水企业的供水服务流程是否合理,包括居民用水申请、供水计划编制、供水设备运行管理等环节。

b. 考核供水企业是否真正将居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做到服务周到、及时、高效。

2. 供水设备及水质管理:a. 考核供水企业的供水设备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设备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b. 考核供水企业的水质监测工作,包括监测参数、监测频率、监测结果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居民用水管理:a. 考核供水企业对居民的水资源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管理的能力。

b. 考核供水企业是否积极开展水资源节约宣传和教育,提高居民对合理使用水资源的意识。

四、考核指标1. 供水服务流程:a. 供水计划编制时间是否合理;b. 供水设备故障处理时间是否及时;c. 供水企业与居民的沟通反馈是否到位。

2. 供水设备及水质管理:a. 供水设备故障率;b. 水质监测结果是否合格;c. 水质异常情况的处理及时性和有效性。

3. 居民用水管理:a. 居民用水量是否超出合理范围;b. 居民用水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c. 居民参与水资源节约活动的情况。

五、考核方法1. 考核供水企业的供水服务流程:通过跟踪督导、现场检查、居民反馈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估和量化分析,形成评估报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
2
安全技术规程》(CJJ 58); 2.《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CJ/T206)
3.1.2水质 检测能力 实地查看水质化验室,考核 及实施情 检测人员业务能力。 况
3.1水质管
水厂不具备10项日常检测指标检 测能力或规模达到30万立方米/ 日及以上的供水企业不具备《生 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的42项常规指标的检 测能力,每缺1项指标扣1分; 根据现场问询或演示情况,考核 检测人员的业务熟练程度,业务 不熟悉的扣2分。
备注
三、规 范化管 理制度
落实 (60 分)
3.2.5安防 查验门卫制度,现场检查水
监控
厂安防监控重点部位。
未建立门卫制度的,扣1分; 未配置安防监控系统,且监控数 据储存时间少于15天的,扣1 分; 未配备必要的防护和抢修装备的 (液氯渗漏报警、中和装置、抢 修器材、防护用具等),或装备 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发现1项扣1 分; 配电间安全防护设施不能正常运 行或无定期巡查记录的,扣1 分; 水厂未实现双电源供电的,扣1
未建立城镇供水服务与投诉监管 制度的,扣3分; 根据行风政府评议结果,优秀不 扣分,良好扣1分,中扣2分,差 扣3分。
3
1.《城镇供水服务》 (CJ/T316)
2.4.3水质 查阅地方制定的水质检查或
监管与信 督察管理制度的文件,地方
息发布制 供水水质监督检查报告和结

果通报等材料。
2.4运行监

未建立水质检查督察制度或水质 信息发布制度的,扣4分; 没有水质检查或督察经费来源 的,扣2分; 不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水质督 察工作或未将水质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的,扣2分。
3.2.2运行 计量和药剂计量投加装置, 求的,扣3分; 质量控制 及净水材料和药剂索证及验 未制定索证及验收制度,扣2
6
1.《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 安全技术规程》(CJJ58)
收制度、许可证和批次检测 分,生产许可证、省级以上卫生
报告。
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化验报告
每缺1项扣1分;
未进行净水材料和药剂批次抽检
1.《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3.《城市供水条例》; 3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 理办法》;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 法》
1.《城市供水条例》; 3 2.《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管理办法》
2.4.2服务 与投诉监 管制度
查阅地方制定的城镇供水服 务与投诉监管、政风行风评 议等有关制度、文件以及评 议结果通报材料等。
评价方法与标准
未设置城镇供水主管部门的,扣 1分。
未明确城镇供水主管部门制度建 设、水质管理、运营监管、改造 建设等职责的,每缺1项扣1分。
未配置城镇供水管理人员或管理 人员不熟悉城镇供水相关法规制 度和标准规范、不了解当地城镇 供水情况的,扣1分。
分值
1 2
1
评价依据
1.《城市供水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 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知1.《城市供水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 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知
告制度等)或制度不完善的,每 缺1项扣1分; 未设置安全生产专职监管人员
5
1.《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 安全技术规程》(CJJ58)
的,扣3分;
抽查岗位人员操作技能熟练程
度,每发现1人不熟练的,扣1分
三、规 范化管 理制度
落实 (60 分)
第 4 页,共 7 页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价方法与标准
分值
评价依据
1.《突发事件应对法》; 障、监督管理等五
3 2.《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个内容;运行机制

部分包括事故预警
、应急处置、善后
处理、信息报告与
发布;应急保障部
第 2 页,共 7 页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2.4.5二次 供水管理 制度
查阅地方制定的二次供水管 理有关文件。
2.4.6自备 水管理制 度
查阅地方制定的自备水管理 等有关文件。
评价方法与标准
未建立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的,扣 3分; 建立二次供水管理制度,但不包 括设施清洗消毒、水质检测、新 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等内容的, 扣2分。 未建立自备水管理制度的,扣3 分。 不掌握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 自备水供水情况的,扣3分。 未制定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 自备井关闭计划或计划实施差的 、未对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取水
1.《城市供水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 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 知
备注
2.1.1城镇 2.1综合性 供水管理 查阅当地出台的城镇供水管 管理法规、 的综合性 理方面综合性法规、规章及 规章及规范 法规、规 相关规范性文件,查看国家 性文件 章及规范 相关标准规范宣贯情况。
布水质信息的,扣3分。
1.《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3
》; 2.《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CJ/T206)
第 3 页,共 7 页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价方法与标准
分值
评价依据
备注
水厂处理工艺与水源水质不相适
3.2.1处理 现场查看各工艺环节水处理
工艺
设施的运行情况。
应的,扣4分; 未针对当地原水水质特征污染物 增加相应的处理措施的,扣2分
评价依据
备注
2.3规划建 设
2.3.2年度 实施计划
查阅地方制定的城镇供水设 施改造、新建项目年度实施 计划。
未将规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建 设项目或未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的,扣3分; 未及时将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报送 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城镇供水 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的,扣2分。
二、规 范化管 理制度 制定 (34 分)
分值
评价依据
1.《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 3 理办法》; 3.《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GB17051); 4.《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1.《取水许可与水资源费征 收管理条例》; 3 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 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 通知》
备注
3.1.1水质 查阅供水企业的水质检测制 未建立企业、水厂、班组分级检 检测制度 度,抽查原始台账记录。 测制度的,扣2分。
1.《城市供水条例》; 2.《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 4 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 理办法》; 4.《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管理办法》
1.《水污染防治法》;
3
2.《城市供水条例》; 3.《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 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 理办法》; 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 6.《地下水质量标准》
性文件
未出台当地城镇供水管理方面的 综合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扣4分; 未及时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或省 级主管部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或 组织宣贯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 扣4分。
2.2原水安 全
2.2.1水源 保护制度
配合环保部门建立饮用水水 源地保护制度,并掌握当地 水源水质情况。
未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及防护制度的,或不掌握水源水 质情况的,扣3分。
2.3.1城镇 查阅地方的城镇供水发展规 供水发展 划(专项规划)等成果(规 规划(专 划文本、说明书、图集)和 项规划) 政府批复文件。
未编制与城镇总体规划相配套的 城镇供水发展规划(专项规划) 的,扣4分; 未得到当地政府批复的,扣2 分; 规划编制单位不具备规划编制资 质的,扣2分; 规划成果不齐全的,扣3分; 规划针对性、时效性不强或与当 前城镇实际发展不相符的,视情 况酌情扣分。
以地表水为水源 的,应严格按照《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GB3838), 掌握基本项目、补 充项目和特定项目 。
(GB/T14848)
1.《城乡规划法》;
4
2.《城市供水条例》; 3.《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282)
2.3规划建 设
第 1 页,共 7 页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价方法与标准
分值

和频率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水
、管网末梢水进行检测的,每缺
一项扣1分;
3.1.3水质 检测实施
查阅水厂和供水企业化验室 近1年的水质检测记录、报告 及检测质量控制记录。
检查检测记录的规范程度(包括 检测指标、方法、频率、数据记 录等),每发现1项不规范的,
扣1分;
供水水质未达到《城市供水水质
5
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 2.《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CJ/T206); 3.《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 安全技术规程》(CJJ58)
2.4.4应急 管理制度
查阅地方制定的城市供水安 全应急预案,以及政府审批 或备案情况。
未编制应急预案的,或应急预案 未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或备案 的,扣3分; 应急预案不完善或可操作性不 强,每缺少1项(见备注)扣1分 。
4
1.《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
应急预案框架包括
总则、组织体系、
运行机制、应急保
4
1.《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 安全技术规程》(CJJ58)
账。
在故障或运行不正常的扣1分;
3.2水厂运 行与管理
设施设备未进行经常性保养和清 洁的,扣1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岗位
责任制度、巡回检查制度、交接
班制度、安全防护制度和事故报
3.2.4安全 生产
查阅水厂制定的安全生产相 关制度,对在岗员工安全生 产操作技能进行现场考核。
附件:
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1.1.1管理 按照地方政府“三定”方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